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听到很多人说被这个问题困扰,而且各教会之间对此的教导又不一样。有说能吃的,有说不能吃的,基督教内部就分了好多观点。究竟如何呢?我们还要回到《圣经》寻找答案,明白《圣经》是如何的教导。
一般支持不能吃血的人,有这样两条经文:
创9:3-4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 ”
使徒行传15:28-29 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
一般支持能吃血的人,也有几条经文:
林前10:16-21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掰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
罗14:17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西2:16-17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各有各自的支持,该如何分辨呢?
在解释《圣经》时有一个“研经一招”,就是:圣经中这节经文,放在这个位置到底是在讲什么?这个很重要,要明白圣经中所讲经文上下文的含义,和经文所表达的思想和内容是什么,不可随意拿出一节经文来为自己的观点做支撑。
回到“不能吃血”的问题,我们要了解,圣经关于“血”的教导到底是什么,并且理解关于“血”的渐进启示。
第一处,在亚当夏娃出伊甸园的时候,神用皮子给他们做了衣服。流血,为了遮盖人的罪。
第二处,亚伯的血,从地里发出向神哀告。我们可想而知,血会说话(来12:4),血是有生命的,血是见证。
第三处, 创9:4 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神不许吃血是第一次提出,其含义就是藉此表明赎罪的道理。
到此的时候,圣经中关于“血”的教导,有了一个禁令,但其预表的含义尚未说明,而是在出埃及中说明的。出埃及记十灾中,神告诉摩西让他们宰杀羔羊,将血抹在门楣上,这才表明“血”用以赎罪的道理。
出埃及记中,摩西献祭,将盆里的血一半洒在坛上,一半洒在百姓的身上,并对百姓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参出24:8)我们从中看到一半洒在坛上,那是象征着神的临在,一半洒在百姓身上,洁净归耶和华为圣,这表明了百姓与神的联合。
从以上内容,我们就知道旧约中关于“血”的启示,基本上已经告一段落,也说明了关于“血”的三个重要信息:
1、祭牲的血,有代赎罪恶的含义,所以蒙洒血的人,罪得赦免了。
2、获洒血的人,与神彼此间立了约,要生死与共的互相关顾。
3、血是生命,因这立约的血,人们已获得了新生命。
但,旧约中深受摩西律法影响的犹太人,并不知道这“血”乃是指着耶稣所说的。所以,耶稣在加百农会堂讲道时候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参约6:53-58)
耶稣的讲论对于犹太人冲击很大,第一是犹太人根本不能明白耶稣讲论的是什么,甚至认为耶稣是个疯子,第二耶稣让人“吃他肉、喝他血”的讲论根本上与犹太人不能“吃血”的惯例大大的冲突,这讲论甚至耶稣的门徒都不明白,表示“这话甚难,谁能听呢?”(难:带有令人反感的意思)。而我们再来看这几节经文的时候,有一个典型的扇形结构:
A 约 6:53~54 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没有生命
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有永恒的生命。
B 约6:55 人子的肉=可吃的,人子的血=可喝的
A’ 约6:56~58 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活到永远
不吃人子的肉(祖宗吃了吗哪)——没有生命(死了)
关于血的启示,基本上耶稣已经说的明白了,旧约中所有的血那是指着他说的,他将是那待罪的羔羊,要用血与我们立约,又要用血救赎我们的罪,而在他们血中有着生命。其实我们在最后的晚餐时,耶稣说:“这血是为你们所立的新约……”再一次为我们鲜明了“血”的作用。
那为什么旧约中说“血”不可,而耶稣说要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呢?
这就是圣经中另外一个渐进启示:旧约中的律法,都是耶稣的影儿,律法的总结,都只指着耶稣说的。那如何理解呢?
举个例子会容易理解:好比,你的老板让你去机场接一个人,但你不认识那人,老板就给你一张所接之人的照片,你拿着照片对照着接人,你会说:“哦,这就是我要接的人。”你看着照片就知道是谁了。在这其中,“血”就是那张照片,这也就是关于血的预表。但,当你接到那个人的之后,你们已经成为认识的人了,你知道了他的名字,见他会跟他亲切的打招呼,会跟他聊天,称呼他的名字,因为你已经认识了他。难道,在接到之后,还要每次拿着照片去找那个人才能说话么?
“血”就是那照片,“耶稣”就是那人。就如同希伯来书第十章所说的,律法是将来美事的影儿。所以基督耶稣到来之后,我们每次圣餐的时候,神的身体和宝血临在饼和杯上,当我们吃他的身体,和他的血时,我们就被他的血洁净,同时我们因着血与主联合在一起。
至于,使徒行传15:29 提到的“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这其中的问题根本上是当时犹太人和外邦人同堂聚会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犹太人生活了多少年,他们的习惯已经就是按着律法生活,而外邦人没有那些习惯,这就出现了冲突和矛盾。这里教导的“你们若能不犯,就好了。”并不是严厉的要求,你们必不能犯,或者你们不可吃血等语句,所以这里只是委婉的要求,并不是强硬的命令(如同摩西律法一样)。
吃不吃血并不重要,因为耶稣已经来了,他一次所行的,被钉在十字架上,就用宝血洗净我们、救赎我们,又给我们新的生命。而现在有一些教会教导不要吃血,那样很容易陷入到律法主义之中。
关于吃血问题并没有统一的教导,在这方面稍微注意就好。明白圣经中关于“血”的渐进启示,也学会尊重各教会的教导,不要因为“吃血不吃血”的问题造成不好的影响或分裂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