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与新纪元( New Age)运动观念也是存在重大区别的,这种区别主要就是理性地认为人性之中含有神性的观念与武断地认为人性就等于神性进而否认创造主的观念之区别,好比认为人性中含有佛性的南朝竺道生与认为人性即佛性的禅宗慧能的区别,又好比认为人心中有天理之王阳明“心学”与认为人心即天理的王学左派的区别。保持这种区别和清醒是必要的。禅宗末流衍生出呵祖骂佛之极端,不敬畏“天父”的新纪元运动 也极其容易陷入对于爱的客观标准的迷失。尽管“爱”的具体内容、“道德”的具体内容具有时代相对性,但是爱的内涵性质如果不依据耶稣的见证而明确为创造性,则难免会误以害人为爱人。类似地,教会历史上诺斯替主义的信仰观念也并不能够满足我们:若不突出耶稣生平对于上帝的恩典、公义、期许的真理见证价值,而仅仅认为罪是愚昧无明所致,觉醒内在神性生命即可除罪,那么,如果确认这种无明是得罪上帝的愚昧,则旧有之罪凭什么被涂抹并且何人有权令人信任地宣告这种涂抹呢?即使一个人觉醒了其内在生命具有神性,若无耶稣生平的外向发光的见证又如何保证这种神性觉醒不会沦为自大狂或者逍遥无为的仙人、罗汉?我们需要进一步追问:爱和创造的含义又是什么呢?究竟何为道德评价尺度?我们内具的神性应当是何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