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要不要劝她,要不要等几年后写遗嘱,就是会宪里头给你这个权利,你要不要?她如果说要等,那么就让她等,她如果说不要等,要现在马上写遗嘱,那么就让她写,你写的遗嘱,总会长接受,那么马上就会发生效力。会宪规定能让发永愿修女等待,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完全百分百肯定这位修女有圣召,那个时候我们怕她会出去,出去以后生活会成问题,所以允许她等待。修女说:“我要全心全意地奉献给天主,我不用等,我不想等,那么你就高高兴兴地接受她的“遗嘱”,内容方面呢?刚刚说的,完全自由,多少给谁都是本人自由决定的。一旦接受了,就要按照她的意思去实行。
第三个问题是:她立坏表样,影响到别人,影响到团体生活,我们该怎么办?这个情况,首先,我跟她面谈,开始要求她与我一起做三天的祈祷,去默想她在团体里头的表样,在姐妹身上的影响,三天以后,我们见面谈话,我跟她谈了好几次以后,她的毛病还没有改,我就跟参议们商量,怎么样处理这个问题。这个时候,总会长以参议们的名义给她发一个文件,说如果你不改这个毛病,那么你以后就不能继续修道,正式地通知她,如果她是一位发暂愿的修女,允许她在发愿之前要求她写一份许诺书,就是说“我如果不改变这个毛病,那么我会自动地退出修会”。我遇到这种情况不只一次,在多次跟她面谈后,给她一个警告书,那么她呢?写了许诺,就是说“如果我发愿以后,我再不改毛病时,那么我愿主动退出修会”真的退出的修女,我看到过。她许下要主动退出修会就相当于劝退的情况。那么在社会上,一个被修会开除的人和一个自愿退出的人的意义是不一样的。我们为了她的将来,让她主动地许下,如果不改毛病,她就主动地退出修会,让她在社会上也能有一个立脚的地方。这是我们尊重她人格的表达。
好像圣家小婢女会是三位修女一起被派在一个本堂的,她们三位中,谁负责?谁是领导?问题是怎么样决定谁是领导?总会长任命三位姐妹中间谁是负责人,那么总会长任命的人就成为她们的领导。有这种情况,年轻的修女是领导,年老的修女反而是一般的,就是要听这位年轻修女的指使的。我们还有规定,分院长只能连任两次,每一次最多是三年,那么一位她当了两次分院长以后,她不能再当分院长了,也就变成一般的修女了。我们很注意这一点,中国跟韩国是差不多的,可是韩国,据我了解的,特别是注重礼仪方面的,韩国也被称“东方礼仪之国”。所以,即便一位年老或年纪比较大的修女不是分院长,那么这个年轻的分院长,她有责任负担对外的一些事情如财务,管理等。都要她负责,但是她在生活上还要继续尊敬比她年纪比较大的修女,虽然她是院长,但也尊敬年纪比她大的修女。这点,守好礼貌是一个小团体和睦共处的关键。比如说,你虽然是分院长,在外面有许多事都要问你,都要你管,但是在吃饭时你还是要把第一碗饭给年纪最大的修女,不是你是年轻的会长就要把第一碗饭端给你,第一位下筷子的是老修女,我们的修会里头,有许多年老的修女,也有许多年轻的修女,所以“和睦共处”是因为我们都守好礼貌。
发永愿就不能有财产了。永愿者把不用的零钱存起来,是不符合教会法的,因为你发了永愿,你没有财产,你是神贫的,以后应该像耶稣一样赤裸。什么钱也没有,如果你存钱就不符合你发愿当时的精神,发愿时,你把你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处理钱的权,都要收起来,你是没有所有权的人,你不可能在法律上占有任何财产了。在韩国的政府,有一系列的法律,作为一个成年人,你不能舍弃你的所有权,即便我们韩国修女发了永愿,但国家法律要求你保留你的所有权,所以,事实上你的心里头已舍弃了你的所有权,可是法律不让你舍弃,而这个所有权不针对钱,而是针对不动产(房地产)。所以法律上她们还有享有不动产权。在韩国的情况,比如说,她父亲留给她一幢房子,这幢房子是她名下的,可是她不能处理,在发愿的时候,她许诺舍弃处理权,使用权,她不能把她的房子转让给她的弟弟,在这种情况下,具体地说怎么办呢?比如法律说,这幢房子是你的,那么你呢?很想把它卖掉了,把这钱分给家里的人了,那么你要卖时,必须要经过不只是总会长,还要和她的参议们一起赞同,签字,她才可以用你的处理权。不然的话,你不能安排这个事,除非会宪里规定你可以占有钱财,如果会宪有规定,我想这也是有可能这样规定,但我不能想像这样子规定的修会,我也没有听到,世界上也没有这样子的修会。没有神贫愿的修会就是生癌症——李浣泳修女很生气地说。比如说:她们会的情况有三愿或暂愿的修女要练习,因为她们是发神贫愿,暂愿也好,永愿也好,发愿以后,给每一位修女一本帐簿,你记上,申请需要25块美元、车费等,你需要,你就把这个没有期限帐簿放在会长屋子里头,会长经过财务,把这两三百块钱夹在你的帐簿里给你,你拿回来,在你每次用钱时,就记下来,哪一个月哪一天为什么用?用什么等,等你用的只有一点时,你重新把帐簿放在会长房间里,记下你需要多少钱(如五百),为什么而用,但是你特别的情况,到“北京”别的地方去旅行,所以会长又把这五百块钱夹在你的帐簿里给你,所以不是每月限制而是你需要多少,就给多少,用完了再要,每个修女身边都是有点钱的,不是完全没有的,修女是本来每个月发零钱,但是实际上看这个结果呢?有些修女因为她们不够用钱,而借的钱越多,那么也就违反神贫愿了,所以,她们改变了这个制度,改变以后,跟她们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也是用多少拿多少,但是在一年以后还有剩余的,那么还要上交。在堂区的分院里头,每一位修女都把自己需要的钱,向分院长申请,等分院长签字,把钱发下去,用完以后,再申请再发下去,这样子记起来,等总会长来访问分院时,分院长把每个修女的帐簿放在总会长的屋子里头,总会长把修女叫过来面谈时,旁边就有我的帐簿,她看了以后,如说你的神贫守的很好,怎么样呢?也就是她可以有个根据,对这位修女的生活状况,有了根据以后,就开始面谈。现在我不知道你们的生活状况习惯如何?但是你们提这个问题,就是这个发永愿以后的财产处理问题?就是写遗嘱之后,还可能有财产,这是完全反对的,相反法律规定。我们应该快快纠正,就是要神贫能真的生活出来,不改的活,以后修会有很大的问题,因为神贫没有了,修道会的精神也就没有了,对这个问题就好像修女院作为一个团体,生了一个癌症。就是你写会宪求修改会宪的时候,要把修女聚在一起,让她们自己讨论,接受,然后把它写进会宪。有些修女在外工作,比如说在医院里做护士,不是修会的医院或教区的医院,每个月给你多少钱,而这些钱要全部上交。在我们修会的情况是直接送到我们修会的,根本就不经过我的手。做的好处,就是一视同仁,修院里不分级别高低,比如说有的修女在幼儿园里教书的,你每个月能赚900块钱或二千块钱,而在本堂里服务的修女才100块钱,那么,实际上一样的,赚多赚少没有分别,大家都要向院长那里领取自己所需要的,各取所需,我们修道生活要真的活出社会主义。在用钱方面,是非常小心,非常合乎道理的,是非常诚实的修女,她的灵修是高的,在这个神贫守的不好的修女,在整个灵修问题也有些困难,神贫守的好的修女,她在钱的问题是小心翼翼的,因为这个不是她的钱,她也不能对教友说:“我便宜一点给你吧,本来是30块钱,现在28块钱,给你吧!”她没有这个权,凡是她自己是身无分文的,但她也不能安排处理别人的钱,绝对不能自由安排公家的钱。钱就是魔鬼,永愿以后的零用钱也不归自己而是上交,什么都没有活得很轻松,往东就往东,往西就往西,没有什么可带的,我发终身愿已经三十几年了,虽然一无所有,但是我需要的东西什么都有。我们得的是天主一百倍的给我们的赏报,为我们舍弃了一切,所以我们也就有了一切,世界上一百多万的修女,我从来没有听到有修女会饿死。虽然我们两手空空,但是我们需要的都有,天主都安排了。
圣召越来越少,但是我们想入会的青年女教友问问题:假如一位女青年教友想修道,我们可以从哪方面去辩别她是否有圣召,修女说:“我们要非常谨慎地去分辨,一个月一次,至少一年间,请她来跟我们一起分享,开会,一起过一两天,问她一些问题,你为什么修道?家里情况怎么样啊?等从各个方面去认识她。现在韩国的各个修会都在这样子做,就是每个月举行分辨圣召的聚会,那么在这个圣召的聚会中,就是提高她们对这位女青年的认识,也要让女青年认识到除了她们以外,还有别的修会,也就是让她自由有所选择,我们认识一女青年,她的圣召是很真诚的,但是对教育是非常有吸引,有兴趣,对穷人方面反而是不太热情。所以,我们跟她说:“应该去找圣心会”,应入“童贞圣母会”,她们是办学校的,那边修会是比较适合,我们这里不合适。我们鼓励她到别的地方,尊重天主在她内心对她进行的召唤,就是让她一生幸福地活出她的圣召来。教会法典有入初学的条件,如年龄方面等。我们会宪里头也写下这些条件,有些条件我们也可以自由地决定,如年龄在几岁以上,只要我们不违反法典,我们就可以自由地规定,那么这位女青年是否符合这些条件,我们首先要看,但是最重要的是要看她的信仰,看她对天主的信仰如何?她入会的动机是什么?韩国的神父们对修道会也有些认识了,他们知道哪些修会有哪些神恩?那么他们会主动地去劝这位女青年,去那个修会试试看。有一位女青年,她的姐姐是我们修会的,她也想加入我们修会,她就找她的本堂神父,请本堂神父写一份推荐书,本堂神父认识她,就跟她说:“你在圣家小婢女会是活不下去的,那边不适合你,虽然你的姐姐在那边,你应找另外一个地方,神父为她写了另外一个地方的推荐书。她就去了另外一个修会。姐姐在修会里不太高兴,但是神父看的是正确的。所以除了法典之外,看她的条件还要看她的信仰动机?看她符合不符合修会的神恩?带她的修女要让她了解培育的目标。保守者,初学生已经发初愿或暂愿的修女,一般有谁带领?是院长吗?修女的回答是“望会生的老师跟保守生,暂愿生都是不一样的,不是一个人的,各自有各自的领导,初学有初学的导师等。即使是发终身愿也有人负责她们的继续培育。还没有出现的圣召,去发现圣召,她是负责人,还有些修女,希望要进入,在初步地分辨圣召,还有一位就是望会的,进初学之前的一个负责人,初学的导师,负责暂愿修女的导师,负责永愿修女的导师,这里头有十二位修女担任那个或这个培育的责任。十二个负责各个培育的修女都是发永愿的,那么这十二人协同总会长,每个月要开一次会,里头有规定,我们自己修会培育的原则,规则,一些大的原则,每个月这十二人都要做自己的汇报,她在一个月里做了什么事,培育的经过是怎么样?有什么困难?然后我要保证这十二个是连环的,她们中间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相互矛盾的。就是一系列的培育阶段,都是要联系起来的,那么开会的目标就是保证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朝着同一个方向走,最有帮助的文献就是《修会培育指令》这本书对我们是有最大帮助的,分担培育责任的十二位终生愿者中间最重要的一位就是初学导师。意思是有人担任发愿以后的继续培训,但是初学导师是重要的一位导师,就是总会长培育最高的领导,这一点我认为全世界所有的修女会都是一样的,总会长是培育的总负责人,即使如此,总会长绝不会干涉法定年里初学导师培育的过程。有管理权完完全全地交给初学导师,但初学导师不是她随便怎么样就怎么样;会宪有规定培育目标,初学们的导师应守的规则。在会宪规定的范围之内,初学导师是自由的,就是说总会长也不干涉她。
这次培训的主题是有关神恩和会宪方面。(这次听完了课,请你们重新去阅读会宪看是否真的已完善)。不是一个人而是同你的姐妹们,看大家对会宪会规有什么反应,要她们深实到会行的精神里面去,认识自己的神恩,在这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遇到一些困难。天主请你们负起这担子,天主也就会帮助你们,你们也要带有信心勇敢地往前走,你们碰到什么难题,只要你们举目向上,注视耶稣基督,你们自会找到回答。
在教会法的第662条开始,同时它也给了我们每个人义务和权利,按照福音的指示,和本修会会宪表达的阐释:以跟随基督作为最高的法则生活,按照这条,跟随耶稣基督就是修会和他的会士的最高权利,也是最高的义务,福音中的耶稣基督,我们不能忘记,教会法无论给我们什么义务和权利,而我们义务中的义务就是跟随耶稣基督,权利中的权利就是跟耶稣基督,玛窦福音7:12节说的一样,耶稣给门徒们爱的诫命以后,就好像我给你们所说的,所做的,你们也要这样子去守去做。我们在守法时,因为我们心里头跟自己说,这是教会法规定的,我们去守的时候,不要忘记,你更要注意的是法律的精神,就好像耶稣自己说的,他来是为成全梅瑟的法律,而成全的方法就是爱,那么这个守法的精神是爱,我们不能忘记这一点。新的教会法典1983年颁布的,法典本身让我们看到这一点,就是法律精神的重要性,因为83年的教会法典跟老的教会法典比较之下,你就会看到这一点,老的教会法,应该怎么样?应该怎么样?完全是一部干燥的法典,而新的法典给我们许多地方的指示,守法的精神,耶稣基督的精神。以后你们逐步地长大,有空去研究梵二以后的文献的话,这个一共有十六个文献,这个文献表达了都是基本的精神,就是耶稣基督的基本精神,耶稣基督对一致的合一的愿望,爱的愿望,耶稣基督怎么样要我们爱天主,爱人,爱全世界的人,追求合一,这是所有梵二文献的基本精神,教会法就是根据梵二的精神,大公主义的精神,所有的基督宗教要追求合一的精神,要爱世界上所有的人,那就是基督中心不是修会中心,也不是教会中心,我们每个人都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而以基督为我的中心,这就是梵二文献给我们留下的一个大方向。追随耶稣基督是我们最高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用什么方法去实践呢?第663条就告诉我们一些方法,男修会的会士或女修会的修女,我们最重要的职务(本分),也就是默观天主的事理,努力在祈祷中与天主结合,能把这点与耶稣基督联系起来吗?就是教会法上说的我们最重要的本分是祈祷,那么怎么把这点与耶稣基督联系起来?你们想到耶稣领洗的时候,他领受了天主圣神,然后催迫他到旷野中祈祷继续四十天,耶稣是把祈祷作为一生中最重要的任务。那么我们追随耶稣基督的人不应该这样子吗?路加福音里经常在提醒我们,过一段时间耶稣独自一人去山上祈祷,不只一次,路加福音反复地提醒我们。太阳还没有出来,耶稣就一个人到山里去祈祷,耶稣整个一天忙的连吃饭的时间也没有,可是等他治好他们的病打发他们以后,他一个人到山上彻夜地去祈祷,还有你们应记得耶稣在水上行走,那是在半夜,他在水上行走之前什么地方呢?他在山上一个人在祈祷,为什么在十二们宗徒之前,要祈祷?他不是拣选自己心爱的人,不是按自己的爱好去选;他祈祷是为了知道父的意旨,父要他选什么样的人,怎么样去拣选?他祈祷以后,方才去拣选;福音表达若望是耶稣最爱的门徒。他上了山问宗徒:“人们说我是谁?”他们回答后,耶稣问:“你们认为我是谁?”那个伯多禄作了回答“你是默西亚,永生天主之子,”那么耶稣跟他说,这不是你的话,是选择你的父让你说的话。也就是父选择了伯多禄,所以耶稣也选择了他,耶稣猜到伯多禄的情况,我们看到这个情况也可以猜想,耶稣自己本来是不太喜欢伯多禄的,因为责斥了他好几次,但是耶稣听了伯多禄的回答:你是默西亚,永生天主之子;耶稣说“不是你在说的话,而是在你内的父,是父在你内说的话。”这句话,我们可以解释为是天主圣父选择了伯多禄,所以耶稣也选择了他。星期六我们在讨论总会长最难的任务就是人事调动,也就是怎么样分配姐妹们,那么如果你们都有经验,为了知道圣父的旨意,要把谁派到需要的地方,这中间需要花很长的时间去祈祷。就是我们做了较好的祈祷,也是很难选择的,更不能说不去祈祷,就去调动了,祈祷和调动合在一起是我们必须要认识的一个任务。祈祷中间有一种求恩祈祷,这种祈祷谁都知道,就是教友们都知道,即便是非教友,她们也都要去求神,修道人的祈祷应该超越这种求恩祈祷,当然我们也可以求恩,但是我们基本上应怀着热切的渴望追求天主的圣意,在上主的话中,寻找天主的圣意就是一种默观,在上主的话中找天主的圣意,这是修道人应有的祈祷,我们在培养姐妹的时候,也要让她们养成习惯,能在静默中,一个人独自深深地进入上主的话中间跟上主交谈,聆听上主的话,所以,我们因为让姐妹培养这种习惯。如果在新约里头注意耶稣的言行,他说的每一句话,他的动作,我们都能在旧约里头看到,他的一举一动都能跟旧约联系起来。旧约里的“雅威”、“梅瑟五书”智慧篇等等在耶稣的话里头,我们都能找到联系。教修女们旧约时,我不断地有这种感受,就是耶稣成了人,他是用人的方式追求圣父的旨意,就像今天我们去追求圣父的旨意一样,那么耶稣在追求圣父旨意的时候,他用的方法就是念旧约,所以在念旧约,在耶稣的言行中,我们能找到旧约的痕迹,因为耶稣作为人,通过默想旧约、读旧约,要把旧约里头上主的启示作为自己的东西,自己跟天主的熟悉,用旧约就是寻找父的旨意的方法,因此,我在教旧约时,时时刻刻就能看到耶稣是这样的爱圣家小婢女会,是圣家为主的,所以,我们特别爱默想耶稣用三十年间在纳匝肋的隐居生活,我们经常在默想中问自己,耶稣做木匠,学习做木工,除了这些外还做些什么?我们默想的一个结果就是,耶稣花了三十年,就是为了明白父的旨意,表达在旧约圣经中父的旨意,他花在三十年时间去做这个工作,三十年以后他看透了,去读熟了旧约,明白了旧约,把旧约作为资料去默想,他现在也知道了父的旨意,而你们都在创立期间,因为我看到你们还年轻,我看到你们的情况,我听到你们提的问题,我认为你们还在创立期间,你们能不能象耶稣一样花三十年,寻找父的旨意,天主圣父要在中国大地上创立你的修会是为了什么?天主圣父对你修会的希望是什么?如果你花三十年一边做木工,也就是你们现有的工作,一边实行你们的义务,一边默想,寻找天主圣父的旨意,为中国教会的好处,天主希望中国教会成为怎么样的,天主在你们身上有什么期待?要你们怎么样的为中国教会服务?你们如果用三十年去追求,那么我可以放心,我可以说你们的将来是不会错的。换句话说,耶稣完全可以作为二十几岁的青年去开始知道公开生活,但是没有,他为了寻找父的旨意,花了三十年,你们也一样的,是不是可以花一段时间去寻找,不急急忙忙地说,我做这个就完了,做那个就完了,马上就定下,要等到你们有充分的内心的准备,你们方才把它定下来,把方向定下来。这样做绝不是浪费时间,而是为了更清楚地明白天主圣父对你们修会的期望,就好像耶稣花了三十年隐居,寻求父的旨意,然后三年里完成父的旨意,那我们也是一样,你们还在创立期,也就是你们还在成长期,在这成长期里,你们多多花时间去祈祷,寻求父的旨意,那么我可以保证,到时你们可以完成天父的圣意。你们为自己修会的将来、今天遇到的问题焦急时,我们想到造房子打基础花的功夫,就是把地上的泥土,一点一点地挖出来,去面对这些肮脏的东西,面对自己的脆弱,自己的无能,这就是隐居生活,你们现在的焦虑,你们现在觉得自己在各方面都不够,就是在打基础,也就是天主在你们身上打基础,花三、四年,打好基础,那么其他的问题就会解决。为了让你们明白教会法662条的意义,还有663条,就是你们要认识到自己最主要的本分就是祈祷,寻找天父的意旨,培养年轻的一代,培育她们也要有能力祈祷,会士每天都要尽力参加感恩祭典,领耶稣基督的圣体,并朝拜领在心内的主。凡是修道人,都要把感恩祭、领圣体、朝拜圣体作为她们奉献生活的中心。福音中提到天主如此爱全世界,甚至赐下独生子,降生成人,这是我们默想天父的爱,圣父的爱。同时我们还要想到圣体圣事中间耶稣怎么样了?他成了人还不够,他做了跟我们一样的人,天主圣子降生成人还不够,他把自己变成面饼为什么?为了进到我们的心里来,跟我们完全合一,跟我们成为一体,让自己变成面饼,我们领圣体时,想的是这样子的天主的爱。在1998年,在韩国汉城开了一个全世界的圣体大会,在那个时候,我们教会有一个口号,“让我们成为兄弟姐妹们的饭,让我们把自己变成人家吃的饭”,这不是说让我们把饭分施给穷人,而是让自己变成人们能吃的饭,这是我们的口号,我们不只是把所有的东西给人家,我们给人家的是我们自己。成为人们吃的饭,就是说我要把自己完全给人家,帮助人家,让人家使用我,吃我。发暂愿的修女,因为她的分院长骂她,骂的非常厉害,她心里头非常难受,她就跑到圣堂里,她心里头要反抗,她在圣堂祈祷时,她说:“主啊,主啊,你把我抓住了,就把我吃掉吧。”那么,她这样子祈祷,主啊,你把我拿起来吃吧!这样做了祈祷后,她心里很平安,过了几天,她发现她的分院长也改变,对她好了,看到这个情况,那位暂愿者说:“我的分院长原来是这样子一个好人,以前我只把她看作是一个很凶、很泼辣的人,现在我才知道她是这么好的一个人。以前,她看到的分院长不只是一个很凶的修女,她看到的是魔鬼,所以她要反抗,但是耶稣把自己拿起来吃,她把自己完全奉献时,她看到的分院长是一个好人。她的眼光改变了,能看到分院长的好处,其实分院长一点也没有改变,但是她在祈祷中、在圣体圣事奥秘时,她自己变了,她以前带的是黑色的眼镜,现在她把眼镜摘掉了,用耶稣的眼光去看,她看到的是好人。教会法对我说:“临在于圣体圣事的耶稣基督,这个圣事,圣体圣事,感恩祭是我们修道人生活的中心,就是第二项的意义,再看下去的话,你能看到教会法建议,在设分院时,应该有一个祈祷室,里头应是有圣体圣事,这并不是命令,这是劝语,也就是说分院旁边就是圣堂,那么也就不用再设祈祷室。
韩国到今天没有祈祷室的分院还有,因为教堂就在旁边,如果你进堂要花半个小时,那么那个时候你可以设法在分院,搞一个祈祷室,把圣体圣事放在里头,这样会方便修女们祈祷。在本堂服务的姐妹们,她们作为修道人,在堂里头祈祷,那么是会一举两得,一方面你自己能做一个很好的祈祷,另一方面,教友们看到,也就是你为教友们立榜样。一位教友,她自己跟我说,她家里很不和睦,心里头很痛苦,不能解决问题,家里人都在吵,她没有办法,就知道该怎么办?她就跑到圣堂里去,她过去时常看到两位修女坐在前面一动不动,在默观,深深地祈祷,那位教友她不知道该怎么祈祷,她就学修女在后面坐了一个小时后,她心里头完全平安了,她能把天主的平安带回家里,也就是我们在堂里头祈祷,也有想像不到的好处。那教友体验到的,她没有祈祷,她就是坐在那边,但是她在一边看修女们,好像把自己与她们的祈祷结合起来了,无意之中,那么一个小时后,她的问题解决了,心里平安了。那位其实她刚进来,想拜圣体后去找修女谈话,求修女们帮助她解决问题,可是看到修女们在祈祷,不愿打扰她们,所以她看了以后,不知不觉地从修女祈祷中间找到了回答。我们给教友讲道理,不仅给她们解释圣体圣事,还要教她们怎么样在圣体圣事前祈祷,用我们以身作则,用我们自己的祈祷在生活中教她们,怎么样恭敬耶稣圣体。在韩国的情况,虽然教会法上说每个分院都要有一个祈祷室,但是主教仍就叫修女们不得不在大堂里祈祷,给教友们立榜样,所以,主教不让她们在分院里头造一个小圣堂。
我来之前不久,曾经跟一位主教谈一次重要的话,因为主教不让我们分院里头有一个小圣堂供圣体,所以我们的年轻修女,因为她们白天太忙了,没有时间祈祷,到了晚上到圣堂拜圣体,不是几分钟而是三十分钟或一个小时才到圣堂,那么大堂里不生火,没有暖气,晚上走路,谁知道有没有坏人,所以我跟主教说,我们需要一个小圣堂。但是主教不让,主教跟我说的理由就是刚刚讲的那些,像我们这个修女院也有规定,我们在望弥撒,领了圣体后,默想上主的话的礼仪后,那么我们领受的圣体圣事延长在整个生活中,这是我们会宪里头有这么一句话,虽然我们修女院地方小,修女们工作复杂,但是我们必须要想办法,让她们有一个祈祷的场所,要尽可能地把这个场所布置得有帮助祈祷的氛围,稍微大一点的、静一点的,让修女们符合她们修道生活的要求,长上也有本分创造一个场所,让姐妹们好好地在圣体前祈祷,663条要专心阅读圣经、做默祷,依照本修会规定妥善地诵念每日礼赞,这为圣职人员应尽的职责,276条2项规定的义务,并执行其它虔诚的课业,修会都需要阅读圣经,上主的话,要默想圣经,除这以外,还有每个修会规定的神业,第四项就是修女有责任做好这个神业,要特别敬礼天主之母,圣童贞,奉她为所有献身生活的模范和护卫,并以念玫瑰经敬礼之。
要忠实地奉行每年的避静,这一条好像在提醒我们,避静做得好,那是当然,但是,按照公会议的精神,我们至少在避静的期间,日子要守好。教会法是83年颁布的,就是在大公会议以后,二十几年以后,那么在这期间,教会有共同的经验,就是有些修女们,虽然教会规定在七、八天的避静。但是,她知道晚到了一天,早退了两天,结果没有满了期间,没有避好七天的静,所以教会法里头,提醒我们忠实地守好避静的日子。到现实为止,讲的都是祈祷,也就是662条和663条告诉我们,祈祷是我们最主要基本的本分,如果会宪规定是八天的避静,那么八天应一个小时也不能少,所以要满八天。我这个经验,比如说,避静第八天是30号,29号有位修女来找我,是一位医院的财务的修女,因为30号月底了,她必须要结帐了,所以她要提早赶回去,要求总会长宽免她,让她回去。我恳求她不要回去,我说:“晚一天,帐晚一天做也可以。”但是避静一定做完,而这位修女说:“非去不可。”我拿她没有办法,我生气了就说:“你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一边走,我说这句话,并不是允许她提早回去,而是生气时说的。我认为她30号还在避静。我望完了30号6:30弥撒,7点钟出堂时,医院的神父院长给我打了电话,说这位修女死了。”她因为我说 “你要怎么样,就怎样吧”这句话,她以为我允许了,在避静的地方,那个时候,我们修女院很穷很苦,大家地方也不够,她不能洗澡,那么她回家,马上去淋浴,而死在淋浴的时候,心脏病暴发而死。我还在心里头生气,虽然她已经死了,但我还想打她一顿,我在心里头抱怨,这位修女为什么不听我的话,做完最后一天的避静,守好会宪对她的要求。要知道在特别避静的时候,是天主降恩宠的时候,那么天主在什么时候降避静者什么恩惠呢?天主是自由的,当然在避静以外也可以给人恩惠,但是,在避静的时候,就是我们在等待天主降恩的时候,天主恐怕在最后一天早上,也有可能在出静之前的一分钟,要给你很大的恩惠,这也是说不定的。你没有等待,就回家了,那么我刚刚给你们讲的经验,也就想到了一个原则,就是天主在避静期间,什么时候降恩给我,我也不知道,所以,我要忠于避静,一直到底,这是非常重要的。我认为663条第五项“天主圣神在启发”可是我们中文好像翻译错了,我们中文说的是“我们忠实奉行”,原文是忠实奉行年退省的期限,八天就八天,三天就三天。
曾经多次带领三十天或一个月的避静,有不少的修女在三十天内,第二十七天,她们都干枯的不得了,她们在天主面前要反抗,她们要逃走,要回家,跟我说:“呆不下去了”那些话,但是我不让她们走,到了第二十八天,她们开始默想耶稣受难复活,天主的恩惠就象“洪水”一样倾注她们的内心了。这不是一次两次,我也有经验;这样的修女不只一位,她在第二十七天还在干枯,痛苦中度过,可是在后三天,她充满天主的圣宠,她的避静使她改变,而其她的,做三十天,一帆风顺反而没有改变,所以天主的恩宠怎么样给一个人,我们是不能预定的。天主的时间观与我们的时间观不一样的,我们是一分一分钟过的,而天主是在一刹那之间,她能将一个很大的恩宠给一个人的灵魂,所以我们忠于做神业的时间,特别避静时间,也就是我们珍视、重视天主的自由,祈祷时,你不要焦急,做一分钟、两分钟的祈祷,不要这样,你要守好祈祷的时间,忠于祈祷的时间,要重视祈祷的时间。
旧教会法说:“修女每一星期要办一次神工”,这664条新的教会法不是这样子说,会士要勉力使心灵归向天主,每天要省察,并勤行忏悔圣事。现在教会法在这个办神工这方面,给我们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如果按规定一星期一次或两星期一次办神工,那么我们没有条件办神工时,心里头就不平安,所以为了解除罪恶感,为了让我们心里平安,所以没有规定多少时间一次,但是劝我们要常领告解圣事,73年全世界修院总会长开国际大会时,接受我们提了一个问题,我们提的问题是:告解圣事。那时新的教会法还没有规定,就问他,因为他说:“告解圣事要常常领受。”那么会长就问他“常常”是指多长?是多少时间一次?他说两星期差不多,因为太长了,省察时的原由都忘记了。修道人的省察跟一般的教友省察不一样,教友省察的是罪,而我们修道人省察的是,我应该积极去宽恕别人时,我是不是这样积极宽恕了人家,我应该积极去帮助人的时候,我是不是真的积极地去帮助人?从积极的方面,就是我应该做的好事,在哪些方面没有做?那么这样的省察内容,就需要更细心地静下心来去考察。我们觉得在初学的培育的问题,我们应该培养她两个星期办告解的习惯。我们总会里头,有告解神父每两周来一次,等着初学们去办神工,其他的修女愿意办神功的,也可以在那时办,我们修道人的目标是追求完全的爱德,那么你在追求完全的爱德方面,你省察后在这方面哪些做足够努力,其实我们要省察的材料也省察不完。
665条关系到共同团体生活,会士要住在本会的团体里头,除非自己的领导许可,否则不能离开会院,至于长期不在会院,高级领导得到了会长的同意,有正当理由,允许会士在外居住,但是不能超过一年,但因为读书、看病、本会名义牧灵工作者不在此限,根据这个情况,修女不能离开修院,除非有理由,那么没有这些理由,她不能修道,回去了,在那个情况,我们也等她一年,因为根据法典你可以在外一年,但是不能超过一年,我们希望她悔改重新回来,所以,我们会等她一年,暂住的理由是看病、教会里头派她去牧灵工作,那么她可以不在团体里头工作。
上次你们有一个问题说:“如果有一位修女,她团体生活过不来,就是给其她姐妹许多困难,可不可以把她派到独自一人的工作岗位上去,那么看这一条你们得到一个结论,就是不行。不能因为她的脾气不好,而把她派到只有一个人的岗位上,我们修会有这种情况时,非但没有把她派到独自一人的岗位上,反而把她派到人最多的岗位上。因为她脾气不好,把她派到一个人的工作岗位上,那么一直到死,她只能一人生活。修道生活与团体生活不能分开来,我们是在团体生活中间守神贫、贞洁、听命的,所以,原则上,一个人必须得过团体生活。在第二项教会法对长上的期望,会士从修院违法离开,存心脱离领导的管辖,领导应该寻找助她悔过,坚定于自己的圣召,就是去寻找亡羊,她自己走了,可是你还是去找她,这一点对我们说的,就是怎么样去重视圣召,要去想尽办法,不让圣召丢掉。这个人真的是有圣召的,但是,她受到了诱惑,而发脾气走了,平时你们可以看到教会法的核心是爱,而不是处分,不是法律、圣召的分辩,应该以爱为出发点,如果一个人,她在修院里头不开心,她过不下去,那时,你经过祈祷,断定她真的没有圣召时,你应该老实地跟她说,因为天主要每个人都幸福,如果她在修院里没有内心的幸福(不是物质方面的幸福)、平安,那么你应该跟她说:(这是爱德)你没有圣召,你应该早点回去。说到爱,并不是包容每一位修女,就是她无论犯什么大过,都宽恕,就是一直宽恕、宽恕,让她的错误越来越大,这不是爱。而爱是需要父母有时要鞭打孩子,有时要责备他,说实话就是爱,所以应该说实话时,就应该实话实说。
谈到修道生活,首先想到的是第三、四世纪的圣安当和其他的隐修圣人,到旷野里一个人去隐修,后来有门徒追随他们,慢慢地开始修院的生活,这是我们从外部看修道的历史,其实更重要的是从内在看,奉献生活本质是什么?奉献生活第一节:献身生活是深深地根植于主基督的表率和精神,是天主经圣神赐给教会的一份礼物。福音基础在基督和一部分的门徒建立的关系上,玛17章,如大博山的三个门徒,他们与基督的关系中我们可找到修道生活的身份和基础,复活小女孩、山圆祈祷中的三位门徒关系中,修道人与基督的关系就如他们是亲密的关系的经验,享受与老师亲密关系的经验,662条教会法告诉我们,修道人的最大的本份是祈祷。
玛窦福音(如16章)是团体生活的福音,这问题如同一次避静:我说基督是谁?别人说她是谁?是一个分辨的过程。例:神贫,世界上的看法是怎样的,别人是怎样,我是如何看的。我不能像世界上的人一样看贫穷……对于接班人也是这样,耶稣经过分辨,选择了伯多禄,并不是喜欢伯多禄骂过他撒旦,而是圣父的旨意,不管他的感情会有不同的变化,但承行的是天主的旨意,虽然他不配,但仍要他做磐石,跟随他背十字架,后来他跟伯多禄讲了自己要受难,这其实是讲他已接纳了自己的受难。基督是圣言,是先倒空人性再充满天主性,被天主完全充满,彰显了天主的容貌,个人、修会也一样,要改会宪,不把自己完全倒空,真正的倒空,谈不上改变、革新,刷新修会容貌,为了倒空自己,我应该倒空什么,修女在韩国的地位很高,要舍弃地位。梵二后,努力三十多年,所有的修会还未改变社会上已经高举我们的地位,为了基督我什么都要抛弃,我不能舍弃的是我的身份(圣家小婢女会的身份)。在开长上联合会时,我们都在默想,此会是为福音化而存在的,不是为自己而存在的,如果天主不愿意可以不存在,但为了福音的需要,天国的光荣,即使需要离开此会,我也可以这样,才有资格上大博尔山,但有时舍弃是理论上的,没有真正的舍弃,当我们想我应该舍弃什么,还是“想到我”,但在大博尔山时只有天主了,当我得到恩宠时,我该做什么不想了,天主自会安排的,因此我很高兴,直到现在,天主的恩宠是奥秘,奥秘是不能解释的,实际上能倒空自己的是天主,不是我们自己,一个人和天主亲密的结合是合一的经验,我们的身份是没办法向别人解释,三位门徒用默观中看到天主的容貌,不是因为他们好,是天主选择他们,而是天主好,这默观的经验使人紧紧跟随基督,默想避静中只是在等待,不期待什么,天主会突然使我们看到变貌的基督,不要求初学生做默观祈祷,等她有追求时再做不迟。
修道人应该是默观的专家,即是说对默观祈祷,对之有所体验和心得的人,无条件地舍弃自己喜爱的一切,做好准备,舍弃一切,做好准备,舍弃一切的人肯定会成为默观祈祷的专家,修女们舍不得抛弃的东西太多太多,如要学习,再高一点,再多一点,感染到社会竞争的气氛,那就成了问题,物质方面较容易舍弃,但欲望却很难舍弃,想自我圆满,成为更完整的我很难舍弃,成了奴隶,生活被支配,经常在争取,在焦虑、在比较,活得很累,紧张,没有幸福,忘了至高的目标是追求基督,在学习、工作中不要忘记神恩是什么,修道人的身份是什么?修道的基础是什么?我们是边过团体生活,边学习的人,不和人作比较,否则干脆不要修道,把工作与修道颠倒过来了,我们做的工作是:修道人在医院里工作,修道人在养老院……而不是为管养老院而去管养老院,不能忘记我们的身份,当我们跟别人比一定更取得什么学位,领多少工资,如何高人一筹,这已经是离开了修道的精神了,我们的献身生活是与基督的关系,不是学位、知识,而是人际关系,通过此关系,表达我们和天主的关系,和团体的关系,大自然的关系,我们灵修生活,可以通过这个关系来断定。如果要看一个人的灵修生活,可以看她的人际关系,儒学也是一样,文化的基础也在关系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长上和属下的关系、亲戚之间的关系。念圣经时:“仁与旧约”、“道与旧约”是我的论文、有文字内涵的哲学和神学的意义,“仁”字表达了有两个人才能有仁爱,“仁”字的含义是表达最高的爱,但需要有两个人,“诚”中表达了言语的成就,中国文化里包含了哲学,也包含了神学,用中国字去做默想,肯定能发现很多。
关于一个修女的发愿,但在发愿以前,至少邀请三位或者五位修女跟她熟悉的、生活过的写一个报告,送到咨议会,由两人整理后咨议会再做决定。发大愿时,由省会再送到总会再决定,一同生活过的人最清楚,长上并不一定最清楚,帮忙她做圣依纳爵的神操,把小时候的创伤作为礼物,克服她的一些不好习惯,叫她祈祷,相信天主的爱。但这样的人并不一定就决定她发愿,她出去后再接受培育,取得学位以后又申请入会,修会又接受她,得从初学开始,可以在过程上快一点,法典上过得去就可,这种情况不多,但可以有,后来的情况就不一样了。
贞洁愿是从入会开始发生效力的,入会前如果跟异性有过关系,这不阻挡她入会,但异性还在同一地方,为了榜样的问题不收她是明智之举。
你明白暂愿的意思,自己愿意才能发愿,主教要跟修女谈话,是否完全自由要发愿,会长有责任认识她是否完全自由,有可能她本人不同意,但在会长的压力之下发愿,主教的任务是要了解是否在会长的压力之下发愿的。
一般是在发了终身愿再派她去学习,在外边念书的时候,有使徒职的服务经验,暂愿的修女一般不外出学习。
终身愿前的培育要加深使徒职的教育或神学方面的教育,实行将来的使徒职,使修道生活与使徒职得到整合,一般是一年的时间回到总会里来,至少是六个月,和初学院一样回到有规律的生活,团体生活,熟悉学习修道生活的基础,有些修会修女脱下会服去找工作,度穷人的生活,没有特别的需要不联系(一个月),只是让会长知道在哪里。回来后深深地体会到修道生活是多么的富有,安排多样的课程,使生活体会与祈祷二者整合,每天打工12个小时,回来时脚肿的很……会长是一切培育方面的最高权威,望会、初学方面如何培育,总会长都要关心,印度德兰姆姆到韩国时与修女谈话中讲到最担心的是对年轻修女培育,几万个穷人受到修女的帮助,但修女们用什么精神去帮助她们,全靠谁培育她们,她们才有怎么样的精神去为穷人服务。
有时可以去问老修女,过去是怎么样的,做错了会长是怎么罚的,让她们自由自在的告诉你们是怎么生活的,吃的是什么,住在哪里,很感动,有讲不完的故事,所以我们在望会的修女方面先安排听老修女的故事,她们在中间,问长问短,看到的是活着的神恩,从故事中提取神恩。在祈祷中怎样分辨天主的声音?祈祷当时马上要分辨是很难的,如分辨圣召的祈祷不是一次可以完成,反复出现的可能是从天主来的内心的感受,想到这个选择内心是非常平安,是圣神在内心说话的征兆,带来平安、喜乐,恶神也能披上天神的衣服,感到暂时的平安,考察自己的动机,为自己的利益?还是为修会的好处?为穷人?为教会?修会总会长事情多,心里乱,但到圣堂时突然会有一个思想,虽然有很多事,但什么是最重要的,祈祷是发现自己,发现真实的自己(例:有次为了一位修女的事已经答应她了,但完全忘了,可是一到圣堂,就想起来,因此就记下,当然事先带本子,这不叫分心,是天主的恩惠,出堂以后马上为她做了)这样我与修女的关系也维持下来,我自己的本份也将尽得更好。有时心里的烦恼很多,就带着烦恼去,这就是我,接纳此时此刻的自己,祈祷是位格性的对话,我的位格与天主的位格对话,如此做是开放自己,告诉耶稣我很生气,或因一位神父误解很愤怒,修女使你生气,让基督看到我就是这样,我会想起基督曾说过的话,我们曾请犹太教的拉比,东正教的神父,法师等讲她们如何祈祷,那位拉比的祈祷做得很好,因为他的祈祷是生活着的,信仰是生活着。有时我们不知道如何祈祷,分辨不出何种声音是天主的声音,如果一个修女在祈祷时得到神慰,但离开祈祷时不象一位修女,可以知道她的祈祷并未做好,祈祷做得好不好,要看她的行为怎么样,有时自己可以欺骗自己,以为是天主的声音,可是在他继续生活时会知道天主要我什么。有一个美好的希望,献给天主一个小时,本身就是祈祷,要忠于时间去祈祷,是一种爱的表达,带着渴望等待天主,等待就是祈祷,而后我去听修女的时候,会有较好的聆听态度,待人接物时会有活力,这是祈祷带给我们效果,在祈祷时虽然什么也没感觉到,但那时是净化自己中心的时间,
所有的修女不是同一对待,(守会规方面),如初学和发愿的就不一样,发愿的有些可以宽免或更严(指去担任特殊的某一职务时)。所有发愿的修女包括总会长在内都要守会规(除非已得到宽免的)。
有一修女总是和修女相处不好,但她不肯承认,怎么办?修会里面团体生活至关重要,在分辩圣召时,团体生活怎样是很重要的,可以做一个很好的教友,但不要做修女,一个人在团体里不能表达爱,她没有我们修会的圣召,无论她有多少能干,但水火不容,不能加入我们的修会,这人可能是一个危险的人物,致使一个团体分裂,这方面要特别小心,不适合时越早发现越好,不要等到发永愿时才发现,这也对不起她。这样的人是否可以一个人在堂口里?让她回去,让她自己知道或不许复愿,如已发永愿,派她一个人去堂口不解决问题,反而是要派她到大团体里去生活,可以给她好几次的警告,公开的警告不听,再给一次公开的在别人面前讲,第三次在警告时要求有一个许诺,再不改,请她自愿退出修会或在会报上登名:她被警告。她应该改善她的生活方式,长期的休假(很大的罚)等安排,这样其她的姐妹就会把各种建议提上来,有同意的,有不同意的,会使会长更客观地评估此位修女,发永愿修女如果犯了一个大错误时,如金钱方面,修会可以开除她,但为她前途着想,只是劝退了,情况要分辨,犯错误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要分别对待,如果不是故意的,叫她承担她的责任,弥补她的错误,如果是受人欺骗,宽恕她,修会分担她的责任,为她的行为负责。
如果修女家庭充满了痛苦,修女也舍弃不了家人,要想方设法解决她的顾虑,让她过好自己的修道生活,培育中要清楚知道舍弃一切究竟是什么意思,你舍弃了,天主会对他家人负责。天主自会照料的。天主照顾了她的家庭,都入了教。照顾需要关心的家人。(一修女为了爱犯罪的弟弟,与他割断关系,后来他成了国外公司的经理。)
对我来说,别人是我的十字架,而我是总会长,为大家都是十字架了,她们那么多人要接受我,认真尊重、重视团体中的每位姐妹,开除不好的修女,留下好的修女,恐怕身边一个也不会剩下了,除非一位修女在教会有很大的愤慨,坏榜样,同男性同居,毫无犹疑要开除,按照教会法一步一步去办理,如果有一修女,事实上跟婚姻生活一样,就可以开除,越早解除愿越好。如果完全断绝与男性的关系,也原谅她,并问她是否真的爱修道生活,如果她说是,但心总是被人吸引,告诉她,如果去结婚,教会里也会少一位神父、修会里会少了一位修女,将来你会幸福吗?如何与耶稣相遇时怎么办?远离他时,他可能是一位好神父,你也可能是一位好修女,教会里就会多一位神父和修女,总会长和她一起祈祷,最后救了两个圣召,总会长处理事情要有相当的智慧,应该宽恕的人要宽恕,应该教育的人要教育,现在的修女爱这位神父,几年后并不定还爱她,这种爱不是持久的,不是永远的。离婚是爱上了另外一个异性,所以人的感情是不可靠的,在这里面的姐妹经过出谷后就会成长起来,不要骂她们,责备她们,而是帮助她们,你的心对一个人开放了,帮助你对天主开放,爱上一个人,就会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所爱的人,这是爱的逻辑,通过这个机会可能是使人成熟的机会,培育者要好好的把握这个机会,只要把爱的方向调整,下禁令是无用的,有能力爱一个人并不是坏事,把爱的对象换成天主就可以了,当她回顾时,她会很感激,认为是她在最困难的时候,你帮助了她度过了难关。
2002年5月13 日 于北京 6/6 首页 上一页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