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中国天主教会可谓是痛苦中孕育着希望,发展中夹杂着泪水。中梵关系在对话当中前进,在冲突之中冻结。各大学者、教会事务专家及诸多关心中国教会发展的仁人志士纷纷撰文在媒体上建言献策。在查阅教会历史,观察近期新闻动态及分析诸多专家的相关文章后,我也愿意将自己的一些思想与大家分享,希望得到各位同仁的指教。
当前中国天主教会的情况是极其复杂的,教会分裂的原因也有很多,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名词的概念与使用的模糊不清。有些名词我们听说了很久,并且仍然在使用着它们。可是它们的内涵与外延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悄然改变。例如:爱国会、官方教会,地上教会、地下教会、忠贞教会等等的术语。对于这些术语,人们的理解却略有出入。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地下教会就是忠贞教会,是忠于教宗的,是正确的;而地上教会就是爱国会,是脱离普世教会的教会,是错误的。这个概念深深地印在了许多信友的心中,并且一直影响着他们的观念取向。
然而随着事态的演变,中梵关系的不断发展,教会矛盾日趋复杂化,尤其是近十几年来,这些名词已经不能够完全准确的描述中国天主教会的现状。在下文当中,我会给大家分析这些状况,进一步提出我的一些建议。
什么是爱国会呢?爱国会的全称是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它是中国政府为了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摆脱罗马教宗领导的中国天主教会而设立的机构。它的章程与普世教会的共融相背离。面对这一情况,不同的人采取了不同的做法。一部分神职人员拒绝加入爱国会,因为它割断了与罗马教宗的共融关系。中国政府遂不承认这些神职人员,取消他们在中国的合法性,在中国他们被政府视为非法。故此他们只能在地下秘密的活动,他们就是我们所说的地下教会①。由于他们是为了忠于罗马教宗才遭此待遇,故也称忠贞教会。在爱国会刚刚成立的初期,地下教会就是忠贞教会,就是与教宗共融的教会。鉴于地下教会的行动受到很大的限制,为了照顾地下教会的信友,帮助其发展,教宗给了地下教会一些普世教会其他成员所没有的特权。例如:祝圣主教不必事先呈报教廷,并征得教廷的批准,可以自行决定,只要将祝圣结果在事后呈报教廷即可。后来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中梵之间沟通渠道逐渐增多,部分教会人士的海外学习深造也使得中国教会与教廷之间的信息交流越来越大,越来越方便。为了向中国政府表示友好及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意愿,教宗在于2007年发表的《牧函》中取消了给予中国教会的所有特权。可是有极个别的地下教会主教(例如西南某省份的主教)在教宗取消一切特权后,仍然采取先祝圣主教,然后再向教廷汇报的先斩后奏办法,对此教廷并未认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自选自圣,只不过是地下教会的自选自圣。当然,这些人也没有得到中国政府的认可,他们也只能秘密地开展工作,故此他们被称为地下教会②。地下教会②是从地下教会①当中衍生出来的。此时的地下教会包括地下教会①和地下教会②,二者共存。因此,此时的地下教会并不等于忠贞教会,并不等于和教宗共融的教会。因为地下教会②并不是忠贞教会,并未得到教廷的认可。
同样,当初面对爱国会的成立,中国政府强迫加入爱国会的情况,另有一部分神职人员选择了加入爱国会。其中一些在没有得到教廷的批准后,就由中国政府自选自圣为主教。因为他们是爱国会的成员,在中国完全合法,故将他们称为地上教会①。那时的地上教会就是爱国会就是与普世教会脱离关系的教会。接着这一幕又进行了多次的重演(例如,2000年元月的主教祝圣)。后来这些地上教会的一部分主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说明当时是受到政府胁迫,请求教廷的原谅与认可。出于基督的博爱与宽恕精神,又鉴于他们从内心并不认可爱国会,只是迫于无奈才在形式上不得不应付一下,教廷就认可接纳了他们(例如河北的某些主教们等)。但是中国政府对此并无太大反应,仍然承认这些主教在中国的合法性。因此这些主教就成为了同时得到罗马教廷与中国政府认可的主教。因为中国政府仍然承认他们,所以他们可以继续在中国公开合法地举行宗教活动,故此人们称他们为地上教会②。地上教会②是从地上教会①当中衍生出来的。此时的地上教会包括地上教会①和地上教会②,二者共存。因此,此时的地上教会并不等于和普世教会脱离关系的教会,并不等于不与教宗共融的教会。因为地上教会②得到了教廷的认可。
之后有些地上教会的神职在被中国政府自选自圣为主教之前已经秘密地向教廷申请,并且得到教廷的批准,有些主教人选甚至是罗马与北京共同谈判协商的结果。(例如山西、内蒙古的一些主教们等)。所以这些主教也是同时被中国政府和梵蒂冈教廷认可的主教,他们也可以在中国公开的举行宗教活动,于是他们被称为地上教会③。地上教会③这一形式有异于地上教会①和地上教会②,也并非由其衍生而来,但是却与其共存。近期的主教祝圣绝大多数归为地上教会③,而且这也成为了目前中国教会发展的一种趋势。将来会有更多的教区主教在这一模式下产生。
还有一些地下教会的神职,通过各种途径也取得了中国政府的认可,同时也没有失去教廷的信任(例如河北的某位主教等)。他们也可以在中国公开地合法地举行宗教活动,所以他们被称为地上教会④。
可见,地上教会包含了很多内容。我们决不能将地上教会等同于爱国会、等同于背叛教宗。因为地上教会包含了地上教会①②③④四种情况,而其中仅仅地上教会①不与教宗共融。目前中国大陆的许多教区都是地上教会②③的情况。地下教会也包含了地下教会①②,而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忠贞教会。仅地下教会和地上教会两个名词就有如此多的分类与解释。那官方教会又是指哪个教会或哪些教会呢?相信很多人也说法不一,没有定论。由于大家对这些词汇的概念没有清楚的界定,笼统地使用地上教会或地下教会来批判,只会使信友之间、各个团体之间产生更大的误解,这会给中国教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所以,我个人以为使用一些其他词汇来表达就会澄清一些误会,减少一些分裂。如双合法、单合法、零合法等。其中单合法又包括中国政府单合法和教廷单合法。双合法是指同时得到中国政府和教廷认可的主教。中国政府单合法是指只得到中国政府的认可,并未得到教廷认可的主教。教廷单合法是指得到教廷的认可却未得到中国政府认可的主教。零合法是指既没有得到中国政府的承认,也不被教廷接纳的主教。在区分各个概念后,我们就可以说,凡是双合法的、教廷单合法的肢体都是与普世教会共融的肢体。跟随这些主教、参与他们的圣事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我们属于双合法或者教廷单合法的肢体,就应该一心一意的发展这个与教宗共融的肢体,而不应该再去分裂、破坏她。对于中国政府单合法和零合法的肢体,我们也要尽可能的表示出善意,帮助其能够重新回到普世教会的大家庭中来。
下面的新旧词汇对照表可以给我们一个更加直观的认知。
新旧词汇对照表
中国天主教会(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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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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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廷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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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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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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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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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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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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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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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称)地下教会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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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称)地下教会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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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称)地上教会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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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称)地上教会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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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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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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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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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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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向于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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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向于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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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向于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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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向于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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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政府的对抗态度由强硬趋于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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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称)地下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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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称)地上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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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的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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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普世教会共融的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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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的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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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B中又分为B1和B2,B1的观点倾向于A,B2的观点倾向于C。
注2:在C中又分为C1和C2,C1的观点倾向于B,C2的观点倾向于D。
注3:A肢体对中国政府的态度最为强硬激烈,D最为缓和,从A到D为由强到弱的递减趋势。
注4:中国只有一个教会,其中分为多个肢体。
为了化解教会的矛盾,鼓励教会走向合一,教宗本笃十六世在其《牧函》中说,在中国只有一个天主教会,只不过划分为了多个肢体。教宗甚至将爱国会这个机构与地上教会①的神职与信友区分开来。鼓励地上教会①的神职与信友使其能够勇敢地站起来,向教宗表示共融的意愿,并以实际行动来回应,从地上教会①转型为地上教会②,从D转型为C,好成为与普世教会共融的肢体。这样,爱国会就会成为一个有名无实的空架子,尽管其章程与普世教会相背离。因为就短期发展来看,令中国政府取缔爱国会似乎非常困难。爱国会并非中国天主教会所独有,中国的其他宗教也有政府为其设立的机构。例如: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佛教协会等等。如果中国政府为天主教会取消了爱国会,那么其他宗教也会做如此要求,这样政府就会面临一个很大困难。所以,在当下我们能够做的就是架空这一组织,把真正的话语权与决定权留给教会。同样A肢体转型为B或C肢体也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而我们也正为此而不断地祈祷着。此外教宗也呼吁B和C能够以一颗修和、宽恕的心来接纳这些失而复得的肢体,切莫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浪子比喻中的大儿子。事实上,许多人已经在响应教宗的号召,进行着教会内部的修和(例如,河北的某位主教最近就向另外一位主教祝贺了中秋佳节等等)。教宗同时也希望B1、B2、C1及C2之间能够修和,放弃成见,毕竟大家都是与普世教会共融的肢体。只有内部团结一致,才能够在外敌面前屹立不摇,战胜外敌。
在上文中我已经提到地上教会③或者笼统地说C模式已经成为了目前教会发展的一种趋势,将来还会有更多的教区主教在这一模式下产生。透过教廷近期的一些动态,我们也不难看出其实教廷与北京是在走着一条双赢的路线。
我们知道,在一个集团内往往存在着两股不同的势力:即缓和派和强硬派。弱国无外交,如果一个强国和一个弱国在谈判,强国永远是赢家,弱国的利益不可能得到保障与满足。中国的近代史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可是要和一个强国谈判,只有强硬派,双方都不让步,则永远不可能做到谈判桌前,永远不可能达成一致意见,永远不可能实现双赢的局面。在外敌面前,两派不应该相互指责对方,而是应该合作,拿出一个折中的办法来处理这些事情,否则就是两败俱伤,渔翁得利。一味地强硬抵抗和不断的妥协退让都是不可取的。
双赢正是建立在强硬派与缓和派合作的基础之上的。双赢并不意味着自己的全部利益都得到满足,奢求这一点也不太现实,尤其是当冲突的双方在同一个利益问题上处在完全对立的状态时。强硬派不要想着自己可以完全实现自己的计划,或满足自己的利益。双赢是指双方在自己能够承受的底线以内,损失小部分利益而得到大部分利益或者巨大的潜在利益。这远比双输要好的多。
教廷愿意与北京共同协商主教任命的事宜,就是双赢的表现。教廷失去了主教任命的单方决定权,但是却换来了教会新老交替的稳定过渡,避免了D模式的发生,避免了教会内部肢体的分裂,维护了教会各肢体间的团结。北京虽然没有完全的做到自选自圣,但是也换取了国际社会的部分认可,从此中国政府也可以减少国际社会在人权与宗教自由方面给予中国的压力。这样的双赢局面,何乐而不为呢?试想,如果双方都不愿合作,仍旧各行其事,结果会怎么样呢?北京会大肆地自选自圣主教,越来越多的人会违背自己的良心来分裂教会。殉道圣人的楷模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但是人都是软弱的,我们不能强求每一个人都成为殉道圣人。作为一个有罪的、软弱的人,我们只能够去鼓励他人要坚强,要勇敢的为基督作证,甚至不惜牺牲性命。然而我们无法强迫他人的意志。在政府的压迫下,仍旧有些人会跌倒,有些事会发生,尽管我们不愿意看到这一切。与此同时,教廷亦会鼓励B肢体继续坚持抗争的路线,使得B与D之间的矛盾愈来愈大,教会的分裂也会加剧。而这一切最终的受害者是谁呢?是教会,是基督,是可怜的亿万中国同胞不能够及时地接受基督的喜讯。同时,由于B肢体在中国的非法状态,也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福传与牧灵工作上的作用,这对于教会来说就是一个全输的结局。
教廷愿意放弃与台湾的外交关系,而与中国大陆建交,也是双赢的举措。普世教会可能会伤害自己的一个小肢体——台湾,但是却会使一个更大的肢体受益,从而使整个身体总体上更加强壮。教会则会比以前更自由地开展在中国的福传大业,传播基督救世的好消息,使普世教会分享基督神国不断拓展的喜悦。这样我们就是在做实际的牧灵福传工作,而不是将时间浪费在无奈的等待当中。如果可以不牺牲那个较小的肢体,或者可以减少对他的伤害,这再好不过了。但是如果必须舍弃一个,为了整个身体的利益,教廷会舍小保大,因为利大于弊,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相信台湾的同胞也会理解这一点的。记得在1982年,台湾主教团去罗马述职,时任团长的贾彦文主教就对教宗若望保禄二世说明了立场:教宗根据普世教会的需要而做的决定,我们都接受。在此,我们也感谢台湾教会为大陆教会及普世教会做出的牺牲与贡献。
中国政府与教廷进行对话、协商、建立外交关系,也是双赢的举措。中国政府失去的是在一些事情上的单方决定权(例如,任命主教),但得来的却是更大的利益。建交后,B肢体将被合法化,如果那时A已经转型为B或C,在中国就不会再有非法的天主教团体及其宗教活动,政府就不必再为曾经的“地下教会”的“对抗”(不与政府合作)而终日担心,这已经可以通过正常的外交途径来解决。这对于祖国的统一也有促进作用,台湾失去了欧洲一个重要的外交国,也会减少国际社会对台独的支持。
这就是双赢。双方之赢的集合可以大于任何一个单方的全赢,更可以高于双方的全输。如果教廷和中国政府都不愿意合作,而是一意孤行,这对于双方都没有好处。中国政府会继续为A肢体的“反抗”而发愁,也会为此而招致更多的国际舆论压力。而教廷则无法顺利地开展在中国的福传大业,使基督的福音无法尽早拯救中国亿兆同胞。这就是双输的局面,也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让我们记住主耶稣在升天时对众宗徒及门徒们的最后教导吧:“你们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传福音。”福传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头等大事,一切有悖于这个原则的事物与观念,都应该被抛弃。
实际上,教廷的双赢策略已经运用了很久,并非是在中国的首创。在与越南,与穆斯林这些共产党国家或者异教国家的政权对话、交往时,教廷就采用协商、对话,谈判的双赢方法,因为盲目的反抗与一味的退让只会让教会成为最终的和最大的输家。甚至在一些西方国家,政权与教权也会不时地产生矛盾,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呢,教廷采用的仍然是一贯的双赢政策。
可见,在中国天主教会当前的情形下,团结、谅解、谦逊就是我们的基础,对话、沟通、C模式就是我们的出路,希望有一天在天主圣神的光照与带领下,中梵关系能够正常化,中国的政权能逐渐退出对教权的干涉,使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国真正地实行开来,
教宗在致中国天主教会的牧函中提出了若干的规劝与期望,这不是给某一个肢体发出的命令,而是给所有肢体提出的要求,每一个肢体都应该自省,而不是从中只看到教宗对其他肢体的要求而大肆渲染。这只会激化教会内、弟兄间的矛盾,无益于解决任何问题,而这也有违教宗写信的初衷。教宗希望我们能够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去面对外面的敌人,才不会被外敌以离间计而分裂。
以上言论只是笔者有感而发的一些随笔,并结合自己对中国教会及中梵关系的思考,发表了一些自己不成熟的观点和看法。我无意抨击任何人,只是希望为圣教广扬于我中华大地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如果本人的观点看法或者言辞伤害了某些同胞,还请各位看在基督的面上宽恕本人的愚昧无知,笔者亦为自己的过失而道歉。同时也请各位同道中人多多指教,使我们能够共同为发扬基督的神国而出汗出力、献计献策,为了中国教会的美好明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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