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你们随圣神的引导,就不在法律权下。」 (迦5:18)
圣保禄宗徒向迦拉达地区(即现今土耳其中部)的基督徒写信,因为他曾在该区传道,并且十分关心当地的信徒。
那团体的某些人认为基督徒应跟随梅瑟法律的所有训示,才能得到天主的接纳和救赎。
可是,保禄肯定我们已不再是在「法律权下」,因为身为天主圣子及人类救主的耶稣,透过死亡与復活,使自己成为众人通往天父的道路。我们对耶稣怀有信德,并打开心扉,去接纳天主圣神的化工,祂在人生的路途上引导和陪伴我们。
因此,保禄指出,不是説「不遵守法律」,而是要深入探究法律的根源和严谨要求,让自己跟随圣神的引领。
事实上,保禄在同一篇书信已这样写道:「因为全部法律总括在这句话内:『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迦5:14)
基督徒对天主和近人的爱就是我们身为天主子女的责任与自由。我们被召叫跟随耶稣的榜样,去爱所有的人,主动去爱,以及爱人如己,甚至那些与我们为敌的人。
「但如果你们随圣神的引导,就不在法律权下。」
这份来自天主的爱催促我们在不同环境下肩负责任:在家庭、工作地点,甚至无论身处何方,我们被召叫去建立和谐、公义和合法的关系。
爱的法律为我们的社会生活铺设稳固的基础,正如来自巴黎的马莉雅所解释的一样:「我在巴黎郊区的一所学校任教。这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地区,大多数学生来自低收入的家庭。我组织了一些跨学科项目,有利于团队的合作精神,以及易于培养同事之间的手足情谊,以便强化学生对我们的信任,并邀请他们一起这样做。我明白不应期待即时的结果,也不要渴求任何一个学生的改变。最重要的是继续相信他们、陪伴他们、欣赏他们和奖励他们。有时,我觉得没有任何改变,但有时,我却看见所建立的关系带来具体的成果。这是跟一个女学生有关的,她在课堂上的表现并没有建设性。我平心静气地以坚定的口吻向她解释说:要生活出和谐关系,每个人都必须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后来,她写信给我说:『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但这不会再发生的。我知道您期待我们以具体行动来表现,不应单靠言语。我承诺会这样做。您是一位给我们学生传递正确价值观念的老师,鼓励我们走上成功的道路。』」1
「但如果你们随圣神的引导,就不在法律权下。」
在爱内生活并不是单靠我们努力的成果。天主赐给我们圣神,祂赋予我们力量,从自私的奴役中逐渐释放出来,在爱内生活,而我们也可以不断恳求圣神的助佑。
卢嘉勒这样写道:「爱触动我们,建议我们如何在不同的情况下作出回应和选择。爱教导我们如何辨别:这是好的,我会做;这是不好的,我不会做。爱催促我们有所行动,以谋求别人的幸福。我们不是追随外在的指引,而是依从圣神安排在我们内心的新生活原则去处事。我们的心灵、思想、力量和各种的能力都可以『根据圣神的指示』前行,因为这一切都是由爱融合在一起,随时准备好去完成天主在我们身上和社会上的计划。我们是自由地去爱。」2
雷蒂思.玛瑰(Letizia Magri)撰
1 2018年3月3日在罗马冈道福堡举行的聚会,主题「现代引人入胜之处」,巴黎郊区马莉雅老师的见证。(网上参阅: www.focolare.org)
2 卢嘉勒《那道内心的声音》,新城杂志,50(2006/10),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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