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与真理并行
----天主教社会理论的价值判断原则
(第七届天主教国际学术研讨会,第三个千禧年:教会本地化。辅仁大学天主教学术研究院主办,2016/5/27-28)
赵建敏
提要:在现代社会,慈善行动应秉持爱德优先还是正义优先常常困扰着善良人们的心灵。一方面,人们为自己行善的爱心所驱使,因为这既是人性之善的表达,又是基督信仰的要求;另一方面,人们又不得不在正义、公平和真理面前做出选择。心灵的困惑在所难免!其实,早在2009年,荣休教宗本笃十六世就已经以他深邃且远见的先知性思考,为人们指出了现代社会的问题和应该努力的方向。他的《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已经再明确清楚不过了。爱德与真理并行不悖。尽管爱德身居优先地位,然而没有真理,爱德或许会失去基础,沦为空泛的情感主义。
Charity and Truth in the Catholic Social Teaching
Zhao Jianmin
Abstract: In modern society, should charity or truth be in priority? It is sometimes disturbing the heart of good man. At one hand, man is driving by their loving heart to practice their charity since the charitable works are signs of good of humanity, not mention the requirements of Christian faith, but at the other hand, man has to make a choice among the value of justice, of truth. As early as 2009, the Pope emeritus Benedict XVI has made a kind of prophetic thinking with a very long view point. His encyclical Caritas in veritatealready clearly pointed out the direction that Charity and Truth both are going hand in hand although Charity is in a priority position, nevertheless, without Truth, Charity might lose its foundation and merely become a kind of emotionalism.
序言:爱德还是真理
在现代社会,慈善行动应秉持爱德优先还是正义优先常常困扰着善良人们的心灵。一方面,人们为自己行善的爱心所驱使,因为这既是人性之善的表达,又是基督信仰的要求;另一方面,人们又不得不在正义、公平和真理面前做出选择,以便人类文明能走向更加有益于人类发展的方向。因此,心灵的困惑在所难免!
然而,在福音精神光照下,人们应该如何走出心灵的困惑,在现代社会实践基督的教导呢?荣休教宗本笃十六世的《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2009年6月29日)已经明确地指出了人类需要努力的方向。
事实上,荣休教宗本笃十六世在位期间写了三个通谕(Encyclical),而且仅仅三个通谕。然而,这三个通谕却奠定了天主教会现代神学的根基与方向。天主教信仰中最根本的三个品德就是信望爱三德。信望爱三德是天主教信仰传统的基础教义。人类进入第三个千禧年后,伴随着现代社会深刻而广泛的发展,我们要如何理解这三个基本德行呢?本笃十六世正是由此最为基础的教义入手,来奠定天主教现代神学的根基与方向的。三个通谕分别是:《天主是爱》(Deus caritas est)(2005年12月25日),《在希望中得救》(Spe salvi)(2007年11月30日),《在真理中实践爱德》(Caritas in veritate)(2009年6月29日)。实际上,这三个通谕就是在阐释信望爱三德。《天主是爱》通谕阐释信德,《在希望中得救》通谕论述望德,《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解释爱德。我们不仅可以由三个通谕的内容看出它们所阐明的主题,而且由三个通谕签署的日期也可以看出其端倪。第一个通谕签署日期是2005年12月25日。每个人都知道12月25日是主耶稣基督的圣诞日。天主教的基本信仰就是要相信主耶稣基督是天主子、是真天主。第二个通谕签署日期是2007年11月30日。11月30日是安德肋宗徒节日,此后的两天,即12月2日,是教会礼仪年的开始,将临期第一主日。教会开始期待盼望主基督的降生和来临。第三个通谕签发日期是2009年6月29日。每个信友都知道6月29日是圣伯多禄和圣保禄宗徒节日,是教会的日子,而教会是爱的团体。此外,三个通谕拉丁文的开始两个字,也为我们指明了通谕所要阐明的主题(Deus, Spe, Caritas,即天主,希望,爱)。鉴于中文翻译语序的通畅,第三个通谕的中文译名将真理(veritate)放置在爱德(caritas)之前(“在真理中实践爱德”,其原文是caritas in veritate,爱德在先),如果考虑到本通谕是在阐述爱德以及通谕中稍后提到的《厄弗所书》“在爱德中持守真理”(veritas in caritate)(弗4:15),我们就会意识到翻译中的这些语序问题。事实上,本通谕的原文语序的意义在强调,“爱德要在真理中实践”(caritas in veritate)。这个语句与《厄弗所书》所说,“真理要在爱德中持守”(veritas in caritate)构成两个相互补充的神学阐释。
影响人们价值判断的两种现代因素
就天主教社会训导而言,这三个通谕,尤其《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由神学角度阐释了当今人类社会中教会实践爱德的原则。人类的伦理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的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成为伦理行为的真实动机。在形成这种价值判断时,社会发展的影响力显然不可忽视。在现代社会,两种主要因素极大地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及其方向。其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进展。这种发展速度是以成倍的加速度发展的。毫无疑问,人类科学技术在过去二三百年来的发展远远超过了人类有史以来几千年发展的总和。这种发展不仅是在量上,也在质上。由人类平均寿命的显着提升,人们不难得出结论:这种迅速发展给人类带来了更加舒适和健康的生活。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种迅速发展也带来了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随之而来的,是人类面临着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改变:诸如传统的社会组织结构,思想、社会和道德体系等等。其二是人类不同种族和民族间的广泛交流和接触。因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不同民族和种族之间的交流和接触变得更加便捷和广泛。这种交流的便捷和广泛,不仅开拓了不同民族和种族间人们的视野,而且也让人类彼此间的关系更加紧密,人类文明也更加一体化了。在这两种主要因素影响下,人们的价值判断也在发生着改变。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相对主义、消费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在某种程度上大行其道,以至于对人类的伦理价值判断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影响也引发了诸如人情冷漠、生态恶化、武力冲突、恐怖暴力等众多社会问题。这也正如教宗本笃十六世所指出的,“现代社会的危机是: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虽然有了互相依存的关系,但人的良知和思想在伦理价值的层面上,并没有因此而互动。”1
可以说,在上述两种主要因素影响下所产生的各种“主义”扰乱了人们的伦理价值判断,让人们伦理行为的动机失去了方向和目标,甚至对“爱”这样的伦理价值判断都产生了滥用和误解。
三种非真爱的形式
“‘爱’这个字在今天用的最多,但是也最容易遭到滥用,我们对于爱有完全不同的理解。”2 对“爱”的滥用和误解可能会出现三种非真正爱的形式:一,把爱排除于伦理行为之外。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存本能成了人类伦理行为的唯一动机,因此,爱所具有的牺牲、施与、包容等精神特性都失去了其本有的价值。归根结底,生存本能论把人贬低为一种毫无精神价值的存在,是把人完全等同于一般动物性生命的理论。这是对人乃万物之灵的一种否定,是对人乃精神和物质(灵魂和肉体)结合为一的一种叛逆。在此形式下,人们忘记了,“不是精神,也不是肉体在爱:是人,是有位格的人作为整合的受造物在爱,这个受造物是由身体和灵魂组成的。只有当二者真正结合为一体时,人才是完全的人。”3 二,让爱沦为空泛的情感主义。在这种形式下,爱沦为一种情感主义,“变为一个可任意填满的空壳。”“这样,爱就会任由一时的感受及个人的意见所支配,成了一个被人滥用和扭曲的词语,甚至可用来表达爱的反面。”4 这种情感主义之爱,犹如一位任意溺爱孩子的母亲,枉顾对孩子的教育和行为原则,仅仅以自己的情感来判断一切。毫无原则地对孩子的溺爱,事实上会变成对孩子的伤害。空泛的情感主义缺少原则和真理为基础,恰如溺爱孩子的母亲,因而更容易对社会造成伤害。要避免空泛的情感主义,就需要持守真理,因为“只有在真理中爱德才发出光芒,并能真正生活出来。真理光照爱德,给予它意义和价值。”5 三,借爱之名而行暴力之实。在这种形式下,爱完全迷失了方向,失去了爱的本有意义。爱不再是尊重、理解、互敬、施与、牺牲,反而成了完全占有、自私自利、唯我独尊,进而以暴力和毁坏来对待所谓的爱的对象。在男女之爱中,这种以爱之名而行暴力之实的例子屡见不鲜。在人类社会之爱中,野蛮残暴地对待其他民族和种族,其他文化和宗教,或者以爱之名义,以神之名义进行杀戮,在今日的现代社会仍然可以看到。
事实上,上述这些形式,显然都是对爱德的滥用和误解。这些形式不仅不会彰显爱德的光芒,反而会摧毁爱德,进而摧毁社会和人类。故此,在今日迅速发展之社会,人们需要仔细审视爱德,重新树立起人类伦理行为的价值判断。此种重塑,不仅可以为现代人类的心灵解疑释困,而且还可以重构并强化现代社会的思想道德、伦理传统等社会体系之基础。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在不同民族间之交流和沟通愈加便捷和深化的现代人类,这种审视和重构实属必要,因为它将在价值判断层面上为人类文明指出一个方向,从而避免因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和文化间交流的深化对已经构建起来的人类文明产生危害,并能更进一步地引领人类文明向更高的层级迈进。
耶稣基督:爱德及真理
荣休教宗本笃十六世已经对此进行了深邃且先见性的审视:“我们一定要将爱德与真理相提并论,不但如圣保禄所说‘在爱德中持守真理’(弗4:15),也该转过来补充说:‘要在真理中实践爱德。’”6 爱德与真理并行确应成为当今人类伦理行为价值判断的原点。固然,恰如圣若望宗徒所说,“天主是爱,那存留在爱内的,就存留在天主内,天主也存留在他内。”(若一4:16)人类社会生活离不开爱。没有爱的社会生活是死的,是没有生命的。为此,本身就是爱的天主派遣了自己的独生子,成为血肉之人,向人类揭示出天主的大爱。事实上,我们对天主是爱,对天主牺牲自己的独生子来拯救人类的爱绝无怀疑,而且也给予了不少的沉思和默想。在此,我们需要更多深思的是,天主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成为了血肉之人。这是一个极为特殊且独一无二的揭示天主之爱的形式。
在此独一无二的形式中,既蕴含着爱德,同时又蕴含着真理。毫无疑问,爱不是一种空灵虚幻,它需要感觉,需要感受,需要被触摸,需要彼此的相遇。如果天主是爱,对人而言,这爱也应当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被感受,被触摸并与之相遇的。否则的话,这爱就不是一种真实的爱。然而,天主是神,是精神之存在,人何以触摸到他,感受到他并与他相遇呢?显然,让这爱成为血肉之人,成为人之一员,是让人感受、触摸并与之相遇的一种无可选择的最佳方式。为此,耶稣基督成了血肉的天主之爱,成了人,成了人之一员,除了没有罪过。以此方式,天主之爱成了血肉,成了人,可以让人感受到他,触摸到他,并与他相遇。故此,这爱成了实实在在的,可以被感受的,被触摸的,可以与之相遇的。生活在世时的耶稣基督让他自己的门徒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了这个爱。为了让这个爱更加显明鲜明,他三次询问宗徒之长伯多禄说:若望的儿子西满,你爱我吗?代表着宗徒们的伯多禄也三次回答说:主,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若21:15-17)显然地,这对话向我们揭示出:这爱的确可以被感受,被触摸,而且可以与之彼此相遇!耶稣基督升天之后,这爱的可感受性,可触摸性和可相遇性并未丧失。复活后显现给门徒们的耶稣基督肯定且明确地告诉自己的门徒们说:“看!我同你们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终结。”(玛28:20)然而,要感受到复活后的耶稣基督天天同我们在一起需要一个前提条件。这前提条件就是:看!这“看”代表着人的感官。它在告诉门徒们,他们要想感受到天天同他们在一起的复活的耶稣基督,他们也需要运用自己的五官感受,因为这成了血肉的天主之爱,是可感受的,可触摸的,可与之相遇的。的确,“基督常与其教会同在,尤其临在于礼仪中。”7“在教会历史的发展中,主并没有离开:他常藉着那些能够反射他的光辉的人来与我们相遇;藉着他的圣言、在圣事内、特别是圣体圣事内、在教会的礼仪中、在教会的祈祷中、在信友生活的团体中我们经验天主的爱,我们感受他的临在,这样我们也学习着在日常的生活中认出他来。”8
故此,如果我们想要感受到这个爱,触摸到这个爱,并且与这个爱真切地相遇,我们就需要运用我们的五官来感受这个爱。在教会礼仪中,在恭读圣言中,在圣事内,特别是圣体圣事内,在教会的祈祷中,在信友们的团体集会中,我们的五官感受必须具有足够的敏感性方能感受到触摸到这个爱并与之相遇。我们五官感受的敏感性取决于它们是否被罪过和世俗所玷污。无论如何,耶稣基督,这成了血肉的天主之爱,饱含着天主之爱,就是天主之爱。这爱是可感受的,可触摸的,可与之相遇的。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楚,“在这个相遇的过程中也清楚地显示出,爱不只是一个感觉,感觉来去无常,可以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不是爱的全部。”9 换言之,我们也需要真正地理解,这爱本身也是真理,恰如耶稣基督自己所申明的:“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14:6)《若望福音》第一章第一节说:“圣言就是天主。”这里的“言”在希腊语即是“道”(Lógos,λόγος)(逻各斯)。显而易见,天主“他既是‘爱’(Agápe)也是‘道’(Lógos),是爱也是真理,是爱也是言,在真理中实践爱德也就表达出这信仰。”10 Lógos原意有言语、道、言说、交谈等意思,代表着理性、思考、因果等层面,因而拉丁语也翻译成ratio,理性。就伦理行为层面来说,“道”或“言”代表着理性。正如圣若望保禄二世所说,“伦理法则的理性特色是属于自然伦理律的,所谓理性特色即普遍可了解和传达的。”11 换言之,道(Lógos),言,真理有着普遍意义上的可了解性和可传达性。事实上,道(Lógos)、真理也必然具有一定的可理解性和可传达性,否则人如何知道自己所朝拜的对象是真神真天主呢!显而易见,如果道(Lógos)、真理根本没有可理解性和可传达性,人就根本不应该朝拜这“道”了,因为那就是在朝拜“偶像”:朝拜的是人自己根本不知道是什么的偶像。一方面,这道(Lógos)、真理必然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可理解性和可传达性,另一方面,人也要具有一定的沟通和理性思考能力。教宗本笃十六世于2006年9月12日在德国雷根斯堡大学的学术会议上讲话时明确指出,“任何想要把他人带向信仰的人,都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理性思考的能力,不能通过暴力和威胁。”12
事实上,本笃十六世所强调的,也正是圣若望保禄二世在《信仰与理性》中说过的,“所以,理性与信仰不可能分开,否则人就不能相称地认识自己,认识世界,和认识天主。”13 在寻求真理之际,人不可能完全放弃理性思考。我们可以借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耶稣基督对自己的门徒们说:“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当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玛5:44)如果没有理性作为这种爱的因由,“爱仇人”的要求根本无法实践,因为这命令的确相反我们的感受或感觉。在伦理行为的价值判断中,人们必须学会彼此尊重,相互沟通,共同交流,因为“真理是言(lógos),从而产生对话(diálogos)、沟通及共融。真理既使人摆脱主观意见及个人感受,使他们能超越文化及历史的局限,使大家一起评估事物的价值及真义。真理使人的理性开放,并在爱的语言(lógos)中团结:这就是基督徒对爱的宣讲及见证。”14 在此,我们可以说,不能够对话、沟通、交流和共融是相反圣言(Lógos)的,是相反真理的,最终也是相反天主的。故此,就伦理道德中的暴力行为来说,本笃十六世在雷根斯堡大学的学术会议上明言,“不依照理性的行为相反天主的本性。”15
正如圣若望宗徒所说,“这爱的因由,就是那存在我们内,并永远与我们同在的真理。”(若二1:2)若望宗徒的理解至为深刻。真理是我们之所以爱的因由,而且这真理存在我们内,永远与我们同在。缺少了真理,就缺少了爱的因由,也就让爱成了一个空壳。同样,没有爱,也不可能去探讨真理,因为我们的心是死的,乃至整个人也是死的。的确,魔鬼,“从起初,他就是杀人的凶手,不站在真理上,因为在他内没有真理。”(若8:44)在总督比拉多审问耶稣时,耶稣告诉比拉多说,“我也为此而来到世界上,为给真理作证:凡属于真理的,必听从我的声音。比拉多随说:什么是真理?”(若18:37-38)比拉多与耶稣的对话到此结束,探讨真理的谈话没能继续下去,因为比拉多的心里没有爱,因为他明知在耶稣身上查不出什么罪状来,却仍然要把耶稣交出去以残暴的刑罚去钉死他。故此,爱德与真理二者不可或缺,因为天主父及天父之子耶稣基督正是“在真理与爱情内与我们同在”的(若二1:3)。在社会伦理的价值判断上,没有了真理就缺少了爱的因由,而没有了爱也就缺少了探讨真理的动力。的确,真神真天主是在“真理与爱情内与我们同在”的。
结论:爱德与真理并行
故此,爱德与真理并行不仅应该成为社会伦理行为的判断原则,也应该成为多元化价值判断中的辨别与取舍的原则。这原则并非抽象空灵虚幻飘渺的,而是实实在在触及到人类社会生活并且关系到人类文明未来发展方向的。伴随着日益加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和不断深化的文化间的交流,人类面临着多元化的价值判断。客观来说,不同民族、种族、文化和宗教间日益广泛及深化的沟通交流势必带来多元化的价值判断。这种多元化当然会极大地丰富人类文明的内含,带来人类文明的多彩多姿。然而,多元化不等于无差别化,不等于同等化。人类显然不能说,多元化的价值判断统统都是精华,都值得汲取。就此意义而言,多元化意味着可选择性,意味着人类需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有如此,人类文明才能不断得以提升。显然,这种多元化价值判断涉及到不同民族的文化与宗教。也就是说,人类在这种多元化价值判断中,需要对不同文化及宗教有所辨别。这种辨别涉及到的当然是整个个人(全人)以及整个人类(全人类)。就人类文明而言,这种辨别应该考虑到的是,“某文化或宗教能否解放众人,并把全人类融合在一个真正普世的人类团体中。”16
这里所谓“解放”,是把人从罪恶及奴役中解放出来,让人获得自由,一种真真实实的做人的自由。事实上,文化和宗教的无差别论贻害无穷,因为有些文化因素或宗教因素带给人的是禁锢和奴役,而非真真正正的做人的自由。就此来说,所谓文明冲突论的关键概念性判断错误是,有些所谓“文明”并非文明而是文化的野蛮和糟粕。比如以神的名义继续杀戮,特别是滥杀无辜,再比如穴居、裹小脚、三妻四妾也是文明吗?这种“文化”因素难道也能被纳入到文明的概念中吗?显而易见,无论多元化价值判断如何多样,裹小脚、三妻四妾、以神的名义滥杀无辜、“随手扔文化”17 等文化因素决不能被纳入到现代人类文明中。在多元化价值判断中,人类同样需要依据爱德与真理并行原则对文化因素和宗教因素有所辨别,有所取舍。故此,爱德与真理并行关系到人类伦理行为的价值判断也关系到人类文明前进与发展的方向。
1 本笃十六世,《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9节,2009.06.29
2 本笃十六世,《天主是爱》通谕,2节,2005.12.25
3 同上,5节。
4 本笃十六世,《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3节,2009.06.29
5 同上。
6 本笃十六世,《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2节,2009.06.29
7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礼仪宪章》,7节,1963.12.04
8 本笃十六世,《天主是爱》通谕,17节,2005.12.25
9 同上。
10 本笃十六世,《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3节,2009.06.29
11 若望保禄二世,《真理的光辉》通谕,36节,1993.08.06
12 https://w2.vatican.va/content/benedict-xvi/en/speeches/2006/september/documents/hf_ben-xvi_spe_20060912_university-regensburg.html
13 若望保禄二世,《信仰与理性》通谕,16节,1998.09.14
14 本笃十六世,《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4节,2009.06.29
15 “The decisive statement in this argument against violent conversion is this: not to act in accordance with reason is contrary to God's nature.” https://w2.vatican.va/content/benedict-xvi/en/speeches/2006/september/documents/hf_ben-xvi_spe_20060912_university-regensburg.html#_ftn5
16 本笃十六世,《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55节,2009.06.29
17 教宗方济各,《愿祢受赞颂》通谕,20-22节,201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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