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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林:主教制与长老制比较研究

时间:2012-02-02  来源:网络  作者:董建林 点击:

【摘要】16世纪的教会改革,使基督教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唯有《圣经》、因信称义、信徒皆祭司这三项基本原则复兴了福音,改变了整个世界。但是,基督教 改革中的问题在21世纪也表现的更加突出:改革后的基督教直接从使徒时代进入16世纪,异端、纷争、内讧成为现在福音传播最大的威胁,基督教最大的敌人就 是自己。其实基督教现代所面临的所有教义与教制问题,在AD600年均已出现,也基本解决了,而且还是在主教制的基础上,以主教会议和四大信经解决的。由 于错误理解“信徒皆祭司”特定的历史含义,矫枉过正否定初期教会所有传统,尤其是主教制的教会治理模式,导致了西方教会的迷失,而这种迷失在成长中的中国 教会显得更加突出。主教制是基督教所有宗派的源头,长老制又是改革宗教会的核心治理模式。以《圣经》和初期教会传统重新审视主教制的作用,对当代中国各类 教会意义非同一般。

教会管理体制简介
神学家与教会教牧人员都一致承认,教会不仅是个生命体(organism),也是一个社会组织(organization)。因此教会有许多参与事奉的教 牧同工,也有教会的组织结构。这是从旧约到新约、从使徒时代到初期教会普世教会都认可的《圣经》原则,尽管在具体的管理体制上各教会不尽相同,但对管理的 重要性没有人予以否认。只是福音到了中国,因着政治专制传统的影响,不但要建立服务国家的新神学,连《圣经》的真理性也取决于政治气候。这里面除了少数教 牧人员卖主求荣恶意的歪曲外,更多的是对教会管理体制历史不了解所造成的偏差。所以,必须基于《圣经》原则和历史传统重新审视教会管理的实践,弥补我们因 认知上的片面所造成的错误,以助于中国教会的复兴。
1. 主教制(Episcopalian)
主教制的组织由上而下,基本结构乃是主教(episkopos/bishop)、长老和执事三级。自第二世纪初开始,初期教会逐渐采用此种组织方式,主教是教会的核心,有权力按立牧师(神甫)。除天主教与东正教外,目前圣公会、卫理公会、信义宗等仍采此种体制。
《基督教辞典》的解释:“主教制 Episcopacy 基督教教会组织体制之一。以主教为管理教会的主题与核心。公元2世纪主教职位逐渐固定以后,形成了以主教为核心的教会管理体制,至中世纪逐渐完备。实行主 教值得教会时天主教会、东正教会、东仪天主教会、新教圣公会等。主教制教会有一套复杂的教阶制度,基本上是以主教、神甫(长老)和助祭(执事)三级圣品为 核心职位。主教为教区之首脑,在教区拥有全权,可祝圣(派立)神甫,施行圣事,管理教务。
2、教皇制 Papacy
罗马天主教会以教皇为教会最高首脑的教会管理体制。公元五世纪末西罗马帝国灭亡时,罗马城主教实际上已开始行使西方教会的最高领导权,至11世纪东西方教 会大分裂,西方教会已经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教皇制。教皇经由枢机主教团选举产生。这种制度始于1059年,1179年第三次拉特兰会议和1274年第二 次里昂公会议正式予以确认,同时承认法国、西班牙和奥匈帝国三国君主对教皇候选人有否决权,这种否决权直到20世纪初才由教皇庇护十世予以废除。教皇任期 终身,除因证实的异端罪外,不受罢免,但可自动辞职。教皇享有教会的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全权,有权就教义神学和伦理道德发布权威文件,有权管理各教会教 务与人事行政工作,建立教区,任命主教,负责审定、颁布和废除教会法规,有权指定罗马教廷各部门负责人,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教皇制是主教制的变种,虽然基本结构仍是主教、神甫、执事,但已将权力集中到一个人手里,此制度之最高权柄在教皇,主教已被淡化,是属中央专制型。基本结 构由教皇、红衣主教、大主教(Archbishop)、主教(Bishop)和牧师(神甫)或“教区长”(Rector)组成。神甫乃由长老发展而来。
3、牧首制 Patriarchate
东正教会所实行的以牧首为最高领导的制度。公元4世纪,基督教会在罗马、亚历山大里亚、安提阿、耶路撒冷、君士坦丁堡5个教区设立牧首,管理教区事务,后 来逐渐形成制度。1054年东西方教会正式分裂后,罗马教区牧首以“教皇”身份成为天主教会的首脑,其他4个教区仍然保持牧首制,此制度遂成为东正教的制 度。在东正教内,牧首是最高级的主教,具有以下权利:管辖一至几个大教区、召开主教会议、制定宗教法规、任免个别教区主教等。(同上书344页)东正教各 国牧首之间平等独立,没有隶属关系,只有松散的联合。
4. 长老制(Presbyterianism)
“长老制 Presbyterianism 基督教教会体制之一。主要为加尔文宗(改革宗)教会所实行,采用这种教会体制的教会亦称‘长老会’。在这些教会中,教徒推选平信徒担任‘长老’,管理教会 事务。长老聘请牧师负责教会牧灵工作。教会的权力是由长老和牧师组成的各级会议。会议选举一名主席,负责全面工作。教会内各长老互相平等。这种教会体制在 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时期由加尔文创立,后来在苏格兰国教会和法国胡格诺派中采用,最后为世界各地加尔文宗所接受。有些加尔文宗教会亦采用长老制教会 体制。”
在此制度中,地方教会牧师和长老组成中会(Presbytery),之上还有总会(General Assembly),总会握有最高权柄。地方教会牧师和长老均有会众选出或经中会派出,地方教会会众认可。 但总会和中会对地方教会的政策、人事、神学教育有决定权。
5、公理制 Congregationalism
基督教教会组织制度之一种,是基督教新教公理宗教会和浸礼宗教会所实行的教会体制。“公理”即“公众治理”,源自此类教会之基本单位“会众” (Congregation),每个“会众”都是一个独立的教会,教会行政上没有各级总机构,只有团契联谊组织。教务、组织制度和礼仪等均由各“会众”自 行决定。各个教会由“会众”(全体信徒)民主选聘牧师管理教会。(同上书183页)
6. 单一长老或牧师制(Single Elder or Single Pastor)
此制度中,牧师是地方教会唯一长老,他的主要同工乃是执事们。目前大多数浸礼会和公理会多采用此制度。牧师与执事会哪一个有最高决定权呢?具体到各教会有差别,但理论上以“会友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7. 地方教会众长老制(Elected Local Elders)
此制度中教会有多位长老,而牧师是众长老之一,专司教导之职,长老及牧师均由会众认可或选出,但长老团拥有最高权柄 。许多独立的地方教会多采取这种制度。
8、其他管理方式,由于除以上管理方式外的其他教会管理体制离《圣经》原则已经很远,或与《圣经》无关联,没有讨论意义,所以不再列出,如中国三自会的“堂委会”等。

一、《圣经》中的教会管理
1、旧约与新约的管理机构
管理一词最早出现在《创世纪》第一章26-28节:“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 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 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管理的NIV版《圣经》英文是“rule over:have sovereign control”意既“对……拥有主权”。神创造世界和人,并委托人统治世界,这就是管理的最原始《圣经》含义。但当人犯罪以后,管理就变成了以人为神的 人本主义。
组织管理作为一个现实问题很早就产生了,但各个民族解决的方式各有不同。其中以以色列人的方法最为成功。《圣经》中记载的以色列人的以下这段故事,是人类 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组织管理问题了。挪亚造方舟一定也成功的管理,亚伯拉罕带领318仆人救罗得,大胜而归,一定有杰出的组织结构存在。但《圣经》没有具 体描述,所以只能存而不论。
当摩西开始作以色利人的领袖时,管理作为一个严重问题被提了出来:当时摩西领导着200万之多的以色列民众出埃及,在中东的旷野中行进,其中有军人、儿童、妇女、祭司,也有牧人、农民、工匠等,涵盖了今天有可能存在的各种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人员。故事是这样的:
摩西坐着审判百姓,百姓从早到晚都站在摩西的左右。摩西的岳父叶忒罗看见他向百姓所作的一切事,就说:“你向百姓作的是什么事呢?你为什么独自坐着,众百姓从早到晚都站在你的左右呢?”
摩西对岳父说:“这是因百姓到我这里来求问上帝。他们有事的时候,就到我这里来,我便在两造之间施行审判;我又叫他们知道上帝的律例和法度。”
摩西的岳父说:“你这作的不好。你和这些百姓必都疲惫,因为这事太重,你独自一人办理不了。现在你要听我的话,我为你出个主意,愿上帝与你同在。你要替百 姓到上帝面前,将案件奏告上帝;又要将律例和法度教训他们,指示他们当行的道,当作的事。并要从百姓中拣选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上帝、诚实无妄、恨不义之 财的人,派他们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管理百姓;叫他们随时审判百姓,大事都要呈到你这里,小事他们自己可以审判。这样,你就轻省些,他们 也可以同当此任。你若这样行,上帝也这样吩咐你,你就能受得住,这百姓也都平平安安归回他们的住处。
于是摩西听从他岳父的话,按着他所说的去行。摩西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有才能的人,立他们为百姓的首领: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他们随时审判百姓,有难断的案件,就呈到摩西那里,但各样小事他们自己审判。
按照摩西的管理模式,每千人管理人员的比例大约是:1千夫长+10百夫长+20五十夫长+100十夫长=131人,约13.1%的比例,如果加上长老等,应该在15%的比例。如果用图表示就是:

摩西———12族长和长老—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
图一
在大卫王国时期,圣殿的祭司管理体系是这样:大卫王国时期,大祭司一个,祭司分成24班,每班约有1000人,总计约24000人。一个祭司班长管辖1000余人。

大祭司————祭司班长——祭 司——利未人——会众
图二
在新约时代,耶稣基督拣选12使徒。耶稣升天后,当时教会管理体制如下:

耶稣———12使徒和长老—主教们— 长老们等 —执事们
图三
教会初期从公元100年到公元600年之间,未分裂前的基督教会的基本管理结构是:
耶稣————主 教——治理/教导长老——执 事—基督徒
图四
这种新旧约的比较,让我们可以清除地看出在管理上的一致性。比如摩西对以色列人的管理结构图一与图三,与耶稣基督管理教会的结构模式,几乎有一一对应的关 系;以色列人的祭司管理制度,与基督教会的管理有类似性,如图二与图四。从此也可以看出,长老对以色列人是不用解释就明白的职位,所以新约从不解释和说明 长老的资格要求,而使徒的继承人主教(监督),则是使徒们为基督教会专门设立的特殊职分,以区别于以色列人的祭司与会堂制度。牧师在这里可以被理解为教导 长老,包含在长老中。如果我们仅仅强调长老的作用,就会使得新约教会难以与以色列人的会堂区分开来。所以新约教会不仅仅是教义真理不同于旧约,教会管理方 式也就自然不同。基本原则的一致性与渐进启示的完全性,在管理层面也得到良好体现。
2、主教/监督与长老的差别:
先看《圣经》对主教的几段说明和教导:
提前 3:1-7“‘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 善于教导。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或作“端端庄庄的使儿女顺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 的家,焉能照管 神的教会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 网罗里。“
提前 5:17-19 :“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
提多书 1:5-9:“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 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监督既是 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乐意接 待远人,好善、庄重、公平、圣洁、自持;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辨的人驳倒了。”
彼前 5:1-7:“我这作长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同享后来所要显现之荣耀的,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 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到了牧长显现的时候,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 的荣耀冠冕。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所以你们要自卑,服在 神大能 的手下,到了时候,他必叫你们升高。你们要将一切的忧虑卸给 神,因为他顾念你们。”
从这几段《圣经》看,只有善于教导、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才能被称为是监督或主教,而管理长老不能称为监督或主教,所以在对执事的要求 中就没有善于教导的要求。长老是统称,如同今天的仆人意思一样,所以彼得自称长老,但他首先是使徒,称呼长老这是继承犹太会堂的长老传统,因为面对的主要 是犹太基督徒,这样的称谓使他们容易理解接受。所以我们可以推定,主教就是教会以传道和祈祷为主要事工的使徒接班人,提摩太、提多应该是最早的主教,长老 包括教导长老(又可以称为牧师或神父)和治理长老,主教就是牧师的领导和老师——今天的主任牧师。因为善于教导是对监督而言并不针对“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 老”,以区别于治理长老。而治理长老源于犹太人的会堂制度。监督的设立,是基督教在组织管理上完全不同于犹太教。所以,长老的称呼可以包含主教,但主教是 专用的称呼不包含长老。很多改革宗人士,仅从弗4:11这一个词“牧师”发展出一个牧师制度,缺乏强有力的《圣经》支持,也缺乏初期教会传统的印证,使基 督教会变成分散各自为战的山头,这在中国显得尤为突出。其结果就是基督教的工具化和异端纷争的层出不穷。
监督不是功用而是职分 很多人认为,长老强调牧者的资格如德高望重,而监督一词指长老的功用。这个理解,若根据监督的希腊文原意,显然不对。在新约的希腊文中,在指监督作为一种 职分时用的词是“episkopos”,在指功用是用的词是“episkopee”。 在《圣经原文汇编中文汇集》 中指出:“episkopos,监督,工头”。新约译文如下:
徒 20:28作全群的监督
腓 1:1和诸位监督
提前 3:2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
多 1:7监督既是上帝的管家
彼前2:25灵魂的牧人监督了
在新约中,指监督功用的希腊文词是 :episkopee,监督之职分(的功用),鉴察。新约译文如下:
路 19:44因你不知道眷顾你的时候
徒 1:20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提前3:1监督的职分
彼前2:12便在监察(或作眷顾)的日子
在“徒1:20愿别人得他的职分”这一节经文中已经解释了犹大因卖主失去了使徒的职分,如同使徒是一种职分而“传道祈祷”是该职分的功用一样。在新约经文 中,当强调监督的职分和职务时,用的是“episkopos”,当指监督的监察作用时用的是“episkopee”,所以说将“监督”解释为长老的作用, 很显然不符合希腊文的愿意。所以结论是:主教是一个职分和职务,监督教会是这个职务的功用之一,主教的最主要任务是教导圣经。这正说明主教作为使徒的接班 人的重要性和“使徒统绪”的历史性。
教会初期公元311年前后,安提阿教会主教与长老阿利乌因对耶稣基督与逻各斯的关系发生冲突,作为长老的阿里乌是一个教导长老:“他身为长老的一个任务, 就是领导解经学校;这是想要从事教导工作的神父与平信徒就读的解经学校。” 这个阿利乌显然实际上是一个牧师(神甫),以教导为主,但并非主教。阿里乌后来被定为异端,因他的“阿里乌主义”而臭名远扬。
对牧师的来源的反思:《圣经》第一次明确出现牧师一次的是弗4:11节“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在希腊文中,这个字是 “poimeen”意即“牧者,牧羊人”,正本《圣经》只有在这里翻译成了“牧师”,而新约《圣经》其他地方一般翻译成“牧人或牧羊的人”,如下所示:
太:9:36“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25:32“好像牧羊的”,26:31“我要击打牧人”
可:6:34“如同羊没有牧人”,14:27“我要击打牧人”
路:2:8“野地里有牧羊的人”,15“牧羊的人彼此说”,18“牧羊之人对他们所说”,20“牧羊之人回去了”
约:10:2“才是羊的牧人”,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12“若是雇工不是牧人”,14“我是好牧人”,16“归一个牧人了”
来:13:20“大牧人我主耶稣”
彼前:2:25“你们灵魂的牧人”
所以牧师一词在《圣经》弗4:11的出现,纯属翻译的偶然性所致。在白晓云编著的《〈圣经〉语汇词典》139页中 ,也清楚指出:“和合本《圣经》中曾有12次把这个词译作‘牧人’:(太9:36;太26:31;可6:34;可14:27;约10:2、11、12、 14、16;来13:20;彼前2:25)。另有5次把这个词译作‘牧羊的’或‘牧羊的人’(太25:32;路2:8、15、18、20)。只有一次译作 ‘牧师’(弗4:11)。因此有人认为,把‘牧师’当作教会的头衔或职称,而称其为‘某某牧师’,似属误用了这一原词的意义。因此有些人虽做牧养教会的工 作,却不肯接受‘牧师’这一称谓。
我们今天将教导长老称为牧师也未尝不可,但我们应该清楚,在涉及教会职分和责任时《圣经》用的更多的却是希腊文“episkopos”,用英语可翻译成 “overseer”或“bishop”,汉语相对应的翻译是“监督”或“主教”。使徒、长老、执事三级管理制度在使徒时代已经很清楚了,到了后使徒时 代,形成“主教、长老、执事”三级管理制度,后来在天主教中发展成“主教、神甫、执事”,长老演化成了独身的神甫。教父时期“主教、长老、执事”的管理模 式是符合新约原则的。到了16世纪教会改革时期,路德、加尔文等人为反抗教皇制而全盘否定主教作用,过分强调“牧师”作用,以牧师制代替主教制,但却未表 现出主教制的本质深意,有点矫枉过正。
有学者指出,路德的教会学观点有比较严重的缺陷,在逻辑上否定了制度化教会存在的意义,而在宗教实践中他又未迈出这一步。路德试图绝对地剥夺教会带有任何 强制力的统治权,认为只有国家才可能享有这种权力。路德自己虽然没有明确申明,国家可以干涉教会的事务,但是由于他承认涉及基督徒的任何强制都是世俗国家 合法神圣的权力,教会不应该代替上帝去解决不正义不公正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他的教会学和政治学导致了一种在专制暴君面前消极和奴性的态度,使路德宗神职 人员成为国家的傀儡,对德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不利。这已经从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教会的表现中的到了印证。
严格而负责任地讲,牧师制只是改革宗的教会管理新传统,无论是在《圣经》根据和16世纪以前的教会历史中,均得不到强有力的支持。牧师制作为改革宗的主要 管理模式,缺乏足够《圣经》根据,暗合中华文化极端个人主义的本质,是导致华人教会山头主义泛滥的神学根源。若按《圣经》原则,今天的一个教会只应该有: 监督(主教)、长老、执事。基督教普遍实行的牧师制度,更多的是16世纪为对抗天主教而产生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临时制度,现在是回到使徒统绪的主教制的时 候了。本文所指的使徒统绪是指从使徒传承的主教制教会管理统绪,而非天主教所谓以彼得为首的罗马主教为首的统绪。
“信徒皆祭司”(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是16世纪教会改革的三大原则之一,主要是针对当时天主教会专职神职人员垄断与上帝的祷告与交流、教会侍奉机会而言,强调人人都可以 通过耶稣基督直接与上帝交通而不需要神职人员做中介,并非要废除专职的教牧人员及其权柄。当时教会改革中的重洗派走到这条极端道路,引发简•马提斯的造反 运动。1527年重洗派在施莱塞穆开会制定了“施莱塞穆信纲”,制定了几个基本原则,其中一个就是“教会权威的会众观”,其核心内容是每个信徒既是信徒们 的祭司,也是非信徒的祭司。他们认为“决定权归属全体成员。在决定教义事务上,解释《圣经》不是根据传统教条予以解释,教会领袖也无权解释,而要得到当地 聚会会众的一致同意;聚会时所有人都可以发表意见,可以批判性地倾听他人的观点。” 这里会众成了教皇,会众的权柄高于《圣经》。难怪当时重洗派被天主教和基督教作为异端同时追杀。
无论是马丁•路德还是约翰•加尔文,都没有要取消教牧人员作为上帝代言人权柄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因为马丁•路德的主要任务是拆毁而不是重建,所以信义宗保 留了主教制和教会从属于国家的体制,而加尔文在日内瓦的改革极大强化牧师、教师、长老和执事的权柄,加尔文自己作为日内瓦教会的主任牧师(主教),就是要 强化教会教牧的权柄,实现政教分离,摆脱政府对教会的控制,尽管当时这种控制对教会有利。如果说马丁•路德有意无意受天主教神学背景的影响,对66卷《圣 经》的绝对权威性有所保留的的话(如新约雅各书),在加尔文看来,66卷《圣经》则是任何人都不能评论的唯一信仰真理。所以他的伟大在于恢复了带职侍奉长 老与执事的职分,以从此体现人人皆祭司的《圣经》原则。在这里,主教的使徒统绪(包括牧师与教师),是使徒们规定的教会治理原则。藐视这个原则,已经导致 基督教会宗派和异端层出不穷,这是今天的基督教教牧人员要加以反思的重大问题。
二、初期教会的治理模式
1、使徒时代:
在初期耶路撒冷教会,其基本管理框架是这样的:教会核心是使徒与长老,使徒们以传道和祈祷为念:使徒行转 6:1-7节:“那时,门徒增多,有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撇 下 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 传道为事。’大众都喜悦这话,就拣选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又拣选腓利、伯罗歌罗、尼迦挪、提门、巴米拿,并进犹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 叫他们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祷告了,就按手在他们头上。神的道兴旺起来。在耶路撒冷门徒数目加增得甚多,也有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
这7个执事既管理饭食,也传福音如腓利和司提反,与后期其他不属耶路撒冷教会的执事有些不同。显然先知、传福音的(宣教士)、教师,都是协助使徒传道的, 而牧师大约指专职固定在一个教会的教导长老。所以,使徒时代教会管理的基本结构是:使徒、长老、执事。先知、传福音的、教师配合使徒,到处走动传福音。牧 师(牧人)就是留守的教导长老。(有人认为,弗4:11节“牧师和教师”,在希腊文中是牧师即教师的意思。但根据使徒行传13章1-3节的记载,有单独的 教师到处走动。留守的牧师(教导长老)与流动的教师还是有差别的。从犹太人传统来看,相当于文士或法利赛人在犹太会堂的教导角色)。环球圣经公会的新译本 《圣经》,将和合本以弗所书4:11的“牧师与教师”译作“牧养和教导的”,根据恩赐先于职务的原则,可以说在所有译本中是译得最准确的。
至于安提阿教会,已经从彼得、保罗处得到教导,建立了主教、长老、执事这样的基督教会的三级管理方式。随着使徒与先知启示责任的完成,这俩个职分也随之消 失了。留给初期教会有主教、长老(牧师与长老)、执事三级管理制度,长执会有长老、执事,长老负责行政而执事协助,专司行政、饭食等;教牧团有牧师、教师 和宣教士,牧师负责,专司传道与教导,教师与教士协助牧师工作;主教则是最高教会领袖,全面负责教务与教政——教会是神权主义的管理,行政服从和服务于传 道。只有基于这样理解,才能明白为何到了教父时期主教制度普遍被采用——因为它符合《圣经》而且在管理上非常有效。教会是地上的天国,根据新旧约原则,实 行神权管理,本来教务与教政就不能分开,就如人的外在形象与内在不能割裂一样。初期教会在罗马帝国的恶劣环境中能够茁壮成长,主教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 用。
2、教父时期:
1)主教制的形成 也有人认为,教会在对付诺斯底派及孟他努派异端时,在组织方面产生了主教形态的管理。由于异端领袖也宣称他们有圣经根据,因此,教会必须确立自己的权威, 以解释圣经的意思;权威的执行乃是透过治理教会者,就是主教(bishops)。教会从那时起,一直到宗教改革期间止,都是采用主教制。甚至今日仍有一些 教会维持这种形态,例如罗马天主教、希腊正教、圣公会与循道会。
教会最初的组织非常简单,只有长老与执事两种职份(长老一词源于希腊文Presbyter)。初期教会所有长老原本地位同等,然而渐渐地,每个教会都需要 其中一位长老负起带领之责,他成了长老团的主席,带领崇拜并讲道。长老的另一名称是监督(希腊文为episkopos),主教(bishop)之词便由此 而来。等到某一长老逐渐成为长老团的领导者,主教的头衔就加给他,于是其他长老的地位渐渐低于这位监督(或主教),他也在无形中独揽了教会大权。希腊文称 独裁为“Monarch”,因此在教会中独揽大权的主教便称为“专制主教”(Monarchical bishop)。
起初教会是设立在城里,城外仍为异教徒聚居之地,当基督教由城内往城郊传播时,城外的信徒就到城里聚会。城市和四周的郊区合称为教区(diocese), 于是城里教会的主教变成了整个教区的主教,而造成所谓的区主教(diocesan bishop)。因为希腊文是当时的世界语言,因此所有教会的职称如执事、长老、主教、专制主教、区主教等均源自希腊文(diconos, presbyter,episcopal,monarchical bishop,diocesan bishop)。
我们无法得知到底教会何时开始有主教,因为主教制的产生是逐渐的,而且各城市有主教制的时间也不一致,有些教会比罗马教会先有专制主教。约于公元110 年,安提阿教会(即差派保罗和巴拿巴出去宣道的教会)已经有主教,名叫依格那丢,而士每拿也有坡旅甲为主教,他们二位都直接被使徒带领过,属使徒后时期的 教父。罗马的第一位主教似乎是安尼克托(Anicetus),他自公元154到165年任罗马主教。到第二世纪中期,可以说所有教会都有了专职主教。
    主教被认为是使徒的继承人,这种观念给予他们无比的权威。伊格那丢强调主教是教会合一伟大的维系者,也是对付异端的伟大辩护者。他写信给非拉铁非 教会说:“你们都要跟随主教,如同基督跟随天父。行事不可不经主教认可。”公元200年前后,由于对付诺斯底派及孟他努派异端,各教会才渐渐结合,形成一 个整体;所有教会都采用同一的信经、同样的新约正典以及主教型态的教会管理;各异端则在教会以外成立他们自己的小教会,而大教会从此被称为大公教会或天主 教会(Catholic Church)意即普世教会(Universal Church),以后我们将看到罗马天主教会的发展。
当时最会表达教会观念的人是西普里安,他约在公元200年生于北非的迦太基,终其一生都住在那里,是一位富有且受过高深教育的人,也是有名的修辞学教授。 公元246年他成为基督徒,两年后成为主教,公元258年被斩首殉道。在他的书上,他说:“只有一位神,一位基督,一个教会及一个座位(座位是指权柄中心 而言)。”他又说:“凡不在基督教会里面的都不是基督徒;凡不以教会为母的都不能以神为父;教会以外没有救恩;教会是主教所组成的,主教在教会里,教会在 主教里,凡不与主教同在的都不在教会里。”
在这里,作者从教会历史的角度,叙述了主教制的发展及其重要作用。至于作者所言“等到某一长老逐渐成为长老团的领导者,主教的头衔就加给他,于是其他长老 的地位渐渐低于这位监督(或主教),他也在无形中独揽了教会大权。”恐怕与《圣经》不符,从教牧书信看,主教是直接按立的,并不是从长老中选出的,若有选 出情况,也属个别而非普遍。将主教看作由长老长发展而来,这显然已经是受了加尔文神学观的影响,推测成分多于历史事实。教会在逼迫中,因神的看顾和主教制 的建立,使基督徒能有效地团结起来,人数反倒增加,扩展到全罗马帝国,甚至将福音传给蛮族。初期教会发展中,教会的教义与组织发展,呈现出平行发展互相促 进的势态,完成了新约教会初期的建设使命。
2)伊格那丢与西普里安论主教 伊格那丢(35-117年)论教会职分(church offices)很有代表性。据说伊格那丢是使徒约翰的学生,所以他对教会管理体制的发言,最具权威性。
在第二世纪前叶的教会生活中,可以看到三种主要的职分──主教、长老、执事──开始出现,也就是从第一世纪时还不固定的简单领导形式,转变成为阶级化又相当明确,并且近似于君主式主教制的架构,来形成领导团队的核心。伊格那丢甚至宣称,没有这三种职分就没有教会:
“我就劝勉你们要热心,在凡百事情上都做得符合神的旨意,听从那在主席位上代表上帝的主教,和代表使徒议会的众长老,并对我是最亲爱的会吏(执事),他们 承担耶稣基督所托付的任务。”(也有人将这段圣经译为“主教是代替神来管辖,长老代表使徒们的意见,至于我个人最偏爱的执事,他们则被托付了耶稣基督的服 事。”)
“同样,人人当尊敬执事,如同尊敬耶稣基督,也像尊敬那作为圣父的样式的主教,又像尊敬那作为上帝的议会和众使徒的集团之众长老一样。若是没有这三样,‘教会’的名义就不成立。”
“你们都要依从主教,一如耶稣基督依从圣父;你们也要依从众长老,视如众使徒,恭敬执事们,视如上帝的命令。无论是谁,不得主教许可的,不可作有关教会的 事,有主教或者由他所派立的人所施行的圣餐,你们当视为有效。凡主教临在之处,会众也要到齐,一如耶稣基督所在,既是大公教会所在。不得主教许可而施行洗 礼或设爱席,都是不合法的;反之,主教所许可的,也就是上帝所悦纳的;你们这样做,万事就妥当而有效。”(同上书 93页 伊格那丢书信)
初期教会对于使徒、先知、教师和主教、长老、执事的敬重,以及获选担当职务者对己身能否不负主托,所表现出的虔敬认真,使得前三、四世纪的教会开始在组织 架构和领导权上发生改变。对基督的忠心与顺服,通过对主教的忠心和顺服表现出来,教会真正成了“神的家;这家就是永生 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提前3:15)。天主教会将主教发展成教皇制,固然是严重违背《圣经》教导,但改革宗的基督徒不能因此连初期教会的主教制也因此否定了。我们必须学习谨 慎分辨,教会的管理模式既合乎《圣经》的教导,这些教导又可以找到明确的《圣经》根据或教会传统。完全否定教会传统,尤其是初期教会有使徒确认过的主教制 传统,是给我们带来了神学上前所未有解放,但也带来了极大的混乱。现在是反思的时候了。
西普里安论主教:西普里安被称为东方的伊格那丢,他把教会等同于主教团,并将救恩与主教紧密相联系。他把大公教会的主教职权标准化,使它成为大公正统的教 会学(教会的教义与生态)的核心。西普里安的主教职权观念,对于东方和西方基督教变成高度结构化的属灵阶层组织,具有大力促成的作用。他说:“人若没有以 教会为母,就不可能以神为父。”“在教会之外没有救恩”,背叛主教就是背主!西普里安的“主教联盟制”,也就是,每位主教都与其它主教和谐运作,并没有任 何主教高居所有人之上。他们互相依赖,每个决定都应得到全体一致的同意。主教的希腊字是“episkopos”称之为主教制英文是”Episcopal church”。到了第二与第三世纪之交的几十年间,主教职权对于整个罗马帝国的一般基督教会众,已经变得极为重要。最早期的基督教主教,纯是基督教会众 的主任牧师。通常翻译为“主教”的希腊字episkopos意思完全是指“监督”。最早期的主教是像提摩太等人,使徒或教会指定他们作为教会的领袖。
西普里安是德尔图良的学生,是第一个系统化将主教制与救恩等同的主教和神学家。他认为,主教是由主自己选召的,是使徒的真正继承人,并主张根据《马太福 音》16:18,认为教会是建立在主教上,而主教是教会的绝对主宰,决定谁属于教会的权利完全在于主教,某人犯罪后想重新加入教会也有主教决定;他是以神 的祭司的身份来领导教会崇拜并以此资格献祭。他是第一个教导教牧人员有真正祭司职分的人,按照他的主张,主教可以成立一个教团,召开主教会议,可以代表教 会整体的合一。他是以主教的合一作为教会合一的根基,同时也主张各主教间地位平等,并不将优先权让给罗马的主教,并称背叛主教就等于背叛神,任何人不服从 主教就没有资格和教会来往,从而其得救也遭到怀疑;而真正的会友总是在教会中,教会之外没有真正的救恩。
3、基督教大会与主教会议
东正教与天主教双方都承认公元325年在尼西亚举行的会议,是教会史上第一次基督教全体大会,在总数大约五百位主教中,虽然只有318位参加,并不能抹煞 这个大会的普世性。罗马帝国皇帝的主持与所有具有“使徒统绪”的主教被邀请,说明了基督教从区域性或主教会议到普世性的基督教全体大会,在基督教会的权威 上是一个突破。
今天所有基督教会(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新教)都承认,对基督教教义特别具有权威的四个基督教全体大会是:尼西亚第一次共会议(325年)、君士坦丁第一 次会议(381年)、以弗所第一次公会议(431年)和卡尔希顿公会议(451年)。而这个全体大会是以主教会议的方式实行的,主教大会在历史上空前具有 仅次于《圣经》的最高权威。
大公教会最后决定,早期的上述四次基督教全体大会,对所有基督教神职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教义管理教会的整个过程,这些决定是西普里安教会学的逻辑延 伸。西普里安虽有独到的眼光,预先看到主教会议将来管理教会事务的局面,但未料想到基督教皇帝的出现,主要的主教自然就靠他来执行基督教全体大会所作的决 定。以后虽然也召开过很多主教会议,但并不能以普世基督教会议命名。罗马天主教至今共承认21个所谓基督教全体大会,东正教承认7个全体基督教大会,都包 含了这四次大会,而改革后的基督教教派只承认这四次大会是基督教全体大会,并置之于《圣经》权威下。
如果今天的基督教教会承认这四次基督教大会的真理性,也就实际上认可了组成会议基础的主教会议和主教制度。当然也有少数的宗派不承认初期大公教会并非等同 于天主教这一事实,认为自使徒以后教会就全然偏离了《圣经》真理。但他们将处于一个矛盾和尴尬的地步:没有初期教会的教义基础和他们所认定的《圣经》正 典,他们如何认识《圣经》呢?作为基督教,也不能简单地将天主教和东正教统统归于异端,他们顶多算极端而以!没有天主教会保持的真理——尽管是真理与谬误 共存,作为天主教修士的马丁• 路德与约翰•加尔文从何开始他们的改革呢?21世纪,基督教会面临几乎与罗马帝国相似的挑战,教会需要在《圣经》和初期教会传统上的回归,重新确立主教制 的传统,强调主教的权柄,以保证教会的大公性。
三、改革宗的教会治理
1、加尔文的主教制
如果我们称约翰•加尔文是改革后的基督教的第一位改革宗主教,恐怕没有几个改革宗教会会爽快认可,但这是事实。很多人忽略了加尔文在日内外实行的教会管理 方式,与约翰•诺克斯在苏格兰实行的长老制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很多反对加尔文的人称他为新教皇,这正以说明他在日内外的教会管理方式并非公理制,加尔文当 然不会是教皇,这从侧面说明他的权柄在日内瓦是最大的,除了主教制的主教外,基督教教会没有哪一个主任牧师具有如此大的权柄。所以,长老制传统一般以约翰 •诺克斯为创始人而非加尔文。
“加尔文的教会理论是建立在批判罗马天主教会的基础之上的,但总的来说,他在这方面仍然带有浓厚的传统特色,表现出他的经院传统的一面。其实,在教会的一 些根本问题上,宗教改革派与传统经院神学的相似性更多。他们对教会基本性质的认识是一致的,都强调教会之外无救恩,强调圣礼在基督徒生活的作用。对他们来 说,教会作为一种社会机构是必不可少的,各种礼仪也是不能丢弃的,加尔文尤其如此。他既反对否定教会的再洗礼派的无政府主义,又反对认为教会的形式可有可 无的人文主义。作为上帝的恩典,教会的内容与形式同样重要,缺一不可。为了与全能的上帝命题保持一致,她更强调有形教会。”
加尔文改革的核心在教会。“在加尔文领导下,日内瓦教会按照古代教会的模式,实现了彻底改革,它也成为其他加尔文教会的典范,加尔文本人也被誉为近代西方 民主的典范与先驱。加尔文主张民主办教会,但并非是雅典式的民主。他不赞成路德平信徒皆教士(应为‘信徒皆祭司’之误),也不主张茨温利式的全体会众管理 教会。他反对走极端,崇尚中庸哲学,更主张共和体制,即在一定民主之上的共和,既防止个人专权,又防止混乱,实际上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民主。他要求平信徒参 加宗教活动,而非教会管理。在教会人员的选举上,普通信徒也没有多少权利,他们不能选举牧师。加尔文曾经有过的一点给与民众选举权的思想也没体现出来。执 事和长老由小议会和牧师指定,二百人议会只起表决作用,公民大会无发言权。宗教法庭里的长老都是议会成员,显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信徒,所谓世俗人员参与教 会管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同上书228页)
刘林海分析的没有错,加尔文的思想就是回到初期教会,所以它的管理方式就是初期教会的“主教制”,限于当时的情况,他不能这样直接说,但在具体的教会管理 中表现无遗。他可以说是改革宗的第一位主教。改革宗的牧师职分,包含了天主教主教与神甫职分,但区分不够细致,导致很多教会用主任牧师一词代替主教,既然 如此,何不回到《圣经》中用教会传统的主教称呼呢?有必要自创新名词吗?当然不是每个主任牧师都能适合做主教,主教资格问题,这是后面要讨论的问题。
1536年日内瓦约10000余人,1560年约25000人。1541年11月20日,日内瓦议会通过《日内瓦教会宪章》,并以此为根据组建新教会。法 令规定,教会四种领导职务为:牧师(pastor/minister)、教师(doctor)、长老(elder)和执事(deacon),是按照新约教 会的样式设立的 。大概除了牧师和教师是全职侍奉由教会付薪酬外,长老与执事很多是带职侍奉。恢复基督徒而非单独神职人员的教会侍奉与管理,是加尔文在教会管理上的巨大贡 献,也是他恢复新约教会和初期教会管理模式的一种具体表现。
按加尔文的解释,牧师相当于使徒(伊格那丢说长老们则像是神的代表团、是使徒们的组合),负责宣扬上帝之道,公开或私下教谕、警告、劝勉、谴责信徒,主持 圣礼,与长老及同仁一起纠正信徒的错误。宣教师(教师)相当于先知,负责向信徒教授真教义,以免福音之春正遭受毁坏,协助指导牧师维护教义、保护教会免受 牧师的错误伤害。长老监督每个人的生活,劝诫犯错误或生活不规者,相互之间全面改正。执事分两种,一类执事济贫,为穷人接受、分发并保存财物,包括施舍、 租金和年金;另一类执事负责照顾病人、掌管济贫津贴。加尔文重新划分城内的教区,组建圣格维斯、圣彼得和玛格德琳三个教区。法令规定牧师为5人,助理牧师 (教师)3人。宗教法庭由长老团和牧师团组成,其中长老12人,由德高望重的世俗人士充任,他们必须是议会成员。牧师团人数不固定,1542年9 人,1564年达19人。(同上书224-227页)
从这些资料可以看出,加尔文作为日内瓦的主人牧师或主教,有长老团和牧师团配合他。这已经是共和制度的雏形,美国的国家制度忠实地再现了加尔文的教会管理 方式:总统领导下的两院制。加尔文一天典型的工作是:每天早晨五点起床去,每星期讲道五次,教神学三次;每周四主持一次长老、传道人人的查经;探访病人、 犯人,他也有规律地探访会众,正如他在《宪章》里规定的。以上这些是他的日常责任 。 从这里可以看出一个日内瓦主教加尔文的工作中,70%以上是在传道与教导上。初期教会的主教首先是一个教师,然后才是管理,而天主教将主教主要作为管理人 员,实际严重偏离作为牧师们的灵性导师的主教角色,这是今天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
对加尔文的评价中,Philips Schaff在他的巨著《基督教教会历史》中有这样的指出:“他使小小的日内瓦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成为新教的罗马,成为基督教有史以来最具良好纪律的教 会。首先,加尔文是位神学家,是公认的基督教宗教改革教义的系统神学领袖。加尔文的第二个位置是立法者与纪律执行者。他是教会新秩序的奠基人,此新秩序使 新教教会协调起来、团结起来。一方面具有与罗马天主教的强大组织结构抗衡的能力,另一方面又防止了宗派林立、互不信任的破坏性趋势。在这点上,我们可以将 加尔文与教皇希尔布兰德相比。他们俩之间最大的差别是,铁腕的希氏将他那个时代的罗马天主教系统改革成严格的禁欲主义,建立了中世纪等级森严排斥性的非婚 神职人员体系;而加尔文则在社会法则的基础上改革教会,建立起一个众信徒皆祭司的民主化体系。”
奥尔森也指出:“加尔文的日内瓦,要做一个虔诚的城市,也就是一个神权政治的共和国,在地上效法在天上之神的国度。至少,这是加尔文为日内瓦所定的理想与 目标。当他住在日内瓦期间,表面上,他只是作这个城市的主任牧师。但是,在事实上,他在这个城市乃是一呼百应的独裁者。他是这个城市的先知,因此日内瓦市 议会与市民领袖,大部分都非常害怕与尊重这个自称为‘日内瓦仆人’的牧师,他们对于加尔文只有唯命是从的份。” 除了初期教会的主教制外,哪一种教会管理体制的牧师有这样大的权力与影响呢?
从对上述历史资料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日内瓦是,加尔文对教会的教导与管理,遵循的是新约教会的模式:主教制。
在16世纪改革后的教会中,当时只有英国教会保留了主教制,这就是英国的主教制——圣公宗教会。圣公会这个词出现于19世纪,指全世界与英国坎特伯雷主教 区有交流和隶属关系的基督教会。由于英格兰教会向其他国家传播,人们开始称之为“安里甘教会”(episcopal church)或“英国圣公会”。今天这个教派拥有超过七千万信徒,主要分布在非洲和南美。尽管圣公会内部意见分歧很大,但1888年召开的朗波斯会议还 是总结除了四条圣公会的基本原则:“1、《圣经》囊括了救恩所需要的一切;2、《使徒信经》与《尼西亚信经》是圣公会信仰的完整表述;3、圣公会只承认两 种圣礼:圣餐礼与圣洗礼;4、有历史承续的主教制是教会的唯一组织形式。
17到19世纪,英国是全球宣教最大的根据地,不能简单地说英国教会改革不彻底——因为保留主教制。清教徒在美国建立的以长老会制度为核心的教会,从根本上看,长老制的总会、中会等制度,完全是换汤不换药的主教制框架,主教制与长老制并非根本对立的教会管理制度。
四、主教制教会模式
中国教会的教训 自1980年教会复堂以来,在无宗派的名义下,以“三自会”宗统一教会,企图走路德宗和圣公宗的老路:教会从属于国家并服务于国家的政治目标,为爱国而爱 教。但这种方式并不合乎《圣经》的教会管理原则,所以神在中国兴起大量的家庭教会,以传扬生命真道。到现在,“三自会”与家庭教会各占半壁江山。然而到了 21世纪,无论是“三自会”还是家庭教会都面临同样的问题,那就是当一个教会的人数数以千计时,现有的管理方式,不论是三自会堂委会管理方式,还是家庭教 会家长制管理方式均难以为继:兄弟阋于墙的内部纷争、此起彼伏的外来异端、各自为政的山头派系,带来福音复兴后的危险,基督教会有可能堕变成一场无序的行 走在体制外的群众民间宗教活动,难以对主流社会文化和信仰发生应有的影响。其根本原因都在于教会管理的随意性,或者说教会管理方式严重背离《圣经》和教会 传统。
三自会的管理方式集中体现在1996年12月28日制定的《中国基督教教会章程》中,在五章2节“堂点组织的产生”标题下指出:“堂点组织是指教堂或聚会 点的管理机构。教堂建立堂务组织(至少七人以上),聚会点组织教务小组(至少三人组成),以上组织的成员由本堂点信徒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或协商产生,每届 任三年至五年,连选可连任。教会的教牧人员为当然委员。”
根据《中国基督教教会章程》规定,教牧人员包括:主教(监督)、牧师、教师(副牧师)、长老、传道员(教士)、执事。主教——负较大的牧养责任,但无特殊 的行政职权。主教应在四十岁以上,有较深神学造诣,或有著作,有丰富教牧经验,能团结同工和信徒,深受信徒敬重。主教由全国教务机构(中国基督教协会)提 名产生并按立;牧师由省教务机构考核按立;长老由地市、市教务机构考核按立。
从以上管理规定可以看出,中国基督教管理实际上是沿用天主教的教皇制管理模式,高度集中统一,高度服从国家政治,教区划分与国家行政区域基本一致,在实际 运作中,有一个既非教会又非政府的“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实际上是教会活动的最高领导机关,教牧人员按立前,要学习“三自精神”等(或其他时事政治如“八 荣八耻”等与时俱进的政治理论),“爱国爱教”,教会服务于国家,有些党员被党组织安排在教会作牧师。正因为如此,从生命成长角度讲,三自教会只是一个福 音幼儿园,教会讲台很难听到扎心的真道,灵里饥饿导致大量家庭教会的产生。
从《圣经》原则看,三自教会管理的问题出在以下几点:1、教会服务于政治,《圣经》不是教会最高信仰原则,这从“爱国爱教”一语次序就可看出。2、基层堂 委会管理方式无《圣经》根据,不是长老和执事怎能进入教会管理呢?3、“三自爱国会”管理教会的《圣经》依据是什么?4、“基督教协会”的人员产生的合理 性呢?5、主教已经成为一个荣誉官衔,主教不牧养教会,在教会管理中没有多大作用。6、党在“自治”教会而不是基督徒的自治,是假“自治、自传、自养”而 非真三自,很多牧师已经成了红色牧师。7、大量女牧师的出现,说明他们并不承认《圣经》真理的绝对性和超越性。教会管理违背《圣经》原则,自然导致教会没 有生命力而发生内讧分裂乃至异端,严重阻碍福音的传扬,甚至成为社会的问题,所以,恢复初期教会管理传统,用主教制管理中国教会,将是一个必然趋势。
1、主教制
“在三世纪教会的发展中,主教的责任至少在大城市和较大的乡镇大见增加,到了无法认识牧区的全部教民的地步。理论上,每个小教会都可以任命一个主教,但西 方的教会从来没有考虑在一个城市里设置多于一个的主教。……到了四世纪,有志气的教会领袖,开始时出任读经师,升到赞礼员(助理)与副执事,做到30岁。 然后做五年执事和十年祭司(神甫),因之当主教的最低年龄定在45岁。” 到了中世纪,天主教对神职人员的要求开始降低:“大品各等级的最低年龄为,辅助祭20岁,助祭25岁,神父和主教30岁;到了中世纪后期,教皇克莱孟五世 将辅助祭、助祭和神父的最低年龄分别降低为18岁、20岁和25岁。除了年龄,授任圣职还有其他方面的要求,比如身体健全,通晓拉丁语,拥有自由人身份等 。
加尔文也曾讨论过主教的历史:“凡受委任负教导职务的,都称为长老。为求防止因职位均等而生分争起见,乃由各城的长老从他们当中选出一位来,而尊称为主 教。然而主教较其他长老并非多有尊荣,得以管理同僚;他不过如同参议会中的执政官,提出当议之事,收集投票,施行劝告,告诫和勉励,用他的权威指导议事, 并执行大众所议定的事——这就是主教在长老的会中所任的职务。这种办法是因时代的需要,而由人同意设置的,已由古代作家承认了。例如耶柔米在论提多书上 说:‘长老和主教是一样的。在魔鬼挑起宗教分争,这人说我属保罗,那人说我属矶法以前,教会乃为一个长老理事会所管理。后来为要除去分争的种子,于是将整 个的管理委之于一人。所以正如众长老应当知道,照着教会的惯例,他们要服从那作他们主席的主教,照样主教也应当知道,他们高于长老,乃是由于习俗,而不是 由于主的委任,因此他们大家应当联合起来治理教会。’在另一处,他指明这制度很古老,因为他说。在亚力山大城,从传福音的马可到纥拉克拉斯 (Aeraclas)和丢尼修司(Dionysius),众长老总从他们自己当中选举一人来作主席,而称他为主教。因此,每一城有长老院,由牧师和教师所 组成。因为他们都执行教导,规劝和纠正的责任,如同保罗吩咐监督们去做的(多1:9);为求有继承人起见,他们就努力训练已经加入神圣战争的青年人。每一 城管一地区,每一地区接受其城所派来的长老,并被视为该城教会的一部分。每一大会,正如我曾提到的,只是为求保持秩序和安宁,都处在一个主教的指导下,这 主教虽较别人尊贵,但他自己却服从由众弟兄所组成的大会。倘若一个主教所管的地区太大,他个人不能履行每一部分所有的职务,他就在若干地区委派长老,代办 次要的事务。这些人就称为住乡主教,因为他们在乡区代表主教。”
加尔文对主教制的认识与他的实际管理脱节,但他将长老等同于主教的言论,成为改革宗教会的教会治理观,今天这些偏差必须基于《圣经》和教会传统加以矫正, 回到《圣经》中来。主教制其本质是一种教牧团的管理方式——以主教作为其核心领袖。教牧团模式是初代教会的主要牧养模式,从保罗书信可以看出,保罗在做工 时,他有一个团队:先是与巴拿巴,后来又有提摩太与路加等人一直在他左右;彼得做工也常常有很多同工。所以以彼得为中心的耶路撒冷教牧团,以保罗为中心的 安提阿教会教牧团,是《圣经》给我们团队宣教做工的好榜样。以牧师也可以形成团队,但当牧师多的时候,会彼此有纷争,以主教为核心的教牧团队,由于主教的 特殊地位作用,可以作为教牧与神学的领头人,合理有效地管理的教会。把由忠心和见识的牧者,放到应有的高度,如同当初的教父们一样,成为教会与社会的领 袖。
主教首先是一个《圣经》教师,一个具体教堂的牧师,全年应有70%以上在教会讲道和牧养教会,其他时间用于教导牧师同工、教授神学。中国教会最大的问题就 是一个牧师一旦有了学问,就不再牧会而全职做神学教师或单一管理,结果优秀的牧师在神学院而不在教会,导致教会真理教导与牧养贫乏,难以满足会中生命成长 需要,最后教会就只剩下老年弟兄姊妹。如果没有教会这个信仰的根基和家,神学院有何价值呢?1949年以前,北京燕京神学院的失败,就是因为它不以教会为 服务对象和支持,空谈神学研究而走向衰落。而当时的金陵协和神学院,以教会为依托和方向,大得兴旺。今天中国的三自神学院也在重复过去燕京神学院的老路, 把优秀的牧师放到神学院做教师,导致教会牧师整体素质严重下降。这与牧师的社会地位边缘化有很大的关系。一群不牧会的神学教师,最终会一定会堕变为一群理 论家,像这样的理论家能培养出优秀的牧师吗?优秀的主教与神学家从来就不是神学院培养的,而是在教会成长的。
鉴于此,中国新一代主教的任职资格自然就很简单了:1)是曾独立创建教会的宣教士。一个从拓荒到植堂走过来的牧师,才是一个忠心有见证的仆人。以中国福音 的发展看,先做宣教士3-5年后,条件是许可的,能独立建堂才算是一个通过考验的仆人。2)45岁以上的主任牧师。一个传道人,从30岁开始做牧师,到 45岁至少有几间分堂,能做到主任牧师,可以证明在灵性与管理上的出众。教父时代安布罗斯和亚他那修做主教只有30出头,那是初期教会的特殊。教会没有天 才只有仆人。3)神学教授。如果说前面两点是对忠心的考验,那么能被聘为神学教授,则是见识的考验,初期教会主教们大多是神学家。主教是牧师的导师,仅有 忠心缺乏见识(神学及人文装备),会有使教会走向保守和僵化的危险,也难以从文化角度影响社会。中国教会三巨人王明道、宋尚节、倪柝声,王明道是优秀牧师 代表,宋尚节是布道家,倪柝声则是一个杰出主教。至于那些不管因何种理由背主的人,都没有资格做主教,无论其学识与成就如何,如现在的一些所谓主教。
根据中国的情况,可以设立不超过318位的主教,西北以西安、西南以重庆、东北以沈阳、华北以北京、华中以武汉、华南以广州、华东以上海为中心,设立7个 大教区,每一个大教区主教人数在45人以内,3个全国机动名额。主教采取缺一补一、无缺不补、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所有主教组成全国主教团和主教会议,每三 年在七个大教区城市轮流召开,所在城市主教就是当然的会议主席和组织者了。全国主教会议是教会最高决策机关。七个地区的城市主教可以称为大主教(主任主 教)组成主教会议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主席每三年轮值,执行主教会议决定,协调日常7大区的教会管理工作。主教为终身制,但75岁以后自己可以 根据身体情况提出退休与否。
回到教会初期的传统制度,以主教制作为教会管理基本原则,以全国主教会议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决定中国教会重大事务,实行政教分离,拒绝政府对圣职按立的任 何干涉。涉及教会的重大事务的讨论决策权在全国主教团和主教会议,以主教平等作为管理的核心与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其他管理,但都是辅助主教制的管理体 制,主教管理教会可以跨地区,实行宗派化而非地域行政式的主教制,以主教所在地区作划分为大教区的基准。为防止走向天主教的教皇制,主教由所在主教区主教 推荐,由大教区大主教代表主教联盟讨论并按立,通知主教会议,由两个以上主教祝圣即可。基层牧区是牧师、长老、执事的管理,对应现在区县一级的牧区管理, 可设主任牧师作为牧区最高行政领导;教区实行主教、长老(牧师为教导长老)、执事的基本模式,以省和大都会城市为单位,以教师和宣教士作为教牧团成员协助 主教与牧师,最高总会是全国主教会议。这样,使教会回到《圣经》使徒时期的管理模式,以宣教作为唯一的使命。
2、长老制
对于长老制的教会管理方式,托马斯•史密斯 牧师在他的著作《教会治理问答》有一个回答:“长老制教会”治理模式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案是这样的:共有五大基本原则:(1) 主耶稣基督乃是那超乎万人之上的元首;(2) 牧师职分一概平等;(3) 治理长老为众信徒的代表;(4) 教会成员对自己教会中的圣职人员进行选举;(5) 各级教务审议会各司其权。
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是“长老制教会”宪章中,进一步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呢?回答是:长老制教会宪章中基本的要求乃是:(1) 教会中众牧师在权柄上一概平等;(2) 各个教会的治理与劝惩由数位监督或长老施行,而非由所有信徒共同施行;(3) 数个教会联于一起,根据环境所需,共同处于区会和其他长老会的权柄之下,接受监督和管理 。由于全世界的长老会管理模式基本接近,可以以台湾长老会的模式作为模版来分析。
台湾基督教长老会有全备的章程,章程指出:“长老宗体制以中会为中心,举凡教会之设立、管理及处置,以及人员之管理皆以中会为主要机关。中会的会议是由中 会牧师团与属下各教会所选出的长老共同组成,执掌并运作教会之宣教及各项有关事工” 章程规定,中会掌理下列事项:一 宣扬福音及关怀社会。二 设立及解散教会。三 监督及指导教会,定期办理长执训练课程。四 办理上诉事项。五 在总会体制下与其它中会联络、协调。六 管理财政。七 办理牧师、教师之应聘、分派及任免。八 管理及指导中会属下机构。九 监督管理辖内牧师及教师。十 辅导牧师、教师参加在职进修教育。十一 规范牧师、教师之谢礼。
论到牧师职分时这样规定:“牧师为本宗教会之主要专任教职。从长老宗的体制说牧师也是长老,他是专务于教导之工作的长老,就是上帝话语的仆人。从体制上 看,牧师系受中会派驻特定教会或机构,他在身份上是属于中会牧师团的一员,以中会为团体共同致力宣教的事工,同时受中会指派担任小会会长,借着主持小会与 教会所选出的长老一起治理教会” 章程规定:小会为本宗教会体制上治理教会最基础的代议单位,由牧师和长老组成,牧师为小会会长是中会所指派的代表,长老则由会员选出,两者共同组成小会, 体现本宗中会中心,及长老治会之体制精神。
第 32 条 小会由该教会牧师、长老或中会所派牧师、长老组织之。小会开会需有过半数之出席,至少应有三人,其中牧师一人、长老二人。
第 33 条 小会掌理下列事项:一 宣扬福音与关怀社会。二 礼拜及圣礼典。三 办理会员籍,维护教会纪律及培养会员信德。四 管理教会附属机构。(附属机构指由教会斥资经营,或行政权隶属教会行政单位,或藉由契约使用全部或部份教会财产、设备,而受小会监督者。)五 管理财政。六 召开会员大会。七 办理牧师及长老、执事之选举。八 办理牧师续聘事宜以及长老、执事之任免。九 向中会申请有关事项。十 选派代会长老。十一 其它有关教会行政。
第 34 条 小会会长由牧师担任之。小会会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得请中会内现任牧师代行。小会会长出缺或请假超过半年以上时,由中会另派牧师为小会会长。
第 35 条 小会会长之职务如下:一 召开及主持小会。二 执行小会所掌理事项。三 出具证明书及转会荐书等。四 在记录及必要文件盖章或签名。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牧师是教导长老有《圣经》根据,作为基层教会管理模式,这种牧师、长老、执事的结构是很好的; 但当教会的分会不止一家时,作为中会的长老会经常存在的问题是:牧师常常成为影响很有限的雇员式传道人。所以长老会四个大问题:1、依据《圣经》原则,牧 师与长老并非出于民主选举,而是神的乎召;全部选举显然有悖圣经原则。2、民主选举的长老制度,常常使得长老会权柄很大,导致牧师地位实际低于长老;3、 牧师的聘任制,使得牧师受制于长老会,难以有真正委身和捍卫真理的权利。4、中会实行民主选举会长,会长不是主教,容易议而不决,客观上使得神的道的权 柄,被一群非全职、非专业的长老所决定。所以,台湾长老会教会,在基层堂会众,牧师是小议会议长,由中会派到基层,而不是由基层堂会自行选举决定的,这是 沿用主教制的管理精神,可以沿用;但在中会必须建立以主教为核心的主教制体制。长老制是由主教制发展而来,但已在根本精神上有了改变,教会作为神的家必须 是神权管理,而绝不能依赖人本的民主选举确定主教和长老。
3、主教——精神父亲
现代社会最大的危机是什么?很多人会异口同声回答说“信仰危机”,但信仰危机表现在具体生活层面的征兆是什么呢?精神父亲的缺失! 用前国际心理分析学会主席鲁伊基•肇嘉的话说就是:“一种全新的事物将被证明比父亲的缺失更加严峻,那就是对父亲的追寻的缺失。”
牧师杀人可能吗?可能。主任牧师会发生婚外恋吗?答案是肯定的:会!为什么呢?
美国某教会纪福赞牧师因妻子与同工发生婚外恋情,一怒之下竟失手打死同工而因杀人罪入狱。美国另一华人教会著名主任牧师因婚外恋情被教会解聘!看到和听到 这样令人震惊的消息,令人震惊,但也引人发省:牧师作为教会领袖,付出全身精力牧养教会,往往身心疲惫,经常忽略家人需要,导致国内30%左右牧者婚姻亮 起红灯;韩国教会牧师早亡和师母患抑郁症亦非个别现象。作为牧者他们犯罪,似乎十恶不赦。但作为一个人,他们也有灵性与心理的冲突和软弱,值得我们深思的 问题是:谁来辅导和遮盖牧师们的灵性与心理创伤呢?这是一种偶发现象还是教会治理的缺陷所致呢?
答案很简单:牧师精神父亲的缺乏导致他们的心理孤独与绝望,无法自控而犯罪。
教牧辅导经验告诉我们,在教牧辅导中,主教或牧师的人格对咨询辅导者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然后才是技巧和知识。在很大程度上,辅导成功与否,取决于辅导 着在多大程度上能成为被辅导者的“精神父亲”。一个主教或牧师就其牧职的牧养责任而言,应该是一个教父——教会会众精神和情感上的父亲。父亲角色是上帝权 柄在人间的代表,所以无论在教会还是在家庭中,一个人与父亲的关系的亲疏决定他的婚姻和人格健康水平。这是专家们从大量的心理咨询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结论, 符合《圣经》中男人是头的总原则。
从理论上讲,主教牧师神甫们似乎不应有心理障碍,但实际上人肉体的有限和软弱常常使他们陷入困苦,而且因教牧身份的特殊,使得他们不能真实表现自己的软 弱,如果缺乏经常性的心理“维护、维修”,天长日久生病或生大病在所难免。而华人教会对心理学等学科的贬低,使得牧师不敢公开寻求心理咨询帮助,也妨碍了 心理咨询(教牧辅导)在教会的发展和应用。
对美国纪福赞牧师杀人一事,有慕道友问:“牧师是教导人对付罪的,为什么他自己却胜不过呢?”他的回答是什么呢?他自己说:“按法庭指派的心理学家的分 析,我失控的原因,是牧师及丈夫的双重角色冲突导致我精神崩溃,该愤怒的丈夫及想不断宽恕的牧师,让我人格分裂。案发前我曾寻求心理专家的协助,包括母会 多位牧长专家的辅导,寻求各种处理方案。我也试图从信仰的角度切入,与当事人祷告认罪,恳求主的怜悯赦免。不料却在瞬间的震怒下,铸成难以挽回的遗憾,造 成重大的伤害。不仅愧对受害者家人及教会,也让主名蒙羞。”
“牧师是个普通人,有着人性的软弱与极限。我曾希望像神一样不断宽恕,但我忘了自己只是个人,是个里面隐藏着震怒的丈夫。正像我的朋友是个性情温和、信心 坚固、多方恩赐、满有爱心的同工,但也有着人性中难以告人的软弱。在许多不幸的巧合中,我们不够警惕,掉入撒旦的陷阱里,入了试探而难以自拔,这个悲惨的 结局就逐渐形成了。我曾苦思良久,何以惨剧发生在受害者、妻子与我,三个立志爱主的人身上?只能更认同保罗说的‘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 意的恶,我到去作……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纪福赞自己反省时指出:“在家庭和服事上,我曾以坚定的信念告诉神说:‘我照顾你的家,你照顾我的家。’因此,我曾沉迷于教会的服事,忽略了家人的感受及 需要。内人常抱怨我不应作牧师,应作没有家庭顾虑的神父,专心服事。我愈拼命服事,家人离我愈远。当我专注于教会的灵性增长及策划建堂时,无形中,我的家 庭正被撕裂。我曾很难理解这样的逻辑及结局。”
从教牧辅导角度看,这个问题很简单:在教会侍奉与家庭发生冲突时,应该首先处理家庭问题。《圣经》早已有教导:“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 会呢?”(提前:3:5),但为何心理专家和牧长专家在这样基本的问题上,没有能给他一个有效的意见呢?原因很简单:心理专家不懂《圣经》,而很多牧长专 家不太懂教牧辅导,错误理解耶稣的教导认为爱主就是舍家(太10:34-39)。很多教牧人员家庭之所以出问题,原因并不复杂:丈夫忽略了对妻子的关爱! 为侍奉而侍奉本身就是错的!教会有些人过于“属灵”忽视人的情感需要,而心理咨询单纯强调心理忽略灵性需要,都走向片面。牧长专家未必不知家庭的重要,但 担心被人指责为“没信心,不靠神”,人言可畏,所以只好痛苦忍耐,直到忍无可忍时爆发。美国某华人教会主任牧师也因婚外恋而被解职,种种悲剧这提醒我们, 重读“雅歌”明白其中深意,未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天主教会神父不断出现的性丑闻,也提醒我们,肉体需要必须加以重视,因为“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 殿吗?”(林前6:19)
男人的本质是什么?父亲!父亲是男人的本质。从基督信仰与心理角度看,主教与牧师就是教会中会众的一个精神父亲。比如教皇的英语词Pope来自希腊 “Pappas”意为“爸爸”。所以在教牧书信中涉及主教与执事资格时,对家庭是否健康很看重:“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 神的教会呢?”(提前3:4-5)还有提前3:12节“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 6:4)“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西 3:21)《圣经》反复强调教育子女是父亲的责任。这绝不是偶然的——“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 神的形象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林前 11:7)
所以,做不好自己家里的丈夫与父亲,则能做好众人的精神父亲呢?天主教会的神职人员独身,使得他们只是一个男人而不是一个父亲,所以,父性的缺失导致对母 性关爱的加倍渴求——这就是天主教会崇拜玛丽亚的心理根源;这与佛教中本来的男性观世音到中国变成女的同属一理——源于中国文化精神父亲的缺失。天主教会 明白主教与神父是教会众人的父亲,但忽略了经验主义的人,若无做生理父亲的经验,何以能做好别人的精神父亲呢?从这里可以看出,教牧辅导不仅仅是对会众 的,也更是众牧者自己的自我保健和治疗手段,牧师们也必须有自己的教牧辅导“导师” (mentor)!这就是初期教会设立主教制度的另一层教牧意义。
纪福赞的悲剧,不由得我们要问:牧师辅导会众,那么,谁来遮盖和辅导教牧人员心理的软弱呢?因人天性的软弱,基督徒甚至教牧人员出现心理障碍都是正常的, 关键是怎样依据《圣经》原则具体实施治疗!在耶稣的身上,教导、传道、医治三者并不互相代替,而是互相补充。没有教会牧养经验的人很难体会其中的酸甜苦 辣。出现心理乃至生活问题,本人肯定要负主要责任的!但由于华人文化的特殊性,很多参与教会侍奉的人本身就带有心理创伤,国内教牧人员普遍被人们和社会轻 视,同时又有很大的权柄,业绩考核又很世俗化、结果导向,迫使教牧同工心理边缘化,产生自恋型和偏执型人格,长此以往,自己癫狂不说,必然将教会带向混乱 和纷争!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一个生命体,这是教会神学层面的意义;但也要看到,教会就其社会存在形式而言,也是以组织的形式存在的,所以也必须从组织行为和精神 性学的角度加以审视,才能使我们对主教作为教父的作用及意义有深刻的认识。主教不但对牧师等教牧人员有导师的精神心理作用,对满足教会弟兄姊妹的精神父亲 和心理父亲的渴望,从群体心理力学角度看,须臾不可忽视和缺乏。天主教会的教皇制,从心理学角度看是一个巨大的成功,但从信仰角度却是一种偏离,但为什么 会发生这种严重的偏离呢?
作为会众精神父亲的主教意义 组织在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性联结,其中最基本的是组织中每一个人对组织的真理性和永恒性的潜意识认同:相信自己所作的事实最正确的,相信这些所作的是与人与 己都是有价值;而价值本身就是精神性的所在,已经具备了永恒性的特点。人类社会最基本和原始的组织,无一例外的源于对上帝或者自然神灵的崇拜机构:信仰、 宗教、迷信、巫术、甚至邪教等等。组织由人构成,所以组织也有它的人格,这就是组织人格;但组织行为的性别倾向却一直为人们所忽略。
人类社会的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该是基于人类本身,这似乎是一个不言自明的真理,但人的精神心理现实并非如此简单。人类是由男性和女性这基本的两性性别所构 成,很自然人类的信仰、经济、政治、心理、精神都可以简单分成男性与女性两种基“色”,如果说男人的本质是父亲,女人的本质是妻子,人类文化也可划分成父 性文化与母性文化两种基色。最典型的父性文化莫过于西方资本主义的基督教文化,而最典型的母性文化殊荣当属中国的儒家文化。
组织是一种精神联结,也是个体生命体的连接,人类有性别,组织也因此也被打上了性别的烙印,所以组织人格与组织行为也有性别:父姓与母性。在某种意义上, 人类的理想与主义毋宁说是“性”饥饿和真理缺失的替代品。这就使得组织与性有了永远不可割舍的联系。宗教力图超越性别影响,家庭却要强化性别角色,其他各 种组织无不在父性与母性之间的性别阴影中摇摆。极权主义是对父性的反抗,在本质上是母性的泛滥,表面但却更加父性化,因缺乏父性而反向强化。男性因缺乏父 爱而爱同性作为补充,女同性恋因缺乏母爱而爱上同性。
精神是什么呢?从《圣经》神学角度讲,上帝是人类精神的根本源头,人类的精神现象是上帝之光的人性折射,无神论者可以将神看作领袖、大救星、皇帝、偶像等 神性代替者。 正是精神的绝对性才使得人类有了沟通的可能性。无神论者比有神论者更加渴望精神的绝对性和超越性,否则,斯大林主义的个人崇拜和法西斯主义式的独裁便不会 产生。绝对精神超越了性的心理与生理,这就是神学中的上帝,所以上帝非人,更无男女之辨。但人类的精神性存在如真理、理想、主义、民族、哲学却难以超越人 类的生理与心理层面的性别烙印,深深打上了性(男性与女性)的标记。精神的超越性为人所共识,但隐藏于组织中的性学根源却常常被人们所忽略,这就是源于人 类生物性别差异的精神父亲与心理母亲。领袖被称为父亲,祖国被称为母亲,天主教有圣母玛丽亚,大乘佛教有女性的观音菩萨。人类文化与宗教中,两性的性别影 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女权主义试图超越性差异,实际上正是企图在中性化的面具而成为男人。
从《圣经》原则看,人是二元三结构的生命体:二元是身体与精神,三层结构是指精神、心理和肉体;如果将精神与肉体各看作一个园,心理则是身体与精神这二元 的重合部,非重合部则构成人的无意识世界和无意识身体。如果说肉体快乐的核心是性,心理快乐的核心是爱,那么,精神世界快乐的核心则是灵 (spirit)。集权专制组织是缺乏精神父亲的极端表现,如法西斯主义、斯大林主义的等,所以用更加男性化的表现获得灵魂深处永恒父亲的赞许——理想、 主义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
二十世纪至今以来是一个人类精神危机的时代,但同时也是一个性泛滥的时代,也同时是一个同性恋时髦的时代,究其原因是基督教真理绝对性的丧失,虚无主义与 多元主义甚嚣尘上,这也是所谓后现代的根本特点。人类陷入了感觉性的肉欲之中,而其精神性学的原因是精神父亲的丧失和母亲阳具的无限膨胀。这种反叛的潮流 导致了人类精神世界的迷失:法西斯主义的再度兴起、恐怖主义的世界性弥漫、同性恋的朦胧暧昧和诱惑、男女人类的中性化时髦等。二十世纪德国人赖希《法西斯 主义的群众心理学》的性学观点,从进化论角度间接证明了精神父亲——主教的迫切性。
美籍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和社会学家威廉海姆•赖希(Wilhelm •Reich 1897-1957) 在他的名著《法西斯主义群众心理学》一书里,将法西斯主义理解成普通人几千年来一直被压抑的基本性需要和性冲动非理性的群体表现;赖希认为,每一种有组织 的神秘主义的形式,包括法西斯主义都是依赖于群众未满足的情欲高潮渴望的而被建立的。只要一种意识形态改变了人的心理结构,它就不仅在人身上在生产自身, 而且还会成为一种物质力量。法西斯主义与性无能、反性的神秘主义、权威主义的群众心理学息息相关,所以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总是类似宗教运动。简单说,性无能 和性饥饿会导致精神层面的理想主义和专制主义——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
他特别指出:强制性的控制一个人的性活动,坚持性压抑,会导致病态的有情感色彩的荣誉和义务、勇敢和自制的观念。性禁锢和性固着建立了封闭的权威主义家庭 的感情纽带,同时也为接受其他各种具有“补偿性荣誉感”特征的意识形态准备了条件:祖国——母亲,元首——父亲。民族主义的爱国情感来源于对母亲的热爱。 性高潮受阻是法西斯主义和神秘主义宗教的共同根源,他们追求的文化革命目标都是对一切快乐原则的生活领域的征服。起初,性快乐是善、美、幸福,它使人与自 然普遍地统一起来;当性的感情与宗教的感情彼此脱节时,性的东西就被迫成为恶的、地狱般、凶魔似的。所以只有自然的爱情、劳动和认识才能摧毁法西斯主义。 赖希认为,正是这人身上的怪物——被压抑的性需要和性冲动,构成了法西斯主义的精神核心。而且每一个人身上都有法西斯主义的情感因素,法西斯主义是普通人 性格结构有组织的政治表现。
赖希与法国群众心理学家勒邦在其研究群众心理的书中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即群众是无意识的,他们凭本能行事,低智商非理性,他们完全不可以被改造的,群众 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群跟从本能行动的流氓。有什么样的国家,就有什么样的人民;反过来也一样,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而且一种社会的主流意 识形态呈现非理性,更会成为民族无意识融入每一个民众的血液之中,也会使群众的性格结构成为非理性状态。除了信仰(上帝)之外,改造群众思想和民族性几乎 是不可能的事。这一点不但被法国、德国的历史所证实,也被二战以后世界各种大小专制国家统治手段的现实所证实,而且正在被当今世界上层出不穷发生的战争与 暴力现象、恐怖主义思想现象所印证。
必须特别考虑群众心理的巨大影响 ,加尔文指出“我认为老底嘉会议的教令,不将选举权交于群众之手,是大有道理的。因为头脑太多,对事情的意见很少能趋于一致;几乎每次都证实了,无常的俗 人,总是意向分歧的。但是对于这种危险,曾有一个很好的纠正法。即先由教士单独举行选择,将当选人推荐给地方官,或参议会和总督,后由他们对当选人加以详 细考虑,若认为合格,则予以认可;否则,另选他们认为合格的人。然后将此事提交民众,他们对这些意见不必同意,然而却不易趋于混乱。选立之事也可由民众开 始,以求找出他们所愿望的主要人物是谁;听到人民的愿望后,教士再进行选举。如此,教士既不能完全照着自己所喜欢的去选择人,也不必完全顺从民众的愚妄之 见。这个办法也为利欧在一处说到:‘我们必须有公民的投票,人民的同意,地方官的批准,和教士的选定。’他又说:‘要有地方官的证明,教士的署名,议会及 民众的同意。理性不许可我们有别的做法。’老底嘉会议所颁布的教会也无非是叫教士和地方官,不要为轻率的民众所左右,反当随时用谨慎和严肃来节制民众的愚 妄和狂暴。”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赖希看到法西斯主义组织、精神、与性压抑具有高相关性,这是对的,但却未看到这与欧洲丢失传统的基督教信仰有很大的关系。绝对精神上 帝——父神的“死亡”,导致了人性之“神”——国家元首和政党主席的诞生:但他们毕竟不是神,无法逃脱罪性的本性,也无法满足民众追求永恒父亲的灵性需 要,结果比无信仰者更加凶残。美国,因为坚守基督教信仰而得免于世界大战的荼毒。但赖希开出的“性解放”药方,也曾使美国社会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陷入 混乱;“9•11”的丧钟警醒了美国人,所以他们又一次回归基督:选择基要派基督徒小布什做总统是美国人的智慧。
精神是性的父亲 从伊甸园开始,人类不仅仅脱离了上帝这个精神之父,造成人类精神世界的第一次人神分离(上帝造人),而且人类自身又发生了第二次分离:人从一个整体分出女 人,作为人类的男人与女人从此都是残缺不全的个体。当人类想要成为神的时候,这种分离成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作为神学中的罪人(以我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 心),对上帝的追求演变成对精神父亲的追求;对爱的渴慕变成对心理母亲的颂赞。失去了精神与神和好的快乐,等而下之,人们便用心理之爱替代精神快乐;当爱 甚至也不可得到时,肉体(食、色)性欲之乐便成为最简单也是最低级的快乐。由此,人类要堕落在性欲、食欲、物欲、权欲的泛滥之中,要么以禁欲主义的方式, 以抽象的具体性精神如“祖国”“元首”“国家”“理想”“主义”“主席”等作对绝对精神的替代物满足灵性饥渴。以更加冷酷、阳刚、男性的意识形态,无意识 地表现出对永恒的神性之父的渴望。作为必然,就是对正常人性之爱与理想的法西斯主义式的摧残压制,以通过对其他人类鲜活生命的摧残,用圣化的方式发泄被压 抑的性快乐。
人性的三层结构,决定了人性的三种快乐:肉体以性作为快乐高峰,心理以爱作为快乐高峰,精神以神作为快乐高峰。只有在造物主哪里,人类才能根本解决这种分 离性焦虑。所以耶稣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 传道书9:7-10节也指出:“你的衣服当时常洁白。你头上也不要缺少膏油。在你一生虚空的年日,就是神赐你在日光之下虚空的年日,当同你所爱的妻,快活 度日。因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的分。凡你手所当作的事,要尽力去作。因为在你所必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谋算,没有知识,也没有智 慧。”
所以,组织也有自己的“性”格——personality of sexuality.因为精神世界天父的丢失,所以人类的罪性以性欲方式占了上风,元首——父亲,强奸祖国——母亲。对没有用永恒盼望的人来说,赖希是对 的:极权主义是被压抑的群众的性高潮的组织性组满足,需要的补充的事,这种性欲是母性化的,指向人类生养之母性——祖国。因为它是乱伦的,是丑恶的,所以 也是不容批评和公开的,极权主义的神秘主义特点正明了这一事实。但对基督徒来说,这不是问题。然而,由于基督徒灵性成长的差异性,我们不能不考虑灵性水平 较低的大多数基督徒的精神心理需求——主教以其父性生命的成熟和德高望重,作为上帝在人世间的父性代表,凝聚会众的精神心理能量使不致爆炸!

最后结论:关于教会、主教、父性的关系,可做一个简单的结论:
一、主教制是源于《圣经》和初期教会传统的教会管理制度,基层教会涵盖了长老制的优势,最高层决策机构主教会议又有公理制民主的精神,继承了改革宗的核心 原则(惟有《圣经》、因信称义、政教分离),又解决了中国教会山头主义和一盘散沙的问题,也为在《圣经》基础上的与天主教、东正教的合一合作奠定了神学基 础。面对中国极端个人主义的儒家文化,主教制的共和制方式,可以有效解决教会松散和软弱的组织问题,为基督教的主流化,做好组织上的准备。以制度性的主教 权柄取代个人魅力型的家长式教会管理模式,是每一个传道人的当然责任。
二、作为牧师导师的主教 以牧师为代表的教牧人员,包括神学教师、宣教士、长老执事、义工同工等,当他们忙于教导与牧养教会会众的时候,他们的自身的灵性与心理需求,需要主教—— 父亲般的长者的父爱的遮盖。而主教自身的问题可以在主教团中得以解决,在精神与情感的实际辅导咨询中,尊卑的原则在无意识地发挥作用,所以一个牧者不可能 求助于一个地位、阅历和年龄都低于自己的牧者。虽然从神学角度看这是荒谬的,但从心理角度和现实来看,这又是人性的必然——毕竟每个牧者也有他的人性软 弱。主教制的主教正好可以满足这样的要求。基于教会权柄而非年龄、学问、资格等的人本因素的服从,有助于消除华人教会牧者互不服气、彼此割据的局面,让每 一个牧者自己首先成为谦卑和服从的典范。
三、作为会众和组织精神父亲,组织和会众也有它的“性”格:性取向或偏好,它影响组织和会众的开放性、人性或凝聚力。信仰与宗教是精神性的,家庭是情感 (心理)性的,而国家与政党、企业表面上则是物质性的,其实在本质却是精神性的。人的本质的精神性、决定了组织行为、组织人格、群众心理的精神性,而精神 的源头则是上帝:神学的或人本的。作为教会组织上帝之国在人间的天父的代表——主教,是组织和会众性取向和性偏好满足的最好方式。而教会作为神权组织,又 有个体精神父亲需求,这都在主教身上得以满足;然后可以辐射到社会一般民众。精神性阳痿才是现代人遭遇的最大危险。但对大部分人而言,上帝在天上,我们人 类在地上,所以孤独软弱的个体更需要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父亲——这就是主教的精神心理价值。
四、主教作为教会领袖和神学教授,以自己的独特身份,作为社会的教父,在学术上可以对非基督徒社会的政治、文化、心理产生巨大的影响,从上到下,辐射到社 会各个阶层。初期教会的教父们也是杰出的神学家,以其作为教会领袖的角色,从教会、神学、文化三个角度,程度不同地引导社会灵性的方向。由于基督教的体制 和教育原因,考虑家庭教会的快速发展事实,中国牧师的数量会越来越大,但社会整体地位偏低和严重边缘化的现状反而在不断加剧,牧师们自身素质偏低这一现状 很难在短期有根本性的改观,当然也就很难对社会产生有效影响。这一点,需要靠主教们的以自己的生命和学术来逐渐改变,这是今天设立主教制的社会政治文化意 义。随着教会的全民化,教会不得不面临政治的缠绕,这更需要主教们以专家身份代表教会介入,这是另一个更高层面的挑战。
正因为如此,所以,天主教会特别指出,在大公主义的交谈中,今天基督教世界协会(WCC)对于主教职务发表了四项主张:
1、主张新约时代以后,主教职务并不是由使徒传下来的教会的唯一标记,也不是有次序地传递使徒职务的唯一方式。十六世纪后,基督的教会中,根据保罗的著作,发展出来的长老制度、会议(公理)制度,也具有主教职务相同的功能。
2、初期教会的确普遍地都是如此,也有明显例外的例子。
3、以上两项主张,并不是贬低或忽视主教职务,它只是忠于历史。换句话说,一方面承认主教职务是继承使徒职务,另一方面,也是对于没有主教职务的教派,他们不同的主张,保持开放的态度,承认他们也有使徒职务的可能性。
4、承认主教职务是重要的,不应该减少对主教职务的尊重,因此,希望更多的教派能够采取主教职务,肯定主教职务是有次序地把使徒职务传下去的唯一的、不可改变的方式 。
中国教会的复兴是前所未有的,但是中国教会的世俗化速度也是前所未有的;脱离“三自会”的病态保姆模式,要走上真正的灵性复兴,必须按照政教分离原则,由 教会自己管理教会。不管是基督教还是天主教,都有其极其成功的时期,但在中国这个类似罗马帝国的国度里,目前的尝试基本都是失败的。中国教会往何处去?这 并不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上帝的手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教会,也从来没有离开中国,历史已经给我们留下了答案。这提醒我们,必须回归教会传统,接续主教们的 制度,从初期教会的成功历史中寻找办法。其实今天华人教会所遭遇问题,初期教会不但遭遇过,而且与今天相比较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解决非常成功。缺 乏传统的华人教会,有必要跨越16世纪的壁垒,重新在《圣经》原则下审视新约教会的2000年传统,这就要看我们华人教会的众牧者是否有一个谦卑的学生心 态了。
愿上帝赐福中国教会!

2007年2月11日第一稿完成于温州
2007年3月15日第二稿完成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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