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导 言 基督圣体内的可爱兄弟姊妹们! 在影响人类家庭之各种欲望中,对圣神的渴慕,无疑地是最强烈的一种,且是更迫切希求满足的一种。我确切知道:诸位都曾听过那位希腊老哲学家的故事,他愿意领养一个不曾有“神明”观念的儿童作试验。可是,他发现那个儿童,有一天早晨竟向太阳膜拜,并向它的创造者发出热爱及赞颂的祷词。这故事告诉我们:人自其存在伊始,便不停地在寻找天主。即使在今天,在我们这俗化了的、不信基督崇尚声色逸乐的世界里,天主像是由其中被放逐了,但是“寻找天主”仍在进行,且比往日更为迫切。 今日的男女,远比以前任何时代的男女,更为宗教人士强烈地所吸引、所征服、宗教人士不但有讯息传报,而且又因他们行为,表现出他们真实的信仰。换言之,今日的男女,特别是年轻的一代,正在以更响亮的声音,诟问“天主存在”及“天主对人类佳音”真实的、信而有据的、纯正的见证。因为他们愿意追随这些见证,并寻获天主,接纳祂的讯息。世界以其逸乐和空虚,不能满足他们的热望。假如他们找不到那些见证,给他们分施“生命之粮”的见证,那末,这些人可能会永远地丧失了。 所有的基督徒,因“圣洗奉献(誓愿)”的宏恩,都领受了这项使命:为天主作证,并为祂所派遣的救赎世界的圣子耶稣基督作证。但是天主由于自己的智慧,和对人的厚爱,并不以受洗的基督徒作证为满足,纵然这种作证曾达到了辉煌和英烈的最高峰。原来自教会建立伊始,主就召选了一批人,要为祂的讯息,祂的福音,和祂的祭献,以及祂的胜利-复活作特殊的见证。其中有的人被擢升为司祭和其它圣职人员而成为祂正式见证的;更有的蒙召,愈益亲密地追随基督,透过修会圣愿,借着彻底的奉献而为祂作证。就是针对这批蒙召者所作的奉献,及生活方式,和他们当作的见证,我愿意对其未来,和它所呈现的难题,来简略地和诸位谈谈。 无疑地,“天主的召唤或圣召”,为真正的修会献身来说,是必要的条件。圣召在男女心中激起了一种对天主圣神最强烈,且最神秘的渴求。这种渴求只能以慷慨的答复来实现,这种答复便构成至高无上的爱德行为,是完美的奉献,和完全的自我空虚,是“一种全燔祭,人藉之将整个的自身,和他的所有物全盘奉献给天主”,一如圣多玛斯所说的(注一)。大公会议的教父们对修会身份的隆重声明,并非没有深奥的神学理由:“修会的身份在于更密切地师法耶稣,并在教会内继续重演,天主子承行父命降世时所采取的生活方式,又将之提示给追随祂的门徒”(注二)。因此,会士既然借着公开矢发贞洁、甘贫和服从三愿,并信守不渝,来响应天主的召唤,那末,他们就该忆起:他们如此追随圣召,不仅已死于罪恶与世俗,而且还要只为天主而生活。他们奉献了他们的整个生命,而为天主服务(注三)。 显然地,这种奉献和生活方式,如果信守不渝,为献身的人便形成一种实际取用不竭的丰沃神恩泉源,并构成一种难以抗拒的吸引力量,引领他趋向主,并接受福音中的讯息。“大公会议的教父们宣布说:矢发福音劝谕的圣愿,好像彰明较着的讯号,能够并应当吸引教会的一切成员、有效地、敏捷地、实践基督徒圣召的义务”(注四)。尤有进者,会士的献身好像灯塔,又似光明和希望,照耀着天主的全体子民,因为修会更明显地向一切信友昭示:天国的寳藏现今已然存在这世界上,又左证:基督因救赎所赢得的那新生和永生的事实;且预报肉身复活的实况,及天国的光荣(注五)。“最后还向一切的人揭示:基督君王宏伟超人的力量,和天主圣神的无限威能,正在教会内神奇的展开工作”(注六)。 有关会士献身的伟大精神价值,及对整个圣教会的生活,并教会宣报福音的工作,所能有且该有的莫大威力和影响,我已作了说明。由此不难明白:教会的权威曾不断地对修会生活,表示了很大的兴趣和关怀。大公会议的教父们也曾隆重的声明:修会是教会本身的主要成份,因为不可否认地:修会与教会的生命和圣德是息息相关的(注七)。 就是“在圣神感召之下”,很多人从教会起初就“开始实践福音劝谕,慷慨地追随基督,并更切近地效法祂。”(注八)。在遵循神圣的目标下,许多人遂创建了修会,教会也运用自己的神权,欣然受理,并予以批准(注九)。 修会既然遵照“初期教会中,信友团体同心同德的榜样”(注十)而形成,那末基督要“我们爱近人,犹如祂爱了我们”的神圣诫命,便能在修会中,更容易,更完美地实践。这种因基督而互爱的团体,藉祈祷、福音的训导和神圣的礼仪,特别藉圣体圣事,而日益繁荣滋长(注十一)。于是修会生活对基督,对基督讯息的作证更强而有力,光耀而真实。也正是为此,初期信友团体-修会团体的楷模-在采用生活方式上,曾使那些目睹的证人,惊羡钦慕不已。至于修会所固有的义务,即襄助教会的救人使命(注十二)与促成基督妙体成长,在修会中较个人更易圆满达成,无需多赘。大公会议的教父们告诉我们说:“不同的修会团体相继诞生,在修会中精神宠恩源源而来,使修会成员在圣德上进步,并嘉惠基督的整个妙体。”(注十三) 在描述修会生活的本质方面,特别在描述修会对全教会和实际对人类的作证方面,所能有〈并所该有〉的奇妙影响时,我特意博览大公会议教父的言论与声明,特别是“教会宪章”。在这些文献里,修会生活完全同教会生命的本身交织在一起,而修会生活仿佛渊源于该神圣体制的心脏。这样我们可以确信;在这事上,我们拥有教会本身对修会生活的纯真道理。由是,我们在尝试辨明今日修道实际生活的缺失方面〈如果有的话〉,以及在为天主赐与教会偌大恩惠〈修会〉更为光明的前途。而试图提供补救方面,能有万无一失的借镜〈根据〉。由是修会可以再接再厉,大量贡献己力,以使教会本身“不但慈善事业齐备,神职工作完善,以达成基督妙体的发展;而且还像新娘为新郎整容一般,盛装着子女的诸般思宠,并在自己身上表现出天主的各种智慧。”(注十四) 二 修会生活在教会内的现况 我绝不以为有任何必要,把今日修会生活情况描绘成悲惨的。但是同时,我也认为设法将最近十五年或廿年中所发生的令人恐慌的事实,向会内或会外人士隐瞒,是一种严重的错误。因为未认清事实真象、弊端之所在,弊端的种类,以及纷乱所从出的深固祸源,则不易寻获良方,而对症下药。我们必须承认:修道生活在现时正面临不景气的情况,而且会士们(大体来说),并未树立,或表现出一种振奋人心或引人向善的榜样。 梵二大公会议认为:重申有关修会献身的神学教义,并颂布一通“论修会生活之应时或适当革新的”(注十五)正式法令,实属必要。这种事实绝不是无的放矢,而是在证明:会务进行,实际有偏差。但是不数年后,教宗保禄六世又认为:颂布一通宗座劝谕--福音的作证,用以警醒并敦促所有会士克尽己责,实乃当务之急,刻不容缓(注十六)。 为使人深信我所说的事实,我认为每人只消环顾四周,并注意一下多少为大众所周知的事实,就足够了。为什幺这许多人在慷慨的响应天主召唤之后,又离开了修会?而在不少的修会中、离会的数字相当令人恐慌。为什幺在最近十五年内修会圣召如此降低?是修会生活失去了吸引力吗?或是我们的修会生活,表现得不够理想,而不能取信于人?我们是否曾照我们的许诺,只为天主而生活吗?或者我们容许自己感染上了世俗精神。我们是否勉力以信德和谦逊的精神,实践我们的圣召,追随我们的模范基督,走十字架的苦路?我们是否竭尽所能,在整个人类与天父修好方面,与祂通力合作,以完成我们的祭献,为能彻底的战胜罪恶,而拔除世间一切不义和争斗的祸根?根据愚见,修会生活在世界各地遭受创痛,是一项信德的危机。我们竟把窗户大开,让骄傲的毒素,物质的逸乐逐渐进入我们的会院和我们的团体内,并使我们超性的爱受到致命伤,而这超性之爱原是指导我们生活的光明灯塔! 三 修会生活真正而持久的复苏良方 真话实说,在此我们当断言:我在以上所说的“事实”或“纷乱”中,有的可能不是由于人性的错误或疏忽所致。这可能是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社会和文化方面曾遭到剧变,从而使许多结构和方法,有些沦为过时且失效,但人们仍在墨守成规,而不知汰旧更新,我们还该附带说明:纵然有我在前面所说的现象,但修会仍在世界各地提供着纯正而真实的修会生活的辉煌榜样。最后,我们也该承认,全球到处都呈现着修会复苏的迹象,那幺,这幅图画并不如乍看之下那样悲观。不过,严重的不景气仍然存在,所以首先修会方面以及会员并其它人士,仍有严重职责,寻觅最佳药方,而对症下药,以使尽早达成修会生活真正的复苏或革新。下面我将尽力提供几项方法。 甲 精神革新列为优先 修会在这方面革新的复杂工作,显然地应列为首要,并应作为其它一切方法的基础。舍本逐末,休想修会生活有真正而持久的复苏。大公会议的教父们对于这点颇为了然于胸。因为修会生活旨在藉矢发福音劝谕圣愿,以追随基督并与天主结合,是以“应郑重而审慎地考虑:会士如不为精神的革新所激励,而只求削足适履,以迎合现代的需要,则毫无革新可言。精神革新应列为首要,即便行使服务性的神职时亦不例外。”(注十七) 或许有不少修会正是在这一点上犯了严重的错误。这些修会眩惑于改革热潮,希望尽可能癈除过时的生活方式,或淘汰一切自认为古老和有害的结构。这样会方未曾利用充分的时间和思考,为修会革新作精神方面的准备。结果,他们或是改革的离似祝蛘咦急噶吮匾墓ぞ撸奕送ㄏ绾渭右岳谩U庵执砦笕绫都优Γ蚩筛恼R蛭窕蚰谠诘母镄乱中校菔古ǖ潭仁倍兴煌忠蛭藁嵘钍遣刈旁诎律喜欢系赜胫鞲鹾希蚪ソ仞б捞熘鳌?BR>乙 会士对自己的献身与承诺应有正确的观念 我不晓得许多会士是否注意到:他们献身的事实含有三项天主特别的“介入”。首先,会士应当坚信-关于这一点,大公会议的教父们丝毫不曾疑惑过-会士所隶属而在其中公开发愿的修会,乃是由于圣神对男创始人或女创始人的特别默感而成立的(注十八)。继而教会权威当局又蒙同一圣神的引导,恭顺地响应祂的启迪,于是接受,世予批准:该修会和会规是一条更密切追随基督的纯正途径(注十九)。每位会员的个人被召请,或称为圣召,当在三点上来观察〈(一)看修会与其它修会的共同圣召;〈二〉修会的个别神恩;〈三〉修会在教会的特殊目的和使命。当圣神赏赐被选者该项特殊恩惠时,并不是普通地召请男女度修会生活,而是在蒙召人的内心,徐徐灌输一种特别的邀请,为能追随某种被批准的,更密切追随基督的特别献身方式(注二十)。圣神奇妙地敦请并催促人去追随,总不使用暴力。是圣神赐与圣宠推动人的意志,主动加以接受。 我确知:如果每位会士,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超性尊位,明白自己的蒙召,以及这种借着天主圣宠的实质的大力协助所作的慷慨响应,在天主眼中,是如何珍贵,那末,他们不但对自己的地位将有更正确的观念,而且他们要更加珍惜天主对他们的厚爱,更严谨地忠于圣召,和对天主的答复。会士因着一种“至爱以及愿光荣天主,事奉天主的承诺,在新而又特殊的名义下,既然将自己完整奉献于天主,那末他们还该设法更清楚的明了:“完整奉献”实际有什幺意义,(注廿一,异邦人的光明六章(44)),又在一个特定的修会中,在三愿的大前提下,奉献和承诺,究竟包括些什幺。 丙 稳妥地固守修会的遗产 每人今天都承认:在许多度献身生活的修会中,存在着“自我身分”和丧失固有精神的危机。许多献身者,竟茫然不知:自身与其它会士实际有什幺不同,这种区别究竟何在。这种情势的发生,来自很多因素,在此只提出几项,以供参考。根据本人的意见,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乃是会士肤浅地认识本会的神恩之性质和基本要素;极端地漠视研读本会的发展史和遗产,并忽略一九一七年教会当局对修会所编订的“修会通法”,旨在使丧失特色的修会,恢复到原有的水平(注廿二)。自然-并非所有修会受害相同,因为它们的处境各异。 X X 大公会议的教父们不久便觉察到这种情形,并谋求补救。他们坚持:应辨明此一修会与另一修会之间所应有的差别。无疑地,公开矢发福音劝谕圣愿,是也应是一切度献身生活的修会所共有的。不过,尚有相异和特别的因素,是每一修会所独有的。依照诸位教父的意见,这无异是一道命令:修会应将这些独有的因素再予寻获-如果失落了的话-并加意维謢。修会生活革新的主要推动力,是不断重返整体的基督徒生活,并重返修会的原始灵感”(注廿三),原来:“修会拥有自己固有的特色和职务,是为了教会的益处。故此,每一创始人的精神和目标,应当忠实地接纳并保持,犹如每一修会的健全传统应予保持一般。因为这一切异点,正是圣神对创始人所施不同灵感的结果。原来祂愿意自己的净配-圣教会具备各种善功,准备它尽一切职务,以建立基督妙体,且以其子女们的诸般恩宠……盛装而出现,在自己身上表现出天主的各种智慧”(注廿五)“也就是为了这理由,教会才保全并培育了各个不同修会的特色”(注廿六)。教会修正有关会士的共通法令,在准备上已接近完成阶段,此法令特别注意修会的特色(注廿七),而教宗贤明地解释了大公会议教父们的言论和意愿,提供了颇为适当的纲领,循着相同途径以革新会宪(注廿八)。最重要的是:每一修会的遗产特别是该会本有的特色、神恩、目的、精神以及在教会内的使命,应予敬谨固守。然而,如果会士对修会本身没有广博精深的知识,对创建人的意向、理想以及精神没有充分的了解,则难以达成。这需要每一修会体认,或重新发掘该会在基督内,在教会内的圣召,为能保存本有的特色与精神,并为实现自己的目的。 四 教会与修会生活的关系 我们乍看标题,似乎在对修会最重要的这一方面,全然不需要作任何强调。众所周知:修道生活不能离开教会而存在,而且教会与修会间具有一种重要的联系。因为会士们不但在教会内,而且他们就是“教会”,一如其它教友是“教会”一般,或许会士由于特别的誓愿,和完全献身于服务天主,更是“教会”。我已与大公会议的教父们一同肯定说:“修会地位既由矢发三项而构成,那末,不可否认地:它与教会的生命和圣德息息相关”,纵然会士的生活方式不列于〈神职〉圣统制内,但却擢升到教会法定的地位。”(注廿九) 事实尽管如此,我觉得对于修会生活这一方面,更该加以强调。照我看来,许多会士像是表现出:他们不甚明了,或不确信自己的生活以及活动之所以名实相符,要看他们或修会对教会有何种服务,或有何种益处而言。无疑地,这种服务或益处当藉实践修会圣召,并完成该会的目标和使命,来嘉惠圣教会。天主圣神透过对创建人的灵感,以及教会的批准,不断兴起新型修会,其终极目标则常是:“会士在圣德上的进步,以及基督整个妙体的公益。”(注三十) 诚然,修会生活首先隶属于教会神秘和神恩方面,其来源则在于天主圣神的神秘召唤,主要地在于被召选的人慷慨响应圣召,他以一种至高的爱德行动,并在一种新而特殊的方式下,全盘地奉献,来事奉天主。当大公会议的教父们声明:福音劝谕三愿“乃是爱情的方法与工具……使实践劝谕的人与教会和教会之秘迹,在一种特殊的方式结合无间。”(注卅一),那时他们即公开承认了这一点。 以上所谈,只是修会生活的一方面,但我们不能就此结论:教会当局对于修会生活无权过问,亦无责任与闻,或是认为教会当局的每次介入,即是不可容忍的干预,曾有不少会士作如是想,这些人为敌对浪潮所惑,反抗法典及修会法的一切制定,这种情势数年前曾横扫教会。幻想着“教会的仁爱”,而反对“体制化的教会”狂潮,也侵袭到修会生活的领域。可能由误解、夸张甚至错谬来解释这种反动情势,但将这些为教会福祉而献身于天主的人来说,则绝不能获致谅解。无庸置疑的;教会能够,或许应当允准修会享有宽大而合理的自主。这些修会在教会原是特别的团体,又是藉圣神的奇妙德能,并经教会批准而成立的,具有杰出和崇高的目标。会员之录取要经过长期的准备,慎重的审查和不断的考验。由是,滥用交付给他们的自由,与辜负教会对他们的信任的危险的确不大。 X X 我坦率地承认:会士与圣统权威间之融洽而和谐的关系,是一项微妙的难题。公正的解决之道,要求双方秉持对教会和献身生活的伟大爱心,这似乎是基本的一点。各阶层人士要推心置腹,遵照修会在教会内固有的特殊目的和使命友善讨论各修会的传教活动,这颇有助于开朗气氛,并能防止误解,会士们也要坦率承认:基督在有关福音劝谕方面,授与教会和其它部署,广大的权力和行使的范围。原来解释劝谕,规定劝谕实施,成立修会和批准收录会士之常规,并正确的监督,以能保持这种珍贵的恩惠,使之不失光泽、纯洁无瑕,概属教会当局的管理范围。会士也该承认:由于天主的召叫而为教会工作,夙夜匪懈既是自己的责任,同时也是自己的荣誉和特恩,因为会士的圣召本身,即含有“使徒”的本质(注卅二)。 另一方面,圣统当局应欣然承认:修会生活和献身的修会,在教会中拥有特别地位和职务。教会当局应对待会士像一群成熟而能负责的人,应容许会士遵循创建人所遗留的、经由教会所批准的生活规范,和非主要的事项上,由修会内部管理当局所采取的健全方式,来处理自己的生活,主教们应协助会士履行他们的圣召,提供机会,以实践该修会固有的使徒工作,要尊重修会的特别神恩,慎勿委托会士从事与其圣召,及修会的特殊使命不适宜的职务。 五 圣体圣事与修会团体生活 在举行圣体聚会的日子,你们要听到很多有关至圣圣体对每位信徒的需要和重要,这样我在这里可略而不谈。但我仍愿指出:这种对圣体坚实的热忱,如果为信友度圣善生活,并履行追随基督的义务,是必要的条件,对会士更显得不可或缺,因为会士藉新而特别的名义,完全地献身于天主,并借着公开矢发贞洁、贫穷、服从三愿,肩负起严重职责,以密切追随基督,走上完全自我牺牲的道路。为能负起他所甘心情愿接受的“重担”,他需要那由食用“生命之粮”及“羔羊之体”所摄取的力量,羔羊之体透过圣神而赐给人生命(注卅三)。 我愿在此稍事停留,来就圣祭并圣事两方面谈谈圣体与修会团体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所愿以我思想中的一个特别目的,并以我心目中的一种热望来谈这一点。我希望所有的会士,特别是那些专心在神学上研究修会生活的会士,要推敲,且仔细默想团体生活的要素,及其在修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功能。本人在此无意坐在审判席上,来批评有人在这方面已进行的,或正在进行的实验,但本人由于对修会生活的热爱,不得不在此提出一项警告:在你着手推行有关修会团体生活的改革前,务要认真研究并衡量一切可能的后果。某一修会,由于团体生活的几项改革,轻微地影响修道生活而遭受损失,在以后的岁月中将不易弥补。 大公会议的教父们强而有力地对我们说:“每一基督徒团体得以建立,莫不赖举行圣体大祭而成长,莫不以圣体为枢纽”(注卅四)。因为:“一切对团体的精神教会,应由圣体圣祭肇始。”(注卅五仝上)。无疑地,修会团体应赖举行圣体大祭而成长,以圣体为枢纽,才能稳固地建立起来。事实上,修会团体是一个特殊型态的信友团体,它的典型-“修会”法令曾如此说(注卅六)-当是初期教会的生活方式:信友团体同心同德,专心听取使徒的训诲,时常团聚,祈祷并擘饼(注卅七)。这即是何以大公会议的教父们说:共同生活应“藉福音训言,神圣礼仪,特别藉圣体摄取营养”(注卅八)。由是,圣体构成团体的中心,乃是千真万确的。 X X X 我个人深信:在隐修式的修会生活中,修士们一起在院长的监管下度团体生活,这种生活在教会初期数世纪相当普通,也只有这种修道团体历久不衰,形成制度。其所以脱颕而出者,即是侧重圣体圣事,而圣体为修会生活确实重要。这些隐修会士在圣体祭礼内,借着奉献基督,就在对天主圣父的钦崇、朝拜、感恩、赎罪及求恩等中心敬礼中,逐渐建立起神圣的礼仪,表现着整个团体奉献神圣的感恩牺牲:这种奉献既将会友们结合在一起,又藉信德和爱德与基督相契无间。隐修士且在规定的时间共同祈祷,将整天整夜予以圣化,从而形成众所周知的“日课经”或称“天主神课”连同团体弥撒而成为全部礼仪的高峰和圆满行为。稍后,这些修士和其它人接受教会的委派,在世间继续基督人性在天主寳座前所不停作的事,以及教会由净配处所接受应尽之本分,即不断赞美天主,且为人类的福祉呼求天主的怜悯。这种神课在哪里,能比在修会中,围绕着主的祭台做得更好呢?会士藉圣愿将自己当作牺牲,同自己所试图追随的基督的牺牲相结合。会友们共同神秘地为基督体血所滋养。修士们并偕同基督,围绕着基督而祈祷,他们在基督内,在彼此之间寻获力量,安慰与鼓励,以从事战斗、受苦,且为实现他们的圣召,并履行教会的使命。 教宗在宗座劝导“福音见证”上曾对会士们说(注卅九):“的确,不需要提醒你们教会礼仪在你们的团体生活中所占的地位,礼仪中心原是圣体祭礼,在举祭时,内心的祈祷和外在的崇拜连结在一起……你们的团体,因为是在基督圣名内集合而成,自然,要把圣体,这‘爱情的圣事,合一的标记,并爱德的维系’当作众人的中心。所以,这些会员以经堂为中心,明显地结合起来,乃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在经堂内,基督圣体的临在表示着团结一致,同时又使之成为真实的:这应是每一修会团体主要的使命。” 修会团体在圣体大祭内致力于勤作自我牺牲,并忠诚地充当教会的喉舌,为钦崇、赞颂并祈求她的净配和天主,这种至高的作证,神秘的丰硕成果,伟大的吸引力,世人无法衡量,亦无法全然明了。 结 论 像蜜蜂一般地由这花掠过那花,采集点滴甘蜜;同样我也很快的由这论点谈到另一论点。我并不奢望有多大贡献,只是肤浅地掠过了主题。因为题旨太广,时间过于短促而笔者的智力又过低!但是,依照愚见,由这些论点中所引出的结论则是积极的。我对修会生活在教会中之未来,抱有一种乐观的看法。只要一切有关推行真正革新者方面,先作一番严肃而真诚的努力,一如教会曾劝告,并亦责成的。这事首先需要会士由衷承认会务进行有所偏差,而欠允当,因此应作一番忠实坦诚的审查,为能找出情势的真正原由,从而投下最佳和最适当的药方。革新应涵盖修会生活的每一面和全面。 首先,当务之急应是精神的和内心的革新,因为这是最重要的,也是一切革新的基础。如果人对修道生活的本质和含义、没有真正的了解,定不能达成真正的革新。纵然在一切修道献身中,其基本的因素并无二致,但是革新也不能视为一种抽象的东西。修会生活应按圣神所赐与男女会祖的默感,和教会的批准实质,在实际更密切地追随耶稣的方式上多予考虑。因为天主圣神的默感及教会的批准当指引修会生活一切其它方面的革新。修会应特别注意妥保他们的祖产,尤其是他们的身份、精神、特色、以及在教会的特别目标和使命。这种忠诚的注意,特别在修订会宪及其它详细会规方面,应予表现出来。 教会的意识,特别对修会生活的意识(今日称为奉献生活的教会幅度 (The ecclesial dimension of consecrated life)乃每位会士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成份。会士与教会,并与教会的救世及和解使命连结在一起,永不分离。假如会士不完全投入教会的生活和圣德,他们便毫无意义,毫无职份可言。会士有特殊的责任,遵照修会的特殊角色和目标,为教会提供一种特殊与辉煌的作证,且夙夜匪懈地为教会效命。 X X X 但修会企望达到一种真实纯正的革新,而不浸润并充满深湛的圣体精神,简直是妄想,实际也绝不可能。会士们应不断地投奔圣体内旳主耶稣前,为求得所需要的力量与恒心,默感与精神营养。假如会士以己身作全燔祭的日新奉献,不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日新祭献结合在一起,便毫无价值和效益。因为基督是楷模,祂是基础、是泉源、祂是我们献身的一切生活和一切使徒活动的巅峰。基督且是唯一的基石,在这基石上真实的团体生活应当建立起来。圣体是信德的圣事,是基督死亡和复活的纪念,是“爱情的圣事、合一的标记、爱德的维系,是逾越宴会,在其中信友宴饮基督,心灵充满圣宠,而未来光荣的保证也赐给我们。”(注四十) 我愿结束我这篇讲词,敦请每位和一切会士,注意教宗保禒六世的呼吁和迫切的警告,为使会士针对整个教会的利益,继续光照人间,而“作一个恒常寻求天主、专爱基督,为天国的成长而彻底奉献的特殊证人。教宗保禄继续说-没有这种具体的标记,那使整个教会蓬勃的爱德便有冷却之虞,福音中救世的貌似矛盾也有危险失效,信德之‘盐’在日益俗化的世界里、也有危险失去滋味。”(注四一) 注 本文译自 “The future of Religious . Life in relation to the Church and the Eucharist” from L’Osservatore Romano, Sept. 9, 1976
1. Summa Theologiae, II-II, 9. 186 art, 7, in corp. 2. 教会宪章(以下简称“教会”)六章44 3. 修会生活革新法令(以下简称“修会”)5 4. 仝2 5. 仝2 6. 仝2 7. 仝2 8. “修会”1 9. 参见同处1 10. 仝上15 11. 仝上15 12. 参见“教会”六章43;主教在教会内牧灵职务法令(以下简称“主教”)33;“修会”2c,8 13. “教会”六章43 14. “修会”1 15. 参见“修会” 16. cf. Apostolic Exhortation Evangelical Witness, published by Pope Paul VI on June 29, 1971 17. “修会”2e 18. “教会”六章43,45;“修会”1 19. “教会”六章45 20. 仝上43;修会1,7-9 21. “教会”六章44 22. cf. Beyer Jean S.J. verso un nuovo Diritto degli Istituti di Vita Consecrata, Roma 1976 p.19 ff., Said Mark O.P. The present state of the Reform of the Code Concerning the Section “De Institutis Perfectionis” in Studia Canonica St. Paul University Ottawa, Vol. 8, n. 2. 1974; Said Mark O.P Reports in Communicatones II, 1970 P. 168-181; V, 1973 P. 47-49; VI, 1974, P. 72-93; VII, 1975 P. 63-92, etc 23. “修会”2 24. 仝上2b 25. 仝上1 26. “教会”六章44 27. 参见注22 28. cf. Motu Proprio Ecclesiae Sanctae (Promulgated by Pope Paul VI on Aug. 6, 1966) II. Part I, n. 1-19 29. “教会”六章44-45 30. 仝上43 32. “修会”8 33. 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5 34. 仝上6 35. 仝上 36. “修会”15 37. 宗二42 38. “修会”15 39. 仝注16, 47-48 40. 礼仪宪章47 41. 仝注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