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利玛窦用汉语古词来指 God ,引起了后来一些教内人士的争议。1877年,有120位外国传教士在上海,商讨在中国传教的有关事宜。在会上,有人也谈到了“上帝”的名称问题。在这次的会议纪要中,有这样一段话:“据《新旧约》所论之‘上帝’,即《六经》所言‘上帝’若合符节,其揆一也。迨后诸教士各执己见,辨论孔子之道。有云:‘儒书所载之上帝,非造化主宰’。”7 一种认为《六经》中的“上帝”与《圣经》中的“上帝”是一样的,一种认为两者是不一样的。这两种观点代表了当时对“上帝”这词的看法,但持后一种观点的人更多一些。据朱维铮说:清末民初“有份法文《教务月志》,更月月载文诋毁利玛窦和汤若望、南怀仁等,‘罪其喜引古书上帝,而不专用天主名’;‘罪其阿悦华人,而将顺其礼俗’。” 8
虽然“上帝”这词引起了争议,但争议管争议,使用管使用,人们不因存有争议而不去使用这个词。事实上,在当时的一些争议中,人们没有提出比“上帝”更为恰当的名称来,因此这个词还得使用下去。再说,这也只不过是教会内部的一些讨论,普通百姓还是按一般的习惯称 God 为“上帝”。因此,“上帝”这词最终流传了下来。
从“上帝”这个词的演变中,我们看到,利玛窦之所以选用“上帝”这个词来表示God ,那是因为两者之间在意义上有些相通之处。而当 God 这个概念在汉语“上帝”这词中寄居下来以后,情况开始发生了变化:由于用来指 God 的“上帝”这词的频繁使用,使得新添的那个词义产生了张力。而与此相反,“上帝”原有那个意义的使用正好处于萎缩状态。于是,一边是膨胀,一边是萎缩,古词义慢慢地被新词义挤了出去,最后新词义居然占据了整个词义空间,这种现象我们不妨称作是“词义占领”,或者叫做“词义换位”。而“上帝”这词的词义换位之所以能成功,那是因为这个词本身的“归化”,而这正是利玛窦当时为何要用这个词来指God 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