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正义(公义Right and Justice)
权利:不同背景、不同主义的人对权利有不同的看法,大致可分为三大类。
1. 资本主义:个人权利individual right。主张个人有信仰、集会、良心等自由,人人平等…西方资本主义色彩较浓厚。《世界人权宣言》大部分国家共同认定的,但带欧美色彩。
2.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对权利的看法不同,认为它太强调个人主义的权利;他们并非否认个人的自由,认为要保证个人自由应由社会制度social struture来保障,故应先有制度才有个人自由,这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即制度先行,权利在后;若人的自由与社会制度有冲突时,社会高于人的权利。
3. 第三世界对权利的看法:他们认为他们最主要的权利是生存的需要,因为他们面对贫穷、殖民架构、种族歧视等;急迫需要是食、工作、不受跨国组织所剥削、控制;故反对跨国主义及其组织,与西方资本主义及社会主义有别。
对利通常可分两部分来看: 1. objective:权利是公义的客观对象(S.T.II.II.57.1)指公正本身,由此基本意义引伸出其它意莪。 2. subjective:权利指人拥有的道德力量moral strength,指占有及要求的道德权利。
不论是客观或主观的,彼此关系密切。权利是建立在精神主体与有位格的人而论,严格来说主要是指有位格的人的权利,并非指其它动物。例如不可虐畜,不是畜牲有权利,而是虐畜这行为不宜人性所为。
权利的定义:传统对权利下的定义,权利指持有、使用、索取属于自己的事物的名分。 1. 持有:如果一件事物,合法地属我拥有,则我为此事物的主体,无我的准许而占用它,则为侵犯我的权利。 2. 使用:事物主体可自由地处理,运用。若该物可转让,则可转让或赠予;但有些权利是不可转让的,例如个人的生命是属于个人自己的,但对生命有一责任。 3. 索取:当我拥有的事物失去,或被人强占时,我有一名分取回,或要求赔偿。 4. 事物:属于我的事物,物质的如我的生命、财产、职业等;精神的如我的信仰、 自由等。 5. 名分:名分是一种不可侵犯的伦理力量,即使我不用它,仍属于我的。例如我有选举投票权,但我不去投票,并不表示我失去投票权,只是我没有行使投票权而已。
权利组成的因素:包对主体、对象、名义与对方。以雇佣关系来说明,职员与雇主相对来说。
| 职 员 | 雇 主 | 权利主体 | 职员与雇主相对来说,彼此都有权利。 | 职员与雇主相对来说,彼此都有权利 | 权利对象 | 向公司索取薪金,应得的工资。 | 索取职员的服务,即工作。 | 权利名义 | 凭自己的工作的名义而获得工资。 | 藉所发的工资而要求工作。 | 权利对方 | 雇 主 | 职 员 |
权利主体可以是多于一个人的,例如学校、医管局、教会等,与整个团体签约。权利主体与对方始终是“人”,动物不是对方,因为对方有义务尊重我们的权利,权利主体所保有的事物,可随意处理或赠送。
权利的信仰幅度: 以自然律为背景,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在我们人性内,天主给予我的道德秩序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及尊重别人,就是走向天主,因为是天主把这道德秩序放在我们的本性上的,故有horizontal dimension及vertical dimension。 1. horizontal dimension:作为基督徒,应跳出自己小小个人的权利,从更高、更广的角度去看权利,即用宏观的,超越时间、空间的看法,要看到别人,和比自己较大的社会、国家、世界等的权利。 2. vertical dimension:从神学观点看人观,从创造救赎观点看人权,有以下的理由。 a) 人是天主的肖像: .这是人权的基础,任何人在任何时间都是天主的肖像,我的尊严来自我是天主的肖像,别人也是一样是天主的肖像,人人平等,自由。故不尊重人权的制度(经济、政治等),或任何歧视、不平等,都是违反天主造人的意旨。 .既然人是天主的肖像,我们有权管理、善用大地,与大地共生,应按天主的旨意管理世界,任何破壤生态环境,都是破壤人的权利。 .人对未来的一代有责任,人要继往开来,要下一代保存适宜的生态环境。 b) 基督的救赎为人带来新的创造: .我们成为新的受造物,我相信基督为我带来基本的转变,就是成为新人,过新的生活。权利成为我作为新受造物度新生命的基本条件。作为人必须有权利保障(信仰),才可度新生活。保禄谓新生命具体表达成为新生活的条件。 .conversion, repentance:皈依、悔改,我得承认人性有天主秩序,但人的内在也有另一种黑暗的势力,推动人以自己为中心,忘记天主及他人,故当要讲人权时,不可不注意我内心的黑暗的势力,必须悔改,当人作基本抉择时,会在天主之外选择自我,此势力使我不尊重人,以自我为中心,必须皈依,离开自我,回归天主,借着悔改,公义才得以保障。 .推行人权与救赎的关系:很多神学家喜欢说天主的救恩藉人权实现进入人的生命呈现出来,特别是解放神学家认为人类生活改善与救恩有密切的关系,将人从受压迫的环境中解救出来,但总不可等同救恩,这是人可做到的,但非救恩的全部(要靠天主),但可使人有真实感。
基本认同的人权:《世界人权宣言》 人的权利很多且各地不尽相同,但有一些共同基本的,如《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在联合国当时有56个国家签署,8个国家弃权,6个共产国和依斯兰教国家不通过。《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所有国家的共同目标,不应违反的,起码有些标准。当时天主教会对此人权宣言有保留,因认为没有讲及天主,缺乏基础。 补充: 1 明显反对阶级、种族主义。(制裁而非因明显地违反人权) 4 基于人不可成为别人的工具,伦理的其中一个原则:工人以工作来公平交换工资。 5 基于人性尊严(教会也承认以往的错误) 8 人权受侵犯时有所赔偿。 12 传媒的知情权非绝对的,伦理原则是易地而处。 13.2 不可批评人家移民,因人人都有选择自己的居所的自由。 16 有宗教国家有所保留,原则上反对离婚。教会会质疑对此违反自然律,人结婚心底上应有一终身的意念。 16.2 要有full consensus,若无则易宣告无效,例如在大陆农村有很多非full consensus,较易宣告无效。 18 “改变宗教或信仰之自由”为回教国家不能接受,他们终生都是回教徒,谁帮人改变信奉回教要受罚。 19 言论自由,任何阻止人发表意见的,也是违反人权,除非这发表引起恶事,或煸动人群做不道德之事。 21.1 选举权是基本人权。 21.2 社会文化的参与,文化之“同化”若非自然的,则是文化侵略,将人的文化丑化,也是违反人权,例如西方牛仔片丑化“红蕃”;文字上已歧视,要小心用词,各有自己的文化,都值得尊重。若文化本身不道德,有违人权则要改。 伦理基础是人性→自然律→同一的天主放人的道德秩序。对事物的了解可有不同,但基础同一,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性为基础是正确的,不能以社会规范作基础。 23.4 组织、参加工会是人权。 26.1 高等教育予人人平等机会,“以成绩为准”一句值得商榷。例如在马来西亚,若以公平竞争,华人必胜,马来西亚政府要保留部分医学学位给自己的民族。在美国保留为黑人的学额。表面字意似乎不相等,但取其精神平等机会。 26.2 教科书不应鼓催军国主义,仇视种族等,抹煞过去侵略行为也是不对。 29 我的权利,要得到你尊重的义务,权利在别人身上产生义务。 30 没有违反此宣言的权利与自由,因为人无权去犯罪。
权利的等级: 教会有一些基本的权利,1974年在日内瓦举行会议列出基督徒的基本原则。 1. 生存权利:生命是人最基本权利,不可剥夺生命,生存权利也牵涉生活质素的问题,不止于仅仅生存。 2. 享受及保存自己的文化特性的权利,如小数民族的文化保存。 3. 在社会上参与决秉的权利,牵涉民主,不赞成独裁decision making。 4. 有不同主张,言论自由的权利。 5. 人性尊严是人的权利,可引伸很多其它个人尊严的权利。 6. 信仰自由的权利(梵二后特别标榜的)
公义Justice 公义、正义,二词可互通,但也有混淆,特别在“义”字,有不同的说法。例如: 1. 实证论positive law theory:公义的基础在于法律,教会不赞成的。凡合乎法律的便合乎公义,以合法 / 不合法决定人公义 / 不公义,违反法律或法律定的标准,即不公义,例如不符合最低工资即不合乎法律定的最低标准。 批判: a) 有些地方无法律规定,法律不会定出全部问题,法律不规定的,则是否不公道?法律可否是唯一标准?政府是否要介入人的全部生活? b) 公义ǂ合法,而是超越合法的程度,有的合法但不公义,例如有人可合法地逃税。 2. 社会利益social good theory:社会利益决定行为之公义或不公义。如社会主义的看法,他们认为堕胎为社会节省资源,为社会带来好处(在基本伦理之所谓功利主义,为大多数人带来最大的好处,就是好的行为。) 批判:有些行为可能对社会有益,但剥削个人权利;有时并不是所有对社会有益、有贡献的都是公义的责任。例如爱德工作,一定对社会有益,但不是所有爱德工作都要做的,因为爱德是无限,公义则有限度,爱德范围大过公义很多,不可以公义作标准。 3. 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 theory:自然的权利是公益的最后基础,即人的权利非社会、或法律赋予我,而是来自人性(基督徒则谓人性出自天主),人有自然的权要求合乎理性的生活及发展等,也可从此发展其它的权利,例如要发展自己要有私产权,故权利在于人性的基础,多玛斯即用此法(S.T.II.II.28.1)。 多玛斯给Justice下的定义为:公义是坚定、持久的意志给人所应得的东西。神学的引伸,给予每一个人自己的东西,或由于他权利(by right )而应得的东西(此人可以是一个人或团体)。属于他自己的:即他的生命。夺取别人的生命属于侵犯他的权利,则欠公义。有些是by right属于他的,例如工资,他因工作而应有自己的工酬,给予工资才合乎公义。
公义的性质(property of justice): 1. 公义原则上可强制执行/实施(enforceable)的,有强制性即在别人身上产生作用,要别人遵守的。 2. 公义的要求应是明确的(definite):应明确指出公义要求,应如何做,例如工作合约订明起码的工资、时间等,与爱德要求不同。违反公义原则上可要求有所赔偿或归还restitution,例如欠债要还;但有些无可归还的,如名誉等,不如物质、金钱等清楚赔偿,但也要有所赔偿。
公义的分类: 1. 交换的公义(commutative justice / constructive justice):通常存在于两个平等对象之间,对象之交换按其平等价值,否则违反交换公义,例如以相等的金钱换取相等价值之物。有imposition的,在商业社会公义很普通,但有很多人容易违反交换公义。例如上酒楼结帐时算小了,大多数人也是不出声的;乘车不购票等,或购衣赴宴,次日退货,骗保险,翻版等等。 2. 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分配存在于两个不同平等对象之间,要求利益、负担,平均分配如医管局每年分给每一医院一定金额,应合乎公义分配,若在一不大需要的部门,强行多索,以致其它部门缺乏资源。另外轮候换器官,如何决定病者需要?是否先来先得?能是一标准,但不是唯一的;如一八十岁与二十岁的,给那一位较合理?较公道?资源有限,利益、负担应公平分配。 3. 法律公义(legal justice / contributive justice):重视团体的普遍利益,一国或一组织为整体利益而定法律。例如男子适龄应服兵役,为国家的益处,若逃兵役,没有contribute,每人对国家有义务,才为公义;若有陪审员的责任应履行,除非有严重的理由,如临盆。纳税问题也是属于法律正义。分配正义与法律正义会有重迭,但前者着重平均分配,后者要有社会页献。 4. 社会公义(social justice):早期没有此词,约在1931年四十周年通谕开始谈论,首先用这较新的名称social justice。 .名称较新:与分配、法律主义不同(较窄Õ社会、团体的经济而言) .社会公义要求社会成员公平地分享(均分)经济合作的成果,劳资双方任何一方谋取成果,占利益的大部分,则不公义。 .反过来说,若工人过分地(不合理的)要求利益,也是有违社会公义。 .较阔:海霖神父说:“要注意无机济、政治贡献的人,但他们仍有受到社会尊重的权利,例如婴儿、暂时未有贡献…”但他有自己自然的理由,只是政治、经济薄弱,与一般所讲的“经济成果”狭窄的看法不同。社会有责任保护弱小者的基本权利,不可疏忽(如老人晚年),也是社会公义的一种表现,故社会公义超出经济范围。 .社会公义有时有超出个别社会或国家而言,有国际间、民族间的公义;富有国家有社会公义帮助贫穷落后的国家。从远大的世界观来看,有些国家资源缺乏,富有国家有责任帮助,不是施舍,因为人类社会是一大家庭,世界属大家的,但无强性的,故到最后要讲到伦理道德力量,人民社会的伦理道德水平够高,才可实行。 .天主教会讲爱,希望用道德力量实行出来。 .公义的要求是明确、是有底线的,爱的要求则是无限的,遇到公义的要求要实行,但爱的要求则要明智,看自己的能力而实行;但若公义要求不做是有错的,而爱的要求不做不是错;公义的要求是爱的要求,但爱的要求并不等如公义的要求。 .西方谚语:“不要只着眼于公义,公义愈大,损害愈大。(summum jus, summa injuria)”只看到公义是不足够的,天主不是按公义看我们罪人,反而慈悲对待我们;为基督公义还不够,还需要慈悲;基督带来的讯息:公义之外,还要有慈悲。教会的“慈悲通谕”提升自己要有慈悲。 5. Vendicative justice惩罚公义/偿还公义:公义是社会共存发展的条件,不容破坏,故当破坏社会公义,当受应得的惩罚,而受害者应得到偿还。
公义与信仰的关系 - 在十九世纪末与廿世纪早期,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盛行时,特别批评西方面对的不公义。 - 批评基督宗教劝人接受世间的痛苦,期待末世之言行(拉匝禄在世间受尽苦,死后在亚巴郎怀中;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 他们的批评是: 1. 让这些人继续痛苦、继续被剥削,而宗教(鸦片)来麻醉他们。 2. 教会福利制度:救济工作使这些人觉得生活还不致太痛苦,不思长进、改变。 3. 甚至信仰使人alienation疏离,不愿意面对、正视不公义的制度,不负责任;基督徒为社会不带来公义。
梵二对公义的提要 - GS 21b“来世的希望并不削弱人们对现世所有的责任感,反而以新的理由支持人们完成这责任。” - GS 21d“信德应深入信友整个生活,连不属于宗教的普通生活亦不例外。信德应推动信友实行正义仁爱,尤其对贫者。”
Avery Dulles反省信仰及其带来与公义的关系 : 他认为基督教与天主教对此问题以往有偏差,而Avery Dulles认为现代基督徒完整的基督信仰应包括以下之三点,而且不可偏废。
1. Conviction信念、信服
2. Trust信赖
3. Commitment
| - 他认为天主教的传统在Conviction很强 .重视认识、分辨、知道每人信什么。例如你为什么生在世上?为恭敬天主,救自己的灵魂等。 .重视知多些。
- 基督教重视Trust .重视对基督的信赖,不太重视Conviction(没有太多信条)。 .因信成义。
- 但彼此在Commitment方面都做得不够 .二者都忽视Commitment,对教会、社会的承担都不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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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以上三点可看到信仰与公义的关系,而有三种approaches: 1. Intellectualist appraoch理性方法: - 传统天主教的做法,信仰围绕着认知,要认识信仰,这是士林传统的做法。例如若17:3“永生就是:认识你,唯一的真天主,和你所派遣来的耶稣基督。”无可否认,要有深刻的认识;也见于圣奥思定、圣安瑟莫所用的所谓需要天主光照,认识信仰所在。 - 如奥思定的皈依就是得天主光照,突然豁然通达,对真理的认知,有一种兴奋、明了而感叹道:“天主,除非我的灵魂安息在你内,我是无法得到安宁的。” - Anselm: Credo ut intelligam.(I believe so that I can understand) - 信了一切都通了,有了这份信仰,可给世界一个合理的理由,否则世界“从何而来”或是荒谬的;因着信德之光,注入智慧的恩宠,有天主的恩宠光照,使我们看到超越的所在 —“永生”,而有所了悟贯通。 - 为认识永恒价值所在,引伸教会要有很多信条,因为信条是由信德引伸的肯定: .重视信条、传统。 .精力花在信条的表达,疏忽对社会的责任。 .将注意力集中在认识天主方面,做成我们的传统赞赏超越的,或在心灵深处找天主、聆听基督、重视默观生活多于俗世生活。 .多玛斯引用“玛利亚选择了最好的一分”做成我们轻视对人的服务与对社会的责任。 .只要关注Commitment则可补充,因为理性也是一种方法,互相补充。
2. Fiducial approach信赖方法: - Dulles认为第一种方法重视过去对天主的启示,而fiducial approach则对未来的期望(先知对人民信赖天主,未来在天主手中,是光荣的…)。 - 基督赞赏人对天主的信赖;亚巴郎对未来充满信心,现实为他有困难,天主自会照顾,这是Sola Fidei的传统(路德),不重视人的善工,一切因着对基督的信赖。 - 好处:基督教对基督的信赖较我们强,整个人交托于天主,与基督的关系密切,信赖较强。 - 弊端:这种信赖的方法做成人减轻人的的自动性,亦减轻人对社会的责任,逻辑地轻看善工,甚至轻看“罪”,最主要是信。路德:一个人应勇敢地信,也勇敢地犯罪,相信基督为我战胜罪恶,即使我每日犯一百项奸淫与…这种过分信赖,自然对社会的事情无兴趣(农民暴动,路德斥为分不清天主与地上之王国…)带出悲剧性的不注意政治、社会制度,做成德国产生马克思之类的人物。
3. Performative approach承担方法、行动方法: - 这方法大概来自拉丁美洲之解放神学家,他们把信德视为Historical Praxis of Liberation。 1) Historical:信德的历史性指信德并未在历史出现,每一信德相应一历史环境,信德并非以最后完成形式出现,在每一个人的信德,在他的历史环境出现。从前基督有其历史环境,通过罗马历史的环境,今日在具体人的历史,今日天主藉什么来到我身上?今日天主圣 言藉贫苦的人,受苦的人藉他们的呼声来到我面前,故今日我应如撒玛黎雅人般离开自己,走向这些人。这样见到很多受苦的人,信仰在我身上不是架空的,应自问:天主圣言如何来到在我身上? 2) Praxis实践:马克思资本主义能使人自我,与人,与工作成果疏离,解除这些剥削,就是Praxis实践。为马克思唯有革命。A. Dulles借用马克思之词:若人只有信德,无实践,空信无用。需要行动使天国实现在我内,人必须与不公义的事展开战争,排除这些不公义的事,就是我的Praxis。 3) Liberation:神学家不用革命之词,用圣经解放之词,如果无用暴力,只承受暴力,为我们带来解放。 .能为社会带来政治、经济的解放Õ修政政治、经济制度或如Sr. Paul所说:把人从罪恶中解救出来。贫穷之地,一定有罪恶Õ黄、毒、赌 .在罪恶劳役的解放。 .人看到自己是行为创造力的主体,晓得自己愈来愈懂得掌握自己的命运(Ö认命、无能为力),当然需要天主的恩宠相帮,但自己也出力并靠天主的助力创造自己的未来,这是个人的信仰的表现—解敦,为个人、社会有承担。 .Dulles认为第三种有其好处及弊端: 好处:不害怕世界的进步(以往会认为对信仰有伤害,不信任科学),为信仰带来威胁,信德通过环境来到我前,能有天国的来临。 弊端:重视外在表现;多少做成内在与基督的关系薄弱,无深刻内在信仰,若无在自己的信仰加深,后果堪虞,缺乏有深度的信仰。 .受压迫、受剥削指的是什么人?解放神学家Õ指受政治经济剥削的人。但第一世界都有受历迫、受剥削的人,例如:单亲,受离婚、困苦的人,也需要关心,为基督徒:凡有需要或属灵贫乏的人都需要我们的关心。 .第三种approach过分地丑化第一世界的人,但有时第三世界的人也会很凶狠“贫穷起盗心”,其实每一环境、阶级都有需要,只要有需要的人,基督徒也要伸出援手。 总结: - 在历史上第一、第二种都在天主教和基督教中各有其强,在梵二后要加强第三种,故现在应是兼顾三方面的。 - 以上是公义与信仰的关系。圣经讲公义(正义)问题,有丰富含义: .伦理公道 .天主的恩宠 .天主的属性 .天主予人的体救恩 .是道德上的程序
财富在教会内的看法 - 罗10:2-3“我可以为他们作证:他们对天主有热心,但不合乎真知超见,因为他们不认识由天主而来的正义,企图建立自己的正义,而不顺从天主的正义。” .他们不认识由天主而来的正义Õ天主而来的恩宠 .企图建立自己的正义Õ指法律上的正义 .而不顺从天主的正义Õ天主的属性 — 慈悲 - 圣经上每一种正义在不同环境有不同的含义,圣经中不同时也有不同的意义。
旧约讲到财富与物质世界的问题: .旧约讲到财富与人一起讲的,天主做人按其肖像,但叫人管理万物,治理大地,与人有关。 .基本信念:天主创造的万物本身是好的,不要咒骂财富,旧约视财富为天主爱人的表现,财富是天主白白的赏赐,天主对人的祝福,以财富来表达。 .咏:天主祝福不会 成为穷人。 .创24:34-35“我是 亚巴郎的仆人,上主厚厚地祝福了我的 主人,使他十分富有,赐了他羊群、牛群、金银、仆婢、骆驼和驴子。”亚巴郎之仆拉班说出主人的财富Õ天主祝福亚巴郎而赐给他的,这是旧约的讯息。 .乔布:天主喜爱Õ赏赐Õ收回Õ恢复赐更多Õ财富是天主的赏赐 .虽然财富在旧约有积极意义,但很早已有财富并非天主所赐最高的价值,例如“智能”较财富更高。例如:箴16:16; 智7:8; 智7:11。 .公义与财富的比较也是较高的: 箴16:8。 .身心上的健康胜于财富:德30:14-15。 .圣经这种讲法 = 偠值等级 多玛斯分:身体外价值 — 财富 身体上价值 — 健康 属灵的价值 — 爱、真理、德行…高于其它 属灵价值>身体上价值>身体外价值 - 旧约带出的讯息: 1. 财富本身有价值 2. 但有些高于它的,如智慧(属灵的)、健康(身体的)…
- 罪恶进入世界,扰乱价值秩序,使财富有其有限性与危险性,最大的危险是使人不再依靠天主。 - 咏52:9财富在人心上使成为偶像,耶代天主的地位 = “拜金牛”。欧8:4招致灭亡。 - 财富使人远离天主,也使人远离其它人,如贪婪阿纳尼雅与撒斐辣招来天主的惩罚。 - 财富本是天主的赏赐,但是为所有人,取人财富 = 侵犯人的权利。 - 十诫:出20:17在旧约妻子也属于人的财富。 - 财物上不公道,为天主所憎恶及惩罚。既然财物为所有人,故要与人分享,旧约有在自己的收入中抽部分出来以帮助人,协助孤儿寡妇、外邦人等。申24:19-22;申26:12。 - 喜年:归还土地,土地也是天主的赐予。 .土地是天主的,天主赐的也与人分享,避免过分囤积自己的财富。 .财富应成为帮助人的工具,出22:24。借钱给有需要的人,不应收利息。 - 财富成为善待有需要的人的教会传统。 - 综合:财富是好的,有积极意义,但也有其有限性。
新旧约之间的时期: - 对财富中庸的看法:圣经上讲“爱财的法利塞人”笑基督。 - 箴30:8-9愿过中庸不太过也无不及的生活。
新约时代: - 耶稣对财富的看法,集中于耶稣身上: 1. 耶稣似乎不想理财富的事,路12:14“人哪,谁立了我做你们的判官及分家人呢?” 2. 耶稣同样接近穷人与富人:尼苛德摩、拉匝禄、耶稣接受法利塞人首领的邀请赴会、穷人也很多,接受妇女的资助,即他无明显地要人放弃财富。 3. 他说:工人自有他的工资。(路10:7) 4. 虽叫门徒传福音,不要备口袋,全心依赖天主,但也启示传福音者,有权得其所需,不是白吃白做的(路10:4-8)。 5. 在他的门徒中也有管钱的。 6. 财富起码不是基督排斥的东西。 7. 虽骂欺压寡妇的人,但对当时社会问题无提出任何答案。 8. 叫富少年变买一切施舍给穷人,即与人分享,无叫人舍弃财富(谷10::21)。 9. 但另一方面耶稣向富人提出警告,不可积财于地,也不可侍奉天主而又侍奉金钱(玛6:24)。 10.最大警告:有钱的人进天国比骆驼穿针孔还难(谷10:24-25东方人的夸张说法)。 11.我们时时遇到玛窦、路加的贫穷和神贫是有福的问题。 启示:玛窦讲神贫的人是有福的,是属灵的,神修性的,信仰性的超过路加的社会公义的角度来看。 玛窦:神贫的人是有福的。神贫指有需要的人,发觉自己非常需要天主的人有福的,即最接近天主的时刻;侧重假定有一刻,人在生命中发觉自非常需要天主,是最有福的。为什么富人难于作神贫的人,因为少感觉有天主的需要,财富为人安排一切,故富人易犯罪,财富与天主是难相合的。 路加:贫穷的人指实际真实的贫穷。为什么说富人有祸?他采取当时熟悉的形像,富人不好,穷人却依赖天主(无所依靠,天主是也唯一的依靠),善良受压迫,路加无考虑有例外的问题,只用普通人认同的所带出来的讲法。在拉匝禄与富人的比喻中:拉匝禄 — 苦尽甘来;富人 — 享尽世福。
现代基督徒对财富的看法: - 承认财富物质世界是天主创造的,是好的。 - 异于佛家Õ虚容,不执着。 - 也异于初期教会对抗的摩尼教:物质Õevil,天主看见他所做的一切,认为样样都好。 - 圣保禄在其书信:物质世界同样得到天主的祝福。罗8:19-23由这段经文可看出一切受造之物都能是救恩的对象,分享基督的创造(创9:12“这是我在我与你们以及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生物之间,立约的永远标记。”),天主与所有的东西创立的盟约。 - 整个物质世界非旁观者,也可分享基督的救恩。格前15:23-28受现代基督徒所欢迎,从前认为痛苦死亡是罪恶的后果,现在基督战胜一切、复活起来,连罪恶也战胜了。 - 若有人问猫狗死后往那里去?怎么答?若以以上的圣经可看到,死亡不是唯一终结,基督的救赎不止于人,而是解救所有,一切都得到好处,一如格前15:23-28所说,即其它东西也有机会。物质并不全部归于泯灭,以信仰角度,一切都得到解救。 - “我信肉身的复活”,肉身指整个人,整个受造进入光荣。而人是含有物质的精神体spirit,降入世界的精神,若不投入虚无,我们相信精神的终点,不是虚无,同样肉身也不会投入虚无,可分享天主的完成,整个物质世界,以他们的形式接受天主的救恩,什么形式我们不知道,但如我们一样热切期待。 - 哥1:15-20保禄在这里看到,不单只人,整个世界都是基督的,万有都是借着基督与自己重归于好,这里讲救赎,不只是人离开罪恶,连宇宙秩序也一起被救赎。 - 弗1:9-10;22-23指出基督的救赎,不止于人,整个宇宙也被救赎 = 整个物质世界不再与基督对立,死亡不是万有的归宿。物质世界有其重要性,我们生存的需要,圣经指出让我们看到物质世界同样借着基督,物质也是天主所创造的。 - 德日进《人的现象》改变传统对创造的看法:天主先创造,后保存,创造完毕后保存是静态的。 .德日进认为受造物不断与造物主合作,不断有新创造的存在,创造并未完毕,人仍不断与造物主合作创作新的创造(新生命出现 = 与天主合作,其它新事物出现也是一样)。 .Dynamic creation胜过静态创造观,为他物质是不断地变化:宇宙的变化,静静地,不断地进化,但万物的变化非漫无秩序,一切向着基督进发,物质进入:由简单Õ复杂Õ意识。如长猿类突然越过各省的门坎,心灵的门坎而成为人。 .人的出现使万物有意义,仍向着基督omega point终极点。 .基督降生成人Õ世界中心,圣化世界Õ人生活在神的氛围内,一切走向基督,也尝试将信仰与科学作一综合: OY=从前信仰的看法,离弃物质世界,举心向上,轻视物质,未能改造世界。 OX= 科学平面地发展世界,只知向前,未有提升。 OR= 向着一目的进发、提升,帮助我们对物质世界的观点:基督自己参与了物质世界的改造,作为基督徒也应参与物质世界的改造。 始终人走向终极Õ末世观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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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论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也是对物质世界的不同观点: 1. 断裂的末世论Eschatology of Discontinuity: .天主介入历史…世界终结使人进入完满状态。完满的来临,全在于天主,全在于外力介入的末世观,人完全无能为力,不受任何历史和人类行为因素影响,一切来自天主的能力。 .早期圣保禄也有这种讲法,基督快来,叫人准备,认为日子将来,对世上一切无心机,这种末世论影响我对现世的一切都放弃,只是等待此时的来临,这种断裂的末世论对现世的工作,看法很不同,圣保禄那时立刻有人不工作,他立即责骂他们不工作不应吃饭。 .此末世论对现世不投入,不积极,工作为我无意思,对工作态度不同,若你只有两个月命,会怎样?与家人… 2. 连续末世论Eschatology of Continuity: .圣保禄后期及若望福音带出的意思,认为基督的救恩恩宠已赐予人,其恩宠超越时间、空间;他的恩宠,不只在末世,在现在已出现,无须等到最后的日子(时候要到,且现在就是…),天国已来临,死亡前已感到获得救恩的喜乐,这救恩生活的喜乐已贯穿我的生命,本着这心理去工作,即在现世已开始实现,对现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有不同看法。 .我已有救恩,更感谢天主给我感受,不知道何时,我继续工作,因为这喜乐已贯穿在我身上。 .不同的末世论影响我们对物质世界有不同的看法,也不同的生活态度,圣保禄有这种连续性末世论,他已感受到救恩的好处与喜乐,“我巴不得离开肉体,但基督有任务给我,我乐意继续为基督服务。” .连续末世论似乎胜于断裂末世论,恩宠此刻已来临。 .GS 39 指出人类的进步 ≠ 天主的神国,但有利于天主的神国,故不应将物质世界与属灵世界一刀切,在物质世界可得基督的救赎,对物质世界发展帮助基督神国的来临。 .但如何获得财物,财物与人的发展的关系如何?
财物观 - 对物质世界的看法,作为一个人的发展,我们有一种求生的本能instinct。动物也有一种占有作为求生的本能,这与survival有关;故私产权是一种天赋的自然权利,教会由《新事》通谕已开始说人有私产橏。面对当时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资本主义而加以指责,针对共产主义谓人拥有一些事物的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 - 《新事》4-5:人拥有这些事物才可过人的生活,合乎人性尊严,人性尊严要求有这些存在,无自由,无权利可言。 - 这种财物为建立自我也是需要的。 - 对促进社会的利益心有关系… - 拥有财物是必要的,为发展自己,为能维持家庭,人可占有财物;但要小心,这种占有有其有限性,一个取了,其它人便会少了。 - 当我们说对于财物我们有私产权(占有权),但小心不可推得太尽,要适可而止,不可令其它人产生困难。 - 人与动物不同,它们会适可而止,而人则贪得无厌,故有人这样了解“神贫”,当人面对财物时,有人谓能以占有的关系转为存有关系,便有神贫的精神。 占有关系 → 存有关系 relationship of having relationship of being 占有:我拥有,别人无可享用。有人比喻当你面对一棵大树,看你从什么角度来看。 商人:若粗大、柚木可作很多器具,这是如何用→having的态度。 艺术家:这棵树很美,人人都可欣赏,这种艺术家与植物的关系→欣赏→relationship of being。 - 若对财物时时以relationship of having 拥有的态度,不是神贫;但若以欣赏的态度,则是relationship of being。孔子: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孔子赞颜回:一箪食,一瓢饮…“曲肱衣,乐在其中”,“君子忧道不忧贫”;显出对世物的拥有非那么重要。 - 张春申神父很欣赏孔子以上之言,他认为天主恩宠已在他身上,他有如梅瑟,带领中国人出离物物的生活… 财物的获得 - 财富在现实社会,伦理上合乎伦理方法获得财富的方法→正途。 - 以什么方法获得才合乎伦理?参阅《基督之律》三2,pp.402-450。 - 获得财物有基本方式及其引伸的方式。 1. 先占occupancy:若一物先有主人而占据,则不义。一般从前开荒时,无主之地或物,一切未有主人,先到先占便成为主人。如美国开发时,则以先到先占,但今在土地上很难用得着,因为土地大多变为公有。 1) 动物:家禽走兽是否先见先占?通常有很多是有主之物,若在城市有家禽,假定有主人,则不可先占。自来狗,自来猫,除非确定无物主,或尝试找其主人而找不到,才可用先占方式。 2) 渔猎:如有法律应随法律。张希贤认为purely penal law纯刑法,虽有法律定,但不守不会有良心束缚,是无罪的;例如交通规则,因为此事情本身无良心上是非对错;与杀人行为本身已包含是非对错不同。但另一部分伦理神学家则不同意:若一法律定时,由团体负责人,为公义而定的合理措施,应予以尊重。一条交通挸则定立是为人的益处,此法律符合伦理规定,此law已banding,伦理上应守。如有法律应守法律为先。 3) 宝藏treasures:古人喜把金银藏于地下,井边,数易其主而在发展过程上,发现此宝藏,一般而言,可以先占;但若在别人的地方而掘到的,则不应据为己有,起码与该地主分享。 4) 遗弃物abandoned goods:别人于弃不用之物,如弃船抛弃货物,可占为己有;但有些地方有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但伦理上是众人的,除非国家要求归还,否则可归己有。如铁达尼号,时间久远,可假定为无主之物,但若物主因逃难而走,或世贸之灾场遗址发掘的不可称为abandoned goods。 5) 遗失物lost objects:主人与对象暂时脱离关系,非有意的,此非无主之物,作为公民应交予警察待物主领回。 原则:若假定“十元”对象如此少值(小额),物主不会回来找的,这是合理假定。
2. 工作work:普通获得财物的基本方式 - 不应对工作作为一种错误的看法:“你一生劳苦才能得到吃食…你必须汗流满面,才有饭吃…”(创3:17-19)工作是惩罚非人必须要做的看法。这不是工作的本质,工作并非来自罪的惩罚。 - 天主自己都工作六天,工作本身有其价值,非罪恶带来的后果,耶稣本身也工作,不但是木匠之子,且也是木匠。 - 人以工作参与天主创造工程,因为工作本身使人更肖似天主。 - 耶稣的道理也用人的工作相比:拣选人,撒种,管家… - 其它重要人物也工作:保禄→帐幕;伯多禄→渔夫… - 耶稣以比喻责骂那拿了一个德纳的“可恶懒惰的仆人”,斥责他不好好地运作。 - 圣保禄对当时期待末日者责道:“谁不工作,不可吃饭。”工作对人很重要。 工作带给人财物,使有感到有自尊。S.T.II.II.187.3多玛斯认为工作可为人带来四种好处: 1) 工作带来生活所需 2) 工作免得人无所事事 3) 工作可约束人反叛的肉身(人有私欲偏情,空间会滋长,若忙碌无暇让私欲偏情滋长。) 4) 工作使人有剩余可帮助别人 参阅GS 67人靠工作照顾身己及家人、服务他人、参与天主创世救世工程。 GS35人靠工作发展自己self fulfillment。最重要昃“人之所是,远超出人之所有。”得益的,工作使他成为一个怎样的人,重要过带来什么。不应只把赚钱作为工程的唯一目的,工作能给予人满足感,成就感,喜乐…
工作的义务与权利 - 人需要借着工作获得财物,但如何工作也是伦理的问题。 - 人对工作有一份责任,这是人的伦理责任,故一个人无好好准备自己的工作,懒惰于工作要求人的不断更新,则不公义;故要不断进修,提升自己,否则不能胜任,故无论教师、医生、律师…要勤奋进修,若有失职之罪在伦理上是讲不过来的。sins of commission(故意)可能无,但有sins of omission,即应做而无做的,这些也是违反公义的问题。 - 人有义务工作,但也有工作的权利,故政府应协助人有工作,若普遍地失业率太高,这 是政府失责,有资产者应制造职责给人。 - 每人有权享用其工作成果。著作、制作是我工作成果,若不获本人的答允而侵犯专利,未经作者同意将作者本人的东西擅自出版,则有违公义。教授讲义未经同意,也不可侵犯版权。若一篇演词,作报导式,是可以当作新闻;但有价值和分量的创作,则作别论,不可全部转载。 - 盗版固不该,但可否买盗版书?别人可享用自己工作的权利,若他得不到自己的权利,是不合理的。除非他谋取暴利,将价格特别提高,则不该。 - 如果在贫穷地方,生活指数低,一般人无购买能力,若此书很贵,又很需要,可否?若我是决定不买的,也无能力买,作者在我身上得不其应有的权利,他无任何损失。但若我又需要,只可用翻版或影印,金象逵认为伦理上大体上可通,我无剥削著作者的权利、利益或招致他的损失。标准:不应让作者享用其应得的权利遭到损失。 - 著作权是作者一生拥有的,若作者死了?按Berne convention作者在生永远拥有,作者逝世则容其家族拥有50年(各地方政府也可订定,各地不同,台湾则30年,国际公约为50年),五十年后,任何人也可影印。
获得财物引伸的方式 1. 继承inheritance:我亲人的财物,我继承,合乎伦理的看法,出自人的自然愿望。人也有道德责任照顾下一代的,若不准人继承,剥夺人的自然愿望;若社会无继承造成不良风气,挥霍的趋势。 政府有权制定继承法律,此人的财产得自社会,社会也可从其财产得到好处,故国家社会有权要求缴纳财产税;因人的财产来自社会,纳遗产税可接受。 CanonLaw 1399#:凡依自然律及教会法让人自由处理使用的财物,人可于生时(inter vivos)捐赠或死后(mortis causa)的赠予。教会同意继承,但也希望作慈善捐赠。 继承的好处: 1) 人可将自己的财物照自己的意愿处理,子女得到照顾。 2) 有继承人才有间暇,才有能力从事创作,因为有些工作的确需要经济独立,相当稳定的生活才办得到的;例如从事文化创作。 人是否有责任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亲属?如果直系亲属有极大的需求,应该有责任,否则不必;除非有极大的理由,对于自己的亲人最好不要偏袒。
2. 时数prescription,也是获得财物的方法。 Can 197-199时数也是获取财物的方式,或取消权力的一种方式(一种解决方式)。 一个社会为了简化一些问题,简化一些不必要的诉讼,有时数可减少很多问题。 若一个人已长时期拥有一物,突然有人出现说是自己的,或有一债项早已忘记得一干二净,突然有人说你或你的公司或亲人欠他的债,时效是一种处理方式。时效通常有两种: 1) 取得时效acquisitive prescription:即未有而有,拥有财物的状态持续一段时间,在法律上可获得此物的权利,产生获得时间的效应。要满全法律条件要注意: a. 对象:凡属私人可以拥有的财物(非公众的广场或街道等),Canon Law写明有些东西不可以以时效取得,如转堂区时之弥撒献仪。 b. 实际借用,拥有行使某物的权力,而用的时候无人反对,也是公开人人都知的;即公开、实际、持续地、清楚的。 c. 名义:当我拥有的有一种合法的定义及善意。合法意谓购买、继承、赠予等;而善意则是相信不是不公义地拥有的。 时间: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时间,香港民法,动产为时6年,不动产为时12-20年。Canon Law 1270#不动产,宝贵的动产等,如属于宗座的100年才可取得时效;如属于教会之法人才可取得时效,例如名画、艺术品… 2) 消灭时效liberative prescription:我欠人一些东西,但很长时间他再不追我,则我已取消,我无责任偿还(有些是不可取消的,如弥撒献仪)。但有些人空置或不使用的,我不可用人取消时效。 a. 对象:在民法与教会法环境容许下,凡由私人能有的财物,可用消灭时效。 民法:积极方面,首先有善意,当事人深信自己没欠人什么。 消极方面,我欠人的,等债主追我,但过期很久,还未追我还。 在法律上说得过去,但良心上可过得去吗?故有些伦理学家认为消极善意不足够。 b. 时间:香港法律,人身伤亡三年不追讨便作废。例如赡养费,若六年不追讨便作废。通常任何对象十五年内不追讨,已不存留。
3. 契约contracts:也是获得物权的一种方式,一方把该物授予(转移)另一方。 1) 主体:能用理智有识别的人,能有自己行为负责的人,才可有资格立契约。 Canon Law 97#1 年满十八岁为成年人,十八岁以下未成年。 .通常十八岁以下未算能运用理智的人。 .未成年或未够七岁被视为无行为能力的人。 .缺乏辨别能力的人也不可成为契约的主体。 2) 对象:可以是对象、服务成为契约的条件。契约的对象多要满全一些条件。 a. 可能的:若契约不在人可能possible范围内,不算的。从前若婚后发觉一方性无能,此婚姻无效。如果只是局部不可能?则起码要满全所可能的,例如宣布破产,将有的去偿还;若签约后成为不可能,义务也停止,例如货不对办,或受破坏了便无义务偿还。例如钢琴搬运过程中被破坏了,是无义务的。 b. 确定的certain:在交易中清楚确定指明的,不可含糊的,且所得之物一定要在交易可能范围内。例如权利不可买卖;赦罪券,免斋纸等,不在交易范围,不可作买卖。 c. 合法的和合乎道德的: 合法的:立约人应拥有该物,财物必须是立约人的;贼赃不可成为契约的对象。 合乎道德的:契约的对象不能是道德恶的,如与娼妓交易是不道德的;若卖淫妇女告解,毋须坚持要求她退还作为赦罪条件。
3) 同意(合意)consent:不应有欺诈、错误成分。 a. 合意必须内心有诚意的,欺骗不合法,发生错误的,也使契约无效。如婚姻中,我以对方的身分是这样的,产生所谓错误出现,这段婚姻无效。 b. 同意应是彼此的,双方对同一事物同意的,保持缄默算合意吗?有分别的: 无偿契约:利益是归一方,我赠送一物给对方,对方保持缄默可以的。 有偿契约:利益、责任是双方的,其缄默不算的,例如杂志先寄货才收钱的,伦理上可奉还,毋须付款。 c. 形式:外在地表达出来的,以文字、说话或手语、手势表达的。 d. 自由的:如婚姻清楚证实有任何不自由成分,是不成立的,例如为父母还债under pressure;或是家庭安排的。 4) 契约的义务obbigations:契约在我身上产生一种义务,一经签署,有履行契约条款的义务。如何履行义务/清偿? a. 金钱清偿:付钱。 b. 提存:有时不清楚债权人是谁(例如不知谁是这公司的负责人),我可将我欠的提取放在一处,如律师楼、地方法院或指定的提存所等,而债权人可向提存所取得,我已完尽自己的责任。 c. 免除:取消有时可以是免除的,债权人免除我的债项。 d. 和解:庭外和解,我无能力,要求债权人和解。 e. 宣布破产:向政府要求免除清偿所有债项的责任。
5) 契约的种类、型式: a. 许诺promise:属无偿契约,我许诺给对方一种利益,我要履行。伦理上答应了,在自己身上产生义务,要履行。除非promise的本质变了,成为不道德(如黑落德对黑落狄雅女儿的许诺:变质→不道德),便无责任履行。 若许诺人突然经济状况变坏,伦理上可以不守诺言。 b. 赠予donation:也是无偿契约,愿意将财物送给一方,对方同意,如应承此种赠予,伦理上不应该违反公义的赠予;例如福音中的不义管家的例子,假若债主与债户订立,收数的不可转赠,不可慷他人之慨,无得到主人同意,不可以改变转赠。 c. 寄托deposit:一方将物件交予另一方,请代为保管。如果遇到不可避免的破坏,不须负责。若托管的起始,不知道是违法之物,后来才知道,不归还物主是可以的。 d. 使用的借贷a loan to use :借对方之物去用,而对方又不用报酬,无物主准许,不可错给第三者。如借出之物有瑕疵,可退还物主,要先声明。 e. 消费的借贷a loan of consumption:借的不是还回原物,而是相等之物,但有些是无利息的。 .无利消费:通货膨涨时,若一百元涨到五百元,则双方同意各负一半。 .有利消费: 1139年Trent第二届拉特朗的会议严重谴责收利息者,而且会议命令神D716职人员不可接待这些人,终生的,即使死后也不得埋葬于天主教坟场。直至十九世纪仍不赞成收利息。 1873年D3105传信部有关利息的训示,一般来说,借贷不应从中抽取利息,但D3106开了一扇小门,容许除本金外可收少许利息。 到现在已容许收利息。无论如何,教会不赞成收高利息,一般30%算是高利息。 f. 买卖sale:一方将物品给另一方,对方将相等的钱给卖主,完成买卖契约。 .禁止神职人员做买卖,怕引致贪婪。Canon Law286无法律合法主管许可,禁止圣职人员或其本人,或为别人利益,经营贸易或商业,除非有合法主管许可。即使得到许可,也要小心,Canon Law1292#2如果货物转让超过最高限额要得圣座准许。多过十万美金的买卖要教廷批准,让人知道买卖中能不含贪婪。保值投资可接受,但投机投资教会不同意。 .赌博gambling:当事人用不同的工具中间有契约定输或羸,教会怎样?论语“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一易博奕(棋)者乎!”作为基督徒,娱乐游戏,非漫无节制,又不是犯法,教会都可以容许,但赌博时不可抱着贪婪之心。赌博时赌金不可超过健全娱乐的金额,通常不超过一个人一日的工资,这是可接受的,如多过是不应该的。当不可用数量来定以免人取巧,赌时只为自娱,应与技术相仿者。 g. 急需extreme necessity:当我有极度需要而取出未得别人准许的东西,不构成偷盗,例如大饥荒时期,除非取与自己一样急需的是不可的,生命急需指危害生命。条件:急需是真的,不可取过量,不可取与自己同样急需者。 h. 暗销occuet compensation:有些属于我的,按正常情况不可能取回,有善意地暗中取回。例如我长期受雇主剥削,我认为对我不公道,无其它途径去取,暗中取出抵销属于我的东西。条件:要确定属于我的,是剥削我的,无其它途径。当解释时要很小心,让听者了解整个情况,免得误解,千万不可用在讲道台上,以免引起误解,无可解释。
GS35“人类活动既源出于人,亦应以人为其归宿。人类由于活动,不仅可以改变事物与社会,而且可以多所学习、完成自身、并培育自身的智能,甚至跳出自身的小天地而超越自身。这种进步如不为人所误解,较诸所能积蓄的财富,价值尤大。人之所是,远超出人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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