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卅二主日(丙年读经)
读经一:加下七 1 ﹣ 2,9 ﹣14
答唱:咏 17
读经二:得后二 16 ﹣ 三5
福音:路二十 27 - 38
当我们每次念信经的时候,均会念「我信肉身的復活」。究竟这句信理所包含的是什么意思?按天主教教理引述:「我们坚决地相信,也坚决地希望,就如基督确实从死者中復活和永远地活着,同样义人在死后,将永远与復活的基督一起生活,同时在末日基督会使他们復活。我们的復活就如祂的一样,将会是至圣三位一体的工程」(教理989)。事实上,这应该是基督徒一生的嚮往。可惜,今日人类所追求的却是现世生命的满足,而不是为永恆生命作准备。正如圣文德所言,我们应在美善内瞻仰天主圣三。
因此,若我们相信主耶稣的復活,我们必然渴望永生;因为,只有在至高的美善内,我们才能真正找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由于我们未能掌握未来的生命,致使很多人只着意现世生命,而没有为未来作出准备。
在本主日的福音中,路加论及撒杜塞人有关「復活」的立场。这是路加在福音叙述中唯一有关撒杜塞人的记载; 然而,他在宗徒大事录中却有多处描述撒杜塞人(宗四1;五17;廿三6— 8)。由于,路加开宗明义地指出撒杜塞人不相信復活的道理:「否认復活的撒杜塞人中,有几个前来问耶稣」(路廿27 );如此,他们的问题便变得不大友善:「如果一个人的哥哥死了,撇下妻子而没有子嗣,他的弟弟就应娶他的妻子,给他哥哥立嗣⋯⋯七个人都是如此;没有留下子嗣就死了。末后,连那妇人也死了。那么,在復活的时候, 这妇人是他们那一个的妻子? 因为他们七个人都娶过她为妻。」( 路廿28,31 — 33 )其实,他们所问的是一个库存的问题,且凸显了他们的对头—法利塞人的谬论:那些復活的人是否需要行取洁礼;因为,他们接触过尸体!然而,这段叙述亦对旧约中多俾亚的经验作出回响:「我已把她嫁过我们同胞中七个人,但是,他们都在当夜接近她时死去了」( 多七11 )。诚然, 在这段经验中,多俾亚却成功地与他的妻子撒辣成婚。在他们成婚的当夜,他们如此祈祷:「我们祖宗的天主,你是应受赞美的!你的名号是世世代代应受颂扬的⋯⋯是你造了亚当,是你造了厄娃作他的妻子,作他的辅助和依靠,好从他们二人传生人类⋯⋯上主,现在我娶我的这个妹妹,并不是由于情慾,而是出自纯正的意向」(多八5—7)。撒杜塞人如此描述有关娶寡嫂的事,是否他们对梅瑟法律的错误理解:「如果兄弟住在一起,其中一个没有留下儿子就死了;死者的妻子不可出嫁外人,丈夫的兄弟应走近她,以她为妻,对她履行兄弟的义务」(申廿五5)。这实在为保护寡妇,确保她能承受遗下的物业及财产。但是,这些撒杜塞人却不顾及原有的意思,而作出如此归谬的发问?
其实,这些撒杜塞人向主耶稣的发问有两个假设:首先,他们假设了来世与今世一样,继续会有男女的婚姻;其次,他们预算所有人均会復活,但是他们却是不相信復活的一群!然而,主耶稣的答覆却同时挑战他们的两个预设:按梅瑟法律今世的婚姻是需要生育及传宗接代;但来世的生命却没有死亡,故此不需要有婚姻:「今世之子也娶也嫁;但那堪得来世,及堪当由死者中復活的人,他们不娶,也不嫁;甚至他们也不能再死⋯⋯」( 路廿34 — 36 )。如此,我们亦对生命的归宿有了新的理解:从今世生命所相互交流的爱中,我们可以透过不同形式的爱:夫妇的相爱、家庭的亲爱、朋友的友爱…等,使生命更为充实,好能准备自己进入天主圣三圆满的爱内。天主是爱,在祂的爱内生命迈向至高的美善。我们也再不受形体的限制,让我们在天主圣三的爱内合一。再者,主耶稣亦引用了梅瑟的「荆棘篇」说明了:「⋯⋯他不是死人的,而是活人的天主:所有人为他都是生活的」(路廿38 )。圣保禄亦重申了这个观念:「因为他死,是死于罪恶,仅仅一次;他活, 是活于天主」( 罗六10 )。因此,我们应在现世已进入这个氛围之中,好使我们能因着主耶稣而生活,为能进入天国:「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迦二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