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四主日
耶 1:4-5,17-19
咏 71:1-2,3-4,15,17
格前 12:31-13:13
路 4:21-30
从常年期第二主日(丙年)开始,好几个主日的读经二取自格林多前书。以上两个主日及本主日的章节(格前十二、十三章)讨论一个题目,且是一个重要的题目:“神恩”。我们不妨听听保禄宗徒权威性地讲解这个今天也热门的问题。
“神恩”当然是神的恩赐,但这里指的不是那基本的、人人该有的“圣宠”或“宠爱”(sanctifying grace),而是一些“另加的”,也称“白白赐与的”恩宠(charisma)。梵二大公会议(教会宪章)中文版译成“奇能神恩”。这个“奇”字使我们记起圣神降临日所发生的异象,以及宗徒大事录描写新信徒领受圣神时的景象。不过我们看看圣保禄所列出的神恩名单,发觉神恩并不都有这个“奇异”的特征。
格前十二:8-10──智慧的言语,知识的言语,信心,治病的奇恩,行奇迹,说先知话,辨别神恩,说各种语言,解释语言。
格前十二:27-28──第一宗徒,第二先知,第三教师,行异能的,有治病奇恩的,救助人的,治理人的,说各种语言的。
尤其在第二名单内奇异的神恩并不排前。在格前十四章保禄说:“我愿你们都有说语言之恩(glassolalia,对天主说的,而别人听不懂的奇异的话),但我更愿意你们都做先知(讲别人听得懂的、建树、劝慰和鼓励的话),因为讲先知话的比说语言的更大。”
如果我们给“神恩”一个广义的内涵,我们可以说,天主除了给所有人他的恩宠,使人成为他的子女,他还在他的大家庭内,给每人一个不同的角色(圣召)及一些配合这角色的功能:本性或超性的、先天或培训出来的、天赋和才能。
格林多前书的重点是澄清神恩的来源和目的:来源是天主,尤其是圣神;目的是教会,是人。神恩不是为人用来谋私利或借以自夸,而是为团体的真正益处。
保禄提醒我们:我们不只是一个家庭,我们更成了一个人、一个奥体;我们都是肢体。那末每个人的神恩的运作,更应该以整个身体的利益为前提。
神恩有区别,却是同一的圣神所赐。 “他随他的心愿,个别把神恩分配与人”。天主不要“在身体内发生分裂”而要“各肢体彼此互相关照”。
教会内有时引起争论的是:谁有资格辨别圣恩。当然不是任何人说自己有神恩他就有。在神恩的名单上很清楚:宗徒的神恩为首。基于保禄在格前十四:37所说,梵二公会议在教会宪章第三十七节说:“圣神还可以使那些能得奇恩的人属于宗徒权下”。
宗徒们在施用真正的神恩时,也未必常能避免一切争议,甚至耶稣在纳匝肋也没有被他的同乡所接纳(本主日福音)。天主对耶肋米亚先知说:“我要使你成为堡垒、铜墙、铁壁,以对抗犹大君王、首领、司祭和当地的人民。他们会攻击你,却不能战胜你,因为我在你左右拯救你。”(读经一)
保禄宗徒第十二章的结论是:“你们该热切追求那更大的恩赐,我现在把一条更高超的道路指给你们。”(读经二)这更大的恩赐、更高超的道路就是爱。没有爱什么都没有用,爱超越一切,爱永存不朽。只为了这“爱德的歌”(格前第十三章)我们已应该对保禄宗徒感激不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