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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克果的生死观--看人的“存在”

时间:2008-01-03  来源:神学论集  作者:张进光 点击:
目录
前言

第一章:生死观的背景与内涵
  第一节:齐克果的“人”观
  第二节:齐克果如何论述“生”
  第三节:齐克果如何谈论“死”
第二章:生死观的特色
  第一节:把生系于死这一存在的理解
  第二节:了解存在中的自己
  第三节:有一超越界的存在
第三章:齐克果笃信基督宗教启示之神
  第一节:神观的背景
  第二节:心与灵的把握
  第三节:上帝是信仰的对象
结论
参考书目
前言
  齐克果,(Soren Kierkegaard 1813~1855)生于丹麦的首都哥本哈根,是当代西洋的存在哲学之父,也是一位丹麦的先知。人称齐克果为丹麦的“ 苏格拉底”,深受古希腊哲学大师苏格拉底的感召。不过他并不以苏格拉底自足,他要追踪基督耶稣,从极度受苦难中赢得永恒的生命。二十一岁时,发现父母在未婚前便有污点,使他心灵上如大地震般的震惊和难过,与父绝交,他甚至怨恨自己不该到世界上来,或者根本自己便是生于痛苦的深渊中。一八三八年后,与父重修好,该年八月九日,父亲逝世,他心中的阴影也消除,开始参加教会活动,并取得神学学位。齐克果在一八三七年五月五日,遇见了蕾琪娜小姐(Regina Olson),一八四O年九月十日订婚,可是在订婚后,渐渐地发现其未婚妻无法分担自己内心的忧苦,彼此无法有任何的内心沟通,于是忍痛与其未婚妻解除婚约;这种不得已的事,使齐克果日后否定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可能性有极大的关联。(1)
  此后齐克果从事学术著作,并开始对社会、教会写些批评的文章。这些批评的文字同时在丹麦的“海盗”报纸上,也被别人攻击;但是在笔战期间,齐克果的一切缺点也被该报社所揭发。于是,齐克果的生命开始有了转变,注意“自身的存在”,也开始注意自身与外界的种种关系。在他探讨自身问题时,渐渐发现“自身的存在”是个人的,与人无关的;因而觉察出当时基督教太注重形式及群体的集会,而忽略了个人与上帝间的内心交往。总之,齐克果对当时的一切不合理而不满,以为一切的制度都在向外发展,而忽略了内心的精神价值。于是在一八五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结束了忧郁的生活,离开了人世,死时才四十二岁。(2)
  齐克果的哲学思想,是批判理性及世俗性。他是第一位采用“存在”概念的思想家,而且把“存在”一词局限于“人”的具体存在之中,他用个人体验发觉自己存在的价值。而且用宗教的情操,完成自己的存在,以宗教信仰的方法,去走存在之路。
  齐克果所呼吁的是“回归内心”,找到内心的上帝。他也强调找回“个人”,并且具有强烈的道德感与宗教感,他希望在道德与宗教的领域内找回“个人”。他的方法,一方面是对于焦心的经验之反思,一方面是藉自由决定而努力达到超越境界。因此他强调体验存在,批判存在,实现存在。“体验存在”是属于经验的层面,是在日常生活中的一种感受;“批判存在”是属于理性的层次,是超越了日常生活的经验层面,而进入思维的法则中;“实现存在”所著重的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实行;在日常生活中表现自己的信仰。(3)
  笔者认为,一旦触及一个人是如何追求其主体存在心灵的终极性自由,那该人所谓个人的生、死问题,究竟是采取怎样的理解态度。为此笔者亟想探讨齐克果这位哲人的生、死观。因此笔者拟从下述这三项:一、生死观的背景与内涵;二、生死观的特色;三、齐克果笃信基督宗教启示之神,作为探讨。一方面更能够从中体悟一个人在生命的发展历程上,应企求什么样的生命境界。


第一章 生死观的背景与内涵
第一节 齐克果的“人”观
  齐克果的“人”观,经由一个具体存在的主体思考及存在思考,以把握“个人”存在的观点。一个人的存在,即受造的存在,就是一个正存在中的灵的存在。而“人”乃是灵性,但灵性是什么呢?灵性乃是自我。自我又是什么呢?自我乃是那与自己的我发生关系的那个关系;或者说,自我就是那在关系中使这关系与自己发生关系的;自我本不是关系,却是那把关系与自我相关连的。“人”是有限与无限,暂时与永恒,自由与必然间的一个综合,总之,自我是一个综合,综合乃是介乎两种因素间一种关系。(4)
  在两件事物发生关系时,那关系本身是第三者,作为一种否定的统一,而那原来的两者也对那关系发生关系;甚至对这第二个关系发生关系;因为灵能综合各关系项中的任何一个部份。“人”即是身体与灵魂间的一种关系。但若是关系本身与自我发生关系,那么,那关系就成为积极性的第三者,而这即是自我。那使关系本身与自我发生的关系,必须是由它自己而生,要不然便是由外而来的。
  这种由关系发生关系而来的关系,就是人的自我;这乃是一种关系本身与自我联系的关系,这就在关系本身与它的自我联系时,又进而与外来的某物发生关系。这样,其中就发生两种真正的绝望:一是因不愿做他自己而绝望,二是因要做他自己而绝望。若人自我是由其本身而构成,就只有一种的绝望,那即是不愿自我做他自己本身,而要将自己除去,这就和那愿做自己的绝望不同。然则那种因愿做他自己而绝望,其故何在呢?这就由于自我不能靠自己达到平衡以至平安,只有使自己与那产生整个关系的“大能”发生关系,它才能得安宁。那愿做自我的第二种绝望,不仅是一种特别的绝望,反而是一切绝望毕竟皆从这种绝望而来。若一个绝望的人自以为知自己的绝望,而不把它当作一件落在自己的事去无谓地谈它,(恰如一个头昏的人,神经质地自己哄骗自己说,他头上好象一块石头压着,一类的话,其实他头上的重压并不是外来的压力,而只是反射他内在的病症),可是,他若想只靠自己去除掉这绝望,那么,他费尽一切的力量,只是使自己更深陷于绝望之中。(5)

  齐克果就在绝望之中,肯定了自己的偶有性,认识自身的极限,知道自己是生灭现象中的一员。可是,也就在这种绝望中,没有使他走向自杀之途,他的意志是坚强的;他一旦知道了自己的极限之后,就肯定自己的偶有性与可能性;这偶有性和可能性都是说明了,个人的存在必须建立在另一个必然的基础上。(6)
第二节 齐克果如何论述“生”
  齐克果论述“生”,这个生就伦理及宗教的角度而言,便是在指涉一个人的生命与存在,过程与抉择;一个人在生、死之间的生命历程,灵的运动本身,界于生、死界域之间所有的可能性的。
  据齐克果自述,当有人绝望之际,他的呼求乃是:给我可能性!给我可能性!因为可能性乃是一救药;给他一煎可能性,这致死的人就能重新呼吸,他将起死回生;因为没有可能性,人就无法吸一口气。有些时候人类的想象力足可供给可能性,但当把这个问题推至终极之点,当问题在于信仰之际,唯一的救药乃是:就上帝而言,一切皆为可能。(7)
  对信仰而言,一个人自信自己之拥有不毁灭的可能性,以齐克果的观点而言,投身于这场战斗的人是嬴是败,完全依赖他是否愿意为自己获取可能性,这就是说,依赖于他是否愿意信仰;如果他信仰,他就战胜;然而他仍了解,就人性而言,他的毁灭比一切事情更为确定,然而他信仰,因之他不屈服。至于他如何得救,他完全留给上帝决定;然而他相信就上帝而言,一切皆为可能。信仰他的毁灭当然是不可能的(信仰与毁灭本质是矛盾的,因此不可能对毁灭有信仰)。就人性而言,他了解那是他的毁灭,但他仍然相信有不毁灭的可能性,信仰之意即是如此。一个拥有信仰的人,便会相信自己的生命,即使是在任何的时刻之中,都将因为有神的存在,而使任何事物都成为可能。(8)
第三节 齐克果如何谈论“死”
  齐克果谈论个人的死,也严肃的谈论什么是为理想而死的死。他说:为理想而死的人与模仿他而寻求牺牲的人之间的不同,在于前者在死亡中极其完美地表现了他的理念,而后者所享受的却是不能表现理念的苦楚;前者欣喜于胜利,而后者在痛苦中自得其乐。(9)
  齐克果指称基督教徒,则以胜利、幸福的喜乐观在看待死,并且企求死后的生(重生)。至于他所建立的死观又是如何呢?齐克果自述他震惊于基督教圣经中有死亡的训义,他说:此刻我确实是感到诗篇第八十二首第六节那可怕的真理:“我曾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但你们要死,如世人一样,要跌倒,如王子中的一位。”(10)
  齐克果似乎颇认同于基督教的死亡观点,即死亡绝不是一切的终结,永生才是一切。他说:“这病不是死病”(约翰11:4),但拉撒路还是死了;拉撒路确实死了,因为稍后当基督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要去把他叫醒。”(11:11)那时门徒误解了他,以为拉撒路真的只是睡了,基督就明明白白告诉他们:“拉撒路已死。”是的拉撒路已死,然而这病绝不是死病;拉撒路确实死了,这病却永非死病。因之基督心中想到的乃是他要行施的神迹,这个神迹允许每个人“只要信仰,就得见上帝的荣光。”(11:40)基督行施神迹,把拉撒路从死中唤醒,以便证明这个病不但不是死病,反而如基督所预言,它是“为了上帝的荣光,为了使上帝之子也因之得享荣光。”(11:4)………………..。从人的立场来说,死亡乃是一切的终结;从人性的立场来说,仅在活着的时候才有希望。然而从基督教的观点而言,死亡绝非一切的终结,它仅不过是一件小小的事情,是永恒生命中的一件小事,而永恒生命才是一切。因此,从基督教的观点而言,死亡之中的希望要无限大于生命中的希望─生命,如果仅从人的立场来说,即使展示着极度的健康与活力,却没有永恒,则何有希望可言?因此,从基督教的观点而言,即使死亡,也亦非死病。(11)
第二章 生死观的特色
第一节 把生系于死这一存在的理解
  齐克果所述,一个主体个人的思考,总是攸关他自己的伦理存在,或者说存在的思考,或者伦理与宗教有何相关?伦理在齐克果的诠释下,伦理是内在的,并不被局外的人观察到,而且只有靠他自己才能理解。在他的生命感受中,人一方面是命定,一方面是自由,个人就在这命定和自由之中生活,即显出自己的荒谬。
  齐克果也感受到生命的矛盾和生命的荒谬,他一方面追求理想,一方面又得兼顾安于现实,在理想和现实的发展中,不知道跟随那一方面好,也就这样犹豫不决中,心理感觉到挂念及不安。宗教的理想是要追求天国,可是齐克果在内心的现实焦虑之下,是怕下地狱,因为齐克果自身家庭的不幸,使得他内心中总有怕下地狱的情感;就在失败的感受中,他仍然把握住通往解脱的一条路,然后回到原始基督徒的宗教情操中。(12)
  齐克果选择了存在的思考,作为实现存在之途;他说:“神才是我们存在的基础,宗教信仰的存在才是真正的存在。”齐克果却明白表示,只有基督徒懂得死病是什么意义:做为一个基督徒,他获得了自然人所不知晓的勇气而这个勇气之获得是由于他学习到对于更可怕之物的惧怕。人若要获得勇气,这是永不变更的途径:即是,当他恐惧于更大的危险,相形较小的危险便似乎未尝存在。而基督徒习知的可怕之物则是真正的“死病”。(13)
第二节 了解存在中的自己
  一个人的一生最重要的莫过于先“了解存在中的自己”,齐克果对生命的重视,他说:生命必须向回了解,这话完全正确,也即是“生命必须向前生活。”并且越来越可清楚,在时间之中,生命无法被真正了解,因为我不能找到一段特殊的时刻做必要的驻足之处以使我向回了解生命。(14)
  他又说:一个人知道事物之前必须先知道自己,只有当一个人内在地如此了解他自己,如此地看清了他的路向,他的生命才获得平和与意义。(15)
  齐克果必须要有一点对过去的诚实。他说:假如那时我具有信念,我就会留在蕾琪娜的身边。感谢并赞美上帝,现在我了解了。在那些日子我几于失去心智。就人性而言,我对她做的很对,我或许从不该订婚,然而从那时以后我就诚实地对待她。(16)
  而齐克果对自己生命的期许及对内心生活的重视。他说:我所真正需要的是我心中清楚什么是我该去做的,而非什么是我该去知道的,除非某一程度的了解必须先行于每一件行为。重点是,我要了解自己,了解上帝希望我去做什么;去发现一个对我为真的真理,去发现那我可为之死的理念。(17)
第三节 有一超越界的存在

  齐克果认为有一超越界的存在,而又居于这超越界的“永存者”,其本身的永恒渗入了时间,这降凡的具体典型就是─耶稣基督。他是第一位真正给予自己的存在选择了本质的人;因为他为了一个特定的目的,把自己原来的“无限”和“永恒”的存在抛弃,而选择了时空中的人性忧患。“一粒麦子如果不掉在地里死了、烂了,它终究是一粒;若掉在地下死了,就会结出百倍,八十倍、六十倍的果实来。”(18)

  因为耶稣基督真正完成了自己的存在,给自己的存在加上了本质;因而世上每一个个人,如果要实现存在,都必须效法基督,与基督合一。这是宗教情操的最高峰,也是齐克果的最高层次存在;因为在这种本质中,人性被提升至神性阶段。祇有把自己消融在基督内,才能保持自己,才能完成自我。“谁要保留自己,就会丧失自己;谁肯牺牲自己,才能保全自己。”
  因此,齐克果以为,如果一个人没有信仰,或是不相信超越的可能性,不承认超越与内存的合一,不承认永恒与时间相通不晓得无限与空间共存;而固执在时空的存在层面里;如此而祇有“虚无”一途可走。(19)

第三章 齐克果笃信基督宗教启示之神
第一节 神观的背景
  人的存在生命在本质上,便是一种“罪的生命”,甚至破坏了人性,因此我们必须承认人性、理智、意志具有绝对的缺陷。我们靠自己的力量,绝对不能超越世界,或超越感性阶段。居于此,如果我愿意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出来,唯一的办法是用一种盲目的、绝对的、大胆的依恃心,把我的命运委托于上帝之手,至于说上帝究竟是怎样的,凭我的理智,我一无所知。我对上帝的信仰既然是非理性的,甚至矛盾的,那么我的信仰行为完全是一种危险的赌注,对于赌注的结果我绝对没有把握。我对自己的这种处境具有深刻的自觉,通过此自觉而产生了我的宗教生活的基本情感:焦虑。(20)
  此种处境的“深一层理由”,不仅是我所体验的偶有性,而且是另一端暗含的信条:“人同时是义人又是罪人。”人在复义时,他的罪恶并没有“除掉”,也没有消灭,而只不过被“掩盖”起来,或被搁置起来。为此罪恶本身和它的一切后果都依旧存留着。所以人的存在仍旧是罪恶的、坠落的。
  另一个使我焦虑的信条是“上帝是绝对主宰”,祂是判官,我是祂忿怒憎恨的对象。并且上帝是绝对自由的,祂的一切作为,都是随心所欲,不受束缚。祂究竟是恨我还是爱我,我毫无保证。于是我不能不觉得恐惧战栗,这便是齐克果生死观之主要神学上的背景。(21)
第二节 心与灵的把握
  齐克果对人“心”的诠释,是透过人的三一结构即:灵(心灵)综合了魂与体;或存在的个人,便是一个正存在中的灵而把握。这个心,也便是灵或精神;它应该是一个人的“真我”或永恒的我。齐克果基于一个人的灵之具有永恒性,而表明人的存在背后,搁有“永福”。祇是,人为了能证得永福(永生),他必须克服肉身必然的死。
  据齐克果的观点,人要克服肉身必然的死,他就不能依靠自己本性的认知,反而亟需藉重外来的启蒙或光照。这外来的启蒙或光照的力量,不是别的,它就是神的发言、神的示现。神亲自道成肉身、降世为人,并且生活于世、宣讲天国福音;最后按着日期,被钉死、复活,而又升天。这一整个事件,便是永恒与实质真理本身─神─,向世人正式昭告“人人有罪”的大事件。而且在齐克果而言,这一整个事件本身,也更是显示当是全人类有幸蒙恩,借着脱离罪恶的羁绊,以证得真正精神的自由与灵魂解脱的唯一契机。这也就是说,唯其人人内心谦卑,屈服于神永恒真理的指引下,即倚藉重生的洗涤;那么,他的真我(精神我、灵性我)始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否则,人便无法脱罪,而永远生活在罪中。(22)
第三节 上帝是信仰的对象

  在齐克果心目中,神是“存有”,而人是分受了存有的存在;一个是永恒不变的事实,一个是常在变化的可能性。但是人与神的对立中,无法去掉神,也无法把人抹杀;因为若把神除去,人的存在基础就落了空;若把人存而不论,则就根本无法谈存在的问题。
  在两全的要求下,齐克果在基督信仰中,找到了“信仰”;这信仰就是人的向善之心,把自身原有的“感性”层次,或者“伦理”层次,都用“信仰”为同一标记;尤其在“启示宗教”的教义中,信仰启示的上帝;而“道成内身”的教义,是齐克果信仰的先锋。(23)
  这种人与神的对立之“信仰”是存在之根本,唯有认识此根本之后,才算进入存在之堂奥。基督的信仰就是存在的肯定,其肯定就在于人之自身选择。信仰的对象就是“真正的存在”,也就是后来发展的存在主义的“存有”概念。(24)
  因而,齐克果哲学的根本,是奠基在神学上的,他的存在概念,根本上是对基督的信仰,信仰的对象即是真正的存在,也唯有有信仰的人,才算真正的存在。而且,在信仰的奥秘中,信仰对象的存在也是选择存在的典型。耶稣基督在历史中,真正地选择了自己的存在,理由就是:他抛弃了自己的存在,“一粒麦子,若不掉在地里、死了、坏了,它永远是一粒;但是,若掉在土里,死了、坏了,它就会发芽吐叶,开花结,结出百倍的实来。”(25)

结论
  齐克果是存在哲学的始祖,他发明了“存在”概念,以对抗传统哲学的理念,他以自身体验出来的存在,用日记的方法写出来;用自己宗教体验的信仰,消除了内心的矛盾和忧惧;把自身赤裸地站在神前的存在方式,求得自己存在的内容。
  他也强调找回个人。他具有强烈的道德感与宗教感,他希望在道德与宗教的领域内找回个人。他的方法一方面是对于焦心的经验之反思,提出了“信仰”;一方面是藉自由决定而努力达到超越境界,这为实现基督徒的存在,也是重要的一步,是“自由决定”。
  齐克果是一位信心坚定的基督教徒,他的中心思想是,一切努力,一切事物,都要用来实现基督徒的人格。寻求真理是为生活,甚至真理就是生活。又指说:一个人的一生,最重要的莫过于先“了解存在中的自己”。
(1) 刘辉章,《齐克果的人生哲学》,台中市,普天出版社,民国58年初版,页1。
  及张振东,《西洋哲学导论》,台湾,学生书局,民国82年9月修订三版,页239。
(2) 邬昆如,《发展中的存在主义》,台北市,先知出版社,民国61年初版,页49。
(3) 邬昆如,《发展中的存在主义》,台北市,先知出版社,民国61年初版,页51。
(4) 刘辉章,《齐克果的人生哲学》,台中市,普天出版社,民国58年初版,页78。
(5) 刘辉章,《齐克果的人生哲学》,台中市,普天出版社,民国58年初版,页79。
(6) 邬昆如,《发展中的存在主义》,台北市,先知出版社,民国61年初版,页52。
(7) 齐克果着 孟祥森译,《死病》,台北市,水牛出版社,民国61黏12月再版,页37。
(8) 齐克果着 孟祥森译,《死病》,台北市,水牛出版社,民国61年12月再版,页38。
(9) 齐克果着 孟祥森译,《齐克果日记》,台北市,水牛出版社,民国57年4月四版,页57。
(10) 齐克果着 孟祥森译,《齐克果日记》,台北市,水牛出版社,民国57年4月四版,页71。
(11) 齐克果着 孟祥森译,《死病》,台北市,水牛出版社,民国61年12月再版,引言页1。
(12) 邬昆如,《存在主义真象》,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民国81年4月,页86。
(13) 齐克果着 孟祥森译,《死病》,台北市,水牛出版社,民国61年12月再版,引言页3。
(14) 齐克果着 孟祥森译,《齐克果日记》,台北市,水牛出版社,民国57年4月四版,页111。
(15) 同上,页52,日记1835年。
(16) 同上,页108,日记1843年。
(17) 同上,页49,日记1835年。
(18) 邬昆如,《存在主义真象》,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民国81年4月,页89。
(19) 同上。
(20) 孙振青,《存在哲学简介》,台中,光启出版社,民国55年11月初版,页68。
(21) 同上,页68-69。
(22) 陈俊辉,<论死谈生:话祁克果与庄子的生死观(下)>,《哲学与文化》,20卷第7期,1993,7,页672。
(23) 邬昆如,《存在主义真象》,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民国81年4月,页88-89。
(24) 邬昆如,《存在主义真象》,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民国81年4月,页89。
(25) 邬昆如,《发展中的存在主义》,台北,先知出版社,民国61年6月初版,页61。
参考书目
1. 刘辉章,《齐克果的人生哲学》,台中,普天出版社,民国58初版。
2. 张振东,《西洋哲学导论》,台北,台湾学生书局,民国82年9月 修订三版。
3. 邬昆如,《发展中的存在主义》,台北,先知出版社,民国61年 初 版。
4. 齐克果着 孟祥森译,《死病》,台北,水牛出版社,民国61年9 月再版。
5. 齐克果着 孟祥森译,《齐克果日记》,台北,水牛出版社,民国57年4月四版。
6. 邬昆如,《存在主义真象》,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民国81 年 4月。
7. 孙振青,《存在哲学简介》,台中,光启出版社,民国55年11月 初版。
8. 陈俊辉,<论死谈生:话祁克果与庄子的生死观(下)>,《哲学 与 文化》,20卷第7期,1993,7,页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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