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年常年期第二十主日
在「团体、社群、民族」这些概念中,有个相当重要的思想,是「彼此接纳和包容」。在家庭中如是,在一个群体、社会,以至国家之中也如是。然而,无可避免地,这些概念同时带着另一个完全相反的思想,就是「排斥外人」。故此,总要在某处划一条线,不论是性别、种族、出生地、阶级、能力或兴趣等等,把异(外)和己区分起来。
犹太-基督信仰也曾经,尤其在种族这一条在线,经历过这样的挣扎。在玛窦为自己的团体所撰写的耶稣行实(即《玛》)中,早在耶稣首次派遣十二宗徒传扬福音时,就写有耶稣说过:「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雅人的城,你们不要进;你们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了的羊群那里去」(10:5-6)。很明显,这段话呼应耶稣在今天福音中响应门徒就那客纳罕妇人请求时所说的:「我被派来只为以色列家的亡羊」。
尤有甚者,故事的细节带出更多的种族问题。首先,按《玛》所载,耶稣突然走到提洛和漆冬一带。提洛和漆冬是位于加里肋亚以北的沿海城市,是异邦之地。上周提到对先知厄里亚下格杀令的北国以色列王后依则贝耳,原本就是提洛的公主。提洛是盛行巴耳膜拜的地方之一。此外,《玛》并没有根据其数据源之一《谷》,以当时的地名,称那位妇人为叙利腓尼基人(参谷7:26),反而用一个弃用已久的名称,即以色列出离埃及后要占领应许之地时称呼当地人的名称:客纳罕人。由此看来,《玛》似乎有意加强这段情节中由种族问题──包括两族之间的不同信仰以及贯穿两族历史之间的仇恨──而生的矛盾和张力。但是,最后耶稣怎么却又愿意出手相救呢?
这问题就把我们带回情节里去。一开始,我们就得知这位客纳罕妇人在街上大声呼叫说:「主,达味之子,请可怜我!我的女儿被邪魔折磨得很苦」。出乎意料,面对这位可怜的妇人,耶稣却没有理会她。此时门徒们插口说:「打发她走吧!因为她在我们后面不停喊叫」。可是,莫说要打发,耶稣根本没有打算理她,故回答门徒们道:「我被派来只为以色列家的亡羊」。虽不获理睬,妇人仍坚持,再「上前跪着哀求说:『主,请救助我!』」。
耶稣对妇人的响应──将儿女的食物掷给小狗,不对吧!──乍听之下相当刺耳。不少释经学者提出,句中的「小狗」是指家中宠物,试图减低句子的刺耳成份。我认为此说行不通。首先,今古不可同日而语。现代社会中平民百姓都负担得起养宠物,而且对之宠爱有加,但古时,平民是养不起我们今天所谓的宠物。他们养动物,大抵都有用途。狗的话,用来看门或看羊。再者,无论如何理解,把一个人说成是小狗也断不会好得哪里去。
然而,看外文译本的话,不难发现,这里的「小狗」,其实是复数(参:NAB: dogs;Difusora Bíblica: os cachorros;拉丁通行本:catelli)。换言之,耶稣并无意直接指那妇人为「小狗」。有学者推断,耶稣于此可能只是在用当时犹太人惯常用来形容外邦人的较为粗俗和具敌意的谚语,毕竟,耶稣也是按着自己的文化来行事。无论如何,这句话是相当令人难受的。可以想像,如果这妇人只是为自己的话,她也许会放弃。不过,为了自己女儿的得救,她不但逆来顺受,更用今天所谓黑色幽默的方式,利用这句难受的话来表达出她的信心。这使耶稣改变初衷:「女士,你的信德真大!就照你的意愿实现吧」。
有学者提出,这次经历让耶稣自己更明白天父的福音是要传遍普世,而不是限于犹太人的。我反而认为,这是《玛》透过这段叙述,以求让自己团体的成员明白这一点。虽然在救恩史进程中以色列民在时序上有所优先,但天主并不只是某一群人的天主,所有人都是天主的子女。这点思想贯彻今天的所有读经。
我们每个人都曾跌倒,这条线包围着所有人。但正如保禄宗徒说:「实在,天主因着背命把众人都囚禁起来,为使所有人都受到怜悯」。保禄的这句话,我想,正好总结了耶稣的福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