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主题之前,先将讲解方法作一简单的说明。我在新经中选择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地方教会来介绍;第一个地方教会是在巴勒斯坦地区的耶路撒冷教会,这是一个主要由使用阿拉美语的犹太基督徒所建立的团体。同时那里也有一些希腊化的犹太基督徒,他们来自侨居地,应用希腊语言。其次是叙利亚的安提约基雅教会。这个教会是在侨居地,通用语言是希腊话;但教会中除了希腊化的基督徒外还有归化的外邦人,所以这教会的成员包括希腊化的犹太基督徒。第三个是在希腊地区的格林多教会。这个教会是被保禄所归化的其成员以外邦人为主。以上这三个地方教会颇富有代表性,因为第一个教会主要的是犹太基督徒所组成,但其中部份来自侨居地希腊化的犹太基督徒。第二个教会主要的是在侨居地希腊化的犹太基浚徒,其中也有外邦人。第三个教会则是外邦人的教会。虽然原则上我们仍能在新经中找到其它的地方教会,但只提出这三个教会便足以代表其余的。那幺,本篇对“圣经中的地方教会”的介绍就是把上述三个教会的共同因素、关系举出来,然后下一结论。 至于我们描述地方教会应用的主要材料是宗徒大事录和保禄的著作。我们知道。新经中的材料以信仰表达为重,往往把历史材料加上信仰的批注,所以当我提到新经中的地方教会时,事实上更是把作者在信仰意识中所讲的地方教会指点出来。譬如今天研究宗徒大事录的学者都知道书中有许多历史材料已覆盖上信仰批注,不过我们在演讲中,不再应用历史批判方法,去发掘各地方教会的原来面目,因为我们主要的还是想看信仰中地方教会的情形,表达圣经中在信仰光照下呈现出来的地方教会;然而这并非意味这描述便是不合历史的。 为避免在演讲中不断指出圣经章节,一般而论,除了一些特别的例子之外,我们不引证圣经章节,因为几乎一切材料都以圣经为基础。 这篇演讲一方面把各地方教会在圣经中共有的因素描述出来;另一方面把各地方教会的相互关系加以说明。最后,因为我们这一次神学研习会的主题是建设地方教会,所以也把“建设”这两个字在结论时,根据圣经作一简单的解释,故分三大段述说∶ 一、三个地方教会共同因素的描述。 二、三个地方教会相互关系的说明。 三、结论。 一、三个地方教会共同因素的描述 这一部份是把三个地方教会的共同因素指点出来,同时也用来作为反省中国地方教会是否反映圣经中地方教会的依据。圣经中的教会基本上是信仰基督的团体;充满圣神的团体;礼仪与圣事的团体;宣讲与传教的团体∶这五个因素实在是我们要介绍三个地方教会所共有的。虽然如此,在圣经中尚可看出,圣经作者,不论是宗徒大事录的圣路加或圣保禄,把这些共同因素按着每个地方教会特殊的情况而有不同的表达,彼此之间稍有差异。 第一、信仰基督的团体。翻开宗徒大事录,呈现在我们眼前的耶路撒冷教会有一特征,就是以十二宗徒为中心,四周环绕着天主子民的教会团体。在这一点上,圣路加在编辑时实在费了一番心血;他在宗徒大事录的开始即刻把十二宗徒摆在显著的地位上,作为中心,为的是要使宗徒大事录与路加福音的结尾相衔接,而表达他的一个重要思想∶耶路撒冷的教会团体不是别的,就是耶稣在世时十二人团体的延长,也便是路加福音结尾,耶稣升天之前叮嘱不要离开耶路撒冷,等待圣神降临的那个团体。若再仔细阅读路加福音,在耶稣的复活与显现的记载中,作者只提到耶稣发显在耶路撒冷,对加利肋亚显现只字未提,这并不是他不知道耶稣也发显于加利肋亚,而是他故意不提,愿藉此编辑手法强调同一思想∶十二宗徒从耶稣始公开传教到祂死而复活升天,他们常在祂四周,是祂的见证人;这些见证人从未离开耶路撒冷城,而耶路撒冷的初期教会就是以他们十二人为中心,既然他们当耶稣在世时与祂成为一个团体,信仰耶稣的团体。理所当然的,耶路撒冷的团体认为耶稣在世团体的延续,是信仰耶稣基督的团体。路加利用两部书的编辑告诉读者这个事实,因此耶路撒冷教会自始规定∶凡是愿加入者,应该因耶稣基督之名领洗。因耶稣基督之名领洗按圣经批注能有不同意义∶或指礼仪中呼耶稣之名,或指领洗者完全属于耶稣基督,或指纪念耶稣基督。在圣经中纪念的意义很深,就是进入耶稣基督内,或耶稣基督的救恩生命出现在这场合中。因此耶路撒冷教会团体的入门礼仪,清楚表示这是一个信仰耶稣基督的团体。 我们再进入在叙利亚的安提约基雅教会,路加利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一个信仰耶稣基督的团体。公元四十年,当耶路撒冷城希腊化的犹太基督徒在那里受迫害时,开始流亡各处;这迫害的记录可在宗徒大事记载斯德望致命事件上看到,当时这些四散逃亡的基督徒也在他们所到之地宣扬福音,最成功的地方是安提约基雅。他们如此热诚的宣讲基督,以致在圣经上说这个团体在安提约基雅开始称为“基督徒”,用今日的语言说,别人叫安提约基雅的信徒为基督派或基督党。显而易见的,这团体是把耶稣基督作为信仰的中心。 如果我们把信仰基督团体的主要因素求之于格林多团体,那幺在保禄的著作中已有新的说法。就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基督奥体的道理是保禄的思想创造,第一部提到它的保禄著作是格林多前书,该书信的主要思想是信者在领洗之时,因耶稣基督之名归于祂,由是进入耶稣基督的身体内,成为祂身体的肢体,在保禄的地方教会的概念中,这是很重要的因素。当时的格林多教会分党分派;有的人自称属于保禄,有的属刻法或阿颇罗…,有一日明显的分裂。保禄对症下药,讲出基督身体的道理;他告诉格城信徒们,既然如此,还说谁属于谁,无异于相反基督,把基督的身体支解了。真实的信仰基督的团体该是只成为一个基督的身体。 虽然圣经描写三个地方教会的方式不同,但基本上有一共同思想,即新约天主子民的特点是信仰耶稣基督,换句话说,耶稣临在于教会团体中。不过,这个临在实属辩证性的临在∶不在中的临在,因为耶稣基督已进到光荣的境界中,如果他的在是不在中的在,那幺要怎样解释呢?这需进入第二个因素。 第二、充满圣神的团体。在光荣境界中的基督在圣神内临在于教会团体中,换句话说,三个地方教会都是充满圣神的团体。宗徒大事录第二章描写的就是圣神临在耶路撒冷教会,我们这里不必按现代圣经学家的解释,对圣神降临日的火舌形像,说外方话……等景况,追究其中有多少文学类型因素,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教会有一很深刻的圣神充沛的经验。不过,讲圣神充满耶路撒冷教会之特殊思想背景必须回到古经中去了解其涵义。我们曾论及耶路撒冷教会是以犹太人为主的教会,他们从古经知悉圣神降临是末世圆满救恩的现象,这是天主曾向以色列民族许诺过的。所以在圣神降临日伯多禄向群众讲的第一篇道理立即引证岳厄尔先知书第三章一到五节∶“到末日──天主说──我要将我的神倾注所有血肉的人身上,你们的儿女都要说预言,青年人要见异像……,将来凡呼号上主名字的人,必然获救。”藉此表示天主的预许已经实现;在耶路撒冷教会中天主的救恩经过圣神降临达于圆满,故此团体沉浸在一片喜乐的气氛中。 耶路撒冷教会以喜乐表达满渥圣神,同样的,安提约基雅教会也受圣神的优厚恩惠,但其喜乐的表达已不在救恩的背景中,而更是圣神在此教会团体中推动,使它向外扩展。据我们所知,教会初期真正对外传教的是安提约基雅教会,圣经说这是由圣神的推动。所以圣神的临在不只是赐予喜乐,而且也促使教会宣讲耶稣基督的喜讯,可是圣神的工作不仅止于此,充满圣神的格林多教会也有它崭新的一面;圣神使这外邦人的团体活力充沛,赏赐给他们不同的神恩,圣保禄宗徒曾要求他们在多元的神恩中要持守心神的合一,团结一致。若把格林多教会的祈祷与今日相比,那幺它实在代表当代的圣神同祷会;圣神如此的临在以致在他们的祈祷中、行动中,不断的有特殊的现象。 我们看出三个地方教会都是充满圣神的团体,虽然表达的方式各有不同,却都是同一的圣神通过人在行动;通过教友团体,通过领导教友团体的组织在行动,所以现在进入第三点共同因素∶有组织的团体。当我们说三个地方教会是有组织的团体时,当然不能在那时便有今日圣统制一般的严密。因为这三个教会都在形成中。不过,虽在形成中,仍可以看到每个地方教会都有组织,并且各具有其教会特点的组织。 耶路撒冷教会的组织以十二宗徒为中心,在他们的周围环以继承犹太传统的长老制,此外,那里似乎已有了今天所谓的地方上的主教。因为耶路撒冷教会提到主的弟兄雅各布伯,此人在耶路撒冷教会的确占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好像今天地方教会中的主教。十二宗徒在大事录中给人印象是,他们除了照顾耶路撒冷的教会之外,同时也关心整个教会的事情。其次,安提约基雅教会的组织略有不同,他们的领导人是先知与导师。这里所说的先知与古经中的稍微不同,当然,先知常代表天主讲话,可是在新经中的先知应当是礼仪场合中的主席。至于导师是将天主的语言向当地的教会,天主的子民作更进一步的解释。虽然宗徒大事录没有清楚记载,此教会应该有监督,因为安提约基雅教会是一个传教教会,当他们因圣神打发保禄和巴尔纳伯去传教时,这两个人在所经之地到处设立监督。因此我们可以猜想,若他们到处设立监督,则假定安提约基雅教会先有此职务了。至此,明显的,此教会也有组织,只是不像耶路撒冷之严密而已。第三为格林多教会,其组织是现代神学讨论最多的;有人主张格林多教会设有监督职,虽然格林多前后书并没有提及,但是圣保禄致斐理伯人书信中已提到监督和执事,那幺,格林多教会也有圣保禄在别的教会所建立的相仿的组织。另一批人则说格林多教会无严格的制度性组织,一切是天主圣神的作用,何故?因为天主圣神在此教会内,如此充沛,以致保禄不愿在那里设立监督。果真如此,至少有一点让我们认为此说法有其道理在,即在格林多前后书中的秩序有些混乱。不管格林多教会是否设立监督职,公元一百年在此教会中已设长老制度,这从罗马的克来门致格林多教会所写的信论到长老可以看出,最后格林多教会在保禄时代实在并非乌合之众,它常常受到保禄的管理,有些问题,保禄也派弟茂德与弟铎前往解决。 基本上三个地方教会都已有初具规模的组织,但弹性很大,由于是在形成中,他们的重要思想是天主圣神在管理教会,把传教事业发生的一切自然的归于圣神。既然圣神管理教会,就不严格区分组织。另外一个不注重组织的因素是根据耶稣基督的教训,也是宗徒大事录和保禄著作的思想,即教会的职务目的在于服务,行爱德,故职务上权力的区分诚属次要;行使职务应以服务、爱德为重。 总而言之,三个地方教会都是有组织的教会,在各个组织中,仍存在一个共同组织,那就是在耶路撒冷城以十二人为中心的团体,当牵涉到整个教会的问题时,常由十二位宗徒作抉择。例如∶宗六1─6选立七位执事,又外邦人归化的基督徒是否应守梅瑟法律,这事关系整个教会,于是召开宗徒会议〈宗十五〉,由宗徒们共同决定。所以各教会的组织因地而异,但不失其统一。 第四、礼仪与圣事的团体。原则上三个教会都是礼仪与圣事的团体,然而由于每个教会的性质各异,在他们的祈祷,甚至圣事概念也有差别。耶路撒冷教会团体的生活习惯多少沿袭犹太人的方式,祈祷也不例外;宗三记载伯多禄和若望仍照犹太的方式上圣殿祈祷。格林多教会则有显著的不同。这个外邦人教会祈祷是相当自由的圣神同祷方式;在圣神同祷会中因神恩丰富,各讲异语,甚至起而争论,以致保禄宗徒需要出面澄清神恩的次序。所以教会祈祷方式之多辨多姿在此可略见一斑。 教会团体中的圣事主要的是分饼礼,耶路撒冷教会在分饼礼中流露一团喜乐的气氛,因为耶稣基督的福音讲天国的来临是一喜宴,他们愿在分饼礼中把天国来临的喜乐,现在在团体中举行。再进到安提约基雅教会,分饼礼的表达已由喜乐转移到教会的一体。虽然新经没有清楚记录安提约基雅教会的分饼礼,但可以从保禄与伯多禄在此教会中发生的争论明了保禄对分饼礼的一个关键思想∶当伯多禄从耶路撒冷城初到安约基雅教会时,常与外邦人一同用餐,以后从耶路撒冷来了严格的犹太基督徒,他们不愿和外邦人共餐,伯多禄怕他们,就开始装假,不再与外邦基督徒聚餐,因此保禄当面指当责伯多禄〈迦二11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研究,这事件背后实隐藏着有关分饼礼的争执,因为大家一起聚餐常是与分饼礼相连。对保禄说来,在圣体礼中没有外邦人、犹太人之分。若伯多禄因由耶路撒冷来的严格犹太基督徒拒绝与外邦人共餐,便无异于不愿与外邦人共同举行分饼礼,那幺这事态为保禄就很严重了∶因为耶稣基督的教会是一个身体,犹太人与外邦人进入教会也共成一体,为此保禄不得不挺身而出与教会之长争论。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安提约基雅会的分饼礼所表达的是外邦人与犹太人同属一个教会,是一体的圣事,有别于耶路撒冷教会末世性喜乐的圣事。 格林多教会则有另外一个问题,即在圣体圣事上,有贫富之分,因此举行圣体礼时发生分裂,保禄致格林多人前书就是要纠正这不和。保禄认为圣体圣事中勉力表达的是教会全体在行动中团结的实现。以上多少指出教会的第四个共同因素,但是讲教会是圣事性的团体,不单是因为三个教会都有圣事,而且是三个教会都知道它们团体本身是圣事性的团体,在其团体中能经历到天主的救恩,即今天所说的教会是救恩的圣事。 第五、宣讲与传教的团体。耶稣基督升天之前命令宗徒们往普天下传报喜讯,这是基督教会的本质与特色,三个地方教会也奉行宣讲耶稣基督,可是他们宣讲的对象不同。耶路撒冷教会主要的是向犹太人宣讲。虽然在宗徒大事录中路加把向外邦人传教的开始归于伯多禄;宗徒大事录第十章在西泽勒雅伯多禄给罗马百夫长科尔乃略讲道付洗,但是真正向外邦人传教的团体是安提约基雅教会,此教会派遣保禄与巴尔纳伯到各处向外邦人传教。格林多教会因尚在成长中,关于向四周的人传教这一点在书信中并不强调;无论如何,在格林多前书十二-十四章也表示注意到向外邦人传教的问题。所以在这第五点上,三个地方教会本质都是传教的教会。地方教会不仅是建立在空间中,且有内在的普世性,要向万民宣讲耶稣基督。 二、三个地方教会相互关系的说明 三个地方教会的相互关系可综合在下列三点中∶一体与多元、诸圣相通和一个教会与多个地方教会。 首先,教会是一体与多元。在第一部份讲三个教会的五个同因素时,已清楚的示它们的一体性。如果我们再把这个一体性浓缩,可以用弗四1─16的一些因素说出∶只有一个主,表示一个信仰耶稣基督的团体;一个圣神,是同一圣神充沛的三个地方教会;又教会建立在宗徒先知上,虽然组织有别,但是都建立在宗徒先知上;一个身体,意即在圣事中是一个基督的身体,而此身体应当成长达到基督圆满年龄的程度,换句话说,在宣传教中此教会的一体性应当成长。尽管如此,在此一体性中又令人体会到教会的多元。 整个教会信仰来自天主的启示,可是在信仰表达上却是多元,有其不同。耶路撒冷教会在信仰上注意耶稣基督是古经预许的默西亚。再看外邦人教会的格林多信徒,他们也称耶稣为基督〈默西亚〉,但应该知道,当他们用基督的这名字时,已无清楚的古经默西亚的意识,而是一个专有名词。事实上,格林多教会称耶稣基督为主是在希腊地区的文化背景中;在此地区中的人民叫国王为主,因为人民认为国王身上有某种神圣性。格林多教会在此思想背景下用“主”表达对耶稣基督的信仰。 礼仪的方式亦为多元。耶路撒冷教会多多少少保留犹太人的礼仪,虽然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参加祭礼,无论如何,他们是按照犹太人的方式在一定的时间祈祷。格林多教会却没有犹太人的祈祷方式,而是如同格林多前书所言,在团体中任由圣神推动的自由祈祷。在教会记律上也相仿,耶路撒冷教会的犹太人基督徒或希腊化的犹太基督徒仍遵守梅瑟法律,割损是必行之礼。可是我们看外邦人教会的信徒却不全守梅瑟法律〈宗十五〉。此外,在日常生活中,耶路撒冷教会比较理想化,实际上这教会度一个团体生活,财产共有。格林多教会却大不一样,有贫富之分,显然的一定与耶路撒冷教会之团体生活迥异。最后,耶路撒冷教会因继承犹太人的传统,组织比较严密,然而格林多教会除了简单的管理之外,似乎没有类似耶路撒冷教会的组织。至此,我们肯定三个地方教会是一个教会,但在一体上却有多元的表现。 诸圣相通∶三个地方教会的互相关系,具体地表现在精神与物质的相通上。当保禄宗徒对外邦传教时,宗徒大事录记载他两次上耶路撒冷城,向当地的教会报告他的传教成果,使耶路撒冷教会之雀跃。这说明在教会的建设或发展中,三个教会彼此关心着。另一互助的实例∶在宗徒时代,耶路撒冷教会经济困难,其它教会,例如亚细亚教会,安提约基雅教会,格林多教会都慷慨解囊,设法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此种支持表面上解决经济上的困难,事实上在保禄的脑海中蕴藏着更深一层的思想;那就是初教会在外邦人与犹太人教会中有磨擦,保禄故意在格林多前后书、罗马书中,不断的要求当地教会在经济上援助耶路撒冷母亲教会。如此,不仅化解了经济难题,同时也藉此良机表示教会实在是一体,犹太人的教会与外邦人的教会既然是一个,在经济上应互助。 一个教会与多个地方教会∶比较深刻地表达地方教会的互相关系的乃是宗徒大事录与保禄著作中,“教会”名称的用途。同一名称,既指地方教会,又指整个教会。譬如在宗廿28指整个教会,保禄在斐理伯与哥罗森信中指整个教会。而宗徒大事录的其它章节以及保录著作中许多章节又指地方教会;或是耶路撒冷教会,或是格林教会等。所以同一名称用在不同的地方教会上。另一用途是把“教会”一词用在礼仪上,特称礼仪团体为教会。为何宗徒大事录和保禄著作把“教会”名称分作三个用途?当然,这是系统神学应当深入研究,在犹太民族中有遗民的概念,起源于充军时期。充军的以色列遗民知道自己的民族不忠于与天主订立的盟约。他们是天主的子民,可是违背了盟约,故此遭充军的惩罚。在充军之地这些遗民仍固守梅瑟法律;在他们的心目中,他们代表天主子民,天主子民在他们中实现。保禄便把这个思想应用到教会,虽然教会并不是遗民,可是保禄把它用在地方教会上。对他来说,地方教会不是整个教会的一部分,而是整个教会降生在地方教会;地方教会代表整个教会。所以依此圣经背景,同一“教会”名称放在地方与整个教会上,是由整个教会具体的降生在安提约基雅教会、格林多教会中,而这些地方教会又代表整个教会。我们进一步再问,为何保禄在圣体圣事的聚会上讲这是“教会”?格前十一22称分饼礼为教会,这显示分饼礼与教会的特殊密切关系。保禄视教会为基督的身体,这身体具体的实现是在分饼礼中,信友领受同一圣体时,真正成为耶稣基督的一个身体;成为同一的教会。因此,圣体圣事是地方教会在行动中;它的教会性,团体性臻于高峰。“教会”名称这样的用途实在反映教会之“一”与“多”;每个地方教会不是整个教会的一部分,而是代表整个教会;所以我们具有一个教会与多个地方教会。 三、结论 圣经中地方教会常是以后不同时代地方教会的标准。虽然我们承认圣经中的材料在历史中,因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发展,但基本上,每一个地方教会应反映圣经中的地方教会,反映不同的地方教会彼此之间存在的关系。既然我们研习会的题目是“建设地方教会”,我们还要在圣经背景中提出“建设”这两个字。X.Leon-Duofur的“圣经学辞典”中,“建设”这两个字是专门名词。普通我们都知道“建设”这两个字用在建设房屋、建设海港、机场等等,可是这圣经名词在古经中是应用到以色列民族,讲天主建设以色列,到新经中则是建设教会。保禄说是建设耶稣基督的身体;若把弗四1─16关于建设地方教会所有的建设者提出来,则保禄指出教会的最后根源是耶稣基督,祂是建设此身体的唯一建设者,是祂使不同的人建设教会;用我们今日的话是圣统与教友。在圣统人物中,按保禄的看法,有人当宗徒、有人当先知、有人当传播福音者、有人当司牧、有人当导师,他们都是耶稣基督召叫来建设身体,负有特殊的使命。可是,弗四又说,为使整个在建设中的身体成长,必须全体子民各尽其职,换句话说,建设耶稣基督的身体是全国天主子民的责任。那幺,既有圣统人物,又有教友,在建设耶稣基督的身体。 以上我们已经概要的介绍了圣经中的地方教会,可以用来反省我们的地方教会。我们都相信耶稣基督,同属于一个圣神的领导,在有主教、神父…等组织的圣事性团体中,宣扬基督。同时,我们不是孤立的地方教会,因为我们深信与整个教会是一体,在信仰、神恩、经济上互通;但我们是中国地方教会,今年我们在主教团的领导下,大家一起推行建设地方教会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