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 的 哲 学 A. 神的哲学导言
1. 定义,假设性定义(nominal definition) 神的哲学定义:用理性有系统地分析论证神的存在与本质的科学。 对象 | 神 | 内容 | 神的存在与本质 | 方法 | 哲学方法:分析、论证,且是有系统的;范畴与基本态度 |
传统学科,神的哲学称为自然神学,但今日不用Natural theology,因为theology是指启示的神学,这两个字有矛盾。 Natural:用自然理性,不是透过启示的。 theology:神学 神的哲学是神学的前导,附属神学的系统。神的哲学的特殊性: 1、 要问神存在吗? 2、 神的哲学作为学科是否可能?
假设性定义(nominal definition) Donceel的研究:Nominal definition 作为研讨建构神的哲学的起点,以后可增减。 | 语言符号 神的概念 ultimate cause 指涉 åinfinite Being ↓ transcendence | nominal definition Being God Transcendence infinite necessary
| 为哲学讨论要先草拟一nominal definition来作讨论,例如love;以达到共识:研究是一Being、Transcendence、infinite、necessary的God。 - 由人的意识发展进路,从人的意识发展作为神的哲学发展。(Lognegan) - 由经验Õ语言Õ系统 - 有一的假设,姑且称为神。 |
2. 与神学的关系
神的哲学、神学、信仰三者的关系: 神的哲学 ↓ | 神学 ↓ | 信仰 ↓ | Concept | 已有关系的认识 多些由nature→person | 位际关系 |
哲学与神学的分别:
| 哲学 | 神学 | - 目的 | 追寻真理 | 目的不止于神的存在,更建立位际关系。 | - 对象 | 有限世界的现象,作客观的了解。 | 也是有限世界经验,但接触超越的一面。 | - 工具 | (纯粹)理性 | 理性与信仰(透过启示) | - 预设 | 有神的存在 | 不再探讨神是否存在,却是存在的。 | - 主动 | 人主动努力认识 | 神主动启示吸引人认识祂 |
信仰与理性Faith and Reason: 信:知识的建构由信开始。信要通过权威、思考、自我显示等而得知,且要验证才可信。
Gabrial Marcel认为不只信仰,即使日常生活也要信,信一些事件、对象,存在等,也是一些概念知识,他分辨不同层次。
| 主要 | 解决 | 关系 |
| believe that | concept | problem | I – it | - 对象是数据、物或事件,以concept为主,透过理性、逻辑和判别,认为是真的来处理问题,有主客的关系,像科学知识便是。
| believe in | 1. conceptual 2. intuition | Mystery | I – Thou
inter-subjectivity | - 对象是人、神,通过关系,不只是真实性、确切性,建立信任、爱的关系,信任要求开放性,即表现爱,爱有催迫人去到对方并给予的。也是两个独立主体的相互关系。 - 信 主体 → 开放、沟通 →主体 认知→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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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念的两个层次: person:personal faith只可在位际关系的认识:信-爱 nature :pseudo faith因为人的所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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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认为人要认识自己是要透过行动、生活及与人的关系,渐渐才可认识自我: person → | nature → | person | 无内容的我 → | 行动 → | 有内容的我 | 我是我 → | 世界的发展完满 → | 我是我 |
圣安瑟莫:faith seeking understanding . faith : | 假设是基督徒信仰,寻求明了以助更加相信。 | understanding: | 愈明暸清晰,愈加深信赖。 |
按Gabrial Marcel来解释: | æreason believe in → faith , love ærevelation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conceptual→nature å intuitive → person å spirituality |
由上面如何理解我们与神的关系和认知? 换言之,信仰是一个历程: believe that → | → believe in | - 看到宇宙的奇妙,追问其来源,思考、逻辑推论,以获得概念知识(存在本身不是逻辑),推论结果,本身也带有直观。 - 通过自然理性得知→ | - 直观:神秘经验
- 启示:圣经、传承、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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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无信仰者可否研究神学? 可以,但为无信仰者会欠缺深度,例如文化基督徒,会有此欠缺。为有信仰者,有增加深度与位际关系,涉及恩宠. .基督徒可否研究神的哲学(Christian philosopher)? 早期有人怀疑已是基督徒,如何能研究神的哲学,因为已有了基督徒立场与观点。新多玛斯学派的如马里旦认为,研究神的哲学为基督徒是可能的,一切知识的开始与建立,都要有信念或有其大前题;不过在讨论过程当中,纯粹应用理性与逻辑,不可把启示得来的知识(信仰无须证明的)用作讨论的内容。基督徒研究神的哲学,作为神学的前导,与神学不能分割。
3. 神的哲学作为学科否可能?Karl Barth , Kant的见解。 超验多玛斯学派:针对康德,根据发扬多玛斯思想,对应康德的挑战,对人的理解认识 = 对神的了解认识;他很有insight,针对康德的纯理性批判,以多玛斯之论点来攻破,是一突破,因是用康德的语言来攻击康德的思想。 三个conversion: 1、 Intellectual level:神的哲学→反省经验→系统地 2、 Moral level:与神有关系的。 3、 Religious level:认知不只是对世界的了解,也影响生活,也包括灵性,与神建立爱的关系,将自己信靠神,接受祂成为自己生命的主宰。 1和2 属于reason,而3 religious conversion已不只是reason,而是faith,超越理性的。
研究方法:分析响应不同的哲学家对神的论说,例如圣多玛斯、圣奥思定、Karl Barth、康德、Hans Kung等。(神的哲学的可能与基础就是理性) Natural Theology (Philosophy of God): Rational inquiry into God as ground of existence as a fact, ground of all facts. 圣多玛斯:Divine science or theology considers the separate substance; metaphysics considers being qua being and the first philosophy considers the first cause of things.(第一因)
圣奥思定: about which the philosophers have left many books discussing such questions as : Who are the gods? Where are they to be found? Of what kind and character are they? When did they begin? Are they eternal? Do they originate in fire (as Heraclitus thought), or from numbers (according to Pythagoras), or from atoms (as Epicurus said)?(City of BK VI ch.5)(从人类意识发展史中,由多神到一神。)
Karl Barth:A theology which grounds itself on a knowability of God, distinct from the grace of God, that is , in the knowability of another God than him knowable only in his grace. (Church Dogmatics) - 人的得救与对神的认知,只有靠恩宠(圣经)。分辨恩宠认识的神与理性所认识的神。 - 他的问题是对应梵一:肯定人可以透过自然理性、自然光照认识神,用模拟方法,透过受造物的存在而认造物主的存在。“If anyone says that the one true God our creator and Lord, cannot be known with certainty by the natural light of reason, from created things, he is to be condemned.”(Vat. I 1870)。 one true God | 目的 | - 梵一虽然讲得很广阔,甚至含糊,但肯定人有可能认识神。 - 教会应用当时代的哲学概念,即人能明白的语言,但不会绝对化这些概念。 | known | 知识 | certainty | 肯定 | natural light of reason | 工具:理性活动 | created things | 透过存在模拟 | He is to be condemned. | - 回应当时异端的情况 - 两派:唯理、唯信 rationalism→German Theologians fideism→French Traditionalism | - 所以梵一便要讲出既肯定又开放的statement 。 - 续说:“God’s esistence cannot only be known with certainty but even proved.” (Vat. I 1870) |
- Karl Barth认为透过模拟认识神是否认基督的功劳→恩宠,只是把神拉到受造的同一层面,以有限存在来限制无限的神。(很多人也这样说,例如康德也说透过有限概念而认识无限概念是不合法的;因为本身是有限概念,表达出来还是有限的,不能表达无限。) - 通过natural reason认识的神→哲学的神→最多只是认识Creator - Karl Barth认为要透过超性的恩宠才可认识亚巴郎的神,信仰的神。 - 他反对自然神学,反对梵一的宣言。 - 只有启示才可认识神。 - 若透过概念来认识神,则这些概念便成为偶像(例如以色列子民拜金牛),把神拉到属于物的概念(只是较高级表达而已)。“...I can see no third possibility between play with the analogia entis, legitimate only on Roman Catholic ground between the greatness and the misery of a so-called natural knowledge of God in the sense of the Vaticanum, and a Protestant theology self-nourished at its own source, standing upon its own feet, and finally liberated from such secular misery...I regard the analogis entis as the invention of Anti-Christ, and think that because of it one cannot become a Catholic. Whereupon I at the same time allow myself to regard all other possible reasons for not becoming Catholic, as shortsighted and lacking in seriousness. ”(Karl Barth, Church Dogmatics, I,I,p.X) - 把神变成概念,或用概念讲述神都是拜偶像。(Jean-Luc Marion, 《God without Being》分清idol与icon。)Karl Barth更引伸论及法律的善功得救也是错误的。 - in theory | - idolatry 把神变成概念,或用概念讲述神都是拜偶像。 | - in pratice | - justification by work 论及法律的善功得救也是错误的。 |
- Karl Barth是研究罗马人书的专家。
Hans Kung: - Hans Kung也引用罗马人书(神学)来响应Karl Barth→第三章说明人是无法自己离开罪境局面的,必须透过基督才可得到救赎。 - Hans Kung在这里论得救多于认识神: 1. 人透过大自然(宇宙万物→理性)可认识神,但人不愿意。
2. 人透过良心(心中法律)可认识神,但人受蒙蔽。
- “几时,没有法律的外邦人,顺着本性去行法律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法律,但自对自己就法律。如此证明了法律的精华已刻在他们的心上,他们的良心也为此作证,因为他们的思想有时在控告,有时在辩护。”
3. 人透过法律(启示的法律)可认识神,但法律只是判对错,并无促进行善动力。 - “这耶稣即是天主公开立定,使他以自己血,为信仰他的人作赎罪祭的。”
| 罗第1章罗第2章14-15
罗第3章25 | - 保禄遂即站在阿勒约帕哥当中说:“众位雅典人,我看你们在各方面都更敬畏神明,因为我行经各处,细看你们所敬之物,也见到一座祭坛,上面写着‘给未识之神’。现在,我就将你们所敬拜而不认识的这位,传告给你们。” - 未识之神(圣保禄到雅典的一篇很好的神的哲学) - 人所不知的神,可以一步一步去认识神的。保禄认为这未识之神,表达人有认识神的渴望。
| 宗17, 22-23 | - 因为我们生、行动、存在,都他内,正如你们的某些诗人说的:‘原来我们也是他子孙。’” - 说明人与神的关系,不只是以色列人的天主。
| 宗17, 28 | - “光荣、尊贵以及平安,必加于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天主决不顾情面。” - 不需要启示,因为有自然启示可认识神。 - 人可透过行善认识神。 - 不在于人是否认识特殊启示,而是按照人的良心,守良心法律而得救。
| 罗2, 10-11 | - 天主愿意所有人的得救,行善的人,但有次序。 - 人可透过广义的启示认识神,而非只是特殊的启示→基督(祂告诉我天主是仁爱的、三位一体的,必须透过基督,不能透过理性)。 - 教会宪章也一样说:若人无机会认识基督,但按其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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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Natural theology thinks its object through a concept borrowed from nature (from the nature of our soul) a concept of the original being as a supreme intelligence. It asserts that reason is capable of determining its object more precisely through analogy with nature, namely, as a being which, through understanding and freedom, contains in itself the ultimate ground of everything else. The theist represents this being as the Author of the world. Natural Theology infers the properties and the existence of an Author of the world from the constitution, the order and unity, exhibited in the world – a world in which we have to recognise two kinds of causality with their rules, namely, nature and freedom. From this world natural theology ascends to a supreme intelligence, as the principle either of all natural or all moral order and perfection. In the former case it is entitled physico-theology, in the latter moral theology.
康德对神的哲学是对应中古世纪的自然神学:由有限存在推演到无限存在。 object through a concept borrowed from nature | - 对象之概念来自nature,研究对神的理解,现象世界建构概念知识。 - 知识 = 感官 + 抽象概念知识
| reason is capable of determining its object more precisely through analogy with nature | - 通过与世界的模拟,找到终极问题,理性是可能的。
| through understanding and freedom | - 通过理性的理解和自由的实践
| two kinds of causality with their rules, namely, nature and freedom | - nature:自然因果律 - freedom:实践理性上的 | From this world natural theology ascends to a supreme intelligence | - 由有限存有→无限存有(模拟) | physico-theology, moral theology | - 不只是物理界,也是伦理界的基础 | Author | - Creator 即由万物的秩序可认识一位创造者 |
- 康德的指正助人看自然神学的对象、方法,无限存有与有限有的关系;清楚说明借用有关的词句,有关object…认为所认识的概念知识,不能完全了解神这对象。了解定义,引伸方法,祂的哲学是否可能?
三个transcendental ideas:神、人、世界。不是知识内容,而是纯理性批判。参阅Copleston。 - 纯理性不可认识存在真相→物自身,只可认识现象界,此系统不可接受多玛斯的神论及因果律。 - 他讲神的存在是从伦理方面讲,必然存在,即在实践理性方面,为使我们出于道德的行为的责任有效,有神的预设;而使其行为成为可能,是人的灵魂不死、自由…
i) 神的概念的出现 人的意识发展史: | 多玛斯: | - 把神的哲学从形上学(研究存在)寻求ultimate cause,抽出专题infinite Being来研究,即按照特殊存在而研究。
| 原始宗教 经验 ↓ 后天 | 现实上: | - 人在生活中有宗教经验,起初只是个别的、具体的经验,接触到有一超越的一面;例如原始人对大自然的敬畏,已感到神的经验。
| 语言 概念 系统 |
| - 当人类意识发展后才有普遍的、反省的经验,不只是看个别的、简单的经验,而是发展到从个别经验抽取其普遍性(抽象),这样也发展语言和系统性。 - 人在意识发展中,透过反省意识自我的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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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ediacy | particular concrete | mediacy | genecy | language system | 1st principle presupposition terms relationship any terms(还有未知的) |
ii) 人如何能够认识神?可否有“科学知识”? 人之认知是由感官接触,悟性经过抽象作用得知事物之本质。若能对神建构概念知识,则会将神拉下到有限的层面。哲学是概念知识,而神学是否概念知识?
iii) 人能否对神建构概念知识 问题: |
| 人如何认识神? | - 人对神的认识有两个层次:概念知识与直观知识。
| 由有限如何推想到无限? | - 由有限如何推想到无限,是范畴的跳跃,无限也是推想出来的,不是直接接触到的,无限也只是一个概念而已。
| 对神的知识是否一定要概念知识? | - 对于存在的肯定,概念与直观对人的主体认识是互相渗透的; .可能对神的认识只有直观神的存在 .人靠自己无能力直观天主,神秘经验有面对面见到天主的可能性。 .需要启示、恩宠、Supernatural。
| 为康德: | - 也用unthematic knowledge (transcendental) 和thematic knowledge,两种都是认识的可能性。 - 康德认为只是regulative收集资料,整理、排列,作为知识之为可能的条件。 - 知识之可能是靠感性、悟性的理性作用,也靠世界、self和神。 .世界:扩大至整个世界,所有人与事物由世界来整合。 . self:其功能也是整理、整合所有数据,靠我来整合。 . 神 :是整合一切self与世界最后的条件。
| 为Karl Rahner | - 是constitutive,本身是建构知识,对神的认识与存在建构我们的知识;即unthematic knowledge of God与thematic knowledge有关,作为它之为可能的条件。 - unthematic knowledge(是神在人心中的吸引力) is the condition of the possibility of the thematic knowledge(人力),当然没有渴求,如何有知识;故某程度我们可以说我们对神有某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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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何建构概念知识? 亚里士多德 | - 在其形上学首章明言:all men desire to know,人人有求知欲。
| 海德格 | - 认为人是会追问的存有(因为渴望认识)。
| Lonergan | - 认为由原始宗教经验,得到一普遍性抽象观念,连系观念与观念的关系,作成有系统的,即由个别经验抽象为普篇宗教观念。
| 传统天主教 | - 传统天主教概念为:人有obediential potency这种能力认识神。
| Karl Rahner | (《The Searching Mind》109-111)说人有两种可能性:logical possibility and existential possibility。 |
a) 人的认知能力 .在逻辑上的可能性logical possibility(extrinsicists):不是矛盾的 .存在上的可能性existential possibility:内存于人的内在结构 困难是:这可能性既内存于人,则靠人力便可得救,如何平衡人、神的自由与恩宠问题?Karl Rahner以supernatural existential来解决。 b) 神作为认知对象的超越与内存,Karl Rahner : supernatural existential。 Karl Rahner分清认知的渴求行动及在这渴求所认识的内容: 康德 | 海德格 | 卡拉纳 | trascendental→knowing → | unthemetic不停推动认知→ | →supernature | categorical →know → åconsciouness反省意识所认知 | themetic→ | →nature |
1) 即人本有existential possibility这种渴求的推动,人心必须趋向神,Karl Rahner说在这层面的认识是unthemetic的,无内容的,是趋向,使其每日不停认识。这种趋向desire成为概念知识,感性、悟性和抽象的知识;认识行动与认识内容,都是认识,是themetic的。不停推动我们认识,总会达致终极的认识,即对神的渴望unthemetic的,就是这种渴望使我们的认识成为可能的,但我们是不知道的。其实我们不停的认知,是概念的知识,知的都是有限知识,人不停趋向便趋向无限。 2) 对有限知识的反省,推知无限的知识(先验),对神的认识也是一样。人怎知自己所知的是有限的?要放在无限的背景horizon才发现自己所知的是有限的。这样他把nature与supernature结合在一起,这是他的独特处。
4. 言说神的语言:人是否可谈论神? 人对神的认识有两个层次,就是概念知识和直观知识。其可能性在于神在人心中的吸引力,即是基本趋向,其背景是以无限作为有限的条件。 问题: |
| 人对神的认识可以言说吗? | - 这涉及语言关系。
| 语言是什么? | - 语言是指符号、符号本身,指涉内涵。
| 语言的的功能: | - 是沟通、表达思想;基于人的需要,有其构造结构,即有其讯息与媒介,就是指主体与主体间的相互沟通。 | 语言的发展: | - 也是意识的发展。 - 概念知识→科学→内容→表达工具→语言
| 语言的出现: | - J.J. Rousseau在其2nd Discourse on the Origin of inequalities among men中,指出人类不平等的根源: | State of nature→ ↓ 人是单独的、自足的 不需要别人 不需语言 | →states ↓ 需要合作 需要别人、沟通 声音、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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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宗教语言:象征、神话、语言 宗教语言 | - 意识的发展也是语言的发展:跳舞、唱砍、礼仪等表达,实现在宗教经验中:神话→标记(图腾、面谱、圣物等)→象征→教义与教条(准确的表达)。
| 宗教经验 ↓ | - 由语言、跳舞等指涉与神(也指神本身)接触的经验。
| 礼仪 (语言、跳舞) | - 指社群周期性、固定性的表达,加强其信念及价值集体正式的象征行动。涉及宗教经验或认同的经验,是信念与身分的认同。 - 目的:与神沟通,祭祀,祈福,表达所信(有沦为客体化:神→物→概念) - 意义:建设团体 - 怀海德:礼仪是经常的固定习惯性举行的行动,这些行动与实行者的生命延续保存并无直接关系。
| 象征 | - 象征包括神话及礼仪的表达,sign与symbol,按Paul Tilich田立克(存在主义,受海德格影响)把“记号”与“象征”加以区分: .sign与指涉内容无必然内在关系,如交通灯号。 .symbol不单只有sign的意义,也包括主体的参与,表达中又有主体的心意,可用不同方式,但有主体内在关系。 .但sign与symbol:同是指向自己以外的另一事物 .“若非借着象征与神话,我们简直不能表达自己的终极关怀。”W.L. King:象征是指向它自己之外的非文字表记。这指向是方向性,不是内容性的指标,故可用可见的对象指向超越的一位。 - 意即宗教象征符号实在是表达个人终极关怀之对象的一种尝试,日常意义的语言根本无法表达这超常的对象。这无法用文字按一般意义及实验方式陈述的经验,唯有藉宗教象征去表达,它们指向一般经验之外的那超越事物。
| 神话 | - 神话常伴随着宗教经验。 - Paul Tilich说:“信仰的象征从不单独出现,而是与诸神的故事联在一起:而诸神的故事就是希腊文神话 = mythos的意义。神话是混合了关于神人相遇之故事的信仰象征。” - 并不是由于神话不能按字面来理解,它就不能用实证方式验证。Karl Jaspers:“神话的真实不在于具体实证性,意即它不能在世界之内加以考证。” - Karl Jaspers认为神话之特色: 1. 神话是以故事形式表达内心直观的洞察,而非外界普遍性的概念… 2. 神话是以神圣的故事及异象为内容,是谈论诸神的故事而非真实的事件。 3. 神话是传达意义的工具,这些意义只能以神话语言才能表达。 - 神话是一个故事或一连串的意象,透过它们使超越的世界象征化地表明出来。它是表达个人宗教终极的象征方式;是传达非实证的超越者之实证方法。 - 神话只可用其象征意义,如盘古初开创造天地说明宇宙的来源,由神话中用想象力加入其抽象内容之意义中。 - 通过不大准确的神话,正是不准确才有空间去想象,愈准确则愈无空间,用神话愈能表出故事之意象。
| 教义、教条 | - 当人的思想愈来愈精细,尝试用概念表达其宗教经验,或将这事实概念化、普遍化并用文字表达出来,便成教条或教义。
| 危险: | - 比较象征,神话与教义,那一种更接近传递信仰经验?语言有一种张力,涉及有限→无限,会把无限拉到有限,或将语言(文字)变成终极,把文字作偶像来崇拜,即将精神变成文字。偶像崇拜就是将神变成有限的对象来崇拜。 - 语言一方面是表达,但又不能完全表达内容,但若语言无局限,又会太抽象,与经验苂关,故语言常处于有限世界与无限之间的张力。 - 如何可找到一些语言既能表达又能达到神的这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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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与概念的分别: 神话 | 概念 | 邀请整个存在投入处当中 例如小说形式 存在主义:强调在理性以外或理性之前已有些东西
| 以理性,准确为主,讲idea 例如教义 理性主义 |
语言: | - Lonergan:人有经验,但语言表达未必能完全表达。 - 人类意识发展→月神话方式→不大完善→慢慢用准确的方式表示→用教义、教条方式
| 神话: | - 其实神话有其功能、好处,存在性的,让人投入想象,投入处境、更能生命中。涉及语言的功能。语言愈精细,愈能掌握神的知识,但恰恰相反,反而给神逃之夭夭。
| 研究语言历史: | - 当代有兴趣研究语言的问题,事实历史上已有人,如奥斯定,维根斯坦,Thomas Hobbes(描述语言如何出现)。鲁索亦讲起源,现在要问语言可言什么,知道自己讲什么,知道语言这工具有效吗?会否在建构上有不合法使用?或是用一套语言但讲的是另一套呢? - | 逻辑实证论: | - 当时有逻辑实证论与Vienna Circle,他们的目的:建构一套准确的logical positivism。语言准确讲出,分清语言的界线,形上学与科学所讲的是什么?因为他们认为形上学是不可说的,科学与形上学的分界就是不可说与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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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逻辑实证论logical positivism 逻辑实证论之背景: | - 本世纪英美哲学学派,对传统哲学有很大的挑战,其出现背景: - 在十九世纪最有名的哲学就是黑格尔的哲学,他用词艰涩难明,开始讲语言的分析(作工具),把由内容转为工具。其哲学愈来愈抽象,用的语言愈来愈艰涩,例如Phenomenon of spirit精神现象学,写得含糊抽象;当代哲学家们究竟言下之意,指的是什么? - | 康德: | - 人理知及认知架构 - 提出一个问题,二千年来讲“存在”,究竟我们有能力认识“存在”吗?理性可认知吗?
| 英美: | - 语言是否可靠工具,合符逻辑?
| 孔德: | - 凡科学、真理是可验证的。
| 综合: | - 逻辑实证论综合以上之思想,但逻辑上是有效的吗? - | 语言: | - 用概念精确描述;只能指向,引入经验当中。
| 语言有两种基本命题: | 1. analytic statement:A is B(A = subject B = predicate) 分析命题:主词与谓词的关系,谓词藏在主词内。命题是真: 分析A时已可肯定B。 分析主词已包含谓词。例如:白马是白色的。 a) Tautology:一是重复,没有增进新知识 b) Contradiction:或是矛盾,则是假的 | 2. synthetic statement:诉诸经验,用以验证。 综合命题:命题的真假不能从分析句中分析,而是从经验验证,透过实验才可证明真,即事实如此。凡不能验证又不能从主体分析出来的都不是真的。例如:ethics, metaphysics, God等,是不可验证是真是假的;“神是真善美的”:既不能用分析命题验证为真,也不能用综合命题验证为真,故他们认为神是不可认识的。
| 检验原则: | - Logical positivism就是在经验中验证的命题是无意义的命题,它不指出是真是假。 - 检验原则principle of verification = empirical observation,在经验中观察检视。
| 若不能验证: | - 能应用这些命题而有意义的学科只是科学,而其它则无意意,只是情绪表达,无认知意义,例如和宗教;只有科学才有认知意义。 - Ethics, Metaphysics, Religion = emotion ≠cognitive meaning |
Russell罗素 Russell罗素 | - 是维根斯坦的老师,他的理想是可否建构完美语言ideal language,对语言的了解是什么,对一字有意义,有何理解?字是符号,其指涉什么?例如杯的音符是指向真实存在的东西fact,每一个字一定指涉一样东西,每一句说话则指涉一件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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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与事实 | proper name 对应→ | fact |
| thing | relation of things |
| cup | 这只杯是白色的 |
| rose | 这玫瑰花是红色的
| 命题对应事实 | proposition state a fact | 例子: | A o—o | B o—o | 最简单的 | simplest fact | atomic fact | 事实A 、B | 玫瑰花是红色的 | 我走进房内 | 将二者合成
molecular proposition | A o—o B o—o 玫瑰花是红色的 我走进房内+看见 =我走进房内看见玫瑰花是红色的
| 逐层逐层建构 formal logic: | o—o —o—o—o—o— o—o—o—o 看其关系 o—o —o—o—o—o— o—o—o—o
| 验证: | - 每一字指涉一事实,每一句都指出其关系,若指涉的用词有其客观性,则可验证,即若建构这种语言对reality的认识,便最能掌握与认识。
| 目标: | - 找出ideal perfect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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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认为语言应是世界的反映 哲学就是认识事实 若能发明的反映事实的语言,建构之,希望语言反映事实。
| 语言 A B C | 事实 A B C | | | | | | |
iii) 维根斯坦 维根斯坦跟随罗素的方向分两期发展: 前期: | picture theory
最简单的 world things facts | - 语言是褔图画,语言反映世界,掌握知识,实现哲学目的 - 语言的结构 = reality的结构 - 语言对应事实,具体清晰,机械的对应。 What can be said. What can only be shown. - “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最后为What can be said的要清楚地说出,为不可言的要silent(mystical)即把reality分为两部分,一可言,一非言可言(得保持缄默) -
| 后期: | 复杂 states of affairs pro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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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战: | - 对传统哲学有很大的挑战,可作宗教崇拜,不可作为一学科研究,因为人用的语言工具,不可探索神。
| 特色: | - 无系统,语录体,一段一段的。
| 首章: 引用奥斯定回忆 | - 首章引用奥斯定回忆小孩子学语言之经验: - 听到大人走近一只杯命名时不只发声→身体行动→表情→语气→使小孩接近→模仿→学发音→知指涉→写出杯的符号→应用→表达自己的desire
| meaning as use: | - 但维根斯坦带出不但指涉object 的meaning是什么,每一个字有其本质,指向事物,这事物就是essence,字之为字有意义是指向事实,也是用的时候可知字的意义。 - 奥斯定描述人如何学习语言,meaning:object→essence→picture,即字有其本质特定意义。 - 但维根釿坦则否定上说,而是语言的意义是运用as use。例如:写一字条要买5个红苹果。 - 问题:售货员如何知道5有什么意思,如何用这个5字?现实是无5这个字存在的?可以找到苹果,可以找到颜色,是如何得知?就是运用的时候可以掌握,所以提出。 - 每一字要对应客观事实,但有些是无法对应的,但那售货员会知的,就是在运用时掌握的。 - meaning as use是这群体赋予的,运用时这是一种game,每一系统都是一种language game。
| game theory: | - 每一群体都有语言,有其语言规则,但从经验中发展新的字与讲法,其use是反映生活形态form of life。 | 特点: | - 维根斯坦用奥斯定的例子说明: 1. language game:语言在生活实况发展出来,要投入language game,提出其蕲新的见解,要在其context中理解,无所谓客观意义,亦无所谓字的essence。 2. family resemblance:每一个游戏之间,无清楚的界线,但有相似。生活不是清晰的,但其间有关系,有其家族相似性。他看到整个哲学问题,由于对语言的运用不清晰,语言运用与概念的不清晰,用一语言系统,讲另一语言系统。哲学的目的,功能只是澄清,知道自己讲什么,在什么context讲。 处理问题不是解决问题,要澄清语言是那一种game,而是问题消失,例如苍蝇投入一樽内,不是要它知道自己什么,而是教它在樽内飞出,即概念或用客观语言是错的。 3. 澄清:不只是每一字对应一事实,例如上例中之5字,是数学、抽象的,我们知道什么是明白understand,不是mental act(我希望、我决定…),也不body act(食、喝…);明白是一单独的思维行动,思→明白,听后→我明白,我明白表示我听后与我之前的经验相同。 - 是否这样感觉:痛→感觉(以前试过)? - 例如:1,5,11,19,29,41一数列, 数列差:4,6,8,10,12 “我明白”→?报告脑中思考分析程序? 甲答 A→B 乙答 A→C 维根斯坦要说明语言不是B或 C的描述mental act,语言不是讲出客观的思维行动,而是讲A,我可以换成“我明白”→对了…这是感叹语,若是感叹语则无所谓对错,对语言的运用无对错。
| 分析 reason cause | - “我明白”是继续做下去的理由reason,是理由,但不是原因cause;B或 C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而是理由,“我明白”讲的是主体自己,他有理由讲自己。
| 语言为维根斯坦是: | 语言 = 主体的自我呈现 | - 这种语言不是客观指涉,而是存在的主观呈现,故“我明白”不是思维行动,而是主体呈现,故语言与我无分别,语言并不是外在的工具客体,而是我主体的自我呈现,而在meaning as use或form of life,是存在经验,会用这些字。所以讲神一定涉及主体自我经验,涉及game theory,仍然有效地讲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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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而逻辑实证论则是每一字对应实,可以证明的。 - 维根斯坦则认为语言之意义不在图象式的对应,而在应用中明白的。意义不在→ideal language而在不同群体中发展应用而成的language game。它们之间有相似但有不同,有家族相似性,类似的特色,但又不是完全一样。 - 例如5个苹果之应用5,但不是客体符合思想。 例如“我明白”和痛的经验等,不是机械性的对应自己脑中的idea,也不是对应事实客体,而是主体此时此刻的存在状态,存在现象,语言也是人存在的状况,不是工具的外在于人表达自己,而语言本身就是自己。
| 语言与本质的存在: | - 人存在要活出自己的状态,主体的自我呈现。将语言与人的存在本质性地连在一起,非外在于人的工具,或与人的本质分开。 - 维根斯坦语言的本质在language game,变成相对的,无真理,无本质;但他承认有的,只是无一套语言可完全表达真理,也有主体限制。
| 语言与内容: | - 维根斯坦提出论战→向当代挑战:logic positivism的客观必然性 - 是否还有什么没有实证的句子仍有效?即有效但不可验证。 1. here and now:无内容,但指向性的index language。 2. I:我饮水,我是谁?此句如何verify,真的吗? I:涉及主体,无客观必然性,不在context。 3. Principle本身:承认原则,“凡可验证有认知意义,凡不可验证的无认知意义。”这原则本身有认知意义,但毋须验证(要超越之才可看到其真)。 - 语言要了解时meaning as use,其意义非对应,语言有揭示性,指向功能,不能单执着字义,要按其指向的主体自己及其生活情况。例如:“我不知如何谈论神,但我觉得基督爱我,使我生活找到意义。”这句子有意义吗?试分析如下: 1. 首句:statement about God无意义 2. 次句:基督对他有意义,也是statement about God - 当要了解上二句之真,要看此人的生活。当要了解一语句,不在语句本身,重要的在于主体的经验,若不在那宗教环境经验,我们无从了解,要在这个language game中了解,要投入,非观察,在这个脉络中,自己有类似经验才可深入了解,才有意义,故有此意义,先自己不在这个context,language game中了解,要在其宗教经验中虽不可speak about God,但仍可谈。 - 在哲学上不可完全讲到speak about God,哲学可辨清,每一language game的不同,其限度所在,将神放在适当的脉络中。 - 主体呈现反映与神接触的经验。
| 破: 立: | - 语言逻辑学不可能讲神 - 由于是主体呈现,讲论神的言说仍是可能
| 神可谈论? | - 人仍然不能论及神,因为神远远超越人。 - statement about God ≠ statement about something - 在同一language game有其limited,神是超越language game的limited。
| P.693 | - I mean that the place in language where one can speak about God is the place where one makes statements about the limit of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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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证明神的存在的论证 1. 什么是“证明”(Demonstration)?证明的可能性、目的。(分辨知识与信仰) “证明”(Demonstration) | - 多玛斯论证开始时讲“证明”(Demonstration),理性上有两种方法;理性上讲,希望别人听后认同及不可不接受,且是合理的,physical ,logical的。
- 要判断对错,要从逻辑思考,有没有矛盾,合理吗?论证是理性法则,推论合乎法则,但未必可信,当代认为无效,信仰超越理性的。其实信有其意义的,合理的,是人认知的第一步,就是intellectual阶段,若合理的,则可信;但相信神存在与信神是两回事。
- 相信神的论证是合理的,是循序渐进的,尊重人的需要。
| 1. 由因引伸 | - propter quid (cause):从原因了解而引伸到结论。
| 2. 从果推因 | - 帮助人认识原因。 - 用三段论证寻求神存在的论证,带领人重回人存在的基础,由果推因。
| 反对证明 |
| 若推论无效: | - 推论神存在无效针对本体论而讲无效。即使ontological argument无效,仍不表示神的论证无效,因为还有其它证证,论证神存在仍有意义。
| 放错位置: | - 证明神的存在的论证,在原则上放错位置,如康德单靠理性去证无效,认为用理性证明是愚昧的(针对黑格尔),要从道德律出发。 - William James认为神的讨论不重要,重要的是对人生活有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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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体论论证:安瑟莫。康德的批判,多玛斯的批判。 本体论论证:安瑟莫 本体论论证背景: | - 安瑟伦用一些论据阐释信仰的问题,信仰要找理性的理解。 - 知识有二:一为自明,人人都明,分析句便是,而综合句要由经验以找出普遍性。另一为有一类人有帮助,因他们有这种知识背景,才可明白及解释,不是人人都像神学家,要明白就需要阐释,即要有论据→逻辑思考方法、证明等。
| 对象: | - 是为初步有信仰的人或需要详细深入的人,因为十二世纪外教人不多。
| 信仰与理性: | - 即先有信德→分析论据理解→帮助更相信。所谓证明不是由不信而信,而是为当时人由信而理解,更深于信。 - 我们不是想证明,像科学的假设,再以实验证实作真,但数据现象也可不信的,例如太阳东升… - 若不信神对生活有什么影响?中世纪的信仰与理性的关系,在了解前已相信。二者都以真理为前题: 信仰认识真理,是透过启示→Truth→Person→理性不能揭示的 理性认识真理,是有限制的 - 基督宗教启示下,信仰和理性有如两翼直入真理。 - 要从信仰出发的背景才可明白圣安瑟莫:为什么我要证明?我信我明了;预设有理性与信仰,若演绎或归纳证明不到神,与我的信仰无影响,如何了解信仰便行,我的信仰不是由我开始,是由宗徒传下来的,当然我也相信我的理性,但也教会权威;他的信仰常与信仰混在一起,有冲突时,则把理性服属于教会权威之下。
| 此名首先出自康德: | - 本体论不是安瑟伦说的,康德首先用这名词形容这种论据,在他的批判说出这类本体论ontological argument不行。 - 康德所批判的或心目中的本体论不是安瑟伦的,而是莱布尼兹的,即由神的存在出发找出神的本质。
| 本体论论证Ontological Argument: | I. Something than which nothing greater can be thought. 那不能构想比其更伟大的事物 (Proslogion II神存在之证明) II. 存在于思想及真实中比只存在于思想中大。 III. 结论:神不存在不单错误,更是不可设想。 神必然存在于思想及真实中。 (神按其定义必然存在思想及真实中,这是逻辑思考的必然)
| Gaunilo反对: | - 概念存在是否真实存在? - 必然存在在观念与真实中,仍是观念。 - 存在观念中必然存在真实,不可能 - 反驳:我们可否设想一完美的海岛something,但一个完美的海岛的存在不能从一个完美的海岛的观念推论出来。
| 安瑟伦自辩: | - 有限事物是不必然的,但神则不是,是必然存在观念与真实中。
| 我们可否攻破: | - 安瑟莫说如神只存在思想中而不承认神存思想和真实中,必定矛盾。 - 如果我们攻破其大前题,小前题也站不住脚。 - 如何知道神真实存在?
| 批评: | - 有人他的论证是循环论证,根本他就信神存在。 - 逻辑上存在的必然,是否必然存在? - 还有康德与多玛斯对他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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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批判 混淆: | - essential ≠ existential这是很essential,如何由本质跳到存在?。 | 1. | - 要分清楚两种可能性:逻辑可能性与真实的可能性是有分别的 Logical 观念构想可能性 Existential真实存在可能性 观念上(idea , objective reality) objective reality | 2. | - necessary logical affirmation ≠ ontological affirmation 肯定逻辑必然存在,并不等如肯定本体存在,因为存在无必然的命题。 - 为康德logical必然性是分析句的真实,合法则便合逻辑,但论及真实是怀疑的,要通过经验检,并无这样的必然性。
| 3. | - 同时否定一个必然的“存有”的观念及存在,并没有矛盾。 - 例如:否定三角形:“我否定三角形是三角的” - 安瑟莫认为否定定义是矛盾,但康德认为否定定义的设想没有矛盾。
| 4.
普遍性 特殊性 | - “存在existence”并不是一项属性(predicate即事物的本质) - 如说明本质,即可多说一点,必增加对本质认识,但存在并不加多对本质的认识,则这不是本质,存在正是这样,并不加多本质的了解。 - 康德设想的是有限存有,本质不包含存在;但士林哲学则是神的本质=存在,存在并不是本质的一部分。 - 安瑟莫:其它事物可这样说,但为神这最伟大的构想,神必然包括其存在=本质。 1) 所有可能的完美必然从属于一个绝对完美的存有(关系:分享从属) 2) “存在”是一种可能的完美,是可以从属于一个绝对完美的存有的 可能完美=存在(在真实中) 3) 因此,存在必然从属于一个绝对完美的存有 (“存在”并不属于本质,而是具体化的本质) 仍是从定义出发,仍是逻辑上的可能性。 - 康德仍认为存在对其本质的认识没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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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玛斯的批判
| - 概念知识不能直接认识神as whole person 1) 并不是所有人都理解神的定义(虽用相同符号字词,未必指涉同一事物) 2) 理解神的定义并不是真实存在 3) 为基督徒神存在是自明的真理,但其本身作为神的本质是自明的,但按人的理解,为人来说不是自明的,因为根本人不知道真实的神的存在(不能直接认识神),只是间接知道,透过宇宙,透过有限存有与无限存有的关系推演神存在的论证方法,即由下而上。 有限存有→无限存有 宇宙万物→其背后根源→必然存有(因为无人直接认识神) - 本体论证不能达到其效果,证明神必然存在真实之中,犯了错误:由观念跳到真实。
| 本体论: | - 本体论优胜的地方:无人可否定其逻辑性,即神存在思想与真实中。 - 安瑟莫最初动机:帮助基督徒从无知出发,以达到神的存在。 - 对神的认识是直觉的,可否靠概念?其实他在Proslogion是一祈祷: 直接与神交往的认识intersubjectivity 论证只是另一部分 - 故要整体地看他的Proslogion,带出二种认识: 1. 直观真实祈祷经验 2. 论证 开出一方向、方法,从神的本质定义出发论证神必然,就是由上而下的。 - 故当代仍有人讲本体论论证,仍认为本体论论证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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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瑟莫与多玛斯的分别 安瑟莫 | 多玛斯 | - 本体论 | - 宇宙论 | - 由上而下 | - 由下而上 | - 定义 | - 透过有限存有而认识无限者 |
3. 宇宙论论证: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多玛斯。康德的批判。 多玛斯:在宇宙万物中存在的五个现象,推演最后无限存在的结论,每一个都从经验出发,应用不同的形上原则,但最后推演这个就是“神”。 五路论证 | 经验 | 形上原则 | 结论 | 第一路 不动的原动者 | - 变化(运动)
| - 分析潜能与实现 a) 因果律 b) 矛盾律 c) 充分理由原则 | →不动的原动者 First mover unmoved mover | 第二路 第一因 | - 一连串形成因efficient cause | 因果律 | →第一因
| 第三路 必然者 | a) possible beings
b) necessary beings
| a) 可能性
b) 必然性 | →necessary beings
→necessary Being | 第四路 至美善者 | a) 不同程度的美善
b) 不同程度的美善的存在 | - 存在的等级推至存在本身,即原因和根源。 - 仍用因果律。 | →至美善
→至美善是根源
| 第五路 设计者 | - 从目的论出发 事物趋向目的 万物的秩序 | - 目的因 - 无智慧事物按秩序而行达到目的。 |
→有智慧的存在 →管治世界
| 总结五路模式: | - 从经验出发,看到有限事物之不同形式:变化、有始、生灭、美善等级及本性之目的性而推论 | - 分析潜能与实现 a) 因果律 b) 矛盾律 c) 充分理由原则 d) 分享 e) 目的因 | - 推出神的一个属性的结论: 1第一不动原动者 2第一因 3必然存有 4至美善存有 5最高智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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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路:
潜能与实现
矛盾律 因果律 充分理由
结论I
讨论:
| - 多玛斯说:“第一而最显明之路乃化成之路。在世界上有些事物变化,是可由感觉证实的确定事实。凡变化或化成者,是可由感觉证实的确定事实。凡变化或化成者,必由它物推动…如果变化所由来之物也属于变化,必由第三者推动,第三由第四。然而在这种情形之下,不能无限制的推下去…必须达到一个变化的第一个理由,本身不变,这就是大家所肯定的上帝。” - 从经验出发,应用形上原则分析潜能与实现。 1. 把变化看成由潜能到现实的过程,因为存在就是实现,变化只能对实现者而言。 2. 应用矛盾律分析潜能与实现:同时是潜能又是存在是矛盾的。 3. 本身不是潜能实现的原因,需要另一样。 4. 例如本之能热,必定有火使然。变化的一系列原因,不能无限后退,因为一旦不肯定不变的原因,就无法找到变化的充足理由,也就是说矛盾尚未消除,如果说必须无限制的追寻下去,矛盾永远不会消失,变化将永远找不到充足的理由,将永远离不开矛盾。
- 肯定变化皆有其存在的理由,即不变而使一切变化者。变化现象要求不变的推动者。
- 可否有多个第一动者?即多个pure act? .他们之间如何接解?谁推动谁? .act的问题 .若神是无限,不可能有两个无限,因为两个individual,谁在谁内或外?
| 第二路
形成因 (因果律)
结论II
讨论: | - 多玛斯说:“第二路始自观察完成原因。经验告诉我们有所谓成因,可是一物不可能成为自身的成因,不然的话,此物必先自身而存在,实不可能。成因也不能推至无限…因此必须肯定第一个成因,即大家所说的上帝。”
- 因果现象很容易由另一事实引伸出来,即物之起始。一棵树,一只牛,我自己,以前不存在而现在存在。那么开始存在者,不能始于自己,否则必须始于一个尚未存在的自己。若始于无,无乃非有,也不能完成有,否则有与无共存,必陷入矛盾。因此开始存在者,必由另一物使之存在,此另一物即完成原因。
- 与第一路同理,此形成因不能无限逆退,此路指出第一原因之存在,即没有其它原因的原因,也是必要的原因。
- 一连串的形成因efficient cause。使潜能成为实现的因是形上的因果律。 - 形上关系是substantial change,科学上只是accidental change。
| 第三路 可能性 必然性
分两部分来证明:
| - “驳异大全”有:“世界上有物可有可无,即可生可灭,此乃有目共睹之事。那么凡可有可无之物皆有原因,因为此物本身对有或无持中立性,若使之有,必藉原因之力。原因之系列不能推至无限…因此必须肯定一不可缺之物。每一不可或缺者,其不可或缺之原因,或在它,或不在它而在己,此乃绝对不可或缺者。一系列不可或缺者,如果其原因在它,不能推至无限,因此必须肯定一个第一不可或缺之有,在己不可或缺之有,乃绝对必要的有,此即上帝。”
- 亚里士多德之时间,可以是自己赋予一物的所谓时间的变化,在变化中在时间中,一定是有限的,不能是无限的。即有开始及结束,而无限则是无始无终。 - 由可有可无,推到有生有灭,推演到时间的发生;眼见的事物就是如此,需要充分理由的解释,我们称之为上帝,祂自己就是活动的原因。 - 神是无变化的,不变的,本质 = 存在。神在其本质存在是pure act ,作为有限存有的根源,本质上与有限存有是不同的,多玛斯说这是存有层次的跳跃;神不是同一层次的因果律,即非科学假设性的现象与现象固定的关系,而是形上学存在的原因、根由的因果律。
a) contingent being →necessary beings 由经验可看到世界事物可有可无,有生有灭,存在不是必然性,只是可能存在,可有可无。若是无则现在不存在,但现在为什么有存在?而这有存在,不是必然存在;必然存在是存在的原因。 问:all being are possible beings? 若:some being are possible beings. 则:some being are necessary beings.
b) necessary beings→necessary Being 会否有很多必然存在?必然存在是存在的理由。 若:some being are necessary beings.这个some也可以是一个。all necessary beings are caused by others,不能无限后退,故one Necessary Being is the cause or other necessary beings,即有一个必然存在者是其它必然存在者的根源。 essence = existence→Necessary Being,神的本质 = 存在,而其它存在的本质与存在是有分别的。
可否有多个infinite beings或pure act? 事实上不可能有多个神。necessary beings只带出eternity of time,不是自己存在的原因,存在了的必然存在。而Necessary Being是一切存在的根源,存在 = 本质,而最后的自己存在的原因只能有一个。
| 第四路 存在等级 存在本身
分两部分来证明:
| - “神学集成”有:“第四路始于事物之等级,事实告诉我们、善、真、高尚或其它完美性皆有多有少。不同的事物在完美的程度上有多有少,因为接近最高等级的情形不同。就如一物接近热度的最高级时,也较热。因此有一至真、至善、至高尚者存在,即至大之有。至真即至大之有,就如形上学第二卷所云。凡为一类之最高等级,亦即属于此类诸有的原因,就如火最热,亦为一切热度之原因…因此有一有存在,是为其它一切有之有,之善,之任何完美的原因,此即我们所说之上帝。” - 所根据的事实是事物之完全有多少或大小的等级,乃指实在的等级,因此作为有限度事物的原因的至全至善,乃实在的,不是理念的。
不同程度的美善,看到至美美的存在。 a) 要有maximum(参照点),要有绝对才可比较出相对的。 b) 至美善应是其它善的原因,如火是其它热的原因。 找出其它美善与至美善的关系,而找到至美善乃是原因。 结论:一定是出发点存在的原因。他用相似,其实他是应用柏拉图的参与(分享),也用act and potency的关系,分高级与低级美善,而高级是低级存在的原因。
| 第五路 目的因 | - “第五路始自事物的管理。实际我们看到,有些没有意识的东西或自然的物体,为目的而活动。由此可证:它们经常或屡次活动,以实现更有益于本身的目的。此不能出自偶然,而是它们被领导走向目的。无意识的存在指向目的时,必由有意识、有智慧的存在所领导,就如箭由箭手所发。因此有一有智慧之有,领导自然界的事物走向目的,此即我们所说的上帝。” - 就连自然界的目的论,也不是直接自明的现象,乃由事物某些明显的活动形态引伸而来,即我们经常发现自然物为实现自身的好处常在同样的方式之下进行活动,当一事实藉另一事实而表明、即是说不自现、即非直接自明、而自另一事实引伸而来。 - 多玛斯强调自然物、如果此目的论限于生物界,没有认识能力的生物界,将更明显。例如生物的发生、再生现象,都是非常显明的事实。 - 由于那些没有认识能力的现实之目的论,可证明宇宙有一个有智慧的管理者和策划者。
- 同一事物同一性质的趋向同一目的,无意识之物自然而有的,只能有一个有智慧的设计者,才使万事万物达到按目的的秩序安排,使万事万物趋向目的,例如箭手与箭,箭是无智慧的,而由有智慧的箭手按其目的而发箭。
a)应用对nature的了解,凡活动必指向目的,背后是目的论。 b) 结论必有一智慧者安排,这就是我们称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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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批判 康德: | - 分现象世界与物自身(我们不可认知的) - 质疑对存有的认知能力
| 纯粹理性: | - 问一个问题→知识如何可能? - 对宇宙论论证的批评 — 只可认识现象,不能认识物自身。而多玛斯认为由有限存有可认识无限存有。
| 对多玛斯的批评:
因果律
模拟
第五路
第三路
| - 存在是综合命题,后验的(神是必然的,如何建立?)。为康德存在性的问题不是必然的,要用证明,其存在是后验的。 - 只有逻辑命题才可推论,存在性问题则不能。为什么不可以?因为多玛斯应用一个很重要的原理 —。为康德只有时间与空间的先天形式和十二范畴,而因果律只是其十二范畴之一,应用经验事物当中,将现象世界事物串连,因果原则是可应用在有限的果,推出有限的因,不能推出无限的因。 - 多玛斯用模拟,以有限事物与无限作模拟;康德认为不能应用在无限,只可用在有限作模拟,不可限的神的本质不能模拟。 - 多玛斯的第五路目的论,每一物都有其轨迹,由此推出有一智慧的设计者;只可将精致产品推论出一个设计者,是同一层次,即有限的,不能推论出这设计者是无限的神。 - 批评莱布尼兹,也是批评多玛斯的第三路。论据:假若有事物存在,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一定也必然存在;现在最少我存在,因此绝对必然存有也存在,他太简化第三路。多玛斯有其详细论证过程。
| 伦理: | - 人要做好不是为幸福而是义务,幸福仍是条件;知识要有必然性普遍性,不能涉及个别性,为什么要做好人,但无好报又如何?如何解决幸福问题?一定有赏善罚恶的神在,他作这假设:死后会继续生命,有神主持公道。故康德的神是其实践理性的要求假设。
| 知识:
建构知识的条件:
| - 知识建立的过程,先天综合synthetic a priori sense knowledge → conceptual knowledge - 他要解决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他综合二者,找出普遍性,必然性,知识如何可能?是如何建构知识,不是知识内容。在理性内有建构知识的条件。 a) 感官知识:第一先验范畴是时空,所有客体必然存在空间中,空间是客体存在的必要条件,在第一层次如何综合众多数据。 b) 概念知识:通过十二范畴(先验的在主体认知架构中),重新整理综合,是由一综合主体unity of apperception把与料phatasm,利用想象力加以排列。 - 在建立过程康德推出transcendental ideas: self:有一主体 world:有一整体 God:有很多conditions和有一个condition of conditions 而这些transcendental ideas用作regulative function,不是constitutive,不是知识内容,也不是因素,而是建立知识要有的条件,也是用effect推出condition,从主体、世界和神找出建立知识的条件,三者是建立知识的必然需要的条件,只是需要,但可以不知其内容的,只是统摄作用regulation;主体综合感性悟性,世界作为统合一切事物的场所,而神则统合人与世界,在多元中找出综合。 建构知识的条件与conceptual knowledge的关系是协调;所以神存在不可用理性认知,指的是知识内容。
| 建构知识过程: a) sense
b) intellect | a priori knowing subject unity time, space 12 categories unity of apperception (FORM) | synthetic object diversity material imagination→schematization
(内容) | 结果 conceptual knowledge |
| - 在这过程中可否认识object? objectivity of knowledge 与logical order 是否对应real order?如果对应则神存在不可能建构神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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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超验多玛斯学派:Marechal, Rahner的论证。 超验多玛斯学派:Marechal的论证 Marechal: | - 要建立知识的客观性 1. 确立客观本质存在 2. 我的思想如何确立符合存在? - 知识是否存在?客体如何存在主体内?概念是什么? - 士林哲学讲意向性存在,不是physical,是一种存在在,意识中存在,这存在是如何出现?意向性的。 - Marechal应用康德的a priori及act-potency: a priori:activity which take hold of the sense datum and renders it knowable in act.
应用act-potency: 首先我有认知潜能,通过实在存在外界的杯,使我意识中实现了这认知(杯)的知识,我认识时,也实现了自己认知的潜能。它(杯)如何实现在我的意识中?利用act-potency,他建立to know与to be,to know一定是to be。如何知道它存在我的意识中,除非在客观世界存在,若此物不存在客观世界,不能令我认识它;如果建构的知识,不是对应于它的,也不能是真的,我有此认识,因为它存在,才实现存在在我的意识中。他建立knowing + being的关系,但康德只是排列其外在数据,而士林哲学则knowing本身是一存在。 subject object concept cup real, existence, objective, physical intentional(在意识中存在)
| 人如何认知? | a) 知识的成因:知识能成立因为有客体存在。 b) 我的意识趋向客体。(从前认识是客体趋向主体)我主动认识客体,则是意志主体趋向客体,相对地客体走入我的意识中。
| 比较Marechal与康德:
| Marechal a) 知识之可能:事物的客观性 b) 主体意识趋向客体(动态) | 康德 先验条件 | - Marechal认为康德的认知太静态;认为行动趋向是构成constituion知识功能,如何知道自己构成的知识是有限的?正是因为有无限为背景(神不是静态逻辑条件);他要带出逻辑的竹然性。 - 动态趋向是构成知识的条件dynamic of intellect 1. 内容 2. a priori此二者不是协调条件。趋向在时序上似是在后的,但在逻辑上则是优先的,由果推论构成知识的“因”。
| 康德的知识论: | - 康德以其纯理性批判批评五路以有限范畴不能推演至无限。 - 分析认知架构:只能确立科学与数学的知识,通过感官得的与料,配合先天形式,整理其概念知识。 - 因果律是康德的其中之一个范畴,只能运用在物理知识。 - 感官不能接触的,无法建构知识,精神不能成为认知的对象。即使三个超越概念,也只是regulative function,且也是先验的;若没有这三样:自我、世界与神,则无法统摄一切。 自我— unity of perception 世界— 统摄万物 只是principle of unity而不是existence 神 — 统摄一切 只是建构知识的条件原则principle,并不是实在的principle;不是知识内容,只是建构知识的条件可能性,若没有这些principle,便无知识出现。 他不是由因果推出,他不是讲存在的问题,而是物理世界的因果律,知识为他来说并无建立客观性,只建立在他的主体内。 - 他分析理性结构、认知架构、自我、世界、神之原则,只是统摄一切,在主体内。
| Marechal的答复: | - 人、神、世界是真实客观存在,知识确立在于客体有客观性,而康德知识之确立全在主体认知架构。知识也是存在,客体存在我之内,例如存在时空中间的杯,如何放入我的理念,必不是physical地存在我内,是意向性intentional的存在我内。外在客体如何进入actualize我内?由act-potency成为act-effect,logical与我的认知应有对应性。存在我内的杯不能大过实在存在的,它必然有才可actualize我内的,它应小于或最多是等于现实的杯,不能大过,因为应对应客观实体。在实在界与主观认知的理性内应有对应,要靠外在存在。 - 但人如何认知?不是客体强进入我内,而是主体主动性地倾向趋向客体。由理性的趋向确立真理的存在,而这真理是有限真理,但当人不断渴求真理,若没有绝对真理,则我们的趋向便是荒谬的。 a) 趋向是构成知识的必然条件 b) 能知有限知识因我有无限欲望,才知道这只不过是有限的知识。这也是建立知识的客观性,对应客观存在,是有限的存在,但其欲望是无限存有。 - 不是regulative function,不是主体理性认知的principle,而是客观存在,构成客观知识之成为可能的条件,也是构成知识的基础。 - to know = to be构成知识条件,也即是构成我们存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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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验多玛斯学派:Rahner的论证 Rahner | - 也受Marechal的影响多于受海德格的影响。 - 神为Rahner不是认知对象,在人心有supernatural的认知渴望;及反省为什么我可以认识?又知道这些是有限的知识? - 因为在我们内有pre-apprehend(Vorgriff)并不是a priori,而是反省性的,在认识过程中,只认识杯、世界、意义等,但当反省时,会问为什么我会认识?为什么我有这种倾向?由于有pre-apprehend作为认知的背景,才可显露。从人认知的行动反省有pre-apprehend,才有知识内容。即反省知识内容与其行动才有pre-apprehend背景。 thought thought:认知内容,传统主体行动的了解,才有无限背景。 thinking thought:认知行动,推出pre-apprehend infinite。 从动态的了解:受海德格影响historical being与主体行动的了解。 - acting = knowing认知是一行动。在人的历史,每日都是行动,每日不停认识,而这认识趋向无限,因为每次看到有限知识,则已是不停回应无限的召叫。 - pre-apprehend infinite:我知有这pre-apprehend infinite存在,但在每次认知中是不知道的,而是靠反省(有康德的影子—认识在主体内),不能纯靠概念知识而认知,不能作为认知对象或宗教崇拜的对象,而是能作为有限存在认知的基础。 - 多玛斯反省客观存在,主体以外的变化、第一因…从客观有限存在推至无限存在。但卡拉纳不以有限存在作进路,以反省作为认知主体的人,在其认知行动中发现pre-apprehend infinite的知识内容,但又不是我的认识内容,而是在主体认知的原则。 - 从主体认知行动至发现pre-apprehend infinite的知识内容,作为向无限存在认知主体的基础。 - 不是从概念知识出发,从认知主体的趋向而证明神的存在,若没有神的存在,我便没有这种趋向;若没有这趋向作为背景,也不能作为知识。 - acting = knowing的一致性,作为存有认知的基础,是神令人不停渴望认知(unthematic意识到,但不可直接讲出是什么。)神不可被掌握作为客体,只能作为认知主体的基础,故对神的认识是darkness of ignorance;在认知中,但又不可知;要言说,但又不可言说的张力中。 - 可以用理性,逻辑性地用论据建立:- 本体论、宇宙论;二者遭康德批评。 康德的批评:主体+科学知识(现代社会代表,今日仍有影响) Marechal, Rahner:回应康德;重要转折点,确立客观性。 - Marechal也受康德影响,不但在认知客体,也在认知主体,即为认知条件,神存在必然性,否则神不存在,便没有知识出现。确立客观性,人有能力认识存有,形上学才有可能。认知主体的行动,指反省得知神必然存在,但没有内容的;模拟确立,既呈现又隐蔽,虽不可言说,仍有强说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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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anscendental ___ pre-apprehend infinite categorical _____ thought thought 只可在这层次讲 åparticular acting, knowing, loving 对神有一模拟认识 不是直接的认识 - 反省认知行动,反省pre-apprehend infinite是人行动与认知的基础。 也可配合传统的模拟analogy of being,(不可用单义或歧义)例如: affirmation:我美善 / 健康(attribute) negation:神的美善不是这样的 sublimation:神的美善无限超越的 - 也反映神不是我们直接认识的神,仍是一奥秘。在每次认识中,同时肯定所有属性,但也加以否定,因为神与有限存有不同;在认知上的affirmation,认知有限存在,同时也肯定无限存在的存在。 - 多玛斯是否将神拉低?他认多玛斯并无将神拉低,神仍在我们之外。神不单只是概念知识的内容,且超越概念知识。 - 康德仍认为神是认识的基础。 - 他用thematic(概念) + unthematic(非概念)的讲法,超越康德。而存有是什么?指的是认知内容,analogy也不认识认知内容。当确立一件认识的事物之物质性,同时确立其非物质性。
| Donceel 知识确立非物质性等:
认知方向: | - knowledge行动时,是将multiplicity与unity确立(概念特性)。 1. material object 确立 immaterial subject (real) (exist intentionally)(非物质性) 2. multiplicity 确立 unity 3. it is 确立 existence 4. beings 确立 Being it is / we are God is what things are what God is explicit implicit thematic unthematic coknown confirmed in a sungle knowing act(在同一认知行动),故模拟看beings,但我们有unthematic Being,模糊地有隐题的Being在内,而引伸内容上亦然。
- 在认知取向,不断脱离物质性,从认知方向,由beings到Being,但在反省方向则从Being而到 beings;每一认知的目的,却趋向Being,即趋向对神的认知。 - 模拟:每一认知行动都是模拟性,。 模拟性:由beings认识Being 反省性:由Being 认识beings,即由what God is 到what things are。 每次认知行动,想抽离物质性act in potency表达想到终极目标,完全的抽象(反省);只知不停趋向自的,无法知道终极目标的内容是怎样的。 - 当人反对我们由beings认识Being时,我们可以用由隐题到显题以答复。Donceel 回答康德的讲法,用另一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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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论神的本质 1. 一、真、善、位格。 God in Himself | - 不可formally作单义了解,即对有限存有的真正形容,例如健康。 - 但要用virtually,且要超越的,例如美善,对神则是无限美善。 - 如实地formally – finite beings:have being, share being. I am clever 我是聪明的,聪明是依附体,但我≠聪明 S ≠ P(本质≠存在)(mixed perfection :health, clever...) existence ≠ essere我的存在受本质的限制,或存在限制本质。 但神existence= essere 神是无限制的,神不是有什么,而是“是”。 virtually – infinite being pure perfection: truth, unity, goodness, intelligence, freedom, love transcendental attributes =pure perfection与Being可互换的,即Being is truth... | Being is one = God is one
| - Being is one - related to nothing / non-being infinite being 神没有accidence(,其中一种是relationship有变化可能,改变:时间与存有有关系)pure substance。神无relationship,即没有相对性;勉强言之,相对nothing,而nothing是无的,故在此情况下,God is one,决无另一个神在其本身内存在,相对于祂,在祂之外,没有另一存在。 - Divine Unity – immutability, no change不会由potency-act变化,所以神永远不变,神不在时间中,时间 = motion = change,因为神是pure act。 - eternity = permanence, perfection - Boethius: “The perfect possession of unending life all at once.” å存有 å无时间性 å此刻(不变)
| Being is Truth God is Truth | - the intelligence of God :天主是全知的吗?有什么他不知道? - Being is Truth(可被理解,而intelligible是可被认知的) - 祂既可被认知,但我们又不可认知祂。祂是pure intelligence,作为认识神的主体,我们的限制在那是认知主体的结构。多玛斯在其哲学论神前,他说为神自身先可被了解,但为人则不可了解;人多通过感官认识世界,例如人看太阳,本可观察,但直望不可,因眼的构造问题,在神的本身的本质可被了解,但超过我们认知的理性,从God is infinite, God is intelligence来了解。 - 神如何认识?祂可完全认识自己,Being is intelligible在祂内无一部分或元素是irrational的,infinite, intelligible即not a single irrational component,因为Being in Himself,全认识、意识自己;God is self-consciousness即自我意识本身。人如何认识自我,发展意识其它,由无意识到有意识(由物的存在,物到人,才到已),由非我到我,即由意识确立自己。由无意识到意识自我,整个过程都需要他者(物与人等),但神不需要,神透过意识直观自己,毋须透过他者。 - 黑格尔将absolute spirit = 万物在一之内,由一化生万物一切(泛神论),神是absolute spirit,为黑格尔是一个循环,也是意识的发展。在整个历史发展中,绝对精神,不断呈现自己,意识自己,通过历过程去到最后,即absolute。开始的我是空的,到经过发展过程后则有内容,如何发展?通过他者,他的他者absolute spirit就是神。 Absolute Spirit I = -I I = I I = I
- 从他的思想,要经神创造天地,需要通过他者,人神也一样,absolute spirit 需要创造世界作为祂自我意识的历史途径,也是人类意识的发展史。无意识→自我→自我意识→理性→人→社会→世界→终极问题→哲学;即人理性的最高峰,无个体,只有整体,故祈克果要对应他而强调个体,因而导致十九世纪后期反理性主义;因为原初是空洞的我 = 我,则不是独立自存的,要透过他者。他的名句Real is rational,把一切于在理性之内,凡被认知的是真的,真的可被认知的。神一定要通过创造才可认识。 - 评: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则谓神不必通过这个过程而达到完全认识自己的。
| Being is Good God is Good | - 存在就是美善,善也就是存在;存在是真、善,则是可欲的。从亚里士多德与士林哲学看善 = 趋向的目标,即意志的对象。 - Good = object of the will, desirable, lovable神是所有存有趋向的目标,即神是一切存有的final cause。神如何成为所有存有趋向的目标?如何吸引所有存有?就是祂的自己的美善,神不可做efficient cause(与人同一层次),而是final cause,从另一层次吸引人,与人的存有领域不同。 - 神作为我们意志趋向的目标及final cause,(可超越存有领域之外来吸引)神是我们爱的对象,祂要吸引我们,并使万物都受祂吸引(unmoved mover),但不像一最后推动,而是在一切前吸引。 - 神为什么需要我们? - 亚里士多德只讲所有存有趋向美善。 - 多玛斯讲到神:“自然物(beings)按其美善,将其美善通传与他者,就如神圣意志尽量将其美善通传与化楮一样。所以神意愿其自身(Good in Himself = 存在 = 自己)及他者存在,祂以自己作为目标,而他者则趋向祂。”通过本身意味创造,意愿自身使他者存在,间接讲神爱万物,但未能清楚讲明我们所理解的。如此神与万物的关系只是cause与effect的关系,未有爱的关系。 - Donceel:天主爱自己(无限)与万物(有限)之爱,按趋向的对象有模拟的,如爱物与爱人不同,对有限事物与无限事物是有别的。神爱自己与爱人不同,神为什么爱我们?在哲学上很难讲,神的美善是可欲的,会通传的,间接神愿]意什么,什么便存在,通传神对万物的爱,为人爱人如己是同一层次,为神爱人爱自身不同,在哲学上不易谈论,只可在神学上讲,程度上不同。 | Person: | - Boethius: 1. An individual substance endowed with intellect and will. Person 可模拟地应用在神身上,但神是Sublime Person。Person:主体,self of conscience,centre of self-conscience,需要他者的。 2. intersubjective being需要others(神不可这样说)。God: as a person, conscious, knowing and loving as some impersonal reality = all encompassing, all pervading;包含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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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格尔→形上学 | - Fichte→伦理学 | - Shelling→美学 |
| - Fichte:作为Absolute principle要反省自己,要具体地看自己,要说出来The Word,就是objectification of the Principle,对自己Word的反省有一种趋向,即爱Word,Absolute Principle(则是Being-in and for-itself,故Absolute Principle认识自己,反省自己,爱自己,这一切在他自己之内(用此说万物必然包括在言内)。 reflect himself Absolute Principle The Word Being-in-itself love objectification of the Principle person being-for-itself - 此说可讲出一,但很难表出三位。这也是中古的方式研究天主圣三的进路入手,很难,用人的理生很难想象,只可用救恩史启示进路才可明白,且三位一体也经过数百年后才定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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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创造:是否需要“创造”?创造是什么?在无中创造、自由的创造。 在哲学上看到世界,要解释这个世界如何来的,宇宙怎样来的。解决: 1) 大爆炸理论可以是对宇宙诞生解释,但大爆炸之前不知,生命的出现很难定。 2) 取消宇宙一定有来源的问题。 创造Creation:一般性创造观念:由无到有(宇宙的来历) .大爆炸理论:科学计算,仍由有到有,未能解释“有”,“有”与时间有关,有一开始,是如何?值得思考。 .开始:即找原因,为什么会有有限存有存在,不断变化?作为cause of being,一定有一开始,不同于cause of becoming。 .cause of being:找它何时存在→first cause. .可否有pre-existing material?先有的物料,例如天主创造亚当时,形象化地用先有的物料造人;又如天主创造光可否也用一些先有物料?(由圣经创造故事)在世界存在(被造),先有物料与天主同时存在?混沌是否在天主之外有物存在?但天主是一,不可能有物在其外。故先有物料假设不可能。故有以下的可能性: a) out pre-existing material 6 b) out of Himself: emanation (Plotimus)6Õnecessary event 创造由神的自我流溢:可解释神是世界之等同关系密切,整个存在是一,一切在祂内,没有个体化,成为泛神论;没有个别性,一与多的问题未能解决,创造也不是神的必然行动,而流溢是无选择必然的。 c) out of nothing 4Õfree “act” 创造是由无到有的事,不能讲出,只是一件不是在时间之内的事;创造是必然的?还是自由的?从本性上了解: 解释: Act? 模拟性行动,由有到有,潜能Õ变化Õ实现,但由无到有是什么行动? Event? 事件?是否在时间之内?如何理解 Free 以大爆炸作想象,大爆炸是在时间内,还是时间开始?人间语言发生在时空之中。 无可解释:除非找到第一因,创造由无到有,不是先有物质,或与天主同在的;也不是act或event,因为这个世界无办法知道何时开始,若有时间性,则世界创造前与后有分别的,而神在创造前与后有分别吗?神是永恒的,但世界不可能与神同在,否则,世界也是永恒;只能解释宇宙由无中生有,神为其根源,但不佑创造是怎样的,是一奥秘。 参阅:Summa Theologica I, Q43 art.1, CreationÕ无中生有论证
.神为什么创造世界?创造是神的自由的行动,创造动力原因出自神本身;创造行动本身是由无到有。 God is love. 从爱中看自由与必然性问题; 神可否不存在?不必然存在。 创造是否必然?祂是爱,必然爱自己,但在这必然中有自由,神按其本性行动,是自由行,与emanation不同,祂有意识will,故创造行动是自由又必然的行动,由人间的爱、生命的出现,正来自爱,作为模拟,天主是爱,按本性行事:一定是爱,爱一定爱善Õ存有Õbeing is good,由爱推动行动,自然创造,当祂意愿存有,便有存有的出现。 从原因上来说,动力来自天主的爱out of Himself (love),可不用必然性,而用自然natural,按神的本性行事,正是神的自由与爱。
3. 保存与合作(Conservation & Concurrence,超越与内存transcendence and immanence。 创造后,神与世界的关系,包括神与我,神与他者的关系: 1) 纯超越6 2) 纯内存6 3) 既超越又内存4 .厄弗所人书第四章:天主既超越又内存。 .十六世纪出现 1) 自然神论Deism:由神权社会Õ人权社会,既要保留神,又确立人的能力。神创造后,交由人管理,从自然界看神的足迹,一切由人管理,既讲出神创造世界及之后完全无关,完全超越。 2) 内存主义emanation:万物之人看到神,万物是神的化身。神=灵魂,世界=肉体;无神,世界不会出现,而神透过世界显现出来。 但神可否独立存在?若灵魂肉身,二者不可分离,独立存在变成互相依附,世界依附神,理所当然,但神不能独立存在则问题大了;故内存主义=泛神论;可解释世界=神,神与世界等同。如何理解一与多?佛学也是内在,但与流溢论有别,一切多都是一,即不变Õ空。佛学之存有实现reality是空:非有非无,破逻辑理性世界Õ舍Õ无执。 如何既超越又内存?神与世界的关系肯定不是并存,同等;世界也不能在神之外,无限与有限的对立,如何分辨,无限作为两者之一,逻辑问题。这关系不可能是空间的关系,而是本质的关系。 Hegel:Science of Logic强调内在性,Absolute Spirit and the world不是空间关系,而是本质的关系,即内存。为Hegel Absolute Spirit不能自我认识,要透过世界,才可认识自己,因世界是祂自己。我们不可接受这理论,因为神不能离开世界独存,而世界又是神的呈现。 传统理解: I. 超越性:一物高于另一物(存有层级,对象以外独立存在) 神与世界的关系: A. 从本体上存有层级上了解。本体的超越,在存有上高于世界。 1) 不隶属subordinate世界而存在: 2) 独立于世界而存在,神绝对不隶属任何存有,也不导向任何存有。 理由: .神是自足的self-sufficient being,存在理由是祂自己。 .in Hinself,存有,神作为绝对超越。 .绝对完美perfection。
B. 认知的超越 .模拟看到神在我们认知之外(肯定,否定,超越性) .从模拟认知看到神在入的认知上的超越性。
II. 内存性:“在……之内”,即一物在另一物之内,某物的行动不能出离主体。 从模拟观之,每一有限存有参与、分享无限存有,一切分享神,参与无限存有而来,低级存有分享高级存有,而这超越又由在于万物之中,但又不等同万物。 A. 本体的内存:有限存有参与participate无限存有。 B. 认知的内存:Karl Ranher在人的认知内,向无限存有开于、渴望,内存另物,在神之内。每一认知,在人对神的认知构成每一认知行动之内,人的认知不能脱离对神的认知(反省性的了解),每次人有意识的行动Õ对无限认知的渴望。 在认知行动中,人既知与神合一,但又知神是超越,永远无法掌握神,故在自己的认知,认识自己,也认知神超越自己,且在自己的存在及认佑当中。神与世界(可分割)既不一(但为神可以分开)也不是二(两个独立的存在,可分别,可分开,但为世界不可脱离神),而是既超越又内存。 总结: 1) 对世界的确立开始 2) 由无到有 3) 不在神之外 4) 神的自由:按其本性行动,作为爱自身,爱本体,有新的行动,有意识自由意志的结果 — 创造。 5) 超越与内存:神与世界的关系。
创造是否一次而永远的?天主不单在创造时与世界有关系,由创造至今,神与世界仍保持关系Õ保存。 保存conservation:protect, preserve, save,让存在继续(创造Õ让存有存在);天主保存世界,不在消极意义:消除障碍;而在积极意义:支持、延续其存在,神作为世界存在的primary cause,使世界继续存在,使有限存有不会不存在。
4. 神的眷顾与人的自由。 神对人的眷顾,使人继续存在,人要参与神的创造,发挥自己。 多玛斯: “...A thing is said to conserve another essentially and directly, namely, insofar as what is conserved depends on the conserver in such a way that it cannot exist without it. In this manner all creatures need to be conserved by God. For the being of every creature depends on God, so that not for a moment could it subsist, but would fall into nothingness, were it not kept in being by the operation of the divine power.” (S. T. I Q104, art21)人的存在是天主继续爱他,要他存在,故世界与人的存在,每一日都是天主爱的表达。
Concurrence与神合作 作为有限存有要依靠无限存有,不单只在存有的出现,而也在于我们如何行动,如何发挥,按自己的本性行事。若我们每一存在都要依靠神,那么我们是否每一行动都依靠神?我活动与神的关系是怎样的?
concurrence≠moral cooperation / moral support完全无关的 ≠physical cooperation神与人都各自出其能力合作
行动:由潜能→实现,我行动→成为对象实现的原因→ man (secondary cause)→ cause of becoming → effect God (primary cause) →cause of being 所以participated causality,人因为参与才使此事出现。 “God operates from within the very being of finite cause by moving them to act as they do. Therefore God not only gives a thing the power to act but also elevates that power from potency to act and continues to influence it while it acts.” 天主作为我们此行动的primary cause,作为我们存在的根源,我们→secondary cause,神给予我们能力,且不断吸引我们final cause 去完成自己的本性,故既是人做的,又是神予能力吸引人。
Providence神的眷顾: 神的眷顾是神爱的表达,若神爱我,会将最好的赐给我;若神真的眷顾,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应是最好的→The best possible world?我们所经验的世界与我们所渴望的有距离,神如何眷顾我?神本可创造很多世界,可能这个最好的世界是相对的(相对地完美的世界),不是客观最好的世界(绝对的,不变的,理想的)。神不是想建构美丽新世界,而是为我们那一个是最好的,使我们得救又达到目的的世界。 多玛斯(S. T. I, Q25, art 6, ad) “When it is said that God can make better thing than He does, if better is taken substantively this proposition is true. For He can always make something else better than any individual thing...If, however, better is taken as an adverb, referring to the made of God’s activity, then God cannot make anything better than it is, because He cannot make it from greater wisdom and goodness.” 神作为primary cause与我们一同发展这个世界:神如何照顾Providence(眷顾、管治)我们?可分为三个角度: 1. God is all good神神管治世界,世界最后趋向最后目的→Good,神本身就是美善Good,成为万物趋向目标,万物趋向作为目的的神,分享祂的美善。眷顾与创造原意配合,这个世界是否达到创造原意、目的:人被创造是分享神的美善,最后是真的幸福,是祂自己,祂是终极目的;可否达到此目标?祂是all powerful。 2. God is all powerful
3. God is all wise当然神有自己的计划,但与人的想法可能大有不同。Providence is the direction plan of all things as existing in the mind of God (S. T. I, Q22, art 2c)Providence涉及神的计划,万物按其计划行事,最后达到目标。
如果这样,我有自由吗? 神的眷顾→涉及自由→罪恶
5. 罪恶问题:问题的本质;是否必然的问题?最好的可能世界,道德恶及物质恶。 神的全知与我们的问题 我有选择前后的问题,与时间有关,但神则无时间问题;我有选择前与后的时间上的问题。
天主创造使人存在,是爱的行动,I- Thou relationship,祂渴望我有一个自由主体的存在与爱,并自由(心理、伦理、超越)的,本性倾向幸福,但从人的逻辑上,有其可能性。
天主认为这样的世界最能令人爱及被爱的世界,予人自由,使更容忍、接受: 1. 有痛苦,有恶存在 2. 人会拒绝祂
从宗教、爱推出神容许(要确立神personal God,要由启示) å痛苦助人提炼自己,趋向善 罪恶Õ人拒绝神自己 道德上选择不善 神接纳人拒绝祂,不是在过程上,而是接纳为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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