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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帝 - 天的信仰

时间:2008-01-03  来源:神学论集  作者:罗光 点击:
一.信仰的存在

中华民族从有史以来,即表现信仰一位至高的尊神,这位尊神称为帝,又称为天;在历史上越往上溯,对于尊神的信仰越深越诚。但是从汉朝巿以后,尊神的信仰渐渐混乱,一方面因为五行的学说兴起,在宗教方面乃有五帝和六帝的信仰;另一方面又因为道教和佛教盛行,传统的宗教信仰乃渐衰微。到了民国,欧美的思想深入中国社会,国民政府既不祭天,青年人多以宗教信仰为迷信,于是传统的尊神信仰已不正式存在,但在许多人的心目中,这种信仰尚留着很深的痕迹。
我们现在对这种传统的尊神信仰加以分析研究。先研究这种信仰的存在,再研究这种信仰的性质。

(1)商  朝
(甲) 甲骨文
我中华民族最古的历史遗迹,是从殷墟所掘出的甲骨。甲骨文字的发现,从清光绪二十五年己亥(一八九九),到民国三十八年己丑(一九四九),正好是五十个年头,我们今天回顾这五十年的过程,甲骨学由零星的文字考释到了全部的史料整理,确切已经有了惊人的进步,成为一种最新的学问。……
“甲骨学所研究的是甲骨文字,甲骨文字是写或刻在龟的腹甲,背甲和牛的肩胛骨上面的文字。甲骨上面何以要刻文字?因为古人好把犹疑不决的事情去问圣灵的鬼神,叫作‘卜’。商朝以前(前期)是专用牛羊的肩胛骨,山东城子崖黑陶时代,就是如此,卜的方法只是用火灼骨,看那破裂的兆纹。到了商朝的后期,盘庚迁殷到帝辛的亡国(一三八四-一一一一)平常称为殷代。这时候卜的方法改进了,用牛骨兼用龟甲,在龟甲的一面(内面)整齐施以钻凿,用时向钻凿处加火灼之,另一面就破裂而成卜字形状。这已是有规律有计划的卜法了。卜完之后,把所问的事情,写在卜兆之旁,写完又刻,也有刻完之后,又涂饰朱墨的。因为这种文字是专为记贞卜而用的(贞训卜问),所以也叫作‘贞卜文字’,或叫作‘卜辞’。(1)
甲骨文既然是卜辞,则和宗教信仰有关。董作宾说卜是“问圣灵的鬼神”;但是据现有的甲骨文的例证,股商的卜辞,常是向‘帝’问卜,不向别的鬼神问卜。
“殷人贞卜的对象为‘帝’即‘上帝’,亦即是‘天’。卜辞有言‘帝其降若’,‘帝降不若’,均以‘帝’为至上神。其在武丁之世,亦或称‘上’‘上子’。至廪辛康丁以后,又称上帝。惟终殷之世,未见以‘天’称。有之,若‘天邑商’‘天戊’之‘天’,皆用为大,与天帝之‘天’无关。此曰:‘亡降疾’,犹言帝不降疾,足证殷人视疾病之一因,为由天而降也。”(2)
卜辞中虽也以疾病的原因,为鬼神崇祸,举出鬼神王名很多,然为问卜,则常向“帝”问吉凶。这种问卜,表示殷人相信吉凶由“帝”作主,“帝”在鬼神以上。
朱芳圃以甲骨文作史料,研究商朝的历史,关于商朝人的宗教信仰,他说:
“郭沫若曰:卜辞屡见帝,或称上帝。凡风雨祸福,年岁之丰啬,征战之成败,城邑之建筑,均为帝所主宰。足证殷人已有至上神之观念。惟据山海经而言,至上神之帝即帝俊,则卜辞之帝或上帝,亦当即夔若高祖夔也。”(3)
用山海经的神话去解释甲骨文对尊神的信仰,既没有考据,更不合乎五经的思想,乃是一种错误。甲骨文和五经的“帝”(上帝)决不是一位人王,不能和古史上的任何人相混。
“帝”字在甲骨文里的写法有多种,在主要的图形上则相同。孙海波在所编的“甲骨文编”中,曾举出六十种,都大同小异。主要的图形为称(4)。日本甲骨学者岛邦男在所编的‘殷虚卜辞综类’,且举出了卜辞的原文,足供研究者的参考。(5)

(乙) 书经 - 商书
甲骨文不是商朝唯一的史料,在甲骨出土以前,书经早就存在了。书经中的商书,按“尚书正义”列有汤誓、仲虺、汤诰、伊训、太甲上中下,咸有一德,盘庚上中下。说命上中下,高宗彤曰,西伯戡黎,微子,共十七篇。“尚书正义”有别的篇章为孔安国的古文尚书,若按伏生所传的当书,商书则祇有汤誓、盘庚、高宗彤日,西伯戡黎,微子,共五篇。孔安国的古文正书,伪书本来很多,伏生所传尚书,也很难说都是商朝原本。屈万里先生论汤誓篇说:
“本篇文辞既不古,又充满吊民代罪之思想,其着成时代,疑在孔子之后。而孟子梁惠王篇引之,故当在孟子之前”。论盘庚说:‘按:本篇既诘屈聱牙,然决非盘庚时之作品。……然则此篇盖殷末人述古之作也。’论高宗彤日篇说:‘高宗彤日,乃后人之祭武丁,而非武丁之祭成汤也。又武丁之称高宗,疑至早亦不前于殷代末叶;而祖已之称,则确知当在其孙辈之后。篇中既着祖己之名,知亦非祖庚时祖己之作。以此证之,本篇乃后人所作,以述祖庚彤祭武丁之时,祖己戒王之事者也。以文辞现之,本篇之着成,亦当在盘庚三篇之后。’论西伯戡黎说:‘本篇述西伯胜黎后,祖伊戒纣之事,盖亦后人述古之作。’论微子篇说:‘本篇述殷将灭亡,微子拟去殷谋于父师少师之事。文辞浅易,盖亦非当时之作品。’(6)
商书五篇虽不能确定为当时的原作,其中必有后人述古的文章:但所述的言,可以代表当时商王的思想。
在汤誓篇里有一次用“上帝”的称呼,两次用“天”的称呼。
“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
盘庚篇四次用“天”,一次用“上帝”,一次用“上”:
“先王有服,格遵天命。……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
“今其有今罔后,汝何生在上?……予迓续乃命于天。”
“肆上帝将复我高祖之德。”
西伯戡黎篇都用“天”代表至高尊神,不用“帝”或“上帝”的称呼,一次用“大”,一次用“上”。
“天既讫我殷命,……故天弃我,……天曷不降威?大命不挚,……我生不有命在天?……乃罪多参在上,乃能责命于天。”
微子篇。祇一次说到尊神,用“天”的称呼。一次说到神祇:“天毒降灾荒殷邦,……今殷民,乃攘窃神祇之牺牲。”
我们比较商书和甲骨文,看出有一个疑问,甲骨文称呼至高尊神,祇用“帝”或上“帝”的称呼,商书却用“天”和“上帝”两个称呼,而且多用“天”。大家都知道周朝习惯用“天”和“上天”称呼尊神。商书中用“天”,是不是证明商书是周朝的作品呢?可是在周书里,虽常用“天”,却也用“上帝”称呼尊神。因此,我们可以说:商朝习惯称至高尊神为“帝”,但同时也用“天”。
我们若看书经里所有虞夏书,著作年代,可能要在商书以后,成于春秋之时。舜典篇祇有一次提到尊神,用上帝的称呼:
“肆类于下帝,禋于六宗,望于出川,遍于群神。”皋陶谟篇常用“天”称呼尊神,也用“上帝”。
“天叙有典,……。天秩有礼,……。天命有德,……。天讨有罪,……。天聪明,……。天明畏,…。”
“徯志以昭受上帝,天其申命用休。”
“来天之命,惟时惟几。”
甘誓篇用“天”称呼尊神:
“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恭行天之罚,……。”

(丙)诗经  -  商颂
毛诗所存商颂五篇:那,烈祖、玄鸟、长发、殷武。屈万里先生考订为宋襄公时所作。“今存商颂五篇,其文辞多袭周颂及大雅;而殷武所咏史实,又非宋襄公莫属。在可以证知其非作于商代而作于宋国也。”(7)
宋国为殷商的后代,固可代表商殷的习惯和思想,在商颂中,尊神的思想很明显,称呼则或称“天”,或称“帝”。
“自天降康,丰年穣穣。”(烈祖)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古帝命成汤,正城彼西方。”(玄鸟)
“帝立子生商。……。帝命不违,至于汤齐。……上帝是祇。帝命式于九围。……何天之庥,……。何天之龙。”(长发)
“天命多辟,……。天命降监,……”。
总结商朝所有历史文献,尊神的信仰,为宗教信仰的中心,尊神的称呼也很单纯,称帝,称上帝,称天,仅一次称“一”称“大”。较诗经国风所用尊神的称呼单纯多了。

(2)周 朝
(甲)金文
金文,为刻在钟鼎上的铭文。钟鼎,为我们现有古物中的铜器。现有的铜器,以商朝的铜器为最早,其次则是周朝的铜器。汉朝的铜器则以铜镬为主。
“就是发现最早的商代铜器,也不属于商代前期,而是在被认为商代中期的郑州二里冈文化类型的遗物中,另有些青铜质的容器。……周初的铜器,一切都承袭殷商的旧制,即如一些洛阳,寳鸡出土的器物,也多与殷墟遗物相似。…西周后期,一部份虽仍承袭开国的旧规,但铜质的冶炼,已不若前此的精致,……是由于当时制器,多为叙攻伐,正疆土等任务,故重铭文,而略于纹饰和形制……由春秋降及战国,则渐为圆整光泽的薄制,和细密轻浅的纹饰,……。尤其到战国晚期,铜器都有剧烈的变化,……秦汉以后的铜器,除了少数承袭战国器外,大都偏重于日常用品,就是一些礼乐器,也多取日常用品为规格,另外于印章和镜鉴方面有所发展。”(8)
“周代彝器进化观一书,曾分古代彝器的铭文为四阶段:第一阶段为铭文的初生,‘仅在自名,自勒其私人之名或图记,以示其所有,’今所传世的商器铭文是,其次依文化的递进,达到‘此阶段之彝器,与所帛同,直古人之书史矣’的效用,这是以西周器文为最显著的遗器。惟春秋中叶以后,即变为第三阶段‘书史性质,变而为纹饰。’及至第四阶段,‘复返于粗略之自名,或委之于工匠之手,而为‘物勒工名’,则汉以后器文是。’(9)
在西周钟器中,毛公鼎和宗周钟为考古家所最重视的古物。这两件钟器都有铭文,而且毛公鼎的铭文为铜器铭文中最长的一篇。在这两件钟器的铭文中,都很明显地表示对于尊神的信仰:
毛公鼎的铭文,称尊神为“皇天”,也称“昊天”。
“王若曰:父厝!不(丕)显文武,皇天弘猒(餍),配我有周,雁(膺)受大命,……唯大命,肆皇天亡  (斁),临保我有周。不(丕)   (巩)先王配命,  ( 旻)天疾畏(威)。…先王若德,用卬(抑)邵(服)皇天,……)
宗周钟的铭文,称尊神为“唯皇上帝”和“皇天”:
“……唯皇上帝百神保余小子,朕猷有成亡竞,我唯司配皇天。……”
西周钟器铭文称呼尊神和书经诗经称呼尊神相同,较商稍为复杂。

(乙) 书经周书
屈万里先生所著“尚书释义”关于周书,写说:“今据尚书二十八篇中,其真正属于西周之作品,自大诰以下迄于顾命(盘庚盖西周时作品,然当传自宋国吕刑是否西周作品,尚难确定:故皆未计入)凡十二篇。此十二篇中,关涉周公者达半数以上。此就事实言之,则此类文件之保存传布,殆尤非鲁国莫属也。”(叙论)
周书中关于“天”的信仰,非常浓厚,较商书更甚。对于尊神的称呼,以“天”为多。
牧誓说:“今予发,惟恭行天罚。”
皇极说:“皇极之敷言,是彝是训,于帝其训。”
金腾说:“……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讯,敷佑四方。……呜呼!无坠天之降寳命。……”
大诰说:“……弗吊,天降割于我家不少,……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兹不忘大功,予不敢闭于降威用。……绍天明,……天降威。……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天休于宁王,兴我小周邦。…今天其相民,矧亦惟卜用。呜呼!天明威,弼我丕丕基。……天閟毖我成功,……天棐忱辞,天亦惟用勤毖我民。…迪知上帝命。……尔亦不知天命不易。……天惟丧殷,……天亦惟休于前宁人,……天命不僭……”
康诰说:“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用康保民,弘于天若德。……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爽惟天其罚殛我,我其不怨。……”
酒诰说:“……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
召诰说:“……呜呼!皇天上帝,改兹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无疆惟休。……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矧曰其有能稽谋自天。……王来绍上帝,自服于中土。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有夏服天命。……有殷受天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其曰我受天命,……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
洛诰说:“……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不敢不敬天之休。……敬天之休。……奉答天命,……”
多士说:“……弗吊,昊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来殷命终于帝。……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威。……上帝引逸。……则惟帝降格,……弗克庸帝,……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罚。……亦惟天丕建,保入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罔顾于天显民祇。惟时上帝不休,降若兹大丧。惟天不畀不明厥德。……今惟我周王,丕灵承帝事。……告郲于帝。……予亦念天即于殷大戾,……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时惟天命,……我乃明致天罚,……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
立政说:“吁俊尊上帝,……丕厘上帝之耿命;……”
顾命说:“……今天降疾……皇天改大邦殷之命,……用端命于上帝;皇天用训厥道,付畀四方……”
君奭说:“君奭!弗吊,天降丧于殷,……我亦不敢宁于上帝命,弗永远念天威,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臣扈,格于上帝,……故殷礼陟配天,多历所,天惟纯佑命,……天寿本格有殷嗣,天灭威。……在昔上帝,割申劝宁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迪知天威,乃惟时昭文王,迪见冒闻于上帝,惟时受有殷命哉。……后暨武王,诞将天威,”
多方说:“……洪惟图天之命,弗永寅念于祀。惟帝降格于夏,有夏诞厥逸,……不克终日劝于帝之迪,乃尔攸闻,厥图帝之命,……乃大降罚,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惟天不畀纯,……弗克以尔多方享天之命。……我则敬天之罚。……”           

 (丙) 周   颂
‘颂为宗庙之乐,祀神之诗也。颂者,容也,歌而兼舞也。郑氏诗谱谓:周颂之作,在周公摄政,成王即位之初。朱子以为亦或有康王以后之诗。以诗本文核之,朱说是也。周颂多无韵,且文辞古奥,在三百篇中,当为最古之作品’(10)
周颂三十一篇,多用皇天或天称呼尊神,且用“昊天”“上帝”等称呼。
“维天之命,于穆不已。”(维天之命)
“天作高山,大天荒之。”(天作)
“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昊天)
“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我时)
“……上帝是皇。……降福穣穣,降福简简”(执誩)
“思文后稷,配彼天。……”(思)
“……明服上帝,迄用康年。……”(臣工)
“……燕及皇天,克昌厥后。绥我眉寿,今以繁祉。……”(雝)
“教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陡降厥土,日监在兹。……”(敬之)
“绥万邦,娄丰年,天命匪解。……于昭于天,皇(天)以闲之。”(桓)
周颂对尊神的信仰,和商颂一样,称呼尊神也和钟鼎铭文相同。

(丁) 大小雅
诗经中的小雅大雅,都是西周时代的诗,朱子在“诗集传”说:“以今考之,正小雅、宴飨之乐也;正大雅,会朝之乐,受厘陈戒之辞也。”至于大小雅的时代,屈万里先生说:“大雅里也有几篇,像是西周初年的作品,而大部份是西周中叶以后的产物。小雅多半是西周中叶以后的诗,有少数显然地是作于东周初年。”(11)
大小雅共一百篇,小雅七十,大雅三十。一百篇中屡屡提到尊神,用天、皇天、上帝、等称呼。我们不能将文句都引来,祇引一些文句作为例证。

大  雅
“……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假哉天命,有商孙子。商之孙子,其丽不亿。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于周服,天命靡常。……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文王)
“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天位殷适,使不挟西方。”
“……维此文天,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大明)
“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上帝耆之,憎其式廓。……天主厥配,受命既固。帝省其山,……。帝作邦作对。……维此王季。帝度其心,貊其德音。……既受帝祉,施于孙子。……”(皇矣)
“……于万斯年,受天之祜。受天之祜,四方来贺。于万斯年,不遐有佐。”(下武)
“……上帝不宁,不康禋祀,居然生子。……其香始升,上帝居歆。”(生民)
“……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右命之,自天申之。……”(假乐)
“上帝板板,下民卒瘅。……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敬天之渝,无敢驰驱。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板)
“荡荡上帝,大民之辟。疾威上帝,其命多辟。天生蒸民,其合匪谌。……”(荡)
“……天不我将,靡所止疑。……我生不辰,逢天僤怒。……天降丧乱,灭我立王。降此蟊贼,稼穑卒痒。……”(桑柔)
“……天降丧乱,饥馑荐臻。……上帝不临,耗斁下土。……昊天上帝,则我不遗。……昊天上帝,宁俾我遯!……昊天上帝,则我不虞。敬恭明神,宜无悔怒。……瞻卬昊天,云何如里?瞻卬昊天,有嘒其星。……瞻卬昊天,曷惠其宁?”(云汉)
“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天监有周,昭假于下。……”(烝民)
“瞻卬昊天,则不我惠!孔填不宁,降此大厉。……天何以刺?何神不富?……天之降罔,维其优矣。…天之降罔,维其几矣……”(瞻卬)
“旻天疾威,天笃降丧,瘨我饥馑,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天降罪罟,蟊贼内讧。……”(召旻)

小  雅
“天保定尔,亦孔之固。……天保定尔,俾尔戬谷。……天保定尔,以莫不兴。”
“……天方荐瘥,丧乱弘多。……不吊昊天,不宜空我师。昊天不惠,降此大戾。……不吊昊天,乱靡有定。……昊天不平,我王不宁。……”(节南山)
“……视天梦梦,既克有定,靡人弗胜。有皇上帝,伊谁云憎?……”(正月)
“……下民之孽 ,匪降自天。……天命不彻,我不敢效,我友自逸。”(十月之交)
“浩浩昊天,不骏其德,降丧饥馑,渐伐四周。……如何昊天,辟言不信?……”(雨无正)
“昊天疾威,敷于下土。……”(小旻)
“…各敬尔仪,天命不又。……)(小宛)
“……何辜于天,我罪伊何?……天亡生我,我辰安在。……”(小弁)
“悠悠昊天,曰父母且。无罪无辜,乱如此幠!昊天已威,予罪;昊天大幠,予慎无辜。…(巧言)
“……苍天,苍天!视彼骄人,矜此劳人!……”(巷伯)
“明明上天,照临下土。……“(小明)
“……上帝甚蹈,无自昵焉。……上帝甚蹈,无自瘵焉。……”(菀柳)
自大小雅的诗篇里,可以明明看到周朝人民确信尊神,向尊神求福免灾。在战乱和天灾的时候,向天呼号。周朝人民的信仰,把天和百神及祖宗分别得很清楚。对尊神的称呼虽多:夫、上天、皇天、昊天、旻天、苍天、帝、上帝、昊天上帝,等等称呼,所指的尊神,则相同,而且是唯一的尊神。

(3)  春秋战国
(甲)  国   风
春秋战国在中国的思想史上,乃一大转变的时期,在政治上,也是一大动荡的时期,民众的生活,受到很深刻的影响。从宗教信仰方面来看,对于‘天’的信仰,虽保存不断;但已经没有以前的诚心。这一点可以由诗经的国风和四书作证。国风的诗中少有提到‘天’或‘上帝’。
“……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北门)
“……之死天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柏舟)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黍离)
“……悠悠苍天,曷其有所!……悠悠苍天,曷有其极!……悠悠苍天,曷有其常!”(鸨羽)
“……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黄鸟)
在十五国的国风里,祇有上面五篇提到“天”,而且四篇用“苍天”。“苍天”的意义有些近于上面所看见的天,虽然在诗经里仍指“皇皇上天”,“苍天”渐渐失掉“位格”了。这种趋势在“日月”一章里也有表现:
“日居月诸,照临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胡能有定!……日居月诸,东方自出。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胡能有定,报我不述!”(日月)
妇人不得丈夫的欢心,不能和好同居,心中忧怨,作为诗篇。忧怨不呼“上天”,而说“日居月诸”,呼喊日月,可见对于上天的信仰,已经衰薄,同时也表示把形质的天,来代替无形而有位格的上天。

(乙)  孔子与孟子
现在研究孔孟思想的人,常以孔子孟子缺乏宗教信仰,专重人文,因为孔子不谈天道。“子贡曰:夫子之文章,不得而闻之,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但是从这段话不能证明孔子不信“天”,祇能证明孔子不谈天道,而且也不谈人性。孔子对于“天”的信仰和书经诗经的信仰相同:
“……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
“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泰伯)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
“子疾病,子路使门人为臣。病间曰:久矣哉!由之行诈也。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子罕)
“颜渊死,子曰:噫!夫丧予!天丧予!”(先进)
“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宪问)第二段上面所引孔子的话,所用的“天”,即是书经和诗经的“天”或“上天”。
“子曰:予郄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
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篇)
这一段话是孔子思想的中心,表示畏天,表示天有好生之德,表示宇宙的秩序。这种思想来自易经。易经常讲干坤天地的生生不息,以生生为天地好生之德。孔子接受易经的思想,构成自己的仁道和中庸。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这处的天字来自易经的“天地”。中庸也有这种思想:“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诗云:维天之命,于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于乎不显。……”(中庸第二十六章)。中庸先讲天地之道,后来引用诗经的话,诗经所说“维天之命”,乃是“上天”之命,乃是以天地生物不测之道,归属“上天”之命。孔子不用“天地”,只用“天”,更是和中庸相同,以“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为“上天”之命。
孟子这本书很少谈到对于“上天”的信仰,但是当孟子遇到一生的重要关头时,很明显的把对于“上天”的信仰表白出来,绝对不含混!
“乐正子见孟子曰:克告于君,君为来见也,嬖人有臧仓者沮君,君是以不果来也。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孟子、梁惠王下)“孟子去齐,充虞路问曰:夫子若有不豫色然。前曰虞闻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曰:彼一时也,此一时也。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也,当今之世,舍我其谁者?吾何为不豫哉!”(孟子、公孙丑下)
在这两次重要的关头,孟子明明表现自己对“上天”的信仰。他和孔子一样,自认负有“上天”所赋给的使命。

(丙)  战   国
战国末期,传统的上天信仰受了两种学说的影响,而起了变动。一方面老庄和法家的思想影响了荀子,荀子把“天”的观念变成了“自然”的意义。另一方面五行的思想混入了皇帝继承的天命里,造成了五帝的邪说,把“帝”的观念完全破坏了;而且自秦始皇称帝以后,帝的称呼用于皇帝,后代便不用“帝”称呼唯一尊神,而用“天”了。后代祇有“祭天”的大典,而不说“祭帝”。

(A)易  经
易经一书的真伪问题,是考据学上的一个难题,文王、周公、孔子在易经内的著作,现代学者都怀疑。然而,无论怎样否决易经和文王、周公、孔子的关系,易经的各部份在战国时一定已经存在。
易经在原始时为卜筮之书,卜筮以决吉凶,和甲骨的运用一样。卜筮吉凶系宗教性质的动作,应该含有宗教信仰。但是易经的“辞”,解释吉凶,由宇宙的变易去推测人事的吉凶,宇宙的变易乃是自然界的现象,由阴阳两个动力而成。因此,易经乃成为儒家的一册宇宙哲学。再由宇宙哲学转入人生哲学,以人道和天道相连,易经又成为儒家伦理学的形上基础。易经的宗教信仰便很淡薄,书中几乎没有宗教色彩,一切都以宇宙变易的自然之理去解释。宋明理学家继承易经的哲理,把宗教信仰排除于哲理之外。但是,并不能因此便说易经没有“上天”的信仰,或甚至于易经反对“上天”的信仰。因为易经的“辞”里也有几处提到“上帝”或“上天”的信仰。
(1) 大有卦的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正义说:“……故君子……顺奉天德,休美物之性命……”“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象曰:大有上吉,自天佑也。”
(2) 豫卦的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正义曰:“殷荐之上帝者,用此殷盛之乐,荐祭上帝也。”
(3) 牙妄卦的彖曰:“……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天命不佑,行矣哉。”正义曰:“……天之教命,何可犯乎?…天命之所不佑,竟矣哉。”
(4) 萃卦的彖曰:“……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5) 鼎卦的彖曰:“……圣人亨以亨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6) 损卦的彖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正义曰:“自上佑。曰:上谓天也,故与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7) 益卦的彖辞曰:“……六二……王用享于帝,吉。”
上面所引卦辞里的“天”和“帝”,和书经诗经的“天”和“帝”意义相同,代表唯一尊神。当然,易经常用的天和天道,指自然之道和自然之天,天和干的意义相同。

(B)  荀  子
胡适的中国哲学史论荀子说:“荀子在儒家中最为特出,正为他能用老子一般人的‘无意志的天’来改正儒家墨家的‘赏善罚恶’有意志的天;同时却又免去老子庄子天道观念的安命守旧种种恶果。荀子的天论,不但要人不与天争职,不但要人能与天地参,还要人征服天行以为人用。”(12)
陈大齐先生生“荀子学说”一书中也说:“荀子的自然论,尤其关于天的学说,具有独到而精辟的见解,为当时的思想界放一异彩,且与近代自然科学的精神甚相吻合。荀子以天是不知不识的,是没有意志的,只是遵循着一定不易的自然法则而生成消长。所以天不能有意志地降祸福于人,亦不会随人的好恶而改变其生成消长的自然法则。天固不能有意志地降祸福于人,但对于人生却大有影响,足以为祸,亦足以为福,不过其为福为祸,完全出于人之能否善为利用。祸福出于人为,非出于天意,荀子称之为天人之分,是必须特别辨明的一件事情。”(13)
我认为对于荀子的“天论”,应分成两个问题来研究:一,荀子信不信书经和诗经的天,即信不信尊神;二,荀子的“天”字,意义为何。
关于第一个问题,荀子信不信书经和诗经的天。从荀子的书可以证实荀子保有这种信仰。
第一篇“劝学”篇,荀子引诗经小雅小明章的话:“诗曰:嗟尔君子,无恒安息,靖共尔位,好是正真。神之听之,介尔景福。”小雅的话是讲上天赐福。荀子引这段话,勉人劝学。
第三篇“不苟”篇说:“君子小人之友也。君子大心则天而道,小心则畏义而节”。荀子集解曰:“卢文昭曰:正文则天而道,韩诗外传四,作即敬天而道。王念孙曰:天而道三字,文义不明,当依韩诗外传作敬天而道,畏义而节对文。杨注失之。”既是“敬天而道”,所敬之天,则是书经和诗经的“上天”,而不是无意志的自然。
第四篇“荣辱”篇说:“夫天生蒸民,有所以取之”。集解说:“言天生众化,其君臣上下职业,皆有取之道”这处荀子所说“夫天生蒸民,有所以取之”,和诗经大雅蒸民章所说:“天生蒸民,有物有则”相同。
第九篇“王制”篇,荀子开端讲了王者的政治,守法守义,他结束说:“天是谓之天德,是王者之政也。”这里所说的天德,若解为自然之天,很不容易讲通,若把荀子的“天德”和易经的天道相配,又嫌荀子所的王政过于琐碎,与易经的原则性的天德不相合。若以荀子的“天德”和书经的“天德”相提并论,便容易解释了。
第十四篇“致士”篇有四句韵言,“得众动天,美意延年,诚信如神,夸诞逐神。”这四句都是表示宗教信仰的话,集解说这四句是韵文,和上下文气不合,可能是另一篇的逸文。但是大家承认是荀子的话。
第十七篇“天道”篇,大家都说是荀子以“自然”代替上天,以天道为自然之道;然而就是在天道篇,荀子引诗周颂天作章说:“诗曰: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圧康之,此之谓也。”周颂“天作高山”的“天”,乃是造物者,即是“上天”,不是无意识的“自然”。但是荀子在这一篇的结尾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制之?”荀子反对尊敬天或思慕天,也反对顺从天或颂扬天;这不是明明反对古来对于“上天”的信仰吗?荀子接着还说:“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我认为荀子在天论所谈的天,和天命或命运相同。荀子反对人信天命,他不信人的祸福由天命去支配,更不相信人的祸福有一成不变的命运。他主张人的祸福由人自己去造。这种天命或命运本来不是“上天”,最多可以说天命或命运是上天所定。因此,荀子反对天命祸福或命运不变,并不是否认对于上天的信仰。他引证周颂“天作”的话,即是主张“上天”创造宇宙人物,人要自己去好好治理。
第十九篇“礼论”,荀子说:“礼有三天,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郊止乎天子,而社止于诸侯。”荀子重礼,礼有三本,乃有郊社的祭祀。郊祭天,天为上天,必定不是无意识的自然之天。从这一点可知荀子信仰上天。但他以为“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宇中万物生人之属,待圣人然后分也。”
从上面所引的文字,我们可以解释第二个问题:荀子的“天”,意义为何。简单地说,荀子的天,通常意义和现代所讲的“自然”相同。然而荀子保存有“上天”的信仰,他书中的“天”,有时也称“上天”或“上帝”。
荀子没有摧毁“上天”尊神的信仰,而以自然之天代替有意志的“上天”。他乃是把“天”字用为“自然”。他讲自然之天和老庄讲自然不同,老庄主张自然无为,顺自然而生死。荀子强调人为,主张以人驾驭自然。
因荀子把“天”用为自然,后代的儒家,如宋明理学家便常以天字用为“自然”。

(C)  五   帝
五行的学说,学者都认为是战国时代邹衍所倡导的。但是在邹衍前,三代时曾有“五材”,“五工”,“五官”,“五行”等名词。这些名词在当时是指金木水火土五种材料,所以称为“五材”,对于五种材料的工人称为“五工”,管理工人的官职,乃有“五官”。社会上经营这五种材料的职业,称为“五行”这种五行和后代儒家所谈的阴阳五行没有关系。
尚书甘誓篇有“怠叶三正,威侮五行”的话。屈万里先生就因着这两句,主张甘誓作于邹衍之后。“篇中五行及三正,皆春秋以来之语,而所言所行,实指终始五德;以是证之,本篇盖着成于邹衍之后也。”(14)
尚书的洪范篇有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焱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屈万里先生说:“关于五行之文献,更无早于本篇者。兹就荀子之说推之,本篇如不成于子思之手,则当成于子思之徒。”(15)
我以为尚书所说的五行,不一定要解为邹衍的五行,而且,更可以解为五种材料的五行,或五种职业的五行。
邹衍的五行,乃是后代阴阳五行的五行,称为“终始五行”。主张朝代的变更,是按照五行的次序。于是乃造成“五帝”和“六帝”的谬说,甚至“六天”的怪论。
史记汉堡高祖本纪说:“高祖被酒,夜径泽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愿还高祖醉,曰:壮士行,何畏!乃前,拔剑,击斩蛇,蛇遂分为两,径开。行数里醉,因卧。后人来,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人问何哭。老妪曰:人杀吾子,故哭之。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子,白帝子,化为蛇,当道,今为赤帝子斩之,故哭。人乃以妪为不诚,欲笞之,妪因忽不见,后人至,高祖觉,后人告高祖,高祖乃心独喜,自负,诸从者日畏之。”司马迁祇说了白帝和赤帝,然白赤为五色的二色,其余三色虽然没有说出来,当时必定也信有其余三色的帝。史记封禅书说:“二年,东击项籍而还,入关,问故秦时上帝祠何帝也?对曰:四帝:有白青黄赤帝之祠。高祖曰:吾闻天有五帝,而有四,何也?莫知其说。于是高祖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命曰北畤,有司进祠,上不亲往。……孝文帝即位。即位十三年,……是岁制曰:朕即位十三年于今,颐宗庙之灵,社稷之福,方内又安,民人靡疾,间者比年登。朕之不德,何以飨此?皆上帝诸神之赐也。盖闻古者飨其德,也报其功,欲有增诸神祠。有司议增雍五畴。……其明年,赵人新垣平,以望气见上,言长安东北,有神气,成五采,若人冠絻焉,或曰:东北,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天瑞下,宜立祠上帝,以合符应。于是作渭阳五帝庙,同宇,帝一殿,面各五门,各如其帝色。祠所用及仪,亦如雍五畤。”
 汉高祖在“雍”,建五畤,祠五帝。汉文帝在“渭阳”作五帝庙,祠五帝。五帝为白、青、黄、赤、黑五帝。邹衍以五行代表五德,一个朝代,以一德而兴,五德乃各有神为之主。五德又以五色为代表,以四方和中央为住所,以四季为功作每一方向有一方之主。五德和五方之主,便成五帝。汉高祖说:“余闻天有五帝。”五帝之说在汉初已经存在。五帝再加“上帝”或“昊天上帝”,乃成了‘六帝’。
汉朝时纬书盛行,纬书和谶有关连,假借五经之名,以作神怪的邪论。后代学者解释经书,常用纬书的邪说。纬书不只紊乱了五经,也破坏了古代的宗教信仰。
唐会要记述颇详细:“自周衰,礼乐坏于战国,而废绝于秦。汉兴,六经在者,皆错乱散亡杂伪,而诸儒方共补辑,以意解诂,未得其真,而谶纬之书出以乱经矣。自郑玄之徒,号称大儒,皆主其说,学者由是率惑没溺,而时君不能断决,以为有其举之,莫可废也。由是郊丘明堂之论,至于纷然莫知所止。礼曰:以禋祀昊天上帝,此天也。玄以为天皇大命者,北辰耀魄宝也。又曰:兆五帝于四郊,此五行精气之神也。玄以青帝灵威仰,赤帝赤熛怒,黄帝含枢细,白帝白招拒,黑帝汁光纪者,五天也。由是有六天之说。后世莫能废焉。唐初,贞观礼,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正月卒日,祀感帝灵威仰于南郊,以祈谷,而孟夏祀于南郊,季秋大京于明堂,皆祀五帝也。”(16)
“高宗显庆二年,礼部尚书许敬宗与礼官等议曰:六天出于纬书,而南郊圜丘一也,元(郑元)以为二物,郊及明堂,本以祭天,而元皆以为祭太征五帝。傅曰:凡祀,启蛰而郊,郊而后耕,故郊祀后稷,以祈农事,而元谓周祭感帝灵威仰,配以后稷,因而祈谷,皆谬论也。由是蓝黜元说,而南郊祈谷,祭昊天上帝。”(17)
我国的经书,给汉朝郑玄一班注释家,弄得乌烟瘴气,尤其是易经。真该像王船山的主张,把汉注废弃不用,经书才可以通。汉代儒者因着五行的纬书,把“上天”尊神的信仰弄乱了。后来道教又敬拜玉皇上帝,三清等神,帝字和上帝便不能用来代表至尊神了。但是儒家传统信仰之“天”,在朝廷和民间继续存在,朝廷有祭天大典,民间则信天的赏罚。
对于祭天大典,明洪武元年的郊议,述说颇详,“洪元年二月壬寅朔,中书省李善长期等奉敕撰进郊祀议,略言:王者事天明,事天察,故冬至报天,夏至报地,所以顺阴阳之义也。祭天于南郊之圜丘,祭地于北郊之方泽,所以顺阴阳之位也。周礼大司乐:冬日至,礼天神,夏日至,礼地祇。此三代之正礼,而释经之正说。自秦立四畴以祀白青黄赤四帝,汉高祖复增北畴,兼祀黑帝。至帝有雍五畴,及谓汤五帝,甘泉太乙之祀,而昊天上帝之祭,则未尝举行。魏晋以后,宗郑玄者,以天有六名!岁凡九祭。宗王肃者,以天体惟一,安得有六?一岁二祭,安得有九?虽因革不同,大抵多参二家之说。自汉武用祠官宽舒议,立后土祠于汾阴睢上,礼如祀天。而后世因于北郊之外,仍祠后土。郑玄又惑于纬书。谓夏至于方丘之上,祭昆仑之祇,七月于泰圻之坛,祭神卅之祇,析而为二。后世又因之,一岁二祭。元始间,王莽秦罢甘泉泰畴,复长安南北郊,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亲合祀天地于南郊。由汉唐千余年间皆因之。其亲祀北郊者,惟魏文帝、周武帝、唐高祖、唐元帝(睿宗)四帝而已。宋元丰中,议罢合祭。绍圣政和间,或分或合。高宗南渡以后,惟用合祭之礼。元成宗始合祭天地五方帝,已而立南郊,专祀天。泰定中,又合祭。文宗至顺以后,惟祀昊天上帝。今当遵古制,分祭天地于南北郊。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大明,夜明,早晨,太岁从祀。夏至祀皇地于方丘,以五岳,五镇,四渎从祀。太祖如其议,行之。建圜丘于钟山之阳,方丘于钟山之阴。”(18)
大清典说:“凡祭三等:圜丘、方泽、祈谷,云祀、太庙、社稷,为大祀,日、月、前代帝王,先师孔子,先农、先蚕、天神、地祇、太岁为中祀,先医等庙,贤良、昭忠等祀为群祀。”(19)
“凡郊天之礼,兆阳位南郊圜丘以象天,日圜丘,其制三成,岁以冬日至,祀皇天上帝,奉太祖高皇帝,太宗文皇帝,世祖章皇帝,圣祖仁皇帝,世宗宪皇帝,大明、夜明、晨辰、云雨风雷从祀。上帝位第一成南向,列圣东西向,四从位第二成,大明西向,星辰在其次,夜明东向,云雨风雷在其次,均设青幄。”(20)
清朝在京城建天坛,以行祭天大典。由此可见我国古代对于唯一尊神的信仰,流传到了民国并未中断。

 二)  信仰的意义
从商朝到民国,对于“天”或“帝”的信仰,乃是我中华民族的正式宗教信仰,祭天大典为朝廷最隆重的典礼,皇帝登基时一定要声明是承受天命。我们现在就研究这种信仰的意义。
(1)帝字和天字的意义
(甲)
帝字在甲骨文和金石文中的字形,吴大澄认为像花蒂的古蒂字(21)。王国维也说“帝者,蒂也”(22)。黎正甫主张帝字与尞字为一,他举叶玉森居殷契钩沉所说帝在卜辞中即是尞字以作证。“卜辞帝字与尞字形尢相近,尞象积薪,既如前述。帝字亦必从尞字演化而来,而帝之初义当与尞同,即柴祭天神。或帝与尞本为一字,帝即禘,尞与禘皆为祀天帝三祭名。”(23)
“祔庙称帝,为殷人尊祖最崇高的礼。曲礼下说:“措三庙,立之王,曰帝。”郑注:“同之天神”。周书君奭:“殷礼陟配天”。俞樾群经平议曰“商时生称王,死称帝。”故卜辞之“帝甲”,易归妹及书多士所言“帝乙”,史记所载夏殷之王皆以帝名,这些都是尊祖配天,祔庙称帝,视之如神,并非生时称帝的。”(24)
周以前君王不称为帝,死以后,配天称帝。周朝的君王也常称王。正式称为帝乃是秦始皇。史记说:“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丞相绾,御史大天劫,廷尉斯等,皆曰……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秦皇,秦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天为秦皇,命为制,今为诏。天子自称朕。王曰:去秦,着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制曰:可。”(史记,秦始皇本纪)
帝字的字义,开始时究竟怎样,现在无法考订。解为帝、解为尞,解为禘,都有所根据;但不能断定究竟那种解释为原始的字义。
甲骨文中帝已有“唯一尊神”的意义。金石文和书经诗经常以帝为“唯一尊神”,与“皇皇上天”同义,但在殷时,殷王死后称帝。秦始皇自称皇帝,汉朝又有五天帝或六天帝的称呼,以后便少用“帝”以称唯一尊神了,而代以周朝唯一尊神的称呼:“天”。
(乙)
大字在甲骨文和金石文里,都像一个人头顶着东西,可以说是头顶上的天。又有人说天字在甲骨和金石文像人的头,“说文”中以天为颠。郭鼎堂说:“那巨大的头脑便是颠,便是天。树头称颠,山头称颠,日月星辰所运行的最高的地方称天。……天字起初本没有什幺神秘的意思,连后人所说的从一大,都是臆说。”(25)
黎正甫解释天与大相通,因为在甲骨文里,天和大确是混而不分。大字为人形,且像立体正面的人形,和王字也相似,代表有地位及不可侵犯的人。淮南子道应训篇说:“老子曰: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城中有四大,而王处其一焉,以言其包里之也。”(26)
黎氏又说天和道相通。道字在甲骨文为象形,象形的头和发,而且加有走动的形象,像一个人在走路。所以“道”代表天道,因此“道为大”。(27)
儒家在传统的思想里,没有把“天”和“道”互用,祇是把天和道连在一起,而成“天道”一名词。
老子不信神,但主张有宇宙的源起,源起称为“道”。他是从形上学和宇宙论的哲学观点讨论“道”。
我们若从比较文字的研究来说,则有学者以为我国的帝字和天字,同梵文、希腊文、拉丁文,以及巴比伦文表示至高尊神的字音相近,可能同出一源。(28)
至于道字代表宇宙源起,在字音上与希伯来文的最后字母相同。希伯来文的最后字母有时也用来代表尊神。
(2)帝和天都代表同一的“至高尊神”
(甲) 至  尊
从甲骨文、金文、书经和诗经的文据里,我们可以很确定地说:商周时代的中华民族,信仰一位最高的尊神。这位尊神的称呼是“帝”“天”,或在帝字和天字上,加上别的形容大与尊高的字,如“皇天”。这种对于尊神的信仰,从古代一直传到了清末。
“帝”或“天”所代表的尊神,是至高的,又是唯一的尊神。因为从甲骨文、金文、以及书经诗经得知,从来没有另一个神明,在“帝”或“天”以上。
至高尊神的思想,在论语里表现很清楚。孔子说: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
“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
历代祭天的典礼,也表示“天”为至尊的信仰。在一切祭祀中,“郊”典为最隆重的大典,由皇帝亲自主祭。皇帝为国家的至尊,称为“天子”,代天行道。
唐会典说:“永昌元年九月,敕天无二称,帝是通名。承前诸儒,互生同异,乃以五方之帝,亦谓为天,假有经传互文,终是名实未当,称号不别,尊卑相浑。自今郊祀之礼,惟昊天上帝称天,其称五帝皆称帝。”(29)
“元帝即位未郊,张九龄建议曰:天者有神之君,王者所受命也,自古继统之王,必有郊配……”(30)
(乙)唯  一
帝和天代表至尊之神;既是至尊,便应当是唯一。在最古的典籍里,“帝”或“天”,常是唯一的尊神,其余的六种天祇都在以下,绝对不能和“天”同列。
但是在我国历代儒家的宗教信仰中,“天”为唯一至尊,有时遭遇到难题。难题是天地、五帝或六帝,五天或六天。
五帝或六帝,五天或六天,我们在前面已经讲到,这种信仰出自汉朝的纬书,或以五行之精,或以星晨之主神,变成五帝或五天,和上古的“帝”或“天”相混,郑玄引以注释经文,于是进入了儒家的大门。前面所引唐会要和明会要已经解释清楚。现在再引另两篇唐会要和明会要加以补充。
“永徽二年,太尉长孙无忌奏议曰:据祠令及新礼,并用郑玄六天之义,圜丘祀昊天上帝,南郊祀太微感帝,明堂祭太微五天帝。臣谨案,郑玄此议,唯据纬书,所说六天,皆为星象。而昊天上帝不属穹苍。故〈郑注〉月令及周官,皆为圜丘所祭昊天上帝为北辰星耀瑰寳。又说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明堂严父母以配天,皆为太微五常。考其说舛谬特深。按易云: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平土。又云,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足以明辰象非天。毛诗传云。元气昊天则称昊天,远亲苍苍天则称苍天。此则天以苍昊为体,不入星昊三例。且天地各一,是为西仪。天尚无二,焉得有六?是以王肃群儒,咸驳此议。又检太史圜丘图,昊天上帝座外,别有北辰座,与郑玄不同。得太史令李潽风等状,称昊天上帝图位,自在坛上,北辰自在第二享,与北斗并列为星官之首,不同郑玄据纬之说。……又案史记天官书等,太微官有五帝,自是五精之行,五星所奉,以其是人主之象,故说之曰帝。”〈31〉
“文彬案,太祖厘正祀典,革除天皇、太乙、六天、五帝之类,去岳镇、海读、城堭诸神封号、改从本称,尽洗汉唐以来陋习。又分祀天地、举千数百年相沿之误,一旦整饬,洵为万世法守。”〈32〉
“帝”或“天”独尊的信仰,所遭遇最大的难题,则是对于“地”的信仰。
关于古代对于“地”的敬礼,现在我们略为研究。
“地”在古代有两种敬礼,一种是皇帝祭地的典礼,称为北郊:另一种,则是社。“社”祭的意义是祭土地之神,皇帝以全国的土地为国土,乃祭全国土地之神,称为“太社”。诸侯以封邑为土地,祭封邑土地之神。礼记祭法说:
“王为群臣立社曰大社,王自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每个乡里则有里社,村中有土地庙。
祭地典礼最早的记述为甲骨文。王国维殷墟考释说:
“贞尞于土,三小宰、卯一牛、沉十牛。”〈33〉
“贞,勿茶年于拜上。”〈34〉
郊祀成为国家大典之后,皇帝祭天必祭地。天地的祭典分别举行;但有些朝代也合祭天地。
“古者,祭天于圜丘,在国之南;祭地于泽中之方丘,在国之北。所以顺阴阳,因高下,而事天地以其类也。方位既别,而其尞坛瘗坎乐舞变数,亦皆不同。而后世有合祭三文,则天子册万岁之年,亲享南郊,始合祭天地。”〈35〉
社祭在古代称为社稷,春秋两祭,为求丰年,为谢丰收,主用木。也有用石为主。社为土地之神,稷为五谷之神〈(36)
“贞元五年九月十二日,国子祭酒包佶奏,春祭社稷,准礼,天子社稷皆太牢。至大历六年十月三日敕,中祀少牢,社稷中祀,至今未改,敕旨宜准礼用太牢。天寳元年十月九日敕,社为九土之尊,稷乃五谷之长,春祈秋报,祀典之尊。如闻祭官祇事,不全备礼,朕永惟典故,务在洁诚,俾官吏之尽心,庶苍生之蒙福。……”〈37〉
社稷的祭典,和“天”的唯一独尊,没有问题。土地之神和五谷之神,当然不能和“天”相比,和“天”相争衡的神,乃是“地”,因为祭天称为南郊,祭地称为北郊。两种典祭同称为郊,“天”和“地”,似乎同等。
天地的思想,在我国的哲学思想里,始于战国,在易经和中庸里表示很明显。易经以干坤并称,中庸讲天覆地载和天广地厚;因此乃有天地并列,代表阴阳两仪。但是在易经中,干坤虽然并列,干则常列在坤以上。因此,古代郊祭虽分南郊北郊,南郊祭天则常居第一,北郊祭地常在南郊以下。而普通所谓郊祭大典,常指祭天典礼。至于说干坤代表阳阴,阳阴代表男女,是否天地也代表至高男女之神?在古代文据和典籍里从来没有这种信仰,从未有以皇天上帝为至尊之男神,以后土为至高之女神;因为我国历代对上天的信仰都是信上天为无形无像的精神体,不分男女。因此“上天”在我国历代的传统信仰里乃是唯一的尊神。
后代所信的玉皇上帝和西王母,乃是民间的信仰或道教的信仰,不是古代对于“上天”的信仰。
(3) 天为无形无像的尊神
我国古代哲学虽对于精神和物质的分别,没有明确的说明;但是对于精神体的无形无像则讲得很清楚。
“神无方而易无体”〈(易、系辞上。第四)孔颕达疏义说:“云方体者,皆系于形器,方是处所之名,体是形质之称。凡处所形质,皆系着于器物。……”“发微不可见,充周不可穷之谓神。”〈周子。通书。职几德〉
“惟神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易。系辞上。第十〉
“动而无动,静而无静,神也。动而无动,静而无静,非不动不静也。物则不通,神妙万物。”〈周子。通书。动静〉
所谓“神”,不是物质,没有方位,没有形像,不可见,行动不着痕迹,不为物质所牵绊;乃是一种精神体。中国古人不称“天”为神,以“天”在神以上。“天”的精神体特性,当然不下于普通的神明。普通的神明都具有精神体的特性,中庸说:“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中庸。第十六章〉
“天”当然是不可见,不可闻。诗经说:“上天所载,无声无臭。”〈大雅。文王〉
然而“天”的无形无像,和老子道德经所说的“道”不同。“道”的无形无像,是因为“道”“变动不居”、所以便“惟恍惟惚。恍兮惚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道德经。第十一章〉。“道”因为是“恍兮惚兮”,乃没有位称,没有意识。“天”则是有位称,有意志,创立规律,主管善恶的赏罚。中国书经和诗经上的“天”或“上帝”是一位有意志的尊神,既不是块然不灵,也不是和宇宙混而为一。因此,古人对“天”的信仰,不是多神信仰,也不是泛神信仰。
(4)“天”与人的关系
书经和诗经不是讲论抽象理论的典籍,每篇所说的事都是实际的生活。这两种典籍中每次提到“天”,便说到“天”和人或人和“天”的实际关系。“天”不是冥冥在上和人不发生关系的神,更不是块然无灵和人漠不相干的神,而是和人有密切关系的尊神。
(甲) 天生人物
宇宙万物由天而生,这个思想从古到今,常为国人所接受,也是国人传统的信仰。
“天生蒸民,其命匪谌。”〈诗。荡〉
“天生蒸民,有物有则”〈诗。蒸民〉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诗。天作〉
我国的古礼传统,使每一家人供一牌位,上写“天地君亲师。”每一家人也恭敬这座牌位。荀子解释说:
“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礼论)
中国历代儒家行文作诗,常提起造物者,心目中都信宇宙人物系上天所造。苏轼前赤壁赋说:“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为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天生人物”,虽为中国传统之信仰,但是天怎样造生人物,则在我国传统的信仰中没有说明。盘古造天地,女娲炼石补天,乃是后代的神话。
道家以“道”为宇宙万物的根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道”常变动,乃生万物。儒家讲太极,易经说:“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系辞上。第十一〉
太极和道都是形上学的名词,和宗教信仰的“天”不发生关系。古代学者和民间的宗教信仰,从来没有把“道”或太极、和“天”相联系,从来也没有说“道”或太极是“天”或尊神。
所以我们不可以把“道”和太极的变化,作为“天”生人物的解释。我们祇能说:古人有“天生人物”的信仰,但没有说明“天”怎样造生了人物。
(乙) 天监临人物
书经和诗经所说的“天”和人的关系,即是“天”对人物的监临。人的生活看来由人自主,由人自己负责;可是人的自由很受限制,不仅是受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限制,尤其是受“上天”的限制,人由“天”而生,人受“天”的监临。“天”的监临乃为照顾人,为人的福利。对于私人“天”予以照顾;对于“国家人民”,“天”也予以照顾。
“上帝监民……”〈书经。品刑〉
“皇矣上天,临下有赫,监视四方,求民之莫。”〈诗经。大明〉
我国民间的信仰和学者的思想中,常有“命运”的问题。唐君毅先生说:“中国先哲言命之论,初盛于先秦。孔子言知命,孟子言立命,庄子言安命顺命,老子言复命,荀子言制命,易传,中庸,礼运乐记言至命、俟命、本命、降命。诸家之说,各不相同,而同远原于诗书中之宗教性之天命思想。”〈38〉
“命”的意义,指的人生所有遭遇,超出人的自由意志以上。贫富寿夭,常称为命。俗语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又说“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孔子在颜回死后,悲叹说:“噫!天丧予!天丧予,”〈论语、先进〉
“子围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
“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侯也,天也,藏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孟子。梁惠王下〉
古代的皇帝常自称“承天启运”,自认登位为君,乃属天意。书经述说汤王、武王受天命讨代桀纣,创立新朝代。王船山在史论中说:
“宋兴,统一天下,民用宁、政用人、人教用兴;盖于是而益以知天命矣。……帝王之受命,其上以德,商周是已。其次以功,汉唐是已。诗曰:监观四方,求民之莫。德足以绥万邦,功足以戡大战,皆莫民者也。得莫民之王而授之而民以莫,天之事毕矣。”〈39〉
天监临人物的信仰,为我国传统的信仰。信仰的解释,学者互不相同。相同的一点,即是大家都信仰“命”的存在。
(丙) 天操赏罚
“上天监临四方”,并不是漠不关心。第一“天生人物,有物有则”,给人物立了行动的规律、第二,监视人遵行规律,加以赏罚。
“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书经。伊训〉
天的赏罚不是呆板预先规定的,乃是按照人的善恶而定:行善有赏,作恶受罚。
“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书经、汤誓〉
“今予发,惟恭行天罚。”〈书经、汤誓〉
书经所载汤王和武王的誓师词中充满这种思想。汤王和武王之所以出兵,都是因为桀、纣不守天的规诫,暴虐百姓,“天”乃命汤王和武王讨代他们,把他们殛杀。
孔子也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谚语说:“因果不爽。”,因果两字,虽出自佛教,但是善恶的赏罚则是儒家传统的信仰。又说:“天道昭彰”“天道无私”、“福善祸淫”。这些成语出自书经,书经的信仰成为民间传统的信仰。
但实际上,人们都有“赏罚不信”的经验。行善的人并不一定得赏,作恶的人并不一定受罚。成语说:“伯道无儿。”语出晋书。郑伯道名攸,当石勒兵乱时,他带着一个儿子和一个侄儿逃难。他为救侄儿牺牲了儿子,后来一生再不生儿子,于是人们便说:“天道无知,使郑伯无儿。”诗经中有几篇遭逢祸难的怨诗,悲怨自己无罪为何遭天罚。“浩浩昊天,不骏其德,降丧饥馑,斩伐四周。”(两无正)“昊天已威,予慎无罪;昊天大幠,予慎无辜。”〈巧言〉
儒家既不讲身后的存在,便不信身后的赏罚。佛教则以因果报应可以延至三生。儒家却信人的生命在家族中延长,祖宗的生命和子孙的生命,合成一个生命。因此一个人的善恶赏罚,便由一个人的本身而可以延到他的子孙。
“曾孙,寿考、受天之佑。”〈诗经。南山〉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易经。坤卦。文言〉
这种信仰在我国历代的传统中是最普遍流行的信仰。凡得了好处的人都说“托祖宗的福。”而在讣文中普通却说:“罪恶深重,祸延考妣。”同时我中华民族也合成一个大家族,彼此生命攸关。君王作恶,天灾人祸必定发生,使百姓遭殃。百姓作恶,人民也受祸。这种信仰在廿四史中表现得很明白,每逢天灾,皇帝常下诏罪己。论语记尧帝说: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论语、尧曰〉
“万方有事,在予一人。”〈书经,汤诰〉
儒家的哲学家中,有人反对这种信仰,荀子反对天的赏罚,王充反对命运。这种现象乃是学术界常有的现象,民间传统的信仰并不因此而断绝,及至现在科学昌明的时代,民间信仰仍旧存在。
(5)人与天的关系
中国古人既有“上天”尊神的信仰,又有“上天”监临人物的信仰,人对于“天”便不能不予以尊敬崇拜,发生宗教敬礼的关系。
(甲)敬   天
“天”至高至上,乃唯一尊神,造生人物,监临人物。人对于“天”,敬礼崇拜。
“敬之敬之!天维显思。”〈诗经。敬之〉
“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敬天之渝,无敢驰驱。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日旦,及尔游衍。”〈诗、板〉
“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知天命而不畏,狎大人而侮圣人之言。”〈论语。季氏〉
民间流行一句成语“敬天法祖”,每家供奉“天地君亲师”牌位;这一切都表示国人敬天的心情。
国人的敬天和孝敬父母一样,都注重在敬,而不注重在爱。基督的信仰引导人爱“天”;基督信仰的第一条诫命是全心全灵爱天主〈上帝〉在万有之上。爱则亲,亲则近;爱“天”则和“天”相亲近;每一个人便和“天”发生亲密的关系。基督教导人爱“天父”如父。国人对于父母祇讲孝敬,敬则恭谨,恭谨则有距离;父子间横亘着一层距离。国人对于“天”,更有一段距离。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便是这种心理的表现。因此,祭天的大典祇有皇帝可以举行,人民则只祭自己的祖宗。
(乙)祭   天
敬天的最隆重表现为郊祀。郊祀为祭天大典,古代皇帝所举行的大典中,除了封禅以外,这要算为最隆重的典礼了。封禅也是祭天大典,皇帝以国家平治之功,奉于上天,在泰山祭天。这种封禅大典不常举行,常例举行的祭天大典则为郊祀。
书经舜典上说:“肆类于上帝”。注:“郊祀者祭昊天之常祭。非常祭而告于天,其礼依郊祀为之,故曰类。”
王治心的“中国宗教思想史”说:“祀天起于封禅,管子说七十二家封禅,历举无怀、伏羲、神农、皇帝、尧舜、以至于禹汤武王等,以明其起源。”(40)这种考据不可靠,古史上可靠的封禅史事祇有秦始皇的封禅;而祀天的典礼则书经虞书已有记载。
礼记说:“郊之祭也,近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也。祭于南郊,就阳位也。扫地而祭。其于质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于郊,故谓之郊。牲用骍,尚赤也。用犊,贵诚也。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冬至后辛日〉〈郊、特牲〉
“祭之日,王被裒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象天数也。乘素车,贵其质也。旃有十二旒,龙章而设日月,以象天。天垂象,圣人则之。郊,所以明天道也。”〈郊、特牲〉
祭天大典由皇帝亲自主祭,也祇有皇帝才可以行郊祭,不能派官吏代祭。由尧舜直到清末,世代不绝,虽不常有三年一祭,然史书上记载祭天的次数很多。
(丙)守  天  命
祭天为敬天大典,由皇帝代表全国人民行祭。人民的另外一种不见诸形式的敬天,则为遵守天命。所谓天命,不是以上所说的命运,乃是指上天给人所定的生活规律,或给人的一项重要使命。
孔子曾经说君子畏天命,小人知天命而不知畏。畏天命,则必遵守天命,违背天命就是罪恶。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诗经,维天之命〉
“迪知上帝命……天命不易。……〈书经。大诰〉
天命在我国哲学思想和民间的民众心理上具有传统的历史。民众的心理都以恶不能作;恶是违背自己的良心,国人谁也不愿明目张胆地说作事违背天良。王阳明所以说人人都有良知,就是惯常作贼的人,也有良心的指责。良心称为天良,因为是天生的,天生的良知来自“天”。
在我国哲学思想中,天命的解释,随着时代而有进展,书经中天命指上天对于人君所给的使命,这种使命,在孔子和孟子的思想里,也指一个人从上天所领受的使命。同时也指上天所定的规律。桀纣不遵守天命,即在于不守上天的规律。汤王和武王所受的天命,则是起兵讨伐桀纣,汤武遵行天命,便是执行“天”所给他们的使命。
中庸则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中庸和后代儒家的遵守天命,则在于按照人性而行,中庸也称之为尽性。后来王阳明称之为致良知。
从另一方面说,儒家主张法天。
“法天的思想,出自经书。儒家既信天为至上之神,又为宇宙万物的造生者,便也信天为至善的神明。人是天所生的,人为行善,当然该仿效天的行动。……儒家的理想人格,是为圣人。圣人的行为模范,乃是天。所以法天一点,为儒家公认的原则。但是法天两字的解释,则随着儒学的演变而有深浅的程度。”(41)
法天的“天”字和“天命”两字的解释相连贯。书经言天命,易经言天道,孔子讲礼,中庸讲性,宋儒论天理,明儒论良知。这一连串的思想都是讲守天命和法天,法天即是守天命。
从此可知:国人对于天的信仰,不是抽象的或隔离的信仰,而是和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


注:本文前段见神学论集31期,页七七至一O三

(1) 董作宾。甲骨文五十年。艺文书局。民国四十四年。页一-二。
(2) 严一萍。殷契征医。(油印本)。页十五。
(3) 朱芳圃。甲骨文商史编、中华书局、民二十四年版、上卷、商史编第六、宗教。
(4) 孙海波。甲骨文编上。第一。艺文书局。页一-二。
(5) 岛邦男。殷墟卜辞综类。页一五七。总经销台北泰顺书局。
(6) 屈万里。尚书释义。现代国民基本智识丛书第四辑。中华文化出版委员会出版。
(7) 屈万里。诗经释义。现代国民基本智识丛书第一辑。下册、页二八八。
(8) 中国文物图说。故宫博物院手册。页七一八
(9) 仝上。页十
(10) 屈万里。诗经释义。下册。页二六一。
(11) 仝上。页六-七
(12) 胡适。中国哲学史、卷上、页三百一十。商务、民国二十一年版。
(13) 陈大齐。荀子学说,现代国民基本知识丛书第二辑。页一三。
(14) 屈万里。尚书释义。页三九。
(15) 仝上。页六十。
(16) 唐会要。卷九上。礼乐志。页一四二。
(17) 旧唐书礼仪志。唐会要,仝上,页二O一。
(18) 明会要。卷七。页九六-九七。
(19) 大清会典。卷三十六。祭统。
(20) 大清会典。卷三十七。大祀一。
(21) 见古史辨第二册。页三十。(北平。国城书局。民十九年版)
(22) 王国维。观堂集森。初集。卷六。
(23) 黎正甫。古文字之天帝象义溯源。大陆杂志。第三十一卷第二期、民国五十四年七月。页五O。
(24) 仝上。页五三。
(25) 郭鼎堂。先秦天道观之进展。页六。黎正甫所引。仝上、页五五。
(26) 仝上。页五五。
(27) 仝上。页五六。
(28) 见于罗光所著中国哲学大纲。上册。页五七。台湾商务。民五十六年。
(29) 唐会要。卷九上。页一五。
(30) 唐会要。卷九上。页一六三。
(31) 唐会要。卷九上。页一四五-一四六。
(32) 明会要。卷九。页九三。
(33) 王国维。殷墟考释。前一卷。页二四。
(34) 仝上。前四卷。页十七。
(35) 册府元龟。见唐会要。卷九上。页一五一。
(36) 李玄伯。社祭演变考略。大陆杂志第二十六卷第十期。民五十二年五月。
(37) 唐会要。卷二十二。页四二五。
(38) 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上册。页五O一。民五十五年版。
(39) 王船山。宋论第一篇。宋太祖。
(40) 王治心。中国宗教思想史。台湾中华书局。页二九。
(41) 罗光。中国哲学大纲。上册。页一一二。台湾商务。民五十六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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