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廿三主日(甲年读经)
读经一:则卅三7-9
答 唱:咏95
读经二:罗十三8-10
福 音:玛十八 15-20
近日,我和一群年青人分享信仰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地表达出对教会一些传统经验的向往:“我曾经在罗马一个团体中和三百多位穿着黑色罗马袍及短白衣的神父一同祈祷,那种教会感是多么的强烈!”“他们由于生活在同一个团体中,因此他们所拥有的均是同等的!”“我感觉到在如此庄严的地方,参与神圣的礼仪,使我更能进入天主的奥秘之中!”这些年青人渴求的是信仰的神圣性、进入与基督亲密的奥秘关系;为此,他们愿意放弃世俗生活中一些阻碍,为能全心的钟悦于上主。但在实际生活中,他们却遇上一些挑战:如何能得到近人的认同?当身边的同伴仍在追求物质享乐、拥有权力、享用特权时,自己却逆道而行!
由于不同的背景、学习条件、生活习惯、性格及理想,我们很难找到一位与自己完全相似的近人。我们很多时候都希望改变别人成为自己心目中的他,但总是失望!我们很难改变别人,只有改变自己去接纳别人的不同,或从彼此的相异中寻找共同点。我对这群年青人说:“虽然你们追求的并非如同一般年青人,或许与教会内其他的年青人也有点不同,但你们仍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一切背后的主耶稣,祂才是你们生命的核心!”我同时亦鼓励他们如何能在彼此的不同中寻找和谐:“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独处的时候,规劝他;如果他听从了你,你便赚得了你的兄弟”(玛十八15)。主耶稣邀请我们在面对困难时,作弟兄的规劝。这份规劝是一种以手足之情,坦诚地剖白真相、互相支持。因此,这并非一份指责,而是一份爱的鼓励,让对方能从错误及缺失中学习而成长。同时,这份规劝亦非一份优越感,否则便会出现特权,而是谦逊地在主爱内的互勉。虽然,这种手足情的规劝能体现相互的关怀,但在某些情况中,我们亦需要团体的支援。
“但他如果不听,你就另带上一个或两个人,为叫任何事情,凭两个或三个见证人的口供,得以成立”。(玛十八16)这是面对人的主观性,因为若是个人的意见,很多时候都会被视为主观,但若以团体的名义,对某事件表达立场或意见,这些立场或意见由于得到众人的同意,因此立场较为客观、视野亦较为广阔,从而能给与一个更好的意见。试想想:今日社会的政制混乱、批评及投诉的文化充斥社会;若这一切只是以个人立场作出发点,或只谋求局部的利益,而并非以大众福祉为依归,结果便形成一片支离破碎的局面!然而,若不同意见的持份者,能平心地坦然分享、谋求共识、为追求一个互赢的方案,使众人均能享用美善的成果。若然,教会亦被这些社会的世俗化所攻陷,教会便不能发挥她地盐世光的作用了!
因此,教会需坚守训导的立场!“若是他仍不听从他们,你要告诉教会;如果他连教会也不听从,你就将他看作外教人或税吏”(玛十八17)。这是玛窦第二次提及“教会”;当他第一次引用“教会”一词时,所指的是普世教会:“在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会”(玛十六18),主耶稣更将训导的权柄交给伯多禄作为宗徒之长。这里所指的却是地方教会:教会在训导的参与上提供了牧民的援助,也就是协助门徒以他们的能力和罪人们修和。“看作外教人或税吏”(玛十八17)是相当严厉的训辞,为提醒他们行事为人的界限;同时,亦鼓励了他们悔改与修和。
这群年青人对信仰的追求是否教会一份提醒:我们是否需要重新在教会的传统中经验她的奥秘,让人能衷心地、悦乐地向上主谱出感恩、赞颂的心曲!在今天圣召短缺的光景中,他们的声音也是铿锵的! |