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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个的人的基督教生存论---祁克果宗教哲学思想述评(上)

时间:2010-02-11  来源:网络  作者:孙毅 点击:



第二节 单个的人的相互关系

在《附言》中,克里马库斯把真理的交流区别为直接交流和间接交流两种方式。 其中间接交流就是针对单个的人之间相互关系来说的。
所谓直接交流是指,某些类型的客观真理(objective truth)可以作为一个结果(result)来直接交流,和直接交流双方个人性的过程没有直接关系。 这样一种交流发生在思想的层面,交流的知识只要被理解和接受下来,交流过程就算成功了,例如数学中的定理和自然科学中的定律等。当然,这种交流的知识被理解也要有一个理解过程,但这是一个思想过程,而不是一个个人性生存过程。换句话说,这样一个思想过程具有某种“普遍性”,并不一定要与具体交流的个人直接相关。相反,作为对客观真理的理解和接受,恰恰要求排除“个人性”的东西,去尽量地遵循某种规范。 在这个意义上,直接交流并没有刻画出交流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所谓间接交流是指,对于主体真理(subjective truth),只能作为一种方式、 道路(way)给予间接交流。 这是单个主体(即单个的人)之间的交流,这种交流的特点是由单个主体所特有的双向反思性决定的。因此,这种间接交流关系反映出单个的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我们已经看到,在克里马库斯对单个主体所作的生存论分析中,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反思与生存的区别,在这个前提下,生存就是重复或再现,即将反思中的可能性在生存中实现出来。我们知道,在这种生存过程中,单个主体的反思是双重向度的, 即向着普遍性观念或绝对目标的向度,和向着个体生存处境的“内向性”的向度。 与直接交流不同的是,单个个人之间的交流一定要经过各自的“内向性”向度。 就交流的接受方而言,所交流的内容能够成为他自己的真理, 一定要经过自身的内向性“据有”过程。这个过程并非任何他人所能够强迫或诱导出来。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在克里马库斯看来,这一定不是他自己内向性中激情“据有”的结果。
因此,对交流者来说,对方第二向度的反思是否发生,不能由交流者保证。 他不能强迫和诱导接受者去实行第二向度的反思,这不可能达到目的。内向性的开启或“据有”过程的特征是自由,如果不给对方以自由,他就不可能有自身内向性的“据有”过程:

正像生存着的主体思想者借助于双重性使自己得以自由一样,因而,交流的奥秘关键就在于使得他者得以自由,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他一定不能直接交流自己。

可以说,相对于让对方接受现成的观点而言,给对方以自由, 让其通过内向性的据有过程成为单个的个人,则成为交流的更重要的目的。这种自由体现在, 只提供给对方一些可能性,而非现成的结论。实际上,如果所交流的是主体真理,它也不可能是现成结论:

生存现实不能交流,主体思想者在其伦理生存中有其自己的现实性。如果现实性是被第三者所理解,它一定被理解为可能性。对此有所意识的交流者因此要注意:正是为了定向于生存,他的生存交流是可能性的形式。

交流者提出可能性,接受者自由地在其内向性中作出决定,并为此承担责任。 在这个意义上,间接交流的过程与成功与否,是由两个交流着的单个个体平等地决定的。
不过,如果间接交流只由于到接受者的内向性造成,而与交流者的内向性无关的话,那么,两个单个交流主体还不是完全平等的。实际上,间接交流的另一重主要原因就是,交流中的交流者亦处于其内向性当中。要注意的是,对祁克果来说, 处于内向性的单个的人有要交流的需要,并且唯有在此前提下,才有所谓“主体真理”交流的可能性:

生存于孤立内向性中的单个的人需要交流自己,因而是在保持他在个体生存内向性中的思索的同时,要来交流自己。

单个的人生存于自身的内向性中才真正需要与其他个体的交流。个体关于生存真理的交流就与其处于内向性有密切关系。然而,这对单个个人来说,是一个总在进行中的“生成”过程,生存个体只能根据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具体的处境,部分地表达他于内向性中所得到的。个体内向性的这些特征,使得生存中的单个主体不可能采取直接的交流方式。首先,直接交流所采取的对象化方式会使个体失去其内向性,从而使个体所交流的不再是一种主体真理。其次,直接交流总要求确定性,并因此要求主体生存过程成为已完成的而直接取其结果。这对一个始终处于“生成”过程之中,并以其全部来关注过程的单个的人来说,则是不可能的:

就象处于与上帝-关联的情况,正因为他自己持续处于沿内向性方向生成的过程,就是说,在内向性之中,因此他永远不能直接交流他自己,这里的运动正好是相反的。直接交流要求确定性,而对一个处于生成中的人来说,这种确定性是不可能的。

所以,在单个的人之间发生的间接交流要达到的目标就是:保持自身内向性, 同时又给对方一定的自由,使之亦进入到他自己的内向性。因此, 交流的每一方都不仅要考虑到需要交流的内容,将其化解为一些可能性,同时也要考虑到交流的对象, 因而使交流的形式与其内容相结合。这构成了间接交流的两重要素:

主体思想者必须敏锐地意识到,就像对在思索中生存着的自己要给予足够的反思一样,他还必须对交流的形式给予同样足够多的艺术性反思。

主体思想者的交流形式就构成了他的风格(style)
在第二章中,我们介绍了祁克果作品的复调结构。 其中托名方法仅仅是这种间接交流方法的一种表现形式。除此之外,祁克果自己多次提到的一种间接交流方法,就是苏格拉底的“助产法”。具体到托名于克里马库斯的作品中,克里马库斯更具体地把这种间接交流方法表现为:他以一个实验者的身份,只提供“思想的方案”,即不同的可能性,“读者”作为接受者,自己去承担作出结论的责任。
实际上,我们在这里讨论间接交流方式的主要目的, 主要是想从中看出单个的人之间的关系。这里要注意的是,同是间接交流方式,但不同的表现形式,仍然可能表现出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相互关系。在托名于克里马库斯的《哲学片断》中,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就对比了所提到的两种间接交流的表现方式:苏格拉底的“助产法”,以及克里马库斯自己的方法。从一定意义上讲,苏氏的“助产法”反映的是在宗教A情况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特点是,它只是一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尽管“这种关系是一个和他人所可能有的最高关系”。 相比之下,克里马库斯自己在生存论的层面上从“真理”角度对宗教B的描述,反映的则是单个个人与“神-人”之间以及单个个人相互之间的三元关系。“神-人”与每个人直接交往。就“神-人”给每个个人认识真理的条件而言,每个人在“神-人”面前都是平等的。个人因为与“神-人”的关系而成为单个个人,其内向性的激情达到最大的张力。处于这种个人性关系中的单个个人对他人所能作的,就是“作出见证”(bear witmess),使自己作为见证成为他人与“神-人”相遇的契机或条件。至于对方与“神-人”的关系则主要由其间个人性的关系所决定。
上面我们通过对祁克果间接交流方法的分析,考察了他对单个的人之间关系的看法。所侧重的角度主要集中在个体之间对真理的交流方面。实际上在宗教B的阶段,祁克果关注单个的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另一个角度就是“爱”的角度,对此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爱的德行》这本著作中。这是一本署名作品,因此其中的立场是基督教的立场,涉及到单个的人之间在实际的生存中所可能表现出的理想关系。可以说,在此作品中对单个个人关系的讨论,更多地显示出祁克果对单个的人之间关系的关注,以及对人之间真正的相互关系的向往。这一点可以帮助人们多少消除一些认为他只关注单个的人这样的误解。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他的这本书,就如他的主要英译者洪氏(Hong )在这本书的前言中所指出的:

那些认为祁克果除了论及到纯粹个体性的伦理之外,对其他个人的社会性伦理没有任何意识的人,不能领会这本《爱的德行》。

实际上,祁克果对于这种批评事先就有所意识,并且对此作出了反省。 这一点显示在他写作《爱的德行》之前所写的一篇日记中:

现在,偶尔关于我新的造就讲章,他们大概会大叫,我根本不知道这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以及我对社会性一窍不通等。这些愚人!但另一方面,造成这种情况也与我有关,我要在上帝面前承认,在一定意义上,这种说法确实有一点道理。只是人们还没有理解,就是说,我通常先把某一方面突出地、明显地呈现出来,然后我会更加强调另一个方面。现在我在下本书中会涉及到这个主题,这本书就是《爱的德行》。

从这里可以看到,这本书的主题就是单个的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且它也正是祁克果所想要关注和强调的主题。
在这本书中,祁克果从“爱”的角度来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把人之间的爱区别为两类:偏好之爱(preferential love)和邻人之爱(neighbour love)。
所谓人的偏好之爱是指,个人基于自身的喜好(如意气相投),或已经存在的某种联系(如血缘关系)有选择地对周围某些对象的喜爱, 并且人们因为这种喜爱形成了与其他人在别的自然群体或各种“圈子”。
祁克果认为,这种偏好之爱在更深的(生存论)层面上是一种“自爱”(self-love),即个人对自我的爱,而非真正对他者的爱。换句话说,个人并没有在这种爱中形成与他者的真实关系,即单个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生存论结构上,仍然是与自己的关系。对此的论证可以有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这种爱由人的“自然性”所决定,受本能-情感的支配,而倾向于一种自我-中心。在情爱或友爱的方式中,个人受自然性的支配,得到一种自身的满足。在祁克果看来,“我”爱的是另一个在爱中的“我”:“情爱和友爱是最高程度的自我情感,我陶醉于另一个我之中。” 这是个人自我尚未完全觉醒的情况,个人只是在这种喜好、自然情感的表露和满足中看到自己,并在陶醉于这个自己之中,达到自身的认同与合一。在整个这种“活动”中,个人所看到的只是他自己,“他人”不过是他实现自我的一种方式或途径。

在情爱和友爱达到高峰之际,两者(我和另一个我)则变成一个自我。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这种排斥性的爱是由自然因素(喜好或偏向)所决定的。

其次,这种出于“自然性”的喜好或偏爱让个人有选择地认同一些排他性的群体。个人对另一个的偏爱可以是由于对方存在着吸引他或让他羡慕的地方,也可以是在一定处境下两人存在着某些共同之处:

两个朋友彼此喜爱,可以是出于在习惯、性格、职业、教育等方面的共同之处,就是说,这种爱是建立在他们与其他人有区别的基础上。

在祁克果看来,这种在与其他人相区别的“圈子”中,寻求相互的认同, 正是个人寻求自我认同的一种方式。因此,个人在此关系中所关注和寻求的仍是对自我的认同。
最后, 出于“自然性”的偏好之爱让个人的爱局限在某些与自己生存紧密相关的小群体中。个人所生存于其中的某些群体,如出于血缘关系、 职业或其他环境因素所形成的群体,会通过自身形成的生活习惯、习俗和规范等,强化自己与其他人的区别, 并因此形成个人对此小群体在生存上的依赖,即只能在这种群体中取得生存上的相互满足。这种生存上的依赖性造成了个人的偏好之爱,使其相应包含了个人在生存上的某种需要。这也是自爱表现的一个方面。
上面几种情况表明,偏好之爱是有条件的,是与个人自身喜好的满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尽管祁克果把这种偏好之爱归之于自爱有极端之处,可能会导致人们认为他在否定这种爱有任何的伦理价值,但祁克果在这里向我们提示的是,人的这种偏好之爱是有限度的,有条件的。依照他的思想,在感性吸引的情况下,或者出于社会习俗、伦理价值的相互认同,以及在家庭关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相互关系都属于幸运或机缘性的偶性范畴,构成这种爱的基础的各种偏好或一时认同都会变化,甚至转化为嫉妒或怀恨。因此,个人会失去他的爱人或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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