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毕立伟神父 (Fr. Jan Bilewicz OFM) 译者:古思
译自公教杂志 “Love One Another” 第17期内的一篇文章:“On Pornography”
你们怎样看色情产品呢?还不算太久以前,社会上的色情产品不多,而且全都是从西方偷运入境,只在熟人间偷偷摸摸地传递的。今天,它们已经完全解禁,充斥着报刊亭、服务站、电视和互联网,几乎无孔不入了。西方文化的威力,着实厉害!
有人说,色情产品其实无伤大雅,不但绝非洪水猛兽,还可能有益身心呢。下一次,当你们听到这种论调时,不妨问问那些人,他们是否喜欢看见自己的姊妹在色情电影中出现呢?他们是否喜欢看见自己的女儿挑逗男人,让那些色中饿鬼一面上网观看一面自渎呢?
但也许你们认为,性行为的过程--甚至裸体--是不应拍摄或录影的,当然更不该为了牟利或者娱乐他人而这样做。你们会说,性是一件严肃,非常正经的事,是一个神圣的领域,一个天主特别临在的范畴,绝对不应该成为一场表演的主题!更谈不上是一项值得吹嘘的成就!要付出努力的才算是成就,难道把裤子脱下来也算是努力吗?
在心中犯罪
我刚才问,你们怎样看色情产品,其实,我更应该问,天主对这些物品有什么看法。毕竟,我们人的看法有时相当愚昧,因为我们往往不运用理性,而只是让感觉来支配自己;有时我们不想遭人反对,还会说些违心话。其实,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没有人能比天主知道得更清楚了。以下就是天主圣神藉着教会对色情产品所发表的评论:“色情产品违反贞洁,因为它使夫妇行为变质,这原是夫妻彼此亲密的交付。色情产品严重地伤害参与的人 (表演者、商人及社会大众) 之尊严,因为每一个人为另一个人,变成低级快乐及不法营利的对象。色情产品使大家沉浸在幻觉的世界中,是严重的罪过。政府应阻止色情资料的生产与扩散。”(《天主教教理》2354)
耶稣自己也亲口说过这样的话:“你们一向听说过:‘不可奸淫!’我却对你们说:凡注视妇女,有意贪恋她的,他已在心里奸淫了她。”(玛5:27-28)
制造色情产品的唯一目的,无非是令消费者以“有意贪恋”的目光去“注视妇女”,促使他们“在心里”犯奸淫的重罪。如果看了这些色情产品之后,还以手淫 (一种用来代替性交的行为) 来泄欲,那么我们所犯的罪,就不仅是在心里犯奸淫了。
耶稣说的,是一方的立场;魔鬼说的,则是另一方的立场。制造,售卖色情产品,使之合法化的人,究竟站在哪一方呢?我们都知道耶稣有门徒,也愿意做他的门徒,殊不知魔鬼也有门徒。他的门徒还自命为自由、摩登与进步的代表,以为自己正在跟愚昧无知和保守落伍的势力战斗呢。但其实他们已经被魔鬼引入歧途,甘心做他的传声筒,乐意充当他的打手了。
在那些制造色情产品的人中,公开承认自己是崇拜撒殚的,大有人在。驱魔者都知道,那些人是故意事奉那恶者的。崇拜撒殚者甚至会诅咒那些上他们网站的人;连只上过这种网站一次的人,也会附魔。一位我所认识的神父,就曾为一个这样的人驱魔。
切断与邪恶的联系
让我们回想耶稣的话吧。他首先提到奸淫 (这是色情产品刺激我们去作的事),然后他说了一些别人 (包括一些神学家) 会群起反对的话。要知道,耶稣生前的言行经常引起许多人 (包括自己部份的门徒) 反对,但他从不撤消自己的言论,因为真理是不容妥协的。以下这些耶稣说过的话,是值得铭记于心的,因为我们能引用这些话的时间,恐怕不会太长了,以后连想起的机会也可能没有了。把各种大罪合法化的人,为了使那些犯罪的人的良心不致过份不安,大概很快就会禁止我们引述这些话了。在某些地方,说同性恋行为变态,现在已经是违法的事了。大家似乎以索多玛和哈摩辣的人【注1】为楷模,朝着一种新式的“言论自由”和“民主”发展。无论如何,以下就是耶稣说过,值得我们记住的话:“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来,从你身上扔掉,因为丧失你一个肢体,比你全身投入地狱里,为你更好;若你的右手使你跌倒,砍下它来,从你身上扔掉,因为丧失你一个肢体,比你全身投入地狱里,为你更好。”(玛5:29-30)
天主是爱!甚至当他提到地狱时也是爱吗?当然!他时常都是爱!警告就是爱的表示。医生警告病人,警察警告司机,救生员警告泳客,父母警告子女。在对方有遭受永罚的危险时仍默不作声,就是心中连一丁点儿的爱也没有的表示;所以耶稣非要谈论地狱不可。
明显地,耶稣是想大家保存自己的眼睛和肢体,而不是要我们自残。其实,他想传达的是以下这个重要的讯息:罪是极其严重的恶事;犯了重罪而不悔改,必要招致永远的惩罚。因此,为了使灵魂保存天主的宠爱 (圣化恩宠) 【注2】,我们必须乐意作出巨大的牺牲。殉道者就是这样,他们宁愿死亡,也不愿意违反天主的诫命。
我们一定要弃绝一切导人向恶的事。也许,我们可以把耶稣的话改成这样:“若是互联网使你跌倒,与它一刀两断!若是有线电视使你跌倒,别再缴费!若是你的朋友使你堕落,与他们绝交!”
新的神祗
法国的布兰奇皇后 (Queen Blanche) 常对儿子路易 (后来成了国王路易十一世) 说:“我儿,我宁愿看见你躺在灵柩台上,也不愿你犯大罪【注3】。”可惜,现代人却跟布兰奇皇后背道而驰。教宗保禄六世注意到,现代最大的罪恶,就是人失去了罪的意识。当人对天主的信德减弱时,就开始自视为神了。他们要自己决定何谓善恶。他们抵挡不住人类初次受到的那个原始诱惑,即蛇对原祖的诱惑:“你们……将如同天主一样知道善恶。”(创3:5) 今天许多人不怕在大罪中生活,反而认为大罪是好事。天主说的是一套,他们说的是另一套。他们以新的神祗自居。婚前性行为吗?为什么不可以,这是使人痛快的事啊!既然彼此相爱,有什么不对呢?避孕吗?理所当然!何必让自己活得如此吃力呢?同居吗?合情合理!在现今这个时代,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在派对上拍色情影片吗?在互联网上交换淫亵资讯吗?同性恋者争取自由、平等和民主吗?全都没有问题!他们面不改容,充满自信地笑着说:“黑就是白,白就是黑。”“2 × 2 = 22,5 + 1 = 51”他们这种态度,是失去罪恶意识的表现,是当代最大的邪恶,是人类远离天主,取悦魔鬼的后果。不管他们怎么说,邪恶始终是邪恶,罪孽始终是罪孽。基督的话决不过去。他的话时时都有效,常常都有约束力。
罪是灵魂的爱滋病 (艾滋病)
“以信德的眼光看,没有比罪更严重的恶事,也没有什么能比罪给罪人自己、教会和全世界带来更坏的后果。”(《天主教教理》1488) 《天主教教理》 在这里所说的,是罪恶目前所产生的后果。原来在此时此地,没有任何事物所带来的后果,比罪所带来的后果更坏!圣经以癞病 (麻疯病) 来比喻罪过。癞病是肉体的病。患了癞病,人即使还活着,肉体也会腐烂,耳朵、鼻子、腿和手臂的肌肉也会脱落。罪恶对灵魂所产生的后果,就如同癞病对肉体所产生的后果一样。我们也可以改用现代的话再说一遍:罪恶对灵魂所产生的后果,就如同爱滋病对肉体所产生的后果一样。
爱滋病所产生的恶果很多;若要一一列举,得用上几百页纸。罪恶在我们生活中所产生的恶果,比爱滋病严重,若要一一列举,那就更困难了。现在姑且让我们看看其中的一项吧。
对色情产品上瘾
无疑,女性的身体具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而观看色情影片也是极为畅快的体验。不过问题是:看了这些影片,会有好的后果吗?当然不会,会使人上瘾,倒是铁一般的事实。色情产品很快就能够控制一个人的想像力、思想和行动,在心理上和社会上所产生的悲惨后果,跟其他使人上瘾的物品 (例如酒精、致幻毒品) 并没有分别。
我想从一套名为“对色情产品上瘾”的纪录片内,引用两个简短的见证。制作这套纪录片的人是Fronda杂志 (编者按:这是一本在波兰出版,适合全家人阅读的杂志。) 所委托的。“由于父亲在家里藏有淫亵物品,所以我年纪很小就开始接触色情产品了。当他的瘾头越来越大,藏品越来越逼真,越来越露骨的时候,我对色情产品的依赖性也越来越重。二十一岁时,我已泥足深陷,真的上了瘾了。我会到性商店去,买三、四套电影回来,在晚上观看。甚至一连五、六天,都是如此。我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终于到了一个完全失控的地步。我跟渴望得到可卡因的瘾君子毫无区别,因为大家所要应付的,都是一种越来越强的欲望。”
“十八岁时,我初次接触露骨的色情产品。那套电影使我亢奋不已,马上使我着迷。里面的影像刺激我的想像力,使我满脑子都是那些猥亵的镜头,我还把自己代入那些情景中,终于到了一个坐在床缘而不能动弹的地步。我不能控制自己,完全成了个废人,甚至不能起床更衣,好像瘫痪了一样。我记得,自己那时甚至不晓得写支票,不会到银行去,也不会缴费。最后,色情产品还毁了我的婚姻。”
“尽管我已经打破了这种瘾头的恶性循环,但现在仍要跟它的后遗症搏斗。我购买色情物品所耗费的金钱,是一笔可观的财产。色情物品也消耗了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若我用来做有益的事,那会多好!色情物品将‘性’变成一股黑暗势力,一种戕害我们的力量,而不再是天主计划内的一桩美事。色情物品摧毁夫妻间的亲密关系 (那本来是天赐的礼物),还破坏思想的纯洁,使我们对性生活产生不切实际的期望。(……) ‘性’所不能给我们的东西,我们偏偏要在‘性’中寻求。我们的人生有那么多的需要,‘性’不可能满足我们的一切愿望。”
医治
肉体的爱滋病,迄今仍是不治之症;但灵魂的爱滋病,却有医治的良方,那就是告解圣事和圣体圣事了。教会称告解为治疗的圣事,因为在我们染上邪恶的病毒之后,它能清洁我们的灵魂。我们要及早清洗,因为越迟清洗,病毒所造成的破坏就会越大,而康复所需的时间也会越长。可是,我们必须妥善地哂眠@份由圣神所赐,具有医治大能的礼物。胡乱地服食药物,不但无益,甚至还会有害。你们知道告解应该具备几个条件:一、细心省察,二、真心痛悔,三、决意定改,四、老实告明,然后念悔罪经。如果上述这几个步骤做得不妥当,我们就不能因告解而获益,甚至还会多犯一个亵圣的大罪【注4】。
让我们考虑片刻“决意定改”是什么意思吧。如果你心中只是怀着一个缥缈虚无的希望说:“如果我能不再犯这个罪,那就好了。”那不算是“定改”。但如果你决定,凡能阻止你去犯那个罪的事,你都尽力去做,那才是真的“定改”。换言之,我们必须先想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然后才怀着一个清晰的计划去到神父面前告明。假如神父问你:“为了不再重犯这个罪,你打算做 (或:已经做了) 什么事呢?”你应该懂得怎样回答。
为了抗拒色情产品的诱惑,我们必须斩草除根。斩草除根,就是“躲避犯罪的近机会”。如果引你犯罪的物品唾手可得,你接触它们的机会自然就会很大,在那种情况下,你所受的诱惑会极为强烈。我们过去失足的次数越多,我们重犯的机会越大。我们不应幻想自己是巨人,然后发觉自己是侏儒时又怒不可遏,那是愚不可及的事。我们必须脚踏实地。在对付色情产品方面,其实很少人真是巨人,何况你只不过是一名十多岁的男孩子罢了。我们都是软弱的,不过这并不表示我们无计可施。任何事情都有办法解决!
如果一个人抵受不住酒精的诱惑,他应该在自己的房间内放一瓶威士忌吗?当然不应该。如果这样做,他迟早一定会拿来喝。如果一个人抵受不住色情产品的诱惑,他应该让自己有机会在房间内毫无限制地上网吗?在那种情况下,不分昼夜,他只消按一按鼠标,无数色情网站的淫秽影像便会蜂涌而至。有什么补救的方法没有?封闭那些网站吧。办法很容易找到,只需要有一个人为你设定一个密码,就成了。你可以找一个朋友为你这样作,然后你又为他这样作。这事轻而易举,又不会使你难为情,实在不失为一个预防自己失控的明智办法。你一定要这样做。对一个易受色情产品引诱的人来说,封闭色情网站几乎是妥当告解的先决条件。你要用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去阻止自己重犯这种罪。你不可明知而故意地处于犯罪的近机会中。
属灵战争
妥当告解,善领圣体,坚持自己所定的善志,天天祈吧!祷--这些都是我们可以在属灵战争中使用的强劲武器。对于这场属灵战争,我们身为教友,是无法置身事外的。(不幸,有许多人临阵退缩,或者很快便弃械投降,沦为俘虏,有的甚至加入敌方的阵营,倒戈相向。)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战事,是爱的文明与死亡文化的激烈斗争;这场战争在创世后不久就已经开始,还要一直延续到末日。那些在此生与基督并肩作战的人将要凯旋;越依靠他的,就越安全。让我们在祈吨写蜷_心扉,与他合而为一,并直接从圣事中领受他的力量与光明吧。我们要在这场战争中争夺什么呢?首先是永远的生命,其次是我们今生此时此地的幸福。我们只能活一次;我们这一生是否美好,是否高贵,是否值得纪念,是否快乐,全由我们自己作主。要记住:肉体的快感不是快乐,罪恶也不会使我们快乐。相反,罪恶只会伤害我们,毁灭我们,并且使我们腐化堕落,丧失自由,沦为奴隶;是罪的邪恶本质使之如此。另一方面,快乐、喜乐、自由和成长,都是善行所结的美果,值得我们奋力争取。愿我们像战略家一样,长于策划,又像精兵一样,刻苦耐劳,坚定不移。圣保禄对弟茂德说:“应如同基督耶稣的精兵,与我共受劳苦。”(弟后2:3) 让我们以此共勉吧!
【注1】由于索多玛和哈摩辣这两种城的居民生活腐化,经常发生同性恋行为,“上主遂使硫磺和火,从天上上主那里,降于索多玛和哈摩辣,毁灭了这几座城市和整个平原,以及城中所有的居民和地上的草木。”(创19:24-25)
【注2】根据《要理问答》,宠爱 (圣化恩宠) “是灵魂的超性生命,使人成天主的义子,圣神的宫殿,能立常生的功劳,得天堂的产业。”(第205条) 在我们领洗时,天主赐给我们宠爱,我们必须好好保存它,因为只有灵魂上有宠爱的人,才可升天堂。
【注3】大罪就是同天主绝交。根据《要理问答》,“在大事情上,明知故犯天主的诫命,就是大罪;大罪也叫死罪。”(第180条)“邪淫的事,明知故犯,常是大罪。”(第142条) 大罪使人失落天主的宠爱,“不能升天堂,应该下地狱”(第181条),是极其可怕的事。
【注4】根据《要理问答》,如果在告解时故意向神父隐瞒大罪,“不单瞒下的罪不得赦,别的罪也不得赦,而且犯一个冒告解、亵圣的大罪。”(第267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