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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十三世纪:教授者

时间:2007-12-19  来源:天主教在线  作者: 点击:

在道明会成立后一百年,修会在欧洲各地渐渐发芽成长,那时的封建社会渐渐发展到大都市中心的社会和经济制度。这也是伟大教宗的时代,如依诺森三世(Innocent III)(卒于1216年)为了教会的革新,曾经召开三次大公会议,积极推动与东方教会合一,他也推动十字军旅前往法国攻击兴旺的亚比森异端;同时也起兵在西班牙和拜占廷两地反对伊斯兰教的侵略。他们也将帝王弗德瑞二世(Frederick II)之荷芬斯陶奋(Hohenstaufen)王朝改让给哈伯斯堡(Hapsburg)王朝。但是在世纪末,教廷势力由法王,美貌斐里(Philip the Fair)掌权。这世纪的多元文化都在一个组织内融合:中世纪的大学。在欧洲各地的大学城,道明会给予文化的综合上有着不少的贡献。

 

道明团体是由圣奥斯定典规为准则;修会的宪章,简称为《会宪》早在1220年和1221年两届初期总会议中就开始编写了,直到1228年才完成,后来在1241年由一位当时最著名的法典家、圣雷孟.奔亚福(Raymond of Pennafort)改编的。道明会宪中的“卷一”是根据圣诺伯(St. Norbert)所创立的贝蒙特律修会(Order of Premontre)之宪章做了些修改,尤其是有关于道明会士的日常生活。“第二分类”,印有圣道明组织的特恩,是叙述修会的行政制度。据说道明会宪和它独特的制度影响了英国宪法以及历史中的民主制度。

 

最高立法权和司法权是在修会的总会议,这每年召开的会议是由一位终生职的总会长为主席。总会议分为省会代表的总会议和省会长的总会议,而每一总会议是隔届举行。如果总会议要改选总会长,那省会长和省会代表都要出席参加选举。同样,每一个会省也要各选一位省会长和省会议。修会每一个会省由会院几个团体所组织的,每一个会院都有院长和院会议,都是发愿的会士弟兄们所推选的。院会议将派遣他们的院长和一位被选的代表当省会议之议员。除了总会长之外,其他官员任职都是短期的。

 

虽然重点在于服从上司,上司们不只是被选上的,他们的权责也是由会宪和各阶层的会议所限制。每一位司铎会士可在他的团体议会中发表他个人的意见或选举投票。当省会长或总会长定期巡察修会各地会院,所有会士可直接上诉。最后修会也有一种罢免无能或不负责任的上司的制度。

 

修会初期的六位总会长都是有才能的会士。真福若堂.萨克森(Bl. Jordan of Saxony)(卒于1237年) 曾在欧洲大学中,吸引了很多圣召入会。西班牙人圣雷孟.奔亚福(1240年辞职)也是法典学史的重要人物之一。若望.威德浩森(John of Wildeshausen)(又称为“德铎人”,卒于1252年),曾经是一位皇室外交官。在他的任内,维护行乞宣讲的特权,面对教区圣职人员的反对和攻击,将修会的传教扩展到中东地区去,他也让修会接纳举办宗教裁判所的重担,推动礼仪和在大学里教书的工作。接着是可敬的宏伯.罗曼斯(Humbert of Romans)(在1263年辞职),他的许多著作让我们了解当世纪的修道生活。真福若望.维斯里(卒于1283年),一位来自义大利的隆巴底,虽然他是位跛子,行动不便,但他持续视察修会的团体,写过约有22封书信来指导修会生活,在这些书信中的主题和内容,可显出修会内的爱德渐渐冷淡。这现象在下一任总会长的任内成为一个极大的丑闻。西班牙人可敬的穆纽.撒摩拉(Munio of Zamora),在1291年,他被教宗尼格佬四世(Nicholas IV)无辜的罢免。德范.贝桑逊(etienne de Besan?on) (1292-94年职任)没能抵挡着修会往堕落之路的趋向。接着有尼格佬.玻卡西尼(Niccolo Boccasini) (真福本笃十一世)但是他还没执行修会复兴的工作之前就被封为枢机,而后被选为教宗。穆纽的六封书信和贝桑逊的三封书信都控告修会内的分裂、野心、私人生活与其他修会的争论等。

 

会祖圣道明去世之后,修会的三百位会士分别在二十座会院,组成八个会省;1228年成长为十二个会省(西班牙会省、普文斯会省、法兰西会省、隆巴底会省、罗马会省、匈亚利会省、德铎会省、英格兰会省、玻兰会省、斯堪的纳维会省、希腊会省和圣地会省)。直到1300年,修会的会省都没有再增加,有一些会省也又分成“会区”(vicariatus)。约在1250年修会将近有13.000位会士(一万位司铎),但是在后半世纪,修会没有极大的发展。(道明隐修女会和道明第三会在第四章中有详细的讨论)。由于修会本质是一个圣职性的修会,因此要求所有会士,除了服理修士,都应有基本的教育,以及能够继续修读神学的能力,因此大部分的圣召都来自市内的中等阶级。当时的修会上司,都是大学人士(知识份子)不少都是属于贵族子弟,选择加入一种行乞修会。道明隐修女会的成员,由于当时入会需要聘金,也大约都是属于中等和高等阶级的女孩。

 

现在的修会生活潮流强调会士之间的个人关系,因此都组成小型的团体。甚至修会原先的理念都渐渐地符合这种趋向。在十三世纪,方济会比较偏向小型的会院团体,道明会偏向比较大型的团体。一个典型的道明会院至少有30到50位会士,有一些甚至有100到300位会士,使整体的道明会生活能够实施。这是因为每一个团体必须要有足够的会士才能派遣宣道团,同时还要维持团体的默观和研读生活,以及团体内的一些杂事,如行乞和家事。每一座会院有初学生、读书修士和服理修士。

 

真福宏伯.罗曼斯的著作彰显给后世十三世纪的道明生活。他的著作有:《会宪注释》(Commentary on the Constitutions)、《奥氏典规注释》(Commentary on the Rule of St. Augustine)、《论三愿的书信》(Letter on the Vows)、《修会职务》(Instructions on the Offices of the Order)。《初学生教材》(Instruction for Novices)虽然不是他的作品,但也是他那时代的作品。每天修院内的礼仪生活成为会院内的生活节奏去配合行乞和研读的工作。宣道师 (至少要有两位会士)外出传教都要带着他们的日课本,甚至尽量遵守会院内的祈祷时间。晚餐后也许可一种简单的散心时间,每一个会院有一座圣堂或一个小礼堂,常是严肃的哥德式的建筑风格,会院的咏经席在圣堂内独有一偶。一个会议堂用来讨论团体事务或举办检讨会(chapter of faults),一个餐厅和一个共同的宿舍。宿舍的三边有读书室和图书馆。

 

根据他所著的《注释圣奥斯定典规》,宏伯.罗曼斯告诉我们宣道者的团体:

 

“你们同居共处的目的,乃在于使你们的生活专心事主,那就是众人在天主内形成一心一德(宗四:32)”。这团结心应在我们的工作、言语、和心灵上呈现如同初期会教会的信徒一样被耶稣(若望十七)和圣保禄宗徒代祷过(斐一:3-11),这种团结是可能的如,果团体真的是一个灵魂的肢体,一起走向往一个共同的目标。团体生活使会士们在祈祷中被天主聆听、在一种积极奋斗与一切善行中成长。分裂产生苦闷,白费力气和精神的丧亡。团结合一喜欢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去追求福音以外的价值,重视私交,为私利去爱他人,固执、不服天主的旨意等态度会伤害团体。

 

但是还是有世俗观念、肉体和魔鬼的假团体拒绝被改正,面对邪恶还会发出愚勇,去迫害善良,如同那些计划杀害耶稣一样。也有一些会士虽然不与恶人来往,但也抵挡善良和反对所有改革的努力,甚至排斥会宪中的改良。最后有一些为了私交的缘故与他人同声附合。真正的团结只有在天主的旨意中才能找到,因此宣道者讲和平时,他们应该先合随遇而安(xiii-xviiii)。这团体,不只是在于外在的结合,也是应涵盖真正友情之爱德。

 

但是为何这刻苦、理念一致和以博爱为主的团体,如道明会在这世纪的后二十五年,慢慢地堕落?也许为了达成这个理念,上司没有好好的利用圣道明的节制和宽免原则。虽然宏伯的作品表示一种踏实和理性的精神,不见得其他上司也有他这种德行。从他的著作,后世的总会长的书信,以及总会议公报中的决议,主要原因好像是共同经济生活的下坡。很多会士寻找各种方式来围绕贫穷愿来保留私人的礼物,或是向上司申请特权或宽免使他们能够更加自由的过生活,超过团体生活的限制。

 

研读

1216年圣道明获得教廷的许可之后,马上为他的会士在土鲁斯座堂学校报名上英籍大师亚历山大.史达汶比(Alexander Stavensby)的神学课。他还派遣许多会士去巴黎和其他大学城内读修神学,同时也在此地成立会院:玻罗那(1218年),巴伦西亚(1220年),蒙培列和牛津(1221年)。但是只有许多道明会士才上大学;一个会省只能够派三位会士到巴黎或两位到其他修会的研读书院。大部分的一般会士都在自己的会院读书,(之后,在省会的研读书院)本院的教授讲课;会院的每一位会士,甚至院长都要去参加。

 

1221年,自从教宗何诺里三世赐给道明会士可在任何教区听告解之后,因此一般会士不修信理神学或礼仪(那时算是体验性的知识)而是研究伦理案子。为了协助多数会士的陶成和工作的需求,保禄.匈亚利(Paul of Hungary)写了他的《告解大全》(Summa Poenitentiae)和圣雷孟.奔亚福的《告解案子大全》(Summa Casuum)(1224年出版,而在1235年改编)超过保禄.匈亚利的作品,使他被封为告解神师和法典家的主保。出生于西班牙的巴塞隆纳(Barcelona),1218年在玻罗那成为法典学博士,1221年,大约五十岁时,在巴塞隆纳加入道明会。教宗国瑞九世(Gregory IX)邀请他来罗马当他的告解神师,而让他负责教会的和好圣职,他编写著名的《令集》(Decretales),一本重要法典收集本。圣雷孟拒绝被封为总主教,但在1238年被选为修会第三任总会长,他将修会会宪以正确的法典规律重写,他两年后结束这重任,向修会辞总会长职务。年老时回西班牙养老,但他继续攻击当地的异端者也积极地向犹太人和莫尔人传教。他的《告解案子大全》(Summa Poenitentiae)(甚至到1744年还继续出版),不同予当时得伦理书籍,因为他内容不只是罪恶和补赎的目录而已,而是他以有规律的方式探讨罪恶的意义,首先对于天主的罪恶(卷一)和对于邻人的罪过(卷二),教会的补赎的处罚(卷三),和婚姻法律(卷四)等主题。他也写过许多大全的首册版和其他法典的书籍。虽然这大全是一位法典师的作品,但是这作品也显出一种浓厚的神学分析,那就是天主信仰生活的价值观。

 

另一本相当著名的书籍是《德行和恶习大全》(Summa of Vices and Virtues)。作者是一位道明会士维廉.贝劳特(Guillaume Peyraut)(约1200年-1271年)。他可能曾在巴黎留学,但他不是一位学者而是一位宣道师[1]。他也曾写过《宣讲稿》(Sermons)、《论本笃会发愿词》(On the Benedictine Profession Formula)、《论会士的培育》(On the Education of Religious)[2]和《论王子的教育》(On the Education of Princes)。他着的《大全》(很明显地让后世知道当时宣道者如何积极地反驳亚比森异端的学说)内容谈论七大罪和圣神七恩,也同时把真福八端和圣神七恩对比研究。他汇集圣奥斯定和圣伯纳和一点来自圣若望.达马森(John Damascene)的作品,但他也采用非信徒的古典作者如辛尼加(Seneca)、西塞禄(Cicero)和马格罗彪(Macrobius)。大约同一个时期有胡郭.圣瑟尔(Hugh of St. Cher)也编写了许多著名的圣经注释和一本《教会之镜》(Mirror of the Church)(约1240年出版);和一位英格兰省会长,西满.辛顿(Simon of Hinton),一本《青年学生大全》(Summa for Young Students)(约1250年出版),丹麦之阿格(Aag of Denmark)写一本小册叫《神学讲课搞》(Rotulus Pugillaris),(1254年-1284年)和在这世纪末的若望.弗瑞堡(Jean of Freiburg)着摹陡娼馍夹Υ笕罚⊿umma for Confessors)(1298年出版)是最著名的。这些书籍提供一种稳固又完全基督生活的培训,内容都是根据教父和圣贤的教导。

 

除了贝劳特,其他道明会士也对于公教教育有兴趣。因此中世纪的百科家,文生.伯斐(Vincent of Beauvais),当时是法王圣路易九世(Louis IX)的师父,曾写过《论贵族子第的教育》(On the Education of Noble Sons)(1261年出版)和《伦理教育原则》(Principles of Moral Instruction)(1263年出版),可惜只写完第一部;维廉.多尔耐(William of Tournai)的《论男孩的教育》(On the Instruction of Boys)(1264年出版)和热诺瓦(Genova)的雅格.瑟硕里(Jacobo Cessole)1290年写过一本多次被翻译的课本。乐伦.奥尔郎(Laurence of Orleans)着的方言指南叫《国王大全》(La Somme de Roi)献给斐里三世(Charles III)(1285年之前)。这本书的内容是谈论政治的伦理观念。以一位中世纪的学者而言,他对于平信徒的婚姻生活特别重视。

 

被派前往巴黎留学的首次七位道明会士,都没有获得当地教区圣职人员的欢迎,幸好教宗何诺里三世给大学教务大师的一封介绍信,圣阿尔班之若望(Jean de St. Alban),把他的房子和附近的圣雅格圣堂赐给了修会,因此在巴黎,道明会士都俗称为“雅格宾”(Jacobins)。若望也同时监督他们的教育,因此迅速地接受修会为大学中的书院之一,成为巴黎大学首座修会书院。真福若堂之后若望.圣杰尔John of St. Giles,都曾经担任神学教授。1219年加入道明会。那时由于学生和警察之间的冲突,使教区司铎抗议示威。由于教授之缺,一位来自玻罗那的教授,罗兰.格雷蒙那(Roland of Cremona),在1229年被委任为神学教授,使修会获得两个教授座。罗兰.格雷蒙那着有《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还未出版)和一本《约伯注释》(Commentary on Job);在这些著作里他多次提过亚里斯多德的意见和思想,同时也显示他对于自然科学到巫术的广大学问。

 

罗兰.格雷蒙那的“法国讲座”由胡郭.圣瑟尔(Hugh of St. Cher)继承,之后由其他本汇会士教授担任。而所谓的“校外讲座”(Extern Chair)奎略.圣坤定(Guerric de St. Quentin)点的,他是将修会进卷入当时重要神学争论。

 

1241年(1244年),巴黎主教和巴黎大学的教授曾谴责十项有关真福异像的学说。这十项都受道希腊教父的解释,他们认为真福者不能观天主的“本质”(essence)而只能够看到祂的“能量”(energy)。1243年和1244年的总会议警告会士们有关这些学说的危险性;同时这争论使教会订立了有关面对面的观看天主的教条。

 

圣大雅博

另一位“校外讲座”教授是德国人,圣大雅博(S. Albertus Magnus),他约在1200年出生于希话本(Swabia)省的劳茵跟(Lauingen)。他是一位贵族世家的长子。曾在义大利的巴都瓦大学留学。1223年被真福若堂吸引加入道明会,而后被派往玻罗那留学,他在德国许多会院当神学讲师,之后在科隆。约1240年他在巴黎教了四年之后,成为神学博士。

 

当时巴黎大学的文学系开始发现许多亚里斯多德著作。这些作品之前都没被发现,而现在是藉着一些阿拉伯文翻译本和原文再次传入西方学术界,加上一些伊斯兰学者所写的注释,如阿伟罗斯(Averroes)(卒于1198年)[3]。这些研究早就在牛津大学开始的,最早有格罗斯特斯(Grosseteste),而后有道明会士罗勃.杰华比(Robert Kilwarby)和方济会士罗泽.培根(Roger Bacon)。虽然在1210年、1213年和1231年,教会神长不鼓励这种异教的学术风波进入教会的神学书院(其实他们有很好的理由)。虽然圣大雅博许多行政和牧灵任务,他还在科隆创立一座道明会书院,但是他还细心研读这些著作。他后来被选为德铎省会长,最后在1260年被封为拉的斯本(Ratisbon)主教,他也写有一系列的亚氏著作注释,目的是要补充亚氏科学大纲中之缺。他辞掉主教职之后,圣雅博希望能够写一本自己的《神学大全》,可惜未能实现。

 

虽然圣雅博的理论学说还没被学者深入地研究但我们可以肯定他所推动的是一种传统的观念,神学为一种“由知识进入恭敬”(scientia ad pietatem),换句话说:一切学问的目的是要圣化学生的灵魂,那就是在爱的内成长:由于人类是藉着悟性和感性接受天主,没有一个人能够成为完美的,除非他是藉由智慧悟得天主,藉由爱活出祂的品德[4]。

 

所有的人是藉着遵守诫命,被召叫获得(基督生活)的成全;会士们藉着他们的圣愿;教会的牧者以执行他们的任务。隐修生活是活动生活的目的和赏报。但如果没有积极地去实行这都不可能会实现的。一切行为应被默观所指导,而默观必须流入行动[5]。“藉着默观,真理会从深井涌出来,而藉着宣道流至各地”[6]。默观获得了“忘我”最高境界,如同东方教父所教导消极的神秘主义,,但是也有例外的案子,如同圣保禄宗徒,默观在世还是信仰而不是超拔的异象。天主圣神所赏赐的明了之恩和上智之恩使我们在某种程度“看见”和“感受”到天主。

 

虽然许多有关圣母论的神学作品都列在他的作品中,但是经过文学和历史分析,多数都具有疑点,无论如何他的著作都表现出他对于圣母和圣体圣事奥迹的崇高恭敬。圣大雅博彰显了他的专志去追随真理如天主的圣言,因为只有祂才能赐给我们真正的自由。

 

从圣大雅博产生了两个思想体系:有一个是来自他所著的伪狄尼修注释,一直到下世纪的厄卡特大师。 中世纪学者相信这些伪名作品是一位雅典哲学家叫名狄尼修。根据圣经记载,圣保禄宗徒曾在雅典广场(Areopagus)遇见他而后皈依(参阅宗17:34)。其实这些作品都是在第五世纪一些叙里亚学者所写的。内容传拉丁新柏拉图神学学派的神学思想。巴多禄茂.柏干察(Bartolomeo of Breganza)主教(卒于1271年)[7]。他是圣道明的初学生和耶稣基督军旅团体的创始人,他曾写过许多灵修作品,也都受到伪狄尼修的系统影向:如《论灵魂的神化》(Treatise on the Deification of the Soul)和《寻求神爱》(The Search for Divine Love)如他《雅歌注释》。

 

圣多玛斯

圣大雅博思想属于亚里斯多德的系统,由他的徒弟圣多玛斯所继承。圣多玛斯虽然采用狄尼修的著作,但是他没有接受柏拉图的形而上学。

 

约1224年圣多玛斯.阿奎诺出生于义大利南部拿不列斯的罗卡瑟卡(Roccasecca)堡垒。

 

幼年的圣多玛斯被他家人带到卡西诺山本笃会院当一位“献者”。从1239年到1244年,他在拿伯列斯大学上文学科。在这大学城认识了道明会,曾找过道明会士,若望.圣朱连诺(Guido di San Giuliano)当他的神修辅导。1244年圣多玛斯决定加入道明会。由于他家人反对他入行乞修会,长上只好把圣多玛斯派到玻罗那。但是在旅途中,圣多玛斯被他亲兄绑架而带回家去。将近一年的时间,圣多玛斯被软禁在家里。家人利用许多方法使这位年轻人改变他修道的念头,他的亲兄甚至请一位妓女来勾引他,但是圣多玛斯坚持的要修道。圣多玛斯,拒绝放弃会衣在软禁期间继续的读书。约年底,他家人伤心地让他离开。

 

从1245年直到1248年,圣多玛斯在巴黎入初学,开始在圣大雅博的指导之下研读神学。当时圣大雅博被总会议委派回德国,在科隆创办德铎会省的书院时,他也带着圣多玛斯一起去,约在1250年,多玛斯在科隆晋铎。从1252年到1256年他回巴黎教授隆氏《文涵》,从1256年到1259年任命为教务大师。

 

在1259年,他开始写他的《反驳异教大全》(Summa Contra Gentiles)来帮助会士向依斯兰和犹太人传教。同年一位巴黎大学教授,教区司铎维廉.圣阿茂(Guillaume de Saint Amour)开始攻击行乞会士在巴黎的事业。圣多玛斯被邀请回义大利,在本会省拿伯列斯的书院教书,而在此继续编写他的《大全》。从1261年到1265年他在奥维托(Orvieto)当教授,在教宗乌尔般四世(Urban IV)的住所和教廷的所在地,圣多玛斯编写圣体圣事瞻礼的日课(1264年)和结束他的《反驳异教大全》。圣多玛斯前往罗马,当罗马会省刚开办的书院的唯一教授,他开始编写他的《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ae)。1267年他在维特堡,次年又回巴黎大学开始他第二次授教的生涯,1269年-1272年面对当时大学的危机。

 

当时巴黎大学文学系,正在教阿伟罗斯氏的亚里斯多德学说:如宇宙的永恒性和灵魂的生命限制。这种学说在1270年被邓比尔(Tempier)总主教谴责为错误。加上维廉.圣阿茂攻击行乞修会,后被另一位教区司铎杰拉.阿伯斐尔(Gerard de Abbeville)积极的恢复。圣多玛斯也积极的参于这争论,但是在1272 年回拿伯列斯教书和继续写他的《神学大全》。1273年十二月六日,圣多玛斯的健康渐渐衰退,但他心灵上获得许多属神的见识。当时她的秘书列吉那.比贝诺(Reginald of Piperno)问他为何不继续写完他的《大全》时,圣多玛斯回答说:“我所看到的,使我发现我所写的都废草”。1274年,他又起身往法国去参加将要召开的里昂大公会议,但在途中生了重病,在罗马东部的熙笃会佛撒诺华(Fossanova)会院去世,当天是1274年三月七日。可惜他的《神学大全》没有写完,他的徒弟们只好从他所留下的大纲和笔记中,汇集为《大全》的《补充本》(Supplementum)。

 

体格和心灵壮大的圣多玛斯,虽然是一位性格内向的人,他却不是一位隐居者,他也积极地参与当时的重要事件。他曾在当时最重要的学术中心教书和宣道,君王和教会神长都重视他的意见。他也多次帮助修会,本会的上司也常寻求他对事情的意见或询问他的神学见识。由于他所利用的哲学和神学结构方式紧密,使他的著作十分的干涩但客观,因此无法彰显他的内在生活。但是他同伴都在他的列品案中证明,圣多玛斯对于耶稣基督的敬爱,尤其是圣体圣事的奥迹和他丰富的神秘经验。谈论到他的宣道,可惜只有一些讲稿的大纲被保留。他一生完全地活出道明生活的理想。圣多玛斯工作方式很特殊,据说他对某些问体分析时,有时造成一种忘我的现象;又加上他的字体十分的不整齐,因此修会决定任命几位秘书专门地抄写他在解释问题上的细节。因此在晚年圣多玛斯能在同时分析一些不相关的问题,而有两三位秘书替他抄写。这种耕费体的生活方式使他49 岁就去世了。

因为他深信神学是智慧,领导人类去默观真天主的奥迹,是这原则奠定他的神学综合学说。这可以从他三大巨作:《隆氏文涵注释》、《反驳异教大全》和《神学大全》明确的看出。在他的《神学大全》中,他的目的是帮助神学生,内容比较清楚、正确又比隆氏之《文涵》更加完整;但是在中世纪并没有取代隆氏《文涵》,它的价值是之后才渐渐被发现的。

 

这些代表作品之外,我们应该加上圣多玛斯未完成的《神学书集》(Compendium of Theology)(是与圣文德所著的《语录》(Breviloqium)之相对本),这本书是为一般会士编写的。

 

圣多玛斯的《神学大全》不只是他早期的神学著作结论,如他着的《隆氏文涵注释》和《反驳异教大全》,这作品也包涵了他的一些神学作品。圣多玛斯如一般中世纪的神学家把神学当作圣经的反射。因此他也写了不少有关圣经的著作,如:《注释约伯传》、《注释圣咏1-54篇》、《注释依撒意亚先知》、《注释耶肋米亚先知书》、《注释哀歌》、《马窦福音注释》和《若望福音注释》和大部分圣保禄宗徒的书信 。他的《金链》(Catena Aurea)是收集希腊和拉丁教父对于四部福音的注释而编为一本收集书册,加上两篇有关圣经价值和范围的讲道稿。这些注释是他教书时所写的,一些也只是学生班上的报告。

 

《神学大全》内所谈论的主题都在圣多玛斯其他学术辨正作品中有着更详细的讨论如:《论真理》、《论天主的权威》、《论邪恶》等主题,以及《杂事问题》(Quodlibeta)。他的《波氏论圣三注释》和《论周》(De hebdomadibus)都是澄清其他人文科学与神学之间的关系。圣多玛斯也为了批评当时神学和柏拉图主义的缺失,也写有《注释伪狄氏之论神名》和注释《伪亚里斯多德之论因果》(De Causis)等其他著作。

 

圣多玛斯也对于当时的牧灵问题特别关心,他细心地答覆来自各地方寄来的问题。《反驳希腊人的错误》(Against the Errors of the Greeks)(1263年)一篇是要协助教宗乌尔般四世 IV筹备在里昂大公会议的讨论。赛浦路斯(Cyprus)国王之邀请他写《论君王之政权》(On the Rule of Princes)(未完成,1267年)。圣多玛斯的作品是直接与灵修生活有关。例如:《反驳那些反对恭敬天主和修道生活》(Against Those Attacking the worship of God and Religious Life)维护修会的圣召和宗旨来反驳维廉.圣亚茂(Guillaume de St. Amour)(1256年)的攻击。《反驳障碍修道生活圣召的道理》(Against Teaching that Obstructs Vocations to Religious Life)(1271年)和《灵修生活的成全》(On the Perfection of the Spiritual Life)(1270年)二篇是来反驳杰拉.阿贝斐尔(Gerard of Abbeville)。一篇短信(很可能是他亲笔写的)是《给若望弟兄的书信,论研读》还保留着。几篇讲道稿当中解释《信经》、《天主经》、《圣母经》、《十诫讲稿》等主题。有些作品我们可以肯定是来自他的手笔,加上《圣体瞻礼日课》、一些祷文以及一些诗词,最后是圣体圣事瞻礼的日课祷文,一些祈祷文和诗词。

 

如果我们把他的著作与方济会的伟大思想家圣文德相比可以马上显出圣多玛斯的创造性。他们的著作彰显他们所属修会的独特精神。圣文德继续对于奥斯定的哲学思想保持忠实,但是圣多玛斯 (虽然许多学者也认为他也受到奥斯定极大的影响)曾放弃柏拉图主义,而利用亚里斯多德的思想体系重新创立神学。因为圣多玛斯已经看出柏拉图对于人生存在的二元学说,最后的分析会与天主教条的降生奥迹和复活奥迹有冲突。

 

柏拉图学派认为者人等于灵魂,而他的身体是应要放弃的包袱。真理不是来自我们的五官,而是内在光。但是对圣多玛斯而言,人的位格不只是他的灵魂,而是他的灵魂和肉体。因为灵魂藉着肉体的外观,去探讨不断在改变的外在界而获得真理。 只有在明了这世界,才能够藉着类比(不只纯粹一种记号)去认识更宽阔的属神世界:他独特的神修和属于天主的境界。甚至信仰的真理(启示)是以类比,使我们一切启示能够被外观所了解。因此“恩宠成全自然”不只是藉着本性建立,而是将本性更加完美、更加完善。虽然梵二大公会议的神学已经朝这方向在做调整了,可惜到目前基督神学还没有彻底的弃绝柏拉图主义二元论的影响。

 

伯铎.塔然达

与圣多玛斯同在巴黎教书的会士是伯铎.塔然达斯(Pierre de Tarantaise)。他也是修会首位会士上任教宗的一位:真福依诺森五世(Bl. Innocent V)。他十六岁在里昂入初学院。他在巴黎留学,而后当了几年教授,在1259年被任命为教务主任。同年他与圣多玛斯组成一个小组,维护修会的学术政策,而成功地反驳在修会内一些反对学术工作的份子。这小组认为如果修会 要有巩固的神学体系,会士们必须要有一个文学和哲学的基础。1264年塔然达斯被选为法兰西会省的省会长,但是1267年的总会议,派遣他再次回巴黎从事教书工作。

 

在1272年塔然达斯再次被选为省会长,两年之后,教宗国瑞十世 (Gregory X)封他为里昂主教来安顿市民,同时预备将在这城市里所要召开的大公会议。会议结束后,就封他为枢机。教宗国瑞去世之后,塔然达斯被选上当继承人,取名为“依诺森五世”(Innocent V),可惜他只担任五个月的教宗。在这短短的时间他积极地推动大公会议对于教会的合一和防御伊斯兰教对于欧洲的侵略,同时尽力与国王西西里王,察尔斯.安鸠(Charles of Anjou)和鲁铎夫.哈伯斯堡(Rudolf of Hapsburg)与(比较成功的)热诺瓦城之察尔斯协商和平。如一位法国人,他太相信察尔斯,没有看透法王积极推动教会的合一,是因为他本人有要当东西罗马帝国皇帝的野心。当时谣言传说察尔斯王将把毒死教宗。

 

塔然达斯的作品,虽然大部分都还没出版,显出他是比圣多玛斯更保守的奥斯定学派者,虽然他的知识论基本上是偏亚里斯多德,而其他哲学问题中有独特的处理方式。他着之《隆氏文涵注释》的内容虽然比不上圣多玛斯学术的深度和独特性,但他的作品词句清楚、简单。

 

虽然巴黎是道明会的学术中心,1221年的总会议后,圣道明将十二位会士派遣往义大利的玻罗那、英国的康德柏里(Canterbury)、伦敦和大学城牛津。牛津大学首位道明会神学家,是罗勃.培根(Robert Bacon)(卒于1248年),他也许是在巴黎留学时才加入道明会的。除了他着的《圣额孟特传》(Life of St. Edmund)之外,他其他的著作都流失了。可见他是属于奥斯定学派的保守者。他的徒弟,里察.菲撒克(Richard Fishacre)(卒于1248年) 利用新的方式,而更加利用亚里斯多德著作和《隆氏文涵》为基本神学的课本。西满.恒顿(Simon of Hinton)(卒于1261年之后)。

 

这世纪最重要的英国道明会是罗勃.杰华比(Robert Kilwarby)(卒于1279年)他后来成为康德柏里(Canterbury)之总主教,而后为枢机主教。他曾在 巴黎留学后在牛津大学当教授。他写过一本《隆氏文涵注释》,彰显他对于奥斯定和亚里斯多德的宽广认识,和一本教父著作的一些《词汇》。是一位很出色的哲学家,他曾注释亚里斯多德、薄斐略(Porphyry)、比希恩(Priscian)和波其武(Boethius)的许多作品以及很重要的《论科学的来源》(On the Origin of the Sciences)。他为道明初学生写的《论贫穷愿》,是来答覆和反驳方济会对修会的批评,可表现出他的修会精神。但是后世认他为圣多玛斯的猛烈批评家。他反驳圣多玛斯的学说,以及方济会士维廉.马瑞(William de la Mare)《多玛斯会士修正册》(Correctory of Friar Thomas)书中的攻击,获得许多道明会学者的回应。其中有多玛斯.苏敦(Thomas of Sutton)(卒于1315年),理察.纳伯维尔(Richard Knapwell)(卒于1288年),和都伯林总主教维廉.哈顿(William of Hothum),(卒于 1298年)。因此在维护圣多玛斯的学说上,奠定了一个巩固的传统来维持圣多玛斯的名誉,尤其是1277年谴责之后。这世纪结束时,道明会都在欧洲重要的大学内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巴黎、牛津、玻罗那和科隆;修会也奠定了一个巩固的研读传统,由圣多玛斯为他们的楷模。圣多玛斯在1323年列圣人品后,他的学说也不再被怀疑为异端。

 

祈祷

由于中世纪庆祝礼仪方式不一致,因此巡回的宣道者需要一个统一性的礼仪式。方济会根据罗马礼仪式而出版了日课袖珍本(Breviarium)。道明会虽然也采用了罗马礼仪式,但在礼仪中更改了一些部份如:献礼经和领圣体经,在小弥撒时,饼酒献礼在上台前已经预备了,在大弥撒主礼是坐着的一些细节。修会也加上几个特别的‘序经’和比较简单的圣咏歌谱。经过几次的努力,修会自以编写修会的礼仪书籍。最早是由宏伯.罗曼斯在1256年许可出版;直到真福若望.维赛里的任期内在1267年获得教廷的正式许可。所谓的“道明礼仪式”一直持续到梵二后为止。

 

在十三世纪,修会也给予教会三个新式恭敬方式:首先,胡郭.圣瑟尔(Hugo de St. Cher)(受到圣茱莉安.列日(Julienne of Liege)的影响)推动圣体圣事瞻礼,这恭敬在1264年获得教廷的许可;而圣多玛斯,获得教宗之邀,编写(或改编)这瞻礼的礼仪词。第二,为了回应在1274年的里昂大会来反对亵渎的言行,委托总会长真福若望.维赛利和修会会士宣讲对于耶稣圣名的恭敬。第三,在真福若堂的任期,夜祷后,组织“又圣母皇”(Salve Regina)游行,来拯救那些受到邪魔诱惑的会士们。这圣母对经虽然不是新的,但是这种从会士的圣咏席隆重的游行到圣母的祭坛前,在“呜呼!祈我等之主保,聊以回目,怜视我众”(eia ergo advocata nostra, illos tuos misericordes oculos)之词,虔诚地跪下,一位主礼向团体洒圣水,恳求天上之后的保护和祝福。这种恭敬仪式十分的流行,使其他修会也采取这仪式。会士们(都很熟练地背下整个圣咏) 早晨起床也在宿舍走廊开始颂念圣母小日课,每周规定一天在亡者排郎颂念亡者日课和游行。

 

圣道明还保留一些隐修的习俗在他的修会生活中,使男修会的会院生活(只有道明隐修女有所谓的“隐修院”)成为一种礼仪。会士们整天穿着会衣(因为他们也没有其他的衣裳)他们甚至睡觉时也穿着。除了会客室之外,他们都要保持静默,尤其是夜祷之后。原则上,所有会士都住在一个公共宿舍,在宿舍墙周围有一些阅读自修的地方:就是一个小隔间,里面有一个桌子和一个凳子。会士都是在餐厅里共餐。在餐厅里有长桌放在餐厅的周围,会士都以会龄有程序的坐在长桌的一边,使另一边由服务员方便地端菜肴。通常聆听朗读的典规或教父的作品。每天在咏经席以清唱方式颂念日课,同时也采用一些仪式如:鞠躬、跪拜、趴在地上或游行,如圣道明的祈祷方式。

 

到了夜间诵读日课,会士们都留在圣堂里的某个祭坛前继续作默想或行所谓的私人祈祷。每一早晨,团体在会议堂举行小会议。第一辰(Prima)后,当天的《殉道记》宣布之后,院长就会向团体做一些报告、修正或公布当天的工作。有时在会议中,会士们公开向团体公开自己对于守会规的过错,或公开告其他会士的状。宏伯.罗曼斯记载说会院里有一位“值日生”(circator),他定期地察巡会院的每一个地方,如果违反了会规,而在会议里告状。之后院长修正会士的错失,处罚和宽赦,或要求会士向他得罪者求宽恕。

 

这种祈祷生活由严谨的苦修生活来维持。会士们严守所谓的“大斋戒”,就是从圣十字架瞻礼(九月十四日)直到复活节都要守大小斋。除了病患者,会士的食品都是素的。会士在日落时,就回宿舍休息,而他们的床都是用草织垫子,他们每夜(深夜十二点到清晨三点之间)起来上圣堂颂念日课。每一位会士只有两件会衣来轮流更换,而且由于棉料和亚麻料都是属于富有者所使用的,会士们只能用粗硬的毛料内衣。每天有一些会士要上街为团体乞食,如果当天没有乞求到食物,那团体就得饿肚子。

 

在他着的《注释奥氏典规》(第46-71章),《注释会宪》(第23-68章)和《论修会内的任务》(论初学导师第15-20章),宏伯.罗曼斯详细地叙述会士们的祈祷和苦修,例如:有关于默想,应要教导初学生好好利用时光,因此无论他们在旅途中,在回廊或在内院里,在任何地方散步时,或是在他们自己的卧室内行个人祈祷,或在床上躺着预备要睡觉时。这默想神业应要反省有关天主所赐予大众和独特的恩惠,对主的当然感激和人类的忘恩负义,创世的化工以及救赎的功德如基督的苦难,善者的赏报和恶者的处罚,或是那些已经执行的处罚或所获得的恩惠、或创造物、或是圣经章节;或是反省自己的缺失和自己灵修的成长、邪魔的骗诱和诸天使的任务,或是诸圣的表样或是坏人的恶习,或是个人内在生活以及外在的表态、或是应要回忆的事件或该做的事情;或是想起天主的全能,祂的智慧、善良、严肃、慈悲、正义和无论是有形无形的审判。反省这些主题会引发许多感受:希望、敬畏、痛苦、为罪恶而流泪、行善的盼望、惊叹、感恩、祈求、惭愧、敬爱等等。这一切由自己经验要比被教导的效果更佳。

 

他们也必须要学习不要太盼望能够看到异象或能够行神迹,因为这些对于救赎的工程没什么影响,而且多时我们都被这种现象欺骗;反过来若能尽力行善,这就是救赎的真谛。同时,他们如果听到他人正在享受天主的神慰时,也不要伤心失望;因为他们要知道慈父在某一些原因之下暂时保留了一些,他们也要学习如果他们缺乏忏悔之恩或恭敬之恩时,他们不要认为他们不在恩宠之中,因为天主只在乎他们内心的善良。

 

宏伯.罗曼斯称赞礼仪祈祷,同时也强调个人祈祷的重要性,但也警告祈祷神业不是来逃避所委任的工作。随着他对于超性经验的兴趣所作的警告,这世纪的会士们对于神修学的作品写得很少。但我们需要提出例外的三位人物。第一位是真福巴多禄茂.布拉甘撒(Bartolomeo of Breganza)(卒于约1271年)。我们已经在前篇提过他了,尤其是有关他着的伪狄尼修作品以及“大阿肋路亚”复兴运动的宣道者之一。第二位是伯铎.达西亚(Peter of Dacia)(瑞典,卒于1289年)。他在科隆当读书修士时;已经对于神秘者真福齐斯丁.斯多美恩(Bl. Christine of Stommeln)感兴趣,他甚至曾经写过纪念这位女神秘者的一篇神秘歌词以及白话注释,与这篇文章他还加上了他多次拜访她的记录,以及他们之间的书信集总共有63封;一篇女神秘者的《传记》,以及她本堂主任所记载的《童年史》。这些资料不只让我们后世者认识真福齐斯丁的精彩(也有一点奇怪)生活,但也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她的道明会士好友的生活方式。

 

第三位是罗柏.巫瑟斯(Roberto de Usez)(卒于1296年),他是一位法国贵族子弟,入会之前已经享有先知特恩的名誉,他是由省会议迎接他入会的。他曾着有两本小品:《异象之书》(The Book of Visions)和《圣言之书》(The Book of the Lord's Words)。这些作品大半是自传性的,另一半是以先知预言和末世言语的风格而写的。第一本书叙述一位非基督的来临,使伯铎的船(代表教会)无方向的漂流,而预告教会的大分裂。第二本书,以比喻方式,拥护教宗瑟肋斯丁五世(Celestine V)而反对教宗伯尼费八世(Boniface VIII),同时也要求教宗辞职并将他入狱。

 

我们如果要更进一步地探讨十三世纪的道明生活,我们由会士们的公开生活转入修会的妇女成员的隐修生活内。除了我们在第一章知道圣道明所创立的隐修女院,我们也有罗马旧圣熙斯铎隐修女院的原始会宪(俗称为《圣道明典规》或是《圣熙斯铎典规》)和真福采琪.凯撒利尼(Cecilia Caesarini)的回忆录《圣道明的奇迹》。这些会宪,经过一些修正之后,在1232年由教宗国瑞九世(Gregory IX)许可‘圣玛达肋纳补赎会’(Penitents of St. Magdalen)使用。隐修女的《会宪》原则上与男修会的《会宪》相似,只不过隐修女的《会宪》规定“隐修禁地”和隐修院附近的会士团体。如同在圣道明时代的普利隐修院。这些会士都是隐修女的神师和负责隐修院的财政和院外的事务。道明隐修女,自己选她们的院长和会院内的上司,但为了解脱当地主教的控制,必须接受当地省会长的管辖;省会长为了团体的和平和清规的理想可以罢免院长。

 

修会保留了真福若堂和真福黛安娜.安达洛(Bl. Diana d'Andalo)之间的书信。年龄比较大的真福若堂把真福黛安娜当作他的神修的女儿,同时也信任她,需要她的理解和鼓励,尤其当时他为了他好友亨利过世而悲哀伤心时,这些书信内容的温和浓厚人情味反射出当时道明会的简朴生活;宣传使命的积极性,虽然渐渐节制会士们的感受,但没有完全抹灭他们的感情生活。

 

但不是所有的会士有圣道明和真福若堂对于妇女的尊敬和他们对于妇女在修会生活的角色;虽然圣伯铎.伟罗那和圣雷孟.奔亚福也同样留下与真福若堂相似的书信。1228年的总会议禁止任何会士在接纳更多的隐修女院来加入道明会,因为他们怕太多会士从事隐修女的牧灵而忽略宣道工作。接纳这些隐修团体在一方面也使会士们承担隐修女的经济问题。这禁例连续在1234年.1238年和1242年的总会议公报通过。但是道明隐修女成功地将这案子上教廷呈诉,求教宗依诺森四世(Innocent IV)来解脱决难题。但是总会长若望.维德豪森(Joannes of Wildeshausen)在1252年预出禁令。感谢枢机胡郭.圣瑟尔的努力以及总会长宏伯.罗曼斯勉强同意,这规定渐渐翻身,直到1267年教宗克列孟四世(Clement IV)最后提出入会归属的合法程序。

 

但是宏伯.罗曼斯在讲起妇女时,偶尔也有一些僵硬的言语。在他所著《论宣道》书中的“给妇女讲道”的模型讲稿,他曾提出为什么女性是超过男性的;他说:“亚当是在乐园外所造成的,而厄娃是在乐园内;他是由泥巴而造成的,而她是来自他有生命的身体出来的,而且她不是从他的脚中造出来了,而是从他的心而造成的。再次,天主为了降生成人,可以从男人的肉骨而生,但是祂反而藉着一位妇女的肉骨而诞生成人。只有比拉多的妻子尽力阻挡基督的苦刑,而基督的复活首先显现给玛利亚玛达肋纳”。

 

在这世纪末,大约有141座隐修女院(74座在德国)直接在修会的管辖内,还有许多虽然是属于教区主教的管瞎之下,但她们的灵修生活、会规和生活习俗都属于道明会的。这些修女院的兴盛,可以当事的社会情况,中世纪妇女的地位去了解。由于战争的缘故,欧洲女性的人数比男人多。妇女们都没有受到任何教育,如果有的话也是最基本的。当时的社会习俗要求她们很早就嫁人生子,而嫁的对象是由长辈安排的,大部分都是为了经济或政治的缘故而成亲。对一位妇女而言,想要解脱这种家庭生活的约束或寂寞,也许还能够得到一点教育和心灵的自由,唯一的方法就是入修道生活。

 

有一些隐修女院都成为贵族妇女的避难所,但是大部分的圣召都是来自中等阶级的家庭。我们不清楚是否有来自工人和农民阶级的妇女入会,由于所规定的聘金来维持团体生活,所以这可能性应该很低,但如果有来自这种阶级的圣召也会当是服理修女的。

 

如果一位女孩要当团体中的咏经修女,她要会读拉丁文,甚至有几位都获得高等的教育,可惜这种修女的人数十分的少。每一位修女都要学一种技巧来维持团体的经济生活,如织布、缝衣,抄写或画画。

 

从第十二世纪起,教会内尤其是北欧,产生了一种妇女的献身生活方式叫做“贝贞”(Beguines)。她们有时与她家人同住、或度独修生活或流浪生活。而她们组成共同生活叫“贝贞团体”。这些团体与一般隐修女院的不同,是因为贝贞者没有发誓圣愿,因此没有受到教会法典的约束而不守禁地的规定。

 

这些贝贞者、她们的团体与当地主教的法典关系很模糊。由于这些团体都在主教的监督外,有一些团体开始吸收一些奇怪的思想,或有一些古怪或羞耻的态度,异端的观念。而将这些邪道传给无辜的教友们。因此主教与教宗们和大会多次想要用各种方法来管束她们,甚至除掉这种生活方式。从教宗依诺森三世的时代,教会鼓励一些虔诚信徒加入合法的修道团体,或是把那些还不属于任何修会的团体尽快加入来解决这问题。由于一些正规的大修会拒绝接纳他们,他们只好去加入刚创立的行乞修会。因此道明会,除了这些正规的道明隐修女所组成的“第二会”,道明第一会(指男修会)还接纳一大群的贝贞者而后组成为“第三会”,虽然她们的组织是比较原先他们被融入修会的组织,如修会的在俗补赎会,如同方济会的第三会组织。这些妇女团体偏向隐修女的生活方式而发展,但是她们维持在当地主教的管辖内,而生活方式比较松宽,比较自由。

 

这两种道明会妇女生活典范有道明隐修女,圣玛加丽达.匈亚利(S. Margarita of Hungary)和与修会有密切关系的贝贞者,麦琪蒂.麦德堡(St. Metchtilde of Magdeburg)。

 

圣玛加丽达

圣玛加丽达(S. Margarita of Hungary)(1242-1271)匈亚利国王柏拉四世(Bela IV)的女儿,她一出生,他的双亲为了防御塔塔尔野蛮侵略国土,将公主奉献于主。之后国王在维斯布慕(Veszprem)盖了一座王立道明隐修女院来感恩,而把女儿送入隐修院去。圣马加丽达四岁就领会衣,十二岁时在总会长宏伯.罗曼斯手中发圣愿,而举行了守贞的祝圣仪式。当年(1254年)正在布达(Buda)召开总会议。她妹妹们,康斯丹撒(Constancia)成为鲁登尼亚(Ruthenia)女王;谷尼根达(Cunegunda)成为玻兰女王。她十八岁时,她父王将圣玛加丽达的圣愿解了,使她能够嫁给玻西米亚国王,但是圣玛加丽达三次拒绝还俗,下嫁国王或任何人,因此获得“守贞者的隆重祝福”来表示她的决心。她如真福黛安娜.安达洛没当过院长。圣女的列圣品案,收集了与她同修院的修女对圣玛加丽达的回忆,让我们认识她的人格和德行。在修院里她过着谦逊的生活,通常做一些劳力与被人轻视的工作,甚至在寒冷的冬天,她还是照常作她的本分,直到她的双手被冻坏而流血。她常守斋,不愿摸上华丽的衣裳或享受王室的舒适;她常说,她宁愿死后的神圣馨香比在世的好味道。她整天从事祈祷和照顾贫穷者和战争的难民,时常把她家人送过来的东西给这些人。

麦琪蒂.麦德堡

麦琪蒂.麦德堡(Mechtilde of Magdeburg)在后世成名是因为她所著的《神光照耀》(Das Fliessende Licht der Gottheit)。这位神秘者从这作品中我们知道她是约1209年出生于德国东部,她双亲可能是属于有势力的家族。她说:我,一位不配的罪人,在十二岁单独时,曾领受到圣神强烈的“祝贺”,使我无法在日常生活中犯严重的大罪。这可爱的“祝贺”每天报来临,使我心内感到爱与痛”[8]。

 

她自己监督她亲弟弟巴特文(Baldwin),的教育,使他后来能入道明会,而成为副院长和一位抄写家。她过着一个愉快的家庭生活 ,约23岁加入麦德堡(Magdeburg)的一个贝贞团体;她43岁时,她的神师,道明会士亨利.哈勒(Heinrich of Halle)命令她把她所接受的启示都详细的写下来。

 

当时亨利.哈勒出版这作品后,许多人阅读了就劝她烧毁这作品,但是在祈祷中,天主肯定她说:“任何人不能用火毁灭真理”。也许由于亨利.哈勒之死,加上她身体状况和失视,她对于一切的反弹十分地疲倦,在1270年,63高龄的麦琪蒂,去了海芙达(Hefta)的熙笃会隐修女院养老。

 

海芙达团体成为当时神秘运动的乐园,这团体包括当时主要女神秘家如:圣麦琪蒂.赫克本(S. Mechtilde of Hackeborn)(1241-1298)和圣大洁如 (S. Gertrude the Great)(1256-1301)她们二位成为中世纪的主要神秘作家。这些有学文的妇女,都会拉丁文而有道明会士为神师,在她们的作品中,除了圣经和教会圣师的作品以外,也常提过道明会士的神学著作如圣大雅博和圣多玛斯。我们不能否认年纪大的麦琪蒂.麦德堡深深地影向到这些年龄比较小的修女们。在她的晚年,把一切启示叙述完毕。她去世后修女们将这些文件收集出版。约在1345年,麦琪蒂的南德方言作品被一位教区司铎亨利.诺林根(Heinrich of Nordlingen)翻译成北德方言。成为所保存的唯一完整的版本。虽然在麦德堡 写的部份现在还保留着一位道明会士作的拉丁版本。

 

虽然麦琪蒂.麦德堡是一位贝贞者,但是她的灵修生活是初期的道明灵修。她曾经叹息:“道明,我可敬的父亲!我生命中有你的一小部份,是我常常盼望的”。她也曾经叙述过:“在圣道明瞻礼那一天,我向天主为道明会祈求。因此吾主伟了答覆我的祈求亲自显现给我,而带着我在诸圣者中最敬爱的圣道明。吾主说:我还要跟你说两件事。圣道明笑的时候,他充满圣神的甘甜的笑;当他在哀哭时,他忠实的哀哭,想起他的会士弟兄们,就将他们带到我的跟前。他也同样为圣教会代祷。道明会有两件事使我心欢:首先是他们生活的圣德;第二是他们所提供给圣教会的服务。他们又以七件东西来称呼我的圣三:叹息、哀哭、活跃的渴望,极性的克己、流亡的痛苦,真正的谦逊,喜悦的爱慕。他们也以七种外在的行为来恭敬我的圣名:赞颂的歌声,真理的宣道,正统的宽恕、同情的安慰、友情的协助,神圣的榜样,是一个有活力的信徒团体”。吾主还说:“他们为了我的缘故而供给穷人的救济品是神圣的,使接受这些施舍物贫穷者的罪过被减轻,同时魔鬼不敢停留在这施舍物共享之地。这一切是来自他们守贫穷的圣德”。

 

麦琪蒂神秘思想是所谓“净配神秘主义”(Brautmystik)的一种,而这种灵修系统是根据旧约的雅歌书。恭敬耶稣圣心,象征天主对于祂教会的爱以及对罪人的宽待[9]一些道明团体都认识的,例如:神秘者茱达.桑格森(Jutta de Sangerhausen)(卒于1260年)她也住海芙达附近,她的神师,海德利.辜恩(Heidereich of Kulm)主教,是一位道明会士。圣麦琪蒂 是在天主教灵修史中首位提到有关耶稣圣心的异像。她说:“当时重病不断地困扰着我,因此天主把自己启示给我的灵魂,而给我显示祂受伤的圣心。祂说:瞧他们如何对待我!而我们灵魂回答说:啊!主祢为何受这种苦?祢在橄榄园祈祷时,所顷流的纯洁血汗已经足够救赎整个世界了”。但耶稣回答:“我父认为这还不够,我的贫穷、疲劳、苦难和受侮辱,只不过在天国之门上做了极微小的敲声,直到我心中鲜血顷流了这整个宇宙,那时,天国之门才把开着”。

 

如圣史若望,麦琪蒂肯定爱德就是光明(那些真爱天主的人才能够真正的认识祂),但是这光明也是爱德(要真正的爱天主需要一种被蒙照的信仰)这光明和爱德都藉着耶稣基督的人性启示给我们。这种逻辑使她的美妙的言语与道明会的圣言灵修接连。

 

虽然麦琪蒂是这世纪唯一的道明神学作家,但这世纪也有许多过神圣生活的道明妇女。除了以上已经提到的人物以外,还有玛加丽达.宜布瑞 (Marguerite of Ypres)(卒于1237年)一位补赎者(不是修女)二十一岁就去世了。圣史蒂兰(S. Zedislava Berka)(卒于1252年),她是一位斯拉夫已婚的妇女,她受到圣雅钦的感动,当时东欧政受到蒙古人的侵略时,创立一所难民的招待所。她可算是修会首位加入道明第三会(在俗道明会)的会员。匈牙利之海伦(Helen of Hungary)(卒于1270年),她是圣玛加丽达的初学导师也曾受到五伤圣印者。瑞典之真福英丽琪(Bl. Ingrid of Sweden)(卒于1282年)和她的亲妹齐斯丁(Christine),她们都是很富裕的女士而都是达西亚之伯铎Peter of Dacia的好友。她们从圣地和罗马朝圣之后,在斯甘宁根(Skanningen)创立了一座道明隐修女院。另一位著名的道明补赎者是真福玟都拉.伯安妮(Benvenuta Bojani)(卒于1292年),和其他无数的补赎妇女们。

 

宣道

约在十三世纪末,修会将近有557座会院;15,000位会士,但不是所有的会士从事宣道工作,大多数都在会院里过隐修生活。

 

当时保留至今的拉丁文讲道稿都是讲给圣职人员听,的而不是给一般平信徒的。有些讲稿已经翻译出版。刚开始阅读这些文件时,大部分都很枯燥;重视伦理性的劝导方式,内容有太多圣经的比喻(大部分都是不可思议的比较),而一大堆叙述德性和恶习。其实这些讲道稿也都是大纲而已,它们都是用来提醒讲道师的注意,它们只不过是整个讲道的结构或简单的大纲,缺乏正式讲道的血和肉。但是在讲道中能够吸引大众信徒,就是讲道的“例子”《讲道例子》或故事,这些“例子”如中世纪手抄本的一些精细的插图,它们使讲道更精彩。

 

我们从道明会士在十三世纪所编出和出版的宣道工具和他们的讲稿大纲中,更会了解这世纪修会的福音神修。由于当时书籍都是手抄的,支出十分的昂贵,因此会士们组成小组一起出版这些书籍。最重要的是圣经研究工具。道明会的初学生都要默念整个圣咏、马窦福音和圣保禄宗徒书信,但是道明会讲道常用整本圣经。胡郭.圣瑟尔(Hugh of St. Cher)(1200年-1263年)是圣经学术的主要领导人。胡郭.圣瑟尔(Hugh of St. Cher)是罗兰.格雷蒙那(Roland of Cremona)在巴黎大学的学生,二次当任法兰西省会长,修会的代理会长。1244年教宗依诺森四世(Innocent IV)封他为圣撒比纳之枢机主教,成为修会首位会士获得这项荣誉。他参加了里昂大公会,曾改革迦尔莫罗会典规和礼仪,后成为驻德国的教廷大使,首次许可庆祝圣体瞻礼。在教宗亚历山大四世(Alexander IV)执政时,他被委任属于委员会来谴责维廉.圣阿茂(Guillaume de St. Amour)攻击行乞修会的学说。在他的忙碌生活中,他一生最爱的是圣经。他曾写着:圣保禄曾经告诉弟茂:“直到我来时,你要专务宣读、勤勉和教导”。(前弟四:13)如同你在镜子里看到你自己,并如是教导人。这章节可以用来提醒隐修者如何要聆听读经,宣道者自己要先聆听而宣讲,对教师而言,他们先要学习才能教导。因此在审判以前,你要具备正义感;在讲以前,应先学习(德十八:19)。

 

除了许多重要神学作品,胡郭.圣瑟尔也预备了三种基本圣经研究工具:1)史中第一本拉丁圣经《词汇本》(Concordantia);2)《小注释》(Postillae),全圣经的注释,这包涵着每一章节的文学意义和它的超性意义;3)拉丁圣经《改正本》(Correctorium)是指原文的修改,是很必要的,因为由于圣经书籍都是手抄的,圣经版本都也不一,因此也起发了与方济会学者对抗[10]。。尼格佬.郭兰(Nicholas of Gorran)(1232年-1295年)的圣经注释,都受到大学教授和学生的采用。

 

由于圣经是天主的圣言,这圣言应是藉着教会团体的活性传统去认识和了解它的内容。中世纪的宣道师以教父的著作来肯定他研读和注释圣经章节的内容,同时也藉着世俗的专家来取得一些科学和艺术的知识。

 

当时为了提供这种资料给宣道者是由文生.伯斐(Vincent de Beauvais)(卒于1264年)。文生.伯斐前后收集了各种各项的知识资料,而前后出版了自然科学(《自然之镜》)和圣经及世界历史(《历史之镜》)。后来另一位作者(约1325年)加上了《伦理之镜》(Mirror of Morals)。这大型的资料和金主良言的宝藏,被后世多次抄写或出版,一直到十七世纪。因此我们现代的百科书籍初步是协助宣道士收集讲道的例子。

 

同样的理由使巴黎圣雅格会院的会士们收集一些“讲道例子”(exempla)或是讲道故事,都曾被德范.玻尔本(Etienne de Bourbon)(卒于1261年)收集和出版为一本书叫《论圣神七恩》(On the Seven Gifts of the Holy Spirit)。德范.玻尔本是一位宗教裁判官,积极地除掉民众迷信习俗。同样的《例子》也用来编写著名的《穷人经》(Bible of the Poor)。这本书是耶路撒冷教祖,尼格佬.韩纳培(Nicholas of Hanape)(卒于1291年)出版的,他曾在亚克(Acre)被伊斯兰信徒攻击时丧亡。这些《讲道例子》书籍是颇受史家注目的,因为这些例子能够让后世更认识中世纪文化。我们应加上尼格佬.比雅特(Nicholas of Biard)着的《穷人辞典》(Poorman's Dictionary),以及《故事三字母》(Alphabet of Stories)据说是德范.贝桑逊(Etienne de Besan?on)写的(1294年出版)。

 

当时很流行圣人纪念日讲道,由于圣人传记的出现。最著名的应是伪国瑞(Pseudo-Gregory)着《对话录》(Dialogue)论义大利隐修教父的传记和传奇(约700年),一般的讲道师需要一本收集圣人传记和神迹的故事书。因此热诺瓦的总主教,真福雅格.弗拉津 (Bl. Giacomo di Voragine)(卒于1298年)[11]所写的《黄金传奇》(Legenda Aurea)[12]满足了当时的需要,成为中世纪最流行的书籍之一,甚至直到十六世纪被圣依纳爵.罗维拉(S. Ignatius of Loyola)和圣大德兰(S. Teresa of Avila)也都用过,也是当时艺术家绘画圣人像的最佳资料来源。另一个圣人资料来源是若望.麦里(Jean de Mailly)的《记录》。

 

今天我们虽然已经很熟悉这种故事的夸张性,这些用口传中世纪圣人传奇,我仍令人十分的担忧:一种太讲究外在的神圣征兆,古怪的神迹以及惊人的苦修,这些都与真正的圣德无关系。这些记载都利用民间传奇主题,因此多次与我们现代信仰经验脱节。但是据我的看法,十三世纪和二十世纪对于圣人传记的观念只分别在下列几点:1)当时人强调神迹的记载,越奇怪越夸张越好,但现代的人尽力去减轻它,使事件更真实人性化。2)现在人应用科学方式来肯定一件事是真正的一件神迹,当世人不敢怀疑神迹的记载,免得他们会被误会而列为无信者。3)由于我们多元化的文化,强调主观性的世界观,相反的,由于当世代的文化一致,这种主观性的世界观都被减到最轻。

 

多玛斯.康定培(Thomas of Cantimpre)(比利时的巴拉班(Brabant);约卒于1272年)对于当时的圣人传记有兴趣,他的著作《来自密蜂的完善》(The Whole Good from Bees),如杰拉.弗拉泽(Gerard de Frachet)《诸位会士弟兄传》(Vitae Fratrum)(参阅第一章),这本书收集了有关圣道明和初期会士的传奇。他曾经也写过一些有圣德的妇女传(都不是属于道明会) 和与文生.伯斐(Vincent de Beauvais)所著的《自然之镜》(Mirror of Nature)相似的自然科学的百科书籍叫《论事物的本质》(On the Nature of Things),虽然这本书是探讨大自然的奥秘,但是内容是用来举伦理例子,因为中世纪认为其中最伟大的神迹就是大自然。

 

另一种面对犹太人和伊斯兰信徒宣道的传教工具是由圣雷孟.奔亚福(St. Raymond of Pennafort)(约1220年-1284年)推动的。他把总会长的任职辞了之后,要求圣多玛斯写《反驳异教大全》使传教士能在异教的环境去与异教者相遇。圣雷孟 和宏伯.罗曼斯 (1200年-1277年)二位总会长的职任中,前后创立许多书院和研究院,其中有八九座是专门研究希伯莱语和阿拉伯语以及它们的神学文章。最重要的是在巴塞隆纳和突尼斯(Tunis)。维廉.的黎波里(William of Tripoli)(卒于1273年之后)曾经写过《论撒拉森族的情况》(Treatise on the Condition of the Saracens)和《论伪先知莫汉默德》(on the Pseudoprophet Muhammad)是根据阿拉伯原文资料而编写的。据说他在巴勒斯坦使不少伊斯兰信徒皈依于主,曾当法王圣路易九世(S. Louis IX)往蒙古思汗大使,曾有意加入马格玻罗往中国的旅队。

 

耶路撒冷拉丁教祖多玛斯.阿尼(Tommaso Agni)(卒于1277年)也曾写过有关伊斯兰教的著作; 雷孟.玛尔定(Raymond Martin)在1277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信仰的小刀》(The Dagger of the Faith),这本书后来成为护教以及有关中东文化信仰的的基本资料书集。一位比利时会士,维廉.莫勒培克(William of Moerbeke) (卒于1286年),里昂大公会议的参与者在1278年封为哥林多总主教,不断推动教会的合一。他曾获得圣多玛斯之邀以更正确的词句,翻译了亚里斯多德的许多著作和其他希腊作家的书籍。总会长宏伯 .罗曼斯,在他着的《论向撒拉森族宣讲十字架的道理》(On Preaching the Cross Against the Saracens)他鼓励传教士要阅读古兰经;他在里昂大公会议中所发表有关教会改革的报告中,他讨论教会与东方正教和伊斯兰教徒之间的关系。虽然这些作品不能当作梵二大公主义精神的前驱, 至少当时会士希望能将福音分享给所有人类。宏伯.罗曼斯著名著作《论培育宣道者》(Treatise on the Formation of Preachers)中,显示了我们这些道明宣道者的基本动机:他们认为宣道是爱德的最伟大行为,这种生活方式甚至比熙笃会的刻苦生活更加辛苦。

 

宏伯.罗曼斯曾经辩论说宣道是超过现上弥撒圣祭行圣事,因为在圣事之外,还是要有人用言语将信仰传诉给我们,那种信仰才会扎根有效。但是我们如何将这种高尚的理想跟宗教裁判官联想呢?而不少道明会士在历代中被教宗们指派任务当中有真福维廉.阿诺(William of Arnaud),他在1242年与十一位方济会士和二位道明会士一起被致命;之后在1252年,着命者圣伯铎(St. Peter Martyr)[13],也一样的殉道。圣伯铎是圣道明之后,首位被列为圣人品的道明会士。据现代人的心态,我们比较会同情那些被破坏的异端者。最遗憾的是,也可说是一种邪恶的讽刺,这专为宣道和平的福音,很快就成为一个极端的迫害者!

 

但是我们以良心的自由权的现代观念去探讨宗教裁判所的历史是有一点矛盾又奇怪。中世纪把异端当作反对教会和社会的颠覆大罪。宗教裁判所的成立,原先的原因就是以和平的方式(由于其他方式已经试过之后)来防御这种颠覆的扩展。裁判官首先都是宣道师,因为他们主要任务是将那些曾被异端洗脑过的无辜信徒救回,而利用神学的辩论来说服异端教的领袖,之后如果他们失败时,就将这些“头硬”的异端者交给世俗政府来处理,政府将以犯罪的法律来对待这些“犯人”。宗教裁判所自己询问的方式,对我们而言,是十分的野蛮,但是根据当时世俗合法的方式,人们认为是何法又中庸的,因此他们是根据他们所了解的“合法的程序”进行公务。

 

当时的教宗将把宗教裁判所委托给道明会主要原因是在于会士们都受到神学的严谨训练。这种危险的任务需要会士们的勇气和谨慎。圣伯铎.伟罗纳的生平中显示,他不是一位疯狂人物而是一位和平者。1233年宗教裁判所开始成立时,真福瓜拉.卑甘莫(Guala of Bergamo)和真福若望.维贞察(John of Vicenza)成功地宣道“大阿肋路亚运动”:一种和平运动,来推动帝王和教宗的和好,以及结束隆巴帝地区城市之间的纠纷。同样,西班牙十字军旅的热忱宣道者,圣伯铎.巩撒略(Pedro Gonzalez)(卒于1246年),1226年高多华沦陷时,提倡比较人性的方式来对待投降的伊斯兰信徒。最后,宗教裁判所 和十字军旅,虽然都是一些勇士和有圣德的人士带领,还都失败,因为这种问题只有以祈祷、宣道和殉道才能解决的。

 

总而言之,道明会头一百年在耕耘圣言时已经获得了丰硕的收获。

 

[1]方济会士记事者撒林裴尼(Salimbene)曾记载他为:“虽然他体格矮小,但他是一位谦逊、出色又令人敬佩的一位会士”。

[2]这著作常被误认为是宏伯.罗曼斯(Humbert de Romans)所著。

[3]又称为(Ibn Rushd)。

[4] 《马窦福音注释》11:28。

[5] 《路加福音注释》9:37。

[6]  同上4:14。

[7]又称为巴多禄茂.维贞察(Bartolomeo de Vicenza)。

[8]参阅麦琪蒂着《作品》第四册,第一页。

[9]根据若13:25 和19:31-37。

[10]西欧第一本印刷书籍,“古腾堡圣经”(Gutenberg Bible)是根据巴黎大学改正的圣经版本,俗称为圣雅格圣经是因为有道明会是主编而修改的,无形中肯定了道明会在圣经研究的贡献。

[11]又称为真福雅格.华拉责(Bl. Giacomo di Varazze)。

[12]这本书又称为《隆巴底传奇》(Legenda Lombardina)。

[13]又称为圣伯铎.伟罗纳(Pietro di Ver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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