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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所谓次经问题——兼评《圣经正典》

时间:2011-05-29  来源:  作者: 点击:

横亘在基督教三大宗之间的问题之一,就是所谓次经问题,即天主教旧约当中《巴路克书》、 《智训篇》、《德训篇》等七卷经文,以及《但以理书》和《以斯帖记》的补记,这些经文在今日新教圣经中,已经被排除出去了。多年来,围绕这几卷经文的地位 问题,不同派别的基督徒们不知打了多少嘴仗,却并没有争出个所以然来。那么,《圣经正典》这本书回答了这个问题吗?
没有,也有。
说它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是因为作者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说这些经文是不是正典;说它有回答,则是因为对于这个问题,它很好的梳理了整个的脉络。
这本书最难得的地方是,它是用文献学说话,而不是争论教义教理问题。往往我们(不管是天主教徒还是新教徒)喜欢用“教义先行”的方式为我们的 正典目录辩护。但这种方法有一个致命的逻辑矛盾,就是我们同时也承认我们的教义毫无疑问终极地来源于圣经(是“唯独圣经”也好,是经过教会阐释的圣经也 好),所以合理的逻辑顺序是由圣经决定教义,而非反过来。这样,确定圣经正典,就不能用由圣经正典所确定的教义来确定,而必须考察正典形成的历史来讨论 ——这才是有意义的讨论。
本书的作者(作为基督徒,毫无疑问地)相信圣经的默示性,但他所相信的默示性,不仅是经文撰写过程的默示性,也是经文“正典化”过程的默示性 ——圣灵在“正典化”的过程中做工,使用圣书子民(以色列人)和教会的有限的理性,有时甚至是使用人的错误(如希伯来书的正典化,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人们 “错误地”将之视为使徒作品),最终形成了包含全备的上帝启示的正典经书。
那么次经问题呢?
正如很多新教徒所争辩的,希伯来圣经中并没有这些经卷,但因此这些就不是正典旧约吗?圣经自己并没有规定旧约必须是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所包含的那些。
我们暂且放下这个问题,先回顾一下旧约正典化的过程。
最早被确定无疑地视为正典的是摩西五经,而后,从《约束亚记》到《列王记》的历史书(或者按照希伯来传统,称为“前先知书”)、三部大先知书 (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与十二小先知书(在希伯来圣经中,这十二部书还没有独立分卷)的正典性也没有什么疑问(曾有部分拉比质疑以西结书,但未形成任 何有影响力的意见)。这两部分被称为“托拉”(即律法书)与“尼比音”(即先知书)。有争议的部分是所谓“圣着”部分——实际上,所有不能列入律法书或先 知书的经文,都被放入这一部分(换言之,律法书与先知书在旧约正典形成之前,已经先行“封印”了)。这一部分中,诗篇、箴言、约伯记、路得记、哀歌、传道 书、雅歌、以斯拉-尼希米记、历代志,都没有存疑,但以理书(不包括补记)也被公认为正典,但是以斯帖记(虽然是希伯来文)却实实在在被反复质疑过。
现在我们一点点接近“次经”问题了。正如前面说的,以是否希伯来文来确定正典与否,不仅逻辑上有问题,而且在事实上,也无法过关。以斯帖记是 希伯来文,经历过质疑后,最终被公认为正典,而《便西拉智训》——现在天主教所谓《德训篇》——也是希伯来文,就其内容而言,所教授的也是纯正的属天真理 ——或者说,至少不比箴言、传道书更“不正统”,却最终成为一卷存疑的书,同样的,《多比传》也有希伯来文原文(在死海古卷中已经找到),也变成一部“次 经”。而同样有希伯来原文的《禧年书》、《以诺书》,甚至连“次经”的地位都没有(而新约《犹大书》还有明显引自《以诺书》的经文,这并不能使《以诺书》 本身正典化,这从一个侧面质疑了另一种论证旧约正典的方法:看新约是否引用和视为正典)。
无论如何,希伯来圣经最终包含的内容与今日新教圣经旧约内容相同(而编排顺序不同)。但这同样不能证明什么。毕竟,最终确定了的希伯来圣经, 是在主后70年以后形成的,这一形成过程,有没有受到正在发展中的基督信仰的正面或负面影响,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包含了“次经”的希腊文 《七十士译本》圣经,早于最终确定的希伯来文圣经约200年以上形成(最终确定的希伯来圣经,在确定过程中,确实有相当多的拉比痛恨将圣经译为希腊文,这 种情绪有可能影响了该版本的形成)。“次经”包含在《七十士译本》当中,不过,纯以希腊文写成的《马加比书》只是作为该译本的附录(而不像今日天主教圣经 将之视为正文)。
在主耶稣在世上做工的时候,他所讲道、论辩,所引用的经文,当然来自希伯来圣经(尚未最终定型,但已经约定俗成的形成了),虽然也许他说的是 亚兰文;但问题是,当基督教向外邦人(主要是说希腊语的族群)以及希腊语犹太人传播时,《七十士译本》才是他们诉诸的经典,比如斯提反殉道前的讲论,虽然 所讲的历史是犹太人也公认的先祖历史,但一些细节上表明,他所本乎的是《七十士译本》;而“外邦人使徒”保罗无论是讲道、辩论(载《使徒行传》当中)还是 给教会写信(保罗书信),也都使用《七十士译本》。那么,他们使用《七十士译本》的时候,是仅仅将其中与希伯来圣经相同的经卷视为正典呢,还是将之整体视 为正典呢?我们没有充足的证据来下定论。因此,我们可以说,新约并没有回答旧约的正典范围问题(这不足为奇,“正典范围”这个问题,就初期教会而言,根本 不是他们关注的问题)。
接下来的几个世纪,教会中并没有为旧约正典范围起过太大争论(教会首先忙于新约正典的讨论以及与诺斯替派、马西安派、幻影派等异端的对抗—— 而这两方面是紧密相连的),但不同地方教会所保留的抄本(有些现在仅存目录)以及不同教父的论述,表明对于旧约正典的接受范围,确乎是有所不同的。
凯撒利亚的奥利金,就旧约正典,编排了《六栏经文合参》,里面包括了希伯来文本、七十士译本,以及其他三个希腊文译本,一个用希腊字母改写的 希伯来文本。这样他就不可避免的要遇到希伯来文圣经与七十士译本的出入问题,不幸的是,《合参》的原始文本已经失丧了,不过从优西比乌《教会史》以及其他 保留下来的奥利金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观点,他列出的经目,除了包含有《马加比书》以外,与希伯来文圣经相同;但在另外的书信中,他并不认为比如《但 以理书》里面的“苏撒拿传”应该从正典中排除掉(这样我们就不知道,他列出的经目中,对于《以斯帖记》的扩充部分,他又是什么态度)。而且,由于奥利金也 经历过思想演变,我们不知道他按照希伯来文圣经列出经目,是表明他认同这个(较窄的)正典范围,还是仅是出于谨慎的态度,不愿意卷入争议。
尼西亚公会议之后,亚历山大主教亚他纳修在一封通告各教会来年复活节日期的信函中,列出了他的圣经正典目录,其中旧约部分,包含了巴录书—— 天主教所谓《巴路克书》(甚至还有“耶利米书信”),但没有其他几卷“次经”。不过考虑到亚历山大教会长期以来多使用七十士译本,他列出的目录中,《但以 理书》可能是包含了补记的。但问题是,他的这个经目,没有包含《以斯帖记》!这不是出于疏忽。诚然,他提出了“正典”与“次经”的划分,但从他对《以斯帖 记》的态度来看,他给出的经目并不具有跨时空的权威性。
奥利金和亚他纳修,作为东部教父,直接使用希腊文(并且有可能懂得希伯来文);而对于西部教父来说,除了希腊文与希伯来文之间的出入外,还有 一个棘手问题,就是拉丁文的转译。最早的拉丁文圣经,其旧约部分是来自《七十士译本》的——直到4世纪末期的哲罗姆(一译耶柔米)从希伯来文译拉丁文旧 约,才打破这一“窘境”。
在哲罗姆之前,著名的西部教父是德尔图良(不幸,他后来也成了异端)。但是德尔图良对旧约正典的观点几乎没有参考价值,他甚至认为《以诺一书》、《耶利米书信》都应该属于正典。
哲罗姆译经,既然以希伯来文圣经为本,当然他所称之为“正典”的经文,与我们今日使用的新教旧约是相同的(内容上,而非编排次序上)。不过他 对于所谓“次经”的态度,并非一概拒斥,而是将之降格为“教导百姓,而不是建立教会教义权威”的地位(在亚他纳修那里,这样地位的经书叫做“有益经 书”)。
最终被大公会议及教宗们宣告为正典的旧约圣经经目,是建立在奥古斯丁的基础上。奥古斯丁采用《七十士译本》的拉丁文译本,与其说是认为其教导 全备,不如说是因为他不愿教会因这个问题而被搅扰。因为当时在西部教会,《七十士译本》已经被广泛接受,而东部教会并没有强烈的坚持用希伯来文本的意见 ——毕竟在东部教会影响力很大的亚历山大教会也采用《七十士译本》(由于历史原因,耶路撒冷教会在耶路撒冷沦陷后不再有母会当有的权威,我们可以想象一 下,如果耶路撒冷教会仍能保有使徒时代的权威地位,情况是否会有不同)。但是奥古斯丁并没有贬低哲罗姆译本的价值,他(很有意思的)将两种译本的差异也视 作圣灵的保守,认为其中有属灵的意义。
自此,直到宗教改革之前,这个问题沉寂了数百年。中世纪的基督徒并不如我们今日一样使用圣经。当然,很多耳熟能详的故事和经典经句是为平信徒 及神职人员所熟悉的,但绝大部分人并不实际拥有“一本圣经”,因此他们不关心所谓“正典范围”这个问题,也是情理之中(而他们的信仰未必不如我们这些日日 诵经的人虔敬,或许我们今天很多争论不休的问题,本质上是自寻烦恼)。在那个年代,人们关心的并不是教义上的出入,而是伦理教导,而就这个方面来说,所谓 “次经”一样是有利于伦理教训的。
今日的正典问题,与其说是接续教父时代的遗留,不如说是宗教改革的产物。路德采纳了哲罗姆的旧约正典范围,从其目的上来说,我们可以认为是为 了推翻某些教条,比如为死人代赎。但如果因此而认为路德是“教义先行”,按自己承认的教义取舍经文,这样的指责也是不严谨的。路德也像憎恨《马加比二书》 (因其中包含为死人祷告的内容)那样憎恨《以斯帖记》,但是他并没有将《以斯帖记》踢出正典范围(而我们知道,《以斯帖记》确实是存在争议的)。更不用说 他对《雅各书》的态度了。
路德,以及路德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信教宗派的圣经中,“次经”仍然是印出来的,只不过不再与其他正典经卷掺杂,而是独立出来作为附录。改教家们遵循哲罗姆的先例,虽然反对根据“次经”建立教义,但并不排斥其中的伦理教导,认为这是于基督徒有益的。
没有“次经”的新教圣经,始于清教徒运动,并进而在整个英语世界流行,成为统治地位的传统。由于“圣经公会”是发端自英国,也导致了后来其他很多语种的圣经不包含“次经”部分(因为圣经公会不资助包含“次经”的圣经出版)。
另一方面,出于反宗教改革,天主教方面自特伦托公会议到“梵一”,则日渐强化了“次经”的正典化(补充说明:圣公会在这一点上跟随了天主教的立场),而不顾这些经卷在教父时代的争议地位——这种争议不是没有原因的。
回到我们今日的争论上来。可以看到,“次经”能否算作正典,历史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我们不能诉诸于圣经原文(来否认其正典性),也不能诉 诸于新约的引用(在这个问题上是模糊的),同样也不能诉诸于教会传统(来确认其正典性)。当然,我们更不能“教义先行”地颠倒因果,靠着自己的(宗派性) 教义取舍来划定正典范围。另一方面,我们也该承认,“次经”,不管其能否凭借来确认教义,那些喜欢它们,或否认甚至憎恶它们的教父、神学家们,都并未否认 其于基督徒有很大的属灵帮助。用一个故事来作结:约翰·班扬(《天路历程》的作者)在经历灵命消沉的一段岁月时,在一段深入心灵的经文中获得安慰——“追 忆先辈,就可明白:难道每个已信入主的人,曾困惑不堪吗?”——这经文是他凭着记忆想起来的,却在手头的《圣经》中找不到,后来才发现是来源于《便西拉智 训》,他承认这“实在有点吓倒我”,但他依然认为这是神真正的话语,因为概括了许多圣经上神对其子民的信实应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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