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多达在1943年耶稣受难日开始写作《人神之诗》,按她所述,她接受了耶稣的“口述”而写下该作品,她自称是耶稣和玛利亚的秘书。1947年,她将上万页手稿交给她的神师罗玛德神父(Romuald Migliorini, O.S.M),该神父为她整理打字,考拉多神父( Corrado Berti, O.S.M.)为其进行简单装订。这本《人神之诗》(Il Poema dell’ Uomo-Dio, The Poem of the Man-God),不知何时英文版书名改为《如同启示给我的福音》(The Gospel as Revealed to Me),中文版则译为《我见我闻的福音》。 书名一改,的确博得不少读者的眼球:又是启示、又是福音。尤其喜欢猎奇的信友如获至宝,到处推广这本小说体的文学作品。
至于华多达的作品是不是启示呢?当然不是公共启示,因为公共启示到耶稣时就圆满完成。那《人神之诗》是不是私人启示呢?教会训导当局从来没有承认过它是私人启示,相反,教会于1959年12月16日把华多达的两本书列为禁书。另外一本是《耶稣之诗》(Il Poema di Gesu)。
对于神圣启示,是非常严肃的事,教会是非常慎重的。教会不会轻易相信某人的话是来自天主圣神的启示。
四、教会对出版物的法律规定
教会官方对出版物有什么规定呢?
随着印刷术的发展和圣经译本的出现,教会权威开始受到挑战。1474年开始,教会授权科隆大学检查和取缔问题书籍,开展了具现代意义的审查制度与禁书。在16世纪初,有鉴于德国宗教改革运动和文艺复兴的发展,进一步出现大量基督新教和人文主义的书籍。1517年,罗马设立禁书审定院(Congregation of the Index)审查所有教会刊物。1543年,教廷宣布不得印刷或出售任何未经教会许可的书籍。其后的教宗额我略十三世,亦对《禁书目录》加以核订。 教会为了保护信友们的信仰与道德,避免受到不良大众传媒和出版物的影响,教会多次颁布法令或法律。尤其1917年教会法典明文规定:
灵魂先存说系由柏拉图所创,后由奥力振与其随从者如亚力山大里的迪弟穆、爱伐利·彭迪古(Evagrius Ponticus),艾梅沙的奈美西乌(Nemesius of Emesa),以及柏利契连派人士(Priscillianists)介绍到古代基督教园地里来。先存说主张灵魂在与身体结合以前,已经存在。按柏拉图和奥力振的看法,灵魂于永世之初即已存在,因道德缺陷而受惩罚,被困于身体内,并在人世流浪。君士坦丁堡会议(543年)与布拉加(Braga)会议(561年)都摈弃这一谬说。前者谴责了奥力振与其同路人;后者贬抑了柏利契连派人士(邓20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