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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与“匿名”-评大陆“文化基督徒”现象

时间:2009-05-18  来源:思问  作者:隗仁莲 点击:
隗仁莲

山西大学外语学院

“文化基督徒”在欧洲原指信奉基督教并受洗入教,专一向文化界、知识界传播福音,注重高品位文化学养的一些基督徒。不意近来港台某些华裔教会学者和移居香港的教授竟把中国大陆高校及社会科学界的基督教学者简称为“文化基督徒”,以讹传讹,谬以千里。有些人竟至离开实际生活先验地进行抽象逻辑推理——对“文化基督徒”进行成因追溯、思想排查、列表归类、寻根究委、测卜未来。本文指出,所谓大陆“文化基督徒”乃子虚乌有。本文将这种主观臆测的“文化基督徒”同欧洲近现代“匿名基督徒”加以比较,指出,“匿名基督徒”意义上的大陆“文化基督徒”根本不存在。中国大陆学人若皈依基督,既不用匿名,也不用以文化为外衣。当今法制民主社会,基督徒无须假“文化”之形而隐“匿”其“名”。知识分子同胼手胝足的农人工人一样,完全可以成为名正言顺的受洗基督徒。他可以也应当参与教堂正常活动——领受圣餐、洗礼忏悔、诵经唱诗、祷告上帝。笔者认为,海外那些拥有高级学历的受洗入教的华裔知识分子才是“文化基督徒”——当然不是“匿名基督徒”。

香港关于中国大陆“文化基督徒”的讨论,远在台岛、不谙大陆实情的学者亦欣然介入,而今似乎已风平浪静。大陆基督教研究学者几乎无一人承认自己是“文化基督徒”。然而,近来,刘小枫先生旧话重提,在大陆新近出版的《圣灵降临的叙事》中广泛评论了大陆“文化基督徒”即知识界评述和译介西方基督教典籍的“现象”。 我们注意到,有些论者似乎已对“文化基督徒”的概念稍有改动:它指的是有文化的青年“基督徒”而不是学者研究人员。不过,若是识文断字会玩电脑的基督徒可被称为“文化基督徒”,则“往事越千年”,东西数万里,早就有“文化基督徒”了——当今,文盲已渐趋消失。不过“文化基督徒”似已成固定用法,其外延所指往往是大陆高校及学术机构中从事基督教文化学术翻译评论的来自外语、历史、哲学、美学、文学等各个学科的学者。值得兴奋的是,大陆学人在译介西方宗教典籍方面不辞辛劳,为社会科学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对基督教学术文化论着的翻译和研究,大大推进了中国的社会科学学术研究。这是自不待言的。近代中国的文化进步,端赖于文化人的学术翻译和引进工作。但“文化基督徒”应当是指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这样一些人。他们公开认信基督教,并当众表白。他们并不隐“匿”自己的姓“名”。然而“文化”不是基督徒的本质要素。“文化基督徒”纯属子虚乌有,有些学术论文竟对“莫须有”的“人群”进行分析归类,寻求他们“归信”的数种原因,成为堂堂的学术成就。
1992年在荷兰出版的《普天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宗教与基督徒生活》(All Under Heaven)对中国“文化基督徒”作了介绍,明确称他们为“非教会基督徒”(non-Church Christians),并说,他们决不把自己说成是“基督徒”。文章说,“丁光训主教认为这些人在新的中国神学中是关键的人物。”由于他们不受传统教会生活的约束,而是致力于神学与文化之间批判性相互影响,故,这里最有可能涌现创造性思想。这一小群人由于同一些以教会为基地的知识分子有联系,因而他们的潜在的重要性比他们现在的影响还要大。 这一预言,可以说业已得到证实。
在谈到“文化基督徒”出现的原因时,作者说:20世纪初许多知识分子对基督教产生兴趣,但不久被马克思主义所取代。然而最近十几年出现了反向现象,对马克思主义的拳拳服膺正在被对另一种价值体系的爱好所代替。因而,在中国,对基督教的兴趣,又一次不再局限于教会之内。在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中正在出现非教会基督徒通过阅读书籍和个人反思接近信仰的现象。总的说来,他们发现教会生活太束缚人,然而他们却和教会中一些神学家保持联系。
然而应当说,认为大陆中国的基督教学术研究人士是“非教会基督教”或“文化基督徒”,并不确切。把对基督教的研究说成是一种带“反向”意图的活动,也不正确。因为,大陆基督教文化人的出发点完全是学术性质的,而不是信仰性质的。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某种特殊意义上的基督徒。海外沸沸扬扬的关于“文化基督徒”的讨论,在神州大地、炎黄故土完全是陌生的。大陆学人在不知不觉中不幸沦为论述或曲解对象,毫无主体性可言。港台讨论者把自己的模式套在他们头上,再现他们的历史,形成了认知暴力(epistemic violence)。有时候,香港学者离开大陆学人的心灵轨迹,就“字面意义”进行争论。这些讨论文章反过来又被当作进一步曲解的依据,讨论的话题越扯越远,甚至连远在台岛,从未到过大陆的人士也可以发表高言谠论。
当然,这并不是说,可以把虔诚的信仰同当代最富成果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对立起来。神学不应当是汪洋中的孤岛。神学应当从非神学性质的学术思潮得到滋养。但必须明确,在所谓“匿名基督徒”(即“地下基督徒”、“隐姓埋名的基督徒”)、“文化基督徒”这一观念中隐含着妄断他人的自负。
一提到中西文化交流,人们都不会忘记近代学人在“中西会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康德、黑格尔、亚里士多德、叔本华、达尔文等人的西方著作,都是通过筚路蓝缕的翻译评介进入中国的。但这不意味着翻译大师门自己是唯心主义哲学家。毫无疑问,对基督教文化典籍的翻译和介绍,将会为中国教会的宗教经验提供新的概念框架。借助于西方语言模式,中国的哲学与宗教思维会大步向前。

一、从“匿名基督徒”到“文化基督徒”

1962年10月11日至12月8日,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在教皇约翰二十三世主持下于罗马圣彼得大教堂召开,掀起了天主教改革风朝。这一开放形势导致拉纳尔(Karl Rahner,1904-1984)提出了“匿名基督徒”之说和汉斯·孔(Hans Kung,1928- )对“教皇永无谬误说”的质疑。 有些神学家意识到世界从最初被造到最终完善,都有“上帝的计划”在起作用。整个人类都在圣灵指引下向上帝迈进。拉纳尔关于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匿名基督徒”的说法受到欢迎。基督教不再认为应当通过“破坏世界”来使世界完善,似乎只有打破旧世界,才能建设新世界。不!基督教应对非基督教的真善美持开放态度而放弃“排它性”。
拉纳尔是“梵二会议”后最有影响的基督教神学家。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有恩典的成分(“超自然的实存”),只要顺从恩典,不论是否听到耶稣基督的信息,都可以得到救恩。尽管未受洗,但都可以是“匿名基督徒”,这乃“普救论”。甚至那些弃绝救恩的人,也可以得救。“文化基督徒”是“普救论”观念的一种。然而,“普救论”可能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能是“让天下劳动人民都得解放”,也可能是“普渡众生”、众生成佛。何以人人都必须成为“文化基督徒”呢?
这样一种宽容的态度当然使人无任喜爱。但对于非基督徒来说,这也许还有些违背他们的良心。这好像是说,任何人都将进入未来理想世界,不管你是否愿意。但我们知道,理想世界也是一种心理精神状态。我们不应当拂逆别人的意志,强拉硬扯。天国,基督的救恩,无限美好,但并非说今世不信教的人也可以“得救”。上帝不会违拗个人愿望,勉强让人进入“天国”。因此“非基督教徒得救”的问题应当免谈。人们当然钦佩“梵二会议”的宽容精神,但宽容应当尊重个人的良心自由,而不是像公鸡那样,误以为小米最好,因而以之嘉奖“小猫”。得救是指死后生命的问题,并非指现世得救——现世得救有“农民造反”、“武装割据”,也可以是大发利市、日进斗金。但基督徒的得救乃是死后灵魂的问题。情形似乎是:对于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许这个问题摆不到桌面上。
拉纳尔相信,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不自觉的基督徒”——不管他是否是知道上帝或基督之名。他在客观上已成为“匿名基督徒”,符合基督教信仰。他“隐匿其名”地或“无名份”地做了基督徒。拉纳尔据此把无神论者叫做“匿名基督徒”。他甚至提出“基督徒是否可以成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问题。
拉纳尔的“匿名基督徒”源自其“先验神学”——人因其先验知识可以在未受洗时先验地领悟真言,可以未经知识而经验到上帝。此乃“先验唯心论”。他的这一说法受到巴尔塔萨(Hans Urs von Balthasar,1905-1988)等人的批评。一种批评认为,拉纳尔忽视了不同宗教的本质特征,似乎也可以有“匿名佛教徒”、“匿名穆斯林”、“匿名无神主义者”。然而众所周知,拉纳尔的“开放”态度很令人鼓舞。不过拉纳尔并不认为每一个人可以无条件地被视为基督徒。他并未廉价地奉送“基督徒”桂冠!在当今法制民主社会,文化人根本用不着隐瞒其信仰,好像“地下教会”那样。同样,我们也不可以独断地给持有不同价值观的人们奉运自己心爱的称号,好像他们树立了自己那种“进步”世界观。这同那种随心所欲给反对自己的人乱扣帽子的做法如出一辙。
汉斯·孔(Hans Kung ,1928- )也承认基督徒与别的宗教的对话,但他认为这不等于放弃基督教的独特性。放弃其独特性,无异于把基督教当成公众“奢侈品”。汉斯·孔不同意“匿名基督徒”的说法,认为这是“木制钢铁”一类词语。基督教固不应排外,但亦不应放弃其特殊因素。不过,汉斯·孔仍主张基督教与人文主义不是对立的。他认为“匿名基督教”淡化了“教会以外无拯救”的教理。汉斯·孔反问:如果基督徒被宣布为“匿名佛教徒”,这会怎么样呢?他说,通过宣布非成员为“匿名”成员以增加协会会员数量,这对吗?
我们承认基督教给全人类带来普遍价值。关于人道的某些价值和规范都曾带有基督教的特征。但汉斯·孔的下述看法就未必正确:“人的尊严、自由、公义、忧戚与共、和平等价值观,都是经过基督教精神和思想塑造出来的。” 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带给人类的自由、人权观念,有不少是冲破中世纪教会教义的产物。断言现今自由平等博爱观念完全来自基督教,这不恰当。因而同样,给所有正直善良的人奉送一顶“基督教徒”的桂冠,这也不恰当。除了基督教,难道就没有别的价值观念了吗?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非基督教莫属吗?一切恶事暴行都属于非基督教吗?“其结果是,某一个人自己的宗教被拔高为一种超级的体系,而其它任何一种宗教实际上都被贬成了某种关于真理的低级的或局部的知识。”这是一种“拥抱式的征服”、“一种靠贬损别人使其丧失身份而实现的兼并”。
巴特(Karl Barth,186-1968)认为,基督徒的信仰是一种决心。他应当在教会式的言语上,在处世的态度上,对上帝公开负责。“如果你已有完全的信赖,完全的知识,而没有为你的信赖(应为信仰——引者)和知识作公开承认的自由,则应坦白地告诉你,你的信赖(仰)和你的知识都与(应为于——引者)你无益!”上帝并不想隐蔽,人也不应隐蔽上帝给他的恩典。那里有信仰,那里就有为世所知的上帝的光荣!宣认(认信)的意义是一种活的宣认。如果你信,你便要自己负责,这是真伪的判别之点。在信仰上,我们要用教会语言为自己的信仰和知识作见证。在教会中有一种特殊语言,我们不应回避。勇于承认的人,都不会不把这些宗教语言说出来。有人说,“我信,但我的信仰如此之深,因而不能用《圣经》的语言说出来。宣告上帝的名字,在我是一种困难。”巴特主张公开为信仰负责:凡不敢用自己的语言承认其信仰的人,都没有完全的信仰。它只能成为一个沉默的团体。“光是为烛照黑暗而设。” 巴特反对“文化基督教”之说。
在当代新教神学中,蒂利希(Paul Tillich,1886-1965)亦看到基督教与其它文化的关系。他提倡发展超越外显有形教会的广义的“文化基督教”,以别于巴特的狭隘的“教会基督教”。蒂利希的关注所在是“宗教与文化”的关系。基督教不可以脱离现实生活和文化。公开“显在的教会”必须倾听“潜在的教会”的声音。故,“文化基督徒”可以是指教会内部注重同社会文化人保持联系的基督徒(即认为“基督教的工作不仅表现在教会内部,亦表现在教会外部”),不过,此语更多的是指教会外部文化界的知识分子。
与巴特不同意“匿名的”、“潜在的”、“预备的”基督徒之说一样,德国新教神学家云格尔(Eberhard Jungel 1934- )也反对拉纳尔“匿名基督徒”的说法。他认为如果每一人都是“匿名基督徒”,那就没有必要区分“认信基督徒”与“匿名基督徒”。他认为“匿名的”基督徒身份只是“公开的”基督徒身份的一个初级阶段和时期。“匿名基督教”包含着放弃“匿名性”的要求。
初期教会的信徒不得不对亲戚朋友隐瞒自己的身份(好像法制缺如、民主稀薄地方的“地下组织”),然而这并不带来良心上的麻烦。不过后来的教会的确反对“死后同主相遇而得救”的可能性。就是说,今生不是基督徒,死后也不可能同主相遇,从而否认了“匿名基督徒”。19世纪新教提出非基督徒在来世还有机会成为基督徒。林贝克(George A.Lindbeck, 1923- )认为,“新生活的任何内容都存在于希望的情态中”。 “正因为如此,为做一个基督徒而骄傲是不受欢迎的”。信徒的德性比有些人好,比另一些人差。林贝克认为“为做基督徒”而自夸,那是荒唐可笑的。“如果通过隐蔽的信仰而无须公开的信仰也能得救,那就更没有理由在这一方面自夸了。” 然而林贝克反对“匿名基督徒”这一术语中隐含的宗教自负和宗教帝国主义。基督徒为其邻人服务的方式是帮助其它宗教净化自己的语言,这比试图在其它宗教中发现“基督的恩典”——这是不平等地对待非基督教——更好。认为在其它宗教中隐藏着基督教,就好象在“唯心主义”哲学中发现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萌芽”或进步“要素”一样。因而我认为必须反对在此基础上的“非基督徒得救论”。
反对“匿名基督徒”、“隐蔽基督徒”、“文化基督徒”和“无形基督教”最有力者是朋霍费尔(Dietrich Bonboeffer,1906-1945)。“逃到看不见的地方,就是不承认基督的呼召”,因而他反对“不可见的教会”之说。门徒应当从形体上跟随基督,形成以教会形式出现的有形的团契。他认为追随基督的一小群人是同世界其余人分开的。门徒数量少,但耶稣反对过分夸大人数的期许:“找着的人很少”。 做门徒,就是希望成为少数人或“个人”。基督的呼召使人与周围自然之间树起一道屏障,使人切断与世界的直接关系。成为“个人”,意味着抛弃财富、名誉、地位、官衔、俸禄,单独面对主,并准备迎接可能的迫害。耶稣说“你跟从我来”,而没有说“你们跟从我来”。做门徒不是加入浩荡大军。做门徒的可见性与做好事的隐蔽性结合在一起。做门徒就是以个人身份加入教会,承受苦难,而不是一面笙歌嘹亮,一面盼望死后升天。

二、“文化非基督徒”还是“文化基督徒”?

按基督教的信条,信徒必须相信“圣而公”的教会。教会是被“圣化”了的人间团体。“基督徒”的基本含义就是受洗并参与教会,“围坐在一张餐桌”,而不是分崩离析。这是基督教的一贯主张。在任何一个时代和任何一个地方,对一个基督徒都应当有起码的要求和条件。不是每一个“良模”或“榜样”都可以被赐予这类称号,犹如不参加某一政党的组织便不能算作该政党成员一样。
按其本义,“文化基督徒”是欧洲历史现象,它是指认为“基督属于文化,又合于文化”这一派基督徒。这些人是名符其实的基督徒,但又置身于文化之中。一方面,他们借基督教解说文化;另一方面,他们又从文化角度理解基督教,熔冶基督教和文化于一炉。他们视基督为伟大的哲学家、教育家、社会改革家,试图沟通世俗与超性的关系。他们在基督与文化之间架设桥梁。尼布尔认为,应该称他们为“文化基督徒”(Culture Protestantism, Culture Christianity)。必须指出:“文化基督徒”原指基督教教会内部的上层文化人士,他们倾向于向社会文化领袖阶层传道。他们同“反文化基督徒”不同,“反文化基督徒”认为,凡处在基督主权之外的文化,概不足惜!
初期基督徒认为,凡不归属耶稣基督及其小团体的人,就是处在“罪恶”势力之下。其结果是,基督徒不应“爱世界”。这一观点乃“基督反对文化论”。与此相反的观点认为,文化也可以引人归入基督,但属于“预备”阶段,基督才是文化的完成。这种观点固然有可取之处,但如果认为可以把一切文化吸纳入基督教,亦不足效法。
认为基督属于文化,在曩昔有诺斯底派(Gnosticism),在中世纪有阿伯拉尔,在近代则有路德教、加尔文教、唯理主义、浪漫主义。洛克、莱布尼茨、康德、杰佛逊、施莱尔马赫、黑格尔、爱默生等都认为,不论是唯理的宗教,还是人文主义的宗教,都属于“文化基督教”。此外,还有罗马“文化天主教”(Cultural Catholicism),和“文化基督教”的提法异由同工,认为基督同人类的最崇高的理想、最完善的制度和最完备的哲学,是一致的。立敕尔(Ritschl A.)的理论基石是“基督与文化”,而不是“启示与理性”。他把耶稣解释为“文化的基督”。饶申布什(“社会福音”)、哈纳克,都奉基督为人类宗教和伦理文化的伟大代表。这一派人的根本思想是:人的根本现实状态是“人与自然的斗争”。人是道德与理智的存在,与自然对立。耶稣是人类精神和文化的领袖,使人类控制并超越自然。此乃“文化神学”。可见,从历史上看,“文化基督徒(教)”,丝毫不是指所谓教会以外的“基督教文化人”。
由此种观点看来,基督教的福音与先哲的道德哲学是一致的。基督教殉道者的坟墓是社会改革的温床。甘地之死与耶稣的十字架受难同其价值。苏格拉底之死与耶稣的殉难有相似之处。许多基督徒把基督定义为“文化的救主”(Savior of Culture)。故,他们认为,“文化基督徒”是用深奥典雅的哲学、文学、政治学、经济学的语汇向上层文化人传播福音的人。他们向贵族和中产阶级及文化团体传播福音,借以显示他们与基督徒中粗俗的、不学无术的人不一样。他们同“非文化基督徒”不同。“非文化基督徒”菲薄文化、非议文化,认为基督权柄之外的世界无不黑暗。这些“非文化基督徒”是没有学养的人们,蔑视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认为强盗与士兵同样都是暴力主义者,哲学家与异教徒都邪恶。“文化基督徒”则不然。正如诺斯底派帮助教会免于沦为遗世独立的小宗派一样,正如阿伯拉尔为中世纪哲学及科学启蒙一样,如今,“文化基督徒”面对堕落的工业文化,也大声疾呼“改革”!
不过,我认为,我们必须超越“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不应当在乎一个人是否基督徒,更不应当持守“要么是基督徒,要么是坏人”的非此即彼的选择,似乎凡不属于基督教团体的,便都是在邪恶势力掌控之下。这是“两条路线斗争”的模式:“一条永生,一条死亡”。我们并不是面对“要么做基督徒,要么做坏人”的选择。在非基督徒中,一如在基督徒中那样,都存在着善与恶。
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念头是:“文化基督徒”,即教会外未受洗的“基督徒”的提法,同“党外布尔什维克”的提法有些相近。然而,布尔什维克乃一政党组织,在此党外,当然不能有“布尔什维克”。
不应当为“是一个基督徒”而骄傲,而应当去“做一个基督徒”,“成为基督徒”。巴特说:“没有什么基督徒,只有永恒的、对所有人都既可及又不可及的机会:成为基督徒”。 巴特又说:“我希望成为和做一个基督徒”。 “是一个基督徒”容易,“做一个基督徒”难。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作家”、“是一个教授”、“是一个工程师、厨师、驾驶员……”容易,“做一个人”难。“是”某一类人,如“是山西人、大寨人、推销员、武士……”容易,只需要加入一个共同体,熟练操作其语言,口中念念有词或煞有介事就行,但“做人”难。“做基督徒”,归根到底就是“做人”。“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problem”。看来,to be,这是个大问题。“做人”不是知识性问题,而是一个困境,是选择(either…or…)的问题。同时,“做基督徒”容易,“做人”难。最好的基督徒首先并且从根本上是“做人”的问题。最好的基督徒就是平常人、平常心,是按人的面貌去“做人”,具有人性。“做基督徒”与“做人”并不应当矛盾。我们生活中“这样、那样”的人太多,而“人”太少,因而“人啊人”、“做人难”(而不是“做女人难”)的慨叹不无道理。并且“做人”意味着做“个人”,成为“个人”,而不是成为“徒”即“属”中的一员,不是成为一个类的“样品”、例证。“做人”也意味着不隐姓埋名,不是隐“匿”自己的观点、身份,不是使自己“文”身。
汉斯·孔认为,“做基督徒”就是从根本上“做人”。他的意思是:你要真正地“做人”,就要先成为基督徒,因为只有先成为基督徒,你才可能真正“做人”。
然而我想,对汉斯·孔的陈述应当反其意而论之:你要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就必须首先“做人”,即在“做人”的本来意义上做人,而不是做高官、巨富式的人。人的称义,不是凭借其成就或角色,而在于他的全部生存。“做人”与他的成就和地位无关。他的生活有某种意义,不仅在成功的喜悦中,而且在失败的懊恼中,不仅在如日中天的辉煌中,而且在夕阳西下的晚景中。即使他被社会抛弃,他的生活也有意义。人生最重要的就是“做人”——无论健康还是罹疾,有能力还是平庸。“做基督徒”不可能是指不再“做人”。
但汉斯·孔认为,“做人”也不可能是指不再“做基督徒”。“做基督徒”不是“做人”的添加剂。在人之上或人之下并没有一个基督徒层次。 这话不错。“做基督徒”不是人的上层建筑。“做基督徒”就要能容纳人性,甚至容纳“做人”的负面因素。今天,人首先要“做人”——不是超人,也不是亚人。他要完全成为世界上的人,才可能具有人性。现代世界使“做人”的问题摆在前面,这使“做基督徒”的问题更容易了。
在我们时代,“做基督徒”就应当是为了更好地“做人”。这有点悖谬。然而“做基督徒”就是选择悖谬:把信仰与生命结合在一起,前有帕斯卡尔,后有克尔恺郭尔。你要准备行好事而不露名,有功劳而得咎(不求福报),虔敬而遭神拒绝,求自由而身陷囹圄,慕永生而被戮尸,确信上帝而无法证明。

三、“文化非基督徒”的“得救”问题

在我们这个时代,文化已经成为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文化的概念很广,因而我们也许会有“文化解放军”(“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文化企业家”、“文化个体户”、“文化农耕者”、“文化乞丐”、“文化民工”,并且会有关于“文化商人”的学术专着。因而“有文化的基督徒”,并不奇怪。
基督教与其它宗教文化之间的关系模式可能是:一、未完成的宗教与完成的宗教、应许与应验的关系;二、以不同方式表达相同经验的关系;三、为不同生活提供不同向导——因而是互补的关系;四、敌对关系;五、是连贯与不连贯、真诚与不真诚的关系。真诚的信仰,不管是佛、道、儒,还是人文主义无神论,只要忠于自己的独特信仰,那它们彼此之间在道德上、生存上的联系就会比同一宗教之内的人还要密切。然而它们仍应当坚持各自系统内的真理。系统内的真理指目标与手段一致,言与行一致,因为事实上人类没有什么“撒旦”崇拜。
基督教和其它宗教及人文科学,各自成独立系统,不可通融、通约。从一种宗教到另一种宗教是“格式塔转换”。但只要各自热爱自己的语言,忠实于自己的信仰,遵守自己的规条,它们就可以合作共事,不必放弃自己的信仰。另一方面,它们之间的不可通约性,说明没有“无神主义基督徒”、“唯物主义基督徒”,也没有“无神论者靠恩典得救”这类物事。
教会的任务因而就不是促进“文化非基督徒”的皈依,而是无私地为邻人作奉献。因为按《圣经》,除《圣经》宗教以外,还有其它宗教和文化也是被“拣选”出来的。它们完成自己独特使命——虽然没有完成或完成得不好——故,区别仅是程度的不同而不是本质的不同。并非与天国有关的所有事情都被托付给公开作见证的人。基督徒有责任帮助其它运动或宗教,让它们为最后的成全(Consummation)作出各自独特的贡献。基督教会的任务是:让马克思主义者成为更好的马克思主义者,让犹太教徒成为更好的犹太教徒,让穆斯林成为更好的穆斯林,让“文化非基督徒”成为更好的“文化非基督徒”。其它宗教和文化-语言学体系的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性。“梵二”会议指出,对话的目的不是使人皈依,而是有益于其它宗教和文化运动。
那么,“文化非基督徒”能否得到“救恩”呢?这个问题涉及到未听信基督(或福音)者的结局问题。大多数基督徒认为,明确地相信三位一体,成为有形的教会的一员,对得救是必不可少的。从未听到过福音的人,得救的机会极少——除非得到特殊启示。有人认为,未听信者根本不得其门而入。然而,“经验-表现论者”认为,各种宗教本质上是同一种核心经验的不同“表现”。未听信者除基督外,还有其他渠道。希克(John Hich)称这是兼容论(inclusivism),是“梵二”后的立场。“兼容论”把“信”徒与“教(教会)”徒(众)区别开来。
在对“文化非基督徒可否得救”的问题上持肯定回答的人中有两种态度:一、有一些人认为上帝通过耶稣基督施行的救恩对一切时间一切地点的人均有效,不管你愿不愿意,知道不知道,你其实都可以得救。他们把前反思的不可言传的神圣经验(宗教的核心经验)等同于基督救恩。那些相应内心召唤的人同样可以称义。他们的信仰是含糊的、隐蔽的。拉纳尔说,你可以称他们为“匿名基督徒”。他们主观上认为得救,这与公开基督徒一样。“唯独基督”与“非基督徒得救”,二者可以协调。二、另一些人采取未来主义(prospective)立场或末世论(eschatological)立场:人的永恒命运是在死亡的瞬间同基督相遇时决定的。那是极其庄严隆重的时刻。
拉纳尔和洛纳根(Lonergan)采取第一种立场。拉纳尔把基督教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开的基督教(explicit Christianity),即“有形教会”。一种是隐蔽的基督教(Implicit Christianity),包括各教各乘、各类各族,甚至包括无神论的马克思主义。他们把“前反思的”、不可言传的对神圣的经验(宗教核心经验)等同于基督教的救恩,认为那些响应内心呼唤的人同样可以得到与基督徒一样的称义。拉纳尔称这些人为“匿名基督徒“(Anonymous Christians),等于“文化基督徒”。他认为,神恩是对人的永恒赠礼。既如此,则人类每种宗教都体现了这一恩典。神恩甚至降临到所有宗教和一切人。只要向存在的基础开放,就是“匿名有神论”,就是“匿名基督教”——甚至存在“隐蔽的神恩!” 非基督教也可成为拯救之道。固然,这种开放态度、全球观念、对话神学有可取之处。但若照此论,则会有“匿名佛教徒”、“匿名穆斯林”,也会有“文化佛教徒”,“文化马克思主义”。
汉斯·孔采取第二种立场,属于未来主义派。他区分了两种得救之途:一为特殊之途(extraordinary way),即教会内得救(对此,我们按下不表);二为平常之途(ordinary way 或者general way),即其它诸教得救之途。三教九流,各色人等,老少雅俗,“咸与革命”。汉斯·孔认为,这种平常之途(无须加入教会)仅限于未接触过“公开基督教”的人,未接受基督教的人属于“过渡状态”(interim state),因而被称为“预备基督徒”(pre-Christian)。虽然没有通过认信成为基督徒,但因借“神的恩典”却可以被“称”为基督徒。非基督徒的“得救”因而就是将来的得救,现在还没有这种泛宗教(Pan-religions)语言,而只有具体的各种宗教不可通约的独特语言。这种共同性仅在将来才有,而现在则应当自行其是。这种共同性是为来世(the life to come)准备的,那时,非基督徒将“聆听”上帝在基督中赐予的拯救。拯救是在“今后”(future),而不是在畴昔(past)。长期以来,教会一直反对在彼岸世界同主耶稣相遇而得救的理论。然而,19世纪新教教义学家却提出非基督徒在未来得救的“第二次机会”。根据这一未来主义观点,今生做基督徒,不如来世做基督徒重要。在死亡时刻,每一个人都将直接聆听福音。面对被钉十字架而又复活的主,那时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赞成还是反对基督。无论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都将面临第二次的选择(“第二次握手”)。所有生前的行为——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基督,都不过是“初级阶段”——不成熟,只是预备、预演。最后的结局处在我们现实的时空之外和经验观察之外。在来世,我们将失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根基。我们将进入一个难以用语言和形象思维形容的超越状态。在这恐怖而奇妙的生命终结和生命巅峰,没有人会被遗弃。赎罪的机会是公开的、敞亮的——可你生前并没有得到这个机会。
这样,根据第二种立场,为做一个基督徒自夸是危险的。可以说,同非基督徒相比,基督徒的处境更危险,因为“审判从主的家里开始”(彼前4:17)。有许多在先的,将要居后,许多居后的,将要在先(太19:30)。在世界的末日,所有的人至少都有能力聆听和接受真正的宗教。根据文化-语言学模式,所有的人都将进入一个语言共同体,即教会。所有的人都将被基督教语言重新塑造——不管是否愿意。所有的人都将进入教会——不管是否抗拒。新的生命在现实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仅以希望的形式存在。路德说:我们实际上“还没有”善,只在信仰和希望中才有善。正因为如此,为“做基督徒”而骄傲并不值得。信徒们是靠恩典才开始认识到唯一拯救者主耶稣的。但在道德和宗教品质上,他们和其他人一样,比有些人好,比有些人差。
这些人断言未受洗的“文化基督徒”自己并不了解自己内心信仰——尽管这些人不自觉,但他们内心经验已有了信仰的种子。我觉得这说法有点武断。一个人自己不是其思想和灵魂的主人,他的信仰真相还有待别人揭示,这说法有什么根据吗?似乎他们是自发的阶级,为了变成“自为”、“自觉”的阶级,必须有人启发。他们心中信仰的种子需要“雨露”才能发芽。也有人认为“文化基督徒”的自觉不是今生今世的事,而是有待死后面对第二次选择时的事。然而,死后的事怎么会被先知先觉的现代人知悉呢?死后的事是一个未知世界,“我死后那管它洪水滔滔”——即指死后原知万事空,滔滔洪水难淹我。
因此,我觉得“做一个基督徒”乃是一个要求,一个吩咐,而不是现实。“做人”不排除“做基督徒”。“做基督徒”亦首先要“做人”。基督教会史上曾以贬损人性为代价换取基督徒身份。然而这是违反基督教基本精神的。但有些人反过来又以牺牲基督徒身份来成全个人。应当说,“做人”和“做基督徒”并不矛盾。基督徒身份必须被人性所包涵,并不应贬损人性。同样,我们不应当以彼岸性(基督徒的属性)来否定此岸性(人的属性)。未来是个未知数。

四、“希望属于一切人”

看来,“匿名基督徒”和“文化基督徒”不可避免地带有“基督教优越论”。那些不是基督徒也不想成为基督徒的人,他们的意志并没有得到尊重。“匿名的”!好像这些人并不知道自己是谁。“匿名的”!难道是在干坏事?
因而,从根本上说,基督徒不是“匿名”的。信仰应当表白、公开认信。口头上的认信应当等于心灵的认信(这不能因为某些政府官员浩浩荡荡的廉政“宣誓”而有所动摇)。“匿名基督教”同“匿名基督徒”一样是不恰当的。一个人叫Peter,我们说他隐匿了真实姓名Paul,有何根据?我们一般不称他为“匿名的Paul”。不受洗不入教而自称“基督徒”,这会遍地都是基督徒。
“匿名基督徒”的论述显然受到自然神学的影响。自然神学认为,人可以通过自然之光达到对上帝的洞见。他不视自然为邪恶。“匿名基督徒”之说也认为借自然之光、社会之光,人能认识上帝。然而一个社会活动家断难有机会“借社会之光”沉思上帝之奥秘!
“匿名基督徒”的说法不成立,还可以从下述事实中得到证实:他不可能永远隐“匿”其“名”,他必须也必然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自己的信仰,从而放弃其“匿名性”。
“匿名基督徒”和“文化基督徒”的说法一样,似乎意味着基督徒比非基督徒更了解自己的内心,意味着“对话”的任务就是“提高”后者的自我意识,使他们从朦胧状态进入自觉状态。林贝克认为,这里包含着宗教自负和宗教帝国主义意识形态。林贝克关怀基督教以外的人如何得救的问题。他认为各种宗教都可以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他认为,如果以为基督徒比别的宗教徒或非基督徒更了解他们的内心经验,那便是一种自傲。他认为,其它宗教也有谈论真理和实在的智慧。
基督教曾自诩为“绝对(正确)的宗教”(absolute religion)。拉纳尔认为这个命题是正确的。绝对宗教不是朦胧(匿名)的宗教。他认为尽管非基督教是合法的,但有错误。然而,另一方面,非基督教又不是纯粹的“非基督教的”(non-Christian),而是可以被看作是“匿名基督教的”(anonymous Christian)。非基督宗教属于“匿名基督教”,这些宗教的信徒有待明确意识到上帝及其恩典。
我感到在这种“匿名……教”命名中,隐含着一种自大意识:只有基督教才是唯一真实的宗教,别的宗教徒只是“沾有上帝恩典”的“匿名的基督徒”。然而,别的宗教不也可以把基督徒称为“匿名伊斯兰教徒”、“匿名印度教徒”吗?。
希克认为各种文明中都存在着善或恶。我们不能用这个宗教评价标准确认别的文明或宗教。别的宗教和基督教一样,既好也不好,大家彼此彼此。
我以为希克对“匿名基督徒”的批评,完全适合于“文化基督徒”。希克对“匿名基督徒”的批评值得“文化基督徒”的倡导者们深思:“文化基督徒”这一提法含有“本宗教优越感”及“帝国主义气息”,坚持“拯救过程都是基督之功”。
“匿名基督徒”这一提法的积极含义是:它揭穿了名义上的“假基督徒”。汉斯·孔认为,任何人,只要他拒绝专制,只要他指责神学家或教会头目的傲慢自大,只要他批评教会专制,批评教会与国家当权者同流合污,他就是真正的基督徒。相反,便都是“假基督徒”——尽管已经受洗。他只是“名义的基督徒”。这在当代很有意义。
我不赞成把非基督教文化学者强行“拉郎配”似地拉到基督教阵营,但我赞成基督徒走出教会,成为学术界“文化基督徒”。耶稣基督并非离群索居的人,他不肯独往独来。在他周围总是聚集着一批人。教会并非“自我中心”,并非独自承担拯救之责。它是为世人而存在的。因而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的差别是相对的、次要的、暂时的、表面的。教会和教徒必须走出“象牙塔”,越出自身,走向世界。因而,它不应要求人们“站好队”——谁是基督徒,谁不是基督徒。“希望属于一切人”!
巴特说:“它(指教会)故然(固然——引者改)应将人看成是尚依靠其自身,和在其自身之内而存在者(着——引者改),并与之对话,但它尤其应该把人看成是(由于上帝的缘故而)已经开始发生变化着,并与之对话!……它虽然尚未在当前,但已经在意念上,潜在地将一切人,将它面对的每一个人,当作一个基督徒,当作一个后补(应为‘候补’——引者改)的基督徒,当作一个未来的基督徒对待。” 这就是巴特对“希望属于一切人”的注释。我对港加基督徒积极与大陆文化学者对话感到欣慰,我希望减少对大陆学人中“文化基督徒”的渲染与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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