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1900,北京的春天有点乱》
作者:金满楼
出版:中国文史出版社
在中国人的传统生活中,社会交往都是在家族和村落的组织下进行的,教会进来后打乱了原有的社会秩序,一部分教民脱离了传统的社会圈子,他们不再参加清明祭祖,不再为迎神赛会集资,也不再参加龙王庙的求雨仪式,甚至不再参加村里的公共活动。在教会的组织下,这些教民定期聚集做礼拜,这在其他人的眼中,教民们行为古怪,不敬祖先,在教民少的村庄里,教民受到歧视,甚至不准使用村里公用的井水。
但教民的组织性是传统村民所不具备的,他们在与村民的对抗中也并未必处于劣势。19世纪末,“民教”冲突越来越激烈。
从1856年至1899年的43年间,中国共发生重大教案700余件,天津教案是其中最典型也是影响最大的,类似的小教案还有很多。究其原因,大多是因为中外双方互不了解,加之外国人根据条约在中国享有一些特殊权利,譬如领事裁判权,他们不受中国法律的制裁而得到领事的保护,就连传教士的寓所和教堂,中国方面也无权管辖,即使中国犯人逃到那里,官府不能去逮捕;更有甚者,官府赔给教民的损失也都由传教士发放。有了这些特权,部分外国传教士为所欲为,任意包庇不法之徒,干涉词讼,也就毫不奇怪了。
鸦片战争后,天主教各修会及新教各差会纷至沓来,在山东展开传教活动。1888年,山东共有教徒16356人,大小圣堂120座,中西神甫20位。天主教各修会除之前来过中国的外,又有一些新建立的修会来到山东,其中最讨厌的“麻烦制造者”是德国的圣言会,因为他们不但屡屡制造教案,而且为后来德国侵占胶州湾直接提供了借口,其对山东本就激烈的“民教”冲突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
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专制社会,儒家思想一直占据主流,而其他的传统风俗习惯及佛、道、神巫等宗教和文化相互掺杂,由此形成了一个弱势平衡。外国教会的贸然闯入,打破了这样一种弱势平衡,其引发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正如传教士自己说的:“所有的中国人,只要他违背了他们国家的传统宗教习惯,特别是祖先崇拜,(他)即将被认为是对祖国的背叛和对祖宗的忘恩负义。”
对传统文化和社会秩序的冲击,加之“民教”之间的私人喜好及恩怨、因天灾人祸引发的贫富差距及赤贫化等方面因素,特别是德国侵占胶州湾后引发的外国侵略及其带来的民族危机,这种冲击的后果和一系列的惩罚往往会落在教民与教会的身上,因而在19世纪末教案的层出不穷,在适当的条件下,星星野火也就成了燎原之势,最终无可收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