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七年八月廿三日 沉鼎臣译 铎声月刊 第64期 4-6页 台北:铎声月刊社,1968 ********** 亲爱的子女: 现在教会正在改革时期,这改革可能在乎始教会一个外在的,社会的组织新面貌,或在教会的肢体上激发新的活力,新的热忱,新的兴奋,或在天主的子民身上──神职与教友──唤起新的良知:圣召的良知,向上的良知,命运的良知;自己负有救世责任的良知,自己应修养全德的良知,自己对于教会的先知使命,应分工合作的良知,自己与天主有超性联系的良知,自己在基督奥体──教会──的合一与尊荣上所占地位的良知。 这个在教会内新获得的教会良知,就是对教会的本体及其奥迹的良知,把基督的信徒造成为卓绝精选的子民的良知,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特别对这良知加以研究。它的主要意向之一,确是在乎提示及鼓励这良知的新获得,一如教会改革主要因素之一。这个使内部澄清,使教会生活根本革新之努力的成果,是使教会的肢体对于自己神圣的特性,有更深的尊重,对一般教友所拥有的高贵司祭职,有清澈的观念。因此,大家广泛地谈论这高贵的司祭职,就是为一般信友所共有的司祭职。 富有传统性的命题 这一观念,在大公议铨释家的神学研究和宗教默想中,的确占了重要地位,它带来教会生活革新的曙光。这不是一个新的观念,也不是一个新的发现;但唤起大家注意事实,却有极大的重要性。 我们说它不是新的。的确,在它前面有着一段历史和一个丰富的传统。如所周知,这端教理的根本命题,是出自伯多禄前书,二章,五至九节所说的“高贵司祭职”,这封书信是寄给小亚细亚,大部份新皈正的教友的,因他们受着讥谤和诬告的困扰,宗徒设法慰勉他们,提示他们“信奉基督时所受的特恩”,在这些特恩中,他二次提出“司祭职的崇高地位”,圣伯多禄将出谷记十九章第六节的话当作自己的话,把那对以色列──敬事天主、拥有荣誉的圣民──所说的,加以新的意义,强调与基督结合,使信友成为选民,成为以生活的石块(教友)积聚而建成的天主圣殿──教会──,教友的天职是奉献内在的,心灵的祭献,因此,对此,对于教友的构成因素,有了两种注释;有些人如戴都良(Tertullien,De exhort. cast. 7,P. L.,II,922);以后,分离的基督徒也坚持这种意见,相反地,有些人如圣安博罗士认为伯多禄的命题是指圣职人员与教友共有的特恩,“我们大家都是义德的司祭”,“信众不是司众,是什么?”(St. Ambroise,DeSacram. 4,1,3;P. L.,XVI,436,etc.) 教友,司祭与祭品 圣多玛斯确认凡受了基督的印象者,即是说受洗和领坚振时受了圣事神印的信友,在某种程度上,都成为基督司祭职之分享者,一如大公会议郑重的训示:“凡是领过圣洗的人,藉着重生及圣神的传油,已祝圣为精神的圣殿及神圣的司祭,以教友的一切活动,奉献精神的祭祀”(教会宪章第十条);这样,教友的整个生命成为神圣的,同时,能如司铎职的自然趋向,常与天主互通。大公会议又说:“基督的门徒,该恒心祈祷,赞美天主,奉献自己为活的、圣的、悦乐天主的祭品”,所以他们是司祭,同时也是祭品,如同基督是唯一最高的司祭,唯一有效的赎罪牺牲。 普通司祭职与职务司祭职 在教会内有两种司祭职:普通司祭职与职务司祭职。大公会议又说:“教友普通司祭职与职务司祭职,或称圣秩司祭职,虽然不仅有等级的差别,而且有实质不同,但是彼此有连带的关系;的确,二者各循其特有方式,分享基督的唯一司祭职,领受职务司祭职者,享有神圣的职权,以培植、领导有司祭职的民众;代替基督举行圣体大祭,以全体民众的名义,奉献给天主;教友自己则藉着他们自己的高贵司祭职,协同奉献圣体大祭,并藉领受圣事、祈祷、感谢,圣善生活的表现,克己及有效的爱德,来实行他们的司祭职务”(教会宪章第十条)。 一切世俗化失去神圣化的趋势 亲爱的子女,以上所说的指示我们,教友的生活是多么的新,其本质又是多的圣,如不连想到他们超性的升华和他们本身的地位,实在不能构成一个适当概念,我们不禁回忆圣良的名言:“教友,认清你的地位”;我们也思及从认清教友位所产生关系,以及在伦理和教义上的要求,我们该扪心自问,我们既认清与基督契合的生活之神圣特恩,但这认识在我们内是否真正地活跃而振奋;是否帮助我们明断伦理上的善恶;在知、行的范畴内,是否使我们在神圣与世俗之间,正确地作一必需的分辨,使我们不致将我们拥有的司祭职特恩置之度外,不致让我们的思想,我们的行为,我们的活动失去圣化,可叹的是,我们发觉有灭没公教徒意义、使一切世俗化、失去神圣化的趋势。这种趋势符合大公会议的精神吗?作了必需的分辨以后,便可知道不应有这种趋势。你们,大公会议召唤你们认识一般教友的高贵司祭职,并实行这个职务,你们以为怎样? 愿我们的宗座祝福帮助你们,使你们能周至地思维,正确地答覆。 (原文载一九六七年八月廿四日罗马观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