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会宪章》中的教会学的讲座 约瑟夫·拉辛格枢机 在由喜年中央委员会组织的论梵二的实行国际研讨会上 在梵二大公会议的准备期,以及在会议期间,福林斯(FRINGS)枢机曾经常向我讲一个简单的小插曲,很明显这个插曲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大公会议的议题,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并没有确定任何内容,他邀请全球的主教们提出来,因为由普世教会生活的经验中会产生出大公会议应该讨论的主题。 当时德国主教团也在讨论在主教们的会议上要探讨什么主题。不只是在德国,事实上当时在全教会都认为主题应该是教会。由于法德战争,梵一在闭会前就已中断,不能全面的探讨教会学的内容,留下了有关教会学方面孤立的一章。重提以前的主线,为能对于教会有一个全面的观点似乎是梵二大公会议最紧要的任务。 当时的文化氛围也有这种倾向: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要求对神学重新有一个深入的反思。自由神学由于过分个人主义而自行陨落了,并兴起了对教会的一个新的敏感度。罗马诺·瓜尔第尼(ROMANO GUARDINI)提出了人们对于教会意识的重新觉醒;福音派主教奥托·第伯留斯(OTTO DIBELIUS)也在酝酿教会的世纪这一说法;另外卡尔·巴特(KARL BARTH)也以改革派传统为基础,称他所提出的信理是“教会信理”(KERCHLICHE DOGMATIK),就是说信理本身就包含教会,没有教会就不存在信理。 这样当时德国主教们的主流都普遍认为主题应该是教会。拉提伯纳(RATISBONA)的老主教布波格(BUCHBERGER),他是《神学及教会》这一丛书的主要领导人——这套丛书共十册,现在已经是第三次再版了——他所得到的尊敬和荣誉要远超出他教区范围的限制,这位主教要求讲话(是克肋尼亚的主教{译者:福林斯}这样对我讲的),说:“亲爱的弟兄们,大公会议首先应该谈论天主,这是最重要的主题”。当时主教们被这些深入的话语震动了。当然大公会议并没有只限于谈论天主,但至少福林斯内里在思考,在不断的问,我们如何能够实行这位老主教所说的。 在我读约翰·梅茨(JOHAN BAPTIST METZ)的讲座内容时,这一段插曲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他的讲座是1993年从幕斯特(MUNSTER)大学退休时所做的。这里我想引用这个重要的演讲中的几句特别有意义的话,梅茨说:“影响欧洲基督信仰的危机主要不是教会方面的危机,至少不全部是……这一危机还要更深:事实上,其根本不只是教会现在的处境,而是对天主的危机”,“可以这样概括的说:要宗教,不要天主。同时这个‘不要’不应该理解为那些有形的无神主义的形式。这样的无神主义已经不存在了。事实上现阶段的无神主义可以平静而自然的谈论天主,但并不真正了解天主……”。“但面对对于天主的危机教会也有了免疫能力,今天已经不再象梵一那样谈论天主了,梵二谈论一个由教会所宣讲的天主。对于天主的危机隐藏在对于教会的危机后面。 这些话出自政治神学创始人之口,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首先提醒我们梵二不只是一个有关教会学的大公会议,而特别是在谈论天主,不只是在教会内谈论,而且也是指向世界,这个天主是所有人的天主,他拯救所有的人,所有的人都可以接近他。梅茨说梵二只继承了前一次大公会议一半的内容,这是真的吗?当然从教会学方面看大公会议要提出这样的问题。 这里我愿意立刻提出我的主要观点:梵二愿意很清楚的将教会的话题放在天主的话题之内去看,愿意真正从神学角度提出教会学,但对于大公会议的接受直到现在都忽略了这决定性的一点,而只去看教会学方面的几个提法:孤立的去看几个引人注意的词,没有抓住大公会议教长们的主要意图。 对于梵二最早形成的一部文献〈礼仪宪章〉也是这样。这部宪章最早形成起初是出于实际牧灵方面的考虑,但在梵二整体结构中,这部宪章有他特有的意义:首先是朝拜,所以是天主。这也符合本笃会的会规:“天主的工程不会被超越”(OPERI DEI NIHIL PRAEPONATUR)。 谈论教会的宪章——〈万民之光〉——,是大公会议的第二部文献,应该和第一部文献(译者:这里指《礼仪宪章》)联系起来看。是祈祷,是光荣天主的使命在指引教会。教会学从本质上来讲要与礼仪学保持联系。所以很自然第三部宪章——〈上主之言〉——谈论天主的话,是天主的话聚集教会并不断更新教会。第四部宪章——〈喜乐与希望〉——显示如何在具体的生活中实现天主的光荣,如何将由天主所领受的光带给世界,因为只有这样才真正实现天主的光荣。 事实上,大公会议之后,对于礼仪宪章的理解并没有以朝拜为根本出发点,而只是将〈礼仪宪章〉作为一个手册去查询具体该怎么做。而礼仪的实行人也只是忙着想怎么能使礼仪更能让人参与,所以人们越来越积极的参与礼仪;可是却没有注意是为天主举行礼仪,而不是为我们自己。可是越使礼仪成为我们自己的,就越没有吸引力,因为大家都很清楚的知道这失去了礼仪的本质。 对于〈教会宪章〉中的教会学,留在人们意识中的首先就是几个关键词:天主子民,面对教宗的首席权重新强调主教们的团体性,面对普世教会重新强调地方教会,教会对大公合一以及其他宗教的开放,最后也谈到天主教会的特别地位,信经中所说的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SUBSISTIT IN ECCLESIA CATHOLICA”(“在天主教内实现”。译者:此句出自〈教会宪章〉8号,这里SUBSISTIT是为避免最初起草时所用的EST,意指天主教会并不是排除其他教会团体的教会,这里中文翻译值得商榷)。对于这个著名的提法我放在这里不做翻译,因为对于这一句的解释有很多:有人认为这里表达与教宗一起的天主教会的特别性,也有人认为是在强调承认其他基督教会的教会性,而并没有强调天主教会的特别之处。 在对于大公会议接受的第一阶段,天主子民的观念与主教们的团体性很快就从“子民”这个词的政治角度去理解。解放神学以马克思的人民来理解,认为是反对统治阶级的。人民的主权总算可以广泛的应用在教会内了。 同时这个词也被广泛应用在政治体制领域内,有人将之解释为西方的“民主”,或者是东方的“人民民主”。 对于天主子民这些“用词方面的火焰”(罗芬克)渐渐的熄灭了。一方面,主要是因为这些权力游戏自行陨落了,对于这个词的解释应该是在堂区内去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一个努力的神学工作坚定的显示出对于这样一个词的政治化实在无法接受。 在经过细致的解经学分析之后,波格(BOCHUM WERNER BERG)强调:“尽管天主子民这个词在圣经上出现的并不多(从这层意义上讲,天主子民这个观念的圣经意义并不是很充足),但还是可以强调几点:天主子民这个词表达和天主的联系以及关系,表达天主和成为天主子民的这个民族之间的系结,所以是一个横向的关系。这个词并不着重表达团体的结构,更不用天主子民来表达团体中有职务的人……从圣经意义上讲,这个表达也并不说用‘我们是天主的子民’来作为反对圣职界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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