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一年六月三日,爱丁堡总教区总主教哥顿?格里枢机(Gordon G. Gray)在梵蒂冈新闻部向新闻界推介一份崭新的社会传播文告。这份《沟通与发展》(Communio et Progressio)社会传播牧民训示(以下简称《沟通》文告),正式的颁布日期为一九七一年五月廿三日。文告是按梵二《大众传播工具法令》(一九六三年,以下简称《大众》法令)的要求而撰写:“为实施大公会议有关大众传播工具的一切原则及规律,教廷将依本大公会议明令……由各国专家协助,颁布牧灵性的训谕。”(《大众》,23)
《沟通》文告的背景来自梵二会议,原先向梵二会议与会神长提交的文件长达一百一十四节,他们觉得超出对该领域的认识;因此他们建议了一份扼要地使用二十四个节段表达的文告,即现有的《大众》法令;其余的理念,留待由宗座社会传播委员会在专家的协助下详细说明,并以“牧民训示”的方式去申论和执行。
然而,新文件在《大众》法令颁布七年后才公布。这段漫长的时期可以解释为表明一个认真和一丝不苟的制作过程,特别由天主教媒体连同外邀的专家一起参与。
《沟通》文告的初稿由耶稣会传播专家《天主教文明》期刊(La Civilta Cattolica)的巴拉利神父(Fr. E. Baragli)与其他专家合作草拟,长达三百页,以拉丁文写成。初稿由法籍社会学家及新闻工作者霍里埃(Folliet)重新整理,翻译成现代英语。霍里埃视这份材料为教会的传媒使用手册。他能够重新把原稿改写为现代语言,但仍然制作了一个相当冗长的第二稿,约有一百六十四页。有关方面在罗马附近的内奈市(Nemi)进行了五天的闭门会议,与专家们纳入、讨论和修订约八百项建议的改变后,这个第二稿再次修订,缩短至大约五十五页。
其后,这第三稿又再修订为第四稿,而最后的定稿是第五个版本,并送往全球主教作最后评论,然后由教宗保禄六世在一九七一年一月十九日亲笔签署批准。最后公布的题目是“奉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之命撰写有关社会传播方法的牧民训示”。教宗保禄六世写道:“我们很乐意为这份牧民训示授予许可,并授命予以适切地公布。我们乐见这份训示经过长时间努力而谨慎的筹备后,希望在上主的助佑下,它能服务众多使它孕育成功及顺利写成的高尚目标。”
一九七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宗座社会传播委员会主席欧康乐总主教(Martin O’Connor)致函全球各地的主教,向他们介绍这份新文告,并请他们在教区内广为发行。他敦请各处地方教会在本地翻译这文告,好使教会能弥补在社会传播工具这一领域的长期滞后局面。
经过在人力和时间上如此的准备和投放,我们可以预期,《沟通》文告这个作品确实有别于其他有关社会传播的教会文件,至今日依然适时。它仍被视为教会及以后有关社会传播的最专业和最好的文件。约在二十年后(一九九二年)颁布的另一份跟进文件《新世纪》(Aetatis Novae)牧民指示,并非修正《沟通》文告,而是加以肯定,可说是《沟通》文告的延续。甚至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生前颁布的最后的一份文件《迅速发展》(Rapid Development)宗座牧函,在相当程度上是以《沟通》文告为基础。该宗座牧函原本预料为纪念《大众》法令四十周年而设。
与《大众》法令一方面强调教会有权运用现代传播工具,但又有需要确保使用时合乎伦理道德有所不同,《沟通》文告一开始已指出人类的合一和进步是传播的主要目的;至于天主教徒对传播领域的贡献,一直留待到文告的第三部份(第102-180节)才讨论。
人类社会中的传播
文件的第二部份论述传播对人类进步的贡献(第19-100节)。在此,不但讨论了“传统”媒体的贡献,例如报刊、电台、电视或电影等的角色,而且以梵二建议社会传播这个新措辞的精神,提出全面的概貌。在传媒的范围以外,谈到人类社会中沟通的一切方法和手段。因此,《沟通与发展》开始论述传播以其角色在人类社会的贡献,包括舆论,以及特别是受告知(知情)和告知的权利;这权利是透过“传播自由”而表达出来(第19 -47节),文件说:
- “如果舆论是以适当的方式形成,那么,公众应该由一开始便可以自由地得到资讯的来源和途径,并允许自由表达意见。“舆论自由”和知情权是相辅相承的。教宗若望廿三世、教宗保禄六世,以及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均强调知情权,现今大体上为个人和社会是必不可少的。”(33节)
- “知情权”与传播自由是密不可分的。社会生活有赖于人与人(包括个人和集体)之间持续交流。这为互相了解和富合作精神的创意是必要的。当社会利用大众传媒作交流,便增添新的幅度。这样,广大民众便有机会分享团体的生活和进步。(44节)
- 传播的自由也说明个人和团体必须可自由地找出和传播资讯。这也意味着他们应该自由地接触媒体。另一方面,假如这自由的存在是没有适当的规限,也没有考虑到那些真正和公众的需要(知情权以此为基础),那么,传播的自由将更有利于传递消息的人,而不是为了接受消息的人的益处。(47节)
文告要求适当教育善用传媒,也要认出传媒在加深和充实当代文化所担当的角色,因为“每人都具有这个充实文化的权利。”(50节)“传统民间艺术”的重要性和角色,以故事、话剧、歌曲和舞蹈“表达古老和民族的文化传承。”
文告谈到传播工作在娱乐的角色和潜力时,强调娱乐“不一定缺少文化有效性”,即使现代媒体也可以满足这种需要,“就其完全的字面意义而言,向越来越多的人提供真正的娱乐”,因为“简单的娱乐也具有本身的价值”;(52节)所以,传播者应乐意关心“文化的裨益”。(53节)
这里也提及艺术表达的重要性,是理应“受到重视的”,因为“‘美’本身使那默观它的心灵变得高尚”,并且“以感官能够理解的方式来表达属灵的现实”,这“不但是文化的裨益,也是伦理和宗教的裨益。”(55节)文告有一个特别的环节论述整个广告界,指出其积极的角色在于提供“真正的社会利益,”(59节)但文告亦未忽视广告可能造成的反效果和损害。(59节及其后)
传媒教育作为理解“在人类社会中督导传播工作的基本原则”。文件宣称传媒教育的重要性,“为众人是明确和必要的:如果了解传媒的特质和功能,那么,传播的方法就真正充实人的心灵。”(64节)对于家庭来说,这也是需要关注的重要教育问题,因为“开始鼓励儿童培养艺术品味、良好的批判能力,以及建基于稳固伦理道德的个人责任感,从来都不太早的。在年轻人身上,不但是慷慨和理想,还有坦诚和真挚,都是令人赞赏的素质”,必须“从小开始培养的。”(67节)
在文告的第73至83节,广泛地探讨传播在人类社会的机会和义务,以及传播在世俗社会的地位。公权力“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言论自由,并确保为言论自由提供适当的条件。”(84节)《沟通》文告称,公权力的主要任务“不是制造困难或压迫……”(86节),并应该为此提供适当的法律(87节及其后)文件特别呼吁“所有相信生活的天主的人本身要齐心协力(96节),并提出特别的挑战,要促进适当的合作,其结果就是“联合的行动。”(100节)
基督宗教成员的传播
唯有在《沟通》文告第三部份(第100-180节),才广泛论述基督徒在传播的角色,包括他们对个别媒体的投入(135节及其后),不但涉及由报刊、电影、电台和电视组成的所谓大众传媒,也涉及戏剧(第158-161节),因为戏剧是“人类表达和传播的其中一种最古老和活泼生动的形式”(158节)。
天主教徒对传播的特别贡献见于“属灵的领域”,由此更清楚了解传播者和接受者的角色。(102节)“传播者有权期待精神上的帮助,好能满足他们所担当既重要又不同的角色的特别需要。”(104节)事实上,教会应“愿意与各个宗教信仰的传播者进行对话。”(105节)
适当培育和教育教会的成员,尤其是主教、司铎、修道者以及教友,这是特别关注的问题,在文件中的五个章节详尽阐述(第106-112节),并且特别强调天主教大学和教育机构在推动社会传播的科学研究这方面的角色。(113节)
舆论在教会内也具有特别的角色(14节及其后),而“天主教徒应该完全意识到直言不讳的真正自由”,是源于“一种对信仰感受,也源于爱。”在此,那些“在教会内享有权威的人士将谨慎确保天主子民之间能负责地自由掌握和表达意见。”(116节)而且,“教会内的自由对话并不损害她的团结合一,却因为容许舆论的随意变化而培养心灵的协调和汇合。”(117节)
文告除了列出现代传播为福传的潜力,(126节)也列出牧民职务的传播幅度的重要性;(134节)这在日后《新世纪》牧民指示中有进一步发展。该份牧民指示以《沟通》文告在计划和组织等方面的考虑因素(第162-180节)为基础。对此,《沟通》文告再一次重申有需要成立主教团和教区的社会传播办事处(174节),而《大众》法令(21节)经已提出这样的要求。原来在教宗比约十一世颁布的《拍案惊奇》通谕(Vigilanti Cura,一九三六年)中,经已为电影提出类似的呼吁。为推动适当的公共关系,亦引进主教团和教区发言人的职位。《沟通》文告也列出天主教专业组织的角色和义务。(178节及其后)
《沟通》文告的作者们也意识到本身的局限。文告显示出他们的智慧和先见之明;他们声言他们的陈述并非最终的决定,但预期传播的方式会改变,所以,“那些负责牧民计划的人士必须保持灵活,并时常愿意尝试跟得上这领域的新发现。”(183节)为此,集中于“缜密的科学研究”是尤其需要的。文件确定“对教会而言,她愿意让研究者知道她如何渴望在各方面从他们的工作学习,并跟进其实际结论,”一九七一年至今此事尚未实现。事实上文件也强调需要“透过科学研究发现教会在社会传播这领域的真正成效”(187节),也有待发生。
神学
《沟通》文告是首份教会文件在导言(第6-16节)之后的十个章节中都提出一些神学反省。在此,首先提出确定社会传播“对于现代社会的顺利运作是不可或缺的,”以及基督徒的人观,因为人蒙召‘治理大地’”(创1:26-28;创9:2-3;《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34)。人的传播能力是建基于一个事实:天主已赐予他们“分享祂的创造力量”;他们蒙召与其他人建设“现世的城市”,因为,他在人类社会中增加触并加深社会意识。(7节)按照基督徒的理解,“人类的合一和友爱是一切传播的主要目标”,并在父、子、圣神之间圣三通传的奥迹找到泉源和模范。(8节)
合一和人与人之间沟通的能力因罪恶而遭破坏,但在耶稣基督、“降生成人的圣子、不可见的天主圣言和形象”之内得以重建:祂是“天父与人类之间的唯一中保;祂在天主与人之间缔造和平,并在人类中间奠下合一的基础。”(参阅《教会传教工作法令》3)《沟通》文告用以下的说话描写耶稣基督作为传播者的角色:
当他在世的时候,基督启示自己为完美的传播者。他降生成人,完全相似于那些该当接受他信息的人,他不只以言语,而且以整个生命传播他的信息。他从内部向他们说话,就是说,他从人群的拥挤中说话。他毫不畏惧、毫不妥协地宣扬天主的讯息。他适应人民说话的方式和他们的思考模式。他从当时的困境中向他们说话。(11节)
由此,传播显然超越意念和情感的表达,而《沟通》文告继续赋予社会传播一个非常深遽而与前不同的定义,就是“在爱中交付自己。”基督赐给我们在天主与人之间最完美、最亲密的共融形式,在现世生命中是可行的,也由此使人与天主之间达致最深邃的合一。(11节)因此,按照基督徒神学,社会传播融合于圣三,并藉着圣体圣事,以及“那赋予生命、使众人合而为一的圣神”而说明。(11节)
由这些根源开始,传播的目的就是发展和维持“在现世旅途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应该导向正义与和平,而最后就是共融。人的尊严的真实解释是建基于这些以降生成人和救赎为基础的原则上,督导任何传播。(15节)根据基督徒的了解,任何传播应该按它对公益所作出的贡献来判断,(16节)因而具有“安全、诚实和真实”等基本条件:“任何传播的道德价值和有效性并非仅仅在于它的主题或知识内容。表达传播的方式,讲述和讨论传播的方式,甚至传播的受众││这一切因素必须加以考虑。”(17节)
《沟通与发展》在亚洲
宗座社会传播委员会在发表《沟通》文告不久之后,便采取措施实践文件的内容。当时的宗座委员会秘书及后来的主席安德肋.德斯古蒙席(Andrea Ma. Deskur)于一九七二年写道:“这文件最重要的,就是它的牧民幅度。这关心基督、祂的圣言和祂的子民,甚至在教会以外的人。它关心基督徒的使命,以及他们如何利用他们时代的方法来实践这命令。现在要采取一切必要和可行的步骤,好能迅速地和有效地在教会的各方面和活动实现训示。《沟通》文告不应搁置在图书馆里,却应该成为职务的激励和催化剂。”
在一部关于《沟通》文告的德文出版物(Eilers, 1972, 页9)的导言里,倪乐思提出这项声明,也汇报宗座委员会已开始“富有活力的步骤”,来“成立文件所建议、甚至要求的那些架构。”他还说,当时在很多国家,已经注意到“令人鼓舞的进展”。他所指的,是委员会发起在各大洲召开的会议,讨论如何实践牧民训示。根据德斯古蒙席说,这些地区会议的目的,是云集负责传播工作的人士,让他们“一起研究和谘询,不但讨论共同的问题,而且更积极地寻求方法,促进更密切和更实际的合作。”
约在五至六年之内,委员会预期已覆盖全世界,由拉丁美洲开始,接着是非洲,在尼日利亚的伊巴丹(Ibadan)举行会议(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廿八日至十二月二日),接着是亚洲(一九七四年八月一日至二日在日本东京举行)和大洋洲(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至廿六日在新西兰北帕默斯顿市举行)。这些地区会议全都由德斯古蒙席主持。即使他在一九七八年中风而导致身体局部瘫痪后,这些地区会议仍然继续,而欧洲会议于一九八三年在瑞士的美泉宫(Schoenbrunn)召开。
经过在斯里兰卡及香港等地亚洲地区举行筹备会议后,亚洲会议最终在东京召开。该次“泛亚主教团社会传播会议”的与会者在导言后把各项建议分成几个部份(参阅Eilers, 2009, 页345-357):(1)结构,(2)财务,(3)视听与电影,(4)新闻,(5)电台与电视,(6)传媒教育。文件的导言和第一部份以特别的方式提及刚成立的“亚洲主教团协会”在同年(一九七四年)四月在台北举行第一届全体大会讨论福传的问题。
会上,来自亚洲的十五个主教团代表声明:“今天,没有需要告诉人们传媒或社会传播对于有效地向我们各民族宣讲天主圣言的影响力和重要性。因此,随着亚洲主教团更全面地使用它们作福传、教育和我们各民族的发展,我们希望使之成为我们全体迫切关注的问题。”(FABC, ”For All the Peoples of Asia” vol. 1, 17)
接着是亚洲主教团协会的特别建议(no. 10):
一.各主教团在分配物质和人力资源时,应考虑到大众传媒作为福传工具的重要性,从而更优先处理;
二.促请天主教机构提供大众传播课程,给予天主教学生和受训者足够的神学培育,以配合大众媒体的技巧;
三.修院的课程应包括大众传播原则及方法的基本训练,以准备他们日后在一个深受无数现代传播方式影响的世界里履行职务。
东京会议文件在开端引述这些建议,“全心和毫无保留地”接纳这些建议,并提出一个事实来加以强调,就是基督徒只占亚洲人口百份之二,甚至不能单靠讲台、医院或学校来接触他们。大众传媒被视为“基督宗教能够接触数以百万亚洲人的最有效方法;大众传媒是一个经已证实能够促进人类发展的方法,在亚洲迫切需要的。”根据东京会议,协会的建议“现在就要认真考虑,并在基层实践!”(“For All the Peoples of Asia” vol. 1, 345节及其后)
至于为亚洲建议的永久性结构,就是除协会的“社会传播办事处”之外,同时在教区和国家层面上成立社会传播办事处。对协会而言,“亚洲主教团协会社会传播办事处的全面运作,为我们是特别重要的!”此外,有关方面建议亚洲地区的各国办事处之间合作,并强调需要受训人员。
在亚洲及当地的教会,资讯双向流通的重要性得以承认,而协会办事处受命进行可行性的研究。最后,《大众》法令所引进的“世界传播日”成了“表扬传媒的专业人士,鼓励他们的合作,教育信友和培养他们对使徒工作的热诚”的好机会。这是一个“培养对本地的责任感,并协助支持本地的使徒工作”的机遇。
至于财务方面,资助机构和传信部的贡献都得以承认和重视,但亦有需要作地方筹款和正确的传播计划。针对不同的媒体(以视听和电影开始),成立国际传媒组织(国际公教影视协会[OCIC]、国际公教广播协会[Unda]、国际天主教报业出版协会[UCIP])的地区分会,而且指出说故事和音乐、木偶剧、皮影戏,以及“形形式式的舞蹈剧”等现存的本土文化的重要性。(Eilers, 2009, 350f)
至于新闻界方面,会议建议制作地方语言刊物,而且再一次强调需要成立一个亚洲天主教新闻通讯社。电台“已改变亚洲,甚至最偏远的乡村,”给予亚洲特别的力量。因此,天主教节目“应该肯定把整部福音带到人类生命的各方面,包括现世的和永恒的,物质和属灵的。”培训、制作和传达都被视为“推动基督徒教会之间大公合作的良机。”(353)有关方面预料“(亚洲)真理电台”的一个特别角色,就是推动地方的合作,尤其实践“我们在亚洲地区会议上坚决重申的需要,就是正确解释和详尽阐述亚洲及世界的新闻。”(355)会议提到《沟通》文告的一个特别章节(no. 11),根据这项建议而建议为修生和修会会士提供整合的训练,甚至为主教和行内的其他专业人士举办研习会,而且在学校,并为传道员和其他牧民活动提供传媒教育。
至于更专门的训练,会议建议应该在亚洲完成,并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才在亚洲以外的地区完成,好能(一)防止迁移他处;(二)在亚洲背境下,在本身的文化中训练学生,(三)促进传媒的语言处理表达信仰的问题。
最后,与会者感谢宗座社会传播委员会召开这次会议,“云集了亚洲的天主教传播工作者,一起生活,一起分享,一起计划。会议促进了解,激励行动,联合亚洲的传播工作者,带领亚洲更接近罗马!”
回顾《沟通》文告在亚洲的四十年,我们必须承认,东京会议提出的多项建议至今仍未实践。一般来说,有关方面更加意识到社会传播的重要性,而且在某程度上提供更专门的训练。除日本外,所有主教团都委任一位主教专责社会传播工作。事实上,泰国主教团现时甚至有一位负责新媒体(互联网)的主教。天主教传媒组织,尤其是全球天主教传播组织(Signis),都稳固地设立亚洲地区和国家部门。一九九六年,亚洲主教团协会社会传播办事处已开始为从社会传播工作的主教及全国秘书举行周年会议。这些聚会寻求发展相互的责任感和支持外,也寻求彼此合作。每次会议都有一个主题,以最后声明作结束,这应该有助在社会传播的领域里发展按照亚洲需要和挑战而订的神学和专业因素。
不定期的“主教团社会传播研习会”(BISCOM)于一九九七年开始,所订的特别主题都是为亚洲较为重要的,并邀请每位感兴趣的主教参加。直至目前为止,已讨论过的范围如下:
* BISCOM I: 教会与公共关系(新加坡,一九九七年)
* BISCOM I.1: 教会与公共关系,主教及主教团人员研习会(马尼拉,一九九九年)
* BISCOM II: 现代传播技术。为亚洲教会的挑战(曼谷,一九九九年)
* BISCOM II.1: 现代传播技术训练课程(曼谷,二零零一年)
* BISCOM III: 司铎职务及使命的社会传播培育(泰国三帕兰,二零零一年)
* BISCOM IV: E世代,亚洲青年的传播。教会的挑战(芭堤雅,二零零二年)
* BISCOM V: 宗教对话作为传播(峇里,二零零四年)
* BISCOM VI: 为亚洲职务汇聚传播,为教会的现代传播技术(曼谷,二零零七年)
* BISCOM VII: 亚洲天主教大学的社会传播:事实、经验、挑战(曼谷,二零零九年)
这些会议亦以最后声明“方向与建议”作结束,并刊登在《教会与社会传播在亚洲》(Eilers, 2008)一书里,也在亚洲主教团协会网站(参阅www.fabc.org)可读到。
亚洲新闻通讯社的需要已透过一项民间倡议而实现,成立了“天主教亚洲通讯社”、“南亚宗教新闻”,以及宗座外方传教会的“亚洲新闻”。至于把社会传播融合修院的培育,只是偶然实行,仍未作有组织的发展。Signis的一些小组已提供一些特别课程,但没有按照《沟通》文告的要求(111节)(传播教育“应是他们日常教育的一部份”)纳入修院常规课程,而直至目前为止,几乎没有修院实行。二零零一年,在具有四百年历史的马尼拉皇家及宗座圣多玛斯大学(Royal and Pontifical Univeristy of Santo Tomas)研究院及神学部开办一个特别课程,颁授社会牧民传播的硕士学位,以及罗马神学硕士学位。直至二零一一年为止约有二十名学生在该项课程毕业,考取硕士学位(主修社会牧民传播)。部份毕业生已额外在该校的神学部取得牧民神学硕士学位。这个课程涵盖神学培育(传播神学)、灵修学,以及超越一般媒体应用而为牧民职务特设的传播实务。
(参阅http://graduateschool.ust.edu.ph, http://www.freinademetzcenter.org/)
今日,《沟通》文告的实践十分有赖主教团在委任适合人士,跟进亚洲主教团协会建议,以及以专业的方式适应地方需要和文化时是否持有开放态度和活灵性。这包括神学、灵修和适当的基督徒及人性培育,以培养传播的人,而不仅是为了某个媒体或项目的“技术专家”或“技术迷”。
四十年后,对亚洲而言,《沟通》文告可以被视为开始,但是,要兴建的房屋仍未如四十或三十六年前在罗马和东京所预见的,发展和兴建得很好。仍有很多工作有待完成,尤其在媒体汇合和网络传播方面的技术发展,包括“福传”的可能性。这文告的对象不但是针对传媒专家,而是所有牧民职务的传播幅度,这意味着教会的每个成员必须是“传播的人”。这是宗徒大事录时代的情况,也是为什么基督宗教在那个时能够传遍世界的原因。
参考书目:
- Franz-Josef Eilers, 2009, "Communicating in Community, Introduction to Social Communication," (4th ed)., Manila, Logos.
- Franz-Josef Eilers, 2008, (ed.), "Church and Social Communication in Asia - Documents, Analysis, Experience." FABC-OSC Books vol. 1, 2nd ed. Manila, Logos.
- Franz-Josef Eilers, svd (ed.), 1972, "Kirche und Publizistik Drezehn drei Kommentare zur Pastoralinstruktion Communio et Progressio." Paderborn, Schoening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