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主日(丙年读经)
读经一:德三十五 12 ﹣ 14,16 ﹣ 18
答 唱:咏 34
读经二:弟后四 6 ﹣ 8 ,16 ﹣ 18
福 音:路十八 9 - 14
在灵修的传统中,「灵修三路」佔有一个很重要的位置,而其中的「净炼」阶段更是使人能全心全意地跟随主耶稣的重要领域。当我们从不同传统的灵修起步时,我们必然地需要经验一次自我反思的歷程,而歷程的开始,便是要面对一些不真实的自我形象。这些不真实的自我形象时常纠缠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使我们不能自由地回应天主的召唤。其中亦包括:理想化的自我价值、及低的自我价值,这两极化的自我价值在团体生活面对很大的挑战。因为在这种自我价值中,人一方面不愿承担任何错失及软弱,认为自己永远是对的,错只在于他人;而另一方面则将一切责任抱拥起来,认为一切过错都是自己的缺失。其实, 两者的背后均是人的骄傲所导致,使人不能以一个真实的自我生活。
在本主日的福音中,主耶稣以比喻中的法利塞人及税吏的祈祷说明人应有的处世态度。这个法利塞人虽然以惯常、传统的方式开始他的祈祷:「天主,我感谢你」(路十八11 ),这类感恩祈祷在圣咏中亦常见: 「请你们向上主赞颂,因为他是美善宽仁, 他的仁慈永远常存」(咏一一八1)。若然这祈祷是感谢天主在人灵性生命的照顾,不会有任何问题;但是,这个法利塞人却将自己的经验与他人比较,这就是问题的所在: 「因为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路十八11 )。如此,他在这祈祷中表现了他在伦理生活上的超然地位;因为,勒索、不义、奸淫都是毁坏了十诫的训令。同时,他亦将这份比较指向那位同在圣殿中祈祷的税吏。
事实上,我们很多人都以为自己拥有无上的权力和超然的地位;因为我们或坐拥大量的金钱、物业;或许我们是某机构或部门的主管、拥有绝对的决策权;或许我们是某项学术的权威,作为该学术的魁首!但是,这一切并不是为增添个人的荣誉,而是为分享和服务!可是,这个法利塞人只是继续陶醉于自我中心的满足、褒扬所行的功德:「我每周两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献十分之一」(路十八12 )。正如旧约中所引述:「人看外貌、天主却看人心」(撒上十六7);因此,这个法利塞人的行为会否浮夸了一些呢?他的内心会否仍有一些欠缺?若他只是夸赞自己的正义,难道他没有任何缺失吗?若天主看的是人心;那么,他所应有的便是一点慈悲的心。若只是将别人践踏来抬高自己,对天主也没有好处!
至于这位税吏,他的行为与那法利塞人成了强烈的对比:「那个税吏却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都不敢,只是捶着自己的胸膛⋯⋯」(路十八13 )。然而,路加在描述上也作出了比较:对法利塞人,他用了很大的篇幅描述他祈祷的内容;但对这位税吏, 他只有简短的几个字:「天主,可怜我这个罪人罢!」(路十八13 )。但他这样的悔改行为,并不是没有代价的:若有欺骗,他要将得的归还原主;若没有履行对罗马政权的义务,他亦要面对罗马人敌对愤怒的痛苦; 他亦会失去了他能赚取某程度的生活素质。但是,他知道过去所拥有的,并未能带给他终极的幸福;故此,他甘愿为主耶稣放弃一切,亦接受自己是一个「罪人」。
正因为这条追随正义的路并不容易, 人需要很大的决心及忍耐才能经过而到达最大的美善,就是结合于主基督的慈爱之中。因此,主耶稣说:「凡高举自己的,必被贬抑;凡贬抑自己的,必被高举」(路十八14 )。当这位税吏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时,他的心门便打开了;天主的恩宠也能进入他的内心,并治疗他的创伤:「我告诉你们:这人下去,到他家里,成了正义的」(路十八14 )。
诚然,我们若不承认自己真正的身份: 一个「被爱的罪人」,我们是不能走出我们心灵的黑暗,而跟随主耶稣!俗世的荣华富贵、生命的浮华名誉、人际间的感情瓜葛, 并不能使我们得到真正的幸福,而只让我们仍居于黑暗。试想想:这个法利塞人和税吏之间的不同,便能明白生命的真谛!浮夸的自我赞美是骄傲,诚恳的悔过,却能带来生命的归宿:真理与美善、慈爱与公义!那么,你选择的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