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 一、以经释经是诠释学的不二法门 自古迄今,自今直至世末,无论圣经学怎样发展进步,“以经释经”这个解释圣经的基本方法是不会变的,因为这一方法常是正确的,并常常有效。圣经中的天主启示有其步骤,有其进展,必须前后对照,多处互相比较,才能领悟某段经句的真实意义。以“生命”一词为例,须由创世纪开始看天主如何赋予有形世界各种阶层的生命,经过天主许给亚巴郎及选民的现世生命,而到达福音中耶稣所带来的新生命:这样一层一层地去懂,才会看出那稣所带来的生命的可贵。因此好的圣经版本都用多种醒目的符号(如黑体字)指出:圣经以内互相利用及互相引征的句子,以及某一论题(如生命,天国,纤悔:)在圣经内所有的各种发挥。 二、新旧约互相参照是认识天主救援计划的最好途径 新约一到,旧约作废的看法只含有片面的真理,那就是新约超过了旧约。但新旧约之间的关系绝不止于此,还有另外两种不可不知的关系:新约满全旧约,旧约是新约的预象,或为新约铺路。这最后一层关系为基督徒的生活有重大的意义:没有旧约的准备,不但福音中的许多词汇和说法只能有一知半解,就是基督本身的真实意义也得不到适当的了解。原来天主的启示是一个整体,包括旧约和新约两部分,缺一不可。只有经过旧约得知人是什么,天主的教育法是怎样的,到了新约才会珍视天人合一的耶稣基督是整个人类及宇宙的救主。所以梵二“启示宪章”非常欣赏圣奥斯定的名言而在十六号加以引用:“新约隐于旧约内,旧约显于新约中”(Novum in Vetere latet et in Novo Vetus patet)。 三、事实上新旧约内各有许多足以互相参考处 只有认真地、严肃地把圣经看做是天主的话,才会重视对某一件事圣经各处所有的不同说法。因为人生是繁复的,天主的启示更非一两句话,或一两章经文所能道尽,因此启示的路蜿蜒曲折,不怕将一件事前后叙述多次,但每次并不尽同,而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例如创世纪第一章说及天主造人,第二章仍讲天主造人。这第二次的叙述不但不觉累赘,反觉有新的道理启示出来。以后在先知书及智慧书里还有许多提及创造的地方,都可翻出参考。出离埃及走向巴勒斯坦的事在圣咏里有所叙述,撒慕耳纪及列王纪的事,编年纪有系统地予以重述,但观点已不尽同,说法也是两样。至于新约中,几乎每一部书都可与另一群书相比:三部对观福音可以互相对照,又可与若望福音对照;宗徒大事录许多地方可以与保禄书信参照;保禄书信可以互相对照,又可与公函对照。圣经既然是如此写出,我们要认识圣经的天主启示,也就得如此前后参照,互相比较地去读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