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稣在十架上宽恕钉死他的人,并为他们祈祷,固然是“爱仇”的好榜样,如果你也能效法他如此作,当然最好,若不能,可以慢慢学习。
2) 如见到衰人或伤害你的人,你反感厌恶抗拒,是没问题的,因为“感觉、感受”是中性的,没有善恶对错之分(参弗4:26),若你因反感而打人、骂人,才是犯罪。打人、骂人是“行为”,“行为”就是善恶对错之分了。“‘爱仇的诫命不要求我们用特别的友爱对待仇人,更不要求我们对仇人感觉亲切热爱,如对亲戚友朋一样。只要求我们宽赦仇人,不怀恨在心,在我们的祈祷中及爱人的普通态度中不把仇人排除即可。…爱仇的义务并不要求赦免仇人应作的赔偿,…可按法律的程序,诉诸法庭…(页98)’”(金象逵,《新世纪伦理研讨》,第171-172页引述张希贤神父的《伦理神学纲要》第98页)
3) 故此,你不需要对你的仇人特别热爱,比方,去BBQ、行街、吃饭时,你无需邀请他;但是,若他是你的同事,而你每朝返工时都会向同事们说句:“早上好”或点头打个招呼,那么,你若不把他排除于外,也向他说“早上好”或点头打招呼,你就已经“爱仇”了;若你的仇人A君刚好生病,而你会为病人祈祷,那么,别向天主说:“请你照顾所有病人,只是不要照顾A君。”反该祈祷说:“天主,请你照顾所有病人,包括A君。”这样,你也就爱仇了。若A君赖帐,欠你钱却迟迟未还,你宽恕他之余,仍可追债。
4) 顺道为“宽恕”说几句话。被人得罪时,通常我们也受了伤,例如:感到被忽略、悔辱、看扁--会好痛,好难受!要宽恕得罪自己的人,许多时都不容易,因为这些伤还未痊愈。宽恕是一个逐渐痊愈的过程,所以需要时间,很难一蹴而得。如果我们能够连情感上也宽恕对方,即一说起(或想起)那人,自己连心里都不愤怒,对他毫无反感、抗拒、厌恶等感受,当然最好!假若我们说起(或想起)那人,心里虽然仍感光火,却愿意“选择”宽恕他、原谅他、不去恨他,这样(在意志上宽恕)其实也算是“宽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