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济各签署了新手谕《重大原则》,大大强化地方教会的权力,这对亚洲起著特殊意义。
新法令在教会内又称为「自动诏书」,容许全球各地方教会更直接地发展及通过圣事所用的经文。
对教会许多人士,尤其像日本等亚洲地方主教团来说,礼仪经文及圣事规则的控制一直引起相当大的争议。
教廷过去廿年已直接挑战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指令,在修订和通过礼仪经文的过程中应包括地方教会及方言专家,而不只是梵蒂冈官员。
新法令将在亚洲各地带来广泛影响。据《天美社》报道,九月九日颁布的新法令明确处理《天主教法典》八三八条中两项具体的变动,阐述宗座及各主教团在准备各地语言的礼仪经文时的权限。
有关变动是针对《法典》八三八条中的第二及三项法规。
《法典》八三八条第二项修文现规定:「圣座的权力是,编排普世教会的神圣礼仪,出版礼仪书,审查原著译本,并督促礼仪规则在各地忠实遵守。」
根据教宗方济各的《手谕》有关文字将改为:「圣座的权力是,编排普世教会的神圣礼仪,出版礼仪书,确认经主教团按法规所批准的修订本,并保持警觉各地忠实地遵守礼仪规则。」
此外,《法典》八三八条第三项原为:「主教团,有权将礼仪书译为本地文字,并在礼仪书规定的范围内做恰当的适应,在圣座认可后,予以出版。」
现为「主教团,有权忠实地将礼仪书译为本地文字,在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合适调整,并在圣座确认后,为他们所负责的区域通过并出版该礼仪书。」
此变动令主教团在礼仪经文筹备与审批上承担更大责任,不单是由宗座礼仪圣事部负责。
《手谕》提议:「(地方教会)礼仪委员会必须跟随有关使用通俗语言的『总则』,视此为最适合的工具,以便在触及众多不同语言时,礼仪团体能就各部分达致恰当并适宜的风格,又能忠实维持其完整性与正确无误,尤其在翻译礼仪书某些重要经文时。」
赋予该权责时,教宗不惊讶一路走来某些问题一直在主教团和宗座间出现。
世界各地针对梵蒂冈规定使用的经文都曾有过反对声音,当地专家认为某些文字令人感别扭,有时更难以理解,未能有效传达《福音》的信息。
为让采用当地语言的决定在将来更具价值,宗座与主教团间「绝对需要一种警觉且具创意的、相互之间充满信任的合作关系」。
因此教宗说:「为继续更新整个礼仪生活,看来这是一个契机,重申梵二时代所传下来的原则,并使之付诸实行。」
对「信徒的利益与好处」给予适当关注,与此同时也不可忘记要确保主教团的「权利与义务」,由于他们的职责是要「确保与创建。让每种语言的特色得以保护,同时又能完整并忠实地描绘出原文含义;甚至翻译好的礼仪书在适当改编后,更能光照罗马礼的一致性」。
为让宗座与主教团「更有效地」合作,教宗在聆听过他为研究这问题而成立的委员会的忠告后,希望使现行《法典》八三八条中的「法典纪律」更为清晰。
教宗指,希望这变动能符合梵二文献《礼仪宪章》第三十六、四十和六十三节,以及教宗保禄六世于一九六四年所颁布的手谕《神圣礼仪》中第九点的规定。
这样「圣座围绕礼仪书翻译的权责,以及主教团所订立并通过的改编版本,都变得更为清晰,还可以有限地把最新文本插进礼仪书中」。
所有变动将于十月一日起生效。
【完】天亚社英文新闻:
Pope issues decree of major significance in As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