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里面说,天主击杀了埃及人的长子,把法老的军队淹没在红海中。法老固然残暴的对待以色列人,可我觉得普通的埃及人和军队中的士兵是无辜的。因为在当时的埃及社会,法老被称为阿蒙(太阳神)之子,拥有绝对的权威,他说什么,臣民和士兵必须服从,可是天主杀了这些人。我该这样去理解这一段呢? 请容我先引用基督教的解答然后再说出我们的看法。
基督教有人这样解释: 我们若要对付一个国家,就只得以集体作为基础。任何国家的人民的命运,都受制于推行国家政策的政府,两者的关系是唇齿相依的。(无论这国家属于民主政体、一党专政或君主政体,情况都一样。)当国家的军队在战场上击败入侵的敌人时,明智而成功的政府会将所获得的利益分予其国民。
正如先知以赛亚时代的亚哈斯王一样,愚笨而充满罪恶的政府,只会为其国民带来灾难与痛苦,及罔顾人民的利益。在摩西时代,埃及的情况也是一样,法老及其臣属所下的一连串决定,使所有埃及人也受到牵连。在以往整个历史过程中,自从人类以部落的形式而团结起来,有雏型政府的设立,由那时开始,政府的决定都影响其国民。
因此,当埃及王决定不遵守他庄严的誓言,作出一连串的反悔行动,蔑视那统管宇宙的全能之神,结果就是摩西曾预先警告的毁灭性灾难必然临到,此外别无他途了。纵然先前的九个灾难已影响了尼罗河谷的所有居民,但因着神的惩罚,整个埃及地的头生男婴及畜类都要丧命。
我们可以理解到,为要及时阻止这些将要来临的灾难,可能须要一次政变颠覆法老的政权,把他从宝座上推下来。但埃及人仍然视法老为他们的合法统治者,让他作出会影响埃及人命运的决定。独是法老王的家庭丧掉长子,或甚至贵族统治阶层中的长子丧命,也难迫使埃及人愿意释放全以色列民及其牲畜离开。必须有一次涵括全民及牲畜的灾难(少了一点也不可以),才能令神的子民得到解脱,不用再在埃及地受苦。
很显然,答复是从国家政体的角度出发的,一如达味犯奸淫也同样连累了他的臣民一样。 但我们并不完全赞同这样的观点,因为这样的解答依然没有回复出天主为什么单单要击杀的是埃及人的“长子”。 “长子”在圣经中有着丰富的神学意义,长子的地位与我们中国的观念相似,长子为大,父母去世后长子自然成为一家之主。在犹太观念中长子同样也意味着是家产也父亲祝福的继承,这就是为什么依撒格祝福了雅格伯发现以后却再也没有办法祝福厄撒乌。在天主救赎人类的历史中,我们发现长子同样也是恩许的继承者。长子的独特地位与重要性不仅表现在家庭里,在国家中也是同样重要,我国古代有多少人死在争太子的地位上。这样我们便看到,天主对埃及的打击没有再必击杀他们的长子再严重的事情了。埃及埃及王非但没有杀尽以色列人的男性相反打击却落在了自己身上。从某种程度言,击杀埃及人的长子就是断绝了埃及王的一切希望。
我们也不能忘了,基督为众长子中的“长子”,是万物的“首生者”。天主的救恩是通过这位长子中的长子而达到我们身上的。天主接着击杀埃及人的长子而解救了以色列,而“羔羊”--基督的血(曾抹在以色列家门楣上)的血也将我们从死亡中解救了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