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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撒礼仪、意义、改革与实施

时间:2007-12-21  来源:神学论集  作者:赵一舟 点击:
一、弥撒礼仪的意义(纲要)
组成礼仪的主要成份为“言语”,这“言语”给我们揭示出弥撒的意义。
甲、言语的奥秘
1.人的言语:启示、力量、人类交往的工具……
2.天主的言语:
(一)天主的言语是光明
(二)天主的言语是力量
3.基督──天主圣言的具体化
(一)基督是启示万邦的光明(路二、31)
(二)基督是生命的泉源
乙、弥撒──圣言奥迹的重演
整个弥撒礼仪是以天主圣言为中心:天主利用人的言语,藉基督与人交往的奥迹。
1.天主与我们交谈
(一)天主向我们讲话
(二)我们向天主谈话
2.天主与我们交换礼物
(一)天主的恩赐:生命之言、生命之粮;
(二)我们的奉献:赞颂之祭;基督的体血
二、弥撒礼仪的革新
礼仪的革新是近代教会史上的一件大事,但是不少人对礼仪种种改革的意义还没有较深的了解,以为敬天的礼仪应该是一成不变的。更有一些人以为教友既早已习惯旧的仪式,何必改来改去呢?关于这种论调,礼仪宪章有确切的答复(见第21-40条)。在本文中我们不想对每一项新礼去加以研究;只愿就整个弥撒礼仪改革的意义,以及演变的法则稍加探讨,以使我们对目前礼仪实施方面混乱的情形有所了解。
甲、弥撒礼仪改革的动机
我们己经了解弥撒礼仪所表现和所愿达到的目的是天主与人的交往:交谈和交换礼物;礼仪革新的动机,就在促进天人这种交往,而交往的主要媒介是“人的言语”,天主利用人的言语向人讲话,我们也用我们自己懂的言语向天主讲话。因为“人的言语”经过时代的变迁,有时会失去媒介的功能,为人所不易了解,为此,我们日常所用的言语是随时代而演进的。礼仪方面所用的言语也是如此;虽然天主知晓任何古今所用的语言;但是我们人没有这种能力。礼仪改革的对象正是礼仪中所用的言语,包括各种经文、仪式、动作等标记。目的是为使人了解天主对人的启示,同时以自己所了解的语言跟天主交谈。也就是礼仪宪章(第48条)所说的:“使教友们不要像一些毫不相干的呆板观众,而要他们实明了礼仪和经文,有意识的、热诚的、主动的参与圣礼,领受天主圣言的教训与我主圣体的滋养、颂谢天主。”
如以上所述,天主在弥撒礼仪中向人讲话,而且是利用人的语言向人讲话;那么祂必然是利用人所能了解的语言,否则就达不到交谈的目的。这是教会愿使礼仪本地化和现代化的主要理由。假如我们不了解礼仪中所用的语言,我们只有作呆板的观众,而不容易直接地与天主进行交谈。在礼仪改革以前,由于拉丁文的难解,一些礼节的深奥等等因素,教友们根本不可能有意识的、热诚的、主动的参与弥撒圣礼,因而消减了参与弥撒所能得到的实效。
近代礼仪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牧灵方面的,就是说,为了教友心灵的利益:“为使基督民众更有把握地在圣礼中获取丰富的圣宠”。在过去几世纪对礼仪所进行的改革,多是礼规方面的,太调主礼神父如何应该妥善的举行礼节,而少注意教友直接参与礼节的问题。在大公会议以前,最好的参与弥撒方式是唱几支歌,或大家一起念玫瑰经,毫不顾及教友所作的是否跟弥撒礼仪相符合。
近年来礼仪革新的最大成就在唤起人对礼仪的认识,和对礼仪的重视,因为这是教会生活的中心。但是仍有不少人对于这种种改革不容易适应,而希望改革早日完成,不再继续改革下去。那么教会在礼仪方面,尤其在弥撒礼仪方面是不是的应该停止呢?
乙、弥撒礼仪演变的定律
到目前为止,弥撒经文与礼规,可以说是全部完成了。但是除了弥撒的基本成份和结构外,我们不能说,新的弥撒礼仪已经再没有改革的余地。事实上,弥撒礼仪自初世纪到现在,每个世纪都有或大或小的改革;所以在我们现行的弥撒礼仪中仍保留着不同时代的标志。礼仪既是天主跟人的交往,是一种生活的表现,而不是死者的标志,变化或进步乃是必然的。但是教会礼仪方面的演变也大致遵循一些规律,并非毫无纪律的发展,研究礼仪的发展史,可以说,礼仪的演变大致受到三种力量的影响。
1. 礼仪的传统:教会的礼仪并非完全独立地建筑在耶稣施洗、行祭……的命令上,新生的教会在开始时的礼仪,毫无疑问地,受到犹太会堂敬礼的影响。旧约的一些宗教方面的传统,也由教会流传了下来,如今日弥撒中的圣道礼仪的结构,祈祷文的开端与结束方式,以及主礼的问候等成份都是取自旧约礼仪中的习惯。
教会自初期一直到现在,在进行礼仪改革时,都顾及到教会的礼仪传统。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成份加入;但骨子里常保持着礼仪的基本型态(pattern),有一些古礼变为不合时代时,便自然被淘汰,或被新礼所取代,但任何礼仪改革不能将整个传统一笔勾销或毁减,而另创立新礼。为此,礼仪宪章说:“为保持优良传统,而同时开放合法进展的门户,需先从神学‘历史’及传教各方面,加以详细研究”(第23条)。事实上,自教会开创以来,在历史上有很多种形式的礼仪,但彼此之间都有基本上的相似性。这说明传统对礼仪的发展有很大的约束力。
        2. 环境的适应:教会的礼仪出生于犹太文化,很快传到当时的罗玛帝国,神学受到当代思想的影响,礼仪也受到罗玛和希腊文化的影响。无论在经文或礼节方面都深深受了当时教外风俗、习惯的影响。如经文的简短、祭衣的款式、节日的规定……。
宗徒们和他们以后的继位者,分别到各地传教,于是制定了适合当地文化、礼俗的礼仪,所以最初几世纪的礼仪,地方色彩都很浓厚。在最初四五世纪中,只是地方主教负责礼仪的举行,为了针对本地的需要,而编订合适的礼节,由此而产生了不同形式的礼仪,有所谓西方礼和东方礼,这两种礼仪传统中又有不同的分支,代表着不同的教会。
礼仪是教会精神生命的表现,所以面对一个具体的环境:地方和时代的需要,必须加以适应,才能达到礼仪的目的。礼仪的主要成份既是言语、标记,当然这些都必须因时代,地域的不同,而有所改变,才能为当代的人民所了解,使他们获得益处。所以教会的礼仪,从开始到现在,一直是在演变的过程中。这种过程,按照比较礼仪学的研究,有着以下的趋势:
(一)第一个阶段:(概括地说在十五世纪以前)礼仪在自由发展中,逐渐趋向统一。所谓统一并不是指严格地一致化。教会随着时代的进展,也逐渐在各地展开,教友团体的增长,教堂的设立,都需要有比较固定性的礼仪。于是区域性的主教会议或大城市的主教开始制订礼仪用的各种经文。这些经文虽然在当时不是整个教会所必须采用的,但是很多地方礼仪却受到很大的影响。
自由如果不加适当的管制,便有滥用的危险,于是在礼仪中渐渐混入了许多不合乎传统、不合乎礼仪的精神的成份。于是教会中产生了另一种趋势:
(二)第二个阶段(特利腾大公会议以后):礼仪严格地一致化。教会这种措施也是针对当代的需要,但是却限制了礼仪的自由发展和适应的可能性。因而容易使礼仪成为纯表面的仪式:只注重礼规的妥善遵守,而不注重礼仪的内容。所以在这个时期,除了一些礼规的变更之外,教会的礼仪没有什么重要的改变。早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之前,几位教宗,和许多负责传教工者早已感到礼仪改革的必要,准备了另一个新纪元的到来:
(三)第三个阶段(梵蒂冈大公会议);保持礼仪的基本统一性,而给予适应的自由。这是一种比较适中的趋势,教会一方面破除了礼仪严格一致化的纪律,另一方面增加了礼仪本地化的可能性。我们现在的礼仪正在处于这种阶段。
3. 教会的权威:教会当局对礼仪的发展所有的影响是两方面的:
第一是约束:在教会初期,是各地方的主教负责礼仪,但后来教会传布日广,教会与教会之间难免对一些礼仪问题发生争执,为避免混乱,和保持教会的统一,实有集中管理的必要,因此有关礼仪的问题,便逐渐属于教宗的权限,自从特利腾大公会议以后,地方主教的权利变得非常微小。礼仪改革的权利都由圣座保留,堵塞了礼仪地方化的途径。当然这为当时混乱的情形也许是非常需要的。
第二是指导:教会制订一些基本原则使礼仪走上合理发展的途径;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为礼仪开放了合法进展的门户,但是也制定了应遵守的原则──礼仪宪章。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礼仪的优良传统,和教会真正和确实的利益。目前正在进行的礼仪改革就是遵照这宪章的指示的原则。在我们这变化迅速的世代,我们需要赶上时代的礼仪,但是应遵守着一定的原则,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否则便会出现混乱的情形,加害于整个教会。
丙、新礼弥撒的特点
礼仪宪章曾把弥撒礼仪改革的方向指出,而现在整个弥撒礼仪的改革已经初步完成,另一步则是实施的问题,包括礼仪的本位化问题。我们现在只将新礼弥撒的几个主要特点指出,以便讨论如何实施的问题。
1. 具有高度的伸缩性和适应性:为牧灵方面的需要,主祭有很大的自由,在较大的范围内,进行适应的工作。首先关于经文方面,有很多经文,如读经、集祷经、感恩经等是可以按照牧灵需要任选的。整个弥撒中,有很多处,主祭或解释员可加入自己的劝语、解释,领导教友参与弥撒。有些经文也可以依照实际需要而自行编写,如信友祷词等。
2. 强调教友在弥撒中的角色:弥撒礼仪原是应该由主祭、辅祭、读经员、唱歌班、教友等共同举行的,每人有各自应尽的职务。在以前,教友所应尽的职务皆由主祭或辅祭代行,而教友自身只能“观望”,所以称为“望弥撒”。新礼弥撒将各种职务划分的非常清楚;从前一些主祭行的职务,现在可由教友代行,如读经,分送圣体……。在现在弥撒中,教友们己经习惯执行他们应尽的职责:与主祭应对,朗诵经文,高声欢呼,歌唱等。
3. 强调天主圣言的重要性:圣道礼仪部份的改革恢复了圣经在弥撒礼仪中原有的位置。圣经宜在读经台诵读,表示圣言独特的重要性(见弥撒总论272条)。所以每个圣堂通常都应设有读经台。
4. 强调弥撒礼仪的团体性:弥撒总论所给的指导性的原则,主要是为领导教友如何主动参加弥撒,使他们表现出来,他们同是天主的民族,特选的子民,他们是与主祭一起奉献。所以应该避免一切分离与个人主义的形迹(参阅弥撒总论第62条)。
如果我们用一个名词来描述新礼弥撒的特点,那就是新礼弥撒是以牧灵需要为前提的弥撒,也就是说,所有指导性的原则都是为促成人与天主更密切的交往,使人实在体验到弥撒中是同天主谈话,是同祂交换礼物。并藉此促成天人的合一。
三、新礼弥撒的实施
弥撒经书、圣经选读等礼仪书的完成,并不 表示弥撒礼仪革新的成功。它的成功在乎我们依照礼仪宪章、弥撒总论等的指示去忠实地实施。所谓忠实的实施并非指将拉丁文弥撒经文忠实地翻译成中文,并死板地按照公布的几条新礼规去举行弥撒。在举行弥撒时,首先应顾及教友牧灵方面的利益,而设法使弥撒能适应具体的环境和需要。正如礼仪宪章第十一条所要求的:“在举行礼仪时,司牧人员应密切注意,不仅应按礼典使之妥善,且应使教友们有意识的、主动的、实惠的参与圣礼。”
甲、实施新礼弥撒的一些困难
无疑的,新礼弥撒无论就经文或就礼节来说,都有了基本的改革,但是在实施上仍不免产生一些困难。
1. 经文方面的:论到新礼弥撒的经文,无论就质或量来说都有了显著的改良,但是却有很多经文,尤其很多祝文(orationes)似乎太超越人的生活,缺少跟实际生活的联系;也就是说,这些经文的内容所直接涉及的,多是超本性的真理,而很少直接涉及我们的实际生活。为此,很多次我们在念这些经文的时候,感到空洞。
一个补救的办法就是翻译这些经文时,应该就实际需要稍加改编。事实上,依据圣座的指示,所谓的祝文,包括集祷经、献礼经、领圣体后经等的翻译是可以比较自由的,不必逐字直译(参阅Notitiae, 44, Jan-Feb. 1969,p.6有关翻译的训令第24条)。所以在内容方面或在表达方式方面,应就各国思想方式与习尚以及具体需要稍加改编。尤其专为儿童或青年的弥撒。否则我们所作的祈祷,不容易达到与天主交谈的目的,因为祈祷所用的话,不是我们现代人所容易了解的话。
2. 礼节方面:整个弥撒礼仪是很多标记(语言、动作、仪式……)的综合体,这个综合体仍披着古代礼仪遗留下的色彩。在罗玛礼仪(我们目前所用的礼仪)与我国传统的以及现代的文化之间存有一段距离。举行弥撒时所穿的衣服,所用的祭器,以及所行的种种动作为一个东方人多是陌生的。虽然弥撒的很多仪式都加以简化,或删除,但不可否认的,我们目前所举行的弥撒,除了语言外,仍旧纯粹是西方的,为我们也仍旧是古老的。所以所谓新礼弥撤,对我们说来,除了一些新编经文外,似乎也没有什么新奇。只有在我们真的将弥撒礼仪本地化、其体化后,才可以说我们有了新礼弥撒。
正是为了以上这两种困难,在世界各地有所谓地下教会的礼仪;有很多人在作种种实验,于是有很多种举行弥撒的方式出现。由此,我们遭遇到一个相关的问题,就是弥撒礼仪“中国化”的问题。
乙、礼仪本位化
礼仪宪章(第37至第40条)说明,教会在礼仪方面无意强加严格的一致化,并给予不同地区或民族留下合理发展与适应的余地。为此,弥撒礼仪的改革虽然圣座方面已经大工告竣,但在传教区各地尚不能说是全部完成。为使弥撒礼仪适应我们的文化和实际的需要,仍有进行实验的必要。但是如何具体地进行,这是需要大家共同研究的问题;以下的几点建议,只是为供有关方面参考,供大家研究,以求能有助于具体的实验,使礼仪在本国土地上能合情合理地发展。有关方面应该拟定一个方针,指出一些基本原则,否则便会发生混乱。
1. 了解弥撒礼仪中适应的可能性:礼仪宪章(见第37至40条)曾给予各国主教团很大的权力,以进行礼仪本位化的工作。在已公布的新礼弥撒中仍有很广大的适应的余地。具体的,如经文方面,能在翻译时,就原意稍加发挥,以求现代化;如需要,可编写新的经文。在已出版的新礼弥撒中,如有数式经文任人选择时,也可编写其它的经文。(参阅Notitiae 48, Sept. –Oct., 1969, p. 333-334)因此,我们可以编写集祷经、献礼经……以及颂谢词,甚至感恩经等。礼节方面也有适应的余地,行礼时所应遵守的礼规,很多适于西方,为东方人却是陌生的;所用的祭服,祭台等用具也都是西方的。这些礼节中次要的成份,往往阻碍我们跟天主的交往,理当作进一步的适应(见礼仪宪章第40条)。实际上,除了弥撒的基本结构与成份外,主教团都有权力作合理的适应。
2. 设立一个特殊研究机构:教会为进行礼仪改革,动员了很多学者,专家和人灵的牧者等,同时也花了不少时间,才有今日的成果;要进行礼仪本位化的工作,也不能马虎从事,需要先从神学、历史、及传教各方面加以详细研究,又应该考虑礼仪的构造及其所含的总原则,并参考近来修改礼仪及多处所得特准而收到的经验;总之,除非为了教会的真正的、确实的利益,不得革新”(礼仪宪章第23条)。主教团似乎应该先促进这种研究的工作,才能作有效的适应。
3. 指定实验的处所:为防止不必要的混乱,最好每教区指定一个堂区作为新礼仪示范的堂区,经过相当时期,研究教友和其它有关人士对实验的反应,而再决定是否可在全地区推行新礼(参阅礼仪宪章第40条第二节)。
4. 认清主祭个人所享的权利:虽然礼仪宪章规定,礼仪的改革属于圣座的权限,在固定的范围内,也属于地区的主教团,为此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减或改变礼仪的部份(见第20条第3节)。但新的礼规也给予主祭的司铎若干适应具体需要的权力。到现在已出版的婚礼、葬礼、儿童洗礼等都清楚地将主礼适应具体需要的特殊权力指出,甚至有时也可以自己编写适宜的经文。主祭这种适应的权力可分为两方面:
(1)弥撒经文的选择:新礼弥撒中准备了很多供主祭任选的弥撒和弥撒中所用的经文。为能适应参礼教友的禀赋、需要、与心灵的准备等,主祭对弥撒的读经、祷词、歌咏等可作合适的选择(见弥撒总论第七章)。
(2)弥撒礼节的适应:弥撒总论指出一项原则:应该以教会所提供的基本要素和方式,适应人们和地区的情况,好使信友更能主动地,且完备地参与圣礼,以更能获得精神上的效益(见第5条)。所以任何适应的工作都是以教友的利益为前提。新礼弥撒的礼规大多数是指导性的,为了民众的利益有时可稍加适应。弥撒总论(第11条)也指出一切具体的情形,给予主祭适应的权利:主祭在典礼中,以聚会主礼者的名义,可依照礼规所指定的,提示些劝语、前引、结论等……,也可在弥撒开始前,向教友简短地介绍本日弥撒;在读经前,介绍圣道礼仪;在颂谢词前,介绍感恩经;在礼成前,给予最后的劝言。”其它可以斟酌情形而适应的仪式,请参阅弥撒总论,和弥撒经书。教会现代所制订的礼规,除了有关一些基本的仪式外,并不是命我们“死板地遵守”,而是要我们“明智地应用”。所以新的礼规中出现了旧礼规中所不常见的一些字句,如:“可用相似的话”,“斟酌情形需要,可以省去”,“或者用另一式”……这些词句都是在给主礼者指出适应的可能性或机会。主礼者知道利用才好。
结论
        由以上所讲,我想我们可以知道对目前各地仍在进行的试验采取什么态度;我们生活在一个大变动的世代,一切都在急遽地变化,礼仪方面,除了基本成份外,须要赶上时代,须要成为现代人的“言语”,能够跟现代人的交谈,能够进入现代人的生活;但是在变动之中,我们不可迷失了方向,不可放弃原则,这样才不致发生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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