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基督教的信条,信徒必须相信“圣而公”的教会。教会是被“圣化”了的人间团体。“基督徒”的基本含义就是受洗并参与教会,“围坐在一张餐桌”,而不是分崩离析。这是基督教的一贯主张。在任何一个时代和任何一个地方,对一个基督徒都应当有起码的要求和条件。不是每一个“良模”或“榜样”都可以被赐予这类称号,犹如不参加某一政党的组织便不能算作该政党成员一样。 按其本义,“文化基督徒”是欧洲历史现象,它是指认为“基督属于文化,又合于文化”这一派基督徒。这些人是名符其实的基督徒,但又置身于文化之中。一方面,他们借基督教解说文化;另一方面,他们又从文化角度理解基督教,熔冶基督教和文化于一炉。他们视基督为伟大的哲学家、教育家、社会改革家,试图沟通世俗与超性的关系。他们在基督与文化之间架设桥梁。尼布尔认为,应该称他们为“文化基督徒”(Culture Protestantism, Culture Christianity)。必须指出:“文化基督徒”原指基督教教会内部的上层文化人士,他们倾向于向社会文化领袖阶层传道。他们同“反文化基督徒”不同,“反文化基督徒”认为,凡处在基督主权之外的文化,概不足惜! 初期基督徒认为,凡不归属耶稣基督及其小团体的人,就是处在“罪恶”势力之下。其结果是,基督徒不应“爱世界”。这一观点乃“基督反对文化论”。与此相反的观点认为,文化也可以引人归入基督,但属于“预备”阶段,基督才是文化的完成。这种观点固然有可取之处,但如果认为可以把一切文化吸纳入基督教,亦不足效法。 认为基督属于文化,在曩昔有诺斯底派(Gnosticism),在中世纪有阿伯拉尔,在近代则有路德教、加尔文教、唯理主义、浪漫主义。洛克、莱布尼茨、康德、杰佛逊、施莱尔马赫、黑格尔、爱默生等都认为,不论是唯理的宗教,还是人文主义的宗教,都属于“文化基督教”。此外,还有罗马“文化天主教”(Cultural Catholicism),和“文化基督教”的提法异由同工,认为基督同人类的最崇高的理想、最完善的制度和最完备的哲学,是一致的。立敕尔(Ritschl A.)的理论基石是“基督与文化”,而不是“启示与理性”。他把耶稣解释为“文化的基督”。饶申布什(“社会福音”)、哈纳克,都奉基督为人类宗教和伦理文化的伟大代表。这一派人的根本思想是:人的根本现实状态是“人与自然的斗争”。人是道德与理智的存在,与自然对立。耶稣是人类精神和文化的领袖,使人类控制并超越自然。此乃“文化神学”。可见,从历史上看,“文化基督徒(教)”,丝毫不是指所谓教会以外的“基督教文化人”。 由此种观点看来,基督教的福音与先哲的道德哲学是一致的。基督教殉道者的坟墓是社会改革的温床。甘地之死与耶稣的十字架受难同其价值。苏格拉底之死与耶稣的殉难有相似之处。许多基督徒把基督定义为“文化的救主”(Savior of Culture)。故,他们认为,“文化基督徒”是用深奥典雅的哲学、文学、政治学、经济学的语汇向上层文化人传播福音的人。他们向贵族和中产阶级及文化团体传播福音,借以显示他们与基督徒中粗俗的、不学无术的人不一样。他们同“非文化基督徒”不同。“非文化基督徒”菲薄文化、非议文化,认为基督权柄之外的世界无不黑暗。这些“非文化基督徒”是没有学养的人们,蔑视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认为强盗与士兵同样都是暴力主义者,哲学家与异教徒都邪恶。“文化基督徒”则不然。正如诺斯底派帮助教会免于沦为遗世独立的小宗派一样,正如阿伯拉尔为中世纪哲学及科学启蒙一样,如今,“文化基督徒”面对堕落的工业文化,也大声疾呼“改革”! 不过,我认为,我们必须超越“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不应当在乎一个人是否基督徒,更不应当持守“要么是基督徒,要么是坏人”的非此即彼的选择,似乎凡不属于基督教团体的,便都是在邪恶势力掌控之下。这是“两条路线斗争”的模式:“一条永生,一条死亡”。我们并不是面对“要么做基督徒,要么做坏人”的选择。在非基督徒中,一如在基督徒中那样,都存在着善与恶。 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念头是:“文化基督徒”,即教会外未受洗的“基督徒”的提法,同“党外布尔什维克”的提法有些相近。然而,布尔什维克乃一政党组织,在此党外,当然不能有“布尔什维克”。 不应当为“是一个基督徒”而骄傲,而应当去“做一个基督徒”,“成为基督徒”。巴特说:“没有什么基督徒,只有永恒的、对所有人都既可及又不可及的机会:成为基督徒”。 巴特又说:“我希望成为和做一个基督徒”。 “是一个基督徒”容易,“做一个基督徒”难。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作家”、“是一个教授”、“是一个工程师、厨师、驾驶员……”容易,“做一个人”难。“是”某一类人,如“是山西人、大寨人、推销员、武士……”容易,只需要加入一个共同体,熟练操作其语言,口中念念有词或煞有介事就行,但“做人”难。“做基督徒”,归根到底就是“做人”。“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problem”。看来,to be,这是个大问题。“做人”不是知识性问题,而是一个困境,是选择(either…or…)的问题。同时,“做基督徒”容易,“做人”难。最好的基督徒首先并且从根本上是“做人”的问题。最好的基督徒就是平常人、平常心,是按人的面貌去“做人”,具有人性。“做基督徒”与“做人”并不应当矛盾。我们生活中“这样、那样”的人太多,而“人”太少,因而“人啊人”、“做人难”(而不是“做女人难”)的慨叹不无道理。并且“做人”意味着做“个人”,成为“个人”,而不是成为“徒”即“属”中的一员,不是成为一个类的“样品”、例证。“做人”也意味着不隐姓埋名,不是隐“匿”自己的观点、身份,不是使自己“文”身。 汉斯·孔认为,“做基督徒”就是从根本上“做人”。他的意思是:你要真正地“做人”,就要先成为基督徒,因为只有先成为基督徒,你才可能真正“做人”。 然而我想,对汉斯·孔的陈述应当反其意而论之:你要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就必须首先“做人”,即在“做人”的本来意义上做人,而不是做高官、巨富式的人。人的称义,不是凭借其成就或角色,而在于他的全部生存。“做人”与他的成就和地位无关。他的生活有某种意义,不仅在成功的喜悦中,而且在失败的懊恼中,不仅在如日中天的辉煌中,而且在夕阳西下的晚景中。即使他被社会抛弃,他的生活也有意义。人生最重要的就是“做人”——无论健康还是罹疾,有能力还是平庸。“做基督徒”不可能是指不再“做人”。 但汉斯·孔认为,“做人”也不可能是指不再“做基督徒”。“做基督徒”不是“做人”的添加剂。在人之上或人之下并没有一个基督徒层次。 这话不错。“做基督徒”不是人的上层建筑。“做基督徒”就要能容纳人性,甚至容纳“做人”的负面因素。今天,人首先要“做人”——不是超人,也不是亚人。他要完全成为世界上的人,才可能具有人性。现代世界使“做人”的问题摆在前面,这使“做基督徒”的问题更容易了。 在我们时代,“做基督徒”就应当是为了更好地“做人”。这有点悖谬。然而“做基督徒”就是选择悖谬:把信仰与生命结合在一起,前有帕斯卡尔,后有克尔恺郭尔。你要准备行好事而不露名,有功劳而得咎(不求福报),虔敬而遭神拒绝,求自由而身陷囹圄,慕永生而被戮尸,确信上帝而无法证明。
三、“文化非基督徒”的“得救”问题
在我们这个时代,文化已经成为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文化的概念很广,因而我们也许会有“文化解放军”(“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文化企业家”、“文化个体户”、“文化农耕者”、“文化乞丐”、“文化民工”,并且会有关于“文化商人”的学术专着。因而“有文化的基督徒”,并不奇怪。 基督教与其它宗教文化之间的关系模式可能是:一、未完成的宗教与完成的宗教、应许与应验的关系;二、以不同方式表达相同经验的关系;三、为不同生活提供不同向导——因而是互补的关系;四、敌对关系;五、是连贯与不连贯、真诚与不真诚的关系。真诚的信仰,不管是佛、道、儒,还是人文主义无神论,只要忠于自己的独特信仰,那它们彼此之间在道德上、生存上的联系就会比同一宗教之内的人还要密切。然而它们仍应当坚持各自系统内的真理。系统内的真理指目标与手段一致,言与行一致,因为事实上人类没有什么“撒旦”崇拜。 基督教和其它宗教及人文科学,各自成独立系统,不可通融、通约。从一种宗教到另一种宗教是“格式塔转换”。但只要各自热爱自己的语言,忠实于自己的信仰,遵守自己的规条,它们就可以合作共事,不必放弃自己的信仰。另一方面,它们之间的不可通约性,说明没有“无神主义基督徒”、“唯物主义基督徒”,也没有“无神论者靠恩典得救”这类物事。 教会的任务因而就不是促进“文化非基督徒”的皈依,而是无私地为邻人作奉献。因为按《圣经》,除《圣经》宗教以外,还有其它宗教和文化也是被“拣选”出来的。它们完成自己独特使命——虽然没有完成或完成得不好——故,区别仅是程度的不同而不是本质的不同。并非与天国有关的所有事情都被托付给公开作见证的人。基督徒有责任帮助其它运动或宗教,让它们为最后的成全(Consummation)作出各自独特的贡献。基督教会的任务是:让马克思主义者成为更好的马克思主义者,让犹太教徒成为更好的犹太教徒,让穆斯林成为更好的穆斯林,让“文化非基督徒”成为更好的“文化非基督徒”。其它宗教和文化-语言学体系的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性。“梵二”会议指出,对话的目的不是使人皈依,而是有益于其它宗教和文化运动。 那么,“文化非基督徒”能否得到“救恩”呢?这个问题涉及到未听信基督(或福音)者的结局问题。大多数基督徒认为,明确地相信三位一体,成为有形的教会的一员,对得救是必不可少的。从未听到过福音的人,得救的机会极少——除非得到特殊启示。有人认为,未听信者根本不得其门而入。然而,“经验-表现论者”认为,各种宗教本质上是同一种核心经验的不同“表现”。未听信者除基督外,还有其他渠道。希克(John Hich)称这是兼容论(inclusivism),是“梵二”后的立场。“兼容论”把“信”徒与“教(教会)”徒(众)区别开来。 在对“文化非基督徒可否得救”的问题上持肯定回答的人中有两种态度:一、有一些人认为上帝通过耶稣基督施行的救恩对一切时间一切地点的人均有效,不管你愿不愿意,知道不知道,你其实都可以得救。他们把前反思的不可言传的神圣经验(宗教的核心经验)等同于基督救恩。那些相应内心召唤的人同样可以称义。他们的信仰是含糊的、隐蔽的。拉纳尔说,你可以称他们为“匿名基督徒”。他们主观上认为得救,这与公开基督徒一样。“唯独基督”与“非基督徒得救”,二者可以协调。二、另一些人采取未来主义(prospective)立场或末世论(eschatological)立场:人的永恒命运是在死亡的瞬间同基督相遇时决定的。那是极其庄严隆重的时刻。 拉纳尔和洛纳根(Lonergan)采取第一种立场。拉纳尔把基督教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开的基督教(explicit Christianity),即“有形教会”。一种是隐蔽的基督教(Implicit Christianity),包括各教各乘、各类各族,甚至包括无神论的马克思主义。他们把“前反思的”、不可言传的对神圣的经验(宗教核心经验)等同于基督教的救恩,认为那些响应内心呼唤的人同样可以得到与基督徒一样的称义。拉纳尔称这些人为“匿名基督徒“(Anonymous Christians),等于“文化基督徒”。他认为,神恩是对人的永恒赠礼。既如此,则人类每种宗教都体现了这一恩典。神恩甚至降临到所有宗教和一切人。只要向存在的基础开放,就是“匿名有神论”,就是“匿名基督教”——甚至存在“隐蔽的神恩!” 非基督教也可成为拯救之道。固然,这种开放态度、全球观念、对话神学有可取之处。但若照此论,则会有“匿名佛教徒”、“匿名穆斯林”,也会有“文化佛教徒”,“文化马克思主义”。 汉斯·孔采取第二种立场,属于未来主义派。他区分了两种得救之途:一为特殊之途(extraordinary way),即教会内得救(对此,我们按下不表);二为平常之途(ordinary way 或者general way),即其它诸教得救之途。三教九流,各色人等,老少雅俗,“咸与革命”。汉斯·孔认为,这种平常之途(无须加入教会)仅限于未接触过“公开基督教”的人,未接受基督教的人属于“过渡状态”(interim state),因而被称为“预备基督徒”(pre-Christian)。虽然没有通过认信成为基督徒,但因借“神的恩典”却可以被“称”为基督徒。非基督徒的“得救”因而就是将来的得救,现在还没有这种泛宗教(Pan-religions)语言,而只有具体的各种宗教不可通约的独特语言。这种共同性仅在将来才有,而现在则应当自行其是。这种共同性是为来世(the life to come)准备的,那时,非基督徒将“聆听”上帝在基督中赐予的拯救。拯救是在“今后”(future),而不是在畴昔(past)。长期以来,教会一直反对在彼岸世界同主耶稣相遇而得救的理论。然而,19世纪新教教义学家却提出非基督徒在未来得救的“第二次机会”。根据这一未来主义观点,今生做基督徒,不如来世做基督徒重要。在死亡时刻,每一个人都将直接聆听福音。面对被钉十字架而又复活的主,那时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赞成还是反对基督。无论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都将面临第二次的选择(“第二次握手”)。所有生前的行为——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基督,都不过是“初级阶段”——不成熟,只是预备、预演。最后的结局处在我们现实的时空之外和经验观察之外。在来世,我们将失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根基。我们将进入一个难以用语言和形象思维形容的超越状态。在这恐怖而奇妙的生命终结和生命巅峰,没有人会被遗弃。赎罪的机会是公开的、敞亮的——可你生前并没有得到这个机会。 这样,根据第二种立场,为做一个基督徒自夸是危险的。可以说,同非基督徒相比,基督徒的处境更危险,因为“审判从主的家里开始”(彼前4:17)。有许多在先的,将要居后,许多居后的,将要在先(太19:30)。在世界的末日,所有的人至少都有能力聆听和接受真正的宗教。根据文化-语言学模式,所有的人都将进入一个语言共同体,即教会。所有的人都将被基督教语言重新塑造——不管是否愿意。所有的人都将进入教会——不管是否抗拒。新的生命在现实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仅以希望的形式存在。路德说:我们实际上“还没有”善,只在信仰和希望中才有善。正因为如此,为“做基督徒”而骄傲并不值得。信徒们是靠恩典才开始认识到唯一拯救者主耶稣的。但在道德和宗教品质上,他们和其他人一样,比有些人好,比有些人差。 这些人断言未受洗的“文化基督徒”自己并不了解自己内心信仰——尽管这些人不自觉,但他们内心经验已有了信仰的种子。我觉得这说法有点武断。一个人自己不是其思想和灵魂的主人,他的信仰真相还有待别人揭示,这说法有什么根据吗?似乎他们是自发的阶级,为了变成“自为”、“自觉”的阶级,必须有人启发。他们心中信仰的种子需要“雨露”才能发芽。也有人认为“文化基督徒”的自觉不是今生今世的事,而是有待死后面对第二次选择时的事。然而,死后的事怎么会被先知先觉的现代人知悉呢?死后的事是一个未知世界,“我死后那管它洪水滔滔”——即指死后原知万事空,滔滔洪水难淹我。 因此,我觉得“做一个基督徒”乃是一个要求,一个吩咐,而不是现实。“做人”不排除“做基督徒”。“做基督徒”亦首先要“做人”。基督教会史上曾以贬损人性为代价换取基督徒身份。然而这是违反基督教基本精神的。但有些人反过来又以牺牲基督徒身份来成全个人。应当说,“做人”和“做基督徒”并不矛盾。基督徒身份必须被人性所包涵,并不应贬损人性。同样,我们不应当以彼岸性(基督徒的属性)来否定此岸性(人的属性)。未来是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