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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申的圣母论

时间:2008-09-19  来源:  作者:张春申 点击:

天主之母玛利亚

张春申

专栏前言:承本刊刘主编嘉祥神父邀我继续写稿,在多时思索之后,今年拟提供“玛利亚专栏”。基督宗教相信基督是唯一救主,但这个传统下,对于耶稣的母亲玛利亚,持续保有先承的该是天主教与东正教。至于其它教派虽然根据新约圣经仍有一份玛利亚敬意,但在信仰方面已与上述两大宗派大有差异。我想今年在“玛利亚专栏”中,陆续介绍天主教这方面的信德道理,同时也为圣母敬礼奠基。如果翻阅礼仪年历,几乎每两个月教会都有重要的圣母节庆,因此本栏随之也有了一个次序。本期即是正月一日的节日:天主之母;其实这个名称的渊源悠久,出自希腊(Theotokos),意谓产生天主者,实即天主之母、天主的母亲。

这个光荣的名称并不简单,它几乎与教会最基本的两端信德道理密切有关,同时也由之可得它的正确意义。首先,它建基于天主圣三道理,亦即圣父、圣子与圣神三位同是唯一的天主,所谓三位一体。然而圣父在圣神的德能内“生”圣子;圣子也在同一圣神的德能内归圣父;如此三位即是一体:唯一的天主。这是圣三奥迹:三位分明,却是结合为一体。其实玛利亚是天主之母、产生天主,由于天主圣子降生为人的缘故;我信祂因圣神降孕,由童贞玛利亚诞生。为此缘故,圣母玛利亚是降生成人的天主子耶稣基督的母亲。那么为何初期教会直称她天主之母呢?这也有原因,原来那时教会中对于耶稣基督真天主、真人的信仰,尚有异说,于是为了强调祂是天主子、真正的天主降生成人,所以直称玛利亚为天主之母;祂生产的儿子耶稣基督真是天主、天主圣三的第二位。

不过,玛利亚究竟怎样生产耶稣基督天主子呢?教会的信经清楚表示,不是由人道,而是因圣神降孕。天主圣神是“生”的德能,在降生奥迹中,圣神的德能藉玛利亚母性生育的能力,使永生的天主圣子降生在童贞女玛利亚的胎中受孕。因而圣玛利亚童贞女成为母亲;而且成为母亲更是童贞,因为童贞表示尚未嫁人,然而玛利亚成为母亲,非但再也不嫁人,而且从此彻底地专注于做天主子的母亲,诚是完美的童贞之真谛。奥迹与奇迹都在天主圣神“生”的德能之庇荫下完成。

然而这里也该澄清天主圣父的角色。祂是永生之父,天主子自永远恒“生”于圣父。但天父的救恩计划是在圣神内,藉圣子,创造与救援宇宙万物以及人类;这个计划的措施是“当时期一满,就使天上和地上的万有,总归于基督元首。”(弗10)为此,降生成人的圣子耶稣基督是天父计划的中心,由此我们应该说童贞女玛利亚成为母亲是出自天父的救恩计划,祂派遣圣子因圣神由童贞玛利亚诞生。天父是圣子的永生之父,但不是圣子由童贞玛利亚受孕的父,这方面耶稣没有父亲,若瑟不是,天父更不是;然而天主圣子奥迹性地、奇迹性地、真实性地因圣神的德能由童贞玛利亚诞生。我们如此详细至于繁琐的解释,一方面为了确定天主圣三在童女生子中的个别角色,另一方面为了避免任何错误的想象。的确,在神话世界中,有的是男神女神的生育以及神人交媾等等故事。这与降生奥迹毫无关系,我们信仰中的天主超越性别,玛利亚童女生子是童贞受孕,即上面所说的奥迹与奇迹。虽然我们的信仰无法由理性来说明它怎样如此;但仍旧应该由言语来正确表达它是什么。在此也顺便澄清一下天主圣三德能道理中的父、子、神的名称,它同样超越性别,只是应用人间的名称表达三位的关系而已,这由圣三教理处理,我们不该在此继续解说。

但是天主之母玛利亚是真实的母亲,上述的奥迹与奇迹,并不更改她孕育与生产一如其它母亲一般,具有的生理与心理经验,这将留在“终身童贞玛利亚”题目中详细说明。我们因此特别愿意强调的,根据以上所有的解说,应当清楚见出“天主之母玛利亚的意义,它在基督宗教的信德道理中的位置。消极地说,它与本地民间宗教中常有的“天上圣母”、“妈祖娘娘”、甚至“观音菩萨”完全不可相混,虽然我们并不清楚民间怎样指出那些敬拜的对象的来源,无论如何我们知道天主之母玛利亚的意义,同时也明确地知道她是一位历史中的女性,耶稣的母亲。的确,在她身上全能者行了“大事”(参阅路一49),但她是人,并非是神;天主教也没有把她神化。也因此圣经明确地肯定,即使在这“大事”上,玛利亚虽然对于这奥迹无法了解,但有关奇迹她有所问,于是她在信仰与信赖中自由接受。她说:“看!上主的婢女,愿照你的话成就于我罢!”(路一38)如此她积极参与了天主圣子降生人间的救赎工程,也“因此在恩宠境界内,圣母是我们的母亲。”(梵二大公会议,教会宪章第八章61号)

天主之母信德道理教导我们:天主子耶稣基督,自永恒“生于天主圣父,在历史中生于童贞玛利亚;唯一的天主子两次出生,一是永恒,另一是历史。所以玛利亚童贞真实地是天主子的母亲。教父们很早称她为天主之母,尤其在公元四三一年的厄弗所大公会议中加以肯定,也用这个名号指斥当时的奈思多略宗主教,由于他教导人不应称耶稣为天主。据说大公会议如此肯定之后,教友群众高举火炬、欢呼庆祝。至于我们今日时常颂咏的圣母经的下段即是“天主圣母玛利亚”,它的深意大概可由本文揣测得到了吧!

 

终生童贞玛利亚

张春申

今年在四月八日庆祝“天使报喜”节,报喜是向玛利亚,所以也称为“圣母领报”节,预告救主降来人间。路加福音第一章对此非常特殊地叙述,圣经学家肯定这是一种“演述”体裁,一方面它含有重要的信仰真理,另一方面也非普通所指的历史记录。然而有关玛利亚童贞怀孕,与玛窦福音第一章完全相同,基督宗教所有派别毫无争议地接受。这是玛利亚终生童贞的首要意义。

教会训导历史,在第十六世纪完整刊出有关圣母玛利亚产前、产时与产后童贞;此即终生童贞的信德道理。产前童贞的意义非常确定,意指童女怀孕。至于产时童贞的意义并不那么简单,虽然它也属终生童贞的内容。产后童贞表示玛利亚和她的丈夫若瑟自始至终并无夫妻同居关系,所以没有生男育女;有关产后童贞,有些基督教派别并不接受,他们也有圣经根据,但是另外一些派别,尤其天主教根据教会的传承,另有解说。因此终生童贞需要一一分别扼要说明,了解其在信仰中的意义。

有关产前童贞,本专栏上期“天主之母玛利亚”中,已有详细陈述,我们说由圣神德能童女怀孕、天主子诞生人间诚是奥迹与奇迹,在此不再重复。不过路加的“演述”,尤其由于玛利亚的问话:“这事怎能成就?因为我不认识男人”(一34)引出神学家的一个问题:她是否早已立志守贞?对此意见分歧,罄竹难书;惟有简述一二而已。一说玛利亚许诺为主守贞,甚至已有誓愿。但此说困难有二:首先,倘若如此她又怎样与若瑟订婚?其次,守贞之举不合当时犹太文化。以色列妇女皆以童贞不婚、无子为缺。(参阅:民十一34─40)再者她们都视成为民族所期盼的默西亚之母为荣,玛利亚不该与传统文化相背。总之,立志守贞虽能自路加福音第一章的脉胳中见出,遑论为之许愿。另一说则继续保卫玛利亚守贞,或谓若瑟对此有所知悉而同意;或谓当时守贞并非无例,二十世纪发现的死海附近谷木兰隐居团体所遗文件,显然表示此团体有守贞之举。而谷木兰团体在耶稣时代早已存在。他们能,为什么玛利亚不能?对此,圣经学家多难以接受,因为它假定得太多。无论如何,双方不同意见,并不影响玛利亚产前童贞的信仰;也许与产后童贞略有关连而已。

至于终生童贞包括的产时童贞又指些什么呢?教会初期的教父,虽然当时尚无产时童贞的问题,但早已由于创世纪原祖父母犯罪之后,天主对女人所说:“我要增加你怀孕的苦楚,在痛苦中生子”(创三16),讨论玛利亚产时的问题。她是圣洁无罪的,她产生的是天主子耶稣基督,她“在痛苦中生子”吗?然而教父中间也有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否定她的产痛,而且认为她类似奇迹地生下她的头胎子。至于第二种意见则毫无顾忌地描绘玛利亚产时的流血呼痛。第三种意见更为现代圣母论专家接受,他们引用耶稣在晚餐厅中以妇女生产比拟自己逾越奥迹的话:“妇女生产的时候,感到受苦,因为她的时辰来到了;既生了孩子,因了喜乐再不记忆那苦楚了,因为一个人已生在世上了”。(若十六21),同时将玛利亚产时的苦楚,作为参与耶稣基督的苦难与复活。

教父时代的讨论,后来又拉进玛利亚产时童贞的信仰道理之中;究竟产时童贞指的是什么?教父的讨论为答复这个问题相当有关。否定产时苦楚,比较容易回答;它一则指出圣母无染原罪,所以不必受苦;二则可以接受传下来的奇迹说,即耶稣诞生如同光一般穿过处女玛利亚,无损她的童贞。然而肯定产时苦楚的圣母论专家并不满意,他们继续认定产时苦楚并非由于圣母有罪,而是她参与逾越奥迹。而且此说亦能为所有母亲启发生产的神圣意义。为此他们以为玛利亚产时童贞,并不在于生理与躯体的自然现象,更不在于传统注意的处女膜完整之上;它更是与产前童贞相连为一,她在信仰中怀孕与生产了天主子耶稣基督。

作者自己为了诠释终生童贞,写过一篇文章;有关产时童贞,与现代神学家基本上相似,但更是比较了玛利亚产生耶稣时的心灵经验,与一般母亲产生儿女时心灵经验的差别,因而显出产时童贞的独特意义。(参阅:《耶稣基督与圣母玛利亚》,65-168页,光启)

至于产后童贞,亦即玛利亚产生耶稣以后保持童贞,具体而论,她并未与若瑟同居,并未生有其它子女。天主教便是如此相信,连接上述产前与产时童贞,构成自古以来对终生童贞玛利亚的信德道理,虽然在教会的训导历史中,它最早出现在脱利腾大公会议的文献里面。不过产后童贞在公元六四九年的拉脱郎会议中早已宣告。虽然如此,新约圣经大概有六、七次之多,提到耶稣的兄弟和姊妹,如“看,你的母亲和你的兄弟在外边找你。”耶稣回答他们说:“谁是我的母亲和我的兄弟?”(谷三31─35);“这人不是那木匠,玛利亚的儿子,雅各布伯,若瑟、犹达、西满的兄弟吗?他的姊妹不是也都在我们这里吗?”(谷六3)。而且天主教以外的基督教确是因此否认玛利亚产后童贞。不过天主教早已根据古老的传统,否定那些新约章节所提的耶稣之兄姊与弟妹是玛利亚亲生的。简单地说,他们都是耶稣的远亲;至于什么意义的远亲,我们无法在此继续细论了。这的确是历史问题,但也是有关信德的道理,教会训导能够借着启示的传递而予以宣告;玛利亚终生童贞便是这类信德道理。

教会之母玛利亚

张春申

即是圣母月,其间我们地方教会有“中华圣母”庆日;六月的大庆节是圣伯铎及圣保禄宗徒节,自然想起“宗徒之后”,因此教会之母成了本期的主题,它倒是相当复杂的,也是多须澄清的。首先,我们以为“中华圣母”正确的意义更是中华教会的母亲,这将在下文逐渐显明。

究竟怎样称呼玛利亚是教会的母亲呢?想不到在梵二大公会议讨论教会宪章第八章时,曾一度不易得到共识。的确,自教会作为天主子民,尤其基督奥体而论,玛利亚属于教会,她是其中的一份子;因此,似乎难以称她为母亲。事实上,梵二大公会议常被注意的倒是它引用圣盎博罗削主教的思想,说她是教会的典型与模范(教会63-65),因为她活出教会的理想来。对此,教会宪章发挥得相当周详,由玛利亚的各种德行,指出教会随之也具备那些德行;由玛利亚的贞女、母亲等等身份,同样说出教会如何也是贞女、母亲等等。总之,玛利亚诚是教会的菁华,她显扬出教会的理想。由此而论,称她为教会的母亲,很难自圆其说;相反,非常可靠的倒是教会自称为母亲。这具有圣经基础,而且神学上容易解释。原来旧约以色列早被称为母亲:“论到熙雍,人要称她为母亲,人人都是在她那里出生;至高者要亲自使她坚定。”(咏八七5)因此新以色列继承这个传统,以母亲自居。教会宪章而且具体地指出教会经由圣言与圣事产生了儿女。教会是母亲,这是极为古老的传统,新约有些数据,如若二书15等不难看出教会的母亲图像。至于玛利亚称为教会的母亲,却是圣经基础不强;虽然传统中愈来愈出现这个思想,但其确切意义并不一致。因此,大公会议讨论圣母论中的这个问题时,出现对立状况的意见。反对者戏说:教会是我们的母亲,假如称玛利亚为教会的母亲,难道她是我们的“祖母”不成? 结果,教会宪章第八章中,并未应用“教会的母亲”来称圣母玛利亚。

不过事情并非轻易过关,因为在教会的传统中,尤其到了现代,在广大教友群众中间,虽然概念并不清晰,但是无意中肯定教会的母亲是玛利亚。为什么缘故?大概他们会说:由于她是耶稣的母亲。无论如何,在大公会议的会场中继续对此讨论,其结果则是承认在天主计划中,玛利亚由于她是救主之母的缘故,天主赋与她为信徒在恩宠境界中的母职(参阅:教会61号)。事实上在“教会宪章”第八章中,一方面申述玛利亚作为耶稣的母亲之一生,扼要地叙述新约中有关玛利亚的纪录,最后应用怀孕、生育、养育等等出自生母的字汇来表达;另一方面对于她在救恩计划中的母职,则应用保护、辅助、转求、中保等等一类精神性的字汇,表示这是恩宠境界中的事。同时也澄清了“中保”的意义,以及它怎样并不与唯一中保耶稣基督有任何冲突,至此大公会议压住了少数,但(实际人数)很多的主教的心有遗憾,因为他们对于玛利亚的“教会的母亲”称呼,怀有特殊的信仰感情。无论如何,对此问题主教们的辩论划下句点。

但是当时的教宗保禄六世,把一切都放在心里,当教会宪章投票结束之后,为了感谢天主,他邀请公会议主教同去罗马四大圣殿之一的圣母大殿,也在这个机会上,他以教宗自己的名义宣称玛利亚为“教会的母亲”,不过他清楚声明,意即她是信德与牧者的母亲。基本上这是大公会议的思想,玛利亚在救恩计划中担任母职,亦即她是恩宠境界中的母亲。但是教宗保禄六世保持了主教珍重的“教会的母亲”名号。识者以为教宗此举具有调解的意味,不过也得承认它本身的价值,因为这个名号很受教友大众的重视;当然教宗的声明应是非常重要,以免错解它的真正意义。

今天回顾梵二的历史,可以清楚看出它之所以如此透彻地讨论“教会之母”的问题,实与之前它投票决定把筹备时期草拟的“圣母草案”并入“教会草案”密切有关,以致有了现今的“教会宪章”的第八章:论圣母玛利亚在救恩奥迹的地位。这样处理具有特殊理由,然而事实上很多参与的主教并不赞同,因此仅以些微的票数得到通过。其后果之一便是在神学上将圣母玛利亚与教会拉得很紧很近,以致“教会之母”受到极大的关注,甚至由此清楚显出参与的主教之间在圣母论上的歧见。然而由此也凸显瑞士神学家巴尔大撒的一个很具深意的见解,即是教会的两个原则:玛利亚原则与伯铎原则。本期对此略做介绍也有意义,因为六月举行两位大宗徒的庆节。

教会是落实天主圣三救恩计划的奥体,她的信仰响应自上而来的召唤;然而她的响应具有自身的结构。巴尔大撒指出这个结构基本上有两个原则,一是玛利亚原则,另一是伯铎原则。玛利亚原则代表的是教会的信仰、服从与爱;伯铎原则代表的是教会的管理与制度;两个原则为现世的教会都是必须的,然而其意义却截然不同。而且伯铎原则将会消逝,玛利亚原则却永远常存。这也可由圣母玛利亚的特质见出。巴尔大撒认为玛利亚原则在教会中更由平信徒彰显出来。而且事实上,在当代教会中玛利亚原则极为活跃,此可见于世界各地平信徒运动之非常兴旺。很多运动并非出自教会圣统的创办,倒是基层信徒的自发,然后得到圣统的认可。而那类平信徒运动或团体的目标更是为了复兴教会的生命与活力。凡此种种倒也相当反映梵二大公会议的圣母论,她是信友在恩宠境界中的母亲。

蒙召升天的玛利亚

张春申

这是每年八月十五日的大庆节;教宗比约十二世在一九五禧年的十一月一日,以不能错误的训导方式,宣布这是信德道理,亦即所有天主教徒应该相信的属于天主启示的道理。十一月一日是诸圣庆节,表示灵魂肉身升天是圣母在天上诸圣中间的特殊光荣;另一方面也可以显出圣母玛利亚完美地分享耶稣基督的救恩,随从她的圣子光荣地升天。

宣布这项信理是在一九五年,其实在第一届梵蒂冈大公会议中,已有二四位教长曾经提议:圣母蒙召升天应被宣布为信理。教宗良十三世命令将所有关于为此请愿的资料收藏,成为档案;后来集合为二册全书。教宗比约十二世自己则在一九四六年致书普世主教,请他们根据本地天主子民的信仰意识,发表自己的主张。可见,圣母蒙召升天是整个天主教会普通相信的道理;事实上,当时各地早已每年在八月十五日庆祝圣母升天了。

古代教会不论东、西都接受雅各布伯伪福音的传说,叙述玛利亚临终时宗徒自各处赶返,惟多默迟到,却坚持开棺再见一面,然尸身已去,表示升入天庭。当然,宣布信理并不以此为证,而更是鉴于东、西双方教会自古即有的圣母敬礼。东方称为玛利亚的“安眠”,意即灵魂肉身投向主怀;至于西方更为明显地称为“提升”,意即玛利亚全人上升天堂。整个教会对于圣母升天的敬礼,构成传递启示的管道,在教会中一脉相通。神学探讨方面,对于圣母灵魂肉身升天,是否经历死亡曾有不同主张。持相反意见者由于死亡出于罪罚(参阅:创三3),玛利亚无罪,所以不必死亡。但是更为圆满的论点该是圣母参与耶稣基督的逾越奥迹,必须经过死亡,然后才进入光荣。

为此有关这个信理,教宗比约十二世在他的宗座诏书中阐明的方式,建基于耶稣基督新亚当与圣母玛利亚新厄娃相连相比的传统之上。由于母子相连,玛利亚的肉体怀孕、养育、抚护了耶稣的肉体;甚至终生陪伴。那么逾越奥迹的基督怎能不使圣母的肉体经过死亡、分享复活与升天的光荣呢?终之,两者永不分离。其次,由于亚当与厄娃是勾结一起的罪恶与死亡的男女共犯,那么他们预先象征的新亚当基督和新厄娃圣母,在罪恶与死亡被克服,以及圆满无比的胜利之后,也该相似地在肉体上彰现出胜利的光荣。基督新亚当升天在前,圣母新厄娃随之在后,两者的肉体在永光中表示圆满的救恩。教宗的阐明,大量应用保禄书信中有关人类犯罪和肉身复活的道理(参阅:罗五5-6;格前十五21-26;54-57),这也是古代教父的思想。然而保禄注意的是基督论;教宗的圣母论则是由之而引申出来的,当然也具宗座的权威。另一方面,我们应用教宗的圣母论时,必须特别指出耶稣基督天主子是人类的救主;至于圣母玛利亚,她非女救主,虽然她在救恩次序中扮演特殊的角色;此将在“诸宠中保玛利亚”主题中详加说明。

不过有关圣母的荣召升天,今日圣母论又自另一非常有创意的角度切入,那即是由玛利亚终生充满天主圣神的功能来发挥。的确,如果从路加著作出发,又有一番新意,必须在此略为阐述。

这从天使向玛利亚报喜时向她致意“万福!”即可探测,中译“万福”的原文意指“喜乐吧!”,此乃回应二段先知书:“熙雍女子,你应喜乐!”(索三14)“熙雍女子,你应尽量喜乐!”(匝九9),先知预言的都是默西亚时代来临的喜乐。天使报喜表示天主救恩的新时代已将来临;这也是另外二位先知预告的新约(耶三一31),也是倾注圣神(则三六27)的恩宠时代。为此,天使说:“充满恩宠者,上主与你同在。”(路一28)所以玛利亚已属圣神倾注的新时代,她的生命不在原罪的阴影下,而已早已准备成为救主的母亲。“圣神要临于你,至高者的德能要庇荫你”(同上35)。按照古代教父所说,她的生命是在圣神的德能下、在信仰中怀孕了天主子。此后,她的生命常在圣神的吹拂下行动。这也是有其必要的,因为她得抚育与陪伴耶稣;耶稣的成长确实需要母亲玛利亚。救主“耶稣在智慧和身量上,并在天主和人前的恩爱上,渐渐地增长”(路二52),有赖于祂母亲的同在共存;玛利亚岂能缺少圣神的临在与庇荫吗?因此她整个生命灵魂与肉身持续地“神化”,为能完美地成为耶稣的母亲。

对此,教会有另外一面的肯定;在脱利腾大公会议中,它指出圣母玛利亚“毕生连小罪也不犯。”(D..1573)正面而论,即是我们上段的阐述。所以圣母的一生,她的灵魂与肉身却在生命之神的德能充沛之下。由此也可了解终生童贞的意义,这是全人一生的奉献。但是这并不表示她一生并不经验人间的痛苦;事实上,她也得陪伴耶稣直到十字架底下,她不只心灵,而且肉体,承担作为救主之母的“十字架”。她必须经过苦难而进入光荣中。在此也可了解那些坚持圣母生育耶稣时产痛的神学理由;以及她参与逾越奥迹而死亡的意义。然而,此一过程中,由于生命之神的支持与引导,使她完整地追随复活与升天的基督,接受天父为她加冕;也可以视为天主圣神在她身上行了大事(参阅:路二49)。于是圣神论成了圣母蒙召升天的基础。

比约十二教宗曾由基督论切入圣母蒙召升天,当代神学家则更由圣神论替代;至少路加的著作明显地有此走向。我们还有机会与他们同行。

 

诸宠中保玛利亚

张春申

十月素称玫瑰月,七日纪念玫瑰圣母,虽然今年适逢主日而不举行,但是玫瑰经仍在本月特别受到一般诚朴的男女教友喜爱。另一方面。由于天主教对圣母玛利亚的特殊敬礼,不但被人误解,甚至神学方面也需另作澄清,的确与她称为中保、“诸宠中保”密切有关。

天主救恩历史中,耶稣基督的母亲玛利亚,虽然她被称为“上主的婢女”,但无法不承认她是最为特殊的合作者,她谦卑地同意作为救主的母亲。这是路加福音清楚地表达了的。教会根据这个信念,逐渐对她产生敬意,也即今天所谓的圣母敬礼,应验了谢主曲中所说的“今后万世万代都要称我有福。”(路一48)事实上,耶稣的母亲,教会极早对她开始重视,称她为“新厄娃”,因为救主是“新亚当”,暗示在教恩末期,耶稣与自己的母亲影响了人类的得救,虽然二者实质上非常差异,但是玛利亚与众不同,扮演着特殊角色。于是这样的信仰意识继续在教会历史中演变,一直到中古时代,根据那时国家的朝廷文化,描写天朝神圣各自在君王耶稣的四周的角色或地位。圣母玛利亚开始称为中保,这并非否认新约记载:“因为天主只有一个,在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也只有一个,就是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稣”(第前二5─6),而仅是以此表达耶稣与祂母亲之间的连系,以及她在天主耶稣之前的特殊位置而已;这都是根据天朝观念而产生的表达方式。中古时代的教会相当自然地流露对玛利亚的肯定,于是圣母的中保名称开始流行。其意义则在那时的圣母敬礼中可以见出,教会不只赞美、效法,而且向她祈祷,请她转求,因为她是天朝神圣中唯一无二的天主之母。也在这个时代,玛利亚有了“尊贵”的头衔,如天上王后等等光荣无比与崇高的名称。不过大家也都认此为理所当然,尤其在中古时代的隐修院中圣母敬礼发扬光大,著名的圣师伯尔纳德讲了很多圣母道理,也编著玛利亚诗歌,至今仍流行教会之中。

此后,应该在此纪录的该是圣道明首创的玫瑰经,更是有助圣母敬礼的流行民间。玫瑰经的形成也有一段发展历史,在此不必细述。直到教宗圣碧岳五世,由于西方在一五七一年,于庞多一役借着诵念玫瑰经而战胜敌方,遂在礼仪中钦定玫瑰圣母纪念日。

不过在此之前,西方天主教早已由于基督教的兴起产生信仰上的大分裂,虽然直接并不牵涉有关圣母玛利亚的信德道理,不过已经奠下了后来的分歧。事实上,不论马丁路得,加尔文等等领导人物早已由于信仰方面的基本差异,不再强调耶稣的母亲在救恩历史中的角色与贡献,虽然仍旧保持传统上的敬意。此后,经过脱利腾大公会议,尤其是十七、十八世纪,有关圣母敬礼问题,表面上似乎差异非常尖锐。但也需要清楚说明,“敬礼”一词,其内容包括赞美、效法、祈求或转求(因为向圣母祈求,常是请她转求)。其实对于圣母的赞美与效法,基督教不该有困难,因为路加福音也多肯定。唯一对圣母敬礼具有困难的是向她祈祷或请她转求,因为基督徒方面非常注意只靠天主、只靠基督。由此也清楚显出基督教无法接受圣母玛利亚的中保角色,因为它假定圣母的代祷,以及我们向她的祈求或请她转求。另一方面,天主教鉴于中古以来的传统,以及对教会信仰意识的尊重,始终肯定诸宠中保的道理。

天主教对此的说明,在梵二大公会议教会宪章第八章中相当明确与周详,这可见于它讨论“荣福童贞与教会”部分(60─65号)大体而论,含有五个思想:一、开宗明义,宪章引用我们提过的弟前二5─6,耶稣基督唯一中保,指出圣母玛利亚对教会的影响,完全依凭与从属基督中保的身份;二、圣母和救主超绝地合作,因此在圣宠境界中,她是我们的母亲。(参阅:本刊六月号教会之母玛利亚);三、玛利亚的母职与“从天神来报时她以信德表示同意,她毫不犹疑地在十字架下坚持此一同意,直到所有被选者获得荣冠的时侯(的同意)”(教会62号),密切有关;四、这个母职主要在于她的转求;五、因此圣母玛利亚被称为“保护人、辅佐者、援助者、中保。”(仝上)。有关中保这个名称,教会宪章再次声明,它对基督唯一中保的尊严与能力,并无增损。这大概由于基督教方面,根据圣经的明文,难于接受:“恩宠境界中的母亲”以及“中保”之故。

无论如何,大公会议为天主教自古以来的圣母敬礼奠下基础,它不但含有赞美、效法,而且也向圣母祈求或转求,因为她是我们恩宠境界中的母亲;她是中保:诸宠中保。至于信理神学方面,则更进而探讨大公会议强调的出自玛利亚的“同意”以及她“对人们所有的任何有益的影响”(教会62号)之间的关系。

总之,“诸宠中保”的道理相当受到注意,事实上天主教中,在准备二千禧年之时,美国有个组织推动所谓“第五个信理”的钦定。教会已有四大圣母信理,他们有意请求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一位热爱圣母的教宗,钦定“诸宠中保”为第五个信理,表示这是出于天主的启示,教会应当相信的道理。罗马方面有了响应,为此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召集闻名的圣母专家二十五人,研究它的可行性。而这委员会一致认为不宜。这并不表示“诸宠中保”的道理不妥,大概更是鉴于“钦定信理”之举,面对流行的合一运动诸多不便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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