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天主教会关注的问题。天主教的神学传统历来拥有自己独特而稳固的婚姻伦理,作为教会的训导,指导了一代又一代的基督 徒婚姻家庭。但历史发展到近代,随着经济、科技的进步,思想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认知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于教会传统的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信徒 们不再奉之为金科玉律;许多人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更胜于举目向天关注灵魂的得救,对天主的诫命、教会的规矩漠然视之。另外由于不良宣传的影响,人们对性快感 和性变态的奢望甚嚣尘上,各地同性恋者更是摇旗呐喊。霎时间,今天的世界好似被变态与淫欲所充满,圣经中所叙述的淫城索多玛也显得屈居第二了。众所周知, 在今天这样一个复杂多变的社会中,基督徒的婚姻也不可避免的遭到了各种冲击和挑战。
这其中包括:养小蜜,包二奶,姘居,婚外情,婚外恋,第三者,网恋,婚姻外遇,家庭暴力等。我们看到,离婚者和打算离婚者都面临着严重问题。
面对如此众多的婚姻问题,这对从事婚姻牧民者来说是困难,也是机遇。
婚姻双方的准备不足造成困难
由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意识不断发生着变化,年轻人在这一方面最为突出,他们对什么事情都追随潮 流,就连婚姻大事也在赶着时髦追随着潮流,只要求浪漫而不顾其背后真正的意义。有些青年人结婚就凭一时的冲动,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而走进了婚姻的殿 堂;有的人结婚是出于同情;有些人结婚是为了逃避不愉快的家庭。比如,父母经常吵架、家庭不和睦或从小缺少爱等等;有的人结婚是因为孤单,比如性格内向, 交际面窄,朋友圈小;有的人结婚是因为未婚先孕,为了解除怀孕的困扰。总之这些人结婚都是不成熟的表现,是对爱不负责任的态度。因为真正的爱必须是成熟 的、稳健的、彼此牺牲奉献的;而那些准备不足而走进婚姻的人,没有真爱做基础故经不起生活的考验,那么势必导致婚姻的危机。
信仰不同的困难
由于生活的需要,人们的生活范围扩大了,交际面广了、朋友多了。因此年轻人在择偶时,会和不同信仰的人 交往,这样日久生情,会进一步的走向婚姻,这时便出现了不同信仰的婚姻。当然了,教会并不是绝对的反对这样的混合婚姻,教会的观点是:“只要他们能够共同 分享彼此从各自的团体所得到的一切,而且互相学习对方如何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忠于基督,这样的婚姻,我们也是赞成的。但是,我们也不应低估这种混合婚姻所产 生的种种困难,这些困难的起因,是由于基督徒的分裂仍未解决,夫妇在自己的家庭里,难免会感到基督徒分裂的痛苦。宗教信仰的差异,更可能加剧这些困难。有 关信仰的分歧,对婚姻本身的不同见解,还有宗教思想的不同,都可能构成婚姻生活中紧张关系的来源,尤其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由此产生宗教冷淡的诱惑。” (CCC1634)从现实的生活中看确实是这样的,有的人为了结婚在结婚前信誓旦旦,许诺的挺好,可是婚后就改变了态度,不再谈婚前的许诺。所以说,不同 信仰的婚姻因夫妇不互相尊重各自的信仰,而使得在价值取向上有所不同,这样久而久之会导致婚姻的危机。
世俗主义的冲击
今天,社会的发展是如此之快,在这物欲横流、拜金主义的冲击下,人们已失去以往的淳朴,变的自私自利尔 虞我诈。婚姻生活在此也受到冲击,正如梵二所说:“不幸的是婚姻与家庭生活的尊严并非到处闪耀着同样的光明,反而为多夫多妻制、离婚的流行病、所谓的自由 恋爱以及其它弊端,使之黯然失色。而夫妻之爱又往往为自私主义、享乐主义及许多的节育措施所亵渎。又因今天的经济、社会、心理及环境又为家庭制造了不少的 困难。”(GS48)的确,一些家庭,由于贫穷,生活压力大,沟通少,造成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状况;对于富裕的家庭,就发生了婚外情。许多人在各自利益的驱 使下,多年的夫妻之恩在一刹那化为乌有。
离婚渐渐被社会所接纳
离婚在过去的社会中也有,但是过去还是比较保守,人们仍受老观念的束缚,不容易接受这个事实。一方面是 一个离婚的女人在传统的社会中受到歧视,没有经济能力,没有社会地位,更甚者有的连娘家也不接纳她的离婚;另一方面,在旧社会中,父母对面临破碎的婚姻总 是劝和不劝离,有一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思想,也就是所谓的‘宿命论’。所以说那时的离婚现象少而又少。
而现今的社会中,人们受教育高了,男女的地位平等了,人们的思想开放了,女人从家庭中走出,走进社会, 有了自己的地位,工作。所以,当他们碰到感情问题无法解决时,就以离婚解决,不再同旧社会中的人那样,思前顾后自己的生活怎么办等问题。也由于现代的社会 尊重个人的自由和自主的权利,因而对于离婚的人,不论是从社会还是家庭来说,人们都可以接纳。这样以来为离婚提供了机会,故此人们对于婚姻的价值就不在重 视,对婚姻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也就是合则聚,不合则散。因此一旦婚姻遇到挫折,那么婚姻就有破碎的可能。
教宗良十三世说: “再没有比风俗的腐化更能招致家庭的毁灭与国家的颠覆。显而易见,家庭幸福和国家繁荣的死仇便是离婚制;离婚制出源于风俗的糜烂,同时经验证明,它又给公 私生活的日趋腐化,大开方便之门。何况,许可离婚之端一开,任何约束不能使之局限于预定范围内。人如想到这点,则更可恍然于离婚制之为害何其严重了。榜样 之力固大,淫荡之力尤大。因了这种刺激,离婚的愿望势必日趋深入于广大人群中,如瘟疫之传播,如洪水之缺堤。”
婚姻破碎的后果
因着人们的随意离婚(拆散),使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从此被破裂乃至彻底的毁灭,而其间最不幸和无辜的第 一受害者就是他们的子女。子女们从此失去了一个温馨、充满父母亲之爱的幸福家庭。由于父母的离异使得子女们从小就在他们的心灵烙印上了严重的创伤。家庭的 破裂迫使他们从小就要做出无法想象的选择,要么就选择父亲而失去母亲;要么选择母亲而失掉父亲。从此以后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处境都可想而知了。最严重的 是他们的生活和教育等都没有保障了。这对他们自己的未来会造成什么的后果,更是我们都可想而知的。一个没有得到父母之爱的孩子,将来给他带来的问题又会是 什么呢?
婚姻的破裂,从人性而言也可谓是悲剧,因为离婚双方也是不同程度的受害者;当然在一般人来看,特别对那些夫妻之间的爱已严重破裂的婚姻人士,表面看来已得到彻底的解决(解放)。但他们从此又背上另一个枷锁,信仰中的恶表甚或圣事的限制。
特别是对女方来说,从此她在工作和生活上没有了支持或协助的人,再加上让她来承担教养子女的话,她今后 的生活负担就会给她带来很大的压力和困难。在很多的时候,她们只能无奈的领着孩子返回到娘家。可是在很多时候,她们却很难得到娘家的人和亲朋好友的同情心 与接纳,而很多时候她们得到的是冷嘲热讽和轻视,不是被接纳,而是被拒绝。这是夫妇离婚后给女方造成的严重后果。
对男人而言,离婚给他们带来的问题或造成的压力和困难,相对来说也许少一些或轻一些,在工作上不会有多 大困难和压力,但是在他的生活细节当中,还是需要别人的关怀和支持。因为人不是一个无情生物,而是有情感的人。在生活中充满着喜怒哀乐的情绪的人,这一点 对所有夫妻里的双方,都是无法否认或躲避的事实。这些夫妻之间的感情方方面面,在很多的时候不是说所有的人或那个人都能随便能给予的。另外,严重的话,他 也许自离婚以后由于上述原因,再没有人来关怀他,体贴他而使他变成脾气暴燥的人;变成一个心神不安和心胸狭窄的人。致使他自暴自弃,或反过来在没有了婚姻 的约束之下任意自己的肉欲,对其他未婚的女人或对已婚的家庭都带来威胁,即是成为所谓的第三者,这对一个已离婚的男人来说是十分可能出现的严重问题和后 果。
谁对此应负责任
首先教会作为有信仰的团体,应该在教会内,对于信友的婚姻家庭,在现有的文化素质及能力或条件之下,尽 己所能做好所有信友的婚前、婚后的婚姻牧民工作,培育或教育度婚姻生活的信友们。因为我们知道婚姻是天主亲自建立的,所以它有神圣的单一性和不可拆散性。 现今所有夫妻家庭都面临着从社会极度发展而带来的挑战和危机。这就需要教会,特别是堂区重视婚姻牧民的工作,发现问题,更该消除问题。为信友创造化解婚姻 问题的机会,利用各种机会给与信友信仰、婚恋、家庭的培育,让他们在教会当局的陪伴与指导下恋爱、结婚、生活。
结语
为了真正的回应或彰显天主起初在婚姻生活中对于人类爱的赠予和召叫;为了传宗接代和家庭的美满幸福;为 了社会的和平与顺利发展;为了减少离婚的现象;特别是为了不要再增加或制造孤儿,愿天下所有的人,包括社会上的各个阶层,包括教会、家庭,都能共同维护婚 姻的不可拆散性,来建设和平、和谐的社会;建设美满幸福的家庭。
这样整个的人类社会不仅能和平与稳步发展,而且人类社会的未来也将会充满希望。只有婚姻生活美满,婚姻 家庭才会幸福,而且天主对人类婚姻的初衷与目的,即:“天主结合的,人不可拆散”(玛19:6)和“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创1:27)才能得以实 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