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ostolic Constitution on the Fast & Abstinence) 一九六六年二月七日 吴宗文译 铎声月刊 第42期 32-36页 台北:铎声月刊社,1966 ********** 教宗保禄六世之宗座宪令,对教会补赎之条律,加以修正。 天主仆人之仆保禄主教,为永久记念事由(一)。 “你们悔改,信从福音吧!”(谷:壹、十五)。现今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已顺利结束,教会更飞奔地朝着自己的道路迈进,我们更该重复吾主耶稣的这两句话。在我们灵牧职务的重要问题中,训诲我们全体子女及现代有宗教观念之人士,天主对补赎有何诫命及其重要性,并不在最后之列。大公会议对教会更完美的认识及它与世界的关系,使我们执行这职务。 因为在大公会议中,教会沉思自己的奥迹,完全明了其性质,看清它有人与神、可见的与不可见的、暂时的与永久不变的要索。特别想起与基督及其救赎大工的联系,更指出这个职务,天主召请一总信友,对补赎方面,来尽基督的职务。 此外,教会依照天主计划,虽然是神圣无玷,然而其肢体能有污点,为此需要不断地皈依天主及日日自新,不但是在自己内部,并在外面及社会性方面。然后教会亦仔细观察自己对国家的任务,即它训人当如何利用现世,为它服务,并作补赎,为使利用世间事物,不阻此我们走向天乡。 因以上种种理由,圣伯多禄在圣神降临后向民众所说的话,我们今日亦向子女们重说一遍:“你们侮改吧!……好赦免你们的罪过……”(宗:贰,三八)。圣保禄昔日对吕斯特辣外教人所说的话:“归依生活的天主”(宗:舍肆、十五),我们今日亦向一总人重说一遍。 第一、圣教会在大公会议时,考虑如何能照顾与它分离的兄弟,及不信奉基督的宗教,发觉世界各处都重视补赎,因为它与古代民族的宗教生活,及高等宗教的观念紧紧相联。 在旧约中补赎的宗教性更为明显:因为人做补赎,或在犯罪后,愿意平息天主的义怒;或遭遇了困难,或感于特别的灾患,或谋求天主的恩赐;普通将外面的补赎工作与内心皈顺天主,常联在一起,远离罪恶后,乃从新归向天主。 他们亦禁食、施舍自己的财物;除了祈求天主,赞颂天主外,他们在禁食以外,尚加上慈善事业;虽然已得罪赦,不求天主任何恩赐,仍禁食、用苦鞭、克己苦身,在天主前谦卑自己,仰面向着天主,以祈祷、恳求、努力懂清真理,以欢迎天主。所以补赎在旧约时代已是私人善行,其目的是向往天主,将自己完全托付给祂;不为自己,而为天主斋戒。 一切补赎当有这种性质,在法律规定的礼仪中亦然。每次不实行时,天主就抱怨说:“你们不要再如今日一般地守斋了,免得你们的声音在高处能以听到……当撕破你们的心,而不是你们的衣服”(依、伍捌、四)。 在旧约中,亦不缺少,所谓社会性的补赎性质:因为自旧约的礼仪中,不但指出认识罪恶,并且指出谁归属于天主的子民。 亦可注意,即在基督之前,补赎已认为齐全圣德的工具及标记,如友弟德、达尼尔、亚纳女先知及其他著名的男女,都可证明这点:“她斋戒祈祷,昼夜奉事天主”(路:贰、三七),且在喜悦之中。 在旧约中,义人的补赎,赔补了整个人民的罪,其中当提及梅瑟,他守斋四十日,求天主宽恕不忠信的人民之罪。上主的仆人,“他所背负的,是我们的痛苦……上主却把我们众人的罪过归在他身上了”(依:伍参,四,六)。 这一切是将来的预像:因为补赎需要内心的生活,由整个人类宗教的经验,可以证明,由启示的特别诫命,在基督及圣教会中,更得了至高的意义。 基督在世时开始教训、实行;在尽自己的职务之前,他四十昼夜守斋祈祷,然后乃开始宣传天国来临的福音,但立刻命人:“你们悔改,信从福音吧”(谷:壹、十五)。这几句话,是整个信友生活的纲要。 我们当变换整个人,才可进入基督的国,以天主因圣子最近给我们的圣德及爱情,开始思维、判断、实行。 天主圣子为推动我们革面洗心,不但劝勉我们,且立了补赎的表样。因为基督不为自己的罪恶,却为别人的罪恶受了苦,给做补赎的人立了芳表。 人在基督前,获得了新的光明,认识了天主的圣德及罪恶的凶恶;因着基督的言语,劝人皈依天主,以获罪赦。在圣洗中可得一切恩赐,使人像似基督的苦难、死亡及复活,使整个生活都具有这奥迹的标记。 每位信友,当步武导师耶稣的芳踪,该弃绝自己,背自己的十字架,分受基督的痛苦;这样,有了基督死亡的肖像后,亦能获得祂复活的光荣。此外;以后不当为自己生活。而为天主生活,祂爱了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且当为兄弟而生活,“为基督的身体、教会,补充基督的苦难所欠缺的(哥:壹、二四)。 教会既与基督密切联系,每一信友,因作补赎,更与整个教会密切联合,不但因着洗礼,他得了革心洗面的恩赐,且以告解圣事,恢复加强了这个恩赐。办告解的人,天主宽赦他的罪,使与教会重归于好;在犯罪时,伤害了它,它却以爱情、表样、及祈祷帮助他皈依”(教会宪章十一条)。 在教会内,在告解圣事所定的补赎中,及信友所作、所忍受的,亦分享基督所作的补赎。这样,在肉身及心灵中带着吾主的克苦,在整个受洗人的生命中,在任何时间都尽这职务。 第二、内里的克苦固然更为尊贵,并且日益求新,然而不但不停止或减少外面的克苦,并且它在我们时代更为重要;为此教会,除了大小斋外,根据时代,寻找依照代、更合补赎目标的新形式。 在补赎的真意方面,亦包含克苦肉身,所以不能加以忽略,因为整个人,即灵魂及肉身,连无知之物,如圣经上所说,亦操练自己,以承认天主的圣德及威严。 此外,若想起人性的软弱,在元祖亚当犯罪后,肉身反对灵魂,灵魂反对肉身,则克苦肉身更为重要。然而并非随从斯多噶派的意见,我们不可指责放弃肉身,因为天主圣子也取了人的肉身。克己修身,是为拯救人;人因私欲偏情为五宫所羁束,乃用斋戒方法以得神勇;务使人的尊严因不节制而受损摥,又因努力节约而得恢复。 在新约及圣教会的历史中,补赎的原因,是为像似受苦的基督;然而克苦肉身,使它驯服,基督的表样更为重要。 在新新中,吾主耶稣、宗徒、教父及教宗,都一口同声地,反对法利色人式的,只顾外表的克苦;礼仪的字句及各时代作家,都重视外面的克苦与内心向主,祈祷与慈善事业间的紧要联系。 第三、为此圣教会主张作补赎时,当注重它的宗教与超性的性质,它能帮助现时代的人领会何为天主,祂对人有什权利,基督给我们的是怎样的救赎;它恳切劝一总信友,将内心皈依上主与肉身的外表克苦应联在一起。 甲、圣教会先注重各人善尽已职,忍受每日生活上的困难及其使人虑的不稳定情形,催促一切的人操行补赎之德。 乙、在圣教会中有人患病,为贫穷困难所逼,或因义德而蒙教难;圣教会教他们学习,将自己的痛苦与基督联在一起;这样,不但完全尽补赎的职务,并且因天主的圣宠,为自己及兄弟获得福音中所许的幸福。 丙、司铎有基督的神品,会士遵守福音的劝告,效法吾主耶稣自卑自谦,更易造于全德,更该苦身克己。 但圣教会劝告一总信友,除了日常困难外,常顺从天主的命令,克苦自己的肉身。 为此圣座为使自己的子女记得补赎的命令,并善于遵守起见,乃修正补赎的律法,使它合乎时代的需要。 主教会议,依照主教们的明智及挂虑,并照人地的情形,可厘定法律,以能易于达到目的,但当依下面的规定。 圣教会先说明自古以来,有二种方法,以守天主命人作补赎的诫命,即祈祷、斋戒、慈善善工,特别是大小斋。这种补赎方法,是各时代所共有的;但我们时代,有特别原因,因着地方的情形,有些补赎方式更为重要。富裕的民族,当知克己,不与世俗合污同流,对远处贫穷饥饿的兄弟,表示爱德。 贫穷的民族,一方面当努力改善社会的情形,而另一方面该将自己的痛苦,与基督的苦难一齐献与圣父,这是更悦乐天主,为基督的肢体更为有益的。 为此,圣教会对自古以来的外面克苦,连大小斋在内,在可能遵守时,仍命遵守;若主教会议决定以更好的祈祷及慈善工作,代替大小斋,圣教会亦可以自己的权力加以核淮。 为使信友有共同的补赎起见,宗座规定一定日子及时节;在礼仪年中,更能表示基督复活的奥迹,或圣教会特别的需要。 为此规定如下: (一)、1、一总信友,由天主的法律,当作补赎。 2、由教会法律,对这事所命令的,依下面规则,重新规定。 (二)、1、斋期仍保持它的克苦补赎性质。整个教会必需作补赎的日子,是每星期五及圣灰礼仪日星期三,或依不同礼节,封斋的第一日(二);其主要法则,当严格地遵守。 2、除六、八二项所指特权外,在以上补赎日子,每星期五当遵守小斋,除非适逢休工瞻礼;圣灰礼仪星期三或依不同的礼节,封斋的第一日,及耶稣基督受难圣死的星期五,当守大斋小斋。 (三)、1、小斋法禁用肉类,但可用蛋,乳类和一切动物油的调味油。 2、大斋法规定一天只能吃饱一次,但不禁止早晚用些食物的种类和数量,则依照各地已有的习惯。 (四)、凡满十四岁者当守小斋法,满二十一岁至六十岁开始时,当守大法。年龄较小者,牧灵者及父母当教导他们补赎的原来意义。 (五)、废除一切普遍或特别的特恩及特权,但这些法则并不变更、任何私人或团体的圣愿,也不变改任何修会或团体已得批淮的宪法及会规。(三) (六)、1、依照大公会议主教牧民职守训令第三十八条四项,主教会议有权: 甲、如有正当理由,可以更改补赎的日子,但常当注意封斋期的性质。 乙、可以用其他补赎方法,尤其是爱德工作及热心神工,来整个或部份地代替大小斋。 2、对此如有任何规定,主教会议当呈报宗座。 (七)、除了主教牧民职守“主基督”训令第八条乙项所给主教权力外,本堂神父,如有正当理由,并遵照主教们的规定,亦可以给每位信友或家庭豁免大小斋,或用其他善工代替大小斋;同样,神职界修会或团体的长上,也可给他们的属下此种豁免。 (八)、东方礼仪教会内,由宗主教及他的会议,或其他教会的最高权威,与圣系统会议,依大公会议东方公教教会训属第二十三条,规定大小斋期。 (九)、1、竭诚奉劝主教及本堂神父们,除了推动多办告解以外,特别在封斋期内,为补赎及求恩原因,当推动其他特别的补赎善工。 2、劝众信友使在内心深印教会补赎的意义,催他去完成悔改及爱德的善工。 (十)、1、这一法令,一反常规,由罗马观察报来公布,自本年圣灰礼仪日星期二,即本月二十三日开始生效。 2、任何地方,至今尚享有特恩特权,无论何种普遍性或特别性者,从公布日起,给予六个月的法律假期(四)。 我们愿意我们的这些规则及命令,现在及将来常有效力,无论任何前任教宗的宪令及章程,及其他任何该当提及与当废止的法令,都不能阻其有效。 一九六六年二月十七日我们在位第三年,发自罗马伯铎禄墓旁。 注释 (注一)译文系依铎声第四十一期拉丁原文译出,注解原文,依铎声主编者的指示未译,有意参考者可阅原文;我只注出所引圣经的出处。译文后段,曾参考本年二月二十七日的善导周刊,且加以引用,并依拉丁原文修改数处。 (注二)因为在古代礼仪中,如现在东方礼仪教会中,没有圣灰礼仪日,所以封斋时期,由封斋第一主日算起。 (注三)有些修会,如苦修会终年守小斋,封斋时期每日守大斋,此后仍当继续去守。 (注四)我国因宗座特恩,在复活节后到八月十七日,即六个月中,尚不守小斋,以后当守。 (三月十三日台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