繁體 | 投稿 | RSS
  训导文集 圣教法典 信理神学 多语圣经 释经原则 圣经发凡 教义函授 慕道指南 弥撒总论 再 慕 道 同 根 生 剖析闪电
  天主教理 教理纲要 神学辞典 思高圣经 圣经注释 圣经十讲 神学词典 天主教史 礼仪问答 告解指南 辩护真理 圣月汇集
  梵二文献 神学论集 神学导论 牧灵圣经 圣经辞典 认识圣经 要理问答 祈祷手册 弥撒礼仪 大赦汇集 新答客问 宗教方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章 > 其它分类 > 教友生活 > 主日

主日弥撒讲道(甲年常年期第六主日) 2014

时间:2014-02-14  来源:梵蒂冈电台  作者: 点击:

基督徒的义德

主内的兄弟姐妹:

继上个主日盐与光的生命言论,现在耶稣接着向门徒们讲述基督徒的义德。满全这义德,要求的是全善和全真;光是善还不够,光是真也还不够:“你们一向听说过…,我却对你们说…”(玛五21-22,27-28,31-32,33-34,38-39,43-44);“你们的话该当: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如果再多说,便是出于邪恶”(玛五37)。耶稣一反温柔、善解人意的常态,正因为他对门徒“爱之深,责之切”。“责”在此应该理解为严厉要求,而非斥责痛骂。耶稣要求门徒们超越梅瑟法律条文的局限,活出法律使人自由的精神;耶稣要求门徒们是成全的,“如同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玛五48)。耶稣的要求其实更是一项邀请,勉励门徒们要不断地追求完善的品德,在自己的信仰生活中常作反省,悔过自新,日新又新。

为犹太人来说,梅瑟法律就是《梅瑟五书》中的教训、诫命、和规则。梅瑟法律总共有613条:365条是禁令,248条是特殊要求。问题是,如何才能最完善地遵守这些法律呢?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必须努力符合一切法律的要求,并小心谨慎地远离一切被禁止的行为。这就是耶稣时代,虔诚有信仰的人的生活方式,以守法来衡量信仰生活的素质。这种法律观却也使人趋向法律主义,受困于法律的条文当中。第二种观点是接受梅瑟法律为一种聆听天主说话的管道,相信天主藉着法律指示人由衷地归向祂。这两种观点并不相互抵触;若愿意的话,只能说它们是法律的两个端点。在某些时候,人们可能会比较倾向一个端点;在另一些时候,人们可能会更接近另一个端点。这其实是宗教信仰生活动态发展的一面,是信仰生活丰富多姿的一面。

耶稣接受理解法律的这两个端点。因此,他说:“我来不是为废除法律或先知,而是为成全”(玛五17)。耶稣“不废除”第一种法律观,意思是,他不逐一地取消法律对人的约束力。耶稣承认虔诚守法是合理的、正当的。然而,耶稣立刻证实他来是“为成全”法律。这是第二种法律观。法律是人藉以聆听天主说话、亲近天主的管道。这种遵守法律的态度就是满全法律,使法律完成它的功效,而不仅仅恪守一套规诫、命令和禁令,整日忧心衷衷、提心吊胆。

耶稣接着更进一步地解释说:“谁若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也这样教训人,在天国里,他将称为最小的;但谁若实行,也这样教训人,这人在天国里将称为大的”(玛五19)。“天国”在此应该理解为现世的天国,也就是信徒们正在努力以天主的法律生活的国度,是目前信仰生活的领域;还不是末世的天国,因为既然进得了天上的天国,我们又何必再去操心称为大或称为小的问题呢?其实,耶稣接下来的教训都是关于现世的生活之道,教导我们在现世中成为“大”的人,处在宽大的环境、有救恩的环境。

在信仰生活的领域中,我们可以跟随以上任何一种法律观守法。但若以第一种法律观守法,视法律为一种负担和重轭,一套必须恪守的规诫、命令和禁令,整日提心吊胆、畏首畏尾,我们就会成为“小”的人,也就是成为小心眼,心胸狭窄,毫无喜乐之情、毫无自由的人。我们将无法藉由遵守法律而成长、壮大。

耶稣教导门徒不要抨击第一种法律观,但要更趋向第二种法律观。他指出六个实际的生活例子,教导我们如何才能完善地以第二种法律观守法。这主日我们先看看福音中所列出的四个例子,下个主日我们再看看关于报复和爱仇人的另外两个例子(玛五38-39,43-44)。

第一个例子(玛五21-26)是法律上“不可杀人”的禁令(出廿13;申五17),谁若杀了人就应受裁判(玛五21)。这禁令很重要,目的是为保护生命。耶稣在这条禁令上再加上:“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谁若说自己的弟兄是‘傻子’,就要受议会的制裁;谁若说‘疯子’,就要受火狱的罚”(玛五22)。那么,耶稣是在增加法律条文,加重法律的负担吗?不是的,耶稣倡导的是兄弟友爱,要我们尊重彼此间的差异。这点非常重要。以不尊重的态度指责他人与我们的不同点,或者因为自己不认同他们的某些观点和作法而指责他人,尤其自己的兄弟,将会导致所有人都无法安宁,因此必须受到最严厉的处罚,火狱的罚。

第二个例子(玛五27-30)是法律上“不可奸淫”的禁令(出廿14;申五18)。耶稣强调这禁令的基础原则,不只是叫人避免身体上的奸淫,更注重人的心灵态度,不可利用他人来满足自己的淫欲。为说明这条禁令的严重性,为教人不至于陷入诱惑,耶稣还指出宁可失去右眼或右手也别跌倒犯罪。总之,就是不可利用他人来满足自己贪婪的私欲。

第三个例子(玛五31-32)是“休妻”的法律程序(申廿四1-4)。按照梅瑟法律,写休书交在妻子手中就可以休掉她,而妻子则必须正式地接受这份休书,好使她可以在法律上受到保护,重获自由身。但这个程序绝不可被滥用,例如在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下休妻,例如只为了想另娶别的女人为妻。在梅瑟法律上,只有当妻子犯了奸淫后,才能写休书休妻。其实,当妻子犯了奸淫后,她与丈夫的夫妻关系本就不再存在;即使如此,丈夫仍必须写休书给她,否则她在法律上就不能再嫁。若没有得到休书还再嫁,她就再犯奸淫,完全失去尊严和社会地位。耶稣则强调,若已正式合法地成了夫妻,就不可再休妻。耶稣教导门徒们在夫妻的关系上要始终对自己和对配偶诚实。不诚实的人无法妥善地遵守法律。

第四个例子(玛五33-37)是法律上“不可发虚誓”的禁令(肋十九12;申廿三22)。耶稣指出发誓后得负起很大且沉重的责任,发了誓后,人就受到约束,生活就变得狭窄。若发虚誓指控他人,虽然他人也得接受,因为发誓确实有其严肃性,但他自己却得负起更大的重担,是一种很难很难偿还的罪债。因此,更轻松自由、更宽阔的生活,就是诚实正直地生活:是就说是。

真诚由衷地遵守天主的法律,我们就能聆听天主,归向天主,同时也能好好待己待人,是就说是。这也是保禄在主日的第二篇读经中对我们讲的智慧,不属于这世界的智慧,而是“天主为爱祂的人所准备的,是眼所未见,耳所未闻,心所未想到的智慧”(格前二9)。这智慧同时是自由和得救的智慧,也是我们在信仰生活中所寻求的智慧。这智慧告诉我们敬畏上主和遵守天主的诫命,行善和好好待己待人,其实并不仅仅为了得救,而是为了表现出我们确实是得救了的人,我们是基督的门徒。让我们祈求天主赐给我们谨守法律的智慧和恩宠。 阿们。

~ 张德福神父 ~



文本源自梵蒂冈广播电台网页 http://zh.radiovaticana.va/articolo.asp?c=773046

上一篇:主日讲道:【爱心燃荆】如何成为典范下一篇:主日讲道:【爱心燃荆】无私的爱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发布人身攻击、辱骂性评论者,将被褫夺评论的权利!
评论(共有 0 条评论,点击查看更多)
推荐资讯
百岁圣言会士郭福德神父回忆录:一生的追随
百岁圣言会士郭福德神
圣座颁布《弥撒讲道规则》,帮助司铎准备弥撒讲道
圣座颁布《弥撒讲道规
有关成义/称义教义的联合声明
有关成义/称义教义的
请不要以讹传讹,澄清法蒂玛圣母第三个秘密!
请不要以讹传讹,澄清法
圣座新闻室向各界介绍记者向教宗做的访谈纪录“世上的光,教宗,教会,时代的征兆”
圣座新闻室向各界介绍
天津西开总堂开拓福传新途径
天津西开总堂开拓福传
据报道:前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承认自己是基督徒
据报道:前苏联总统戈尔
忆我可敬的老师——高可贤主教
忆我可敬的老师——高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