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给你举个例子,就是从上个修女会,她们写出了自己的会宪,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间,有几个修女,她们不能跟大家一起合一,最后她们走了,她们离开修会,我们当然很忧伤,我们需要先下功夫去让大家合一,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没有会宪的时候,谁去写?刚开始的时候,主教创办了修会,主教写的会宪,但是,现在人多了,主教也愿意你们按照自己的需要去修改的时候,你们应该去修改,就是等于开一个代表会,不是主教去修改会宪,而是修女们自己去修改,而主教的工作就是在最后批准,可是写出会宪还是姐妹们自己的事。这个条文,相反我们教区总的方针,请你们重新考虑,那么在这个时候,修女们应该修改这个条文,去写整部会规。修女认为主教们中间没有一位主教有时间去写修会的会规,我们既没有会宪,又没有会规,也不知道我们的神恩是什么,我们怎么样开始?我们正焦虑地在考虑这个问题,而这个焦虑正是得到神恩的开端,你们写的答案中,我觉得你们中间有许许多多的东西(会规)都是相似的,比如:不是圣母,就是圣心等等,所以本来我觉得看了你们的名字,去找你们的神恩是不难的,但是看到那本相似的名字时,就感觉到有一定程度的困难,所以只凭名字去找神恩是不够的。看到那么多的修会,都是圣母、圣母无玷圣心、圣母无原罪始胎等,那么怎么样去找我们古老的神恩,大家就相似了,没有了特恩,怎么办?(修女也考虑这个问题)。应该从求神恩的祈祷开始,我认为从求神恩的祈祷开始,让所有的姐妹们都去念这个经,去求,同时要看自己的心,也要看社会,教会的情况,在你所处的地方,现实中间,你的心被什么东西吸引,觉得我需要去帮助她,在这个情况里面,好象是我的心被那些人吸引了,我要为她们服务,我愿意她们得到救恩,那么,我们要过怎么样的生活?为了帮助她们得到救恩。从那种焦虑、那种观察、那种祈祷开始,总的讲,就是你们做九日敬礼也好,用一个祈祷方式,真心诚意去求天主,同时求天主圣神的光照,在祈祷内,你们去反思天主的心情,再看社会上的实际情况时,用天主的心情去看这个社会,天主在什么样的地方,可怜什么样的人,你的心是被什么样的人所吸引的,这三个因素(天主的心、我的心、社会的实际情况)合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的神恩是什么了,需要一段时间的。九日经就是九天,可是一个不行,再做另外一个九日经,这样几个月以后,你们可以开一个研讨会,或者一起做一个避静,分享大家祈祷的结果。在今天我们的社会上,我看到老人,我觉得她们最可怜,有生老年痴呆症,生这种病的人往往她们没有目的,好象迷失路的人,那么怎样去教育她们?在姐妹们分享的时候,各有各的回答,有些姐妹们认为,在自己的心里面,天主好象在跟她说,要她去帮助穷人,有的好象天主在催迫她去做福传工作等等,大家一起分享。
从另外一个观点,就是说,我在看这个社会的时候,我觉得今天我们的社会上需要一位像方济各,或者说需要一位印度的德肋撒嬷嬷、味增爵等,你们从圣人圣女的角度观点去看,我们的社会上需要什么样的圣人圣女,就是反复地在你心里头出现一位我们需要印度的德肋撒嬷嬷或者反复地出现我的心里面,在天主面前,好象天主在我心里推动我,要为什么样的人服务,那么经过好几次地研讨、分享后,共同点就出现了。一个共同点出现时,不是一次,两次,而好几次出现的时候,你们就会自己感觉到,这还不是我们共同的神恩吗?这样子你们就会出现,天主给你们的特别的恩宠,特别的召唤,因为每一个团体,她们的一个固有的神恩,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你们这样做的时候,在最后一个阶段,如果可能的话,请一位分辨祈祷的专家,分辨神恩的专家,来帮助你们的分辨。但这有点困难,修女却说,这至少是一个理想,但是天主在,如果一个不可能的事情,天主不会要求我们。修女们说过,你们都是会祖,如果没有专家来帮助,反正最重要的是一边祈祷,一边看天主的心愿,天主的心愿我们感觉得到吗?我所感觉到的心愿,是不是天主的心愿呢?像这样大家得到共识的时候,就是可以决定下来,我们特别的神恩是什么?那么我们韩国还可以另外举一个例子:有一个新修会创立还不到20年,她们不知道自己的神恩是什么,她们也没有会宪,那么她们去问主教,主教就来找我(主教是另外教区的主教),所以我问主教:“这些修女们在20年不到就成立了一个团体,她们主要是在做什么工作?”主教跟我说,她们因为看到有许多年轻的女孩子,她们伦理道理水平非常低,她们中间有许多未婚母,有许多女孩子怀孕以后,就去堕胎,那么这些修女们看到这个情况后,就觉得自己心里头被感动,她们就教育她们,不要打胎,把孩子生下来后,修女们帮助她们抚养大孩子,她们就做这类工作,主教找我的时候,他有一个想法,因为他的教区的神父们在跟他说,修女会已经这么多了,你为什么还要多一个修会?而且她们既没有会宪,又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那么你就把她们取消好了,主教找我时有这个心情。那个时候,她们差不多有30位修女,我听了主教给我回答她们所做的工作后,我就跟主教说,韩国有很多的修女会,但是没有一个修女会,在做她们所做的工作,去照顾未婚母,去帮助她们抚养大孩子,这还不是天主给她们特别的恩宠吗?还不是她们特别的神恩吗?一个高中未毕业的,已经做了母亲的,但是她们要继续念书,所以她们认为不得不去堕胎,所以,韩国需要这样一个修会,给这些女孩教育的修女会,我跟主教这样说,同时我给这30位修女一个神师,还给她们取了一个名字,耶稣会的神父,现在当了主教,是韩国人,他就为这个修会写了一本会宪,一个有特殊神恩的修女会在韩国诞生了,她们也有一个名字,有一位主教,可以说是她们的创办人,这是1999年的事。
如果你们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神恩,名字也可能不能反映你们特殊的恩惠,如果你们继续祈祷,继续不断地去求天主的帮助,那么你们会慢慢地发现自己的特恩是什么,你们其它的一切都会顺其而来,可以改变自己的名字,这些都是可能的。一般的会宪里面,第一句话是:我们的修会是为了……的目标,起了什么名字,这样总的一句话开始的,如果你们在自己生活的经验中发现了自己的神恩,那么你们从这句话开始,你们的会宪得到主教的批准,那你们就成立修会了。刚刚讲的那个修道会,将来她们做的事情还多呢,因为这些未婚母,不只是她们自己的问题,她们生下来的孩子,将来谁去教育她们,怎么样?她们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这些可以说是非孤儿的孤儿,那么她们也有她们家庭的问题,她们的家庭接不接受呢?所以这个修女会以后做的会很多很多!你们如果还不知道自己神恩,恐怕你们还没有足够地去看周围的社会,如果你们在看社会的时候,你就会觉得心里头被圣神推动,觉得哪一类的人是实在可怜,你自己觉得愿意去帮助她们,那么以至于一致地在祈祷中间,发现自己的心被她们适应的时候,天主是不是在推动你被她们适用,那么你们就可以发现自己的神恩了。
假如,保守生这个事还是法律规定的,如果保守生还是十七岁,那么只能做初修,在第八点,这条她做初学无效,这是年龄还未满十七岁,假如她有婚姻的约束,假如她现在在某个献身组织内有圣愿的约束,或者已加入某个独身生活团,法典第684条的规定,另外是转会的话,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从这个修会(院)转到另外一个修会(院),得到两边会长的同意,以及这个条件,摊开来讲,你不可以自己跑了,从这个修会转到另外一个修会去,假如是这样的话,也是无效的。假如你已经在一个修会发愿的话,当然更不可以随便转来转去的,假如她隐瞒已加入某个献身组织,或者是已加入某个独生活团的事实,就是说你已加入其她而再加入另外一个,也是无效的,还有一点,假如她是因为受到威胁、恐吓、欺诈而被逼加入的修会,也是不可以的,长上假如为了这个原因而被强迫接受,也不可以,不合法的。那么这些上面,只有特别的准许才可以,另外一点,假如保守生,因为重大的罪嫌,犯罪的,被控告的话或者可能被控告不行的话,无效。假如保守生因有债务,没有办法偿还的,那么也是无效的。假如她属于东方礼教会(东正教),大概是不会碰到这下面情况的,入初学是不合法。假如保守生有债务上的牵连,或者说任何给本会带来麻烦困扰的,如她的亲人、母亲、父亲、祖父或者祖母生活困苦,需要她们的照顾,或者她自己是母亲,她的子女生活还需要她照顾和教育的话,这些也是不合法的(这也是你们考虑的范围之内 )。
另外一个献身组织,或使独身生活团的一个候选人(需要这个组织的高级领导长上的指定),就是说,这是两边的,但是这个保密,两边的长上应该是互相的、统一的,这是法律上的规定。初学就因为是这个状况的话,初学的培训非常重要,灵修方面的基础一定要打好,现在要难得多了,以前都在同一修院,同一工作,大家彼此会支持,会帮忙,固定的时间表,比较容易,就是现在,在你们里面,都是两个、两个出去,所以,初学的培训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对自身负责了。我们现在改了会规以后,就是说这一点一定要加强,刚才说,假如两年时间不够的话,那么再增加一年,也就是说她们真的有准备了,才可以出去。那么去了以后,草率就不能这样出去,每隔一阵一定要有循环的,尤其是在初学的时候,你循环了解这个状况。如果真的做不到的话,地区性的,让她们自己有个团体的生活,定期的开会,相互分享,相互交谈,这也是一种帮助,但不能单搞这方面而放出去就不管,蛮苦的,也不能怪她,也就说她有很多事做得不理想的话。
根据修女对修会的经验,(她说)为了彻底地铺好她们的基础,就象陈修女说的一样基础要打好。她们在保守期,初学前,有望会前要保守(或避静),而这保守期有六个月,在六个月里面跟她讲基本要理,让她们的信德打在教会的要理基础上,让她们能好好地明白要理,让她们作为一个信徒要打好这个信德的基础。现在教会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延长这六个月的时间,因为她们自己觉得不够,然后她们保守期后,进入望会期,而望会期就是她们共同生活了,即到了进一步地培养她们,就是学习团体生活,祈祷生活方面,然后,七个月后,到有她们修女服务的单位里实习,实习使徒生活。在那个时候,已经开始把三个方面(团体、祈祷、使徒职)尽量地让她们调合、整合。而后,在初学期法定年,只专注于团体生活和祈祷生活,在第二年,把她们派到各个地方去学习,就是在一些养老院、残疾院等地方,尽量不把她们派到本堂,因为像陈修女说的,两个两个去对年轻人不太好,还有要学习教圣歌,事情太忙或太紧张了,所以还是让她们在自己本会管理的一个服务点去实习,总的说是培养要继续达到好就可以了。再补充一点,就是刚才说的,入会的条件这个问题,还有一个要考虑一下,按照你们修会的工作的性质的需要,是不是已经定出一个起码的学历条件,这就是文化程度,应该是你觉得你的工作或为了福传工作是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在她入会前就应该是符合条件的,那么,我要举个自己的例子,我会要求你领洗后两年,就是把信仰基础打好。还要从要理补起的话,那你要花更长的时间,所以入会时她就是一个成熟的教友了,最重要的是看你们的情况,定你们的条件,也要看当地入会的条件,那以后至少三年,但是即便如此,她们还是觉得信仰基础不够,作为教友,她们知道的很少,而且还要看她的背景,也就是要衡量你们自己,领过洗的人,到底懂得多少?补充一点,她们保守期六个月,望会期六个月,两个加起来刚好一年,也就是礼仪年的一年。她们保守生,都要住在总会里面,体验礼仪年里的共同生活和祈祷生活。那么我们修会的望会生的时期不定,那年你来的申请的人,我们都认识,这是一个机会,让你认识修会,修会认识你,假如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时间就会长一点,假如是我们自己介绍的,知道状况的,所以时间就会短一点,保守生,望会生都是这个样子,但保守生教会有个规定,六个月到一年不会太长,而望会就不同。
关于会宪的制定、修改的过程
首先,要说明,在你们修会内部最高的权威是总会长,但是在体制上最高的权威是总会,唯独总会才有权去制定新的会规、规则,在需要的时候去修改。总会长不能一个人去修改,而是下次总会开会的时候再修改,如果会宪里面没有规定某件事,但是总会的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要决定一项事,总会长也得服从,也就是说总会投票决定的事,跟会宪有同样的重要性,总会所决定的事项,是最最重要的。所以在梵二以后,为了修改会宪,世界上所有的修会,都开了一个特别的总会代表大会去修改会宪。为了准备这个特别的总会,准备会员,准备委员会,需要的时间最少一年,多到两年,所以你们心里头有可能很焦急,但是请你们不要太焦急,必须采取正确地步骤而好好地准备开全体代表大会,因为总会里面决定某件事,在指定修改了一个会宪,那么就不能随便修改了,要一直守下去,所以就是要好好地准备,如果一个条文,你觉得马上需要修改了,那么,这说明了你没有准备好这个总会,为了修改以后的会宪,至少能施行10年、20年,所以总会的所有会员都要好好地祈祷,用心地祈祷,全力以赴去做这件事。凡是按照时代,按照地方的,容易改变的事,不要放在会宪里面,而应放在会规或生活准则里面,为什么我们需要详细的规则呢?因为为了修道会的秩序,一个修道会必须要有一定的秩序,所以要有比较详细的规定,会规、细则,无论你称她什么,还有生活准则都是很重要的,那么,详细的规则、细则、生活准则,如果你制定的好的话,这是非常有助于整个修会的秩序、纪律和团体的共融。
在看了你们的回答,我知道你们中间有好几个修会觉得不需要改变会宪,或者就是你们已经有了梵二以后修改过的会宪,你们不需要修改了,但还有的修会说需要修改或需要制定,我认为即便个别的修女会认为不需要修改自己的会宪,但是在20世纪的中国的社会上,你要好好地去看,现在你认为不需要改变的会宪,是不是真的有助于今天的福音生活。会宪的修改或制定,就是对一个修会走上正规是大有帮助的。(后天是圣神降临大瞻礼),我听说中国有3000位发愿的修女,差不多60个修会,那么你们代表部分的修女,至少在全中国一半以上的姐妹们,(刚好后天是圣神降临大瞻礼),好象天主给了我们这个机会,只有我们新的接受圣神要给我们新的火舌,要让我们真的去好好地革新或改革我们的修道生活,耶稣升天后,门徒们不知道该怎么开始她们的任务,从什么地方开始,从哪里着手,她们和圣母一起在大厅里边祈祷,边焦虑,边等待,你们32位代表各自的修道会,你们心里头也有多多少少的焦虑,你们也在等待,我们在一起就像初期教会等待天主圣神降临一样。
早上,我在圣堂里祈祷的时候,突然有种启发,我觉得天主在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是偶然发生的,不是巧遇,而是天主的安排,天主对修女们的爱,爱到什么程度?她把你们聚在一起,天主迫切地要我们各自的修女会领受天主圣神,要一起重新开始爱上我们的教会和我们的天主。还有我不知道谁做了这个计划,就是在过圣神降临瞻礼,但是我想,我能参与你们的聚会,我心里对天主是非常的感谢。去年一年间,我一个人一直在算,我应该感谢天主给我的恩惠是数不清的,而今天又添了一件新的原因要感谢天主,能跟你们在一起,姐妹们要相信天主的爱和恩宠,要开开你们的心门欢迎天主来给我们恩宠。爱天主,想要天主的爱,想要与耶稣基督结合,你们都想要学习更好地祈祷。(我在你们的答案纸里,很清楚地看到这句话。)
如果有对天主的一种渴望,这渴望本身就是祈祷。这是奥斯定说的,不知道该怎么祈祷?但是抱了这种渴望,在圣体面前,天主面前,默默地不知道该怎么祈祷,而这本身就是祈祷,因为等待、渴望就是祈祷,因为认识我们的心,他看到我们的渴望,他在看我们就是祈祷,我们迫切地愿望,所以天主看到我们的愿望,就会接受,就会降福,就会赐给我们恩惠。在圣体面前,收敛自己的心神,看看自己的愿望是什么,自己的盼望是什么,灵修大师,都说教我们祈祷,我们的老师就是祈祷,如果你愿意祈祷,你就在祈祷,教我怎样祈祷的老师,他教我们的只是方法,他们可以教我们祈祷方法,但是祈祷不是别的,祈祷是内心的,天主与我的相逢,这个相逢没有规则,没有人能指使相逢发生,所以,我们方法能用,但是祈祷本身还是要自己来,就是要靠自己。天主在世界上创造的某某修女只有一个,你们可以加上自己的名字,天主创造的某某只有我一个,某某修女中,在祈祷中发生的对话,只有她自己能做,能知道,天主跟我们每一个人中间的对话都是一样的,只是我个人的对话,个人的祈祷,不是别的人祈祷,祈祷的恩惠,是每一个人自己要在天主面前,不断地求。
现在开始讲讲总会的准备是怎么样的。我按秩序讲,要建立一个总会准备委员会,在天主法典631条有关总会(代表会)的规定。代表会在修会内享有最高权利的,所以,为了组成代表会的应该代表整体的修会,是同一个修会在爱内的合一的真实的记号,比如说你们中间会院有的超过300,有的超过200,那么在你们中间应该选一个委员代表去参加代表会。发终身愿的修女不到100位,那么最理想的是,让所有发终生愿的修女都参加代表会,如果你们还没有发终身愿的,只有发暂愿的,那么让所有发暂愿的在一起开代表会,也是最理想的。你们要重新选择姐妹们要去组织时,构成一个准备委员会比较困难的话,那么总会长和她的参议就可以当准备委员,准备委员会构成时,全体修女都要开始为总会祈祷,为了表达我们的心情、热情,我们可以自己写一篇为代表会的祈祷文,让所有的委员每天都念这篇经文。全体会员都在念这篇经文时,表达的是合而为一,就是三十几个人变成一个人在祈祷,求天主的圣神的光照,以上讲的是第一点。
第二点,每一个分院,每一个小团体,有两三位修女的地方也好,大大小小的团体,现在有什么就拿什么,每天要默想,分享一条、两条,就是慢慢地来,不是全体。你们拿现有的会规或生活准则,没有会宪的。如果有会宪的,拿现在的会宪,每天默想一条两条,让每个小团体里面各自祈祷以后,一起分享她们的感受。准备委员会,当然也要一条一条(今天一条,明天一条)地去默想反思,如果准备委员会的各层成员是参议也好,不是参议是其她修女们中出来的修女也好,无论如何会长总是对整个准备过程负责的人,就是一条一条地独一的去默想,分享的过程中大家也要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去发觉我们的神恩,要通过每一个条文去发现什么是基本性、原则性的东西,什么是可以改变的东西,特别地写下来,要考虑这条条文,在我们的会规里面,为什么现在大家都不太守,或完全不守,或守得不好?为什么?要去发现理由并记下来。有时候,你会发现,是不是时代改变了,或是不是会规本身从别的大修会,国外的大修道会抄过来的,不适合我们自己的情况,所以姐妹们没有去守好,写下来放在一边,就是说第几条第几条,是不是我们认为不适合我们的时代,要应该改变或删除的,就放在另一边。过程中把会规分成三类:(一)基本原则,重要的(二)不适合我们时代的或现状的(三)应该删除。每一个小团体,分享默想的结果去考虑的,准备委员会的工作,就是收集每一个小团体分享后的结果,讨论后,就变成资料。
第三点,准备委员会自己边在默想的时候,边要去参考跟自己的神恩相似的修会的会宪会规,还要去研究,去熟悉梵二文献中有关修道生活的法令,有关培育教会的法令,还有法典,她们有责任去研究这些。因为有时候有些条文,所有的姐妹们都说不要,要删除的,但是这个条文根据教会的法典必须要有的,要保存的,所以准备委员会必须熟悉教会法典的一些文献内容。新的天主教的法典,她是比较开放型,里面好几点规定根据现实,你可以自己随便去规定,有时候,因为我们不懂得法典,发生怎么样的情况是自己可以决定的东西,我们不去考虑自己的情况,因为其她的修道会是这样的规定,我们抄下来了,而法典告诉我们,可以根据你自己的情况,可以自由决定的。因为别的修道会会宪里有的东西,我们看来好象比较好,但是并不适合我们的情况,所以我们要考虑这个问题。通过这些手续,结果你制定的会宪会成为一个完全是你的修会的与其它修会不同的东西。行政方面,根据法典,代表会有许多权利,但是因为我们不知道,我们没有好好地去用这个权利为自己的修会的好处,这太可惜了,所以准备委员应该好好地研究有些教会文献和法典。
新的法典一个好的方向,像教会尊重每个个人的自由一样,尊重修会的自由,就是每个修会是一个个体,所以新法典里面表达教会对团体的尊重,教会的目标是要每一个团体能在自由中修正自己的会宪,高高兴兴地去把它活出来。新教会的文献也好,教会的法典,它的精神是指示给我们一个方向,并不是要你必须应该这样做,不应该那样做,不是用这个条文的,法律的方式,而是给我们制定一个方向,像教会的大方向一样,我们新的会宪不应像梅瑟的法律一样,必须这样做,必须那样做。许许多多的禁令,而是给我自制一个大方向,我们的会宪也应该有一个使我们相似耶稣基督,能高高兴兴地去活我们的奉献生活。
第四点,前三点,多多少少完成了,以后,准备委员就开始写。如果这个操作是你们的会长自己去做是最好,我的经验告诉我的,你们的心里可能在想,我怎么去写呀,我能写吗?就是二千年的时候,在韩国有个新修会,她的创立还不到25年,总的人数只有50位,她们是特别恭敬圣母的,她们的会祖还活着,是位神父,他是在教会里面特别推广圣母信息运动,就是圣母敬礼的运动。这50位修女,虽然她们人数很少,但是她们整天忧虑地过生活,她们修会里面没有喜乐,有很多问题,就好象一个人如果你今天觉得不舒服,有点累,没有精神,要去看医生,修会也是一样的,觉得自己今天不健康,有问题,修女们大家都不高兴,不知道为什么,也得去看“医生”,韩国有个平信徒建立的研究所,在这个研究所专门“诊断”团体的健康,这位平信徒是一位神学家,他是一位心理学的博士,他会分析,他就开了这么一个研究所。修女们就非常谦虚地说,我们去找他吧,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生了什么“病”,去找医生去吧,所以她们就请了这位专家,帮助她们“诊断”生病的原因,研究所里面做了许多问题,让她们做了一次又一次的回答。这样经过一年以后,修女院四分五裂,而且大家都不高兴,这个病源在什么地方,病根在什么地方?最后发现这个会宪有问题,因为她们的会祖写的会宪是很好的,但是并不适合修道生活,她们的会祖是在平信徒中间推广圣母敬礼的一位热心神父,但是他不太懂修道生活,所以她写的会规不适合修女们的团体生活的需要,具体地说,修女们跟着她们的会祖,在堂区里面,教友中间组织教友恭敬圣母,整天这样的生活,把她们的工作作为一个核心了,没有注意到她们的修道生活,另一个就是怎么样发动教友恭敬圣母,念经等等活动把精力都付在这个方面了,而自己没有过团体生活,望会的她们进来的,她们要寻找修道生活,而她们得到是另外一件事,所以她们高兴不了。那么她们决定要重新写会宪,其中这50位中间派了一位代表来找我,她说,我们需要修改我们的会宪,请你帮忙,我很快地答应了,但是我想,我应怎样去帮助她们呢?我正在想的时候,这位修女说:“哪位神父你认识的,写会宪方面有经验的,你可以给我介绍吗?”我说这是不可能的,你们20多年来,跟你们一起生活,认识到你们精神、困难、工作等等,这些人是重新写会宪的主人,应该由她们去着手的,外面的人是不可能去做这些事,我能帮助你们从教会文献大的角度,教会法专家、神父可帮助你们从法典的角度给你们当顾问,但是写还是得你们自己去写,你们全体会员,就像以上讲的第二点里面,逐条地去研究,去默想,现在你们的条文,然后一起去寻找你们的神恩,寻找天主对你们的召唤,在这过程中,我们可以作为教会的文献的人给你建议。她们住在韩国南部的一个城市,而我住在汉城,修女怎么回答我呢?那代表修女说:“你现在对我说的话,我不能传达给其它修女们,可不可以你亲自到府上来给她们解释?”我坐了五个小时的火车,到她们的修院,发现她们整个修院的人都跟望会生住在一起,这两天间,我跟她们谈话,两天后,她们自己主动地跟我说:“会宪我们自己来写,我们能。”我现在跟你们分享的十个步骤也跟她们说了,来找我的代表修女也被选为写会宪的工作的人。凭经验我认为,写会宪的人必须是会长或是姐妹中选出的代表,这个外面的人最多当一个顾问,还有会宪用的字,应该是非常简单,非常清楚,还有些修会用的特殊的话,因为几百年前会祖经常用的,凡事从一开始修会就有习惯,外面不用而自己用的话,家里头的姐妹也知道这话有什么意思,但是这些话应该保留下来,因为它包含特殊的内容,这些话是我们继承的遗产,所以我们应该保留,这些话在今天的社会上听来有好象有点可笑,但我正是保存,因这是宝物,别人听来这句奇怪话里头包含深深我们会的精神,我们会的特别传统在字里面,所以我们保留这些字。这个用的字应简单清楚、简洁,现代,但有些字是特别保留的,比如说,我们会里面有一位会祖法国神父,他不懂韩语,他用的有些字是比较奇怪的,但是我们都明白这些字是什么意思,纠正我们会宪的时候,我们把那些字写成过去式的字,都保留下来。这些字都变成提醒我们的会祖是谁,目标是什么,一种灵修的精神体现在这些字里面,所以,这些字不管别人笑不笑,我们觉得很珍贵。研究你们现在有的会宪、会规的时候,也要注意这些地方,比如珍惜我们的祖父祖母遗留下来一个茶杯,或者用过的一件东西或古董一样的,我们也要珍惜这些字,要保留在会宪里面。有些东西它表达我们会的固有的精神,固有的神恩,我们应保留下来,那些字不会是很多的。
会长开始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以后,她就要复印发给每一位会员,包括初学者,每个会员看了以后,就发表自己的意见,提建议,收到了她们的意见后,把这些意见积在一起考虑后,重新开始制定第一条、条二条、第三条,修改的修改,用别的字来表达它的内容等,做完这个修改工程后,第二次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发给姐妹们,让她们去看,去分享,去反思。所有全体会员的祈祷中看了以后签名,把她们的意见寄给总会,每条至少三次。这个过程的好处不只是为了合乎所有人的理想的会宪,也为了所有的人把会宪深深地铭刻在心里,你们到了80岁的时候,你们看到这个会宪,很自豪地跟你们的后辈的修女们说:“我也参与过的,我们制定的会宪。”老年修女们还可以给新入会的解释,我们为什么会制定这条会规,是这样的……为什么原来是那样说的,而改成现在的这句话,圣经上怎样说的,根据是什么都可以解释。
每个会员都有资格作为初学导师,作总会长,因为她明白会宪,会宪里面还包括总会长是什么样的人,她的任务是什么,初学导师是什么样的人,她有什么任务,都在里面。因为这是大家一起商量以后,祈祷以后产生自己的条文,所以,每一个人参与这个工作的第一批的,第二批的指定代表们,就有对会宪有很大的爱,热爱而且理解,能解释,这个会的传统就建立起来。有时候有人问你,什么样的人能当会长?什么样的人能当导师?导师的条件是什么?如果你曾经经过这些步骤,参与制定会宪的过程,你有能力解释在每个条文中间找福音里的根据,那你们自己就有资格当会长,当初学导师。如果一位修女是神学博士或心理学博士,但是不熟悉会宪,不知道会规,也不好好遵守会宪,不重视会宪,那么她就没有资格当会长,当导师。当领导的修女中,你看我怎么生活你就怎么生活(给会院的礼物),所以,会宪所表达的修会的神恩和修会的精神,就是我现在讲的,天主赐给我们会里面每一位会员的礼物,圣家小婢女会的,从天主得到特别的恩惠是表达在会宪里面,换句话说,一位修女,按照会宪、会规去生活,她就是忠于天主,给这个修会的特恩。
第六点(步骤),就是来来去去的,终于写成的草案,这个提示要交给法典的专家去过目,举个例子,府上的人,50个修女的团体,她们草案写成了以后,就寄给了我,要我去看,看了以后,我觉得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没有意见可以给她们,那么,不但是我,她们还寄给一些法典的专家“顾问”的修女,她们看了以后,大家都公认为没有毛病,没相反教会的文献、法典的任何东西,你要求建议她们文章写得不太顺利的时候,你可以建议,但是不能修改她们文章的内容,随便那一位专家都不能建议她们改变内容,这是一个神圣的东西,如果法典专家发现里面有相反法典上的规定,那么你可以跟她说,第几条相反了法典规定,让她们自己去修改,外面的人不应该插手工作,你就一条一条地写下去,假如这些条文有一百条或一百几十条,你就把它订成一个小册子,复印,发给每个会员讨论。我们这个阶段有300位修女,不可能全部聚在一起,把一百几十条,让她们逐条地去讨论,如你赞成,就画一个圈,反对就打一个叉,然后就一条一条地投票,投票结果,准备委员会、参议,协同会长一起讨论,要通过的会宪,每一条必须要三分之二会员的同意,才能成立。
从教会法典看会宪
教会法典里头的什么东西,必须要包含在会宪里头,大概有1750条,从573条开始是有关修会的,那么573条的第一项是有关我们修道生活的有关奉献,献身生活的,其中包括各式各样奉献的方式,在俗、灵修等,所以,我先跟你们讲573条的第一项。573—606条讲的是修道生活的基本原则,然后从607条开始是一些详细的规定,换句话说,503—606条是适用于所有的奉献生活,无论你的修会是什么都要符合这些原则,所以,教会法是为了所有的修道人规定的,但是这几条讲的是原则性的,讲的是信徒在圣神的推动下,更密切地追随基督,把自己完全地奉献给最爱的天主,所以我们无论在哪一个国家、修道会,无论是哪一个性质,无论什么名字,我们的共同点是密切地追随基督,跟基督结合,这是我们过奉献生活者的最大目标,那么,共同的目标详细地说有三点:一、要以新而特殊的名义来光荣天主;二、建设教会;三、拯救世界,为天国服务,这三点是无论哪个修会都要有一个共同目标,三个方式来表达(光荣天主、建设教会、拯救世界)。过奉献生活的人,不是为自己而生存,我们活在世界上存在的理由是为了光荣天主,为天主服务,建设教会。一般的信徒中间过奉献生活的人,就是有一个特别的使命,她们的特别的使命,从另一句话,就是追求完善的爱德,为了光荣天主,建设教会,拯救世界,你怎么做达到目标呢?就是过完善的爱德生活,追求的是完全的德行。以前修道生活的目标是追求望德,追求完善,所以她是一种出世的精神,以出世的精神离开世界,追求我的完善,这就造成了一种局面,梵二以前的教会法追求的是望德,梵二以后的教会追求的是完善的爱德,就是达到爱的顶峰。法典跟我们说的总的一句话,就是为了天国服务,光荣天主,拯救世界,建设教会,你修的德行,望德也好,但是你不要为自己守望德,你要追求的是望德,更好地说是爱德。
望德和爱德有什么区别?比如说,你从生下来,你的性格是比较容易愤怒,经常发脾气,一动就发脾气,或者有些人很紧张,总是生活在压力之下,如果你追求的是望德,那么你就越来越垂头丧气;如果你追求的是爱德,即使是脾气不好,有种种毛病,一下子改不了,但是因你爱得多,你也可以往前走,就是继续得到鼓励能往前走。以前目标是追求望德,比如有些姐妹们很完善,她守规矩守得很好,但是她使其她人很紧张,因为她没有爱,也没有谦虚,她自己以为自己有德行,而固然有,但她缺少了爱,缺少了谦虚,她就在这个团体制造了问题。
追求望德和追求爱德是不一样的,真实的目标,我们追求的不是一个人自身的望德,而是一个完善的爱德。就是说爱德的成全,并且在教会内成为显著的记号,预报天上的光荣,这是第573条第一项。(重新讲一遍)就是以新而特殊的名义致力于为光荣天主,建设教会,拯救世界,以获至爱德的成全,并且在教会内成为显著的记号,预报天上的光荣,最后两句话是默示性的。那么什么叫默示性呢?就是在教会内部,我们要寻先进的,扮演先知的角色,就是说教友们在生活中全心全意容易忘记永生,太忙了,忙着赚钱,忙着生活,在岗位上,家里头忙得不得了,她们容易忘记天上的事,当她们看到修女时,我们应该成为一个记号,让她们想到永生,想到天国,所以最后两句话是默示性方面的话。有一句话,你们都听说过,她们说:“我们活得很累,社会上很黑暗,但是到堂里来时,看到神父们和修女们快快乐乐地生活,你们什么都不要,什么都没有,生活很简单,但是看了你们的喜乐后,我们自己的信仰生活就好象更新一样。”大学生(女孩子)在谈话时分享时说,她们每天都要穿新衣服,都要寻找更新的、更时髦的衣服去穿,但当她们看到修女们每天穿同样的会衣,就问修女:“你这件衣服穿了几年了?这会衣的意义是什么?她们把她们自己生活的境界就往上提了,那么她们就接近天主了,向往天主了。至于她们说:“当我们看到修女时,我就会想到天主。”当她们看到我们,就会想到天主,有耶稣基督、天主存在的理由,就是让人们想到天主,想到耶稣基督,所以,我们在那个时候扮演的角色是先知性的角色。外教人说,教会里头有神父,有修女,如果有一天我要选择宗教,我会选择进天主教。在世界上,无论我是谁,我的存在本身,就是要表达天主圣神赐给我的恩惠,我是活的,我是得到天主恩惠而生存在世界上的一个人,那么通过我们的存在,我们给人说天主爱你,所以我们在外边不用去干什么特别的事,我们有个名字叫“存在使徒职”,就是说我的存在本身就是在传教了。发了愿的修女,她即使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她只要是个发愿的修女,她彻底地活出她的圣愿,就是在传教。曾经讲过这句话,当时的韩国社会上,人家不认识天主,教会也很小,那么,我们在街上走的时候,人家问我,你是谁?我们跟孩子们讲话,即我们存在本身就是在传教了。要走一条山路,晚上走的,有些孩子并不是教友,也不怎么懂“修女”这个字,但是她们看到我们会叫“耶稣,你好!”她们也不知道天主教与基督有什么分别?所以我们的姐妹们说,我今天真高兴,因为人家在我身边看到了耶稣,我生存已不在是我,而是耶稣在我内生存,这是她们喜乐的原因。这些孩子们是欢迎耶稣基督的。耶稣怎么样爱小孩子,怎么样让小孩子靠近他,认出耶稣基督来呢?573条的第一行、二行,要想说的是包含在会宪里头的一点,修会可以决定自己发的愿是三愿呢?还是许诺呢?还是其它性质的诺言?这个教会法给我们自由规定,遵照本会的法规藉圣愿和其它圣约,承诺实践,神贫、贞洁、服从的福音劝谕,这三愿本身内容是一样的,但是方式不同,如三愿、条约、承诺,你自己会宪可以规定。根椐你发的圣愿或承诺,你就有特殊的方式,那么,经过爱德,就是这些神贫、服从、贞洁导致出的爱德,使你活出的爱德,你用特殊的方式与教会的奥秘结合。前面一句话,就是教会主管当局,按照法律建立后,基督信徒可以自由加入,按照本会的法规藉圣愿和其她圣约,承诺实践,神贫、贞洁、服从的福音劝谕,并藉此等劝谕所导致出的爱德,以特殊的方式与教会和奥秘相结合,就是你可以自己选择发愿的方式,但是你要经过当局的批准。经常会出现的就是这个原则,一旦教会的主管,比如教区的修会批准以后,你就可以按照本会的法规去定向,所以教会给我们自由,按照自己选择的法规,自己写的会宪去生活。那个时候,你要考虑到这一点,就是教会给我们相当程度的自律,自己管好自己的权利,你不要白白地浪费,既然教会给你选择的自由,那么你就选择。教会给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知道这个权利,那么我们不就白白地丢了,而且我们还会不知道怎么做,所以要注意到这一点。修女到意大利访问时,那边也有她们会的修女在服务,有许多新的移民,比如有中国去的移民,有两幢高楼,是中国移民住的地方,那些中国小孩子去意大利的学校,但是有许多法律,就是凡是意大利学校的孩子可以免费吃中饭等有许多权利,但是中国移民不知道,所以她们自己出钱去买饭,那么修女看到这个情况,就跟她们解释,你们有这个权利为什么不去领用呢?同时帮她们去申请以后,就得到了这个权利,以后也就解决了许多。国家的法律、教会的法律给我们权利,那么我们就认清自己的权利,我们就可以帮助别人得到权利或我们自己也可以享受权利。
574条的第一项,在这种会内承诺福音劝谕者的身份,讲到修道者的身份,是教会的生命和圣德,修会的生存属于教会的生命的圣德,因此在教会内应有众人助长和推行之。我们是谁?我们的身份是教会生命的一部分,是教会爱德的一部分,我是那么贵重的一个人,我就是教会,教会的生命在我内,教会的圣德在我内。麦德是一位修院哑巴会的一位修士,他在自己的自传里头说过这句话,他说他们哑巴会的修士半夜三点起来念日课,他们整天劳动,每天祈祷许多时间,有一天,有一位修士突然感觉到,我们就是这个地球的生命呼吸器,就是肺,就是地球的生命通过我们在运行。(如果没有这些修士,这个呼吸器,地球就要死亡了。)虽然他们不做别的事,只有守静默、祈祷,但是他们在维持教会的生命。度奉献生活的人,我们的祈祷是多么宝贵,因为通过我们的祈祷,地球的生命在延长。教友们提些问题给她们回答,其中有个问题是问:“修女是干什么的,做什么事的?”她们许多人回答修女是祈祷的人,教会里的人在社会做事情做许多各式各样的服务,她们都知道,但是我们给人家脑海里留下的形象不是工作,而是祈祷。我们会里头分享的时候,我们提到一件事,梅瑟在帐篷里头,跟天主谈话,他去面对时头上要带一块布,他出去给人民讲话时,他不带头巾,不蒙住脸,那么人们看到会死的。所以他给以色列子民讲天主要他传达的话时,他就带上头巾,脸蒙着手帕,他讲自己的话时就把手帕拿掉。梅瑟去跟天主讲话,进入帐幕拿掉头巾,出帐幕时,他带上头巾,所以祈祷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还有旧约里头,黎贝加跟依撒格见面时,就拿掉手帕,她自己一个人在时,就盖上。新郎都喜欢掀开新娘脸上盖的头纱,包头不是随便什么一个东西,是一个人与天主结合的象征,在会宪里头如果你们能记住这个特别的记号是象征什么,比如自己的会衣是什么,是修女用的特别记号,你要在会宪里头解释这个意义。我们过团体生活需要一个标记,让人们看到这个标记,就知道我们是谁,用来表达我们身份的东西,会衣也好,其它象征性的东西也好,就是说你看到一个民警,看到一件制服,知道这是一个民警,那么人家看到我们就知道我们是修女,为表达我们的身份,做一些标记、记号,我们要让人们看到看不见的恩宠。我们从天主那里得到的恩宠和精神,通过我们的生活方式,让人们能在我们向上看到看不见的天主的恩宠和精神。用来表达我们身份的那些记号,她们甚至有时还比我们自己更卖力的去保护这些记号。
第574条的第二项,用天主特别召唤而获得这种身份的信徒,在教会的生活内,享用这种特殊的恩惠,而且按照各会的宗旨和精神,有助于教会救世使命。简单地说,就是教会从天主接受的恩惠,就是福音劝谕,奠基在这上面的。比如说,教会的一个责任,就是要保护每个修会的创办人、会祖的精神和健全的传统,使她发展,使她成长,教会自己认为有这个责任,保护、帮助、确认我们会祖的精神在何处?。教会当局有责任帮助我们对福音劝谕解释,要实行福音劝谕而立的法就是我们的会宪。教会有很多天主圣宠所赐的恩惠彼此呼应。就是各不相同,虽然修会那么多,但是每个修会得到的神恩各不相同,有的修会呢追随基督,有的以为人家服务的方式追随基督,有的专门祈祷,有的用与世界交往的方式追随基督,最后一句话是非常重要的,就是你用任意方式,都是承行天父的旨意。要记往,我们怎么样更好地追随耶稣基督,通过我们自己选择的方式,怎么样能更彻底地活出我们的神恩?跟你们分享我的经验:在我当总会长的15年间,碰到许许多多的难题,每一次我不是首先去寻人,要求人家的劝告,而是去祈祷,我总是先在圣经里头,在耶稣基督内寻找,就是我问自己,在这个情况里头,圣经让我们认识的耶稣,他会让我怎么样回答。然后,我得到了自己的祈祷中的答案,方才去找能当我顾问的人,去请示她们的意见。已经发终生愿的修女,她们的圣召动摇了,那么我就跟她们一起祈祷,在祈祷中寻求天主的圣意。修女她认为自己的痛苦是超过其她任何人的,别人没有能了解她的,所以她心里非常痛苦,即便我是她的总会长,想尽办法也不能帮助她,认识她的痛苦。修道生活有困难,团体生活有困难,她家庭里头出了事,她就是困难重重,所以我就建议我们一起祈祷,向耶稣基督求帮助。这位修女回来,也流泪,也跟我说,我现在要重新开始好好地过我的奉献生活,因为我在祈祷的时候,我在看十字架上的耶稣,耶稣好象问我,你现在是不是跟我一起在十字架上呢?我听到了这个问题,我知道了,我要重新开始。经过了不少次的十字架上的默想,但是她从没有像这次一样,觉得耶稣是跟她个人之间的结合,觉得这个痛苦远远不及耶稣的痛苦,从此以后,她就高高兴兴地过奉献生活。也有好几次经验,在困难中求天主帮助,也得到了帮助,但是我体会不到那位修女所做的体验,因为她是一切准备都弄好了,马上就要离开修会了,那么天主给了她一个特别大的恩惠,而她不只是留下来,而且还当了一个很好的修女。如果我们按照自己会宪,追随基督,强调祈祷,那么我们肯定会得到天主的帮助,承行天父的旨意。怎么想呢?我认为方法是非常简单的,如果你让姐妹们认识基督是谁,爱耶稣基督,愿意跟随她,那么一切难题都能解决。长上——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让所有的会员,认识耶稣基督,追随她,爱她,但要怎么样去达到这个目标,这是我们最关心的关键,也是我们应该去做的最大的任务。有些东西必须要在会宪里头规定的,会宪应包含这个祖上的产业,这是什么呢?前一句话就说明,参会人的表达,参会人的心意,由教会主管当局所批示的有关会的性质,就是这个修会的性质是什么,宗旨是什么,精神是什么,特征是什么,健全的传统的一切构成(应该是忠实的遵守)。你们修改会宪的时候,或制定会宪的时候,第一章里应包含的是这个修会的性质、宗旨、精神、传统,就是包含你们会宪里头第一章要去说明的。会宪第二章开始,你们可以讲一此比较详细的事,就是说你们的人拿起会宪,第一章里头一目了然地就知道你们的名字是什么,目标是什么,精神是什么,特征是什么,去看自己的会宪,第一章里头这些东西有没有?是不是人家一看就知道你会的主要性质是什么,评估自己会宪的一个方法,就是第一章是不是按照578条里头提到的因素是不是包含在里面,其中有一个就是会祖的精神和神恩,是不是表达在第一章里头。特别的情况581条里头规定会宪能处理的一些问题,比如这个会怎么划分分成几个地区,分成几个省会,分成几个分院,或把分院跟分院合并,合成一个大的分院等,这是内部本身能解决的问题。本堂神父要求修会派两位修女来服务,但是怎么样派?派不派?派谁?这是修会本身的权利。修会本身要决定,修会本身有一定的独立性,我们派修女不是因为神父要求,神父命令,所以我们不得不派,而是因为我们看到本堂神父需要帮助,我们派修女去帮助他。你们提到问题里头有关这方面的,我跟你们说一个原则,就是如果一个本堂神父需要,他有一个幼儿园,他给你写信或给你打电话,要求派一位能管幼儿园的修女来,那是讲得通的,如果说我们本堂有个诊所,你派来的修女,最好是懂一些医务的修女,那么,你就要尊重她的意思,就是合理的要求,但是,如果一位本堂神父说,请你派某某修女来,那么就不行,他指名要求某某修女,说出她的姓名来,要求你派到他的本堂里头,这是违反教会法的。从教会法,知道你的权利是什么?你的权利到什么地方为止,你知道了,那么你就可以按照教会指给我们的精神,办一个修会的精神去实行。创办修会的一个会祖,他能做代理,首先还没人培育好,那么主教事实上是代理院长,在那个时候,他可以指名派遣修女。主教可以对总会长说,我觉得某某修女能力不够,另一个修女有才能,我建议你怎样,怎样地培育她,让她去学医等等,这是可以的,但是最后决定是总会长的。让主教好好去看教会的困难,我们在韩国的体验还多呢!因为韩国虽然已经上了轨道了,但是我们的本堂神父不知道修会是怎么回事,所以他们经常为我们创造困难。如果觉得这位修女不适合,他就对总会长说,你把这位修女召回,给我再送另外一位修女过来,他会指名,他会要求,然后对一位年轻修女,“你没有圣召,你应离开修会”,然后本堂神父就把这个修女院的团体完全撤消,另外请了一个修女院来,70年代80年代,韩国修女院里有许许多多这样的问题,我们就得到一个结论,因为神父们不懂修会是什么,不懂奉献是什么,所以发生这些弊端,今天下这个功夫,让修女们认识自己的身份,彻底地在本堂里活出自己的精神,但是这样做还是不行。上次她说过一样,在修院学习教育的过程中,至少一个学期要让修士们知道修道是怎么一回事,适合当地的神父与修会之间对话。87年我到广州大修院里去,我带了80位修女一起去,那边的修士有250位,我先给他们讲了(修女也在场)修会的性质、修会跟教会的关系、本堂与修会的关系,讲完了以后,我让每一位修女与五位、六位修士组成一个小组讨论,大家对话,经过这么一个过程,让修士们了解修会是怎么一回事。
与神父们的交谈,一边是跟修女们的交谈,一边是跟修士们的交谈,一边是平信徒的交谈,修院本身也非常愿意办好修士们的教育,所以答应有这个活动。她觉得修院,听说广州有这个活动,有一天汉城修院的执事团,她们就派了代表来看我,执事跟我说:“我们院长不喜欢请修女来给我们讲座,所以我们秘密地来看你。我们马上要升神父了,这是最后一年了,我们也像广州的修士们一样,也需要认识修会的性质,所以你有义务要帮助我们。”我开始拒绝他们,但是他们说,修女你如果主动地跟我们院长说要求来给我们讲座,他会接受。不能给修士们办讲座,我不愿意秘密地跟你们见面,我是光明磊落地到你们修院里头给你们做一个讲座。这一天,在修院里头接受他们的问题,回答他们的回答,看有什么难题,我们边祈祷边交谈,这样过了一天。下一年,他们执事团又来要求(每年两次三次)以后,我第二次就跟他们说,我一个人这样不太好,我跟长上联合会常务委员一起去,所以我们五个人跟执事们一起去交谈了一天,后来下一年,他们院长主动地发了请贴,邀请我们去,就是修道生活成了修院里头必须念的一课,在升神父以前,他们都学习修道生活的内容,所以她们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因为神父们知道奉献生活是怎么一回事了,那么问题也就不多了。你发了终身愿,你应该听我的命。这是十年前的事,这是性格上的问题,现在不存在了。90年代时,真的发生了好几次,神父们一天早上起来就说:“你们都给我走!” 他要求另一个修会长上联谊会通过长上之间的谈话,神父们把你们修会的修女赶走了,他要求我们派修女去,我们就不派,长上联谊会里头没有任何规定,可是自然而然地三年间没有派修女到那个本堂去,三年以后,虽没法律规定,但是所有的本堂神父都知道,如果他赶一个修会走,那么三年间就没有人来,我们是自愿地退出一个堂区,因为这个堂区的教友太有钱,不符合我们圣家小婢女会的神恩,那么我们就预先代替自己要求别的修会(如果神父同意的话)来代替我们,自己帮助神父。我们离开本堂,不会引起本堂事务方面的任何困难,我们负责去安排好,以上跟我们主动地退出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件事。当时我们要离开某个堂区时,做了分辨祈祷,就是增加了我们和本堂之间的好的关系,为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本堂和本堂之间的一个薪水,就是修女们每个月从神父得到的薪水差距很大很大,有的本堂给一点点,有的本堂给好多好多,差距太大了,我们通过跟神父主教的谈话,长上相互之间的谈话,我们就达到了一个差不多的程度。本堂神父不是按照他们的想法,他们高兴的时候,就多给一点,不高兴的时候就少给一点,不是那样的他们每一个教区每年都开会,统一教区里头的本堂的修女的工资,那么大家都差不多的,按理说,在同一教区内,每一个本堂,修女们得到的保障是差不多的,生活费虽不多,很少,但是都是差不多一样的。一个本堂神父把修女们赶走以后,其他修会都不去了,其中有一位神父,教会法典的专家神父来给我们抗议,说这个违反教会法,长上联合会没有权利做这样子的决定,那么,教会的报纸上,教会的周刊上,都闹得很大,我们就跟这位神父说,我们没有下任何决定,长上联合会并没有下决定,我们只是出于对姐妹爱,只是本能的采取了行动,看到一个姐妹修会受到痛苦,我们就是没有这颗心去顶替她们,所以我们主动没有去,出自本能地没有去,不是什么规定赶走修女的,神父在教会的杂志上写了篇文章,说修女联合会做了这样子的决定,怎么样不好的,把修女们说得很不好,那么下一期的杂志上,修女长上联合会的会长写了篇回答,解释了这个原因,后来有些懂法典的年纪比较大的神父们说:“修女们赢了,爱德赢了!” 不是修女们打仗赢了,而是因为我们看到一个修会被赶走的时候,这个修会很脆弱,她是刚刚开始的,就是我们爱她们,保护她们,我们相互爱护,这是出于爱德,所以我说爱德赢了。如果相亲相爱,我们爱主教,爱神父,相互爱,那么就会解决问题,用爱来保护自己,神父没有改变他的性格,恐怕去顶替的人也会受到同样的痛苦,如果我们用主内的爱去应付,那么我相信可以有办法解决。
584条是有关撤消修道会权利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是教区的修会,主教有权撤消整个修会,在那个情况下应该怎么办?肯定有一定房子或财产,如果撤消的话,财产应怎么样处理?这不是修道会的问题 ,修道会本身不能处理,而是主教的问题,如果撤消分院的问题,那么是一个总会长的任务(问题),当然也要主教知道,但任务是属于总会长。对于献身生活的修会,都有对生活,尤其对纪律(治理)方面有一定程度自治的权利,就是在教会内享有自己的纪律,就是会宪。按照会宪去生活,得到保存578条所讲的祖产完整无缺,就是她们的神恩,特征,她们追随耶稣基督的方式等等。586条的第二行就是主教、教区长要维持保护修道会的自治权,也就是要保护整个修会有自己管理自己的权利,因主教有这个权要保护我们,如果修会因为神父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就像孩子到父亲那边去请求保护一样,我们可以用礼貌的话,用适当的充满智慧的态度去请求主教来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在这种态度下,去跟主教说,你有义务,有责任要保护我们,我们受欺负了你一定要保护我们,这样子讲的话,就有点讲得不合乎人情。刚开始时,就要跟主教的关系中间,你们要让主教意识到他有保护我们的权利和责任。刚才不是说去对主教讲话,当主教看见这个修会的团体,非常热心地活出她们的神恩,很好的很喜悦地对这个修道生活的时候,主教心里头一定很高兴,那么这个就是让主教意识到他有权利有义务保护我们,一个方法,我们自己活得好,活得热心,主教就自然而然会知道,他很愿意帮助我们。明白和理解主教的立场,因为他不只是我们的保护者,他也要保护神父们,保护教友们。如果主教跟神父们之间有困难的时候,我们应该理解。那么刚刚看的573条,她说:“我们存在的理由是为了建设教会。”所以我们的目光不只是看一个小小的矛盾,我们要看到的是整个教会的利益,天国的利益,那么看到这个全体修会的一个责任的时候,我们的态度就比较温柔,不是用吵架的态度,而是用适当的态度跟主教说话,追求完善的爱德的修会,所以爱德有时候包含需要牺牲自己的目前的利益,我们有时候要有忍耐,这个也是爱德,所以我们要有一个全面性的看法,而不是看一个问题,在一个全面的大的情景中看问题。有些修女培育也没有好好完成,有的修女她们丢了圣召,所以我们做了一个统计,而统计的结果是留下来的修女是发终生愿的修女的一半,50%,离开修会的修女中,我们认为有许许多多的情况是我们自己的责任,如果她们接受更好的培育,如果神父们理解修会生活是怎么一回事,那么好多人会留下来,不会走。这一点跟修士们谈话时刚刚讲的,还有跟汉城执事谈话时,我们就分享了这一点,我们如果好好地培育她们,如果神父们明白修道生活的内容本质,那么许多圣召就可以保留下来了。所以我们大家都有这个共识,大家都在祈祷,在悔改的氛围中要好好地合作。我们一方面呢?要知道自己的自治权的限制,到什么地方为止,还有在请求主教保护我们的时候,我们要用适当的态度,用智慧的话和方法去交谈。我们跟神职人员对话的基础是什么呢?就是我们自己有没有活出自己的修道生活?我们是不是好修女?我们是不是活得贫穷?是不是贞洁、服从?我们是一个理想的修女,我们让人家在我们身上看到真正的修女的时候,谈话就容易了。比如说,她整天看电视,堂区的事情她不干,那么这位修女你要怎么样去对话呢?她自己没有活出她的身份,就好像是冒牌修女的一样,因为人家不尊重你,我们就没有办法去要求人家说我是修女,你应该怎么对付我?这个教友也非常敏感,也就是说教友有意识无意识地对修女有要求,有期待,她们虽然看到我们穿会衣,生活很奢侈,那个时候她们跟在我们后面讲半句“冒牌”,就是在侮辱我们,我们使她们失望了。甚至用这种方法不表达对我们修女作回应,我们派到一个本堂的修女,她们会说:“我们堂里头来了一个很好的修女。”有时候她们会做一些脸上的表情,说明这个不行,不象修女的修女。说实话,总会长要保护她,为了她去跟主教谈话,没有用,如果这个修女活得一点都不像修女,那么我保护她,我去跟主教谈话是一点效果都没有。我在跟主教谈话的时候,我是红着脸回去的,我自己没话说了,没有活出修女的精神,没有守好她的神贫,或者“三愿”,所以我就没有脸去见人了。在对话前的对话,就是要活出我们的身份,让人们知道我们是谁?又值得受人家的尊敬,通过生活的对话,就是我们没有开口说话,但是通过我们的生活,就是在跟人们对话,通过我们的圣活,用生活去对话。朱梅芬修女分享一个例子:“前几天我收到一封信,一位教友跟我说,她去圣物组,不是北京,另外一个地方去买了很多圣物,她付钱时,那位修女脸上很冷情,一点笑容都没有,就好像你越快走掉越好,我很忙,其实她没有别的事,就在那个时候,来了一对穿着很好的夫妇,这位修女就马上笑容满面地去接待她们,她用自己的表情来赶我走,虽然我买了很多东西,而这两个(不认识)穿得很好的人,她就非常热忱,这个就是修女说的敏感的问题,教友们都知道,她说:‘我边哭,边给你写这封信,我们的修女怎么会成为这个样子?’势利眼,看钱不看人。”
在会宪里头,早上讲的是除了应该保存578条祖产的问题,这个应设规定,修会的自治权理,会宪的纪律,成员的招收与陶成、圣愿的对象去规定,写在会宪里。就更包括自理问题,会宪应该守的纪律和你招生时的条件是什么?培养的过程的条件是什么等这些都必须包含在会宪里头。会宪就是有关纪律,行政,规章等这些,如果没有改变本身的话,就应该有教会当局的合法的程序就是上次跟你们讲的,要经过主教的同意,还有,要在修改会宪的哪一条时,也要经过主教的同意或批准,才能真的去修改。会宪里头规定,总代表会是怎么选举的,但是这个会宪已经通过了,但是我们因为现在人手不够,不能选代表, 3/6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