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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俗信仰团体的陶育

时间:2007-12-12  来源:神思  作者:John P. Milan 点击:

John P. Milan着;周国祥译
神思 第六期 一九九零年

摘要
本文并非直接以神操为主题,作者分析团体的培育不理的原因,继而建议以“使命”作为团体培育的起点,以“团体”负起桥梁的角色,以“行动的灵修”去执行使命。这个建议正是神操灵修要带出的,也是基督生活团(一个以神操为骨干的信仰团体)的取向。本文曾以英文刊于The Way, Supplement, No.62, Summer 1988,现得作者本人及该神修期刊的同意,以中文和读者见面。
**********
 
作为一个团体的推动人,尤其是信仰团体的推动人,他的责任是在激励团体不断地成长,使它成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团体,度正统的信仰生活,忠实地执行所负的使命。
真正的团体是一个兼容性的整体,既有特殊的取向,同时却包罗着生活中的各个层面,如社会的层面、精神的层面。这是说,团体虽标榜着独特的目标,但仍容纳不同的因素;既有不同的因素,就有差异和自主:这必然会产生紧张,但应是认可的。由于团体的使命以公共的生活为对象,因而面对着自己所服务的社会和文化,在广宽的领城内,有着鲜明和自觉的态度。团体固然不轻视个人的关系,但更是一个半官式的机构:有着明确的结构、固定的职位、共同的目标;这些结构、职位、目标又与所负的使命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可以说,在俗信仰团体,在促进世界基督化的努力中,是一个活力中心。
但是,在许多团体中,要在这方面有所成就,不是没有困难的:因为这些团体实际上只发挥了一些类似信仰治疗的功能,或只提供精神上的支持。成员都是一些志同道合和意气相投的友好,他们的活动多局限于个人关系的领域之内;要他们执行公共的任务,实在非常因难。为使这样的团体把成员个人的需要和受自教会的使命整合起来,不论是团体的领导人,或者是团体的成员,都需要经历一个陶育的过程。在这方面,我们的成绩显然不及格:只要看看我们陶育出来的团体,和想象中那种生气蓬勃的信仰团体,相去远了。 
导致有限成绩的因素可能是多方面,例如:社会的因素,文化的因素,心理的因素。不过,依我的看法,我们在陶育方面的不理想,有三个主要的因素,它们之间又有着相互的关系。这三个的因素是:一、以位际关系为中心的灵修精神;二、以家庭结构为模式的团体观念;三、视使命为灵修自然产物的假想。下面我们先对三个因素作一番探讨,之后再提出若干建议,为使我们的团体更符合时代的要求。本文的探讨虽然以小型团体,即今日相当流行的“在俗信仰团体”为主要对象,但是相信也可以适用于其它类型的团体。
位际关系的灵修精神
谈论灵修生活,在梵二之前,多着重遵守外在的诫命和实践客观的真理;在梵二之后,则更强调对天主、对自我以及对他人的关系:这就是以位际关系为中心的灵修模式。虽然这灵修模式在教会并不是唯一的,但是在实际上郄是今日灵修的主流,也是绝大多数在俗信仰团体所采用的灵修模式。
这里,我们不想把位际关系的灵修作深入的神学反省,或加以全面的分析;我们只限于指出它的几个较为重要的特色。位际关系的灵修可以说是:致力在位际关系中实现超自我的爱德;灵修生活的成长就是位际关系成熟的过程,即是从不真实的位际关系逐渐进入真实的位际关系;所谓不真实的位际就是疏远和肤浅的关系,而真实的位际关系就是紧密和亲切的关系;这种位际关系的基本要求,便是必须具有包罗万象的广度和直达底层的深度。在这个模式下,可贵的德行(真实位际关系的表达)有:对自我,了解接受;对兄弟姊妹,忠实可靠;对所爱的人,信赖容纳和有盟约的关系。此外,自我表达的技术(深度的分享),给予情绪上的支持和对他人的肯定是很受到重视的。
在位际关系的灵修中:天主是爱的化身;耶稣是知心的密友,是有力的支持,也是所有位际关系的圆满;圣神是位际关系中感性的和谐;救恩是摆脱不真实的位际关系,恢复真实的位际关系;而天国则是以完美的位际关系所建立的理想团体。
反过来说,所谓罪(不真实位际关系的表现)就是:自暴自弃,关闭孤立,玩弄情感,或与人为难;不真实位际关系的征兆有:狐疑,妄断,政治手腕,和损人利己;罪常在情感上留下创伤,只有和好才能治愈。皈依的过程颇类似心理治疗。
要是上面的描写果真表达了今日的灵修潮流,那末今日的灵修看来颇有女性的色彩。虽然这种说法不免有些冒险,但是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的,就是西方世界的女性社会是以个人价值的取向、情绪的支持和亲密的交流为核心的。至于男性的社会里,与此不同,是以目标价值的追求、事业成就的竞争以及客观冷静的谈判和协商为架构的。这种待人接物的方式,在女性社会里,很可能被认为是不真实的位际关系,或者,至少会引起紧和不安。
这个事实可能是一个重要的缘由,解释了为什么灵修和团体的陶育课程,尤其是男女兼收的课程,男性参加的少之又少。男性处在女性化的气氛中就是感到不舒服。在大多数信仰团体里,男性始终占着少数;有不少团体,甚至根本没男性参加。对许多女性来说,这真叫人泄气:要使她们的丈夫对宗教发生兴趣,不论是奉敬礼神工也好,或者是体验信仰生活也好,实在感到无能为力。
还有一点:一种灵修如果以情绪感受和个人位际关系作为主要的表达方式,势必局限于私生活的圈子之内。这种灵修对家庭、朋友以及私下往来等之类的场合固然非常适用,但对公众生活就不易发挥功能。就说依纳爵的灵修罢,它虽然十分重视明辨抉择和爱的实践,但是如果把它局限于个人位际关系的层次之内,人们想象中的美德,只能是些个人关系中的公平仁爱与温良慈善罢了,而难能达到神国瞻想所要求的目标:就是在公众场合中那种激昂慷慨、任劳任怨、鞠躬尽瘁的英豪程度。政治、政府、治安、法律、企业、科学、科技的运作,是不可能只依靠美妙的情绪和良好的个人关系来进行的。
容我们举一些例子。一个中级的女性银行家,参加了一个讲习会,研讨怎样把信仰生活和职业活动整合起来。在结束之后,她感到又失望又气忿:因为她认为,身为一个基督徙,应该温良慈善,不能铁面无情。这固然是男同事希望她有的美德,但作为一个银行家,她应符合职业的要求。一个治安警察参加了一个小型的灵修研讨会,在离去的时候,也感到很失望。他得到一个结论:福音并没给治安工作教点什么;而且,他觉得如果依照福音的教训去执行任务,不但会使无辜者陷入危险,自己也可能要赔上性命。一个有经验的灵修导师总是设法知道,怎样在灵修讲习会中,突出灵修的刚性因素,以便满足男性参与者的愿望。这样的例子俯拾即是,不胜枚举。
家庭模式的团体观念
第二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有一种相当流行的想法,把团体看作一个家庭,或是一个知心好友的圈子。这种想法尚有理想化的倾向,就是排除人际关系中所有消极和足以引起紧张的因素;它又大大地限制了团体的幅度:因为它的主要功能只限于提供精神的支持,它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不拘形式的私人生活。无疑地,这种想法,不论对团体的内部生活,或是对团体的对外使命,都有重大的影响。
在家庭中,在朋友间,消除紧张确是一个重要的功能。在那里,行动举止可以随便一些,穿戴服饰可以不必讲究;外面受到了冤屈,可以有人听你诉说;工作上遭遇了挫折,可以有人给你安慰。一个人整天的时间大部份在公众场所度过,免不了会受到刺激和打击,希望得到家人和朋友的关怀和支持,是理所当然的。在人们的想象中,家庭、友谊,常代表着一件与现代社会对立的东西:在那里,没有竞争敌对,只有认同肯定;没有疏远隔膜,只有了解亲切;没有冒犯中伤,只有鼓励抚慰。
持有这种想法的人,认为团体应该与家庭和友好的圈子一般,它的活动不要越过“私”的界限,就是不涉及法律的范围,不触犯公众的舆论,不引起政府的干预。凡染有“公众”色彩的活动,如:公共事业、政治行动、经济建设、公民生活等活动,尤其是足以引起争议的,都是不容接受的。他们会引用一句民间的格言说:如想保有你的朋友,万勿谈论宗教政治。在团体之内,只宜谈论“私”的生活;如果要谈论“公”的生活,也只能限于情感和个人关系的层次。此外,为了维护和谐与一致,家庭模式的团体有着排除一切差异的倾向。
家庭和友好圈子没有法定的组织,它们的活动没有法定条文的根据;它们的首脑,如果有的话,并不是依照章程而产生的;而他们的职守也没有明确的界限;它们的成员没有依章应尽的职务,没有明文指定的处事方式,也没有因为不称职而被开除的危险。总之一句,它们是不重形式的社会团体。
在家庭模式的团体中,接受、认同、支持、归属感、以及一定程度的和谐与一致,势必成为基本的要素。这样的团体固然能够造就一个活动的环境,并有助于缓和紧张的关系和促进自我的实现;但是最后的目标,不会超越团体成员的需要。成功的尺度将是团体成员的同心合意、集体活动的欢乐气氛、以及各式各样的个人福利。只要有人提议超越团体自身的活动或目标,就能引起紧张和不安。集体的商讨和决策将尽量避免,因为这些都是呈现不同志趣和价值观的机会。主席将由成员轮流担任,因为不想让某一个成员独揽权力。硬性的规则是不受欢迎的,因为它们可能损害友爱的气氛。
最后,家庭模式的团体很鼓励集体活动;但这些聚会只是为了给成员提供实践信仰的环境,并不是为了使他们充实信仰的活力,以便在团体以外的场合里度信仰的生活。所有无助于和谐与一致的动议,都认为不符合团体的利益;至于团体的使命将归纳为两点:对内,发扬温良可亲的兄弟友爱;对外,促进和谐美好的人际关系。这种和谐美好的人际关系也就是团体生活的准则和理想。
灵修产生使命的假想
现在我们要谈谈导致团体陶育不理想的最后一个因素。有一种相当普遍的想法,就是使命是灵修成长和团体发展的副产品。形成这种想法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大多数人参与团体生活的动机,是为了想体验一下个人的信仰,只有极少数的人是为了完成某项使命才加入。团体的领导人也只有依照大多数人的愿望,提供相应的服务。
既然一般的要求是灵修生活的成长,因此团体陶育的课程通常都是由祈祷开始;继着,便是一连串探讨灵修生活的活动,如:透视信仰,纠正偏差,反映天主的圣意等等。有不少课程,在开始时,固然也教导参与者自我介绍以及交流和分享的技术;但是,差不多所有的课程,都把基督徙使命的课题,安排在最后的阶段。当然也有例外的;不过,既然是例外,正好证明了通常并不如此。这里,我们要指出的一点只是,由于用这样的观点去了解灵修和团体的功能,就逐渐形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想法,就是:只要灵修和团体受到良好的陶育,自然会产生使命的意识。或者,换一句话说,就是:灵修和团体的陶育是产生使命的先决条件。
但是,实际上,团体屡次只关心灵修生活的成长,并且往往为了维持例行的活动而弄得筋疲力尽。因此,虽然内心十分渴望负起基督徒的使命,但是始终觉得这是一件份外的工作,并不包括在灵修生活和团体活动以内:或者认为执行使命与灵修和团体扯不上关系,或者因为感到团体还没有准备就绪,已到了采取行动的时候。不论在那种情况下,他们以为,执行使命和服务社会并不是信仰生活的一部份,而是外加上去的什么东西。这种观念即使在一流的陶育课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如果上面所提出的各点不幸言中的话,我们就不用奇怪,在这样的团体里,如果要求团员,除了在私人之间显示温良慈善之外,更在公众场合执行一些任务,就会引起难堪的紧张。这够令人扫兴的。
针对上面所说的情况,本人建议以“使命”作为团体陶育的起点;团体将担任私人圈子和广大世界之间的“桥梁”;“行动”的灵修将更符合我们所追求的目标。试以下面的图表说明。
目前流行的取向
  
灵修 → 团体 → 使命
超越自我的爱德    灵修的陶育
表现于  (家庭的角色)  产生
忠于团契的关系    使  命
另一可能的取向
使命 → 团体 → 灵修
陶育的起点    超越自我的爱德
心灵的皈依  (桥标的角色)  表现于
献身于使命    使命的执行
今试就第二个取向的团体陶育,加以说明:
以使命作为起点
这陶育的目标是双重的,就是:信仰生活的培育和执行使命的训练。陶育的起点是“使命”,不是“灵修”。使命的意识将产生一种觉醒,看到为有效地执行使命,必须通过团体;同时也确认健康的灵修必然包括执行使命的活力。这是说:团体和灵修是使命的果实,而并非使命是团体和灵修的产品。
由于人们参加一个团体,屡次是为了排除烦恼和寂寞,或满足个人的需要,譬如:治愈心灵的创伤,寻找精神的寄托,或体尝天主的慈爱;因此我们应该推行一个以团体为重心的陶育计划,就在开始的阶段,导诱成员由寻求个人的需要,转变为追求团体的使命。陶育的课程必需帮助参与者能够突破个人需要的狭小圈子,进而发现,在社会文化的广宽天地内,他们所面临的需要。个人的经历和社会的历史常在个人内心的需要中彼此相遇。赖特米尔斯(C. Wright Mills)曾描写了这种有意识的相遇所产生的功能,并称之为“社会的想象”,他说:
“社会的想象”是一种心理的状态:它帮助我们运用信息,加以思考,进而获得明确的透视,发现在世界上正在进行着什么,同时又看到在自身内可能会发生什么;它也是一种心灵的质素;它能够给予出人意表的启发,使人明了内在的狭小自我与外在的广大世界,所存在的密切关系。
这种心灵质素有利于透视自我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它是可以培养的。我们就可以从成员参加团体的动机出发:先安排一个与他们个人需要有关的社会环境,再导诱他们体验自身的需要与这个社会环境之间所有的密切关系。既然我们需要参加团体,就可以问:在那个社会环境里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促使我们感到参加团体的需要?我们再可以问:我们的需要是不是一个讯息呢?它显示了天主对我们的召叫,要我们正视那个社会的情况,作出一些反应,因为正是这些情况使我们感到了参加团体的需要,是不是呢?或者,我们还可以问:在圣神内的信仰生活,如何可以帮助我们把自身的需要,和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环境整合起来?
这样的反躬自问能够帮助我们把个人的经验、社会文化的历史以及福音的教导连贯起来。这些问题也可以使团员从自身的需要出发,去响应世界的要求和福音的号召。个人的需要、社会的要求、以及福音的号召,这三者的相遇,蕴育了使命的种子:因为它能够导致参加者对自身的使命达到充分的觉醒;它也能够促进团结的精神,因而帮助了克服无能为力的感觉,而这种无能感正是对世界作出积极反应的阻力;此外,它更将团体和灵修安放在应有的地位,就是:为使命服务。导诱团员通过这个历程便是团体陶育的核心。
以团体作为桥梁
其次,团体另一个更富活力的形像便是“桥梁”的形像。社群可分两种形式:一、是原始性的形式,如家庭、朋友圈子等;二、是有组织的形式,如公司、政府机构等。团体正介于这两种形式的社群之间,因为它同时具有它们的特征。因此,它正好担任了桥梁的角色。原始性的社群以自然亲切的交往为重,有组织的社群以冷静官式的关系为主,而团体就成了两方的缓冲地区。这样,团体本身具有一种功能,可以把团员导入更广宽的天地,并将温和可亲的私人圈子,与广庭大众的公共机构连接起来。
“邻居福利促进会”是个很好的例子。它是邻居集团与市政府之间的桥梁:它代表邻居与市政府的官员商讨行政事宜和地方设施等公务。还有,两个城镇间的旅馆也担任着桥梁的角色:它帮助小镇的居民移向广大的市区。
中间团体当然关心团体内部的良好关系,不过同时也重视达成超越团体以外的既定目标。国体固然希望团员彼此之间的交往,应比在公共的机构内,更亲切、更流露个人的性格;但是却并不强调要达到犹如在家庭和朋友圈子里的那种程度。彼此的支持和接受必须与追求超越团体的目标保持平衡。维持这种平衡屡次就是团体领袖所应该关心的重点。
既然中间团体是私人圈子与广大世界的桥梁,共同的观点和明确的目标是必要的。对此,转变个人需要为公共使命的过程颇有帮助。团体所注视的目标既然是超越自身的,这就使团体自身成了半公开的社团,且必然地染上多元的色彩,这是公共世界的特征。因此,分歧和磨擦就成了家常便饭。不过团员也会渐渐产生一种接受,甚或欢迎差异的心态,发展一套化解磨擦的技术,和学得一身处理多元化场合的本领,终能确立一个共同的目标。如果一个团体,它的成员能够跨出令人陶醉的情感和谐,培养出接受差异的广宽胸襟,更能把这些差异整合起来,合力为超越自身的共同目标而效劳,这个团体可以说进入了成功的阶段。
由于团体有“任务”要完成,因此它鼓励团员运用原始性社群的资源,以面对情绪和亲密关系的场合。同时,它也帮助团员,或个别地,或集体地,在有组织的社群里,以适当的方法,处理公众的事务。这一切都是在尊重个人尊严的原则下进行的。
为使团体忠于自己的目标,它有一套固定的章程作为行事的依据,如:领袖的产生,职权的范围,团员的守则;至于有关分歧和对峙的处理和化解,成败得失的质询和检讨,政策的辩论和厘定,计划的订制和实施,以及采取实际的行动等等,这一切进行的程序,都有明文的规定。
团体的桥梁角色在陶育中的地位是相当明显的。作为一个团体的推动者,在执行辅导工作的时候,我们可能先要观察一下团体所呈现的是那一种形像。我们或者必须先要下一番功夫,排除那些不健全的心态。我们应该备有一套方法,以便在帮助团体自立的时候,能够驾轻就熟。有时我们只需训练他们当领袖的诀窍,有时却需要教导他们如何筹备一次会议和怎样整合团员的差异。至于促进组织成长的知识,赋给小型团体生气的技巧,为大多数团体的推动者,都是很有帮助的。
以行动作为核心
上面我们说过,以个人关系为核心的灵修,在私人生活的领域里,是很适宜的:在那里,互助、亲切和友谊最受到重视。这种灵修对家庭和友谊的场合是一个很有效的支持,因为家庭和友谊的功能主要是在于情绪和感受的层次。但是,在担任桥梁角色的团体中,以个人关系作为核心的灵修,就没有用武之地了:因为它没有那些公共生活和执行使命所要求的因素,而这些因素在以法定关系为架构的广大天地中是不可缺少的。我们认为一种以行动为核心的灵修,将更符合公共生活和执行使命的要求。以行动取代个人关系,以行动作为灵修的核心,灵修影响的幅度势必扩大,因为它提供了一个适宜于公共生活和执行使命的良好环境。
最近有两位学者,对行动灵修的研究,作出了可观的贡献。其中一位是耶稣会士罗杰特(Roger Haight)神父。他在一本灵修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用哲学家布隆代尔(BlondeI)的行动观念来诠释依纳爵的神操。有的人写信给他,向他请教基督徒在世界中的行动有什么价值,他的答复是值得提出来让大家分享的:
首先,我们所谓的灵修,行动便是它的核心。人的存在,本身就是行动,具体地说,就是在这个世界上自由的精神活动……在这个角度透视下,神橾的“原则与基础”所触及的必然地包括了人的行动,即人在世界中并为了世界所从事的活动;由此可见,人的行动或活动有其绝对的价值。这价值的来源是天主的旨意,就是天主决定了给人类分享他的造化能力,就是愿意人类在时空内参与他创造世界的活动。天主的这一旨意构成了人存在的要素,因此,人的获救与他在世上的创造行动或工作活动是不能分割的。
在这背景下,罪就是藐视或捐毁人类行动的价值,不论是心术不正,使这美好的价值腐化变质,或者是妄用自由,逃避对世界应负的责任。耶稣的使命可以说是为了肯定人类行动的价值:他把人类的行动提升到天主的层次,因为他在世一生的所作所为,就是天主生命的本身。天主的圣意无非是普遍的号召,邀请每一个人同他合作,以博爱的胸怀,以自由的行动,参与创造世界的工程。祈祷的功用就在于使信德活跃,维持和加强分享天主创造行动的超性意识。至于与天主结合,不是别的,就是与天主一起行动,共同建立他的神国。
另一位有贡献的学者,多马斯克拉克(Thomas Clarke),也指正行动是灵修的首要标志。他说:
行动的灵修适宜于这个充满着冲突的世界,它的精神与在和谐的环境下,以个人发展为核心的灵修是很不同的。行动的灵修可以说是政治的灵修:它用非暴力的方法,争取世界的正义与和平。
照克氏的意见,行动灵修的要务是在识别什么是真正的行动,什么是拒绝行动或回避行动。真正的行动必须摆脱幻想、野心和工作狂。此外,真正的行动和机械式的操作也不同:后者只是没头没脑的操作,而前者既能接受讯息,也会作出响应。最后,真正的行动绝不将静观的行动分割:它必然是静观的行动。
因此,在行动的灵修中,超越自我的爱德是在具有创造性的自由行动中表达出来。在这背景下,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抉择和每一个行动,不论是为了促进人际关系,或者是为了执行一个任务,都取得了神圣的价值。这些抉择和行动,可以说,成了天主垂爱世人和世人还爱天主的桥梁。
从这个角度看来,行动的灵修囊括了人类间所有的交流活动:私人关系间的活动或公共场合中的活动;团体以内的活动或团体以外的活动。此外,行动灵修所指的活动是不分性别的,因为它们同是男性社会文明和女性社会文明的要素。
最后,克拉克又给我们指出了,在团体陶育工作中应作的努力,他说:
灵修的目标是要求一个人在团体中发挥他行动的能力,就是在爱德中实践真理……所传统的方法,例如定时默想、公私省察、集体祈祷、公共敬礼、周年退省和灵修指导等,在取用时,必须问一问:它们如何可以使一个人、一个社群、一个广大的信者团体,排除种种阻档,抗拒层层压力,以便能够真正地达到静观行动的境界?
结论
梵二时代已有了二十多年的历史,也积下了不少的可贵经验,现在正是作反省的时候了:在教会使命的角度下,检讨一下我们在团体陶育工作中所凭借的一些原则和所运用的各种方法。在探讨我们所取用的灵修精神、所标榜的团体模式、所采取的陶育原则时,使命在整个陶育计划中的位置,应该是一个最值得注意的要点。在过去,以位际关系为中心的灵修精神、以家庭结构为模式的团体观念、视使命为灵修产物的一般假想,似乎是团体陶育所依据的普遍原则。不过在今日,如果能够把正统的静观行动与灵修、团体、以及使命有效地整合起来,相信必能发挥更大的功效。换一句话说,如果把使命作为陶育的起点、把团体作为通向广大世界的桥梁、以行动作为灵修的核心,这样的团体陶育定可产生更丰富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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