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牺牲来缔造和平 “我来到这里是为居住在这个民族中,并为使耶稣借我的身体也寓居其中。只有交出自己的身体,才能够带给别人救恩。世界的恶应该被承受,痛苦应该被分享,直至我们的身体消耗殆尽,就像耶稣所做过的一样。”2006年,意大利籍神父安德肋·桑多鲁,在土耳其被刺杀前不久留下了这段话。当那颗冰冷的子弹射进他身体的时候,他正跪在教堂里的十字架前祈祷… 不知道那个穆斯林青年完成的是不是阿拉的旨意,可以肯定的是,安德肋神父在他的枪声下履行了自己的司祭职,完成了天主交给他的使命。然而,安德肋神父的牺牲,不,更好说他“这个”牺牲,对今天的基督徒来说,首先并不是一件值得悲哀或骄傲的事,而是一个严肃的挑战。 如果像安德肋神父所说得,做基督徒就应该“交出自己的身体,去承受世界的恶和痛苦”的话,那么基督信仰岂不构成一种真正的挑战吗?但主要的挑战并不来自牺牲这个事实本身,而是来自牺牲的意义。许多人会这样问,去做痛苦与恶的牺牲品,不就是承认痛苦与恶的强大吗?既然如此,又如何能够以软弱和无声无息的牺牲来建树和平,换来幸福和对别人的救赎呢?“反抗罪恶、消除痛苦,以建树自我和创造美好世界”,这样的说法岂不更合乎逻辑? 不,和谐的秩序与美好的人间不可能建立在反抗上,也不可能存在着反抗,因为反抗所表征的是紊乱和不平。那个穆斯林青年没有用自己的枪打出依斯兰“大一统”的天下,恐怖主义者也没能把安定带给自己的祖国。邪恶与善良是完全对立的,善不可能以恶来成全。其实,恶,不过是善的缺乏;当我们不再行善时,便有了恶。试想,假如我们不安分遁理,怎么会有和谐社会?假如我们不融洽相处,怎么会有和平世界?假如我们不仁不义,又如何会有美好人间?恶,是一种不足,只待填充,无所谓消除;而唯一的填充物就是仁爱,正如林清玄所说的,最好的报复其实是更广大的爱,使仇恨黯然失色的则是无限的宽容。 耶稣在被捕的时候,没有按照宗徒人性的意愿去求父派天军来相助,因为他深知,武力无法把人从恶中拯救出来,更不能缔造和平。整部圣经都告诉我们,和平并不来自于人的努力(当然人需要努力),它是那能从恶中拯救人、那能创造和平秩序的天主的恩赐[1] ;和平,或者说和谐是一种神性状态,是圣三之间完美共融奥迹的显发和延展;只有与神相结合,参与并分享神和谐的神性,才能将和谐带给世界。 那么,怎样才能与神相结合呢?人,由于其本有的限度,无法直接接近天主。在旧约中,人们与天主的交往是通过牺牲这个中介来实现的。借着牺牲,以色列人向天主表达自己的意愿:朝拜、悔罪、感恩或共融。有意思的是,以色列人是在“和平祭”中与天主实现共融的。在这个祭祀中,奉献者可以吃掉一部分祭品。这样,他们是便在与天主共餐,因而就可以说与之共融了。在圣经里,和平就意味着共融,因此,“和平祭”也称为“共融祭”(Sacrifice of communion)。 对保禄来说,和平与仇恨首先是指人与天主的关系。亲近天主便会成就和平,远离天主则造就仇恨。世上的和平与仇恨是人与天主关系的延伸;人与天主的关系决定着世界的境况。然而,在基督救赎之前,处于原罪根本性分裂状况中的人无法达到与天主真正的共融。天人、人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是耶稣基督决定性地实现的。因为他将自己献作了牺牲,一次而永远地完成了真正的和平祭。保禄说:“现今在基督耶稣内,你们从前远离天主的人,借着基督的血,成为亲近的了。因为基督是我们的和平,他使双方合而为一;他以自己的肉身,拆毁了中间阻隔的墙壁,就是双方的仇恨,并废除了由规条命令所组成的法律,为把双方在自己身上造成一个新人,而成就和平。他以十字架诛灭了仇恨,也以十字架使双方合成一体,与天主和好。所以他来,向你们远离的人传布了和平的福音,也向那亲近的人传布了和平。”[2] 是的,耶稣就是先知们所预许的那位“宣布和平者”[3] >,事实上,他不只是和平的宣布者,而且他本人就是和平,因为他交出了自己的身体,把自己献作了通传神性和平的“牺牲”。 基督徒借着洗礼与耶稣已合为一身,因而参与到了天主的生命中,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分享了天主和谐的神性。所以,基督徒也应该如同基督一样成为通传天主和平神性的使者,就是说将自己献作牺牲,借此,别人能够与天主沟通,而天主也可以赐下和平。安德肋·桑多鲁神父很好地理解了这一点,并且不但理解了,更将之付诸了实践。“就像耶稣所做过的一样”,他毫不吝惜地“交出了自己的身体”,通过自己司祭的双手将之献作了牺牲。真的祈望借着安德肋神父的身体,天主能够赐下和平,使各种宗教与民族都能在与他的共融中和睦相处。
[1] 依26:12;匝8 :12;盖2:9 [2] 弗2:13-17;哥1:19-22 [3] 鸿2:1 [4] 米5:4;巴5:4;依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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