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广泛使用而意义模糊的字,因为它原本不是名词,而是动词。先有爱的行动与实践,然后可以体认什么是爱。每一个时代的人都需要寻找爱的新解,并且总能如愿,譬如特里萨(真福印度德兰)修女的作为,就是今日的典范。《一条简单的道路》充分印证了这种期许。
爱需要力量,力量由何而来,静默使人回归内心,凝神祈祷、与主相会,宛如找到源头活水,信仰的光与热随即转化为爱的力量,这种力量用于何处?特里萨修女的选择是“服务”,为贫穷的人、受苦的人服务,不仅因为他们同为人类,而且因为他们是神的子女。人间的平安与喜乐,舍此之外别无他途。
齐克果说:“做为人,就是要做为宗教徒。”如果缺少宗教向度,不明白自我牺牲与自我成全的关系,生命将注定在俗世中浮沉,真我的面貌将无从开显,然后平安喜乐无异于永难企及的梦想。信仰需要机缘,爱的行动又何尝不是如此?
人们所信的宗教未必相同,舍己为人的无私之爱则有相似的表现。爱是一条简单的道路,只要你愿意就可以启程;若要坚持一生,则须参考由静默、信仰到平安的指点,特里萨修女的言行获得普世的共鸣,也能引发我们内心的向往。
有些人认为,爱就是爱,未必需要涉及信仰。在此可以分辨两种不同的爱:一是自我中心的爱,二是非自我中心的爱。我曾在保姆训练班看到一句话:“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人与神的分野何在?很清楚,在于自我中心与非自我中心之不同。若无信仰,一般人当然可以表现爱心,但若要超出自我中心的范围则大为不易。
那么,什么是信仰?特里萨修女说:“信仰是深植于灵魂之中的超自然特质,这种特质就像是一种力量、一种才能。”简单说来,没有信仰,我们就没有能力领悟“超出我们理解范围的神秘事物。”有些人认为世间没有神秘事物,只要科学日益进步,一切疑团最后皆可解决。然而,科学能够“日益进步”,就表示目前神秘领域还很宽广,并且谁也不能保证将来科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更何况,生命是不能等待科学提出答案之后,才去进展的。这也是宗教一直存在,并且广为传扬的原因所在。新的问题是:世间宗教数量繁多、种类互异,谈起信仰的选择,人应该何去何从?耶鲁大学杜普瑞教授认为:“如何信”要比“信什么”更重要。即使一个人信的是真神 ,但是三心二意,若即若离,又有什么益处?反之,即使一个人信的不是真神,但是奉行教义、虔诚过人,照样可以净化心灵,显示卓越人格。何以如此说?因为一方面,信教的人无不认定自己所信为真;二方面,信仰需要机缘,并非人人皆有适当机缘可以接触真宗教。
既然如此,信仰只能在一件事上印证,那就是“爱”。有了信仰,就不难达到非自我中心的境界,因为这时的爱,已经得到超自然的基础。信徒宛如造物者中的利器,可以“参赞化育”。他与宇宙万有的关系是合一的,他与众人的关系自然更为亲密了。在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肯定:爱是“密契经验”的结果。“密契”是个人与超个人的一切合而为一。若无信仰,密契经验不易转化为爱人的热忱,却有可能成为独善其身的借口。
总之,世人所信的宗教未必相同,但是只要相信,就须虔诚为人,并且展现为爱的力量。有信无爱,就像有光无热,徒然让人觉得清冷;有爱无信,则不仅难以超越自我中心,并且不易坚持一生。然而,我并不是主张“爱人是信徒的专责”,或者“无信,即可以不爱。”人的本性即有爱的种子,这个种子具有生机与倾向,非抵达爱人的行动不会停息。信仰确实像是光明,照亮了人生正途,特里萨修女以行动证明了爱与信仰的深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