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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禄书信[讲义]

时间:2008-10-26  来源:  作者: 点击:

                                                                                      

 

       我们不会看遍全部保禄书信,主要是处理四大书信:罗马书(16)、格林多人前(16)(13)书、迦拉达书(6)。不过,厄弗所人亦是六章,所以,不一定是篇幅的问题。

       故此,不是很完整的说法。所谓大,是指其重要性。四大书信的重要性,在于教义上的影响力。不过,四封书信各有不同。罗马人书教义性很重,因为保禄在信一开首就说明讨论因信成义的问题,而迦拉达人书亦然,都是专门讨论因信成义,不过侧重点不同;格前后的背景甚重要,因为看到保禄与他建立的团体的关系。要认识保禄,我们不可不读格前后书,当中,谈到他作为一个宗徒、传教者的自我认知,为我们认识保禄,极重要。

       附带一提:除了四大书信外,余下的分为几组,有些确信是保禄写,有些是存疑;确信是保禄写的,有些是早期,有些是狱中书信,有些是牧函。

       格前后讨论的重点是保禄的职务及他自己宗徒的身份,复活的道理。

       罗马人书及迦拉达人书重点讨论因信成义的道理。

       希望大家可以看四大书信一遍。至于背景阅读,可以考虑Martini枢机主教【圣保禄:一个福音的忠仆】、【保禄的自白】。我们亦会采用【新约导论】关于保禄书信的内容,如页170-178总论、179-189罗马人书、201-209迦拉达书、190-200格前后;白朗神父的【新约导论】409-421总论、559-584罗马人书、467-482迦拉达人书、511-540格前、540-548格后、422-455共两章讨论保禄的生平、神学及他留给我们什么的遗产。

 

保禄神学需要留意什么? (1)是深?是浅?(2)是否完整和系统?由于保禄是在很匆忙之间, 所以系统不明确, 但他所写的一定是他所深信的。(3)他所写的是否随着年龄而有一个进展, 得前大概是50年左右写成, 罗则在58年写成期间, 他在思想上是否有一个进展?保禄的积极传教生涯中, 多次面对死亡的威胁, 也遇到很多困难,所以可能有前言不对后语的情况。(4)他的神学有没有焦点?(5)他的神学是指向光荣还是十字架?

形式:

       先看宗徒大事录:在宗徒大事录亦有信件,如十五章中耶路撒冷会议后有一封书信。古时的书信,(1)不太长;(2)三部份:一、致候;二、内容;三、问候。保禄书信亦依此一格式。有学者研究希腊与犹太都是这三部份。

致候一定有写信人及收信人的名字,而且第一句应该包含请安。故十五章的信就写明是宗徒和长老们,收信人是三个地方的教友,并有请安。在二十九节,祝你们安好,是最后的问候和祝福。

在二十三章二十五节,一位千夫长写给总督。二十六节是致候词,故有写信人及收信人的名字,并有请安的字眼。在三十节有祝你安好,作祝福语。

保禄书信的格式莫不如此。

 

罗马人书:

(1)   致候辞:由11-7, 很长,写信人为保禄, 他对自己的身份加以描述,他有时也会提及他的同工,收信人是一切住在罗马的基督徒团体,而“请安”二字则有点变化, 有基督徒的味道, “愿恩宠与平安由我们的父天主,和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赐与你们。”为何那么长?他想介绍自己,因为罗马团体不是他所建立的。

(2)   主体:18开始, 15章中部, 他除了讲及教义之外, 也有劝喻部份, 即有关信仰生活指导的部份, 14章的应以爱德行事, 应效法耶稣等。结语:15章末部, 通常是透露自己的行程和募捐等

(3)   问候和祝福:16章,他问候了很多人,由于罗马有很多人来来往往, 特别是受迫害的人, 所以他认识部份团体内的人, 而且也是一个颇大的团体。另外,也为表示友好和关系。祝福是以赞颂词形式出现。

 

教义部份是在那里开始?116节开始。那么, 18-15是什么?是有关保禄的感谢, 所以在主体内也可以有颂谢词。即主体可分三部分:颂谢词、教义、劝谕。对象多数是感谢团体的信望爱德。

书信的目的:由于各种原因, 保禄未能到罗马, 现在似乎有机会了, 保禄于是先写一封信, 申述他因信成义的道理。

教义116-17是主题章节, 其它书信写得很匆忙, 但保禄似乎有时间有系统地写下他在罗马人书的内容。

大概一章至十章是教义, 十一章到十五章是劝谕。不成比例。

1622可见有代书的人, 名为特尔爵。所以可能是保禄口述, 或许是一字一句的说, 也有可能是以速记的方式记下。

 

迦拉达人书的格式:

其写作背景, 当地团体有困难和疑惑, 故保禄紧张地给他们一封信, 语调也有明显的分别。

(1)    致候辞: 11-5写信人是保禄, 收信人是迦拉达众教会, 是多于一个团体。究竟迦拉达是指一个地域还是一个地方或城市?保禄也为自己的召叫和宗徒身份和所传的福音作辩护。

(2)    主体: 没有颂谢词,16有点责怪这些团体归向另一福音,并指出有人扰乱他们, 可见他有不少敌人, 有些甚至会跟着他, 与他作对。书信的目的是想帮这个摇摆不定的团体, 111开始至尾都是辩护, 是自传体的数据, 述说他归化的过程, 211重提安提约基雅的事件。214-15开始是教义, 16节则是主题章节。第6章结语部份, 611开始至尾, 没有保禄的行程计划, 而这里是他亲手写的, 可见以下的内容是很重要的,也是因信成义的道理。

(3)    问候?没有。只有向团体的祝福。

总结: 格式相近, 但也有变化。

看白朗神父的资料422-455

第十六章分开两个部份:保禄的生平及其神学。白朗神父言:

保禄的书信,他深邃的思想对我们有一定的影响;在传教上的热情亦有很大的影响力。可以说,他整个人对我们的信仰都很大。

不同人有不同处理方法,有些是走向极端:例如把宗徒大事录所载的全信,尽力把它与书信吻合;另一极端则是完全不信宗徒大事录的记载,只以书信为准,更只以七封书信为准,力求找出宗徒大事录与书信不吻合的地方。第三种方法则以书信为基,小心地采用宗徒大事录,而白朗神父则是走第三条路线。

pp.424保禄生平事迹,可以看到书信和宗吻合的,共有十多项,因此宗应提供了不少保禄的数据。

出生及年轻时期

保禄的出生,约公元后五至十年,迟主耶稣约十年。Paulus可能是保禄的罗马名字,而扫禄则是闪语名字。他肯定是罗马公民。

较大的问题是保禄在何处受教育与受过什么教育。白朗神父认为他一方面接受希腊式的教育,所以希腊文没有问题,而且从书信中可以看出他懂一点修辞学,另一方面,对圣经亦有一定的认识。在年轻时可能已是法利塞人。

我们从保禄的书信,他对希腊的神话和外教的礼仪有一定认识,同时亦懂一点希腊的哲理。至于他颇明白外邦人的生活方式,所以白朗神父认为他向外邦人传教是最为适合,因为他的出生,令他不大困难融入外邦的团体。

不过,他的地位不高,是属于一般人,因为他在书信及宗都提及,自己要学习一门手艺,即做帐幕。

保禄有没有在耶路撒冷受过教育呢?看看宗223提到他在这城(耶路撒冷)里长大。如何理解呢?如果视之为路加的编写,就不可信的。至于这个学者,可能是保禄在年轻时往耶路撒冷跟随他学习法律,只是短期而已。因为保禄没有可能长期在耶路撒冷读书,否则他一定会认识耶路撒冷。

皈化前后

为什么保禄要迫害教会?是出于个人的热忱,还是觉得教会确实伤害犹太教派呢?在信仰角度,这点更能表达出改变的力量。

在皈依过程中,他是否有目睹基督呢?参宗927,信徒不敢接近保禄,后得巴尔纳伯引见他往宗徒,提到“看见了主”。又见格前91“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

保禄在皈化的过程中,被召为外邦人的宗徒。他是否立刻就明白这个任务呢?宗9指阿纳尼雅说明保禄的召叫,但宗22言他回到塔尔索才明白。还是他在实质的传教工作中才明白呢?

皈化后发生什么事情呢?

往阿拉伯、耶路撒冷、塔尔索等地;

以安提约基雅为基地,往各处传教;

ƒ往大马士革,被追杀。

       事实上,保禄希望自己的民族能领受福音,故往一地传教,先往会堂,结果都会引起激辩,在大马士革就被追杀,要在门徒的帮助下,用篮子由城墙上缒下,亦见于格后1133。注意:在1132提到阿勒达为王。在此,我们手到一个历史据点作为编写保禄生平。因此,学者认为AD39年逃离大马士革,同样地,我们可以推断保禄的皈化。由此,我们可以参pp.428的年表。

       1812加里雍作阿哈雅作总督,又可以让我们多一个关于保禄生平的据点。据此,我们可以推出宗徒会议的年份。

       注意:无论是保禄本身或路加,都没有把保禄传教旅程分成三次。尤其第二及第三次,是难以清楚分明。

       再者,修正派的意见亦十分分歧,故在pp429另有一表,指出不同学者的意见。

       注意:pp428表中的城市名称,如果是保禄长时间逗留的话,就全用大草表达。

       又:如果认为在该城写了某一书信,就用括号表示该书信。不过,亦有分歧,就用?来表达。

传教旅程

       三次传教旅程是后人所分。白朗神父言在十三、十四章可以看到保禄传教的模式。首先在会堂传教,但是往往受到反对,甚至迫害。于是保禄就转向外邦人,往往成功的。

       第一次传教旅程,在保禄书信没有直接提及,只在迦121提到往叙利亚和基里基雅两个大地域,并提到那时各个地区的教会都不认识他。没有说明,可能有做过。不过,有人认为保禄要转化是需要长时间,所以并不认为是第一次传教旅程。

       我们从宗与书信可见保禄传福音的特色是,他可以建立纯外邦基督徒的团体,或只是稍微依附犹太人的团体。故此,这些团体不用做割损礼。

       第一次传教旅程所附带出来的问题是宗徒会议。我们要明白这个会议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在迦211就提到安提约基雅事件,又一次出现外邦人与犹太人交往的问题。

       宗徒会议后,保禄与巴尔纳伯分道扬镳。表面是选取同工的问题,然后,会否是一山不能藏二虎的缘故呢?因为在宗徒大事录中,巴尔纳伯是一位很好的人,而且他的地位和保禄平等,会否后来因此而反目呢?

       宗徒会议后,不再以安提约基雅为基地。

       第二及三次旅程,可视为一体,时间横跨5158年。

       最后是被捕,在耶路撒冷,押往西泽肋雅,最后到罗马。究竟保禄何时致命,是否在尼罗王时期呢?然而,在他的罗马人书中,他不仅想到罗马,还想西往西班牙的。他究竟有没有去到呢?有学者认为保禄有去到,按照牧函所言。

保禄的神学

       白朗神父分为八点来看。(pp431)

Was Paul Consistent?白朗神父提醒我们,从七封书信中,我们不能看到一套整全的神学思想。因为书信之间有其矛盾,这和各封书信有不同的目的有关系。再者,各书信是基于牧民而写,所以要强调某些重点,而有所忽略。白朗神父提出,如果要看当中的自相矛盾,例子甚多。例如迦52请注意,我保禄告诉你们:若你们还愿意受割损,基督对你们就没有什么益处。似乎是否定割损。但是在罗31-2那么, 犹太人有什么优点呢?割损又有什么好处呢?从各方面来说,很多:首先,天主的神谕是交托给了他们可见保禄不是从消极的态度去看,与【迦】的态度并不一致。因为,在【迦】强调当地人从他处获得的福音没有问题,故此对割损很否定;但是【罗】就有不同的态度了。

What was Paul’s Attitude toward Judaism?白朗神父在此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保禄生下儿子,会否行割损礼呢?白神父认为会,因为他是犹太人。看看宗2414,保禄为自己辩护:我确是依照他所称为异端的道,事奉祖先的天主;凡合乎法律及先知书上所记载的一切,我都相信。在宗徒大事录其它地方,都看到保禄按犹太人的习惯做事。迦114我在犹太教中比我本族许多同年的人更为激进,对我祖先的传授更富热忱。他原来就是这样,如果他明白犹太人守犹太法律是理所当然的,只要不强加于外邦人身上,那么,他应当会很积极去守。又如罗412同时也作受割损者的父亲,就是那些不仅受割损,而且也追随我们的祖宗亚巴郎,在未受割损时所走的信德之路的人。为犹太人来说,接受割损与顺从耶稣基督是没有冲突。

ƒHow Unique Was Paul?一般认为是,但是要看看我们如何看宗徒大事录。不过,即使宗徒大事录与伯多禄后书,都是当时教会对保禄的看法,而二者对保禄的看法都很特殊,所以可以视保禄为一致的。

Was Paul the Creator of High Christology?其实是有其延续性,是由福音而来的,而不是保禄自创的。

保禄神学的焦点。有人认为是因信成义,有人认为是人神的对立,有人认为是以基督事件为历史的终结与满全,有人认为是基督救恩。白朗神父认为是以基督为重心,特别提到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换言之,基督为我们被钉和受举扬。

保禄所言的道理,有没有一个关于耶稣基督的故事呢?白神父认为有,不过在书信中不能重整出来。

保禄的因信成义的内容。白朗神父的解说(pp441),认为先要说清楚两个字眼。RighteousnessJustificationJ指向行动,R较静态,指天主如何守约施恩。R中文翻为天主的正义,天主的救赎大能,藉耶稣基督彰显出来。J是指基督事件的效果,基督的完全自献使人与神达致一种新的关系。R指向盟约,J指向人,因为人不堪当这么大的恩典。【天主教采用因信成义,基督教用因信称义,二者用词不同】不过,白朗神父认为保禄未必有意识这样区别。

ˆ那些非保禄所写的书信与保禄书信的关系。哥和弗是否展现基督奥体观的发展呢?会否是一个较广的教会观?牧函是否让我们看到教会架构的建立呢?由于年代不同,发展不同。

欣赏保禄书信

保禄的形象

       一般人都会想到保禄被打下马的形象,又或是与哲士辩论,又或是沉船的境况,又或是很努力工作,又或是持剑(指殉道)。在保禄书信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受苦的传福音者。在书信中,有不少自传的成份,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保禄受苦。他不受团体的资助,自食其力,甚至由一地往另一地传教,是否有足够金钱投栈都是问题;又要受外邦人的气焰;又要顾虑成立团体的成长;加上不止一股反对者;还有多次的被囚与被逐,都可以看到保禄之苦。

       这与后来发展出来的保禄的形象很不同,变成强大,却不真实了。

保禄传福音的动力

       为什么保禄受这么大的苦?因为基督的福音。他所做一切的原动力都是来自基督,因为他体验到基督那份超乎自己想象的大爱,所以要以爱还爱,还希望其它人都感到这份爱。我们可以看看【迦】617从今以后,我切愿没有人再烦扰我,因为在我身上,我带有耶稣的烙印。可看到保禄与基督的紧密联系。又如斐312

ƒ来自保禄生生不息的遗产

       七封书信。还有,他离开后,留下一个个基督徒的团体。虽然,今天这些团体大多不再存在,但是后来的团体是因这些团体而来的。还有的是,不少人是跟随保禄,故此有保禄派别或弟子的出现,而他们也有作品,如牧函,不少人都相信是保禄的弟子所写的,故此也是保禄给予我们的遗产。

迦拉达人书(pp467)

       白朗神父每一封书信的简介都有既定的框框,自己看那些真伪、写作地点等等,请自己阅读。(pp468-470)关于写作背景较重要。白朗神父认为迦拉达人书是保禄在懊怒之下写的一封信,故此书信内容是真正保禄所想的东西,未有经过修饰。事实上,保禄各封书信(除了罗马人书)都是匆忙中所写的。

       写作背景:

       迦拉达不止一个团体,而是众团体。在致候辞中我们可以注意这一点,在12我和同我在一起的众弟兄,致书给迦拉达众教会:这里亦带出保禄是写给迦拉达地区,还是写给当地几个城市的团体呢?

       更重要的疑问:众教会团体为什么会对保禄在态度上有这么大的改变?是否信仰建立不稳固呢?白朗神父把事情重整:保禄建立团体后离开;之后犹太基督徒来到,传达另一种福音。【他们是否来自耶路撒冷呢?他们是否为抗衡保禄而来呢?他们对保禄是否很尖锐地批判呢?他们所宣讲的福音内容为何呢?我们只能从书信中保禄的辩驳略窥一二。我们只能肯定的是,他们向团体传达的福音,比保禄所说的更具说服力。】

       保禄敌对者所传的福音,看起来是可行的,所以我们不应把二者对立起来。保禄的敌对者不是傻瓜,他们理解自己的行为,而是可能是怀有诚意来改变团体。

       这些敌对者的言论应与保禄所言有共通点:天主藉耶稣(默西亚)使犹太人与外邦人成义,并赐予他们圣神。问题是:外邦人如何可以成义呢?保禄与敌对者的分歧即在此。保禄说借着信仰耶稣基督,但是反对者认为单单信从耶稣基督而不遵守法律,是不足够的。敌对者认为法律能够指导生活。外邦人不一定要守全部犹太法,但是要割损与遵守犹太的节日。这两点很重要。

       他们背后的原因是:天主在亚巴郎内祝福所有的民族,而天主与人的盟约的其中一环是接受割损(17)和遵守节日法。犹太人是亚巴郎的后裔,外邦人同样是亚巴郎的后裔。外邦人现在既然接受耶稣为默西亚,如果他们割损和守法,亦能涵括在盟约中。他们对保禄的批判,大概是保禄把信仰分割成不同部份,为的是让人更快更容易皈依。没有了法律,人仍然会活在罪恶中。

       至于针对保禄的人,反对保禄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很迟才接受福音,并且不认识在世上的耶稣基督,而耶稣基督曾接受割损,并没有豁免任何人接受割损。

       往昔我们把这些人视为异端,但是今天还是否这样看呢?似乎不是。

书信的后果(pp473-474)

       是否触怒了某些人呢?又或令某些人反思呢?在迦拉达人书中,保禄提起与他们一起时的美好,会否令人改变呢?所以,这封信是否能令大多数人改变呢?白朗神父认为可以,因为今天还能保存下来,证明团体珍而重之。然而,这封信是否对保禄不利呢?会否令保禄与其它宗徒的关系紧张起来呢?

       pp477-478谈到 the faith of Christ可是我们知道:人成义不是由于遵行法律,而只是因着对耶稣基督的信仰,所以我们也信从了基督耶稣,为能由于对基督的信仰,而不由于遵行法律成义,因为由于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得成义。各项[成义、耶稣基督的信、遵行法律]都是出现了三次,可见此句的重要。而the faith of Christ有不同的意思:

the faith in Christ

指基督自己对天主计划的忠信;

ƒ耶稣基督走苦路的信心的意思。

最后白朗神父接出敌对者为谁?他们如何引用旧约呢?在书信中,保禄引用?保禄强调信仰来自启示。如果没有敌对者,会否这么强调呢?在迦拉达人书中,保禄提到自由,究竟他如何看自由呢?在历史中,有人错读了保禄,如马尔强。

分析迦拉达人书218

 

 

 

15

我们生来是犹太人,而不是出于外邦民族的罪人;

 

16

可是我们知道:人成义不是由于遵行法律,而只是因着对耶稣基督的信仰,所以我们也信从了基督耶稣,为能由于对基督的信仰,而不由于遵行法律成义,因为由于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得成义。

 

17

如果我们在基督内求成义的人,仍如他们一样被视为罪人(protasis),那么基督岂不是成为支持罪恶的人了吗?(apodosis)绝对不是。

realis

18

如果我把我所拆毁的,再修建起来(protasis),我就证明我是个罪犯(apodosis)

realis

罪犯一词虽然有新意,但是也有法律的意义。

19

其实,我已由于法律而死于法律了,为能生活于天主;我已同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了,

 

20

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我现今在肉身内生活,是生活在对天主子的信仰内;祂爱了我,且为我舍弃了自己。

祂爱了我,且为我舍弃了自己。这句话是否保禄始创呢?

21

我决不愿使天主的恩宠无效,因为,如果成义是赖着法律(protasis),那么,基督就白白地死了(apodosis)

realis

"21a的意思贴近18a

"18-21要从上文来了解。作者认为与安提约基雅事件是有关的。其实18节纯粹指向安提约基雅事件,事情就简单得多。自耶路撒冷会议后,向外邦人传教的问题似乎解决,但是实际上有激进的犹太基督教徒,仍然反对保禄的做法,所以有安提约基雅事件出现,就是伯多禄原来与外邦人一同进食,后来有激进的犹太基督徒指责伯多禄,于是伯多禄就不再与之进食。"问题是十五节以下,是否还是指向这件事呢?按思高版,就是止于十四节。要看看由十五节起,保禄采用“我们”,至十八节开始用“我”,这个我既可指保禄,亦可以指伯多禄,因为他与外邦人吃饭,就是拆毁食物法,而跟着就不与他们同食,就是重建法律,于是证明了他之前是犯法。

"作者认为十五至十七节,是保禄深刻的信念,而十八节开始重提安提约基雅事件。我个人就认为刚好相反,十五至十七节是承接安提约基雅事件,后来才是更深化信仰的,即指出我们在基督的恩宠内自由,而不是因着法律。

  1. 但是,当刻法来到安提约基雅时,我当面反对了他,因为他有可责的地方。

  2. 原来由雅各布伯那里来了一些人,在他们未到以前,他惯常同外邦人一起吃饭;可是他们一来到了,他因怕那些受割损的人,就退避了,自己躲开。

  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跟他一起装假,以致连巴尔纳伯也受了他们的牵引而装假。

  4. 我一见他们的行为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当着众人对刻法说:“你[伯多禄]是犹太人,竟按照外邦人的方式[不守食物法],而不按照犹太人的方式过活,你怎么敢强迫外邦人犹太化呢[伯多禄何时强迫外邦人犹太化呢?有学者认为这是否并非指向伯多禄,反而是指向扰乱团体的激进基督徒。我个人认为伯多禄不与外邦人一同进食,间接地表示出与犹太人交往要守食物法]?”

  5. 我们生来是犹太人,而不是出于外邦民族的罪人;[犹太人的看法:没有法律就是罪人,外邦人没有法律,就必然是罪人。]

  6. 可是我们知道:人成义不是由于遵行法律,而只是因着对耶稣基督的信仰,所以我们也信从了基督耶稣,为能由于对基督的信仰,而不由于遵行法律成义,因为由于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得成义。[否定十五节的意思]

  7. 如果我们在基督内求成义的人,仍如他们一样被视为罪人[这个是DIVINE PASSIVE,即指我们在天主眼中被视为罪人],那么基督岂不是成为支持罪恶的人了吗[这句是别人的批评,而不是基督的看法]?绝对不是。[无论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罪人,都要在基督内成义。但是,保禄预见反对者会说基督好像是罪恶的代理人,所以这样说。]

  8. 如果我把我所拆毁的,再修建起来(protasis),我就证明我是个罪犯。[pp234可参考:如果把拆毁的再建起,我的目的是守法,这样何以我会变成犯法者呢?不过,如果我们把罪犯问题指向新诫命,就可以是似非而是。18a是谈遵法,18b指违法,二者无法妥协,就是似非而是了。]

  9. 其实,我已由于法律而死于法律了,为能生活于天主;我已同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了,

  10. 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我现今在肉身内生活,是生活在对天主子的信仰内;祂爱了我,且为我舍弃了自己。[两个独立的个体,如何在保禄内一同生活呢?这里的意思可能指二者结合很深。字面上是不通的,但是确实是保禄的经验。这是似非而是的。]

  11. 我决不愿使天主的恩宠无效,因为,如果成义是赖着法律,那么,基督就白白地死了。

作者认为十九节本身用来解释十八节的,而十九节本身有ABC,故C是用来解释A当中的死于法律。二十节是解释活于天主的意思,而这在十九B中有呼应。在内容方面,二十节相当长,而基督与保禄是相对,而肉身与信仰又是相对,故此人生活在肉身内是软弱,不过我们有神的支持。

至于吊诡的意思,另一个译法是指似非而是的意思。

二十一节A指向十八节A,而天主的恩宠是指向二十节D最后的部份。二十一节BC本身是解释二十一节A。二十一节BC指向十八节全节的。

最后,我们看看十八节本身。违规者一词的意思,共有三种解释,首先是以过去的行动来解说,指现在重建过去破坏了的法律,换言之,过去破坏法律的行为是错的;其次是以未来的行为来决定自己是犯法者,即指重建法律,但人必然不能守法,于是一定变成犯法者。而第三种是指新命令:指人已经由于法律而死于法律,所以人不是再受法律所约束,而是要守天主的新法律,就是新的命令。违规者一词,是法律的词语,故此一定有法律的意味,但是作者不接受前二者关于法律的解说,而认为是新诫命的意思:基督徒需要生活于天主内。

       十九节中我已由于法律而死于法律了如何理解呢?保禄的灵修经验中,他觉得罪人是要同钉在十字架上。按法律,钉在十字架上的人是可咒骂的,但是耶稣基督没有可咒骂之处,所以他的被钉,让我们可以死于法律了。另外,亦有经文中指出人永远都不能守法律,所以是受咒骂的。于是,基督和我们都受到咒骂,但基督的受咒骂却解救我们离开咒骂,离开罪。

【文章难看得通,因为内容钻得很深;每一个地方都有理由去支持。这两点我们都要好好学习。】

       pp235,作者加入三点,来支持自己的分析。如果我们用违反新诫命来理解十八节,与十九节的联结很合理,意思是“身为基督徒不可以修建已拆毁的法律,因为我受洗皈依基督,而身为基督徒,已死于法律,故此我不可以违反这个带给我生命的诫命,这是透过基督的死亡而为我们获取的。”

       另外,如果我们这样理解就可以令此一小节完整,于是十八b与廿一a可以对照。廿一a中的无效,是一个法律的用语,这可以助我们明白十八十九的意思,因为互相呼应。不过,在廿一中的无效是指使恩宠无效,故此可以帮我们对比出十八b未写出的意思。

       其三是在其它保禄书信中都可以看到这个意思,如罗马人书。

       从文法句子结构来看,十八节ab,可以和廿一ab可以放在一起看。廿一节a与十八节a相呼应。十八节b没有说清楚的,十九节a加以补充了。十九b亦说清楚十八节,十九c又说明了十九b。十九c基督的被钉和二十最后一句可以连起来看的。廿节ab指向十九节b生活于天主,是指和基督紧密地结合。在廿节ad,是有两组对立句,是肉身与信仰、自己和基督的对立。

       第三章不能离开第二章这个主题。故此有人话,在十五节开始已经阐释因信成义的道理。由于很长,而恩高版的分法不大有用,因为只分成两部分。我们尝试先把头五章分出来。

福音使人自由

第三章

成义是由于信德 

1.无知的迦拉达人啊!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已活现地摆在你们的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2我只愿向你们请教这一点:你们领受了圣神,是由于遵行法律呢?还是由于听信福音呢?[

3你们竟这样无知吗?你们以圣神开始了,如今又愿以肉身结束吗? [

4你们竟白白受了这么多的苦吗?果然是白白的吗?

5天主赐与你们圣神,并在你们中间施展了德能,是因为你们遵行法律呢?还是因为你们听信福音呢?

"圣神经常出现。

"起码有六个问句。是否每一个问题都有答案呢?好似没有答案,实质是反问法。全都是从因信成义的角度来看问题:得救不是来自守法,而是信仰。不过,这里没有直接提出成义一词,故此,这可能是成义的含义之一,即有圣神的体验,体验到祂的临在和祂的德能。

6经上这样记载说:‘亚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为他的正义。 

7为此你们该晓得:具有信德的人,才是亚巴郎的子孙。

8圣经预见天主将使异民凭信德成义,就向亚巴郎预报福音说:‘万民都要你获得祝福。 

9可见那些具有信德的人,与有信德的亚巴郎同蒙祝福。

"首五节言圣神的体验,这里谈到亚巴郎,强调他的信德。

"成义、信德和祝福三词经常出现。

"引用旧约,创16及创1818123

"从成义的角度去看,这里可以看到成义祝福的含义,强调亚巴郎因着信德而获得天主的祝福,所以我们如有同等的信德,也有相等的祝福。

基督废弃了奴隶性的法律 

10反之,凡是依恃遵行法律的,都应受咒骂,因为经上记载说:‘凡不持守律书上所记载的一切,而依照遵行的,是可咒骂的。’ (2726)

11所以很明显的,没有一个人能凭法律在天主前成义,因为经上说:‘义人因信德而生活。’ (哈巴谷24)

12但是法律并非以信德为本,只说:‘遵行法令的,必因此获得生命。’ (185)

13但基督由法律的咒骂中赎出了我们,为我们成了可咒骂的,因为经上记载说:‘凡被悬在木架上的,是可咒骂的。’ (2123)

14这样天主使亚巴郎所蒙受的祝福,在基督耶稣内普及于万民,并使我们能借着信德领受所应许的圣神。

"经常出现法律和咒骂二词。

"与法律相对的字眼:信德、成义亦常出现,故此是强调二者的对立。同时,也可以视为法律和基督的对立。

"除十四节外,每节都引用旧约。

"保禄主要是证明一点:信仰与遵行法律是对立的。只有透过信仰基督才可以成义,我们在基督内成义。14节中万民一词再度出现,说明只有这一个途径,没有别的途径了。

"保禄如何说明因信成义这个论点呢?我们看看1112节。我们如果重排这两节的经文,应当是11b‘义人因信德而生活。’12a法律并非以信德为本,11a没有一个人能凭法律在天主前成义。

"保禄在此,因着他自己的经验,他说明为什么不可以因法律成义。他谈到守法而受到咒骂,有两种可能,一是守不到或讲而不守,固然是可咒骂的;一是守不全,亦是可咒骂的。再加上一些人是“依恃遵行法律的人”,【原文没有依恃一词,但是文意有这个意思,故英译都用rely on】这种人最要不得,即那些只凭己力而不是信靠他力的人,是最要不得了。这样的指责,似乎很能显出法利塞人的问题。

"幸好,我们获得基督的救赎。11 节被咒骂是应当的,因为我们确实做不到;13节对基督的咒骂是不对的,因为基督并没有可以咒骂的。基督的被咒骂,正好救了我们的应被咒骂。

15弟兄们!就常规来说:连人的遗嘱,如果是正式成立的,谁也不得废除或增订。

16那么,恩许是向亚巴郎和他的后裔所许诺的,并没有说“后裔们”,好像是向许多人说的,而是向一个人,即“你的后裔”,就是指基督。

17我是说:天主先前所正式立定的誓约,决不能为四百三十年以后成立的法律所废除,以致使恩许失效。

18如果承受产业是由于法律,就已不是由于恩许;但天主是由于恩许把产业赐给了亚巴郎。

19那么,为什么还有法律呢?它是为显露过犯而添设的,等祂所恩许的后裔来到,它原是借着天使,经过中人的手而立定的。

20可是如果出于单方,就不需要中人了,而天主是由单方赐与了恩许。

21那么,法律相反天主的恩许吗?绝对不是。 如果所立定的法律能赐与人生命,正义就的确是出于法律了。

22但是圣经说过:一切人都被禁锢在罪恶权下,好使恩许借着对基督耶稣的信仰,归于相信的人。

23在“信仰”尚未来到以前,我们都被禁锢在法律的监守之下,以期待“信仰”的出现。

24这样,法律就成了我们的启蒙师,领我们归于基督,好使我们由于信仰而成义。

25但是“信仰”一到,我们就不再处于启蒙师权下了。

26其实你们众人都借着对基督耶稣的信仰,成了天主的子女,

27因为你们凡是领了洗归于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

28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奴隶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内已成了一个。

29如果你们属于基督,那么,你们就是亚巴郎的后裔,就是按照恩许作承继的人。

"由于很长,我们先看1518节。

"成义的另一个含义:恩许。这里与恩许有关的字眼,包括产业、盟约、后裔,而更强是比拟为遗嘱,而遗嘱是不可以轻易更变。

"另外,强调恩许在法律之前,不可以因法律而改变恩许。同时,天主对亚巴郎的恩许是同时给他的后裔。这里的后裔是指单数,直接基督,但是并不表示我们不可以获得恩许,只要我们有相同的信德,可以分沾这个恩许。

"保禄对法律的看法比较消极。在17节中,指出盟约先于法律,不能使恩许失效。在19节中,指出法律是为了显露过犯而添设的,似乎没有法律,我们就不会违法,由于法律的出现,我们就开始违法,故此罪恶利用法律来对付人。

"另外,恩许是天主单方面赐予,但是法律不是。

"法律是有时限性,它是等待基督的来临。

"24节“启蒙师”:这不是必须的,而是仆人的意思,地位较低,不受人重视,注意孩子的外在需要。到了孩子长大后,就不再需要。所以,法律的用途是等待信仰时刻的出现。换言之,法律是彰显救赎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26节:成义的另一含意:成为天主的儿女。

 

罗马书释经:

1.                 但是如今,天主的正义,在法律之外已显示出来;法律和先知也为此作证;

2.                 就是天主的正义,因为对耶稣基督的信德, 毫无区别地,赐给了凡信仰的人,

3.                 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 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

4.                 所以众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给的恩宠,在耶稣基督内蒙救赎,成为义人。

5.                 这耶稣即是天主公开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为信仰祂的人作赎罪祭的;如此,天主显示了自己的正义,因为以前祂因宽容,放过了人的罪,

6.                 为的是在今时显示自己的正义,叫人知道他是正义的,是使信仰耶稣的人成义的天主。

7.                 既是这样,那里还有可自夸之处?绝对没有!因了什么制度而没有自夸之处呢?是因法律上的功行吗?不是的! 是因信德的制度,

"在翻译上有一点问题,实质上“法律上的功行”按英译是“Law of Works”,应当是法律制度,这为犹太人来说,是可以自夸,因为他们按法律制度来说,守得了法,就可以自夸。不过,他们在实际的经验中,亦没有可能完全守法,故此亦不可自夸了。至于信德的制度,则信德是天主白白给予的,更加不可以自夸。

8.                 因为我们认为人的成义,是藉信德, 而不在于遵行法律。

9.                 难道天主只是犹太人的天主吗?不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吗?是的,也是外邦人的天主!

10.              因为天主只有一个,祂使受割损的由于信德而成义,也使未受割损的凭信德而成义。

11.                 那么我们就因信德而废了法律吗?绝对不是! 我们反使法律坚固。 

第四章

亚巴郎因信德成义 

1.                 那么,我们对于按照血统作我们祖宗的亚巴郎, 可以说什么呢?

2.                 ;但不是在天主前,

因为经上说:‘亚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此算为他的正义。’

这里提到一个irrelis【不可能实现的句式】,即如果亚巴郎是由于行为,成为义人,他就可以自夸了这一句。不过,这里由于有不稳定的意思,所以采用了have been了。例子:如果今天放晴,我就会大家去郊游。由此看亚巴郎那一句,第一部份既可以是relisirrelis,故此作者指出可能有不稳定。因此,这句的翻译应该是如果亚巴郎是由于行为,成为义人,他或就可以自夸了

   至于但不是在天主前这一句,按作者的解释,这里已经进入信德的制度了。罗马人书三章二十八章等同于迦拉达人第二章十八节。

 

白朗神父的新约导论:

"究竟全书是否保禄所作。

"创作年纪是五十七、五十八年左右。应当是保禄在收集捐款大致完成,准备送往罗马时所写的。地点大概是格林多。不过,由于罗马教会不是保禄所建立,有学者认为关系很浅。至于在十六章对很多人的问候,令人认为不是属于这封信。不过有相反意见,认为团体虽然不是保禄所建立,但是对团体都有一定的认识。白朗神父同意第二个看法,并补充:在第一世纪,罗马的犹太人人口不少,大概有四万,而基督徒的信仰亦在同时传至罗马了,所以在保禄的时代,罗马的基督徒团体已经有相当规模,亦是一个混合团体。如何知道呢?白朗神父指出在罗马人书中,保禄不断表达出自己想前往罗马的意愿,在第一章更说罗马基督徒团体的信德,已为世界所共知。在宗徒大事录中亦有提到罗马教友由于迫害,往格林多,可见团体早已成立。故此,相信保禄真的认识罗马的基督徒。因此,罗马书虽以因信成义为主,但是牧民性亦不弱,因为当地是混合团体,所以保禄提到犹太人的传统,比较谨慎(可与迦拉达人书的说法相比),亦由于是混合团体,才有九至十一章,专言犹太人命运的章节。

"保禄写此书的原因

   有学者认为是带捐款时写的,是有补偿作用。因为连带捐款而写其看法,较易为人接受。另外,有学者认为是让罗马人认识他所言的福音,进而拉近混合团体中犹太与非犹太的关系。亦有人认为是因为保禄希望总结一下自己的信仰看法。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写作目的并不明确。(pp.563)

   (pp.564)中,我们可以看到保禄想往西班牙传教,而希望罗马成为往西班牙传教的基地,而这封信就是他往西班牙传教的荐书。另外,希望透过此书改善派别的关系,同时希望罗马教会成为他与其它教会的中间人,为他作见证。

"经文问题

   有些抄本(包括一个好的抄本)没有十六章,亦有没有十五、十六章。(pp.575-6)白朗神父认为全书是统一的,故此包括十五、十六章。在十五章问候这么多人,在于保禄需要他在罗马的朋友为他向其它人介绍自己,希望自己前往时较为容易打入当地团体。

   (pp.576-7)白朗神父讨论正义与成义的问题。这里有四个翻译:justification uprightness righteousness justice。当中uprightness of God谈得更多,有三个意思:

divine quality指天主本身的正义

divine action指天主对人的正义

ƒdivine gift指天主给多人的正义

"关于保禄对法律的看法。

"保禄时代的犹太人,是否真的认为能够因着善行而成义呢?

   白朗神父认为今天我们已从多方面去看这些问题。例如有人解释或强调要认清当时要争论的对象,是犹太基督徒,而非犹太人。此外,我们要问:保禄对行为与法律,实际上说过什么。会否,保禄并未抗拒整个犹太法律,而是把犹太法分成礼仪法与伦理法,接受后者而反对前者。最后,今天的犹太人和研究犹太思想的学者,会否抗议:遵行法律成义,为犹太人而言,都不是简单的问题。犹太人对成义的看法,白朗神父引用另一位学者Sanders的意见,认为犹太人认为天主召选以民并与之立约,是天主白白的恩赐,不是犹太人可以赚取;守法,是天主赐予人可以在盟约中生活的方法。

   因此,会否可以说,保禄对犹太的宗教思想,问题只在于他们不以基督为信仰对象。

(pp.580-581)原罪的问题。不少人认为罗马人书第五章似乎可以与原罪拉上关系。白朗神父提醒我们,第五章并没有提原罪一词,亦没有提到失落的恩宠。该处强调的是耶稣基督的卓越。当然,该章提到亚当与基督,是我们的代表,在他们身上发生的,在我们身上也会发生。二者好像对立,但是保禄是在基督的光照下看亚当。他以当时的世界,看救恩普世性的问题。在他的生活氛围中,有不少罪,而罪与死亡有莫大的关系,于是引出罪的整体性。不论,第五章的重点仍在基督救恩的超越。

罗马书经文

   罗马人书三章是核心,第四章只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罗马人书是言因信成义的道理为主。第一章16-17,是标题

我决不以福音为耻,因为福音正是天主的德能,为使一切有信仰的人获得救恩,先使犹太人,后使希腊人。

因为福音启示了天主所施行的正义,这正义是源于信德,而又归于信德,正如经上所载:‘义人因信德而生活。 

      118-320从反面看因信成义的道理

      321-8章从正面看

              321-4章:理论部份

21但是如今,天主的正义,在法律之外已显示出来;法律和先知也为此作证;

22就是天主的正义,因为对耶稣基督的信德, 毫无区别地,赐给了凡信仰的人,

23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 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

that的问题:把主题带出。

“但是如今”指出以下是新的开端,与上文不同了,是说今时如何可以成义。“天主的正义”在这段经文中不断出现,不过在不同处意思不一定一样。在同一句中,“法律”出现两次,后者是指法律书。在21-22节中,根本在言天主的行动,以天主为焦点;在22节,则移至基督的信德,“凡信仰的人”就指向所有人。一直都很正面,但是23节就不同了,重指所有人都犯了罪,响应第一章。“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是指亚当厄娃的结局,还是指人罪中失去光荣呢?不清楚,只是明确知道人都有罪,待基督方可成义。

24所以众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给的恩宠,在耶稣基督内蒙救赎,成为义人。

25这耶稣即是天主公开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为信仰祂的人作赎罪祭的;如此,天主显示了自己的正义,因为以前祂因宽容,放过了人的罪,

26为的是在今时显示自己的正义,叫人知道他是正义的,是使信仰耶稣的人成义的天主。

how的问题:如可能因基督成义。

强调基督的救赎,人方可成义。基督的救赎是用他的血作赎罪祭,是十字架的自献。不过,在此段关于基督的写法,是保禄很少采用的写法,因为其它处,他都会用十字架来说明。赎罪祭一词,还可以指向旧约至圣所中的约柜盖,赎罪盖。无论是那一个解释,我们都明白其意思,只是有一点分别:如果是赎罪祭是手段,透过祭献而赦罪;赎罪盖是地方,指天主的宽仁的临在。

较难明白的是:25-26中,提到天主的正义时,是否有公义的味道呢?这些天主是否很冷酷的天主呢?在25节开首也可以看到一丝冷酷的味道。但是,是否如此呢?要明白,有罪而代罪,确是公义的;但是,代罪者是自己的儿子,故此即使有公义的味道,仍然是有一份大爱的意思。

“公开立定”一词,要小心处理。耶稣基督是否一定要这样做才可以救赎呢?不是。天主只有一个意愿,就是希望所有人得救,而基督在世上,亦是追求一种可令所有人得救,结果就是十字架的道路。

27既是这样,那里还有可自夸之处?绝对没有!因了什么制度而没有自夸之处呢?是因法律上的功行吗?不是的! 是因信德的制度,

28因为我们认为人的成义,是藉信德, 而不在于遵行法律。

29难道天主只是犹太人的天主吗?不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吗?是的,也是外邦人的天主!

30因为天主只有一个,祂使受割损的由于信德而成义,也使未受割损的凭信德而成义。

31那么我们就因信德而废了法律吗?绝对不是! 我们反使法律坚固。 

then的问题:成果,往下的引伸如何。

27节的困难之处,似乎思路较复杂。那个“不是的”,指向两方面:原来可以自夸,但是因信德的缘故,变得不可自夸。由此看来,保禄是想说Faith excludes Boasting29节开始强调天主愿意所有人成义,所以保禄下结论:天主是众人的天主。我们从天主的行为看到祂的本质;由祂的doing看到祂的being31节:保禄预见反对者会攻击他,所以先说明自己反使法律坚固。

1那么,我们对于按照血统作我们祖宗的亚巴郎, 可以说什么呢?

2如果亚巴郎是由于行为,成为义人,他就可以自夸了;但不是在天主前,

3因为经上说:‘亚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此算为他的正义。’

4给工作的人工资,不算是恩惠,而是还债;

5但为那没有工作,而信仰那使不虔敬的人复义之主的,这人的信德为他便算是正义,这才是恩惠。

6正如达味也称那没有功行,而蒙天主恩赐算为正义的人,是有福的一样:

7‘罪恶蒙赦免,过犯得遮掩的人,是有福的;

8上主不归咎于他的人,是有福的。’

9那么,这种福分是仅加于受割损的人呢?还是也加于未受割损的人呢?我们说过:“亚巴郎的信德为他算为正义。 

10那么,由什么时候算起呢?是在他受割损以后,呢?还是在他未受割损的时候。

11他后来领受了割损的标记,只是作为他未受割损时,因信德获得正义的印证。如此,亚巴郎作了一切未受割损而相信的人的父亲,使他们也同样因信德而算为正义;

12同时也作受割损者的父亲,就是那些不仅受割损,而且也追随我们的祖宗亚巴郎,在未受割损时所走的信德之路的人。

"亚巴郎是因信成义,他是先成义,后割损,故此割损是成义的标记;由于亚巴郎的信德,他是信德之父。

13因为许给亚巴郎和他的后裔的恩许,使他作世界的承继者, 并不是借着法律,而是借着因信德而获得的正义,

14因为假使属于法律的人才是承继者,那么信德便是空虚的,恩许就失了效力,

15因为法律只能激起天主的义怒:那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违犯。

16为此,一切都是由于信德,为的是一切本着恩宠,使恩许为亚巴郎所有的一切后裔坚定不移,不仅为那属于法律的后裔,而且也为有那亚巴郎信德的后裔, 因为他是我们众人的父亲,

17正如经上所载:‘我已立你为万民之父;’亚巴郎是在他所信的天主面前,就是在叫死者复活,叫那不存在的成为存在的那位面前,作我们众人的父亲。

18他在绝望中仍怀着希望而相信了,因此便成了万民之父,正如向他所预许的:‘你的后裔也要这样多。 间接引用创十七章

19他虽然快一百岁,明知自己的身体已经衰老,撒辣的胎也已绝孕;但他的信心却没有衰弱,

20对于天主的恩许总没有因不信而犹疑,反而信心坚固,归光荣于天主,

21且满心相信天主所应许的,必予完成。

22天主就以此算为他的正义。 实质直接引用创十五章经文。

23‘算为他的正义’这句话,不是单为他个人写的,

24而且也是为了我们这些将来得算为正义的人,即我们这些相信天主使我们的主耶稣,由死者中复活的人写的;

25这耶稣曾为了我们的过犯被交付,又为使我们成义而复活。

"虽然第二部份以恩许为主,但是恩许的来自还是信德。在第二部份,保禄的争辩中,他提到亚巴郎生子一事,让我们看到,亚巴郎的信仰也是有内涵的,可以看看本书四章十八节,当中说明亚巴郎的信仰指向后裔的繁多。

"如果按照第四章的内容,我们是否需要有信仰行为呢?犹太人不认为信仰与行为要对立的。他们欣赏亚巴郎是因为他的行为,事实上,在旧约中,亚巴郎受尊重,其中一点就是指他是守法的人。他献子的行动都是信仰的行为。

"不过,保禄的因信成义,会否是信仰开端的情况呢?在获得信仰后,才要强调勉力保持信德,避免死于罪恶的氛围。

    这一章采用不少旧约。直接引用的地方如第三节(创世纪十五章)、第七节、第八节(圣咏32)、第九节(创世纪十五章)、九至十二节(同样是创世纪亚巴郎受割损的情节,不过是间接引用)、十三节(恩许仍然是创十五章、世界的继承者则是创十七章)。因此,我们看罗马书而不回到旧约经文,很难明白保禄的原意。我们现在看看创世纪十五章。有人认为,本书第四章是在演绎创十五章第六节一句而已。

    十七章可以分开几部份来理解。一至八章是言天主要与亚巴郎立约,使他成为万民之父。另外是继承土地的恩许,以及立约的问题。恩许,在此不仅是后裔,也是继承土地。第九节至十四节,天主要亚巴郎及其子孙守盟约,为了表示他们愿意守盟约,要进行割损,是守约的标记,这在十一节说得很明白。十五节至二十二节是预许依撒格的诞生。在此,亚巴郎与妻子撒肋都有怀疑,对自己可以生育不大相信。所以,亚巴郎的信德是否有动摇,就有疑惑。二十三节至二十七节就是接受割损。

    由十五及十七章,我们看到:

天主向亚巴郎预许恩典;

天主与亚巴郎立约;

ƒ天主要求亚巴郎割损。

三者是首先有恩许,而恩许是由亚巴郎的相信开始,这个相信是天主的许诺,这和新约的信有点不同,因为新约是重视对基督的信德。

成义:罪赦修和的功效。加上迦拉达人的祝福恩许圣神子女,共有六个功效。

 

              5-8章:应用部份

              5章:修和的生活

              6章:死于罪恶的生活

              7章:死于法律

              8章:属神的生活

9-11章言犹太人的命运。因此,有人认为本书的教义部份直到十一章才停止,不过由于对象不同,所以分开。保禄在本书中相当乐观,认为犹太人终于会得救的,因为他们是选民,在外邦人都能获救后,他们会明白并悔改。

 

格林多人前书

报告

第十五章

基督复活是信仰的根基

1.弟兄们!我愿意你们认清, 我们先前给你们传报的福音,这福音你们已接受了,且在其站稳了,

2.假使你们照我给你们所传报的话持守了福音,就必因这福音得救,否则,你们就白白地信了。

3.我当日把我所领受而又传给你们的, 其中首要的是:基督照经上记载的,为我们的罪死了,

4.被埋葬了, 且照经上记载的,第三天复活了,

5.并且显现给刻法,以后显现给那十二位;

6.此后,又一同显现给五百多弟兄,其中多半到现在还活着,有些已经死了。

7.随后,显现给雅各布伯,以后,显现给众宗徒;

8.最后,也显现了给我这个像流产儿的人。

9.我原是宗徒中最小的一个,不配称为宗徒,因为我迫害过天主的教会。

10.然而,因天主的恩宠,我成为今日的我;天主赐给我的恩宠没有落空,我比他们众人更劳碌;其实不是我,而是天主的恩宠偕同我。

11.总之,不拘是我,或是他们,我都这样传了,你们也都这样信了。 

12.我们既然传报了基督已由死者中复活了,怎么你们中还有人说:死人复活是没有的事呢?

      首先,这一段是否重要呢?重点是宗徒的地位还是基督的复活?我们首先要处理这两个问题。当然,在文章中有若干字眼很难明白,我们可以看pp.656 “protohpany”的意思,是指最先显现给那一位的意思。 “epiphanic”visible manifestation of the hidden divinity. 在文章中,提出玛1617-19,当中17节有启示一词,实质学者想指出门徒与耶稣基督一同生活中,除了视基督为人,是否也看到其天主性呢?如果有这份感悟,则是pre-paschal。在19节的说话,正好与若望福音2022相似,而这里就是post-paschal.

      至于ωψθη(was seen)一词,可以译之为感悟。但是在本章节的内容,是否介乎二者之间呢?因为对象是神的话,既不可能是眼见,亦不可能纯粹是悟。

      C认为在本章节中,保禄有意图证明自己宗徒的合法性。因为他看见显现的基督。但是L不同意,他认为本章节是要证明基督真的复活了,因为当时有人不相信了,所以要说明。因此,复活与显现是不可分割的,是要透过显现来证明复活。

      至于3+12+2的问题,主要是探讨保禄之前的承传的问题。这可以分开三个阶段:

起初的承传:是三个紧连,即耶稣基督死亡、埋葬和复活。至于显现,是独自游离的,与前三者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在此承传中的显现,是指耶稣基督在复活前的启示性经验。我们单独看看155【耶稣】显现给刻法,以后显现给那十二位

保禄写格林多人前书时的承传:此时已经是3+1,但是当时仍然是有复活前的启示性经验,故此信众一听,就明白是指基督与门徒一同生活时的经验。

ƒ保禄在本章节上的承传:变成了4。这里不再强调复活前的启示经验,而是显现的经验。为何要强调显现呢?在于强调保禄的宗徒身分的合法性。因此前三者是一体,而显现指向三者。

      然而,L不是这样看:

只有死亡与复活

加入埋葬与显现

ƒ才有4个,但是L认为显现是指向复活。

     

      C认为6-8节有辩驳的意味,想指出许多人都见过显现,证明伯多禄和十二宗徒都不是很特别;L认为不是辩驳,而是加强证明复活的真确。至于9-11C认为再加强之前的意思,但是L认为是枝节而已,当中保禄的口吻虽然有点自卑又有点自大,但是这只是保禄本身的真情流露而已,不是重点。

      学者认为这一章主要的目的是处理格林多人怀疑复活的问题,其次的目的是保禄确定自己的宗徒地位。

 

      格前格后让我们可以看到保禄与教会的关系,看到如何处理教会内部的问题。

      在宗徒大事录的18章言保禄往格林多,有关的章节由第一节至十八节,十八节是他的离开,因为有人攻击他。11节指出保禄住在当地十八个月,虽然不如厄弗所三年之久,但厄弗所是传教基地,又是被囚。同时,这部分让我们知道,这是初访的数据。我们看1014我们并没有过于伸展自己,好像从没有到达过你们那里似的,其实,是我们先带着基督的福音,到了你们那里的;这里后半部可以看到他是第一位带来福音,当地团体是他自己建立的。

这里暗示了保禄曾再访格林多。123我指着我的性命呼号天主作证:我没有再到格林多去,是为了顾惜你们。124这并不是说:在信仰方面我们愿管制你们,而是说:我们愿作你们喜乐的合作者,因为你们在信仰上已站稳了。21所以我拿定了主意,不再带忧苦到你们那里去,

有人称123-21是中间的访问。我们再看格后1214 看,这已是第三次我预备好,到你们那里去,我还是不连累你们,因为我所求的不是你们的东西,而你们自己;原来不是儿女应为父母积蓄,而是父母该为儿女积蓄。

这段说话是指出会有第三次到访,后半段是辩护。不过,我们在此是想指出这里有第三次访问。同样,131-2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们那里去。‘无论什么事,凭两个或三个见证的口供,才得成立。’我第二次在你们那里时已经说过,如今不在的时候,再预先向那些以前犯了罪的和其余的众人说:我若再来,必不宽容! 一方面说明将会再来,一方面说明了第二次访问是很不愉快的访问。

    除了格后,还有宗徒大事录的资料。202节中,保禄巡视马其顿和阿哈雅,到过希腊,既然到希腊,应当有前进格林多,而他在希腊住三个月,亦应有一段时间居于格林多。这里,就是他的第三次访问。

首访

次访

三访

181-8

格后1014

格后123-21

格后1214131-2

202

保禄有多少封给格林多团体呢?

格前59我先前在信上给你们写过:不可与淫荡的人交结,可见他已写过信给他们团体。这被称为先前的信。

格前这封信。见格前1弟兄们,我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之名,求你们众人言谈一致,在你们中间不要有分裂,但要同心合意,全然相合。保禄离开格林多,往厄弗所,格林多团体派人致礼与保禄,而保禄从来访者的口中,知晓格林多教会有分裂的危险。这对保禄来说,这个问题极其严重,故篇幅甚多;再者是伦理生活的问题(第五章),教会内的纷争(第六章)。在一至六章,保禄对访者的口头问题的响应。又如1617斯特法纳和福突纳托及阿哈依科来了,我很喜欢,因为他们填补了你们的空缺可见有不同人来探访他。

    又如格71论到你们信上所写的事,我认为男人不亲近女人倒好。81121,论祭肉和论神恩的问题,都可能是由于格林多团体对有关的问题在信中提问。

ƒ血泪书:格后2我在万般的痛心忧苦中,流着许多泪给你们写了信,并不是为叫你们忧苦,而是为叫你们认清我对你们所有的爱,多么卓绝。 这里是一封在格后之前的信,有人称此为血泪书,又或称为中间的信。另外,78亦提到虽然我曾以那封信使你们忧苦了,我并不后悔,纵然我曾经后悔过──因为我看见那封信实在使你们忧苦了,虽然是一时── 可见这封信感情很深。

格后这封信。保禄写血泪书,由弟铎带给格林多团体,但他很着紧团体对信的反应,在213但因我没有遇到我的弟兄弟铎,我的心神得不到安宁,遂辞别他们,到马其顿去了。 不过,他终于在马其顿遇上弟铎,而弟铎告之反应很好,保禄很喜悦。

可以看下表:

首访

次访

三访

181-8

格后1014

格后123-21

格后1214131-2

202

 

先前的信

格前

血泪书

格后

 

新约导论:

    (pp.534-535)关于格前158

    该节可以让我们知道保禄看到复活的基督,是新约中唯一的见证者;宗徒大事录的记载有所不同,只言保禄听到声音和看到光,大概是因为宗徒大事录开首言基督升天。

    另外,保禄的见证是强调基督肉身的显现,而不是内在的显现。

    而格后,我们要面对两个问题:

(pp.548-551)是由两封或以上的信合并而成,还是一封信。不过,这里的合并是指均是保禄所写,只是编辑者将之合并。

敌对者的问题。整篇格后的敌对者是同一批,那么,与格前的敌对者是否同一批人呢?白朗神父认为不是,因为在格后中可以看到是刚来到的,因此是新旧敌对者联合起来,对抗保禄。格前敌对者见于第十五章。

 

关于复活:

格前15、格后5、斐1章、得前均有。保禄的言论对我们的影响很深,因为没有一个新约作者这么清楚说明复活的道理。保禄主要的论点是基督的复活保证我们的复活。因此,格前151-11节与这个问题的关系很深。

3b-5,极其重要,是初传的核心。这些片段会否是以往信仰的公开表白的内容呢?要到了这封信,才变成为复活的辩证呢?

例如3b指出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这里很有救赎的意味。再者,这里强调第三天复活,除了受福音的影响,会否也受到犹太文化的影响,因为他们相信人死之后,魂灵会在葬所游荡三天;又如欧瑟亚23指第三天,天主必将之兴起。

再者,两次指出照经上记载,就是由救恩史的角度来看基督的复活,指基督满全了圣经的内容。

最后,在1节指出要弟兄们认清,可见在信仰上很重要。

整个15章,可以分开三部份了解:

1-11复活的核心道理

12-34复活与我们的关系

ƒ35-58肉身的复活

12我们既然传报了基督已由死者中复活了,怎么你们中还有人说:死人复活是没有的事呢?34你们中有些人实在不认识天主了29不然,那些代死人受洗的是作什么呢?如果死人总不复活,为什么还代他们受洗呢?35可是有人要说:死人将怎样复活呢?他们将带着什么样的身体回来呢?

    以上都是背景章节。12节是强调复活的必然,因为34节指出不相信复活形同不认识天主。第29节用反问方式表达出人还是相信。35则仍然是复活的疑惑。

我们看这个部份,还可以分开三个部份

12-19

12我们既然传报了基督已由死者中复活了,怎么你们中还有人说:死人复活是没有的事呢?

反问的出现是在于既然基督已复活,何来不信?

13假如死人复活是没有的事,基督也就没有复活,

14假如基督没有复活,那么,我们的宣讲便是空的,你们的信仰也是空的。

15此外,如果死人真不复活,我们还被视为天主的假证人,因为我们相反天主作证,说天主使基督复活了,其实并没有使衪复活,

13节的假设推出14-15节的结论。

16因为如果死人不复活,基督也就没有复活;

17如果基督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仰便是假的, 你们还是在罪恶中。

18那么,那些在基督内死了的人,就丧亡了。

重复13-15节的内容。这里是辩驳的内容。

19如果我们在今生只寄望于基督,我们就是众人中最可怜的了。

这里的问题是“只”字,应该改为“只在今生寄望基督”,指出只有今生没有未来。

20-28

20但是基督从死者中实在复活了,做了死者的初果。

21因为死亡既因一人而来,死者的复活也因一人而来;

22就如在亚当内,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内,众人都要复活;

这三节较简单,当中的“初果”指第一位,是次序的问题,指出基督首先复活,而这是一系列的首位,因此应当还有其它人。但在21节中指出死者的复活因一人而来,所以基督不仅是复活的先声,更是众人复活的因由。这里也看到耶稣基督和亚当的(ADAAM-CHRIST TYPOLOGY)他们是我们的原型,在他们身上发生的,在我们身上也会发生。二者的关系是TYPE & ANTI-TYPE,亦是CORPORATE PERSONALITY

23不过各人要依照自己的次第:首先是为初果的基督,然后是在基督再来时属于基督的人,

24再后才是结局;那时,基督将消灭一切率领者、一切掌权者和大能者,把自己的王权交于天主父。

保禄在此的言论,应当是言最后的结局。在23-24节,已说明他要说的基要内容,但是可能保禄觉得说得不明白,于是在25-26再言一次,但是内容有所出入。在23节,先言基督的复活,再言基督的再来临,这时候就是死者的复活了。再下去(24)就是结局了。这个结局指基督会消灭一切的邪恶。最后,基督会把自己的权交予天主父。

25因为基督必须为王,直到把一切仇敌屈伏在衪的脚下。

26最后被毁灭的仇敌便是死亡;

27因为天主使万物都屈伏在衪的脚下。既然说万物都已屈伏了,显然那使万物屈伏于衪的不在其内。

28万物都屈伏于衪以后,子自己也要屈伏于那使万物屈伏于自己的父,好叫天主成为万物之中的万有。

    一开始言基督为王,复活的基督为王。既然基督为王,则结局已经开始。然后,保禄说明为王的意思:消灭一切,而最后消灭的就是死亡。最后就是交付一切了。所以,保禄的复活,不仅是信众,而是宇宙万物都能沾上这复活的光荣。

29不然,那些代死人受洗的是作什么呢?如果死人总不复活,为什么还代他们受洗呢?

30我们又为什么时时冒险呢?

31弟兄们,我指着我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内,对你们所有的荣耀起誓说:我是天天冒死的。

32我若只凭人的动机,当日在厄弗所与野兽搏斗,为我有什么益处?如果死人不复活,“我们吃喝吧,明天就要死了。”

33你们不可为人所误:“交结恶友必败坏善行。”你们当彻底醒寤,别再犯罪了。

34你们中有些人实在不认识天主了:我说这话是为叫你们羞愧。

29-34此处关于有没有复活的辩论,较上一部份清楚。

得前是第一封提出关于复活的内容。

35可是有人要说:死人将怎样复活呢?他们将带着什么样的身体回来呢?

当时的人有疑问:复活的身体和现在的有没有分别?从哪里回来呢?保禄主要在36-3850-54回答第一个问题,核心是转变一词。

36胡涂人哪! 你所播的种子,若不先死了,决不得生出来;

37并且你所播种的,并不是那将要生出的形体,而是一颗赤裸的籽粒,譬如一颗麦粒,或者别的种粒;

38但天主随自己的心意给它一个形体,使每个种子各有各的本体。

这里提出种子与植物的关系,指出二者不是同一的形体,故此要经过转变才有一者转为另一者。

39不是所有的肉体都是同样的肉体:人体是一样,兽体又是一样,鸟体另是一样,鱼体却又另是一样。

40还有天上的物体和地上的物体:天上物体的华丽是一样,地上物体的华丽又是一样;

41太阳的光辉是一样,月亮的光辉又是一样,星辰的光辉另是一样;而且星辰与星辰的光辉又有分别。

42死人的复活也是这样:播种的是可朽坏的,复活起来的是不可朽坏的;

43播种的是可羞辱的,复活起来的是光荣的;播种的是软弱的,复活起来的是强健的;

44播种的是属生灵身体,复活起来的是属神的身体;既有属生灵的身体,也就有属神的身体。

论证由38-44a,而44b-49主要是阐释。44a是整个论证的高峰。不过,保禄始终没有说清楚改变是怎样。

45经上也这样记载说:‘第一个人亚当成了生灵,’最后的亚当成了使人生活的神。

46但属神的不是在先,而是属生灵的,然后才是属神的。

47第一个人出于地,属于土,第二个人出于天。

48那属于土的怎样,凡属于土的也怎样;那属天上的怎样,凡属天上的也怎样。

49我们怎样带了那属于土的肖像,也要怎样带那属于天上的肖像。 

保禄相信我们以躯体存在,是SOMATIC EXISTENCE,不过,在末日,我们会有另一个躯体存在。虽然现今是属生的,复活是属灵,但是同是躯体。在42-43采用极其对称的结构,从而带出44节的核心。犹太文化有四部份:身体、神魂、心、属神,我们现在是神魂的存在,复活是属神的存在。如宗徒大事录第十章二十节言摔死青年的灵魂还在身上,就是复活了。

50弟兄们,我告诉你们:肉和血不能承受天主的国,可朽坏的也不能承受不可朽坏的。

51看,我告诉你们一件奥秘的事:我们众人不全死亡,但我们众人却全要改变,

由我们众人不全死亡一句,可以看到保禄仍然有基督会很快来临的理解,但是后来就转变了。

52这是在顷刻眨眼之间,在末次吹号筒时发生的。的确,号筒一韾,死人必要复活,成为不朽的,我们也必要改变,

53因为这可朽坏的,必须穿上不可朽坏的; 这可死的,必须穿上不可死的。

最核心的对比。

54几时这可朽坏的,穿上了不可朽坏的;这可死的,穿上了不可死的,那时就要应验经上所记载的这句话:‘在胜利中, 死亡被吞灭了。’

55‘死亡! 你的胜利在哪里?死亡! 你的刺在哪里?’

56死亡的刺就是罪过,罪过的权势就是法律。

57感谢天主赐给了我们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所获得的胜利。

58所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要坚定不移,在主的工程上该时常发愤勉力,因为你们知道,你们的勤劳在主内决不会落空。

谈出复活的真正意义,指死亡最后会完全失败。

 

格林多后书

报告

第三章

7如果那以文字刻在石头上而属死的职务,尚且过光荣──甚至以色列子民为了梅瑟面貌上易于消逝的光荣,不能注视衪的面貌──

8那么,属神的职务,岂不更该有光荣吗?

9如果先前定罪的职务有过光荣,那么,成义的职务更该多么充满光荣!

10其实,那先前有过光荣的,因了这更超越的光荣,已算不得光荣了,

11因为那易于消逝的曾一度有过光荣,那么,那常存的更该多么有光荣!

12所以,我们既怀有这种希望,所以坦白行事,

13不像梅瑟一般,将帕子蒙在脸上,免得以色列子民看到那易于消逝的光荣的终结;

3434几时梅瑟到上主台前去同他谈话,就揭去首帕,直到出来的时候;他出来后,就对以色列子民讲明上主吩咐他的事。

14但是他们的心意陷于迟钝,因为直到今天,在读旧约时,同样的帕子仍然存在,没有揭去,因为只有在基督内才得除去;

15而且直到今天,几时读梅瑟时,还有帕子盖在他们的心上;

16他们几时转向主,帕子就会除掉。

1516节的几时并不同,16节是有条件式的。同时,这里的转向是有道德性的,并不是真的回应梅瑟的情况。

17主就是那神;主的神在那里,那里就有自由。

17a的主是圣神;17b的主是天主。

这里的主是有冠词指向的,应当指向16节的主。

18我们众人以揭开的脸面反映主的光荣的,渐渐地光荣上加光荣,都变成了与主同样的肖像,正如由主,即神在我们内所完成的。

主的光荣:耶稣基督就是天主的光荣,同时包含了天主与基督。

第四章

4因为今世的神已蒙蔽了这些不信者的心意,免得他们看见基督──天主的肖像──光荣福音的光明。

背景:

       梅瑟为天主当传话人,于是脸上发光,为免群众受伤,故此要掩上帕子;但到天主面前,才揭去。

 

内容分类:

11-213是自传体部分。虽然书卷一开始是颂谢辞,但是由此已经开始讲论自己的生平。

214-74辩护和解释职务的问题。

ƒ75-16又接回自传部分。

89章是募捐的章节。

10章至13章,保禄似乎在敌对者面前辩护。

ƒ为自己的身分辩护,语气较心平气和;就确实是为自己而与敌对者辩驳,内容与语高都与前不一样。复活的章节就在此处了。

 

内容分析:

&ƒ在第二章中,前一部份提及血泪书,后一部份劝勉众人,并说明自己写这封信的原因。当时保禄应在厄弗所,故在第12节“当我为宣讲基督福音来到特洛阿时”。但是他说自己没有心机在此传教,因为本来希望在此地得知格林多团体的消息,但是却未能得知,“我的心神得不到安宁,遂辞别他们,到马其顿去了”,可以说很不智的做法,但是又很幸运遇上弟铎,得知格林多人愿意悔改,很欣慰,故在马其顿写了格后。

       由第二章十四节开始,属于The Aplology,辩护书。不过,我们先继续看自传的部分。就是第七章五节开始。

 

214-46是宗徒的职务的反省;47-510是生与死的反省,因为他经历了太多事情,令他要思考生存为什么,死后往哪里。他坚信自己在死后可以享乐,而生是受苦,但是他知道一切都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511-610是保禄认为自己参与的职务是让人与天主和好的职务。611-73就是较次要。

 

416为此,我们决不胆怯,纵使我们外在的人日渐损坏,但我们内在的人却日日更新,

17因为我们这现时轻微的苦难,正分外无比地给我们造就永远的光荣厚报,

18因为我们并不注目那看得见的,而只注目那看不见的;那看得见的,原是暂时的;那看不见的,才是永远的。 

51因为我们知道:如果我们这地上帐棚式的寓所拆毁了,我们必由天主获得一所房舍,一所非人手所造,而永远在天上的寓所

2诚然,我们在此叹息,因为我们切望套上那属天上的住所

3只要我们还穿着衣服,不是赤裸的。

4我们在这帐棚里的人,苦恼叹息,是由于我们不愿脱去衣服,而就套上另一层,为使这有死的为生命所吸收。

5但那安排我们如此的,是天主,是衪给我们赐下了圣神作抵押。

6所以不论怎样,我们时常放心大胆,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几时住在这肉身内,就是与主远离,──

7因为我们现今只是凭信德往来,并非凭目睹──

8我们放心大胆,是为更情愿出离肉身,与主同住

9为此我们或住在或出离肉身,常专心以讨主的喜悦为光荣。

10因为我们众人都应出现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为使各人借着他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恶,领取相当的报应。 

       在格前15章,保禄只是重复应信的道理;在此,保禄却在反省生与死的问题。保禄的反省,同时代表我们,如我们渴求永远的生命。在16-18节,他谈及现在所拥有与将来的获得。这一段的主旨和格前是一样,但是表达手法与感情就相当不同了。

       16-18是对比;由对比引伸出一份对未来的向往,这见于第五章一节,可以看出渴望的容,就是复活的躯体。但是他明白要先拆毁现在的躯体。至于55是表达他信任天主的信念,天主为我们未来的生命作出保证了。6-8节再表达自己的渴望,与天主永存的渴望,这是拥有复活躯体的真正意义。为此,今天的生活是要取悦天主,能经得起耶稣基督的标准的生活,有朝一日,就可以与主永存。

       因此,在表达与感情上,都与格前不同。保禄很容易说我们,他的反省亦是我们的反省。再者,他把目前和将来加以对比,因此没有处理过去的问题。更突出的是以下两点:

i) 因为是反思的内容,保禄在第五章1-10节,先用短句,后用长句,带出自己的一个信念、一个渴望、一个态度,然后再说出原因,就是长句了。如416为此,我们决不胆怯【论点】,纵使我们外在的人日渐损坏,但我们内在的人却日日更新,【理由】第五章二、四、六都是先有短句,后加原因理由。

ii)采取意象(imagery):第五章1-4节中采用帐棚、住所、寓所、房舍这一系统的意象。衣服是另一组的意象;不过两组意象亦有互通的地方,都用上套上的动词,分别用在寓所与衣服上。还有另一组意象:


职务的问题:

MINISTRY

MINISTER(Deacon)

格后3

6并且是衪使我们能够做新约的仆役:这约并不是在于文字,而是在于神,因为文字人死,神却叫人活。

7如果那以文字刻在石头上而属死的职务,尚且过光荣──甚至以色列子民为了梅瑟面貌上易于消逝的光荣,不能注视衪的面貌──

8那么,属神的职务,岂不更该有光荣吗?

9如果先前定罪的职务有过光荣,那么,成义的职务更该多么充满光荣!

10其实,那先前有过光荣的,因了这更超越的光荣,已算不得光荣了,

11因为那易于消逝的曾一度有过光荣,那么,那常存的更该多么有光荣!

12所以,我们既怀有这种希望,所以坦白行事,

13不像梅瑟一般,将帕子蒙在脸上,免得以色列子民看到那易于消逝的光荣的终结;

14但是他们的心意陷于迟钝,因为直到今天,在读旧约时,同样的帕子仍然存在,没有揭去,因为只有在基督内才得除去;

15而且直到今天,几时读梅瑟时,还有帕子盖在他们的心上;

16他们几时转向主,帕子就会除掉。

17主就是那神;主的神在那里,那里就有自由。

18我们众人以揭开的脸面反映主的光荣的,渐渐地光荣上加光荣,都变成了与主同样的肖像,正如由主,即神在我们内所完成的。 

"36,新约一词出现;314,旧约一词出现。36中出现的仆役,正正是MINSTER一词。可见保禄明白自己是参与新约属神的职务。属神一词在38又出现,正式与职务连在一起。

"7-11把两种职务加以比较。旧约的职务是属死的,虽然有光荣的,但是不及新约属神的职务。可以说,7-11光荣是主题,由此比较出二者的高下。旧约的是定罪的、新约的是成义的。10节是总的比较:无论是职务还是盟约,“先前有过光荣的,因了这更超越的光荣,已算不得光荣了”,及至11节,直接把新旧约加以对比,强调新约的常存。12节开始把参与职务者加以比较,就是梅瑟与宗徒们。这里有旧约的背景。不过,保禄在此叙述,与出谷纪的内容不一致,因为保禄说梅瑟的光荣逐渐消逝,和旧约中言梅瑟的光荣太强,平日要掩上面,免得麻烦。

"因此,在14节,保禄指出犹太人的迟钝,看不出旧约的真意,要在耶稣基督内才可以看到天主的真意。可以说,这里是由往昔的以色列民说到今天的以色列民。所以在15节时,指现在的人读梅瑟五书,仍然不能看不到真意。

"16-18节中,保禄说明人归向的情况,是由信仰上的经验,所以写成的。另外,保禄认为圣神是天主的智慧,如格前210可是又主借着圣神将这一切启示给我们了,因为圣神洞察一切,就连天主的深奥事理也洞悉。在这里,是圣神令我们明白到耶稣基督就是天主的智慧。至于我们在格后316-18让我们明白到三者共存。另一个例子是格前123为此,我告诉你们,没有一个受天主圣神感动的会说:“耶稣是可诅咒的;”除非受圣神感动,也没有一个能说:“耶稣是主”的。父子神都同时存在。保禄称圣神,一时是神,一时是天主的圣神。罗89因为凡受天主圣神引导的,都是天主的子女。其实你们所领受的圣神,并非使你们作奴隶,以致仍旧恐惧;而是使你们作义子。因此,我们呼号:“阿爸,父呀!”圣神亲自和我们的心神一同作证:我们是天主的子女。这里说明人的成义,在于获得圣神的引导。所以,回到格后3,我们更能明白,是圣神令我们除去帕子,看到天主的光荣,能够更肖似天主。

"如果释经,上文已经完成。但是,我们要问,如果圣神已完成一切,保禄的职务是什么呢?我认为,宗徒是向众人宣讲、祈祷,把自己的转变表现在众人前,让众人明白这份转化。保禄应该有除去帕子的经验、有默观天主的经验,才可以去帮助其它人,所以,宗徒生活中见证是很重要的。

"第五章:

14节:基督的救赎行动使人和天主和好了。同样意思见于21节。那么,作宗徒,就是要和基督一样,去爱、去牺牲,才能够真的履行天主的职务。

 

保禄如何看自己呢?

       在格前一至四章,保禄是对教会的口头报告的响应,而其中一个重要的项目,是团体有分裂的迹象,故在110弟兄们,我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之名,求你们众人言谈一致,在你们中间不要有分裂,但要同心合意,全然相合。当中有个别人士分派别,共分四派。见112你们各自声称:我是属保禄的,我是属阿颇罗的,我是属刻法的,我是属基督的。跟随保禄的是什么人呢?126-28弟兄们! 你们看看你们是怎么蒙召的:按肉眼来看,你们中有智慧的人并不多,有权势的人也不多,显贵的人也不多;天主偏召选了世上愚妄的,为羞辱那有智慧的;召选了世上懦弱的,为羞辱那坚强的;甚而天主召选了世上卑贱的和受人轻视的,以及那些一无所有的。至于跟随阿颇罗的,可能是有学识知识的人。属于刻法的大概是近于犹太教的,而属于基督,本来是没有问题,可能问题是出于夸耀的口吻。最主要的问题,是指出这些人,究竟是归于基督还是归于个别的宗徒。这就是整个背景,故此在第三章,保禄指出格前34-5这人说:“我属保禄”,那人说:“我属阿颇罗”,这样,你们岂不成了俗人吗?其实,阿颇罗算什么?保禄算什么?不过只是仆役,使你们获得信仰,每人照主所指派的而工作:在五至九章,可以看到保禄认为宗徒的特质是仆役、天主的助手。至于第十节,可以看到建筑师这个自我形象。不过,这个翻译,有其它圣经译为工头。

       至第四章,可以看到是保禄认为我们为基督的服务员和天主奥秘的管理人。既然是管家,就要对主人忠信。至于服务员一词,在原文上,与第三章的仆役不同,而是一个富奴隶含义的文辞,是很低等的奴隶之意。

       至于格后,也有关于宗徒的形象。在格后,保禄主要反省自己个人是谁。理解自己是一个怎样的宗徒,以及应当做什么工作。

       格后214感谢天主时常使我们在基督内参与凯旋的行列,并藉我们在各处播扬认识基督的芬芳;

    这句牵涉保禄的神学是光荣的神学,还是十字架的神学。因为凯旋的行列,一方面可以是接受欢迎的军士,一方面是被掳的奴隶,受人唾弃。个人认为战俘的形象较合理。因为为天主的福音,保禄要受人唾弃、辱骂。而且,往后的章节,保禄反省到宗徒的存在,是离不开痛苦的。

    最后一个形象,见于格后47我们是在瓦器中存有这宝贝。这个宝贝可能是传福音。因此,保禄视自己为瓦器。这个形象和战俘有关系,都不是从光荣的角度来看,瓦器是用来盛载的,又易碎、过时。在此段经文中,保禄强调的是本身的脆弱,故自己的力量是来自天主。

    还有其它的,如称自己是运动员,向前走而不反悔的精神等。

 

保禄的苦:

       在罗马人书、格前都有受苦清单。在格后,由十一章列出(21-33)

21其实,若有人在什么事上敢夸耀──我狂妄地说:我也敢。【本段主题】

22他们是希伯来人?我也是。他们是以色列人?我也是。他们是亚巴郎的苗裔?我也是。

23他们是基督的仆役?我疯狂地说:我更是。【以上是比较,然后是受苦清单。有人疑问:是否当时有这种文体呢?】论劳碌,我更多;论监禁,更频繁;论拷打,过了量;冒死亡,是常事。【这是保禄在传教中遇上,而且是一项比一项危险。】

24被犹太人鞭打了五次,每次四十下少一下;【申25章言施行刑罚,不可多于四十下。】

25受扙击三次【宗十六章,保禄在斐理伯受过这个罗马人的惩罚。】;被石击一次【犹太人的刑罚。】;遭翻船三次;在深海里度过了一日一夜【这并不清楚是何时发生。】

26又多次行路,遭遇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由同族来的危险、由外邦人来的危险、城中的危险【可能到达新地方,被视为外方人,故有危险。】、旷野里的危险、海洋上的危险、假弟兄中的危险; 【当时旅途完全依靠自己,故非常危险。】

27劳碌辛苦,屡不得眠;忍饥受渴,屡不得食;忍受寒冷,赤身裸体; 【主要是旅途有关。】

28除了其余的事以外,还有我每日的繁务,对众教会的挂虑。

29谁软弱,我不软弱呢?谁跌倒,我不心焦呢?【牧民上的两个痛苦:软弱与跌倒。】

【白朗神父提出:部份艰苦,是一般旅行者都会遇上的。例如格林多与耶路撒冷相距三千公里,路途有险,相当平常。不过,加入其它,就变得不简单了。】

 

       对于受这么多苦,保禄的看法是身为宗徒,受苦是必然的;但是为主而受苦,是一份喜悦。我们可以参考格后四章:

7但我们是在瓦器【可能指向脆弱】中存有这宝贝,为彰显那卓著的力量【和瓦器的脆弱正好相对】是属于天主,并非出于我们。

8我们在各方面受了磨难,却没有被困住;绝了路,却没有绝望;

9被迫害,却没有被弃舍;被打倒,却没有丧亡;【也是一张简单的受苦清单:磨难、绝路、迫害、打倒。因为天主与自己同在,故此即使有这么的苦难,也不会丧失。这正正回应第七节。】

10身上时常带着耶稣的死状【死状是中文翻译,英文是the dying of Jesus,可以解释为一系列置于死地的行动,故在11节中的说法,可以解释此句。】,为使耶稣的生活也彰显在我们身上。

11的确,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时常为耶稣的缘故被交于死亡,为使耶稣的生活也彰显在我们有死的肉身上。

12这样看来,死亡施展在我们身上,生活却施展在你们身上。【宗徒受苦,有救赎的意义。宗徒受苦,是分享、分担基督的一切。如果宗徒真能做到,他便能把救赎带给信众。因此,宗徒的存在,应该是为天主、为他人存在的,是pro-existence。故此第十三节言“这一切都是为了你们”,亦可验证这一点。】

    可以看到当中一份逾越的喜悦,是由死入生的经验。

    保禄除了为传教而受苦,还为此而放弃某些宗徒的权利。在格前第八章,保禄言食祭肉的问题,指出人可以吃祭肉,但是如果会令弟兄跌倒,就要放弃自己这个权利,于是在第九章,他说明自己愿意放弃宗徒权利,作为例子,而到第十章,才回到吃祭肉的问题。

    他放弃的权利:

4难道我们没有取得饮食的权利吗?

5难道我们没有权利携带一位为姐妹的妇人,如其它的宗徒及主的弟兄并刻法一样吗?

6或者,惟有我和巴尔纳伯没有不劳作的权利吗?

一是物质上的供应;二是姐妹的妇人的服务,但是究竟是太太,还是助手呢?不知道。对于这些权利,他说可是,这些权利我一样也没有用过;我写这话,并非要人这样对待我,因为我宁愿死,也不愿让人使我这夸耀落了空。【格后915所以说得这么强烈,在于下一节的内容:我若传福音,原没有什么可夸耀的,因为这是我不得已【由于保禄的存在是为了传福音,故此这是生存的意义。】的事;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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